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37集)(簡體書)
- ISBN13:9787503695568
-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 作者:奚曉明
- 裝訂:平裝
- 規格:26cm*19cm (高/寬)
- 版次:1
- 出版日:2009/07/01
商品簡介
目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最新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有爭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
【最新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二○○九年全國法院民一庭系統民事審判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題】
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權之審判實務若干問題研究——陳 曼孫盈
【婚姻家庭專題】
運用婚姻成立與不成立之訴解決婚姻糾紛的探討——婚姻糾紛訴訟機制“空檔”完善之價值——葉德武王禮仁
【裁判方法專題】
論民事案件否定性裁判法律適用及其主文構建——王建平
【侵權專題】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1條第1款的解讀與適用——撼寶華
【勞動爭議專題】
關於<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的工作情況和面臨的問題——韓延斌
新形勢下北京市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單國軍 陳特
【涉農案件專題】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若干疑難問題——辛正郁
【指導性案例】
出租人故意隱瞞訂約前出租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實,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投資建設他人劃撥土地上立項的房屋并承租建成后房屋的合同性質和效力
遺囑人生前以贈與方式處分遺囑中所列部分財產的,應視為遺囑被部分撤銷
申請宣告死亡利害關係人的順序問題
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針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起訴
申請疾病型婚姻無效的主體資格認定
交警部門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現場勘驗筆錄等相關證據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民事責任
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傷亡應當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能否導致勞動合同解除
郵政代辦員與郵政局之間的關係認定
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的主要義務應當如何理解履行費用過高,守約方請求繼續履行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
債權轉讓通知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前提是原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大連辦事處與李麗波、營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上訴案——杜萬華 吳曉芳
【熱點爭鳴】
【理論研討】
【地方法院傳真】
【法官沙龍】
【民事審判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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