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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黃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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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黃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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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一個組織了半年不到的家,無論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就此毀滅;伍懷冰傷心地提著簡單的行李搬回她以前寄住的遠親家裡,從此,她就沒再見過馬大興。不過,她心裡還有著個很微妙的感情,她似乎忘不了這個第一次挑動她愛情之弦的男人。
離鄉背井的伍懷冰,專科畢業後就馬上與馬大興結為連理,不料馬大興婚前婚後完完全全變了一個人,不但對伍懷冰拳打腳踢,外面還有了另一個女人。離婚後,伍懷冰卻忘不了這個男人,失魂落魄的過生活,她還有機會喜歡上別人嗎?

作者簡介

畢璞
本名周素珊,原籍廣東中山,嶺南大學中文系肄業。
民國卅八年來台後,歷任《大華晚報》、《徵信新聞報》(中國時報前身)家庭版主編、《公論報》副刊主編、《徵信新聞》家庭版主編、《婦友月刊》總編輯等職,現已退休專心從事創作。
從事文藝創作一甲子,作品橫跨散文、小說、兒童故事、雜文、評論、傳記等,也翻譯過英美的文學作品。
已出版的著作有《故國夢重歸》、《風雨故人來》、《寂寞黃昏後》、《心燈集》、《秋夜宴》、《綠萍姊妹》、《無言歌》、《清音》、《春花與春樹》、《明日又天涯》、《畢璞自選集》、《老樹春深更著花》、《有情世界》等三十九種。作品亦曾選入國中國文課本中。

【自序】長溝流月去無聲──七十年筆墨生涯回顧/畢璞
「文書來生」這句話語意含糊,我始終不太明瞭它的真義。不過這卻是七十多年前一個相命師送給我的一句話。那次是母親找了一位相命師到家裡為全家人算命。我從小就反對迷信,痛恨怪力亂神,怎會相信相士的胡言呢?當時也許我年輕不懂,但他說我「文書來生」卻是貼切極了。果然,不久之後,我就開始走上爬格子之路,與書本筆墨結了不解緣,迄今七十年,此志不渝,也還不想放棄。
從童年開始我就是個小書迷。我的愛書,首先要感謝父親,他經常買書給我,從童話、兒童讀物到舊詩詞、新文藝等,讓我很早就從文字中認識這個花花世界。父親除了買書給我,還教我讀詩詞、對對聯、猜字謎等,可說是我在文學方面的啟蒙人。小學五年級時年輕的國文老師選了很多五四時代作家的作品給我們閱讀,欣賞多了,我對文學的愛好之心頓生,我的作文成績日進,得以經常「貼堂」(按:「貼堂」為粵語,即是把學生優良的作文、圖畫、勞作等掛在教室的牆壁上供同學們觀摩,以示鼓勵)。六年級時的國文老師是一位老學究,選了很多古文做教材,使我有機會汲取到不少古人的智慧與辭藻;這兩年的薰陶,我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文學的死忠信徒。
上了初中,可以自己去逛書店了,當然大多數時間是看白書,有時也利用僅有的一點點零用錢去買書,以滿足自己的書癮。我看新文藝的散文、小說、翻譯小說、章回小說……簡直是博覽群書,卻生吞活剝,一知半解。初一下學期,學校舉行全校各年級作文比賽,小書迷的我得到了初一組的冠軍,獎品是一本書。同學們也送給我一個新綽號「大文豪」。上面提到高小時作文「貼堂」以及初一作文比賽第一名的事,無非是證明「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更彰顯自己的不才。
高三時我曾經醞釀要寫一篇長篇小說,是關於浪子回頭的故事,可惜只開了個頭,後來便因戰亂而中斷,這是我除了繳交作文作業外,首次自己創作。
第一次正式對外投稿是民國三十二年在桂林。我把我們一家從澳門輾轉逃到粵西都城的艱辛歷程寫成一文,投寄《旅行雜誌》前身的《旅行便覽》,獲得刊出,信心大增,從此奠定了我一輩子的筆耕生涯。
來台以後,一則是為了興趣,一則也是為稻粱謀,我開始了我的爬格子歲月。早期以寫小說為主。那時年輕,喜歡幻想,想像力也豐富,覺得把一些虛構的人物(其實其中也有自己和身邊的人的影子)編出一則則不同的故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在這股原動力的推動下,從民國四十年左右寫到八十六年,除了不曾寫過長篇外(唉!宿願未償),我出版了兩本中篇小說、十四本短篇小說、兩本兒童故事。另外,我也寫散文、雜文、傳記,還翻譯過幾本英文小說。到民國一○一年,我總共出版過四十種單行本,其中散文只有十二本,這當然是因為散文字數少,不容易結集成書之故。至於為什麼從民國八十六年之後我就沒有再寫小說,那是自覺年齡大了,想像力漸漸缺乏,對世間一切也逐漸看讀,心如止水,失去了編故事的浪漫情懷,就洗手不幹了。至於散文,是以我筆寫我心,心有所感,形之於筆墨,抒情遣性,樂事一樁也,為什麼放棄?因而不揣譾陋,堅持至今。慚愧的是,自始至終未能寫出一篇令自己滿意的作品。為了全集的出版,我曾經花了不少時間把這批從民國四十五年到一百年間所出版的單行本四十種約略瀏覽了一遍,超過半世紀的時光,社會的變化何其的大:先看書本的外貌,從粗陋的印刷、拙劣的封面設計、錯誤百出的排字;到近年精美的包裝、新穎的編排,簡直是天淵之別。由此也可以看得出臺灣出版業的長足進步。再看書的內容:來台早期的懷鄉、對陌生土地的神奇感、言語不通的尷尬等;中期的孩子成長問題、留學潮、出國探親;到近期的移民、空巢期、第三代出生、親友相繼凋零……在在可以看得到歷史的脈絡,也等於半部臺灣現代史了。
坐在書桌前,看看案頭成堆成疊或新或舊的自己的作品,為之百感交集,真的是「長溝流月去無聲」,怎麼倏忽之間,七十年的「文書來生」歲月就像一把把細沙從我的指間偷偷溜走了呢?
本全集能夠順利出版,我首先要感謝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政坤先生的玉成。特別感謝前台大中文系教授吳宏一先生、《文訊》雜誌社長兼總編輯封德屏女士慨允作序。更期待著讀者們不吝批評指教。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

目次

【推薦序一】老樹春深更著花/封德屏
【推薦序二】老來可喜話畢璞/吳宏一
【自序】長溝流月去無聲──七十年筆墨生涯回顧/畢璞
竹林裡的人家
花與海
寒星
兄弟倆
山村的一夜
猢猻王
書生
生命的泡沬
夫人,妳明晚還要再來嗎?
仰望星星
擇婿記
夜燭
慘綠和蒼白
寂寞黃昏後

書摘/試閱

寂寞黃昏後

她,像一尊塑像般慵懶地欹坐在沙發內,懷裡抱著隻小貓,纖長的手指扣在貓頸裡的長毛中,她動也不動,小貓也靜靜的伏著。室外的天色已經很暗了,紫灰色的暮靄透過紗窗,濛濛地滲進室內,使得這寂寞的小屋裡增加了一層氤氳的氣氛。屋裡一切都是靜止的,除了電唱機上的唱盤。拉哈曼尼諾夫的第二號鋼琴協奏曲在那上面演奏著,柔美的、哀傷的、扣人心弦的旋律迴蕩在紫色的黃昏裡、一遍又一遍地,似乎永不休止……
塑像動了一下,小貓也動了一下,還喵喵的叫了兩聲。她拍拍牠的身子,放牠下地,伸手到旁邊的小茶几上拿了一包香煙,抽出一根啣在嘴裡,用兩雙手指劃了根火柴,姿勢優美而純熟地點著了香煙。然後靠在沙發背上,交叉著雙腿,仰起頭,閉著眼睛,悠然地吐出了一個又一個乳白色的煙圈。
她微微地笑了,與其說那是笑,不如說是嘴角的輕輕牽動。抽煙是新近才學會的,她學抽煙,並不是為了什麼而是覺得抽煙時的情調很美,尤其是當她黃昏獨坐聽唱片時,悠閒地吐著嬝嬝煙圈,音樂的氣氛就似乎更加濃郁。
有人「閣閣」地敲了兩下門,接著門就被推開,是房東的下女阿梅送晚飯來了。
「伍小姐,吃飯了。天這樣黑,怎麼不開燈呀?」阿梅說著,替她把電燈扭開,然後退了出去。
在黑暗中坐久了,突然看到光亮,使她感到有點暈眩。她閉著眼睛,仍然坐著不動,小貓卻在她腳邊磨來磨去的喵喵叫個不停。
「啊!你一定餓了。」她的嘴角又牽動了一下,把小貓抱起來,走到飯桌邊。她把小貓放在桌子上,看見菜餚中有一盤乾炸小魚,夾起來嚐了一口,明明覺得很香,吃到嘴裡卻沒有什麼滋味,就搖了搖頭,把一整盤的魚送到小貓跟前。
小貓愉快而又貪婪地啃著魚,她卻皺著眉,全無食慾。盛了小半碗飯,泡了些湯,像敷衍誰似的勉強吃著。她看著小貓吃魚,心中猛然一驚:我是做什麼呀?多作孽!兩年多以前我連這盤魚都吃不到,現在卻用來餵貓?
那個時候我們吃的是什麼?豬血、韭菜、空心菜……,吃得臉色都發黃發青了。想那些幹嗎?過去的早已過去。我的臉色現在又如何呢?每天的牛奶鷄蛋對我竟是毫無用處,我還是蒼白得像個貧血症的患者。房東太太說我運動太少了,每天下了班回來就坐在房間內,不運動的人對食物的營養份是不易吸收的。
她推開碗筷,走到梳妝桌前坐下。鏡子裡映出一個蒼白而瘦削的女人,她的眼睛很大,但卻是失神的,濃長的睫毛無力地下垂著,使她看來帶點病容。嘴唇也是蒼白的,薄薄地抿在一起,像是要抿住滿腔的幽怨。人一瘦,顴骨就顯得突出,鼻翼也顯得太單薄,這使得她的面貌看來有點冷酷寡情。身子也是瘦瘦的,扁扁的,完全沒有女人該有的曲線;她又痛恨那種自欺欺人的偽裝,從來不肯作假,因此,無論什麼衣服穿在她的身上都像掛在衣架上似的,晃晃蕩蕩毫不服貼。
一頭鳥黑濃密的長髮該是她最值得驕傲的一項財寶了。她很保守,上班時總是把長髮盤在腦後,梳成髮髻,這使得她看來有點像個老處女。下班回家,她才把頭髮放下來,在頭頂上用一條很寬的髮帶束著,這樣的裝扮,使她立刻年輕十歲。
飯菜撤走了,小貓睡著了,她也入浴過了。屋子內外都一般沉寂,她在室內來往踱著步,找不到一件可以做的事,寂寞像一面巨大的網把她的頭罩住,使她感到窒息。她拿起一本小說,點上香煙,打開了唱機,她想藉書中的故事、煙圈和音樂來驅除寂寞;可是,這面寂寞的網卻把她愈兜愈緊。她想叫,想喊,想扯開這面網,甚至想撕裂自己……。夜夜的寂寞,長年的孤獨,是會令到一個年輕的女人發瘋的啊!

頭昏沉沉的,肚子很空虛,她要量米燒飯,米缸卻是空的。他像條死魚般攤在床上,張著嘴,發出陣陣的酒臭,鼻息如雷。
「死傢伙,有錢喝酒卻沒有錢給我買米。」她在肚子裡咒罵著他,一面躡手躡腳走到牆邊,去翻他那條掛著的西裝褲口袋。那裡面有一團破鈔票,拿出來立刻聞到一股霉腐的氣味,散開來一看,居然有一張十元的。
「今天總算不至於捱餓了。」她對自己說,一面把那堆鈔票收進自己的皮包中。
突然,她的手被人攫住,同時,臉上也吃了熱辣辣的一個耳光。
「好呀!你這個賊婆娘,誰叫你偷我的錢的?」他不知什麼時候醒過來了,罵人的時候,他的聲音粗嘎得很難聽。
「什麼叫偷?家裡沒有米了嘛!」她一手撫著被打的地方,巴巴地分辯著。
「我不管,你把錢還給我。」他蠻橫地把她的皮包搶過來,把它打開,將裡面的東西通通倒出來,除了把那團又臭又髒的鈔票拿回去外,還想把一隻用紙包著的戒指拿走。
「你別想打我這隻戒指的主意,這是媽留給我唯一的紀念品,再說,這老古董也值不了多少錢。」她怯怯的站在一旁說,不敢動手跟他搶,她是怕他怕慣了的。
他不理她,逕自把戒指揣在懷裡。她急了,走過去跟他要,卻被他一把推開。她蹌蹌踉踉地跌倒,身子下面是個無底的深淵……
她驚叫了一聲,出了渾身的冷汗,心頭砰砰的跳著,原來卻是躺在柔軟舒適的彈簧床上。四周岑寂,夜涼如水,窗外射進淡淡的下弦月的微光,長夜已過去大半了吧?她睡不著了,索性起來披了件睡衣到沙發上去抽煙。
剛才都是個夢嗎?不,那明明是往事的一幕啊!那流氓似的男人,當時她真是把他恨得要死,如今想起來卻多少有點憐憫的成份,他到底曾經是她愛過的人呀!
那似乎是很遙遠以前的事了。可不是嗎?那時的她只是個一天到晚沉湎在歌聲和美夢中的小姑娘,如今呢?卻是個憂鬱的婦人,每天黃昏,抱著貓兒聽著同一的唱片。
在那個她認為可以炫耀她的天才和美貌的畢業演唱會上,她興致勃勃,快樂得像隻雲雀。當然,那時她是美麗的;青春、活潑、苗條,這便夠了,何況還有一雙靈活的大眼晴和一頭濃密的黑髮?那夜,她穿著一件紫蘿蘭色的薄紗夜禮服登臺,紫蘿蘭色和她的黑髮異常相配,這使得她在同儕中顯得極為出色。一曲莫札特的︿愛情的煩惱﹀為她贏得特別響亮的掌聲;這位小姑娘應該還沒有嚐過愛情的煩惱吧?可是她唱得多麼有感情啊!她是一個天才,她是樂壇上的一顆彗星,有些敏感的聽眾就這樣想了。
當她的節目完畢,退到後臺去的時候,有一個陌生的男人在等著她,自稱是記者。
「伍小姐唱得好極了,我想在我們報上把您介紹給讀者,我現在可以訪問您嗎?」那個人說話很禮貌,儀表似乎也不難看。
「我—我只是一個學生,有什麼值得介紹呢?」她又驚又喜,一時不如道怎樣回答好。
「伍小姐太客氣了,我們都相信您是一位天才啊!」
第二天,那個名叫馬大興的記者親自到她的家裡來拜訪,並且帶來了一份登載著她底特寫的四開小報,那篇特寫上還附有她演唱時的照片。
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大名上了報,而且還被捧上了七重天,她怎會不感到飄飄然呢?她真心地感謝這位好心的記者:「馬先生,您這樣捧我,我怎當得起啊?」
「這不是捧,是發掘,是給社會推薦,我們當記者的,就是要負起這個責任。」馬大興笑了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齒。
「無論如何,我總是很感激您的。」她說著,含羞地低下了頭,因為馬大興正目灼灼地注視著她。
「小姐,別儘說客氣話了。現在,我有一個要求,希望你能夠答應我。」馬大興把「您」字改為「你」。
「是什麼事呢?只要我做得到,我一定會答應。」
「你當然做得到,只要你看得起我就會答應的。小姐,我能有請你吃一頓中飯的光榮嗎?」馬大興笑嘻嘻的,像在跟老朋友說話。
這樣的語調,她怎能拒絕?更何況,她對他並無惡感。人家捧你一場,陪他去吃頓飯又算得了什麼呢?
青年男女的交際約會,有了第一次便會有第二次,這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吃過了這次中飯的幾天後,馬大興送來兩張音樂會的票,並且親自陪她去聽。過了幾天,又送來一本歌本,說是別人送他的;過了幾天,又來邀她去咖啡室聽唱片。
那個時候的她,喜歡聽女高音唱的詠嘆調(現在,她卻是喜歡聽拉哈曼尼諾夫的憂鬱旋律了),她記得:那次她陪他上咖啡室她點播的是卡拉絲的獨唱集。
他凝視著她,得體地說:「這多像你的歌聲啊!」
「算了吧!別瞎捧,當心人家聽見了笑掉了牙。」
「懷冰,」他現在已不稱她小姐了。「不管怎樣,你在我的心目中樣樣都是最美好的。」
「你太會講話了,我說不過你。現在,我要問你一句話,你為什麼老是帶我出來玩呢?難道你沒有太太或者女朋友?」在她那種年齡裡,說話常常是不加考慮的;如果在今天,她絕對不會這樣問。
「窮記者一名,那裡來的太太啊?至於女朋友嘛?唔,有倒是有一個—」他說到這裡頓了一頓。
「她是誰?長得美嗎?」她搶著問。
「美得很!她就是伍懷冰小姐。」她的一隻手擱在桌子上,被他乘機捉住了。
「你壞!」她把手抽回,假裝著生氣。
「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不願意和我做朋友。」他也裝出一副沮喪的樣子。
於是,她極力否認,急急的安慰他,答應做他的女朋友。她還請他幫忙工作,她告訴他:她獨自一個人在臺灣無親無故的,現在畢了業,一時又找不到職業,很感徬徨。「你們做記者的,認得人多,一定有辦法。」最後,她下了這樣一句結論。
「沒有問題!沒問題!」他拍著胸脯,一口答應。
她既然是他的女朋友了,以後當然是天天見面,天天約會,他所答應的卻沒有下文。她問他時,先是敷衍,後來便說:「時機還沒有成熟,這是急不來的呀!」
有時,他乾脆這樣回答:「找什麼事情做嘛?像你這樣美麗的小姐,早些嫁人算了。」
嫁人,這個問題她也會考慮過;事實上,學音樂的學生並沒有多大出路,她的許多女同學都已經訂婚或結婚了。
表面上,她罵他壞蛋;骨子裡,她也有這個想頭:你為什麼不向我求婚呢?
她這想頭果真如願,在他們認識後不到三個月,她便變成馬大興太太,而在他們結婚之前,她就已先把一切交給他了。
婚後的歲月並不如她想像的那麼羅曼蒂克。鴿子籠似的家,關住了她的青春和夢想。日子的無聊使得她愈來愈懶惰,每天草草的對付了兩個人的三餐之外,她便是躺在床上看那些用一塊錢租來的愛情小說。偶然她也會有髀肉復生之感,技癢而高歌一曲,她那伏案趕寫稿子的丈夫就會皺著眉不耐煩地說:「別唱啦!吵死了!」
「你不是說我唱得跟卡拉絲一樣好嗎?現在又嫌吵。」她頑皮地說。
他不理她。她走過去從他身後抱著他,把臉貼在他的背上,撒著嬌:「大興,不要寫了,陪我出去走走嘛!我都要悶死啦。」
「少嚕嗦!我正忙著,你沒有看見嗎?」他粗魯地把她的手摔開,使得她幾乎跌倒。
她吃了驚,男人在婚前和婚後是多麼不同呀!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她沒有再理會他,獨自走了出去,看一場電影才回家。馬大興已上報館去了,桌子上留著一張字條:
冰:
原諒我剛才對你的粗暴,我想我是太疲倦了,脾氣也不太好;但是,你知道我是永遠愛你的。
興即晚
看了字條,她的氣消了大半,等他回來給她一個長吻,她就全忘記了他的不是。
他們這一對歡喜冤家,吵了又和好,好了又吵;鴿子籠中的歲月是一連串的齟齬、打情罵俏和肉慾,她沒有思想也沒有白日夢,如今,古典音樂和流行歌對她都是一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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