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保險法,旨在規範保險關係中彼此雙方當事人之權利及義務內容,其立法基礎除了傳統民法上契約乍由之原則及兼顧其社會性之精神外,亦須衡量當事人地位之消長及強弱;其解釋不僅盡量保護被保者個人之權益,亦不可偏廢承保者之危險共同團體性,唯執兩而用中,方達真正公平正義及實質契約自由之法諦。
作者簡介
目次
本論
第一章 保險法之概念
第一節 共同團體
第二節 危險
第三節 同一性
第四節 補償之需要性
第五節 有償性
第六節 獨立之法律上請請權
第二章 保險契約之概念
第一節 債之關係
第二節 雙務契約
第三節 有償契約
第四節 繼續性契約
第五節 非要式契約
第六節 射幸契約
第七節 附合契約
第三章 保險利益
第一節 保險利益學說之產生
第二節 一般性保險利益學說
第三節 技術性保險利益學說
第四節 經濟性保險利益學說
第五節 保險利益概念之功能
第六節 保險利益概念適用之范圍
第七節 保險契約之際的
第四章 保險契約種類之區別
第一節 財產及人身保險、損害及定額保險
第二節 積極保險和消極保險
第三節 海上保險和陸上保險
第四節 為自己利益保險,為他人利益保險,為自己或他利益保險
第五節 現在保險、追溯保險、未來保險
第五章 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第一節 保險人
第二節 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他關係人
第三節 保險代理人
第四節 保險經紀人
第五節 保險業務員
第六章 保險契約之成立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單據化
第七章 要保人之法律上義務
第一節 保險費給付義務
第二節 保險事故發生前之應盡義務
第三節 保險事故發生后之應盡義務
第八章 保險人應盡之義務
第一節 危險承擔義務
第二節 危險范圍之確定和損害之關係
第三節 保險金客與保險價值
第四節 全額保險、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
第五節 保險法上損害發生原因之問題
第六節 保險人之通知義務
第九章 危險事故發生后之危險承擔
第一節 危險承擔之具體化
第二節 金錢給付或恢復原狀
第三節 保險賠償之范圍
第四節 給付之期限
第五節 保險人之代位權
第十章 保險法上之消滅時效
第一節 各種時效之起算
第二節 時效可否以特約更改
主題書展
更多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