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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研究1(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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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研究1(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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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是一部研究中國當代 史的學術著作,是著名學者楊奎松的又一力作。全書選取建國前后土改運動及其土改運動中出現的地主富農問題、“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運動、“五反”運動、新中國對資產階級的政策變動、中共干部任用制度以及干部職務等級工資制的形成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建構具有重大影響的政治事件,逐一進行了個案式的研究。像楊奎松的其他著作一樣,本書眼光獨到,但平實冷靜。作者的史料發掘和歷史解讀,相比既往的國史研究,明顯地有所突破,可成一家之言。

作者簡介

楊奎松,歷任中共中央黨校編輯、中國人民大學講師、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大學教授、華東師范大學特聘教授。長期研究中共黨史、中國現代史,目前研究重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主要著作有:《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毛澤東與莫斯科的恩恩怨怨》《西安事變新探——張學良與中共關系之謎》《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歷史進程》等。

目次

前言
第一章 建國前夕中共土改政策變動的歷史考察
引言
1. 《五四指示》的形成與背景
2. 中共中央推動土改的關心所在
3. 土地贖買政策的提出及其原因
4. 陜甘寧邊區和平贖買土地的試行
5. 康生在陜甘的調查與結果
6. 劉少奇態度轉趨激進的原因
7. 土改政策的“左”傾與糾偏
8. 土地會議與反右傾
9. 土地會議后的“左”傾狂潮
10. 中共高層對“左”傾的警覺
11. 毛澤東糾“左”的嘗試
12. 毛、劉的分歧與化解
13. 毛澤東“不潑冷水”的考慮
14. 劉少奇的跟進與堅持
15. 毛澤東的糾“左”余音
16. 結語
第二章 新中國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農問題
引言
1. 問題的提出
2. 小地主的中國
3. 富農問題的由來
4. 成分問題的困擾
5. “斗爭土改”的j中擊
6. “一刀切”政策的利弊
7. 結語
第三章 新中國鎮反運動始末
引言
1. 運動緣起
2. “雙十”決定
3. “大張旗鼓”
4. 緊急收縮
5. 結語
第四章 上海鎮反運動的歷史考察
引言
1. 鎮反前上海社會治安狀況
2. 反動黨團登記與協調鎮反步調
3. 上海鎮反運動的全面展開
4. 結語
第五章 毛澤東與“三反”運動
引言
1. “三反”運動之發動
2. 毛澤東力排眾議
3. “打虎”戰役的推動
4. 運動的結束
5. 結語
第六章 1952年上海“五反”運動之經過
引言
1. 上海從“三反”、“四反”到“五反”
2. 薄一波受命指導上海斗爭
3. 第一階段戰役之進行
4. 第二階段戰役之跟進
5. 第三階段戰役之展開
6. 對上海資本家的打與拉
7. 結語
第七章 建國初期中共干部任用政策之考察
引言
1. 關于大區負責人的任用問題
2. 關于各省市負責人的任用問題
3. 關于地縣級干部的任用問題
4. 關于對地下黨干部的任用問題
5. 結語
第八章 從供給制到職務等級工資制——建國前后黨政人員收人分配制度的演變
引言
1. 供給制的形成及其分配標準
2. 從供給制向薪金制的過渡
3. 職務等級工資制的全面施行
4. 結語
第九章 建國前后中共對資產階級政策的演變
引言
1. 對資產階級的戒備
2. 讓步政策的由來
3. “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反撲”
4. “團結、利用、改造”
5. 資產階級命運的終結
6. 結語
參考文獻及資料要目
圖片來源

書摘/試閱

第一章 建國前夕中共土改政策變動的歷史考察
1. 《五四指示》的形成與背景
今天,凡談到1946年《五四指示》產生背景的,無不強調:“那時,全面內戰的爆發已迫在眉睫”,或“大戰在即,迫切需要動員農民以極大的熱情支持革命戰爭”。但是,客觀地考察1946年5月4日以前的國共關係情況和當時國內形勢,是否真的已經到了“全面內戰的爆發已迫在眉睫”或“大戰在即”的關頭了呢?
眾所周知,1946年1月10日國共雙方停戰令達成,政治協商會議召開,31日政協通過五項重大和平決議,並決定了整編國共雙方軍隊的原則方案,從而在國內掀起了一股和平民主的輿論熱潮。緊接著,中共中央於2月1日通過並向全黨發出了準備迎接和平民主新階段,“由武裝鬥爭轉變到非武裝的群眾的與議會的鬥爭”的重要指示。在此方針影響下,中共中央於2月21日發出指示,部署參加5月513召開的國民大會代表推舉工作。25日,國共雙方簽訂了《軍隊整編及統編基本方案》。3月6日和7日,毛澤東接連起草並發出精兵簡政的指示電,要求各地中央局在3個月內外以復員和整軍的名義,完成第一期精簡1/3兵額的任務,並抓緊部署第二期再精簡1/3的32作。隨後,因國共雙方圍繞著東北接收問題發生衝突,和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有否認政協決議的種種言論,導致中共中央停止提交準備加入國民政府的領導人名單,並要求將國大召開延至雙十節。5月1日,鑒於爭奪東北半壁江山的四平戰役進入白熱化,毛澤東明確主張:一面“堅持奮戰”,一面力爭“求得有利我之和平”。
不難看出,儘管國共兩黨在《五四指示》形成前在東北地區發生了嚴重的摩擦衝突,甚至爆發了四平街之戰。但關內民眾和輿論的和平聲浪依舊,多數地區中共的黨員幹部內心也普遍存在著和平心理即使是毛澤東,也不時發出指示,強調和是大勢所趨。對堅持以戰促和的做法持懷疑態度的多數党的高級幹部,他也還要顧慮到多數人的思想顧慮,只好通過十分委婉曲折的方式來做政治局常委幾位領導人的思想工作。注意到這樣一種歷史背景,應當不難想像,《五四指示》制定時,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中共中央,其實還並未做好“大戰在即”的思想準備。
那麼,立足於推動土改的《五四指示》又是因何而發的呢?其實,關於這一點,《五四指示》本身就寫得十分明白。指示開宗明義就說明了中共中央決定要將抗戰期間的減租減息運動引向土地改革運動的原因所在。這就是:“根據各地區最近來延安的同志報告,在山西、河北、山東、華中各解放區,廣大農民已經通過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鬥爭,直接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在群眾運動深入的地方,基本上解決了或正在解決土地問題。“在此種情況下,我黨不能沒有堅定的方針,不能不堅決擁護廣大群眾這種直接實行土地改革的行動,並加以有計劃的領導”。“不要害怕農民獲得大量土地和地主喪失土地,不要害怕消滅農村中的封建剝削”,“要堅決擁護農民一切正當的主張和正義的行動,批准農民獲得和正在獲得土地”。因為,“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黨目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環節”。
顯然,我們在《五四指示》當中,絲毫看不到因“大戰在即”因而要加速土改,動員農民以應需要的內容;不僅看不到,而且會注意到《五四指示》內容中所表現出來的一種頗為矛盾的現象,即它一方面強調要“堅決擁護群眾在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退租退息等鬥爭中,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的“一切正當的主張和正義的行動”,不要怕這怕那;一方面卻又再三強調在宣傳上暫時不要公開土改意圖,仍應維持減租減息的說法,在行動上除對少數充當大漢奸的地主以外,一般也不得採取沒收土地的做法,要著重於通過“佃權交換”、“清償負欠”等有償形式,迫使地主“自願出賣土地”。指示明確規定:“對待中小地主的態度應與對待大地主、豪紳、惡霸的態度有所區別,應多採取調解仲裁方式解決他們與農民的糾紛”;對抗屬、烈屬、幹屬及開明士紳等,還要“給他們多留下一些土地,及替他們保留面子”。以至於這一指示從一開始就被下級幹部形象地概括為“一條批准九條照顧的土地政策”。使原本在一些地方已經相當激烈的奪取土地的運動,反而受到了某種程度上的制約。
對此,一年之後劉少奇曾經有過一種解釋。他說:“從‘五四指示’當時的情況和環境條件來看,要求中央制定一個徹底平分土地的政策是不可能的。因為當時全國要和平,你要平分土地,蔣介石打起來,老百姓就會說,打內戰就是因為你共產黨要徹底平分土地。當時廣大群眾還沒有覺悟到和平不可能,還不瞭解與蔣介石、美國和不了。……為了既不脫離全國廣大群眾,又能滿足解放區群眾要求,二者都照顧,使和平與土地改革結合起來,結果就產生了‘五四指示’。”劉少奇這裡所謂“當時廣大群眾還沒有覺悟到和平不可能”等等,其實也是“事後諸葛亮”了。但他所謂當時為了滿足解放區群眾要求,又不脫離全國廣大群眾,因而將和平與土改二者兼顧,卻恰恰就是形成《五四指示》的重要背景所在。
2.中共中央推動土改的關心所在
注意到《五四指示》內容的矛盾性,自然也就不能不考察中共中央非如此不可的原因所在。
根據《五四指示》所說,中共中央決心批准“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是基於“各地區最近來延安的同志報告”談到“在山西、河北、山東、華中各解放區。廣大農民已經通過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鬥爭,直接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因此,“我黨不能沒有堅定的方針”。換言之,中共中央這個時候提出土改意圖,並非有計劃地設計在先,部署其後,而是受到地方報告所稱實際運動的推動。非明確表態“並加以有計劃的領導”不可。
那麼。中共中央是如何受到地方報告的推動的呢?
我們可以注意到的是,1946年45中旬中共華中分局書記鄧子恢到達延安,彙報了華中根據地減租清算試點的情況。在談到淮安縣石塘區農民已經充分發動起來,甚至出現數千人集體進城押了幾十個地主回鄉,清算其剝削賬的現象時,劉少奇當即表示了不贊同的態度,指出:“目前各地發動的算帳運動,對大地主、惡霸及漢奸化了的地主是可以進行的,但不要普及到中小地主及富農。”鑒於此,鄧子恢馬上於20日致電華中分局稱:“今天我們主要口號是減租減息,至於清算舊賬,一般是對漢奸及少數惡霸來提,不要向一般中小地主普遍算舊賬。這會引起整個地主階級之恐慌,而感到無所底止。”由此不難瞭解中共中央對各根據地的減租清算運動的情況並不十分清楚,因此發現大規模衝擊中小地主及富農的情況,頗感不安。
緊接著,中共中央又召集晉冀魯豫中央局副書記薄一波和山東分局副書記黎玉等人彙報各地減租清算情況,意外地發現,各根據地農民在減租清算鬥爭中的普遍傾向是要奪取土地,一些地方已經直接或間接地採取措施支持農民從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因此,僅僅幾天之後,即在4月26日,中共中央就有電報給沒有來中央彙報工作,但同樣向中央提出了這類問題的晉察冀中央局去電說明:“現在山西、河北、山東、華中均有極廣大群眾在清算及減租鬥爭中直接解決土地問題,我黨不能不擁護群眾此種土地改革行動,現中央正召集各區負責同志討論這個問題。”鄧子恢因此也不能不馬上急電華中分局,說明:“華中目前群眾發動應大膽放手,不應束手束腳,不要過早糾正過左,不要害怕改變土地關係。”
劉少奇及中共中央這種態度上的變化,再清楚不過地反映出中共領導人到4月下旬還不曾意識到土地問題已經成為必須解決的問題,更不曾想到過要用解決土地問題的辦法,來動員農民。推動中共高層在這個問題上改變政策的,不是戰爭形勢,而是各根據地減租清算運動中所反映出來的現實狀況。可以與此相映照的,還有經過各種年譜、傳記和專著所透露出來的中共中央討論通過《五四指示》時與會者的發言記錄。
關於中共中央討論《五四指示》的會議記錄,存在著時間上的不同解釋。因為當年關於《五四指示》的會議記錄未標明時間,且被誤植於3月15日另一次會議記錄之中,因此,《任弼時年譜》的編撰者認為所謂《五四指示》的討論會實際召開於1946年3月15日,而《毛澤東年譜》、《劉少奇年譜》以及《劉少奇傳》的編撰者則否認3月15日會議討論過《五四指示》草案,堅持《五四指示》的討論發生在5月4日當天。對此,金沖及先生亦相信後者的看法是對的,但金書對這個存在明顯歧義的時間問題未置一詞。而羅平漢乾脆採用了一種不可思議的兩相將就的做法。他在自己的書中把同一份會議記錄肢解成了兩個部分,一部分用來說明確有一個討論土地改革問題的3月15日會議,一部分說明還有一個討論《五四指示》的5月4日會議。
上述兩種說法,究竟何者更合乎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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