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民主的銅像:雷震傳【全新增訂版】
滿額折

民主的銅像:雷震傳【全新增訂版】

商品資訊

定價
:NT$ 620 元
優惠價
90558
領券後再享88折起
團購優惠券B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61元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可得紅利積點:16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雷震(1897-1979),《自由中國》發行人,1960年代,為爭取政治民主、言論自由,慨然入獄十年,史稱「雷震案」。
作者范泓長年蒐集雷震相關史料,透過雷震的風雨一生,敘述一代知識份子與臺灣民主憲政發展的互動關係,並以雷震個人政治生命之沉浮及時代背景,描摹雷震這位「骨鯁之士」從堅守理念到付諸實踐的精神風貌,反映出那個時代的變局以及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真實的艱難處境。

作者簡介

范泓

祖籍廣東,1955年生於南京,畢業於南京大學中文系。現居南京或揚州。先後出版《風雨前行──雷震的一生》(2004)、《與李敖打官司》(2005)、《隔代的聲音──歷史勁流中的知識人》(2007),《黨內覺醒者──李昌在中國改革年代》(2008),《在歷史的投影中》(2008)、《民主的銅像──雷震先生傳》(2008,此書未增訂前的舊版)、《重說陶希聖》(2008,與李楊合著)、《參政不知政──大時代中的陶希聖》(2009)、《歷史的複盤──百年紛爭人與事》(2013)等著作。

名人/編輯推薦

「我從中讀到歷史,用第一手材料詳細敘述出來的歷史;我從中讀到文學,用精當的文字刻畫出來的人物。這本書叫《雷震傳》,而我看到的遠不止一個人。能做到這樣,實在不易,范泓做到了。」──名作家 章詒和 推薦

〈序 為雷震造一個銅像〉/傅國湧

第一次對雷震這個名字有了印象,大約是在二十多年前,李敖的某一篇雜文中有一段話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大意是說,中國人本身有很多不自由民主的性格,雷震的氣質是革命黨式的、單調的、高高在上的,興趣狹隘的,雖然很雄渾、很過癮,可惜不是自由民主的氣質。從那時起,我就想瞭解雷震,這位曾經進入過國民黨權力中心、最後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成了「階下囚」的歷史人物到底是怎樣一個人,他真的像李敖論定的那樣缺乏民主自由的氣質嗎?自那以後,我斷斷續續讀到過不少有關書籍、文章,但真正對雷震一生大起大落的命運,他的理想、追求,他的性格、氣質有了較為全面的瞭解,一直要等到二○○四年五月,《風雨前行——雷震的一生》問世之後。 相隔八年,此書重出修訂本,易名為《民主的銅像——雷震傳》,范泓兄要以我當年寫下的一點感想為序,修改舊作之時,遙想海峽對岸,物是人非,早已換了人間,雷震若在,不知會有如何的感想。面對十年牢獄,他在鐵窗之中寫給兒女的信中,傲然說出了這番話:「我是締造中國歷史的人,我自信方向對而工作努力,歷史當會給我做證明。」是的,歷史已給他做了證明。

這是我在目前為止讀到的第一部雷震傳,也是唯一的一本。以史家筆法而不是文學筆法寫的,沒有多少輕飄飄的抒情成分,讀起來沉甸甸的。范泓兄是新聞記者出身,年輕時當過詩人,卻偏好文史,對一九四九年以後海峽對岸的歷史曲折和政治變遷尤有特別的興趣,所以首先選擇了這個題目。我從中看到了一個包括我在內的多數大陸讀者陌生的雷震,一個從坐而論道到起而行之的雷震,一個「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大丈夫,即便在獄中,他也從來沒有低頭屈膝,他的脊樑始終是挺直的,他的骨頭向來是硬的。他不僅是海峽對岸邁向民主憲政的風雨歷程中一個具有鮮明個性特徵和悲劇色彩的象徵性人物,一個「光焰萬丈」的紀念碑,也是中國人追求民主的百年長路上的一個不能迴避的座標。讀罷此書,我老是在想,他早年深受蔣介石的賞識,連國民黨內炙手可熱的CC系、政學系都暗中嫉妒過他,在國民黨大廈將傾的一九四九年他還成了「滬上三劍客」,他身上不乏對蔣和國民黨政權的忠誠。如果不是一九四九年風雲激蕩的大變局,他是不是會走上這條不歸路,還是一個未知數呢。

但另一方面,青年雷震長期留學日本,曾師從日本負有盛名的憲政學者森口繁治、行政法學者佐佐木等,接受了憲政主義思想。特別是他在國民黨權力系統中那段獨特經歷,從參政會到政協會議,奔走於各黨各派之間,與各種政治觀點截然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一個歷來缺乏包容、缺乏多元選擇可能性的中國,這一經歷對他政治生命的影響,怎麼估計都不過分。雷震不是從中國傳統文化中生長出來的,雖然他身上有類似古代士大夫的那種浩然之氣,在許多方面受到中國歷史文化的影響,但毫無疑問他是近代的產兒,他的思想、行事作風中包含了更多我們傳統中所缺乏的東西。

雷震主持《自由中國》半月刊達到了一生事業的頂峰,歷史記住了雷震這個名字,後世的人們緬懷這個名字,不是因為他曾是國民黨高官,介入過許多重大歷史事件,而是因為他主辦的那本《自由中國》雜誌。從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到一九六○年九月,在長達十多年的歲月中,《自由中國》在水深浪闊、長夜難明的孤島舉起了一個火炬,照亮了一代青年,後來推動台灣民主化進程的許多重要人物或多或少受到這本雜誌的影響。李敖批評雷震的民主自由氣質是「革命黨式」的,可是如果不是他以雷厲風行的決絕姿態,高舉起《自由中國》的大旗,不斷地發出道義的聲音,殷海光他們的書生論政能堅持十年之久嗎?在與蔣介石政權的衝突中,正是雷震不惜被開除黨籍、撤銷「國策顧問」等頭銜,以傲岸的人格力量抵抗一切襲來的橫逆。

一九六○年,在島上存在了十年之久的《自由中國》已陷入風雨飄搖之中,雷震不僅沒有退縮,反而加快了籌建反對黨的步伐,超越了士大夫的清議傳統。他的悲劇命運也因此註定,羅網迅速張開,情治機構最初想找馬之驌,這位與雷震並無深交、「對政治向無興趣、也沒有寫過任何文章」的普通人不肯出賣人格,拒絕和當局合作,而另一個與雷震關係更深、多次受過其恩惠的原《自由中國》雜誌社會計劉子英在威逼利誘面前,很快就軟了下來,「自白」是邵力子之妻傅學文派到台灣的「匪諜」,而且早就向雷震說明。這讓國民黨黑暗勢力情治部門大喜過望,一場以「知匪不報」罪名將雷震構陷入獄、掩天下人耳目的獨角戲就此完成。雷震為此付出了十年牢獄代價。

在這齣歷史劇中,讓我感到吃驚的不是劉子英的出賣,在人權根本沒有保障的時代,漂浮在黑暗的孤島上,劉子英,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強大的幾乎無所不能的暴力機器面前,確實連一隻螻蟻都不如,他選擇出賣雷震以求自保顯得那麼正常。在構陷了雷震之後,劉子英照樣被判了十二年,當局給他的回報是「養其終生」,即在獄中享有零花錢之類的特殊待遇。

而雷震幾乎從一開始就原諒了叛賣他的劉子英,以他閱世之深,豈能不明白,就算沒有劉子英扮演這個不光彩的角色,他的牢獄之災同樣無法倖免,劉子英不過是一個工具罷了。他說:「我並不深責劉子英,如果他不肯屈服,警備總部當會另找他人來陷害我的。」特別是後來他瞭解到,劉子英被捕後關押在台北警備總部保安處的黑屋子裡,「四周無窗戶,不透空氣,不見天日,地上是泥土,其黑暗陰森可怕,被囚於此者無不肉跳心驚,以為個人的末日將至也。」他明白,「關在這裡的人,都是為著逼供的,和過去屈打成招則毫無二致……這裡的方法,是精神壓迫而使囚者精神崩潰」,何況「有時也兼用酷刑」。所以,一九七○年代有人告訴他劉已獲釋時,他當場就問:「劉子英已經出獄,為什麼不來見我?」語氣平靜。一九八八年八月,雷震的遺孀宋英終於等到了劉子英的懺悔信,其中說:「而您對我的為人罪行也似給以寬容,從未表露責怪之意,因而益使我無地自容。」此時,距離震驚台灣及國際社會的「雷震案」已相隔二十八年,雷震謝世已近十年,這是一份遲到的懺悔。

這一切,在這部傳記中都可以看得很清楚。雷震的前半生在國民黨體制內浮沉,《自由中國》創刊那一年他已年過半百,卻是他在風雨中前行、跋涉的開始。此書初版時,我曾以為,從篇幅上說,他前半生的經歷可以寫得簡略一些,《自由中國》十年、獄中十年還可以寫得更詳細、更豐滿一些,因為雷震一生意義最重大的是他的後半生。這已經在修訂本中得到了相當程度的解決。

這些年來,相關的新史料不斷浮現,當年台灣的許多檔案都已陸續解密,修訂本增加了許多新材料,在這方面還有進一步可拓展的空間,比如雷震日記中留下的大量有價值的線索,都可以好好利用。當時駐美「大使」葉公超的「使美外交文件」中涉及「雷震案」的內容,一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雷震案判決幾個月後,葉公超致電「外交部」並請轉陳誠,美國國務院主管政治事務的助理國務卿Merchant當天下午約談,對雷震案表示「至為遺憾」,美國一般人士指責蔣政府壓制自由及阻止組織新黨,國務院受到國會方面強大壓力,要求發表聲明。國務卿親自約談一個多小時,就是希望蔣介石能考慮減刑一途。美國國務院中國事務局馬丁局長向葉公超透露,有國會議員列舉南韓李承晚封閉反對黨報紙時,國務院曾發表聲明,此次如不採取行動,實有偏頗,為此提出警告。葉公超的電報轉到蔣介石那裡,蔣不為所動,親批:「雷案為反共運動政策與共產顛覆陰謀之爭。且為維持國法與破壞反共法律之爭,乃為國家生死存亡之關鍵,不能再作其他如減刑等之考慮。否則我政府無法再言反共,即使其存在亦無意義。最後結果台灣只有坐待共匪和平解放而已。」十二月四日,由「總統府」秘書長張群覆電,除了轉達此意,並說台灣為西太平洋防衛之要衝,其安危得失,與美國利害有不可分之關係,要葉公超將這個意思相機懇切陳說,獲得美國的諒解。(參考周谷編著《胡適、葉公超使美外交文件手稿》,台北聯經出版公司二○○一年版,第二六三至二六四頁。)

如果要說初版時留下一些什麼遺憾的話,我想到的是雷震的心路歷程,1949年前後,他目睹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失敗,倉皇撤到孤島,驚魂未定,雷震和一班受過良好教育、心懷自由理想的知識份子一起開始了重新的思考,穿越《自由中國》和漫長的囚禁生涯,直到出獄後的最後時光,從他的思想轉型到最後以如此決絕的姿態,與他大半生棲身的這個政治集團決裂,他的內心軌跡、精神脈絡還可以進一步展開;此外,對雷震的個性、精神氣質可以做更深入的探索。李敖以為自由民主的氣質是自然的、從俗的、快樂的、嘻嘻哈哈的、拍肩膀捏大腿的,雷震不具備這些氣質。這不過是一管之見、一家之言,我不相信一個有著如此深厚的專制土壤的民族,依靠嘻嘻哈哈、拍肩膀捏大腿就能走向民主,我不相信只有那樣的氣質才是自由民主的氣質。誠如雷震在《自由中國》時期一再說的,自由是爭取來的。嘻嘻哈哈、拍肩膀捏大腿式的自由民主未免也太廉價、來得太容易了,它忽略了在專制向民主過渡的過程中志士仁人們付出的努力、汗水和血淚代價。假如沒有雷震,海峽對岸的歷史有可能完全不同,在一九六○年胡適就在《自由中國》十周年紀念會上說過,「雷先生為民主自由而奮鬥,台灣的人應該給雷震造個銅像。」

我以為,雷震不僅屬於那個他埋骨的孤島,同時也屬於生養他的這片廣袤的大陸。他在本質上是一個真正大陸型的知識份子,儘管他一生的事業是離開大陸之後才開始的。在雷震告別人間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後,范泓兄的這本《民主的銅像——雷震傳》,可以看作是他用象形文字為雷震建造的第一個銅像。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於杭州

目次

序 為雷震造一個銅像/傅國湧

引言
第一部分 少年時代(1897—1916)
 第一章:浙江豫籍移民之子
 第二章:父親之死
 第三章 《我的母親》
 第四章:「蓴菜湯事件」與「反袁運動」

第二部分 求學日本(1916—1926)
 第五章:加入中華革命黨
 第六章:罷學歸國
 第七章:東京「明寮」一年
 第八章:名古屋「八高」三年
 第九章:京都帝國大學三年半

第三部分 投身政治(1927—1949)
 第十章:進入權力核心
 第十一章:與蔣介石結緣
 第十二章:「舊政協」秘書長
 第十三章:「制憲國大」真相
 第十四章:漸進的民主憲政觀
 第十五章:滬上「三劍客」

第四部分 骨鯁之士(1950—1960)
 第十六章:《自由中國》半月刊
 第十七章:國策顧問•香港歸來後
 第十八章:與威權體制漸行漸遠
 第十九章:超越「清議」

第五部分 政治構陷(1960—1970)
 第二十章:震驚海內外的雷震案
 第二十一章:判決之後引起的震撼
 第二十二章:在獄中
 附:雷震軍監服刑日記審查表

第六部分 最後歲月(1970—1979)
 第二十三章:出獄後受監視
 第二十四章:與王雲五的筆墨官司
 第二十五章:銅像遲早會出現的
 第二十六章:聶華苓:再見雷震
 第二十七章:「雷震案」平反運動
 第二十八章:不容青史盡成灰

修訂後記
雷震大事年表
主要參考資料

書摘/試閱

〈第二十二章在獄中〉

一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許,宋英及兩位女兒在二三親友的陪同下,前往台北青島東路警備總部看守所探望「複判後」的雷震。未料,雷震在一小時之前已被移至新店鎮安坑鄉國防部軍人監獄,宋英等人只好再匆忙乘車趕往新店。
第二天,雷震好友齊世英、夏濤聲、蔣勻田、胡秋原、夏道平、周棄子等七人,前往軍人監獄看望開始服刑的雷震,遭到獄方的拒絕,理由是「每週二、五的例行接見日,求見者以服刑人的親屬為限,朋友沒有必要時,監方可拒絕接見」。實際上,當局已下達有關指令,非親屬探望雷震,「一概得要先經申請,獲得國防部批准,否則免談」。

根據當時的規定,「軍人無論是受審判或服刑,都是按階級而有所不同的。非軍人而受軍法審判的,也依其身份職位比照軍人之待遇」。雷震仍是「國大代表」,相當於軍人「將軍」之銜,可住單人囚室。新店安坑軍人監獄條件比看守所好不了多少,許多設施尚不盡如人意。雷震因高大身材,軍人監獄中的床似乎太小,雷震讓家人送去自己平時睡的那張大床,還有一張桌子,一把籐椅,一張靠椅,以及一個洗澡盆。以雷震的身份,在這裡無需穿囚服,雷震最初兩次會見家屬時,穿的都是西服。後來天氣漸冷,雷震讓家人又送去棉袍。安坑在鄉下,早晚特別涼。在看守所時,家人經常會送一點小菜來。到了這裡,雷震覺得不甚方便,就關照家人不必再天天送了。宋英是每週五探監,如夫人向筠是每週二探監,孩子則分別隨宋英和向筠一起去。朋友們來探望雷震,往往由於見不到人,會留一點水果給他。
有一次,立法委員胡秋原 、成舍我偕雷夫人宋英一起來探監,胡、成二人硬是被擋在了門外。胡秋原只好留下自己的名片,在反面寫道,「儆寰兄:今日兄坐牢,不是壞事;唯坐牢之道,首須安心。安心之法,不外讀書與思想。一當讀輕鬆者,二當讀費腦筋者。蓋唯有用心深思,始能安心也。不得見,所欲告兄者如此……」
雷震在獄中發出的第一封家書,是入獄兩天之後。他讓宋英透過「總統府」秘書長張群「負責協商政治解決」,其辦法是「我不參加反對黨,自由中國社改組……希望我今後脫離現實,過一點寫作生活」。十天之後,再次致函宋英,「政治解決,除『總統』外,恐要與經國談談……這裡雖然特別優待,如果再住一二年,也是無法下去的」,信末特別交代「絕對秘密看完燒去不可留」。雷震一直認為此次當局之制裁「決心如鐵」,其關鍵癥結在於參與組黨,因此,想透過「政治協商解決」的方式,來改變目前的困境。應當說,這並非雷震此時萌發出來的「悔意」,而是不想「新黨」因此而胎死腹中,他在信中說「新黨我不能參加,希望他們成功」。
一九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雷震在獄中致函胡適,為他的七十大壽提前祝賀,並向胡適索書,「本月十七日為先生七十大慶,我在獄中不能前來祝壽,謹寫此信代賀……賀壽不能無紀念品,我現在把『讀《胡適文存》校誤表』作為紀念品,向您敬呈……先生還有什麼書,請賜幾本,外國人的傳記(譯本)如有,請賜下幾本。我讀了一本中譯本《阿德諾傳》,給我啟發的地方甚多。」獲悉雷震在獄中開始寫一些回憶性質的文字,胡適感到十分高興。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日,宋英前往探監,胡適特意托她帶了一封信給雷震,其中說,「我很高興你能夠安心寫回憶的文字了,也很贊成你儘量寫得『白』。但不要學我,趙元任兄常說適之的白話是不夠『白』的」。

自雷震入獄,至一九六二年二月胡適以心臟病猝發逝世的一年多裡,雷震先後給胡適寫過二十餘封信。一九六一年陰曆五月二十六日,雷震六十五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詩(桂源鋪)以相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其寓意,不言自明。第二年,胡適就去世了。聶華苓始終認為「胡適的速死與雷案有關」,唐德剛說「雷震案」之後,胡適好像一下子老了二十歲。雷震自己也說,「胡適為我的事,是遭受了冤屈,但胡適本身也有錯誤,他不應該回台的,回來了即等於『甕中之?』,蔣中正就不會買他的賬,胡適也沒有辦法來對抗」。

雷震在獄中受到嚴密監視,有一個「雷震監視班」,共四人,輪流值班。一九六三年四月二日,《時與潮》雜誌刊發〈訪監委宋英女士問雷震獄中生活〉一文惹怒了當局,雷震旋被停止會見家屬達半年之久,《時與潮》雜誌也因此被迫停刊一年。這篇文章係《時與潮》記者對宋英的一次專訪實錄,同時附有「雷震獄中自勵詩」一首。宋英在專訪題記中特別感謝「所有海內外關心儆寰之好友的殷殷至情」,並借用《聖經》上的話,稱自己的丈夫「為義而受難」,他的冤屈將得到歷史最公正的評價。關於這首「雷震獄中自勵詩」及自己的心情,宋英這樣說:

這首詩,是儆寰……自新店安坑軍人監獄寄給我的。我讀了他的這首詩後,覺得他在監獄中的心情,已逐漸平和下來,這點對我來說,自是一件最可欣慰的事。儆寰以垂老之年,坐牢已快三年了。自他被捕入獄至今,一直受到海內外甚多識與不識的朋友的同情和關懷,我個人亦常受到許多友好的熱誠安慰和幫助……一般說來,一個坐牢的人,心情總是不好受的;儆寰坐牢,難免亦是如此;所以儆寰常說自己是個「受難」人。儆寰以所謂「文字叛國罪」被捕的情景,對我來說,真是歷歷在目,有如昨日之事一樣,但它畢竟已是兩年以前的事了,再來舊事重提,似乎無此必要。至於儆寰坐牢,究竟是「罪有應得」,還是如聖經上所說「為義而受難」,這自然只有訴諸世人的公道與良心,和留待後來歷史的判斷……最近,又承《時與潮》雜誌記者先生來訪,承其關心儆寰,探詢他的獄中生活至詳。臨時乃將儆寰寄我已快半年的這首詩,順便交請《時與潮》雜誌發表。

從對宋英的這篇專訪中,可瞭解到雷震前三年的獄中生活主要以寫作為主,多是回憶類的文字。宋英對記者說,「據我觀察,談不到寫作興趣的高低,只能說他精神來得及時就寫……這是一個獄中人寂寞時惟一使用(或發洩)精力靈感的方法和方式。他曾告訴我,寫起來幾千字,還是沒有困難;哪一天精神不濟了,就休息不寫。」當記者問及雷震獄中健康問題,宋英說,「還算好。你想,他到底是六十七歲的人了,再好也沒法與青年人相比。何況他有風濕病,氣候一變化,他就免不了痛苦……」記者又問,先生與入獄前相比有什麼顯著不同,宋英以兩年多來會見雷震時觀察所得,告訴記者「他現在安靜得多了」,「人生經驗比以前更豐富了,容忍的修養更高深了,觀察事理更深入了」。

雷震患有多年失眠症,一直困擾他的健康。宋英對記者說,雷震在入獄後一段時間裡每天確實需要安眠藥才能入睡,「後來因為購買不方便,以及他有意要藉此機會擺脫安眠藥的糾纏,就像一般人戒煙一樣地把『藥』戒掉了。現在他已完全可以不需藥片而能安眠了」。記者詢問當時那場「中西文化論戰」雙方主角 由論爭而訴諸法庭一事,雷震在獄中對此案十分關注,宋英解釋說,「那是雷先生看報知道打筆戰打進法庭,他向來的性情愛關心朋友,便在給我的一封信上順便提了一句,說他認為那件官司打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囑我見到胡秋原先生時,就說儆寰誠意勸胡先生千萬不要繼續打官司,如果不是他在獄中,他一定要給雙方調解息爭」。
記者提出想看一看這封信,宋英表示這是一封夫妻私函「不便公開」。不過,她又說:「我可以把雷先生附有識言的一首詩交給你發表。因為那首詩是〈自勵詩〉,足以說明他的心境和修養的進度。詩後的跋語,等於是一篇日記,可以讓關心他的朋友們知道他的生活情形而放心。那是他親筆寫的。」一九六三年四月一日出版的《時與潮》雜誌第一百六十六期刊表了雷震的這首〈自勵詩〉(附跋),全文如下:

九月九日夜夢到胡適之先生所示容忍與自由因成自勵詩一首。
無分敵友,和氣致祥,多聽意見,少出主張。容忍他人,克制自己,自由乃見,民主是張。批評責難,攻錯之則,虛心接納,改勉是從,不怨天,不尤人,不文過,不飾非;不說大話,不自誇張,少說多做,功成不居。毋揭他人短,毋揚自己長,毋追懷既往,毋幻想將來。忠於信守,悉力以赴,只顧耕耘,莫問收穫。虛心無愧,毀譽由人,當仁不讓,視死如歸。做人和處世,皆賴之以進;治國平天下,更非此莫成。
九月五日夜,颱風肆虐,居室浸水,物件凌亂,黴氣四溢。七日亞英(即宋英,作者注)探視,送來書架一只。九日天晴,乃抖擻精神,將書籍文稿,衣履被服,碗櫥炊具,藥瓶壺盂,以及??罐罐,全部搬到室外曝曬,洗刷拭淨,然後一一搬回室內,上午十二時完畢。其間雖有一人相助,而大部分工作是我一人任之,跑進跑出,不下百次之多。午間小睡後,又趕寫今日應寫的回憶文字,成二千五百字,復利用休息時間,將書籍放到書架上,並略事整理。其他物件,亦均一一放到適當地方,其間曾準備午晚兩餐。晚飯後又洗衣三件。因之精疲力竭,頭昏眼花,晚間運動因而停止。九點鐘即上床休息。不意橫身酸痛,皮膚發燒(太陽曬的),疲勞過甚,竟不能成眠。十一時半又起床出外散步,腹餓吃餅乾兩塊,然後上床再睡。在迷迷糊糊中,忽然夢到適之先生告訴我們「容忍與自由」的意思,因成詩一首,藉以明志自勉。

《時與潮》這篇溫和、平實的專訪遭到台灣當局的責難。《時與潮》是雷震老友齊世英以「立法委員」身份辦的一個黨外刊物,此時齊世英已被國民黨開除黨籍多年。雷震說,「蔣氏父子認為這是諷刺語,即下令《時與潮》停刊一年,我則停止接見,不准帶冰箱和電扇。我的停止接見未付期限,一下子停止接見半年,這又是大大違法的」 。雷震在四月二十八日日記中有「《時與潮》載有陶元珍教授〈讀雷儆寰代表(震)獄中詩〉」之記載,第二天,收到老友徐復觀〈讀儆寰獄中詩感賦〉的抄件,足見這首〈自勵詩〉感人至深。

雷震在獄中為爭得自由閱讀報刊合法權利,與獄方做過一番堅決抗爭。軍人監獄規定訂閱的報紙是黨報和軍報。雷震不願看官方刊物,要求訂閱《聯合報》以及一份英文的《中國郵報》。經過兩個月的審核,方才獲准。獄方對於書刊的閱讀管制特別嚴格,雷震所訂《聯合報》,除負責檢查報紙的保防室外,其他受刑人,甚至獄吏、獄卒一律不許看。在那段時間,獄方只要提及《聯合報》,常稱之為「同路報」,意即「自由派的同路者,思想有問題」的報紙。獄官告訴雷震,獄吏和獄卒為了也能瞭解社會大事,常跑到新店公路局車站內看張貼在公告欄上的「同路報」。
雷震在《雷案回憶》和《獄中十年》等書中,經常提及在獄中閱報時的遭遇和不堪心情。獄方雖然特別核准他在獄中訂閱《聯合報》,對每天的報紙仍加以嚴格檢查,並不時查扣,雷震想盡一切辦法爭取自己的閱報權,其中有若干記載:

《聯合報》常常要到下午才送來,上午要經過保防室檢查,其實他們也要看這些同路報,而不要看那些成天歌功頌德的黨報和官報。
可是保防室的檢查,常常扣去一天,我就抗議:不見得報上所載全部我都不能看吧?
於是保防室改變辦法,抽出不給我看的那一張。
我又抗議:難道全張都是不能給我看的嗎?
保防室又改變辦法,把不准我看的那一部分剪去了。
我再又抗議:保防室不准我看的,只有一則新聞,這一剪去一塊,我連背面可以看的也就看不到了。於是保防室又改變辦法,把不要給我看的那一部分用油墨塗去,如何用水洗刷也洗不掉。

雷震被捕之初,確實受到過軍方在某些方面的「優待」。宋英承認「雷先生自入獄後,沒有像一般人所想像的獄中生活那樣苦(例如挨打、受辱和做苦工),但也沒有得到家屬親友特別的照顧(例如「監犯有接見任何家屬親友的便利」)……我每禮拜按軍獄的規定,給他送兩次菜去。」 當局無疑知道此次逮捕雷震在海內外引起的震動和反應,迫於輿論的壓力,不得不作採用一些辦法來緩解雷震的情緒,對他在獄中提出的一些要求,儘量給予滿足。
還在看守所時,所長張福慶對雷震透露過,「雷先生過去對於國家有很大的貢獻,這次事情,理由並不充分,自『雷案』發生後,外國的報刊,包括香港在內,對於政府和國民黨,甚至蔣總統都抨擊甚烈,說是『蔣總統鑄下了一項最大的錯誤』。逮捕雷先生是蔣總統下的手令……為補救起見,關照我們對雷先生特別優待,我們自然要照辦的。」 雷震大發感慨,「我聽到這一段話,馬上聯想到許多人所說『外國的月亮圓些!』這話卻不無道理,這些諷刺的話,當是由經驗而來,我的優待就是受了外國人,尤其是美國人之賜!」
自發生〈自勵詩〉事件,獄方對雷震的態度立即有所改變,監控得更加嚴密。李敖曾托宋英女士將其新作《胡適評傳》送給獄中的雷震,此書一審查就是十九天。這本《胡適評傳》讓雷震看了許多天,他還將書中「錯誤的地方均一一記出,將來可交給李敖」。

雷震在獄中十年,軍人監獄更換過四位監獄長。他回憶道:

第一位是李玉漢,據說是特務出身,我未見到過;第二位叫做馬光漢,他任軍監監獄長三年,每年倒是來囚室給我拜年,他是對我特別客氣,他知道我是被蔣氏父子誣陷,下令而坐牢,我本身是清白無辜的,所以每年來給我拜年,對其他受刑人當然無此禮貌,和其他監獄長對受刑人是一樣的態度,依然是「牢頭禁子」的作風。第三位姓趙,做了好多年,我根本沒有見過。第四任監獄長叫做「洪濤」(即洪破浪,作者注),係憲兵出身……洪濤任監獄長後作風大變,對待受刑人的態度則大為和善,受刑人都覺得這位監獄長有人性,是一個人,不是牢頭禁子,對我也特別客氣……洪濤到任之後,對於受刑人也舉行「生日會」,使受刑人也得到一點溫暖……受刑人的生日會是在監獄的禮堂中舉行,洪濤和許多監獄官親自參加……我是受蔣氏父子下令不准和大眾見面,所以給我添了幾樣菜,由我一人在監房中吃。這雖是美中不足的事,但不能責怪洪濤,那是他不敢違背獨裁者的命令,除非他不想做官,不要這條命。

以雷震坐牢的親身體會,發現在軍監中態度最為惡劣、最不講道理、又無法律觀念的機構當屬「保防室」。「保防室」名義上屬於軍人監獄政治處代管,實際上是一個特務機構,隸屬蔣經國管轄之下的一個安全室,在軍監中誰也管不了它。「保防室」對雷震特別苛刻,「我所接見的人,要它核可,我除掉家屬和親屬外,任何人也不許接見,連家中燒飯伙夫送菜來時,也不許我接見」。每次會見家屬時,只有三十分鐘,兩部答錄機同時錄音,更有人在一旁監視。立法委員、原「軍統局」上海站站長王新衡來軍監探人,提出順便見一見雷震,同樣遭到拒絕。王新衡只好留下名片一張,以示來過了。就是這張小小的名片,「保防室」從未交給雷震。雷震出獄後,一次與王新衡閒聊,才得知當年還有過這樣一件事。

「保防室」檢查受刑人書信更是苛刻,近乎不可理喻,「凡有一語他們認為不妥者,就不給你看,或不給你發出。實際上在檢查書信工作的人,都是那些半瓢子水的外役,自己的肚子裡是半通不通的,他們只知道從嚴,只會挑剔。我的來信,看了一遍,馬上就收回去了 ,存放在保防室那裡……我刑滿出獄前幾天,我要索回存在保防室的來信,可是來信不多。在這十年坐牢中,何止一兩百封信呢,只還了二十幾封……殷海光有一封長信,有十頁之多,這封信我記得很清楚,而殷海光在我出獄前的前一年已去世,我要留這封信作為紀念,故一再向保防室提出要求退還此信,他們一概置之不理,仗著他們是蔣經國培植出來的特務,可以無法無天而不顧一切。」

牢中十年,讓雷震沒有想到的是,軍人監獄內腐敗之事,筆不勝書,貪污之奇,「也和政府一樣,最不貪污的監獄長,只要蓋上三、五幢房子,所得就極為可觀……其他如軍監的各工廠購買原料和出售成品,官兵及囚人的伙食費……有的彼此利益均沾,有的則主持者獨吞其款」。雷震說,若不是蔣氏父子將他不折不扣的關了十年,否則,還不會知道軍人監獄中的腐敗情形 。當局對軍監的意識形態控制得相當嚴密,那些低階獄卒,表面上唯唯諾諾,實際上,對國民黨早已心懷不滿,每次軍人監獄大禮堂舉行「國民黨黨員大會」,「黨歌」響成一片,背後卻有人大罵,切齒痛恨。「有一次正遇上一個護士(軍中護士均是男的,同為士兵)給我打針時,我問他何以不去參加?打針遲一點沒有關係。不料那個護士卻氣沖沖地對我說:『哪個人要去參加這些流氓集團?』」。

若論坐牢,雷震早有預感,畢竟是國民黨高官而淪為「階下囚」的,幾十年來,他在國民黨內部,經歷過太多的風風雨雨,對當局打壓異己之手段無所不知,此次坐牢完全因其理念與體制相悖所致,而且純屬「政治構陷」,因此,他的心態較之一般犯人相對平靜和從容。不過,作為當局重要的政治犯,漫長的鐵窗生涯,失去人身自由的滋味與普通犯人毫無二致,雷震在信中對如夫人向筠說,「第一次看眼睛(指眼疾,作者注),如此困難,失去自由的人,多可憐啊!」他之所以能夠堅持下來,正如馬之驌所說「雷震坐牢十年,之所以能保存了性命,他惟一的『哲學』是他能『欣賞坐牢』」。雷震出獄後,歷史學家唐德剛與他見過一面,兩人談了很多,從中大致可瞭解到雷震當年在獄中的真實心態,唐德剛這樣記述:

這次我與雷先生談了兩個多鐘頭,甚為投契。他告訴我一個人做人要有骨頭,也要有修養。坐牢就要有修養;他說他坐牢十載,左右隔壁的難友都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來。「有什麼秘訣呢?」我問。「要欣賞坐牢嘛!」雷說時微笑。他說他左右鄰難友都煩躁不堪,一個不斷傻笑,另一個終日唧唧咕咕,大小便都不能控制,結果一個一個死掉。「我想我如不拿出點修養來『欣賞坐牢』,我一定跟他們一樣死掉……」雷說他用修養克制自己,終於神經還能維持不錯亂,而終於「活著出來」。

雷震「欣賞坐牢」的心態,並非一開始時就有。初到看守所時,因憤懣於蔣氏父子對他的「政治構陷」,整整三天未吃任何東西,連一口水也未喝過,打算絕食而死,以示抗爭。後來想到「事情尚未搞明白就絕食而死,蔣氏父子可能誣我『畏罪自殺』,那就太不值得了」。女兒雷美琳回憶,「我父親自己在牢裡頭,他也很注意自己,每天該吃什麼吃什麼,他也不是很消沉的,他把全部精力放在寫這個回憶錄,就是說他有一個事情做,有一個目標的話,他就沒有那麼煩躁。」
儘管如此,以雷震的個性,在獄中心情漸漸平靜下來,但骨子裡仍對蔣介石將他送入大牢感到憤激。他時常想到自己從事推動民主政治運動,完全是為了台灣和政府的進步,最後遭如此「政治構陷」,不免內心痛楚。他在獄中寫道:有人告訴我說,「雷公,你是逃不了保安司令部——警備總部這一關的,你總是要坐這個牢的,政府對於輿論的控制,出版法和懲治叛亂條例乃是並行的兩道鉗子,如果覺得出版法的控制不夠勁,就使用最後法寶的懲治叛亂條例,這樣就可以萬無一失。懲治叛亂條例在平時則是備而不用。」
在獄中,雷震多次夢見胡適,可見對先生情感至深,也可見胡適對他的影響最大,以下這篇獄中日記寫於胡適去世一月之後:

昨夜睡得迷迷糊糊,做夢遇到胡先生,好像在上海八仙橋上海銀行樓上,又好像在南港,又好像在自由中國社,做了一晚上的夢。他勸我放棄搞政治,他說我是搞民主政治的健將,今日時候不到,在台灣不適合,這裡根本無民主政治,所以英雄無用〔武〕之地。勸我今後連政治也不要談。他又說過去不來看我,是怕觸怒了蔣先生,其目的是為我。又說他沒有幫到忙,很抱歉,勸我忍耐,勸我逆來順受,勸我放棄搞政治和談政治,勸我從事著述,說我是研究憲法的,中國憲法書很少,勸我寫一部巨著,臨走時勸我保重身體,坐牢人以身〔體〕為重,這樣迷迷糊糊了一晚。醒了一身汗,我想今後還是脫離政治吧!左舜生就退出政治,我也應該這樣。
雷震入獄的後五年,身體開始出現一些毛病,軍監醫生查出他已患有前列腺炎,「解小便時即感很不暢通,有時很吃力」,申請出獄做手術的手續十分煩瑣,再加上家中沒有治療費,此事就拖了下來,一直未能得以及時治療,出獄不久,即惡化為前列腺癌。此時雷家經濟狀況十分糟糕,雷震的「國大代表」津貼被取消,其子雷德成患有重病,前後大小手術二十餘次,「最後兩腿全被鋸掉,僅剩軀體」。雷震被關在新店,雷德成住在榮總,一南一北,宋英兩地奔波,孩子們看在眼裡,說母親最可憐,真是筋疲力盡了。雷震在獄中日記中也說,「我想到她過去常說,她總有一天要送牢飯的,有許多事情她比我看得清楚,我還是太天真啊……」
雷德成的病是二十歲那年馬祖服兵役時落下的。馬祖地區只是幾個荒涼的小島,駐軍沒有什麼設施,軍營十分簡陋,海邊搭一個棚子,前後通風,沒有門障,地上鋪著榻榻米,只有一條軍毯。
雷德成與父親一樣,個子高大,軍毯太短,蓋了上身,就遮不住下身,軍醫說是得了風濕性麻痹症。雷震夫婦向當局五次提出請假讓其回台醫治,都未予核准。雷震此時與當局的關係已然緊張,雷德成遂成這場政治衝突中第一個遭遇肉體打擊的人。三年後退伍回到台北,已是完全不能行動。雷震當時找到前衛生署長施純仁大夫進行手術,未獲成功。

在美國的姐姐雷德全,十分心疼這個弟弟,建議母親將其送來美國治療,並說已在羅斯福醫院為他找好了醫生。「母親將全部有關羅斯福醫院所提出的文件,送交當局,準備去辦出臺手續,幾個月下來,如石沉大海,毫無回音,從側面打聽,也不得要領。後來才證實德成弟弟領不到護照,因為當局認定他已是殘廢,政府不能允許殘廢的人出國,當我聽到這一個消息,真是心內咯血,眼冒火花……當局會怕我們在德成弟弟到了美國之後,暴露給新聞界他的一切不幸遭遇,而影響政府的顏面」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三十一日,雷震出獄前一年,雷德成不幸早逝,「一個活生生的年輕人,他的一生還沒有開始,卻在極權專制的政治鬥爭中被犧牲了」,雷震獄中得知,老淚縱橫。

雷震身陷牢獄十年,失去人身自由,在高牆之內,除獄中兩次嫁女無法參加外 ,還有幾件令他痛苦不堪的事:
第一件:下獄數年後,老友高玉樹以無黨派身份高票再次當選第五屆台北市市長 。在獄中,每當雷震聽到很多人在痛罵國民黨為「狗民黨」時,心中不免戚戚焉,確實「難過之至」。雷震二十歲時即在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國民黨),直至被開除黨籍,前後有三十七年黨齡。當看到自己曾經投效多年的政黨被無數人批評或憎恨,不免有種「恨鐵不成鋼」的心情,應當說,這很真實。「這一晚上,聽到離我囚室不遠的斜坡上,人聲鼎沸,我遂出來看看,見到許許多多充當『外役』的囚人,一堆一堆的群集在那裡,拍手狂歡,狀若得到了『愛國獎券』頭彩似的,其欣喜若狂的樣子,好像發了瘋一樣。我為好奇心所驅使,就跑過去問問他們今晚為什麼這樣高興?是不是有人得了『愛國獎券』的頭彩?他們爭先恐後地對我說道:高玉樹當選了台北市長,『狗民黨』的周百煉落選了!我們高興之至,因為『狗民黨』已失去了台灣的民心。』」 獄友們的肺腑之言,雷震慨然萬千,「不料成天自吹自擂的國民黨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竟是一個畜類東西……今日這個局面,真是古人所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

第二件:一部近四百萬字的《回憶錄》,在出獄前兩月被強行沒收。對雷震來說,撰寫這部回憶錄是獄中十年最重要的一件事,無論是抗日初期國民參政會的成立;或抗戰勝利後,從「國共和談」到「政治協商會議」,及至「制憲國大」,雷震均為重要的親歷者和參與者。四百萬字的《回憶錄》對那一段潮起潮落的歷史真貌,應當有著極高的史料價值和研究價值。當時獄方奉命將雷震的囚室搜索一空,連一張紙片也未留下。幾十年後,台灣政治大學研究員洪茂雄針對「前東德國安部機密文件展覽」一事,在《自由時報》上撰文,「反觀台灣,在國民黨白色恐怖統治時代,有不少懸案迄今仍不明不白,如一團迷霧。諸如: 雷震和《自由中國》半月刊事件……當雷震準備離開黑牢前夕,他憑其堅定不屈的意志在獄中夜以繼日所完成的回憶錄卻不翼而飛,無故沒收,甚至予以銷毀。雷氏出獄後,還相當長一段時間遭監視,形同軟禁。試問,雷震的冤獄始末,誰該負起責任,還其清白?」

第三件:雷震刑滿行將出獄,當局卻提出要有雙重保人,並須簽署一份「誓書」,保證出獄後「絕不發生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與行動,並不與不利於政府之人員往來」。雷震遭此節外生枝,對於坐滿十年冤獄的他來說,內心痛楚可想而知,表示不願出獄。「要我在出獄前立下『誓書』,始能於十年刑期終了時開釋,否則不得出獄。我因為『於法無據』,一再拒絕。我說『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執行期滿者應於刑期終了之次日午前釋放之』,並未附有任何條件。因而,我不肯做『違法』的『法外』之事……於是軍監又通知我妻,要她來監勸我接受這件『法外』的規定。迨我的妻女來監勸我時,我還是拒絕,她們不僅落淚,甚至下跪懇求,我總是無動於衷……我妻不得已,乃請於民國三十八年春,在上海保衛戰中,出生入死,共過患難的谷正綱先生來軍監勸我接受,並勸我要可憐我妻這十年間所受的煎熬和痛苦……過了兩三天,王雲五、陳啟天、谷正綱三位先生來到軍人監獄要我出具誓書時……我看到八十以上的老人王雲五先生這麼遠跑到,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有含淚而寫」。

所謂「雙重保人」,是指具有兩種不同身份的人出面作保。第一種,乃直系親屬,雷震的選擇是:女婿陳襄夫,時任台灣「中央信託局」高級主管;侄女婿毛富貴,時任台灣鐵路局運務處主管;內姨侄程積寬,原《自由中國》社職員。第二種,乃政治的社會人士,雷震的選擇是:老友王雲五,時任國民大會代表,曾任台灣「行政院」副院長;青年黨領袖陳啟天,前經濟部長,時任青年黨中央主席團成員;國民黨高幹谷正綱,時任大陸救濟總會理事長。
臨將出獄前,對於軍監強取他的稿件、日記等,雷震怒不可遏,五次給監獄長洪破浪寫抗議信,對軍監違法亂紀行為表示嚴重不滿,其中一封抗議信這樣說:

七月二十三日軍監強取了我的稿件、日記,經保防室剪塗過的報刊及自來水筆和台幣等等之後,再加以次日停止接見的不當處分,我的精神上已因此而遭到重大的打擊,故連日服安眠藥和鎮靜劑了,此事可詢問彭醫生……我已坐牢了,生死一切均掌握在軍監的手掌之中,我之受到軍監的折磨和打擊,自在意想之中……我這一次所爭者為法律,為人權,並非坐牢而不安分守己。蔣總統一再訓示部屬要「守法」,而軍監又是一個執法機關,一切自應依法辦事,我們擁護領袖,就必須依照他所訓示的「守法」等等切實去做,僅僅喊喊口號、貼貼標語是算不得擁護的。「知恥」也是蔣總統的訓示,那麼,一切依法辦事才是「知恥」,而違法亂紀就是「無恥」。台灣環境誠然特殊,但是蔣總統叫人「守法」,是在台灣說的,不是在大陸說的,就是要在特殊環境之下實行法治。
我向軍監索取我的稿件,能說這是「不合作」嗎?是不是軍監要我做耶穌,人家打了你的右臉,你還要把左臉再送給人家打啊?現在長話短說:一、軍監如不把不依法而強取的稿件、日記等等還給我,我是不會出獄的;二、《監獄行刑法》上有規定的,我一定照做不誤,其他沒有規定的,我一樣也不做。即使不讓我出去,也是如此。

儘管如此,高牆之內,鐵窗之下,同情雷震的不乏其人。某個深夜,雷震收到過一張偷偷送來的紙條,特別注明閱後立即毀掉,「千萬不可保存,萬一查出筆跡來了,他們要受到嚴厲的處分」。紙條這樣寫道:

德不孤,必有憐,願先生勿因此而氣餒,太公舉於渭水,夷吾囚於士,國父蒙難於英,皆先賢雖殊途而同歸也,凡此三賢,未嘗不先難後獲,危然後安!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巧立名目,圖窮匕見而已,凡有血性而志在救中國之人,思念先生至此,未嘗不泣血椎心,仰天長嘯,壯懷激烈!後生之心,願先生因此保重玉體健康,繼而異日負救苦難國家而不辭使命而已矣 。

雷震將此內容抄在老友端木愷送給他的那本《聖經》包皮紙裡面,將原件銷毀。端木愷時任東海大學校長,他是著名律師和法學家,雷震被判刑時,他委託梁肅戎作為辯護。雷震入獄後,端木愷特意送來一本《聖經》,「這是他多年來,每天必讀的,送給儆寰兄在苦難中閱讀」,端木愷還把舊約羅馬書第五章二至五節寫在這本《聖經》的封底上,「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明理,明理不至於羞恥……」端木對雷震精神上的支持,使其受到很大的安慰。十年之後,雷震把這本《聖經》帶出了監獄。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90 558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
(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