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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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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簡體書)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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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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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世界上最偉大、最暢銷的文學作品之一,我們再續傳奇,讓獨具匠心的布局、懸念迭起的情節、精妙獨特的敘事手法和凝練優美的語言,帶你步入世界文學的高雅殿堂,領略偵探小說的獨特魅力。

名人/編輯推薦

史上最牛偵探小說家——英國柯南道爾經典之作,福爾摩斯故事全集,最權威的偵探故事,最好看的懸疑小說。四簽名、血字的研究、新探案、最后的致意、冒險史、回憶錄、歸來記!
這里有史上最好看的偵探小說,這里有最睿智的大偵探福爾摩斯,他的故事總是令人拍案叫絕,一個個精彩絕倫的結局,讓人恍然大悟之余大呼過癮。
1887年,柯南·道爾歷經萬難,發表了第一部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從此,一位頭戴黑色禮帽,手執手杖,叼著煙嘴的精明偵探風靡全球,他就是——福爾摩斯。在充滿霧氣的倫敦貝克街,年輕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和從阿富汗戰場受傷退役的華生醫生一起,經歷著驚險刺激、神秘莫測的故事……

近百年來,推理小說迅猛發展,大量的作者參與創作,涌現出了許多優秀作品。然而在大量的推理作品里,《福爾摩斯探案集》絕對是其中最閃亮、最耀眼的一顆明星,其影響力之廣、讀者之多,是其他同類作品無法比擬的。
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從出現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歷史了,同許多名著中的人物一樣,他的面世,也是幾經周折。柯南·道爾在1886年4月完成具有歷史意義的《血字的研究》,直到第二年,終于在沃德·洛克公司的《比頓圣誕年刊》上發表,從此福爾摩斯這位文學史上的經典人物才逐漸走進讀者視野,并被大眾熟知。
柯南·道爾作為優秀的小說家,在首部作品發表后,自然是一發而不可收,在以后的40年里,他一共寫了60個福爾摩斯的經典故事,這些故事由于設計精巧、人物形象鮮明,迅速被讀者接受,獲得了巨大成功,而與此同時,柯南·道爾也成為了世界文學史上的一代名家。
在1928年到1929年,英國把福爾摩斯的所有故事收集起來,整理出版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部系統而全面展示福爾摩斯探案的作品集,剛出版就成了暢銷一時的熱門書,在歐美一版再版。在中國,它同樣是出版數量和版本最多的偵探推理小說。
偵探推理小說作品之所以能夠風行,絕非偶然,是有一定歷史和社會原因的,其在歐美讀者心目中的地位,一如中國曾風靡一時的武俠小說。這兩類作品中都有種個人英雄主義的情結。許多在現實社會中無法實現的抱負,就寄托在小說里的英雄人物身上,所以每當我們看到小說主人公懲惡揚善、抱打不平時,總會覺得暢快淋漓。
而福爾摩斯就是這樣一位集智慧、勇敢和正義于一身的英雄人物。他不是警察,只是以私人偵探的形象出現,官方無法辦理的事情,他都能一一化解;他是一個極具魅力的中年男人,身材消瘦,有一雙能夠洞悉一切的眼睛,身著風衣,奔走在倫敦的各條街道;他學識淵博,無所不知,且淡泊名利,極具愛心。但是,他也有缺點,比如他有時說話刻薄,冷嘲熱諷,在沒事做的時候他會很憂郁,有時得靠注射興奮劑來維持正常生活;他憤世嫉俗,高傲而冷漠,不屑于跟那些所謂的上流人士結交?正是這種極具人性化的人物塑造,使得福爾摩斯的形象真實、飽滿、鮮活。他在探案時幾乎是神一般的人物,但在生活上卻糟糕得一塌糊涂,這兩種極端表現勾勒出了機智、可愛的福爾摩斯形象。
當然,僅僅人物形象塑造得成功,尚不能使其成為一部經久不衰的名著,《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每個故事都結構嚴謹、驚險離奇,情節布局精巧,人物的一句話或一個動作,都有可能是埋下的伏筆,不讀到最后,絕對猜不到結局。縱觀整部《福爾摩斯探案集》,沒有一個故事的情節是牽強附會、草率了事的,這正是這部作品備受歡迎的主要原因。本書無愧于“推理小說中的《圣經》”之稱,而柯南·道爾更無愧于“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光榮稱號!

目次

血字的研究
四簽名
冒險史
波希米亞丑聞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歪唇男人
藍寶石案
斑點帶子
工程師的大拇指案
貴族單身漢
綠玉皇冠
銅山毛櫸案
回憶錄
銀色馬
黃面人
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
“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
馬斯格雷夫禮典
賴蓋特之謎
駝背人
住院的病人
希臘譯員
海軍協定
最后一案
歸來記
空屋
孤身騎車人
修道院公學
黑彼得
米爾沃頓
六座拿破侖半身像
最后的致意
硬紙盒子
魔鬼之足
紅圈會
臨終的偵探
最后的致意
……

書摘/試閱

血字的研究
1887年,柯南·道爾歷經萬難,發表了第一部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從此,一位頭戴黑色禮帽,手執手杖,叼著煙嘴的精明偵探風靡全球,他就是——福爾摩斯。年輕的醫生歇洛克?福爾摩斯和從阿富汗戰場受傷退役的華生醫生一起住進了充滿霧氣的倫敦貝克街221號公寓,而每當有神秘的訪客,整日漫不經心的福爾摩斯便變得睿智而興奮??
初見福爾摩斯
我叫華生,是一名軍醫,在第二次阿富汗戰役中受了重傷,幸好我的勤務兵把我從戰場上救了出來。可沒想到大難不死后,我又染上了傷寒,只好被送回國內,得到了九個月的休養假期。
回到英國后,我無親無友,像空氣一樣自由自在。我先在倫敦的公寓過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積蓄。后來我實在撐不下去了,便決定換個地方居住。就在這時,我遇到了一個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個人跟我說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說。
他說的那個人就是歇洛克?福爾摩斯。說實話,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爾摩斯合租房子,他說:“福爾摩斯在一家醫院化驗室工作,是一個思想古怪的家伙,癡迷于一些科學研究,冷血到無情的地步,我曾經見他用棍子抽打尸體呢。”
“他精神上有問題嗎?”我忍不住問。
“不,不,據我了解,他是一個非常正派的人。他懂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識,連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這就沒問題了。我愿意和一個好學又沉靜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堅持下,小斯坦弗帶我去找福爾摩斯。
走過一條窄窄的胡同,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又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這才看到走廊盡頭的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里面雜亂無章地擺著無數器皿。一個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會神地工作。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立刻抬起頭來,興奮地喊:“我發現了,我發現了!”就算發現了金礦也不會比他現在顯得更高興。
“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色蛋白質沉淀,別的都不行。”他興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讓我們看他的驚人發現。
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們解釋說:“這點鮮血放在一升水里,占不到溶液成分的百萬分之一,看著,好戲就來了!”說著,他加了幾粒白色的晶體進去,又滴了幾滴透明的液體,很快,溶液變成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沉淀在瓶底上。
“看到了嗎?用這種新試劑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論血跡新舊都可以發生作用。”福爾摩斯依然很興奮。
我們都向他表示祝賀。然后,小斯坦弗給我們相互做了介紹,福爾摩斯熱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說:“看得出,您到過阿富汗。”我聽了,吃驚地張大了嘴巴。
福爾摩斯沒有理會我的吃驚,嘟嘟囔囔地說:“如果我早點發現這個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個案件中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說著,他一邊搖頭嘆息,一邊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強酸的侵蝕,手已經變了顏色。
我趁機觀察了一下福爾摩斯。他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個子,眼睛總愛瞇著,像時刻都在思考問題,細長的鷹鉤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機警、果斷,方正的下頷有點突出,可以看出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爾摩斯聽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興,立刻和我約定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化驗室,我忍不住問小斯坦弗:“見鬼,他怎么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長地一笑,“他在了解別人方面,幾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我們到貝克街221號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適,有兩間整潔的臥室,一間寬敞明亮的起居室。我們都很滿意,當即租了下來。我們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同住。我整天沒什么事做,福爾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觀察對象。他是個非常有規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數時間消磨在化驗室或是解剖室里。他高興的時候,精力旺盛,懶散的時候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動不動。他的知識面非常廣博,化學、解剖學、植物學、地質學、驚險文學、法律等等相當精通,但對于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又幾乎一無所知,令我驚嘆又好奇。
我原本以為福爾摩斯和我一樣孤獨,沒想到他的拜訪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會上各個階層的人都有。有衣著整潔的紳士,有時髦的年輕姑娘,還有邋遢的老婦人??每當這些人光臨我們的房子,福爾摩斯就會請求讓他使用起居室,說那些都是他的顧客。天知道,這讓我對他的職業好奇到何種程度。
我們逐漸熟識起來,在一次閑聊中我堅持說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訴了他我剛從阿富汗回來,或者是他瞎蒙的。福爾摩斯急切地分辯說:“嘿,那是我用觀察力和直覺分析法分析出來的!”
“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個軍醫,華生。雖然你的臉很黑,但手腕處卻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膚,這說明你的皮膚本來是白的,臉上、手上都是在熱帶曬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可以看出你剛剛經歷了戰爭。從國內目前的狀況看,在熱帶參加的戰爭肯定是在阿富汗。這就是我對你的判斷。”
原來如此,聽完他的解釋,我心中豁然開朗,忍不住對他所謂的直覺分析法稍稍表示了一些興趣。這令福爾摩斯非常興奮,他帶著點孩子式的得意告訴我,他是一名私家咨詢偵探,也可以說是偵探們的最高裁決機關。葛萊森、雷斯垂德、麥克唐納等官方偵探遇到困難時都會來找他幫忙。世上還有這種職業?我覺得他在吹牛皮,可又不想與他爭辯,就轉臉看向窗外。這時,街面上一個體格魁偉、衣著樸素的人正在焦急地尋找門牌號。我想換個話題,就隨口說:“不知道那個人在找什么?”
福爾摩斯跟過來,看了一眼,立刻說:“你是在看那個退伍的軍曹嗎?”
我心中暗暗發笑,這個狡猾的家伙,明知道我無法去取證,就順口胡說八道。我正在心中遺憾不能揭穿福爾摩斯的陰謀讓他出丑,剛巧,那人竟然走進了我們的房子,把一封信交給了福爾摩斯。
哈,機會來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得意,走過去問:“請問您的職業是什么?”
“當差的,先生!”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端正身體回答說。
我看向福爾摩斯,故意提高嗓音問:“您過去是做什么的呢?”
“軍曹,先生。”他高聲簡單地回答說。
福爾摩斯的理論又一次得到了證明,我心中大吃一驚,忍不住向他請教:“你是怎么推斷出來的呢?”
“這很簡單。”福爾摩斯說,“隔著一條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著一只藍色大錨,再看看他軍人的姿態,軍人式的絡腮胡子,還有他自高自大、發號施令的神氣。從這些都不難判斷他做過軍曹。”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稱贊。
“這算不上什么。”福爾摩斯說著給我看剛收到的那封信,“這件事看起來才不尋常呢。請你好好看一下吧。”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昨夜凌晨兩點鐘,巡警在一長期無人居住的房中看到了燈光,他們前去查看時,發現一男子死在了房中。房間中有幾處明顯血跡,但死者身上并無傷痕。我們到現在還沒有找到明顯的線索,更不知道兇手的情況,所以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助。
葛萊森
葛萊森和雷斯垂德都是倫敦警察廳的偵探,他們兩個相互不服氣對方,常常因案件的處理方式而爭吵,都認為自己是最優秀的偵探。不過雷斯垂德比葛萊森更踏實、肯干,也肯聽取別人的意見,所以他和福爾摩斯合作的機會多一點。
“他們只會等我解決案子后再宣揚為他們的成績。”福爾摩斯諷刺地說,但他仍然招呼我動身去兇案現場。
距離兇案發生的空房子還有一百米左右,福爾摩斯就堅持下了馬車,在泥濘不堪的路上走來走去,兩眼茫然地注視著地面,一會兒蹲下來比較馬車的痕跡,一會兒檢查地上的腳印,忙得不亦樂乎。我冷眼旁觀,認為他純粹是在裝模作樣。因為那泥濘的路上即使有兇手的腳印也早已被踏亂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萊森從房子里跑出來迎接我們,他是一個頭發淺黃、皮膚白皙的高個子。他熱情地握住福爾摩斯的手,歡快地說:“你來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現場保護得很好,一切都沒有動。”
“可是那條小路除外。”福爾摩斯說,“我想你肯定是覺得從那里找不出什么線索了才沒有保護現場吧。”
葛萊森躲躲閃閃地說:“我負責房子里的事,外面的歸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爾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問:“你沒有坐馬車來嗎?”
“沒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沒有嗎?”
“他也沒有,先生。”
“那么,咱們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沒有任何擺設,空蕩蕩的,由于長久沒人居住,灰塵堆積了很厚,光線也很昏暗。餐廳里光光的地板上僵臥著一具男子的尸體,約有四十多歲,中等身材,黑黑的卷發,留著短硬的胡子。死者緊握著雙拳,兩臂伸張,兩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臉上露出齜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爾摩斯在尸體前跪下來,檢查尸體。他神情很嚴肅,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還抬起死者的頭嗅了嗅他的嘴唇。過了一會兒,他站起來,宣布尸體檢查完畢。
葛萊森派人進來抬尸體,“叮咚”,從尸體身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萊森把它撿起來,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發現了。一定是有個女人來過這里,這可是一枚女人的結婚戒指喲。”
沒想到福爾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彎下身去檢查死者的隨身物品。葛萊森鬧了個沒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來。
死者名片夾上的名字叫錐伯,是個相當有錢的家伙。他身上的兩封信是一家輪船公司通知開船時間的,一封是寄給他的,另一封是寄給約瑟夫的。從信上通知的時間相同不難看出,他們是約好要一起到紐約去。
福爾摩斯又仔細詢問那些警官幾個問題,并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到這里來!”倫敦警察廳的另一個偵探雷斯垂德歡喜地跑了過來,他身材矮小,結實有力。
“到這里來看,朋友們!”他興奮地領著我們來到前廳,在壁爐的位置附近停下來。他點燃火柴,照亮墻面,墻上有一個用鮮血潦草寫成的詞,“瑞契(RACHE)”!
“你們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馬戲班的班主似的炫耀著自己的把戲。
“這算什么發現,沒有任何意義。”葛萊森嘲弄地說。
“那是因為你忌妒我的發現!我認為這是兇手故意留下的,這應該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不然,請福爾摩斯先生說說看。”雷斯垂德激動地反駁說。他們兩個人立刻面紅耳赤地爭吵了起來。
福爾摩斯興奮地吹了聲口哨,不理會他們的吵鬧,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鏡檢查這些血字,他有時測量墻壁,有時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塵土。我在一旁看著他的行動,覺得他像一只獵犬在叢林中活動,跑來跑去,尋找屬于它的獵物。
福爾摩斯一直折騰了將近二十分鐘,最后又把血字的每一個字母都仔細查看了一遍,這才滿意地把工具收了起來。
“別再吵了,伙計們。”福爾摩斯點燃了他的桃木煙斗,輕松地說,“這是一宗毒藥謀殺案。兇手是個六英尺(1英尺=0.3048米)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頭靴子,抽印度雪茄煙,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還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輪馬車到空屋來的,這輛馬車是一匹馬拉的,馬有三只蹄鐵是舊的,但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福爾摩斯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發現,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如呆頭鵝一般聽得目瞪口呆。
“哦,順便說一聲,不要再白費力氣瞎猜了,這里根本就沒有女子出現過。血字的意思是‘復仇’,而不是什么‘瑞契’!”說完,福爾摩斯就帶著我離開了現場。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問福爾摩斯:“你是怎么得來的那些信息?”
“觀察。”福爾摩斯咬著煙斗笑著說,“我發現有兩道馬車的痕跡,其中一道很深,證明是昨天晚上的痕跡,因為這里已經一個星期沒有下雨了。巡警們說案發后再沒有馬車經過,這就說明車痕是兇手和死者一起來時乘坐的馬車留下的。”
“至于新的馬蹄鐵嘛,”福爾摩斯嘿嘿一笑,“那是因為新換的馬蹄印特別清晰。只是一般人不注意這些細節罷了。”
“哦。”聽了福爾摩斯的解釋,我一下明白了許多,忍不住又問,“兇手的身高你從哪里看出來的呢?”
“一個人的身高是可以從他的步子的長度來測量的,另外從他站在那里在墻上寫字的高度也可以判斷出來,因為一般人都會寫在與自己視線平行的地方,現在字跡距離地面是六英尺,證明他身高不會低于六英尺。”
哎呀呀,真好,聽福爾摩斯分析案子真是一種很好的享受,如同看魔術表演一樣,讓人覺得精彩不斷。
第二天剛吃完早飯,過道里和樓梯上就傳來雜亂的腳步聲,還有房東太太的抱怨聲,我站起身來張望,“發生什么事了?”
福爾摩斯得意地說:“沒事,是我的偵緝隊貝克街分隊。”
說話間,六個孩童沖了進來,他們看上去又臟又壞,像是六條小泥鰍,站在那里扭動不停。
福爾摩斯站起來,沖他們喊:“立正!”六條小泥鰍立刻像一條線似的站成了一排。
福爾摩斯又喊:“隊長維金斯出列匯報。”
一個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了一步,高聲喊:“報告,沒有找到您讓找的馬車夫。”
福爾摩斯點點頭,拿出一些先令來:“繼續尋找,不找到不算完喲。現在把工資拿上繼續去找吧。”
小孩子們高興地上前領了自己的“工資”,嬉鬧著像一窩小耗子一樣跑下樓去。
“別小看這些孩子。”福爾摩斯嚴肅地說,“他們搜索消息的能力要超過幾打警察呢。他們可以到處亂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打聽到。別看他們淘氣,但他們很機靈,像針尖一樣,無縫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呢。”
“向我道喜吧,我已經找到兇手了!”葛萊森突然闖進房來,抓住福爾摩斯的手晃個不停。
原來,葛萊森從死者錐伯的遺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就拿著帽子找到了他買帽子的商店,又從商店的記錄上找到了死者以前租住的房東。在和她們的談話中,他發覺兩位女房東很不自然。他抓住這一線索,順藤摸瓜,終于追問出死者在她們這里租住時曾多次調戲房東的女兒,昨天他的惡行被女孩的哥哥看到了,曾拿著木棍追打錐伯,而且當晚很晚才回來。所以房東母女聽說錐伯死了,還以為是女孩的哥哥做的呢。葛萊森喜出望外,立刻去找女孩的哥哥,可他堅決不承認自己殺了錐伯,說他追到門口時,那家伙已經逃上一輛馬車跑了。而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個朋友拉去喝酒,所以才很晚回家。葛萊森當然不會相信他的話,直接把他拘捕了。
葛萊森正得意揚揚,雷斯垂德也來了,不過,他是垂頭喪氣地來的。因為他追查的約瑟夫?斯坦節遜,也就是被害人的秘書,昨天晚上也在旅館被人殺害了。
有個送牛奶的小孩曾路過那里,見過一個紅臉膛兒的高大男子,正沿著梯子從三樓窗戶上下來,不慌不忙的,那小孩還以為是個木匠呢。
葛萊森聽完,臉色就變了。因為這個消息無疑證實了他找到的不是兇手。
案情越來越復雜了,葛萊森和雷斯垂德都相信,這肯定是某個集團組織的暗殺行動。福爾摩斯卻輕輕搖搖頭,微笑著說:“案子已經結束了,再也不會有什么暗殺出現了。”
“結束了?”我們都著急地問他到底發現了什么。福爾摩斯狡猾地眨眨眼睛,說:“你們一會兒就會知道的。”
這時,門外傳來喊聲,“先生,馬車已經來了。”我聽出來了,是那個貝克街偵緝分隊的隊長維金斯。
“好的,請他進來幫我搬東西吧。”他站起身來,到臥室里拖出了一只大箱子,我非常納悶兒,福爾摩斯要出遠門嗎?他怎么沒跟我提起這事呢?
維金斯帶著馬車夫進來了。那馬車夫身材很高大,看上去十分強壯。他很不樂意地走向福爾摩斯,伸手去搬福爾摩斯剛從臥室里拖出來的大皮箱子。
突然,福爾摩斯迅速跳起來,用手銬銬上了那人的雙手。
“先生們,”福爾摩斯帶著勝利的微笑宣布,“他就是殺死那兩個人的兇手,杰弗遜?侯波先生。”
我們都被眼前的戲劇性變化驚呆了,有點不知所措。馬車夫趁機從福爾摩斯手中逃出來,沖向窗戶,一拳擊碎了玻璃,準備從窗子跳出去逃走。
幸好我們都回過神來,一擁而上抓住了他,用繩子把他的手腳都捆得結結實實的。那車夫十分兇猛,被捆上后還在奮力掙扎,最后等他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情況后,才放棄了逃跑的念頭,靠在墻上喘息。
“沒想到我會被困在這里。不過,也許你們愿意聽一下,我為什么要殺掉那兩個惡棍。”他不等我們發表意見,就開始講述他的故事。
二十年前,杰弗遜?侯波是個十分英俊的小伙子,他聰明能干,和幾個伙伴一起到一個山谷尋找銀礦。在六月里溫暖的一天,他偶然遇見了美麗的露茜?費瑞厄小姐,被她的美麗和溫柔深深吸引,熱烈追求她。而露茜小姐也欣賞他過人的才能,愉快地答應了他的追求,兩個年輕人就這樣深深相愛了。不久,侯波為了他們將來的幸福,要到更遙遠的峽谷尋找銀礦去了。
他們不知道他們的幸福之路災難重重。露茜和她的義父約翰因為曾經得到過摩門教徒的援救,從此就一直生活在摩門教的控制范圍內。
盡管老約翰完全是憑自己的能力開辟了一片沃田,從不依靠慘無人道的摩門教,但他的行為卻依然被摩門教徒所左右。他們允許他不去掠奪別人的財產,不去搶奪附近的女人,卻不允許他單身,一定讓他多娶上幾個妻子,擴充摩門教徒的人數。
摩門教義規定,摩門教徒的女兒必須嫁給摩門教徒,約翰漂亮的女兒露茜絕對不允許嫁給摩門教徒以外的人。
露茜是當地最美的姑娘,早就有很多人看上了她,最有勢力的兩個是摩門教其中兩個首領的兒子伊瑙克?J?錐伯和約瑟夫?斯坦節遜。他們以三十天為期限,逼迫姑娘選出其中一個來和她結婚。露茜深愛著侯波,不肯答應嫁給那兩個惡棍。老約翰也不想寶貝女兒失去幸福。
可是摩門教徒們的勢力太大了,他們是一群無法無天的暴徒,整日殺人如麻,他們父女兩人怎么反抗得了呢?
為了女兒的幸福,老約翰決定冒險逃亡。他托人給侯波帶去消息,請他趕快回來幫助他們父女。
侯波得到消息后立刻飛奔回來,一路遭受了多次劫難,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夜晚,他才像蛇一樣爬進了約翰的家。
約翰父女倆在侯波的安排下,躲過守衛他們的人,悄悄向山邊走去,那里有侯波準備好的三匹馬,可以讓他們逃亡遠方。
他們艱難地逃到山谷,騎上馬,快速奔跑,奔跑。他們不停地跑啊跑,一直跑了一天一夜,終于逃進深山里,離摩門教徒們越來越遠了。
眼看逃出了虎口,三個人都很高興,他們決定在一個小山洞里躲一躲,歇歇腳。侯波點起火堆,讓他們父女倆取暖,安心休息,自己出去為他們打些獵物來充饑。
那天,似乎獵物特別難打,侯波不知道跑了多遠,費了好半天工夫,才打到一只獵物。他扛著獵物回到山洞,天哪,火還在燃燒,老人和少女卻不見了!就在他們歇息的地方,一座新墳立在那里,“約翰?費瑞厄,生前住在鹽湖城,死于1860年8月4日”。
侯波發瘋般找遍了整個山谷,都沒有找到露茜的墳墓。他想一定是那些摩門教徒殺死了老人,搶走了露茜。侯波跪在約翰老人的墓前發誓,他剩下的這一生只為復仇而存在,他一定要親手殺掉那些仇人們!
后來,侯波打聽到,果然是斯坦節遜殺死了老人,錐伯強行娶走了露茜。可憐的露茜結婚后不到一個月就憂傷地死去了。侯波偷偷去看她,取下她手上的結婚戒指,他要讓錐伯看著那枚戒指死去!
這時,錐伯他們也發現了侯波的行蹤,帶人四處追捕他。侯波避開他們的追捕,住進大山里,過著原始的非人類的生活,尋找一切機會報仇。錐伯和斯坦節遜多次帶人到深山里去殺他,但都被他巧妙地逃掉了。
侯波頑強地活著,尋找一切可能的機會報仇,好幾次都差點把他們殺掉。錐伯他們害怕了,就悄悄變賣了家產離開鹽湖城,期望能夠擺脫掉侯波。
可是他們想錯了,侯波沒有一絲猶豫,立刻追了出來,他一個城市一個城市,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尋找他們。
有一次,侯波在一個城市發現了他們,可還沒等他采取行動他們就溜掉了。然后他們就開始更加頻繁地東奔西跑,想把侯波拖垮。因為他們知道侯波根本沒有錢和他們這樣賽跑,他必須得靠替別人工作,掙錢來維持他的生活。
可是他們再次失望了。堅強的侯波忍受住了這一切苦難,像最忠誠的獵犬黏著獵物,終于在倫敦又一次發現了他們。
得知他們會在倫敦停留幾天的消息,侯波興奮極了。他知道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差,時間已經不多了,于是,他在倫敦找了一份馬車夫的工作,緊緊跟蹤他們。一連兩個星期過去了,侯波終于找到有利的時機,親手殺死了他們。
復仇計劃完成后,侯波原本計劃再趕幾天馬車,攢點錢回去守候露茜,沒想到卻被福爾摩斯派出的維金斯帶到了這里。
侯波的故事講完了,他的生命也快要完結了。現在對他來說,回不回美洲見露茜都不重要了。因為長期的艱苦生活讓他患了動脈血瘤,早已到了晚期,每當他激動的時候就會噴血。錐伯的死亡現場出現的鮮血就是侯波找到仇人時,太過激動而流出來的,當然那個血字也是他用自己流出來的血即興寫的。
完成了一生的復仇計劃,侯波再無牽掛,他在被捕的第二天就帶著微笑死去了。
整個案件結束后,報紙上又開始吹噓兩位官方偵探的破案才能,并稱福爾摩斯在這兩位偵探導師的培養下,已經逐漸開始在偵探方面有所進步等等一類黑白顛倒的話,真讓人氣憤不已。
葛萊森和雷斯垂德經過這次案件都對福爾摩斯非常敬佩,不敢再猖狂,雷斯垂德還衷心地說福爾摩斯完全可以去當警察局局長。
福爾摩斯淡然一笑,對我說他只關心案件的離奇程度,至于功勞最后會被吹噓給誰,他從來不會考慮。我現在已經徹底被福爾摩斯征服了,決定以后跟隨他偵查所有的案件,當然,我也會把他的功勞忠實地記錄下來,公布于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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