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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心史學記:孟森的生平和學術(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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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心史學記:孟森的生平和學術(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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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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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輯錄心史先生的同輩學人、門弟子留下的憶述文字,含綜合性論敘文、小傳與回憶追述文:雜憶雜評、孟先生專門著作評議考訂文,殿以孟先生本人治史語錄,附錄孟先生史學著作目錄。

作者簡介

孟森(1868—1938),字莼孫,號心史,著作多以此署名,世稱孟心史先生。心史先生壯年正處在清末西學東漸、變法維新的時期,他東走扶桑,攻讀政法,求為中國謀富國強兵之道。人民國后,官場坎坷。退而潛心致力于學術。晚年掌北京大學史學講席,孜孜不倦地朝夕攻研明清史,尤其在清前史的研究工作中創獲極多,貢獻最巨。考證精當縝密,持論深刻平允,行文老練深邃,其成果對學界影響既深且遠。是被公認的中國近代清史學科的奠基人。

目次

述孟森先生
商鴻逵
孟先生是我的業師,辭世已經四十五年了,享年七十歲(1869—1937年)。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國主義發動盧溝橋事變,企圖滅亡中國,獨霸東亞。先生留守北京大學,目睹敵人暴行憂憤成疾,延至冬盡逝去。病中吟詩多首,痛發所感。我從先生受學甚晚,于其壯年活動事跡,知之頗少。先生之摯好與我熟近者有劉厚生、陳叔通二前輩,亦均故去,征詢無從,茲權就所知所聞,略述一二。
先生名森,字莼孫,別號心史,晚年著述多署之,故學術界皆稱心史先生。江蘇省常州府陽湖縣(后并武進縣)人。據先生自撰《先考妣事略》云:“森年十四,使就里中名師周載帆先生讀……當時所謂讀書,以能作制舉文為期望,以應試獲售為成就之準。”又云:“于制藝應舉之外,稍稍窺見學術、事功、文章、經濟之靳向。”嗣后留學日本,即志在發揮光大所靳向,先生曾有《新編法學通論》及翻譯日人著民法、警察法等書刊行于世。先生早年游幕四方,一度作幕廣西龍江兵備道署,北蒞哈爾濱,留心觀察地方,注意開發經濟,先生與南通著名實業家張謇交誼甚厚,為其親近幕友,生平喜談實業,即系受其影響。
先生曾參與清末立憲爭議,著文表抒所見。又好議稅法,有《論裁厘不可為加稅所誤》、《銷場稅、生產稅及通過稅界說》諸文章發表。凡此皆先生中年時期奮志經世致用之學的積極表現所在。謹將先生治史成就作為四節,分述于下。
(一)
人民國后,先生拋棄政治活動,專力治史尤專清先世事跡,潛心鉆研,于民國三年(1914年)發表《心史史料第一冊》,從目錄觀之,已見其對清先世研究規模,列目為:一、滿洲名稱考;二、清朝前紀,分為“綱領”、“女真紀第一”、“建州紀第二”、“建州左衛前紀第三”、“肇祖紀第四”、“褚宴充善第五”、“妥羅紀第六”、“興祖紀第七”、“景祖紀第八”、“顯祖紀第九”、“附王呆紀第十”;三、清國號原稱后金考;四、朱三太子事述。此文后經多年深入探索,再成《明烈皇殉國后紀》長文,內容容后介紹。民國十九年,在南京大學講授清史,增撰《太祖紀》,合稱《清朝前紀》,作為講義使用。之后,在北京大學講《滿洲開國史》所發講義將太祖部分裁去未印,但于目錄中標列“第十講太祖新紀上、下”。揣其意旨,或欲擴大別出單行。繼而專力從事編《明元清系通紀》,或以此書工作量大遂未能顧及。通紀已由北京大學出版部印出十五冊,未及完成全稿,憂憤國難辭世。余稿原存我手,十年浩劫有所散失,以即具成例,補纂非難,當勉力為之。
今就先生所印發《滿洲開國史講義》簡介內容于下:
滿洲在明初稱建州衛,后分三個,其建州左衛即為清世直系所自出。清白認之始祖“肇祖原皇帝”,名猛哥帖木兒。《明實錄》載:“永樂十一年十月甲戌,建州等衛都指揮李顯忠(此為明所賜姓名,原名釋家奴),指揮使猛哥帖木兒等來朝貢馬及方物,特厚赍之。”又載:“宣德八年二月戊戌,升建州左衛士官都督猛哥帖木兒為右都督。”即在這年十月猛哥帖木兒被“七姓野人”即女真忽喇溫等衛所殺,明朝命其弟凡察以都督僉事代掌左衛。清之祖先早受明職,已是鐵證,但清之子孫用盡心思,捏造假狀,總期如先生所指說:“寧使滿洲為崛起之國,不使歷史上得尋其為外夷之名稱。”還有,參與纂修的部分清遺老們,也竭力為之掩蓋曲說,以泯滅其事明之跡。這班人如果不是無知,便是有意,而應當是出于后者。先生集中揭發二百年間清與明之關系真相,誠為歷史上一大快事!
追溯談來,清之祖先直系而有據者,在元朝猛哥帖木兒襲為斡朵憐萬戶,入明改為建州衛,以阿哈出為首領,阿哈出和猛哥帖木兒皆女真族,亦皆有女進入永樂宮中,永樂帝曾敕命朝鮮允許猛哥帖木兒來京骨肉相見。后即分置左衛授職。清修《太祖武皇帝實錄》有注云:滿洲之稱,“南朝(指明朝)誤名建州。”此非數典忘祖,實乃別有用心。先生先于區域作辯說,謂:清代《欽定滿洲源流考》卷十三附《明衛所城站考》敘云:“謹案:明初疆域,東盡于開原、鐵嶺、遼、沈、海、蓋。其東北之境,全屬我朝,及國初烏拉、哈達、葉赫、輝發諸國,并長白之納殷、東海之窩集等部,明人曾未涉其地。”此語蓋自居于明之化外,示其與明為不相屬之故國。所云明初疆域盡于開原、鐵嶺、遼、沈、海、蓋,則以遼東都司轄境而言。明以遼東都司屬山東布政司。……女真向化以后,于遼東都司之外,添設奴兒干都司。《明史•地理志》于山東布政使司詳其轄境,有遼東都指揮使司,竟削去奴幾干都司不載,以示明無東北之境。然于明之兵制不合,又于《兵志》仍出奴兒干都司及所屬三百八十四衛之名。兩志不相關照、自成柢牾。
先生闡述其故云:“明白中葉以后,海西常為國屏藩,扈倫四部不亡,清太祖終不得逞,以海西與明休戚相共如此。……乃日烏喇等為四國,與滿洲皆為明之敵國。”原因在于“以海西之為女真,《明史》遂諱之,有不可告人之秘”。
又“明既設建州三衛以處女真,清之先世既受明建州左衛之職。清修《明史》不見于《地理志》,則以遼東都司為明東北之疆域,沒其奴兒干都司不載也。《兵志》載衛所之名,又明明有三衛,且有奴兒干都司,以《兵志》不必詳設衛之由來及其初授衛職之人物;《地理志》則不能不略敘原始,故露于彼而隱于此,自相違異不恤也”。《滿洲源流考》之作“非藉考以顯滿洲之真,實藉考以混建州之跡。建州未分三衛時,阿哈出、釋家奴、李滿住祖孫連掌建州衛。李為賜姓,阿哈出漢名李善誠、釋家奴為李顯忠,李滿住為女真一梟雄,宣德、正統初,屢和朝鮮沖突。《明實錄》正統三年六月戊辰載:“建州衛掌衛事都指揮李滿住,遣指揮趙歹因哈(明代女真多冠漢姓)奏:‘舊住婆豬江,屢被朝鮮國軍馬搶殺,不得安穩。今移住灶突山東南渾河上,仍舊與朝廷效力,不敢有違。’……從之。”先生云:“此節于建州之占定地點,可以考證明確。灶突山,女真語謂之呼蘭哈達(在今遼寧省新賓縣),此即寧古塔貝勒發祥之地,清代謂之興京。而其始實明廷所恩準移住,以避朝鮮之逼者也。朝鮮之屢與建州沖突,正其不愿建州占婆豬江,闌入國境。……蓋其時建州衛與建州左衛居尚同地。左衛正當猛哥帖木兒被戕于忽喇溫,流離困頓,幾不能自存,朝鮮亦不遽以威力相逼,惟注力于李滿住,滿住遂先請遷地,明以渾河之上灶突山地與之。其后朝鮮再逼左衛,左衛又遁出朝鮮與李滿住同居,遂為太祖王業肇興之所自。故清世歷代自稱非明屬國,其實建州乃明廷恩給,以存之于患難中者。
土木之變,李滿住乘機擾亂,明曾有發兵擒剿滿住及凡察(猛哥帖木兒之弟,掌右衛)、董山(猛哥帖木兒之子,掌左衛)三寨(即建州三衛)之議,以其尚未大作舉動,暫止討伐。后來愈益不馴,乃于成化三年用兵建州,此時李滿住已老,建州衛事由其子李古納哈代掌,主謀者實為董山。結果,滿住父子被朝鮮兵所殺,董山由北京回歸建州途中被明將執殺于廣寧。此明代正統以下四朝中建州情況的變化,根據先生所輯有關記載介述如此。
李滿住和猛哥帖木兒同族不同宗,凡察為猛哥帖木兒親弟。因董山先得襲職左衛,凡察同猛哥帖木兒另一子童倉避亂朝鮮,及歸,和董山爭奪衛職,明乃為凡察辟設右衛,命和童倉同居。此中關系到清所尊肇、興、景、顯四祖,其興祖之父祖究竟為誰的問題。根據先生考證,清之直系正傳應出童倉,而非董山。《清太祖武皇帝實錄》記載:都督孟特木生二子,長名充善(即董山),次名除煙。充善生三子,長名拖落、次名脫一莫、三名石報奇。石報奇生一子都督福滿(興祖)。先生參看明和朝鮮記載并駁日本學者之說,認為:猛哥帖木兒有四子,一名阿古,同其父被敵所殺,余三子,除煙而外,一為充善,二為童倉。根據明朝及朝鮮記載,童倉為兄,董山為弟,實為兩人。日本學者將童倉、董山作為一人,實誤。凡察掌右衛后,有意壓抑童倉,故其名不顯。及董山就戕,親屬緣坐,發配南疆福建、廣東,童倉在內。童倉之名,于《明實錄》英宗朝作童倉,中隔孝宗朝,至憲宗朝作董重羊,實乃一人異寫。童倉死于戍所,其一子名失保,授指揮僉事,此即石報奇,為興祖福滿之父。明人以董山為正系,而稱努爾哈赤為“建州之支部”是有所根據的。努爾哈赤自詡知其十世以來的家世傳替,而以石報奇為充善子,恐是出于攀附正系之意。以上為先生治清先世史的創見,簡括述之,詳深考核,具在本書。
(二)
先生于明清史研究,發表單篇論著甚多,總計近百篇,絕大部分收入《明清史論著集刊》及《續編》中,茲不一一舉述。其斷代專著有《明清史講義》,系在北京大學歷史系授學所用者,于兩代政事大端,人物活動皆多具灼見明識,超越前人。
這部講義共作四編,前二編為明史,后二編為清史。明史始于開國,迄至南明,兼及李自成、張獻忠和建州兵事。’清史也始于開國,至咸同而止,目錄中標“光宣嗣出”。這部講義經我整理,將道光后期即今作近代史部分裁去,另將原冠于《清史講義》前的《:八旗制度考實》一文,收入《明清史論著集刊》。這部講義,先生除參用自己所撰有關專題論著外,多取官修正史,也即《明史》及《清史稿》等,旁及其他官私著作,稽考補苴,以求明備。
于明大致分為四個時期,首述明開國制度,列舉民事、軍事兩大端,指出其于土田賦役規劃及推行收效之大,關鍵在能“盡心民事”,“作養廉儉”。但亦責朱元璋“以喜怒用事,是其一失”。引《明史•食貨志》,朱元璋以“惟蘇、松、嘉、湖,怒其為張士誠守,籍諸豪族及富民田,以為官田,按私租簿為稅額”。又引《明史•劉基傳》:“惟青田不加,太祖日:使伯溫(基字)鄉里世世為美談也。”又責朱元璋屢興大獄,誅戕功臣為非。但對之仍作原諒語,說重租“究是對于偏隅”,殺戕“實未嘗濫及平民”。他對朱元璋的評價是很高的,主要說他不虐待百姓。認為明之繼君,成、弘以后多不肖,然猶逾百余年,至萬歷朝開始動搖,所賴即在“尚未至得罪百姓”。清代順治、康熙二帝均對朱元璋極為稱贊,即謂其所施民事政策之美善。
言軍事,以明衛所比擬唐府兵,謂:“明與唐之初制,其養兵皆不用耗財,而兵且兼有生財之用。”先生對此曾撰專文,稿存我手,惜于十年動亂中遺失,講義所述即本此稿。
“靖難”一章講述永樂奪位及仁宣繼承治績。其對朱棣指責奪位之過,殺戕之慘,更謂其三征漠北為黷武,并以派鄭和出洋的使命為尋跡建文。此于今日論之,先生實存有偏見,設使無永樂之經營,明代尚難達成統一之局。然仍肯定“成祖(朱棣)之不墜明業,在能遂太祖整飭吏治之意”。總括有明一代之政治,為“民為邦本,使民得所,即為極治,雖有暗昧之嗣君,萬惡之閹宦,窮荒極謬,猶數百年而后亡。讀史者以此為龜鑒,無得罪于百姓,即為國之根本已得。其余主德之出入,皆非損及國脈之故也”。先生對于中國古代封建君主統治政策,所見雖不夠全面,而以為不可過分害及百姓,是治亂關鍵所在,無疑是對的。
次述明中期,所標章目為“奪門”。先生說,英宗被也先挾走,“賴有弟監國,守御得宜。敵挾帝而無所利,卒奉駕還都修好,不可謂非景帝之功在社稷矣。……貪功之流,擁英宗復辟,反殺景泰時守御功臣,是謂奪門之案。傳子憲宗,皆為閹所惑,政令駁雜,綱紀日替。賴有孝宗,挽以恭儉,使英、憲兩朝之失德稍有救濟,祖宗之修明吏治亦未遽盡壞。考明事者,以孝宗以前為一段落,不至甚戾祖德。故以英、憲、孝三朝合為奪門一案之時代”。本章所評議忠奸事跡不予詳介,惟其對于謙則云:“而所殺以為名之于謙,公道已大彰,然終英宗之世不與平反也。……謙事白,成化初冕(冕,謙子)赦歸,上疏訟冤,得復官賜祭,誥曰:‘當國家之多難,保社稷以無虞;惟公道之獨持,為權奸所并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實憐其忠。’天下傳頌焉。”先生說:“英宗始終為庸稚之君而已。”
“議禮”一章,首作引語云:“武宗之昏狂無道……得一稍明事理之世宗,依然成守文之世,元氣初無虧損也。”其論議禮一事,謂“君之所爭為孝思,臣之所執為禮教,各有一是非。其所可供后人議論者,正見明代士氣之昌”。此言當指為爭議禮,群臣觸怒嘉靖,或逮捕或杖死,楊慎大言:“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養士即培養士氣,記得胡適先生和孟先生談論明朝“廷杖”,他以為其甘受刑苦而不怨者正是由于養士,這是他的一貫看法。
于明末時期講述萬歷之荒怠,天崇之亂亡,附及南明之顛沛,謂“明亡之征兆,至萬歷而定”。考析詳明,持論得當。尤于天崇形勢,多具灼見。其言天啟初有門戶之害,“言官各立門戶以相角,門戶中取得勝勢,而政權即隨之,此朋黨所由熾也。”又謂“建州坐大,清太祖遂成王業,其乘機于明廷門戶之爭者固不小也”。先生以為東林黨人與閹黨斗爭,“此為晚明講學之風之一變,蓋以后不足復言門戶”。而于遼東戰局,將帥功罪,揭示詳實,用專節辨正袁崇煥之誣枉與崇禎朝之用人。在本章首敘云:“熹宗,亡國之君也,而不遽亡,祖澤猶未盡也;思宗,自以為非亡國之君也,及其將亡,乃日有君無臣。夫臣果安往?……至崇禎時,則經萬歷之敗壞,天啟之椓喪,不得挽回風氣之君,士大夫無由露頭角矣。思宗而在萬歷以前,非亡國之君也;在天啟之后,則必亡而已矣。”于南明列舉弘光、隆武、永歷及魯監國,謂清“深沒南明,頗為人情所不順”。特為矯正而敘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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