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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看見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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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看見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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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Seeing Red在美國俚語中是「惱怒、生氣」之意,此處作者一語雙關。
本書作者於2004年應哈佛大學的心靈、大腦和行為學社(Mind, Brain and Behavior initiative)之邀請,任當年「傑出演講系列」的講座。
演講內容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本書出版後評價很高,被認為在當代討論意識的作品中,很少有人能及得上的;而且很少有科學家具備如此原創性及啟發性,同時文字如此優雅。
一九八九年,英國心理學家薩瑟蘭(Stuart Sutherland)在其《心理學詞典》(Dictionary of Psychology)裡語帶挖苦地給意識下了個古怪的定義:「意識是一個引人入迷但難以捉摸的現象,我們幾乎不可能細細說明它是什麼、其作用何在,以及為何會演化出來。迄今沒有任何有關意識的論著是值得一讀的。」
我們之所以覺得意識引人入迷,會不會正是因為它難以捉摸?我們有想要意識不是這樣嗎?本書的目的正是想要設法解釋,意識在哪方面攸關重大。
※本書原書名為《看見紅色:憤怒》

媒體推薦
‧ 一本最重要的小書。——尚德(John Shand),《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 論成就,極少當代探討意識的作品可以及得上本書一半,本書猶如一趟知識的大探險。——《新科學家》(New Scientist)
‧ 很少科學家有如此原創性、激發性和一貫性,文筆又如此優雅…… ——《周日電信報》(Sunday Telegraph)

作者簡介

尼古拉斯‧漢弗萊Nicholas Humphrey
英國心理學家,倫敦政經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專任教授,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兼任教授。
以劍橋為基地的理論心理學家,善於從達爾文主義的度研究人類智能與意識的各種問題。當過牛津大學講師、劍橋大學動物行為分部助理主任、劍橋超心理學資深研究員、紐約社會研究新學院心理學教授,目前為倫敦政經學院教授。
他跟黛安.弗西(Dian Fossey)一道在盧安達研究過大猩猩;是第一個憑著腦子受損猴子而證明有「盲視」這回事存在的人;他提倡著名的「智力社會功能」理論。他和利夫頓(Robert Jay Lifton)合編的《在一個黑暗時代》(In a Dark Time: Images for Survival)於一九八五年贏得「馬丁.路德.金紀念獎」。

目次

全書目錄

相關書評

第一章

如果意識是那麼的特別乃至於超塵絕俗,那擁有意識的我們一樣是非常特別和超塵絕俗。

第二章

畫家康丁斯基(Kandinsky)說過︰「顏色具有一種直接影響靈魂的力量。顏色是琴鍵,眼睛是音錘,靈魂則是鋼琴的許多弦線。」

第三章

我們還不知道意識是如何達成它的功能,更遑論知道意識是由什麼構成。不過我們已經在半路上了。

第四章

「我總是聽見湖水輕舔湖岸的聲音…那裡半夜清輝粼粼,中午紫光耀映,黃昏的天空中佈滿著紅雀的翅膀…我要獨居在蜂鳴嗡嗡的林間空地。」──葉慈(Yeats)〈湖島因尼斯弗里〉(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第五章

經濟學大師亞當‧斯密(Adam Smith)談過,當我們看到別人被拷打,一般會是什麼反應?

第六章

數學家法蘭克.拉姆齊(Frank Plumpton Ramsey)打趣地說過:「無法說的事就是無法說,你也無法用口哨把它吹出來。」

第七章

翠鳥疾飛如電,蜻蜓搖曳如火;滾下圓井口的石子碌碌作響就像琴弦,就像洪鐘大聲說出自己的名字;所有有限之物皆是做著一件事,同一件事:發揮那居住在自己裡面的存在歌唱自我,活出自我大聲喊出我所作為莫非出自於我,我為此而活。──Gerard Manley Hopkins

鳴謝

書摘/試閱

演講廳的燈光已經暗了下來。現在,投影螢幕沐浴在一片光燦燦的紅色裡。看著它的時候,有什麼事情正在我們身上發生。那就是獲得了「看到紅色」的體驗!
對於在場的諸位來說,那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呢?這個,就是我接下來要一步一步加以分析的。現象學家追隨胡塞爾(Husserl)的後塵,有時會使用「還原」(epoché)的概念去表示一種觀察的態度,這種態度意味著把所有日常知識和概念預設擱置一旁,只管聚焦在事物的如如呈現。我不打算採取全面性的現象學還原法,因為我既沒有那個本領也沒有那個雄心。不過,我還是會使用一種各位非常不熟悉的方法來分析「看見紅色」這個司空見慣的現象。
各位也許會覺得我是把事情顛倒了。各位也許會覺得我的方式太過學究。不過,且讓我們看看,從一個不尋常的方向和腳踏實地來看事情,會有什麼始料不及的結果。
現在,我們都在看著紅色螢幕,起碼我們其中一個是如此(見圖1, p. 20)。讓我們稱他為S先生。不過,各位應該把自己想像為S先生,而我也會把自己想像成是他。那麼,當S先生看著紅色螢幕時,他的處境牽涉到哪些基本事實?
第一個事實跟螢幕有關(圖1: a)。這螢幕由一個投影機照亮,反射著我們所通稱的「紅光」:一種波長約760奈米的光,類似於一個成熟番茄所泛出的光。簡言之,螢幕被染成了紅色。這是個客觀事實,是可以透過物理測量工具(如光電計)所加以證實的。那是一個非個人性事實(impersonal fact),無賴於任何人的關注或涉入。即便我們所有人都離開演講廳,上述有關螢幕的事實一樣不變。
不過,各位和我都沒有離開演講廳。S先生就在演講廳裡,看著螢幕。但因為S先生就在這裡,這便產生出一個有關他的有趣事實(圖1: b)。S先生正在做著一件事情(大概是在他腦子裡某處進行),那就是「看見紅色」。這個有關S先生的事實同樣是個客觀事實,因為我們有各種理由相信,這事實一樣可以經由物理測量儀器所證實(哪怕目前還沒有發明這種儀器)。我們有理由相信,發生在他腦部裡的事情和任何看見紅色的人相似,其訊號原則上可以被一部高解析度的掃描儀器給偵測到。
然而,這個有關S先生的事實卻是一個個人性事實(personal fact),因為它有賴於S先生人在演講廳裡和張開著眼睛。那是他的看見紅色。但這事實的奇特之處還不只是它乃個人性事實。在世界各種各類的事實裡,「看見紅色」屬於一類非常獨特的事實:既客觀又主觀的事實。
S先生確實是看見紅色的經驗的主體。但所謂「經驗的主體」的確切意思又是什麼?作為視覺經驗的主體乃是一個複雜、多層次的現象,包含的成分並不容易理清。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位牛津大學的哲學家開了一門課,課程名為「我們看到什麼?」(What do we see?)一開始,他滿懷信心地論證說,我們看到的是顏色,不過,到了第三星期,他捨棄了這種主張,轉而主張我們看到的是事物(things)。後來他又捨棄這想法。結果,在學期結束時,他可憐巴巴地承認:「我要是知道我們看到了什麼才有鬼。」
在他之前和之後都有過許多理論家設法要釐清這個問題。過去一百年來,有大量心理學家和神經科學家採取了更細膩方法投入於「觀看」(seeing)的研究。可是,對於「我們看到什麼」這個基本的問題,大家的看法還是莫衷一是。
到底,(圖1: b, p. 20)的圓圈裡包含著的是什麼?是有關顏色的觀念,是有關事物、思想、感情的觀念 等等,現在,讓我們從觀看者本人的立場來系統性地分析一下其中包含的成分。
如果問S先生看見什麼,他首先會回答的,肯定是他看到兩種不同的事情。在他的經驗裡包含著一個命題成分(propositional component)和一個現象成分(phenomenal component)。
先從命題成分談起。在觀看的過程中,S先生再現了事物的樣貌。他對眼前的事物獲得了各種不同的觀念(信念、意見、感情等)。這些觀念,有些是關於外在世界,另一些則是關於內在世界,亦即觀看過程本身(這一點我稍後會加以解釋)。以哲學的術語來說,關於什麼正在發生的這兩方面的觀念,都是觀看中的「命題態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s)。
在作為經驗主體的角色中,S先生是存在事實的觀察者和批評者。他獲得的觀念代表著他對事物的看法、評價,而如果有需要,他可以把這些看法和評價用作行為、思考和溝通的基礎。儘管如此,在這個角色中,他只是個觀察者。他觀察到的事實是離他一步之遙的,換言之是在他外面被觀察到的。
但觀看這回事還包含一個現象成分。在觀看過程中,S先生會引入一種「現象意識」(phenomenal consciousness)的狀態。特別是,他會創造出一種視覺感覺(visual sensation),而這感覺帶有一種異乎尋常的質感。用哲學的術語來說,他是產生了一些「視覺感質」(visual qualia)。
在主體的這個角色中,S先生不純然是既有事物的觀察者,還是一個主動的創造者,而他所創造的是一種全新的東西,即感官感覺(sensation)。這些感官感覺不僅並非離他一步之遙,反而是就在他自身裡面,構成他的主體性(subjectivity)的本質。雖然極鮮明和極重要,他的感官感覺卻不是有關什麼。所以,與命題態度不同,感官感覺不是可被思考的,更不是可言傳的。
不過我已經談得太抽象和太理論。就目前,正如我說過,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看見紅色」這種特殊的經驗上。一般教科書談到觀看,都是把命題成分當成主要議題,只會對現象成分順帶一提(甚至隻字不提)。但我想要倒過來,從觀看的現象成分講起──依我看,這成分才是「觀看」最神乎其神的部分。
當S先生望著紅色螢幕時,他做著的是一件神奇的事(如果不是對這種經驗非常熟悉,他也許會因為不敢置信而揉眼睛):他產生了一種非常獨特的意識狀態,而我們可稱之為一種產生紅色感官感覺的意識狀態。
這感官感覺明顯是由他創造的,因為它並不存在於他望向螢幕以前,而且會在他閉上眼睛之後消失。他看到了一些東西,一個他自造的新的事實。所以,(圖2: b, p. 26)顯示的是一個事實,它屬於有關S先生的事實的一部分,並與有關於螢幕的事實(圖2: a)具有等值地位。
這事實到底是哪一類事實猶待我們去探索。這裡我只會預告我的看法,稍後才會深談:產生紅色感官感覺跟產生身體動作(bodily action)具有相似特徵,又特別是跟產生表情(expression)有著相似的特徵。最起碼,它是主體被紅光刺激後所起的一種主動反應。為了表示這一點,讓我們給S先生所做的事起一個名稱:紅化(redding)。
這種感官感覺,這種紅化,是S先生當前狀態的核心部分。作為它的創造者,S先生是在創造這經驗的過程中即時感知到這經驗的(起碼他自己是這樣覺得)。另一方面,S先生雖然在做這事,但他正在做什麼卻又不是他自己可以充分陳說出來。確實,如果他加以反省便會發現,「紅化」是在他可以自覺到以前就進入到他的意識,而這經驗的深度是他即便有再多的時間思考也無法形容的。
我們很難給感官感覺找到恰當的比喻。畫家比姬.賴利(Bridget Riley)談到感官感覺曾這樣說過:「我們所有人總是把顏色經驗為某物,換言之,我們總是看到它穿著實體(substance)的偽裝。」「實體」這用語帶有柏拉圖哲學的弦外之音,而比姬會使用它,彷彿是暗示感官感覺是屬於柏拉圖的實體性理型世界(world of substantial Platonic forms),而我們要談論它們,只能透過一些蒼白的影子(pale shadow)。
莎士比亞派文論家海倫.文德勒(Helen Vendler)在談到另一類藝術形式時則說:「我認定一首詩不是一篇文章,用散文體去意譯(paraphrase)一首詩,只會得其皮毛而失去真正的精髓。」我相信,我們每個人都隱隱感覺得到,感官感覺有它自己的真正精髓,任何語言描述都無法曲盡其妙。所以,問題是,它的真正精髓何在?對於這問題,我會留在稍後再深入討論。
在某些情境中,「紅化」可以是一個看見紅色的人之經驗的全部內容。例如,假設S先生不是正在看著螢幕,而是躺在戶外,眼睛閉上,想著什麼別的事情。這時,陽光會滲透他的眼皮,在他的眼簾裡形成紅色一片。除了紅化,他將對這感官感覺沒有其他觀念。
但S先生目前的處境卻不是如此。他正積極地在觀看,而這經驗包含著大量命題內容,包括他對被看見之物的信念、意見、感情等觀念。S先生是所有這些觀念的主體。但這時,他的角色更多是個報導者而非創作者。因為他的觀念都是關於某物的,所以,他要描述這些觀念要相對容易些。
有兩個事實是S先生潛在會感興趣的:一是有關於那螢幕的事實(圖2: a, p.26),一是有關於他的感官感覺的事實(圖2: b)。但這是兩類大異其趣的事實,而S先生也許會發現他對這兩類事實的態度有不同的形式與方向。他有關這兩個事實的觀念在(圖2)裡分別被標示為p(a) 和p(b)。雖然在大部分情況下,S先生關心的似乎都是有關螢幕的事實,但他仍然可以輕易地在兩組事實之間自由往返。由於我們主要關心的是感官感覺的問題,所以,讓我們先看一看,當S先生把注意力放在感官感覺時,他會發現它包含哪些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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