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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客廳遇見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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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客廳遇見耶穌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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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是則了不起的悲喜劇故事,講述信任、友誼,和一個人的行為如何影響身旁的人。」
--------金融時報

你是個認識我姊的神經病,
或者,你真的是那個耶穌?

尼古十三歲時,父母在一場車禍中過世,此後和年長七歲的姊姊相依為命。他們繼承了歌手母親的龐大遺產,衣食無憂。隨著小尼古漸漸長大,姊姊決定要讓他更加獨立,然而他似乎不願意失去姊姊的保護,想永遠活在姊姊的羽翼底下。

於是尼古開始採取各種極端的手段爭取唯一親人的全心關注。首先,他嘗試製造生活中小小的危險,接下來,他參與黑社會幫派,傷害愛他的人,最後甚至企圖自殺。

尼古這顆不定時炸彈最終將姊姊逼上絕路,這下真的成了孤兒。有一天,尼古發現家中竟然闖進了一位陌生的摩托車騎士,這位不速之客非但無視尼古那套自我傷害的威脅把戲,反倒讓這小子相信自己是--耶穌基督,而且從現在開始,耶穌基督走進了尼古的生命,並命令他搬離此處重整人生,他找來紙片人耶普、鄰居凱倫、小混混阿金和小白、美髮師安妮塔,和耶和華見證人瑪麗安,組成北約組織,宗旨在實踐耶穌訂的尼古改造計畫。這群雜牌軍,會鬧出什麼故事?他們能完成任務嗎?

而這位基督朋友,究竟有沒有辦法讓尼古好好地重整自己的人生呢?

本書特色  

內容妙趣橫生,但大笑過後,卻能發覺作者在不知不覺間,巧妙且深刻描寫一個人心智逐漸成熟的蛻變過程。
 
作者運用編劇經驗,使小說內容結構緊湊,流暢的小說分鏡也帶動讀者隨著劇情一起跳動。

作者簡介

拉斯.赫瑟姆Lars Husum

1974年出生於丹麥西日德蘭半島。擔任電視編劇與導演,這是他的第一本小說。

譯者簡介 
翁璧錞

台灣省新竹市人,台大外文研究所畢業,目前擔任英文教師。自幼熱愛閱讀、書寫、親近大自然;對語言文化、歷史哲學、親子教育、以及園藝烹飪興趣濃厚。譯有:
《萊霍森林:愛情與背叛的奇幻之歌》(唐莊文化)
《犀牛的影像--鎂光燈下的自然世界》(與金振寧合譯;胡桃木,獲選中國時報開卷版年度翻譯類十大好書獎)
《可笑的結局(第二輯)》(胡桃木)
《多多鳥之歌(下)》(胡桃木,獲選1999年聯合報讀書人最佳書獎)

名人/編輯推薦

這是一部最棒的前衛小說,既是喜劇!也是悲劇!更是肥皂劇!或是宗教劇!融合起來的諷斥性鬧劇 ---------作者
喜歡的人會愛死他,但是有道德潔癖的人會皺眉頭,(但是會偷偷的翻閱它) ---------編輯
趣味橫生,既滑稽又帶有濃濃諷刺意味的小說,融入超乎讀者想像的怪誕情節 --------主編
「極有趣──充滿溫柔但前衛的救贖故事」 -----------Big Issue
「這是則了不起的悲喜劇故事,講述信任、友誼,和一個人的行為如何影響身旁的人。」--------金融時報

目次

推薦序
第一部 母親、姊姊、女友、耶穌
第二部 北約組織
第三部 真心相契
第四部 音樂節

書摘/試閱

第一部:母親、姊姊、女友、耶穌

浴缸裡…
第一次自殺那年,我才十五歲。會自殺,是因為愛上了瑪里安 (Mariam)。她紅髮、大奶,鼻子上還有四點雀斑,更猛的是,她還是耶和華見證人。真希望我有那個勇氣跟她講話,可惜讀十年級那一整年,我連一句話也不敢對她說。她一定知道我喜歡她,因為我老在她身邊轉來轉去,即使在校外也不例外。一開始的時候我都躲在樹叢後面,她一轉身看,我就趕快蹲下去。當然,她也知道我跟蹤她──我實在不太會躲──可是因為我是出了名的怪咖,所以她也不敢對我怎樣。瑪里安想要假裝沒看到我,可是她越是這樣,我就越找機會接近她。五月有一天傍晚,我溜進她家的花園,從窗戶偷看;她躺在床上看書,而我就站在窗外的花圃上。後來她把書放下,打了個呵欠,眼睛突然看到了我。她沒開口,只是害怕地瞪著我,我則是不知所措輕輕揮了揮手,然後拔腿就跑。
我真的知道不可能跟瑪里安變成一對,但她越是不想跟我在一起,我就越迷她。這段時間我每天要「打手槍」打個五六次,而且地點不拘,連她家的花圃上我也不放過,照樣DIY。老姊很擔心,不知道我怎麼老是把自己關起來,一副神秘兮兮的樣子。她不知道我其實只是慾火中燒克制不了而已。

有一回上國文課,我睜大了眼睛,呆呆地盯著瑪里安瞧;她則緊張地瞪回來。老師已經罵了我好幾次了,倒不是罵我看瑪里安,而是罵我不專心。我幾乎可以想像出瑪里安大概穿哪一款的小內褲,既然能想像出小內褲的款式,那當然表示一定有小內褲;如果真有小內褲,就一定有小屁屁和和「小妹妹」啦。於是我的手不知不覺摸進了胯下,解開拉鍊,然後把我的「小弟弟」掏了出來。第一個發現的就是瑪里安,她的臉整個縮起來,充滿嫌惡。就在那一刻,她克服了對我的懼怕,直接從教室的另一端跑過來,結結實實賞了我一巴掌──啪!好響亮的一聲!──打完這一巴掌,她就衝到外面去了。我整個人傻在當場,心碎了一地,兩頰發燙,搞不懂為什麼旁邊的人罵我噁心。突然間國文老師衝了過來,一把抓住我拼命搖晃。
「放回去,你這個變態小子!」
我完全聽不懂。「什麼放回去?」

老師覺得我在挑釁,所以當場抓狂,賞了我一巴掌,還跟瑪里安打在同一邊臉頰上:啪!──他們為什麼打我?我又沒幹嘛!於是我從椅子上跳起來,一拳揍下去。我個子不大,不過很強壯,手臂很有力。「啵」的一聲,國文老師鼻血直流,噴得到處都是。他整個人因此癱在那兒,於是我又揍他,這次瞄準了他的太陽穴,「砰」的一聲,打得他跪在地上。此時我轉過身,看到一臉迷惑的同學;有些女生嚎啕大哭,有些則跑到外面。我殺氣騰騰地瞪著他們,然後大叫了一聲:「一群白癡!」這種情形之下,我總得喊一句什麼才對。
然後,加斯帕(Jesper)就從背後把我撂倒,此人是班上的英雄人物,是青少年手球隊 的成員。我們扭打了一陣,雖然他的個子比我大,可是最後還是我佔了上風。我努力用腿夾緊他的手臂,一屁股坐在他胸口上,正要揮拳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小弟弟」伸了出來,橫在他的臉上。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剛剛做了什麼蠢事。於是我起身把「小弟弟」塞回去,然後急忙衝了出去,沒有人追出來,也沒有人攔著我。小變態終於跑了,他們高興都來不及,怎麼會攔我呢?我只想趕快回家去洗刷這次的屈辱。

接下來的印象,就是自己在浴缸裡割腕,看著血液從手腕上流下來,非常驚訝,但是這驚訝隨即被平靜的感覺取代,我讓自己沈入了浴缸的水裡,感覺很好。姊還沒接到學校的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我幹了什麼好事。她回到家,依照往例直接往浴室來。如果可以好好在自己的廁所尿尿,她就願意多等一會兒再進來,可是這回我忘了鎖門,她使勁推開,直奔馬桶,一看到我,就開始尖叫,還不小心尿到了地板上。她趕忙站起來,慌張地來回走動,地上又是水又是尿又是血的。於是,姊這個「救命機器」啟動了,她救了我的命;而這只是剛開始,之後她又救過我許多次。這次割腕,我因為大量失血住院三天,姊一分鐘都沒有離開過我身邊。
這件事過去之後,又過了好久好久我才再談戀愛。

我十三歲那年,爸撞毀了另一輛車,當時姊也不過二十歲。被撞的駕駛傷得不重──只斷了一條腿而已──可是爸跟媽都死了。媽是當場死亡,頸部骨折,此外看來幾乎沒有外傷。爸則是重傷死亡,只不過傷後在手術台上多拖了幾個小時,身體一片血肉模糊。當時我跟姊都在醫院,不過我跟她不同,我神色鎮定、泰然自若,一點也不擔心爸會死。他當然不會死,不然我跟姊就變孤兒了。醫院宣布爸死亡的時候,我拒絕相信,我堅持醫院必須再回去確認,因為我才十三歲,我不能在十三歲這年就變成孤兒。只是很不幸,醫院沒弄錯,爸真的死了。也就從那時候起,我開始發胃痛,通常不會痛得很劇烈,只是覺得胃裡有個結,越打越緊;打太緊的時候,我就會開始嗚咽、咆哮。這件事我沒跟姊說,因為她要操心的事已經太多了。

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樂評
葛莉絲.歐克霍姆:《降服於你》(Surrender Myself to You)文亨里克.韋斯特.尼爾森(Henrik Vestergaard Nielsen)
音樂天才漸露頭角:丹麥歌壇最美的歌手唱出美麗歌聲
去年,葛莉絲.歐克霍姆發行了首張專輯《世事多變》(Everything is Changing);原本在樂壇上默默無聞的她,一夕成名。這位創作歌手,有著纖纖弱質的少女魅力,卻又帶著碧姬芭杜(Brigitte Bardot)式的性感,初試啼聲就被譽為丹麥樂壇最偉大的天才,攻佔了無數丹麥樂迷的心;這些樂迷,一向抗拒不了純正丹麥美女的吸引力。
這次,克服了無數的困難之後,歐克霍姆終於要發行第二張專輯了,這張專輯,將讓所有的人看清楚,她究竟是真正的音樂天才,還是只是個一片歌手。她的首張專輯已經非常成功,但《降服於你》更為出色,無論是音樂、歌詞、曲風,都已達到國際水準。上一張專輯的缺點,這張專輯都已經調整、改善,幾乎可以讓每個聽眾為之傾倒。
《降服於你》一共收錄了十一首美麗的歌,可以在炎夏的夜晚輕聲低唱,也可以在秋意漸濃的時刻,唱出來溫暖自己的心靈。這些歌曲,最可貴之處在於它的魅力,娓娓道盡愛情的平淡無奇與千迴百轉。葛莉絲.歐克霍姆不僅迅速竄紅,這張新專輯,更將證明她未來仍會家喻戶曉;她已經是丹麥樂壇的巨星,我在此向她致敬。

媽出過很多唱片,其中十二張是在錄音室灌錄的,還有幾張則是現場演唱版;這些作品至今持續熱賣至少十萬張。《降服於你》是她最大的突破,迄今已經銷售四十九萬三千張,挪威和瑞典銷量更大。去年聖誕節出了一個套組,售價三百九十九克朗1;收錄了媽出過的全部唱片,另外還附贈一張之前從未發行的樂曲,也就是試唱版和原本捨棄不用的歌曲。這套唱片,成了當年最夯的聖誕禮物,狂賣將近二十萬套。媽(還有爸)過世的時候,姊跟我繼承了好幾百萬的遺產,可是這麼多錢對我們又有什麼用呢?姊只好拿這筆錢去投資,在哥本哈根到處買房子;她是在房地產價格上揚之前買的,後來房價一夕之間飆漲四倍,所以,坦白說我很有錢,有房地產那些;可是我從來沒有真的在乎過自己有多少,因為沒有必要。

媽媽過世時才四十一歲,這不影響她的巨星地位,不過她要是能活到現在,一定還是同樣受到喜愛,畢竟她唱出了丹麥歌壇上最熱賣、最受喜愛的一些歌曲。三年前國內有一家報社票選五十首最受歡迎的流行歌曲,最後雖然是由賈索林(Gasolin)的「我的女孩(Kvinde Min)」奪冠,但是媽也有九首歌曲上榜,其中三首(「與你相守」、「心所繫念」、「狂風暴雨」)還名列前茅,分居第三、第七、和第八名。
媽生前希望能將歌手生涯推向高峰,所以不斷到處演唱;即使是度假的時候,她也會利用地利之便,到挪威或瑞典,她極受歡迎的地方辦巡迴演唱會;我們一家人從來不曾「純度假」,無法單純地躺沙灘或看古蹟。當然了,偶而放幾天假的時候,我們也會待在挪威,不過這機率很小,通常都會為了媽而跑去外地。跟媽有關的報導幾乎都是正面的,因為她在舞台上總是傾全力演出。最後一次巡迴演唱時倒有一篇負面報導,是一個名叫漢斯.亨里克.法蘭卓夫(Hans Henrik Fahrendorff)的年輕記者寫的,刊登在《佳法》1(Gaffa)雜誌2上,內容說她的演唱會「沈悶滯重、毫無章法」。其實這次演出的相關報導起碼還有二十篇,每一篇都說演唱會「令人驚豔讚嘆、目眩神迷」;可是媽卻偏偏因為那篇負面報導哭了。爸一直等到把老婆小孩都安頓好了,才打電話給那個記者,跟他解釋,請他以後不要再寫跟我媽有關的報導了。

媽不工作時,就會盡量放鬆、養精蓄銳;通常她會一直看電視,或者乾脆把自己關在房間,大聲放音樂。她很喜歡鐵娘子(Iron Maiden)、AC/DC這兩個樂團,還有金屬製品合唱團(Metallica)後期的作品。因為知道媽需要放鬆,所以她休息的時候我們都不會搗蛋。這一點姊很認真執行,會確認我沒事不去吵媽,她覺得我根本不應該去找媽,有事找姊就好。我會一直去敲媽辦公室的門,可是媽不會管我,只有姊,她會火速跑來把我拉開,押著我坐下,然後問我:「有什麼事啊,寶貝?」她第一次叫我「寶貝」時(當時她也才不過十一歲左右吧),我覺得很怪,不過,不久就習慣了。
媽媽唯一沒登台過的地方就是查姆(Tarm),她是在那裡出生長大的。當地人一直設法要誘惑媽,可是她一直沒答應;他們出了高價,只要求她在查姆辦一場演唱會,但是媽就是不願意再回到那個地方去。後來大概是知道沒辦法用錢誘惑她,所以他們又嘗試了不同的招式,說他們要開個大型舞會,慶祝我媽輝煌的演唱生涯。他們先偷偷私下運作,然後才通知我媽,可是媽說她沒興趣參加。當然,後來這個大型舞會就沒辦了,因為舞會的重要嘉賓(我媽)不來,搞得查姆市所有的人都很失望。後來他們又嘗試「拐」了我媽好幾次,不過都沒有成功,最後市長─年紀很大、頭髮發白的養豬農夫─出面來拜訪我們,大老遠從查姆跑到哥本哈根來按我們家的門鈴。

「你好,我叫比昂.安德森(Bjarne Anderson),是查姆市長。」
媽很驚訝地看著他,問:「你從哪裡查到我家的地址?」
他臉上一紅,說:「你所屬唱片公司的秘書給我的;我覺得寫信溝通不夠誠意,還是當面跟你談比較好。」
他卑躬屈膝,年紀都那麼大了還會臉紅,媽看了也不忍,於是她邀他進屋裡,很客氣地聽他把話說完,甚至還留他吃飯。媽給了他希望,但最後還是得拒絕,於是老市長再度失敗回家,聽說還因此放棄了政治生涯。
爸爸下班之後跟同事都沒有交集,只跟約翰叔叔有往來。他倆都是郵差。媽已經紅遍全丹麥,爸卻還只是區(Norrebro)的郵差,這樣懸殊的身份讓他倍感困擾,尤其困擾的是,雜誌老是登他穿郵差制服的照片,讓他更心煩。爸還被狗仔跟蹤,他們不惜弄翻爸的腳踏車,只為了拍到他在風中追逐信件的照片。爸覺得很悲哀,可是媽不覺得爸有什麼好悲哀的;媽不在乎爸做些什麼,只要他一直在背後支持她就好了;而爸的每一秒、每一個呼吸都是獻給了媽。約翰叔叔不是我的親叔叔─爸媽都沒有兄弟姊妹─可是這個約翰叔叔就是堅持要我們喊他叔叔。
「我覺得他們就喊我叔叔好了─好像我們真的變成了一家人啊,亞倫!」

看到爸沒反應,約翰叔叔又說了一次:「好像我們真的變成了一家人啊,亞倫!」
約翰叔叔人胖胖的,年紀跟爸差不多,還跟他父母住在一起,對爸可以說是掏心挖肺;不過說起來約翰叔叔並不是爸的朋友。他們的交情比一般同事深一點,可是又還不到朋友的境界。爸會聽他講話,但不會把自己的問題告訴約翰叔叔,也不喜歡插手管人家的事。雖然如此,在爸認識的人裡面,約翰叔叔還是最像「朋友」的。話說回來,爸對誰都是這個樣子,只有對媽例外。有一次我跟爸說我在學校被霸凌;他聽著聽著,嚴肅地點點頭,然後說:「他們這樣不太好,尼古拉斯!」就這一句,其他的什麼也沒講。

他們,這樣相遇
媽的父母是非常虔誠的新教徒;他們是用耶穌的教義和嚴厲的上帝把女兒帶大的。根據我媽的說法,外公之所以會信奉新教,是因為這樣才有理由可以罵孩子。外公一直很易怒,媽就故意親吻男孩子(而且還滿常親的),她會這樣做,一方面是想表示抗議,另一方面也因為她喜歡別人稱讚她可愛。媽夢想著逃離家鄉,去紐約或倫敦;逃到哥本哈根也不錯,總之只要能逃離外公的掌握就好了。
爸也是查姆市的人,可是他決定搬到哥本哈根。他是獨子,父母雙亡,也沒有要好的朋友, 而且查姆這個小地方發展機會有限,留下來幹嘛呢?不過,決定離開時,他並沒有預期到,日後會在媽的身邊擔任詼諧的配角。
爸是在自己的歡送會上遇到媽的。他們雖然見過面,但彼此不認識。媽算是不請自來;那一年爸二十二歲,長得很好看,他在歡送會上四處走動,是全場「正式」的矚目焦點。媽則是十六歲,很漂亮,明明應該待在自己房間,卻溜出來,一出現就成了全場「非正式」的矚目焦點。其實所有的聚會都是這樣,最後媽常都會變成全場焦點。歡送會之前,爸跟媽從沒有交談過,但過了那一晚之後,他們就只跟對方說話了。媽不肯讓爸離開視線,因為他是她的救星。大家都走了之後,媽留了下來,爸突然跟這個胸部很美的正妹獨處,簡直有點不敢相信。

「亞倫,你不帶我一起去哥本哈根嗎?」
「我當然要!」他這樣回答,內心驚訝著:原來做這個重大的決定竟是如此容易!
媽整個人放鬆了;爸這才發現自己壯碩的男子漢手臂,懷抱的這個女孩竟是這麼嬌小、無助;兩人認識才八個鐘頭,就決定要在一起。他吻她,脫她褲子時,她屏住呼吸。她親過的男孩子很多,但爸是她的第一個男人。
媽回家跟外公外婆說要搬出去(說的時候帶著驚人的信心,因為有爸出來挺她),外公暴跳如雷。她才十六歲,當然不能搬到哥本哈根。外公用一堆不堪的字眼咒罵自己的女兒,雖然他之前也常這樣罵,但這次狀況更糟。媽蹺家好幾次,逃到了爸身邊。爸認為媽當然必須跟他走,但氣人的是,要帶媽走居然這麼困難。每次媽去投奔爸時,爸都要媽回家好好跟外公外婆溝通。他說:「你應該尊敬父母,甚至祖父母。」媽第五次垂頭喪氣回去時,外公在家等著,眼中充滿殺氣。一開始是怒罵、威脅,可是,難道他真的以為這些話就能嚇住她、逼她屈服嗎?從小到大他都是這樣威脅、詛咒她,她習慣了。這次媽對外公吼了回去,於是外公把皮帶拔下來;他其實不習慣打女兒,她頑皮或回嘴時他會打耳光,但從來沒有像這次打得這麼凶。

外公用皮帶抽打我媽,外婆就站在一旁嗚咽;她並不刻薄,只是軟弱罷了。
啪!
「你現在馬上求饒!」
啪!啪!啪!啪!啪!
「我真受夠妳了!」
啪!啪!
「求饒啊!」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我真受夠妳了!」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就在這時有人用力把門推開。是爸!他陪媽走路回家之後,決定留在附近多待一會兒。聽到媽的尖叫聲,知道是在向他求救,於是當機立斷採取了正確的行動─衝進屋內,用力奪下外公手裡的皮帶,順勢將他甩到另一端。看到爸用外公的皮帶抽打外公的時候,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就在這一刻,她真的愛上了爸。爸打外公打了好一會兒才停手,這時他重重呼吸,挺直肩膀,充滿了男子漢的氣魄。
「我們現在就走,從今以後你不會再看到葛莉絲了,她是我的人,你們兩位離她遠一點!」說完他們就離開了。

媽離家時什麼都沒帶走,只帶走她對生命的熱愛,還有每天晚禱的習慣;雖然她很瞧不起那些貌似虔誠的人,但還是會禱告;或許非關信仰,只是擺脫不了這個習慣而已。她每天睡前都會禱告,這樣能讓她平靜、入睡。
爸媽本來預期外公外婆會報警來抓他們,可是倆老似乎認為這個逆女不值得勞師動眾。總之我們後來就沒有再見到外公外婆,一直到媽車禍喪生他們才出現,而且不是來關心我媽的事,而是對我發生了興趣。
媽很喜歡哥本哈根,剛來的那幾個禮拜,她只是無所事事地四處晃蕩,或者坐著看路人來來去去,她喜歡看陌生人走過去,每天都有好心人慎重其事地問她:「你還好嗎?」媽也總是微笑著回答:「是啊,我很好!」
有一天,她又在外面,一邊看人一邊哼歌,哼著哼著還自己配了詞,「與你相守(With You)」這首歌就這樣誕生了。她作了一首完整的歌曲,發現原來寫歌不難!不過,作出來之後又拖了好幾天,她才決定唱給自己的男友聽。這首歌是為他而寫的,可是她覺得寫得不夠好,因為小小一首歌實在不足以表達她對他的愛。爸下班回家時,媽說有禮物要送他,要他坐下不能開口。她很緊張,全身發抖,爸則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明白到底是什麼樣的禮物要他「默默接受」,更不明白媽怎麼一直遲疑著沒有行動。

「我的禮物呢?」
媽一聽就抓狂了。
「我不是跟你說不能開口嗎?現在氣氛都被你破壞掉了!」
「對不起!」爸道了歉,更覺得搞不清楚狀況了。
於是又過了五分鐘尷尬的沈默;爸覺得這是他這輩子收過最奇怪的禮物,就在這時候,他聽到媽開口唱了幾段緊張的旋律;她因為是閉著眼睛唱的,所以看不到爸的表情;好不容易終於唱完,媽坐了下來,滿心期待爸會讚美幾句,沒想到他一個字也沒說。真是鄉巴佬大笨蛋,就算不會說好話,難道就不會裝一下嗎?這時媽睜開了眼睛,想跟爸道歉,說自己編了一首爛歌,沒想到還沒開口,居然看到爸哭了;他結結巴巴地說:「我愛死你了,愛得要死啊,你真的太棒了!」
媽覺得爸只是隨便說說,所以若無其事地聳聳肩,對爸的讚美只是傻笑;可是爸看著她的眼睛,非常堅定地說:「這是我這輩子聽過最美的歌!」
這次,媽感受到了他說話時的認真,一時之間竟不知如何回應。
五個月之後,這首「與你相守」躍居丹麥流行歌曲排行榜的冠軍;她為此非常感謝爸,如果沒有他,她也不可能寫出這首歌。爸一方面覺得與有榮焉,另一方面卻也愈來愈覺得心煩,因為媽的需求永遠比他的需求優先。最後爸終於忍不住抱怨了,兩人大吵一架,媽用力把門一甩,跑了出去,這一去就是兩天沒回來,搞得爸失魂落魄,生活一團糟。不過媽後來當然還是回來了,他們的生活又恢復正常。媽常幹這種事,離家出走,不見人影,弄得爸快崩潰了才回來。有一次她離家整整一個禮拜,爸也整整七天七夜沒有闔眼。

學校
媽二十一歲那年生了姊,之前他們沒時間生孩子。其實從媽十七歲那年起,他們就開始討論生孩子的事,但那時候媽的歌唱生涯開始起步,不適合生小孩。到處演唱的生活過了幾年之後,媽累了想休息,這時生個寶寶最好不過。媽生姊的時候,是創作暫停的階段,所以姊很小就知道:沒有人會幫她把事情弄好,只能靠自己。也就因為這樣的認知,姊凡事親力親為。我跟姊不一樣,從來不需要自己整理什麼、安頓什麼,反正天塌下來有姊撐著。
媽雖然紅遍丹麥,卻沒有盛名之累,總是從容自在;我就沒那麼幸運,差點被媽的名氣壓垮。上學第一天,凱絲琳(Kathrine)和小維比克(Vibeke)發現了我的真實身份,就開始用搞笑的方式唱「心所繫念」這首歌。我覺得不高興,更慘的是,其他的孩子也看到了這一幕,從此我就注定要永遠變成眾人取笑的對象。後來我慢慢開始習慣這樣的痛苦,反正都是例行公事,每次發生的狀況幾乎都差不多:要是摩頓(Morten)看到我,我的手臂就會挨一拳;如果玻妮兒(Pernille)開口,就一定是引述她爸的說法,罵我媽賤貨;他們雖然是竊竊私語,可是講什麼我都知道,因為他們會聯手設計我。可是,後來就算他們打我,我也都不再反擊,我覺得只要讓自己麻木,就不會感覺到痛苦了。還有,「我姊是復仇天使」這個想法,也會讓我比較好過。摩頓如果揍我一拳,我姊就會賞他一條瘸腿;這個七年級的漂亮女孩,會不懷好意地走向二年級那個髒兮兮的男孩。

「喂,是你打我弟嗎?」摩頓根本還沒來得及開口,就會被摔倒在地、尖叫連連。
唸十年級時,姊姊被送到腓特烈港(Frederikshaven)附近的寄宿學校去;她不願意拋下我,讓我獨自面對校園霸凌,於是她懇求爸媽讓她留在家。可是學校老師都說姊是個難搞的孩子,留在家裡不好,所以爸媽接受了老師的建議,送她去讀寄宿學校。
此後她每天晚上都打電話給我,我告訴她我交了朋友,同學不再霸凌我了,還說學校很酷。我說起我跟新朋友一起看<未來戰士續集>(Terminator 2),姊嚇了一大跳。 
「他叫什麼名字?」
「肯尼士(Kenneth);是十六號那個肯尼士!」
「可是,他不是比你大嗎?」
「只大兩歲啊!」
姊想了一會兒之後,很開心地對我說:「我很高興你交了朋友,寶貝!」
她上寄宿學校這段時間,我交了更多朋友,這些朋友很棒,都會保護我。姊好想好想相信我說的都是真的。其實,我交這些朋友都是為了姊,我不希望她因為不能保護我而感到慚愧。這是第一次我真正感覺到孤單,感覺到孤立無援。
對我來說,姊回家就是我的福氣;她上寄宿學校那個暑假,放假回家,我們倆簡直分不開,我誰都不見,只跟姊在一起;姊也是誰都不見,只跟我在一起。我甚至連晚上都睡在她房裡,躺在床上,蓋著羽絨被,姊緊緊抱住我。後來姊上了大學,不能再在學校保護我了,可是只要我放學回家,她永遠都在;時間就這樣飛也似地過去了。

阿圖(Tue)
姊大二那一年愛上了阿圖,他這人凡事不在乎,總是笑瞇瞇的,人也善良,他的特質我都沒有,我自然很不喜歡他。他愛來就來、愛走就走,親吻我姊,讓她微笑,那種笑容是我以從來沒看過的;他常帶她出去,一去就是好幾小時甚至好幾天,還在外面過夜。阿圖無所不在,他一直對我很好,如果插手管我的閒事,也是因為他擔心姊這個迷途的小弟。不過我很自私,希望姊只屬於我。
最後還是免不了要攤牌,只是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我姊在戀愛,可想而知,如果跟阿圖攤牌,我應該會輸。不過事情就這樣突然發生了,他的驚訝程度不下於我。
那天,阿圖的表弟死了,他在姊的房間哭,這時可沒法像平日一樣凡事不在乎了。他說從小就跟表弟一起玩到大,可是現在表弟卻得白血病死了。我回家的時候並不知道他表弟死了,只知道自己在學校受了一肚子委屈;四、五分鐘前,還有人故意甩了一滴鼻涕到我脖子上,我還寧可他們狠狠打我一頓,而不是這樣羞辱我:原來他們覺得我這麼微不足道,隨便往我身上甩鼻涕也沒關係!很顯然,他們想好好賞我一頓「好看」。當天我穿了一件牛仔外套,是爸特別幫我訂做的,胸前的口袋上還繡了我的名字,酷極了!爸很少跟我說什麼,卻送了這件外套,在我心裡,這外套勝過了千言萬語。他們把我的外套扔到小便斗裡,然後有三個人跑去,在我外套上撒尿,其他的人就為在旁邊笑鬧、鼓譟,而我只能瞪眼狂喊。尿可以洗掉,但我絕對不會再穿這件外套了,因為他們已經把它給我的感覺都毀了。我把泡了尿的外套塞進了包包,然後回家。我需要姊,我只需要姊,可是偏偏這時候阿圖也在;我甚至沒注意到他在哭,只聽到姊說:「尼古,現在不可以!」

「可以,就現在!他老是在這邊,我要他走啦!」可是姊搖搖頭,這時我開始對阿圖尖叫,叫到上氣不接下氣才停下來;我一停,就換他開始尖叫,把所有的不爽都發洩到了我身上;我所有的弱點他都知道,現在逮到機會一一反擊。最後他說了一句:「你還渾身尿臊味!」
此話一出,大概有十秒鐘都沒人說話,然後,是姊開了口,帶著同樣強烈的憤怒和悲傷,對阿圖說:「出去!我再也不要見到你!」阿圖摸不著頭腦,他想碰姊,不過姊躲開了。沒人打算要攻擊我。

歌手葛莉絲.歐克霍姆車禍身亡
丹麥最受歡迎的歌手,葛莉絲.歐克霍姆,不幸車禍喪生。她的夫婿,事發當時
開車的亞倫詹森,目前還在跟死神拔河

唱過「與你相守」、「狂風暴雨」等無數經典流行歌的歌手,葛莉絲.歐克霍姆,昨晚不幸身亡,得年四十一。丹麥樂壇痛失最美麗的聲音,歐克霍姆的一雙子女也痛失慈母。葛莉絲的女兒,珊妮.歐克霍姆.詹森向本報證實,她母親因為兩輛車對撞發生車禍,不幸喪生。車禍發生在今天凌晨兩點半。

葛莉絲當場死亡,沒有痛苦。開車的是葛莉絲的丈夫亞倫詹森,他目前住在醫院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另一輛車的駕駛僅腿部骨折,此外毫髮無傷。
根據警方調查,肇事原因是亞倫詹森突然變換車道,另一輛車閃避不及,撞了上來。
珊妮.歐克霍姆.詹森向記者表示:「我不知道車禍怎麼發生的,爸常常會心不在焉,開車時一定有在打瞌睡。」她心情顯然很不好。
車禍發生時,葛莉絲.歐克霍姆與丈夫正在返家途中。當天是她的最新唱片─絕美的《寧靜歲月》(Quiet Days)專輯─發表會,不過,種種跡象顯示,亞倫.詹森開車之前並未服藥或喝酒。
「爸絕對不會喝酒開車,他是非常謹慎的人,不會酒駕;只是開車當時暫時恍神,一時沒注意而已。」珊妮.歐克霍姆憶起手術台上掙扎求生的父親時,如此表示。警方認為亞倫詹森開車時可能打瞌睡,才會導致這場悲劇意外。葛莉絲.歐克霍姆年紀雖輕,但已經在丹麥歌壇走紅二十五年了,始終是唱片最暢銷的歌手,不但獲得丹麥人的認同,在挪威、瑞典也廣受好評。她雖然離開了人世,但會永遠活在子女的心中;她的歌曲活潑爽朗、深受喜愛,歌迷也會永遠懷念她。
他們走了以後姊很氣自己,為什麼在爸生命垂危時,還讓別人逼她出來說明狀況;所以這次以後我們不再對媒體發言,從現在開始我們要當普通人,普通人沒興趣跟媒體打交道。
「尼古,從今以後就剩下你跟我了。」
「什麼意思?」
「也就是我們只剩下彼此,沒別的親人了。」姊小聲說著,卻握我的手握得好緊,握得我手都痛了。
她說的我知道,可是她為什麼要說出來呢?
「寶貝,我的意思是,以後我們不需要跟別人講話了,所以如果有人問你話,你絕對不要回答。有我在這裡給你靠,你只需要我而已。」
她講的話讓我有點怕。

「世上只有我們倆是親人」,這一點對姊來說很重要,可惜很多事由不得我們作主。比方說,《道聽途說》(See and Hear)雜誌就有一張圖,上面有姊在海邊拍的泳裝照,穿比基尼,露出半邊屁股。提供照片的是姊的前男友─不是阿圖,而是跟她短暫交往過,後來被判出局的男生。在這種時候登這種照片實在很奇怪;記者寫了一篇文章報導我們的喪母之痛,卻在最後補上一句:「看這個悲傷的女兒,要是穿少少的,不是很辣、很正嗎?」大家都說姊長得像媽,這一點讓原本已經夠低潮的姊,心情更沮喪。
這些記者倒沒有想要讓我出名,大概他們知道我注定沒前途。不過記者有去採訪我的國文老師,就是兩年後被我打的那一位。
「他一直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很多人覺得他很怪,不過我不覺得。他只是很特別而已,就這樣。」
姊抓狂了,她拿起電話對國文老師吼了半個多小時。
「你才給我閉嘴!給我聽清楚了,我才不管你他媽的什麼善意出發點,總之你不准講我弟,聽到沒有?(老師沒有回應)你聽清楚沒?」說完,姊用力把電話掛了。這件事發生之後,國文老師開始對我「另眼相看」,而且還是不懷好意的「另眼相看」。
這麼多人注意我們,意味著我們無法自己作主。

最奇怪的是街上那些陌生人的反應。爸媽去世一個禮拜之後,街上有好幾個小女孩一擁而上要我簽名,因為她們覺得我應該很有名。我一整個傻眼,忍不住飆髒話叫她們閃開;她們一哄而散。還有歐巴桑問我:我姊是不是要出自己的新專輯?她們真的很期待姊可以女承母志,跟媽一樣活潑、爽朗、散發丹麥風。當然我也用三字經回敬了這些歐巴桑。還有些成年男人給我建議,教我怎麼應付我對父親的不滿,問題是我對爸壓根兒就沒有什麼「不滿」呀!這些人,我就沒用三字經回敬,因為連說了好幾次,都結結巴巴說不出來。
我還遇到一些真的認識爸的人。有一次,我在超市找冷凍披薩,看到一個胖女人走過來,怯生生的樣子,好像怕做錯事。
「不好意思,打擾一下!」
我點個頭,想找路趕緊逃出去,卻在這時聽到她說:「我以前認識你爸。」
「你認識我爸?」
「是啊,以前我們是皇家郵政的同事呢。我只是想說,他走了,我很難過;他一直都很客氣又很熱心。千萬別忘了,不管人家怎麼寫你爸怎麼報導,你都不要忘了這一點。」
就這麼幾句善意的話,竟讓我忍不住哭了出來;她伸出手臂,溫和地圈住了我,而我心中充滿感激,忍不住倒在她的懷裡。她就這樣站著,雙手環抱我整整二十分鐘。爸媽死了以後,這是我第一次覺得胃不痛了。

外公外婆
他們不知道是打哪兒冒出來的。爸媽過世、下葬一個多月之後,有一天電鈴響了,我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對有點年紀的夫婦,雖然以前從來沒見過,卻莫名其妙覺得他們好面熟。這對老夫婦有一種特質,讓我不由得緊張起來,他們看起來好嚴厲。
「你就是尼古拉斯?」
「我是!」
「嗨,我是你外公,這個是你外婆。」
我渾身發冷。 
媽寫過好幾封信給他們,回信卻只有一封,而且非常簡短,內容是:
葛莉絲.歐克霍姆大鑒:
您多次來信令我們十分困惑;您用字遣詞如寫家書,但顯然您我非親非故。
我們確曾育有一女,只是不幸早歲夭亡,得年十六。我們在電視上看到您時,總是慨嘆:
這歌手和我們的愛女何其相像!但這慨嘆,僅是因為您與小女外貌酷似,此外無他。正因為您與小女如此相像,所以我們希望您不要再來信,以免勾起我們對亡女的傷心記憶。
禮夫.歐克霍姆 敬上
現在他們就站在門口,我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候姊不在家,不過就快回來了。

「我們可以進去嗎?今天很冷。」
我心裡知道不能讓他們進來,但還是沒有拒絕;姊一定會罵我的,可是畢竟他們是我的家人,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家人相處。
我領著他們到客廳,煮了咖啡,拿了餅乾,然後陪他們坐下來。
「你們怎麼會來?」我不懂。
「來看看我們的外孫過得好不好。」外公這麼說。
「誰?我嗎?」
「是啊,難道還有別人?」
「我們有兩個人。」
「兩個誰?」
「我跟姊。」
「是,不過我們是為了你而來的。」
這句話我聽了非常高興,於是我對他們微笑,現在我是真的正眼看他們了,還專心聽著外公講話。只是很奇怪,姊開門回家之前,外公都沒有再開口。姊到家幾秒鐘之後,也進了客廳;我轉身看她,她的害怕全寫在臉上。

「這是外公、外婆。」
「我知道他們是誰。你們來這裡做什麼?」
這句話就這樣衝口而出。
「來看我們外孫啊。他已經沒有父母了,我們覺得他應該會需要外公外婆。」
「你們這樣覺得,是嗎?你們現在馬上給我滾!」
「我認為你跟我們講話態度應該好一點。」
「哦?你認為,是嗎?給我滾出去!」
「我們會走,但還會再回來。我們是一家人,尼古拉斯現在需要一個家。」
「你跟我們不是他媽的一家人。快滾出去!」姊生氣地吼著。
外公慢慢地站了起來,和姊對看。
「來吧,孩子的媽,我們走。尼古拉斯你要保重,我們很快就會回來看你的,一定會。」
「你不會,媽的你不准再回來!」
姊整張臉都紅了,我不懂她幹嘛這麼火大。
外公說:「你講髒話。」
「這是我家,我爽講哪一種話就講哪一種。」
外公外婆走了,一直沒有開口的外婆,突然抓住了姊手臂,小聲地說:「對不起。」姊看著她,搞不清楚狀況,就甩開了外婆的手。

眼巴巴地看著他們走遠之後,我一臉煩躁地看著姊;沒想到,這時她居然賞了我一巴掌:啪!我整個人僵住了,不知道該怎麼反應,然後我鬱鬱寡歡地退回自己房間去。爸媽過世之後,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姊哭;她把一肚子眼淚全都倒了出來,我開了音響,用力把音量調大,免得聽到她的哭聲。
又過了一個禮拜,外公外婆才跟我們聯絡。在這個時候,報紙上登了一篇報導,說外公他們是如何不念舊惡,只為了給父母雙亡的外孫一個家。
「『他這段日子很難熬,我們會竭盡所能地保護他。現在還有一些問題沒解決,但解決之後他就會搬去跟我們一起住了。﹄尼古拉斯的外公,禮夫.歐克霍姆說。」
我真的夢想著搬到日德蘭(Jutland)跟他們一起住,以為只要被西岸的人包圍,我那種不自在的感覺就會消失。那邊溫和、平靜,沒有什麼人、什麼事可以威脅我。外公外婆會作我最有力的後盾,讓我長成一個強壯的年輕人。當然也要帶姊一起去,這樣我們都會很幸福。
外公外婆透過新教組織,找了哥本哈根的一個律師合作,他來找姊姊,解釋說因為姊年紀太小,不適合照顧我。
「誰說的?這件事,可不是你說了算。」
「不是我說了算,可是社會福利部門說了算。」
負責我這個案子的社工比較喜歡姊,但他覺得二十歲的女孩不該為十三歲的男孩負責。本來姊已經平靜下來了,可是現在又開始害怕,因為發現自己已經沒有退路,外公外婆居然要出面「搶」我。

律師跟姊解釋:搬到查姆對我比較好,我會有安穩的家,而且這個家凡事有分寸。姊告訴律師,我哪裡也不去,我是她的小弟,她就是我的家人。
「你覺得自己有辦法應付一個青春期的男孩子嗎?他需要堅定的手。」
「像外公當年打我媽的手那樣嗎?」
律師不知道姊在講什麼,所以繼續說:「對,就像你外公外婆當年對你母親一樣;要不是當年他們那麼堅定,或許你母親不會有這麼高的成就。」
姊嗤之以鼻:「你還真是個阿呆啊,對吧?」
律師嘆了口氣,覺得很煩。他努力表現得客氣、講理,而姊卻出口成「髒」,所以他也開始撂狠話了。他說如果姊願意讓我搬到日德蘭,那麼就可以過去看我,我也可以回來看她;不過,如果堅持要跟外公外婆對簿公堂爭取我,就一定會輸掉跟我聯絡的機會,不能來看我,不能打電話,也不能給我寫信。
姊冷冷地看著他說:「我付得起錢,可以請好幾個比你好十倍的律師;我還付得起錢,可以請人把外公外婆的醜事全挖出來。可是你知道嗎?我不想把事情搞那麼大。你還真是個白癡,居然敢警告我?你等著瞧,等會兒你一走出去,我馬上打電話叫幾個長頭髮大鬍子的飆車壯漢來,要是你敢把尼古拉斯從我身邊帶走的話,這些人一定會讓你死得很難看,不信你試試看。現在,你可以走了!」
姊當然沒打電話叫什麼長頭髮大鬍子的飆車族,因為這種人她根本一個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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