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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狗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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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狗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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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內容簡介:

我們之間的愛到底算什麼?
真要追究的話,不過是被同一個浪頭打上沙灘的兩個人。

「我很尊敬理查.福特,甚至希望能成為他,因為他正是我所缺乏的一切。」
──瑞蒙.卡佛
你如果醉心於卡佛的小說,就更不能錯過理查.福特!
「美國當代最好的小說家」、「福克納筆會獎、普立茲小說獎雙料得主」!
★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專文推薦
宇文正,高翊峰,楊 索,駱以軍,郝譽翔◎激賞推薦

瑞蒙.卡佛談理查.福特:「他正是我所缺乏的一切!」

我喝了一口威士忌,把瓶子還給我爸,讓酒含在嘴裡,直到不再灼燒才一點一點地嚥下去。
「你在擔心什麼,傑基?」我爸說,「擔心女孩的事嗎?還是以後的性生活?」他瞟了我一眼。
「我沒在擔心那些。」我說。
「那你擔心什麼?」我爸說,「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我擔心你會比我早死。」儘管我不想這麼說,「或者媽。我在擔心這個。」
「如果不這樣那就是奇蹟了。」我爸說,「人生很短暫,傑基。別再為那些事擔心了。如果是我,我會擔心我們可能比你晚死。」他對我笑了笑,不是剛才那種緊張和充滿憂心的笑,而是一種開心的微笑。我不記得他在這之後是否還曾經這樣對我笑過。

《賽狗場的女人》收錄理查.福特最為人熟知的十篇短篇小說,在他筆下,隨處可見小人物的隨波逐流、瞬間交會的偶然機緣,失根的狀態……人性的考驗無所不在;人們與大自然對抗,也與自身存在的卑微相對抗。理查福特的作品常被拿來與約翰.厄普戴克、威廉.福克納、海明威與華克.波西等名家來相比,本書不僅是他驚豔文壇之作,也是奠定他成為美國文學代表人物的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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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僅靠一根細線維繫著,讓它美好的東西並不太多。」──理查.福特

「早在福特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我的一片心》時,卡佛便直言這是『幾年來我所讀過的最好的書!』後來又說過『我非常肯定,這個國家現今仍在寫作的作家中,理查是最棒的。』最後乾脆在一篇題為〈友誼〉的文章裡,一整個傾倒地說:『我很尊敬他。我甚至希望我能是他,因為他顯然是我缺乏的一切!』」──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推薦序 瞬息的燭火/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曾在某本關於書籍的書裡,看到這樣的說法:無須太尊崇經典。人類歷史上所埋沒足以成為經典的書籍數量,肯定比現存的多上許多。——你所看到的,未必是最好的。最好的還在明天,或昨天就被毀掉了。切莫以眼見為真!

閱讀外國小說的最大樂趣之一,大概也類如這麼回事吧。尤其對於那些無法直接閱讀原文,或僅熟悉一、二國語文的普通讀者而言,沒有翻譯等於不存在;翻譯出版後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書,時不時總會突然冒了出來,讓你驚嘆相見恨晚!

理查.福特(Richard Ford)是個好例子。

這位早在1995年便以《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成為第一位同時榮獲「福克納筆會」與「普立茲」兩項文學大獎,從而聲名大噪,作品也早已翻譯恐超過二十國文字,深獲世界各地讀者喜愛,因而經常成為網路八卦新聞主角的美國作家,如非筆路與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相近,恐怕很難被譯介到臺灣來。再往前推,臺灣的「卡佛熱」,誰都不能否認與村上春樹的風靡不衰有關。如此環環相扣,一位「拔蘿蔔」出另一位,這固然是一種閱讀的群體樂趣,卻也不禁讓人想起一句臺灣諺語:「也要神,也要人」——再有才華的作家,如其機緣不湊巧,恐怕永遠也只能是一個區域性作家。諾貝爾文學獎之可信而不可信,也正在此。

人有縱天之志,無運不能自通;馬有千里之行,無人不能自往。理查.福特之於臺灣,大抵如是。如今,幾經輾轉,千里馬、縱天人終於來到眼前了。他,到底有多好?好在哪裡呢?

因《伊甸園之門:1960年代的美國文化》(Gates of Eden: American Culture in the Sixties)一書而為世所推崇的美國文化學者莫里斯.迪克(Morris Dickstein),1991年曾寫過一篇論文,歸納總結當時美國的一股短篇小說熱潮。他論定這股潮流始於瑞蒙.卡佛,更對1980年代相繼過世的約翰.契佛(John Cheever)、瑪拉末(Bernard Malamud)、唐纳德.巴塞爾(Donald Barthelme)、卡佛等致敬,認為他們的小說雖然風格多樣,各擅其長,卻有一個共同點,便是「追求尋常」,也就是著力書寫尋常百姓,庶民人家的世界。其中自以卡佛的成就最大,得能繼承這一衣缽的,不過數人耳,理查.福特實乃其中佼佼者。

這一論斷,似乎也可從卡佛這邊獲得證明。早在1976年福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我的一片心》(A Piece of My Heart),便直言是「幾年來我所讀過的最好的書!」後來又說過「我非常肯定,這個國家現今仍在寫作的作家中,理查是最棒的。」最後乾脆在一篇題為〈友誼〉的文章裡,一整個傾倒地說:「我很尊敬他。我甚至希望我能是他,因為他顯然是我缺乏的一切!」

「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中國傳統的武器評論。小說創作約略若是。前後不過一萬字的短篇,尺幅千里,要把故事講得有頭有尾,起承轉結一樣不漏,靠的是一股氣,又名「張力」,一旦氣洩,那就沒什麼好講的了,故謂之「險」;相反地,長篇小說浩浩蕩蕩,如黃河之水天上來,要求的是曲折多姿,高潮迭起,靠的是調息,或說敘事鋪陳,那是「功力」,得慢慢鍛鍊,絕非一蹴可成,是之謂「強」。

短篇小說維持張力的方式,概分二途,像奧亨利(O. Henry)那樣,以機智(wit)取勝,敘事過程中,逐步埋下伏筆,設下圈套(trick),結尾時流波一轉,繩索一拉,讓人恍然大悟,拍案驚奇,其閱讀快感常如「本格派」推理小說的「解謎」。另一種則是契訶夫的散筆寫法,若無其事,閒閒說去,乍看瑣碎一如流水賬,一股懸疑卻自然而然凝聚,最後亦無太大逆轉,戛然而止,該停就停。然而仔細一思索,危機四伏,含不盡之意俱在言外。其閱讀快感則像「社會派」推理小說,重在「動機」,案子破了,事情往往還沒了結。

瑞蒙.卡佛的小說創作,毫無疑問走的是契訶夫的路子,社會派的,他筆下所描繪的,類皆浮世男女的愛憎悲喜,進退失據,彷如困在蛛網裡的蒼蠅般卑微不足道的生命。偶有的歡喜,仔細一看,也是黑色的,滿滿都是荒謬,或更巨大的荒涼。這樣的深沉的事物,卡佛卻能以海明威式的簡約文字,類如白描般的對話,一步步往前推進,兩者的反差遂形塑出某種無以名之的張力:一切是那麼日常、平常,可背後那個無常卻彷彿隨時會從字裡行間躍出,一口把人給吞噬淨光。

這些特質,理查.福特也幾乎都有了。兩人最大的不同是——還是莫里斯.迪克的話——卡佛的簡約主義是一種「經過現代主義的懷疑與絕望情緒所鍛造出來的現實主義」,卡佛和福特的區別則在於:卡佛徹底絕望,而福特在絕望的縫隙裡,埋藏著不易察覺的懷疑和微弱渺小的希望。而這,或許就是讀多了卡佛,常讓人感受到一種對於世界、對於人生的無力感,遂不想(或不敢)一讀再讀了。反之,每讀一次福特,你總能多看到一點東西,也許是一株綠芽,也許是一線光亮,遠方的那道地平線,但總之,即使對生活滿懷希望的你,最後被「一個又一個的倒楣衰運」所絆倒,甚至擊碎,你卻能哀而不傷,總相信有一個明天還在前方等著自己。

滅了罷、滅了罷,瞬息的燭火!
人生不過行走的影子,舞臺上比手畫腳的那個可憐演員,
登場片刻悄然而逝;無非愚人的話語,滿是喧譁與憤怒,
實則毫無意義。

莎士比亞《馬克白》第五幕的名句。閱讀卡佛、閱讀福特,不免想起這一段話。兩人筆下,人生荒涼早成定局,所不同的,或僅是「真的毫無意義」與「未必毫無意義」的差別而已吧。

作者簡介

理查.福特(Richard Ford,1944-)

理察.福特是美國當代著名小說家。他的長篇小說《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曾經獲得普利茲獎。
福特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傑克遜,父親是一位銷售員。福特八歲時,父親罹患嚴重的心臟病,從此他經常去阿肯色州的小石城的祖父家居住。1960年,福特的父親心臟病復發去世。
福特畢業於密西根州立大學,獲得學士學位。他起初學習酒店管理,後轉唸英語文學。畢業後在密西根州弗林特教初級中學。福特有輕度閱讀障礙,但對文學有強烈興趣。1970年,他在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獲得碩士學位。1976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說《A Piece of My Heart》,《賽狗場的女人》(Rock Springs)是他最為人熟知的短篇小說集,奠定了他「美國當代最好的小說家」地位。曾二度獲得福克納筆會獎、普立茲小說獎,以及費米娜獎等文學大獎。

目次

1. 石泉城
2. 大瀑布
3. 甜心
4. 少年
5. 賽狗場的女人
6. 國度
7. 寒冬
8. 樂觀的人
9. 煙火
10. 共產黨

書摘/試閱

〈賽狗場的女人〉
我老婆剛和本地賽狗場的一個馴養工跑去了西部,我打算搭火車去佛羅里達,並藉此改變一下自己的運氣。此刻我正閒在家中,等著把東西收拾好就走人。火車票已經在我的皮夾裡放著了。
這是感恩節的前一天,這週的每一天門口都停有獵人的車子:皮卡和幾輛舊雪佛蘭(幾乎全是外州的車牌),偶爾會有兩個男人站在車門前喝咖啡聊天。我沒去搭理他們。蓋恩斯.伯勒(那個我正考慮賴掉他房租的房東)曾說過不要和這些人敵對,隨他們打什麼,但如果他們在離住房很近的地方開槍,就打電話給警察,讓他們來處理。但我還沒發現有人在住房附近開槍,儘管我聽見林子裡有槍聲,看見其中一輛雪佛蘭的車頂上放著一頭鹿,快速駛離了這裡,我還是覺得不會有什麼大麻煩。
我想在下雪和電費帳單到來之前離開這裡。我老婆臨走前將我們的車子賣掉了,把要辦的事辦完還沒那麼簡單,我過去一直沒時間操心這些事情。
早晨十點剛過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門外結了冰的草地上站著兩個肥胖的女人,還帶著一頭死鹿。
「蓋恩斯.伯勒在嗎?」其中一個胖女人問道。這兩人都是獵人的穿著,一個穿著紅格子呢的伐木工夾克,另一個穿著綠色的迷彩服,都帶著橘紅色的小座墊,是那種獵人掛在皮帶上,一坐上去就會發熱的座墊。兩個人都背著獵槍。
「他不在,」我說,「回英國去了。和政府有點麻煩事,具體的我說不上來。」
兩個女人都在盯著我看,像是要把我看清楚一點。她們的臉上都塗著綠黑相間的油彩,看起來像是在琢磨著什麼。我還穿著浴袍。
「我們想送一塊鹿排給蓋恩斯.伯勒,」穿紅色伐木工夾克、最先開口說話的那個女人說道。她回頭看著那頭死鹿,鹿的舌頭拖在嘴的外面,眼睛看起來和玩具鹿的一樣。「他讓我們在這裡打獵,我們想用這種方式來謝他。」
「你們可以把鹿排留給我,」我說,「我幫他保管著。」
「我想你會這麼做的。」一直說話的女人說道。但另一個,那個穿迷彩服的女人看了她一眼,眼神像在說:如果鹿排落到了我手上,蓋恩斯.伯勒根本就不會見到它了。
「進屋裡坐吧,」我說,「我去煮點咖啡,你們進來暖和暖和。」
「我們確實凍慘了,」穿格子呢夾克的說,她拍了拍雙手,「如果菲麗絲不介意的話。」
菲麗絲說她一點也不介意──當然,接受邀請喝咖啡和送出一塊鹿排之間並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是菲麗絲打中的。」比較友好的胖女人說道,當時她們已經接過我的咖啡,坐在長沙發上,並用她們肥胖的雙手捧著咖啡杯。她說她叫邦妮,她們來自州界的另一邊。她倆身材都很高碩,四十來歲的樣子,胖乎乎的臉,穿的衣服讓人覺得她們身上的每個部位都特別的大。但兩人都是一副興致勃勃的樣子──包括菲麗絲,在忘掉了那塊鹿排後,她的臉上恢復了生氣。客廳似乎被她們塞滿了,房間裡充滿了歡樂。「鹿被她擊中後還跑了六十碼,在越過柵欄時摔倒了,」邦妮用威權性的口吻說道,「那槍擊中了心臟,有時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起作用。」
「牠跑起來就像一條被燙傷了的狗,」菲麗絲說,「摔倒後則像一坨屎。」菲麗絲留著金黃色的短髮,一張顯得嚴厲的嘴似乎只願意說些硬邦邦的話。
「我們還見到一頭受傷的母鹿,」邦妮說,她看起來被這個激怒了,「看見牠們那個樣子有時真讓人憤怒(注:美國許多州禁止獵母鹿)。」
「也許有人追蹤過牠,」我說,「也許是個意外。這些事說不準。」
「那倒也是。」邦妮滿懷希望地看著菲麗絲,但後者一直低著頭。我試圖想像這兩個人怎樣把一頭死鹿從樹林裡拖出來,說不定對她們是輕而易舉的事。
我去廚房取我之前放在烤箱裡當早點的蛋糕,回來時見兩人正在竊竊私語,不過似乎不像是在說什麼不好的事情,我沒說什麼就把蛋糕遞給了她們。她們的到來讓我感到高興。我老婆是個瘦小的女人,穿的衣服都是從服飾店的兒童部買來的,她說那是天底下最好的衣服,因為你怎麼穿都穿不壞。但她待在屋裡一點都不顯眼,她實在是佔據不了多少空間,也不是說這房子有多大,實際上它非常小──是蓋恩斯.伯勒用拖車拖來的活動屋。但這些女人像是把所有的空間都塞滿了,讓人有感恩節真的來臨的感覺。過去我一直認為肥胖沒有一樣好處,現在有了。
「你有沒有去賭過狗?」菲麗絲嘴裡含著半塊蛋糕,另一半在她的咖啡杯裡。
「賭過,」我說,「你怎麼知道的?」
「菲麗絲說她覺得在賽狗場見過你幾次。」邦妮微笑著說道。
「我只賭前兩名(注:賽狗的下注方法,押最先到達終點的前兩名,順序不限),」菲麗絲說,「但邦妮什麼都賭,我沒說錯吧,邦妮?三連勝(注:賽狗的下注方法,下注者須猜中前三名的順序才能獲勝)、日雙贏(注:賽狗的下注方法,押能在同一天的兩場比賽中獲勝的狗),什麼都賭。她才不管呢。」
「那還用說嗎。」邦妮又笑了笑,把橘紅色的熱座墊從屁股下面移到了長沙發扶手那裡。「菲麗絲說她有一次看見你和一個女的在那裡,一個瘦小的女人,很漂亮。」
「有可能。」我說。
「她是誰?」菲麗絲粗聲粗氣地問道。
「我老婆。」我說。
「她在這兒嗎?」邦妮問道,她自在地在房間裡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人藏在一把椅子的背後。
「不在,」我說,「她出門了。去西部了。」
「出了什麼事?」菲麗絲沒好氣地問,「你把錢全輸在賽狗場,把她給氣跑了?」
「不是。」我比較喜歡邦妮,雖然從某種程度上說菲麗絲看起來更可靠些,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的話,但我覺得不會真到那一步的。儘管菲麗絲說的不全對,但我還是不高興她知道得那麼多。我們──我老婆和我,是從城裡搬來這裡。我曾想在餐館和加油站為賽狗場做廣告,發放去賽狗場共度良宵的優惠券,讓所有的人都賺點錢。我花了很多時間,用光了所有的資金。而現在,地下室裡堆滿了裝著那些沒人要的優惠券的箱子,而且,印優惠券的錢還欠著呢。我老婆有一天跑過來大笑了一番,說我的主意都不會讓一瓶冰凍可樂冒出氣泡來。第二天她就開著車子走了,再也沒回來。後來,一個傢伙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車子的維修紀錄(我沒有),我這才知道車子被賣掉了,也知道了她和誰跑了。
菲麗絲從迷彩服裡面的口袋掏出一個扁長的塑膠瓶子,擰開蓋子,隔著茶几遞給了我。現在還一大早,我心想,管他呢,明天就是感恩節了,我獨自一個人待著,正打算撕毀蓋恩斯.伯勒的租約,早點喝晚點喝又有什麼差別?
「這裡簡直太亂了。」菲麗絲拿回酒瓶,查看我喝了多少,「看起來像是住著一隻快要餓死的野獸。」
「這裡需要女人的照料。」邦妮說著朝我眨了眨眼。儘管有點胖,她其實也沒有那麼難看。她臉上塗著的油彩讓她看起來像個小丑,但看得出來她的五官還是滿端正的。
「我正打算離開這兒,」我說著伸手去拿酒瓶,但菲麗絲已把它放回夾克口袋裡,「我正在後面打包東西。」
「你有車嗎?」菲麗絲說。
「在讓人加防凍劑呢,」我說,「就停在BP(注:英國石油公司的縮寫。此外亦指其加油站與車輛維修站)那裡。是輛藍色的雪佛蘭卡馬羅。你們來的路上可能見到了。兩位,你們結婚了嗎?」我很高興把話題從我身上引開。
邦妮和菲麗絲交換了一個惱怒的眼色,讓我很失望,因為我不想看見邦妮那張好看的圓臉上露出了慍怒。
「我們嫁了兩個推銷橡皮筋的,在彼得堡,過了州界就是,」菲麗絲說,「一對真正的瘦皮猴,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
我試圖想像邦妮和菲麗絲的丈夫,眼中出現了兩個穿著尼龍夾克衫的精瘦男子,在一個購物中心保齡球館前面黑暗的停車場上與別人握手。我想像不出其他什麼。「你覺得蓋恩斯.伯勒這人怎麼樣?」菲麗絲說。邦妮只是看著我微笑。
「我對他不是很了解,」我說,「他告訴我說,他是英國一個畫家的直系後代,但我不相信。」
「我也不信。」邦妮說,她又朝我眨了眨眼。
「他一定是隔著絲綢放屁(注:諺語,意為過著富裕的生活)。」菲麗絲說。
「他有兩個孩子,他們時不時地會來這兒探望,」我說,「一個在城裡跳舞的,另一個是修電腦的。我覺得他們是想把房子要回去自己住,但我手上有租約。」
「你不會賴掉他的房租吧?」菲麗絲說。
「不會。我不會這麼做的。儘管他有時不說真話,但對我還算公平。」
「他隔著絲綢放屁。」菲麗絲說。
菲麗絲和邦妮會意地看著對方。透過那扇窗戶,我看見外面下起了雪,不大,但肯定是雪。
「你的行為表明你缺少點溫存。」邦妮說完看著我大笑起來,這讓我看見了她的牙齒。它們又小又白,全都露了出來。菲麗絲面無表情地看著邦妮,像是她以前聽過這句話似的。「你覺得如何?」邦妮說,她把身子往前傾,伏在她碩大的膝蓋上。
起先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我覺得儘管邦妮有點肥,但她的提議聽起來很不錯。我告訴她說我沒問題。
「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邦妮說著站起身來,她在這個小得可憐的房間裡四下看了看,想知道去後面的門在哪裡。
「亨德森,」我編了個假名,「我叫勞艾德.亨德森。我在這兒住了六個月了。」我站了起來。
「我不喜歡勞艾德這個名字,」她上下打量著穿著浴袍站在那裡的我,「我叫你捲毛吧,因為你的頭髮是捲的,和黑人的頭髮一樣捲。」她笑得那麼厲害,連衣服下面的身體都在抖動。
「叫什麼都行。」我心情愉快地說道。
「如果你們倆要去另一個房間的話,我會把這裡整理一下。」菲麗絲說。她用大手拍了一下沙發的扶手,像是要把灰塵拍出來。「你不會介意我這麼做吧,勞艾德?」
「捲毛,」邦妮說,「叫他捲毛。」
「不介意,我當然不介意了。」我看著窗外的雪,雪開始撒落在山坡下的田野上,看起來就像是一張耶誕卡片。
「那就不要在乎有什麼聲響囉。」她說著就開始收拾茶几上的杯盤。

脫光衣服的邦妮看起來也沒有那麼難看,只不過身上有好多道肉褶子而已,但你知道這些褶子裡面包著的她,是個高尚、有愛心、絲毫不比你遇到過的任何人差的女人。她只不過是肥胖一點而已,也許還沒有菲麗絲胖,如果你把她們並排放在一起的話。
我的床上堆了很多衣服,我把它們都推到了地上。可當邦妮往被子上坐的時候,剛好坐在一個金屬領帶別針和一些硬幣的上面,她一邊笑一邊大叫,我們兩人都大笑起來。我的心情十分愉快。
「這就是我們總想在林子裡找到的,」邦妮咯咯笑著說,「一個像你這樣的男人。」
「彼此彼此。」我說。摸她的感覺一點都不差,到處都是軟乎乎的。我總是認為和胖女人上床可能會更棒一點,因為她們的機會不多,所以有更多的時間來考慮並且為上床這件事做準備。
「你知道很多與胖子有關的笑話嗎?」邦妮問道。
「知道一點,」我說,「但我從前知道的要多得多。」我能聽見菲麗絲在廚房裡弄出的聲音,還有流水聲和盤子在水池裡的碰撞聲。
「我最喜歡的是那個開卡車的。」邦妮說。
那個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個。」我說。
「你居然不知道那個開卡車的?」她十分驚訝地說。
「不好意思。」我說。
「也許我哪天會說給你聽聽的,捲毛,」她說,「你肯定會笑翻了。」
我想著站在黑暗停車場裡的那兩個穿尼龍夾克衫的男人,我肯定不管我是和邦妮還是菲麗絲做愛,他們都不會在乎的;即使他們在乎,等到他們知道這件事時,我人已在佛羅里達,也有了一輛車了。蓋恩斯.伯勒可以向他們做點解釋,順便說說他為什麼沒有收到他的租金和水電費。也許他們會在回家前揍他一頓。
「你是個很帥的男人,」邦妮說,「很多男人都胖得不行,但你不是。你的手臂像是輪椅運動員的手臂。」
我聽了後很開心,這讓我有了不顧一切的感覺,好像是我殺死了一頭鹿,還有一大堆好主意要讓世人知道一樣。

「我打破了一個盤子,」邦妮和我回到客廳後菲麗絲說,「你們也許聽見了。我在抽屜裡找到一點『神奇膠水』,盤子現在比原來還要好。蓋恩斯.伯勒絕不會發現。」
菲麗絲在我們離開期間幾乎把所有東西都收拾整齊了,所有盤子全收了起來。她已穿上了她的迷彩服,一副要離開的樣子。我們都站在小客廳裡,這空間被塞得滿滿的,讓我覺得連插腳的地方都沒有。此時我還穿著浴袍,很想把她們留住。我覺得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慢慢喜歡上菲麗絲的,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吃點鹿肉來慶祝感恩節。門外,雪把所有的東西都蓋住了。今年的雪下得早了點,我覺得這是一個糟糕冬季的開始。
「你們能留下來過夜嗎?」我滿懷希望地微笑著。
「絕對不可能,捲毛。」菲麗絲說。她們已經走到了門口。透過門上的三塊玻璃,我能看見躺在草地上的那頭鹿,落到牠身上的雪在融化。邦妮和菲麗絲已把獵槍扛上了肩,邦妮似乎在為不得不離開而感到內疚。
「你應該看看他的手臂。」她一邊說一邊對我最後眨了一次眼。她穿上了伐木工夾克,橘紅色的座墊也捆到了皮帶上。「他看起來不壯,但其實很結實。我的天啊!你真該看看他的手臂。」她說。
我站在門口看著她們。她們抓住鹿角,沿著小路把鹿往車子那裡拖。
「注意安全,勞艾德。」菲麗絲說。邦妮回頭笑了笑。
「我會的,」我說,「你們放心吧。」
我關上了門,然後走到窗戶那裡站著,看著她們拖著那頭鹿,沿著小路朝柵欄走去,鹿在她們身後的雪地上留下了一道擦痕。我看見她們把鹿從柵欄下方拖了出去,到了車子跟前,兩人大笑起來,她們把鹿抬起,放進車子的後行李廂裡,用一根繩子把箱蓋拉住。鹿頭露在行李廂的外面好讓人檢查潹。她們隨後直起身子看著窗戶裡的我,兩個人──穿迷彩服的菲麗絲和穿伐木工夾克的邦妮──都朝我揮了揮手,是那種動作很大的揮手。我在屋裡也朝她們揮了揮手。她們後來上了車,那是一輛紅色的龐蒂克,然後車子開走了。
下午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在客廳裡待著,我看著天空在下雪,心想要是有台電視看就好了,我很高興菲麗絲把屋裡打掃得乾乾淨淨,這樣一來,我走的時候什麼都不用做了。我想著要是再能吃上一塊鹿排該有多好啊。
過了一會,我覺得離開這裡似乎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主意了──叫一輛計程車,直奔火車站,趕緊去佛羅里達,忘掉這裡的一切,忘掉蒂娜和那個不知道除了灰狗以外還有其他交通工具的傢伙,和他們正在去太陽城的路上這件事。
可是當我去餐桌那裡查看我皮夾裡的車票時發現,裡面除了幾枚硬幣和紙板火柴外,什麼都沒有了,我意識到厄運這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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