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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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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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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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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最值得一讀的犯罪小說,翻閱的不只是懸疑,還有幽暗人性……

真相,躲在回憶裡

若不是那男人出現在她的生活裡──那男人,有著白銀般閃亮美麗的髮絲──她也不會走到這一步。她流淚想著。

兩年前,奎克揭發了格里芬家族的秘密,也毀了一切安穩。他像個橫掃平靜小鎮的暴風,親近他的人無一倖免:莎拉走了、菲比搬了出去、孤單的馬拉奇守著格里芬大宅,與狗為伴。曾經不可一世的格里芬法官也倒下,在一所安養院孤獨等待死神敲門的那一日。

都柏林仍是都柏林,但對奎克而言,這一切都變了,他不知該怎麼重拾以往平靜的生活:他戒酒,定時與菲比見面,試圖更親近她,卻總是收到無言的拒絕。而,為甚麼他會答應他學弟比利‧漢特的請託──他聽過無數的請求,卻沒有一則比這更詭異:「拜託,請不要解剖我自殺的妻子!」這紅髮大塊頭的妻子出身與他差異甚大,奎克知道他深愛她。偏偏奎克早已發現那少婦屍體手臂上的針孔……

但這次奎克決定放手,甚至不理會哈克特探長的譏諷。「拜託,奎克,」哈克特探長說:「兩年前你不惜撼動自己的家族揭發醜聞,兩年後你卻不願追查一起疑點重重的案子?」奎克自己也不明白為甚麼,也許他是想彌補些甚麼。但他能彌補甚麼呢?又能挽回些甚麼?放手讓真相埋葬在妥協裡,不也是一種生活的方式?

只是奎克沒想到,在他遲疑的時分,危險已經一步一步進逼而來,但目標不是他,而是他唯一的血親──菲比。 他得保護她。奎克知道,他得守護唯一的親人,卻不知該怎麼做,甚至清楚知道,在菲比心底,他毫無理由這麼做……

作者簡介

班傑明‧布萊克(Benjamin Black)
約翰‧班維爾(John Banville)折服於西默農的寫作功力,用簡單直接的文字卻能創造曲折動人的故事,直指人心。班維爾決心以班傑明‧布萊克為筆名,向喬治‧西默農致敬,創作讓讀者深刻動容、心懸不已的故事。他於二○○七年開始發表「孤獨奎克」系列,並受各界好評。

約翰‧班維爾是當代最著名的愛爾蘭作家,作品獲獎無數,包括「框架三部曲」之一的《證詞》(The Book of Evidence)入圍一九八九年布克獎、獲一九八九年Guinness Peat航空獎;二○○五年,班維爾以《大海》(The Sea) 獲得曼布克獎。《波士頓環球報》讚譽他是「當今最偉大的英文作家」,公認為最有可能奪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愛爾蘭作家,將於2011年10月獲頒卡夫卡文學獎。

約翰.班維爾1945年生於愛爾蘭威克斯福,曾任《愛爾蘭時報》文學編輯,也長期為《紐約時報》副刊撰寫書評,現居都柏林。自1970年出版處女作《人魔龍狼金》(Long Lankin)至今,已寫了二十餘部小說,其著作獲獎不斷,包括「科學革命三部曲」:《哥白尼博士》(Doctor Copernicus)獲布萊克紀念獎(James Tait Black Memorial Prize)、《克普勒》(Kelper)獲衛報小說獎(Guardian Fiction Prize)。

譯者簡介

唐克勝

畢業於武漢大學外國語學院文學系。主要譯著有《復仇》(《五條紅鯡魚》、《故事結尾》、《狐猴》等長篇小說。

名人/編輯推薦

「怪誕的性愛、毒品和謀殺,《銀天鵝》精彩更甚於去年的《墮落的信徒》。」-Entertainment Weekly

「在2007年《墮落的信徒》後撼動人心的續篇裡,布萊克編織了一段發生於50年代都柏林由謀殺和謊言交錯的曲折故事。」-Publishers Weekly, starred review

導言 耿一偉
愛爾蘭作家班維爾(John Banville)在接受紐約《村聲》雜誌訪問時,提到班傑明布萊克(Benjamin Black)這位犯罪小說家是如何誕生的故事。那大約是2005月3月的時後,他到義大利的朋友家小住一陣子,享有一個漂亮的臥室,當班維爾早上九點起來的時候,面對空蕩的房間,在桌前的他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但到了中午吃午餐的時候,他已經寫了一千五百字。

他驚訝地發現,這種創作能量並非班維爾式的,而是屬於另一位作者的狀態,因為以前他一個禮拜能寫一千五百字,已是成績傲人了。最後,我們這位新誕生的快手班傑明•布萊克在半年後完成了《墮落的信徒》(Christine Falls)的書稿,一個月後,英國最重要的文學獎布克獎(Man Booker Prize)宣布由班維爾獲獎。得獎作品是2004年9月完成的《大海》(The Sea),恰好《墮落的信徒》完稿的前一年。

我猜布萊克在稿紙上寫的頭幾句話(他說他是先寫在稿紙再騰到電腦上),或許是第一章的第一句話:「讓奎克感到詭異的不是死者,而是生者。」光是這段文字,就已經透露了許多訊息。首先,主角是奎克(Quirke),在英文裡quirk就有怪僻的意思,故事中的奎克的確很難相處,塊頭很大(讀者多念幾遍Quirke就會有感覺),固執---最重要的,他是病理學家,在醫院地下室負責解剖屍體的工作。正因為這份工作的關係,讓他接觸到謀殺案,不由自主捲入其中。

不過如同前所說的,是生者讓主角感到詭異而非死者。這也是班傑明•布萊克犯罪小說的特殊之處。糾葛奎克的,不只是誰殺了受害者,更多的是他的家人關係,他的回憶,他的憂鬱與敏感,他對五零年代都柏林的觀察等,是這些面向讓《墮落的信徒》與續集《銀天鵝》(The Silver Swan)有別於一般的推理小說。大多數的推理小說中,主角本身是偵探、刑警或律師,有著查案的強烈動機。奎克相反,受害者往往與他無直接關聯,或許一開始是好奇心,但之後往往是其他生者涉入其中,使他一步步不能自拔---在《墮落的信徒》是逝去的愛,在《銀天鵝》是對女兒的愛---愛才是催促這位外冷內熱的醫生去解決謎團的動力。

班維爾對推理小說頗有研究,他自陳比利時偵探小說家喬治•西默農(Georges Simenon)是他的偶像,希望自己的犯罪小說也能像西默作品般雅俗共賞。從作品類型來看,班維爾對推理小說的體裁相當了解,他細心經營著這些閱讀規範,例如奎克有冷硬派主角的味道,離婚,酗酒,不輕易對他人吐露情感,總會跟次要主角發生一場床戲。

另一方面,班傑明•布萊克的犯罪小說特色,在於他既遵守類型規範又有其超越之處。《墮落的信徒》與《銀天鵝》都可算是推理小說,因為都有人死亡,而找尋殺人犯也的確是情節推動的動力,而且布萊克很守規矩地最後幾頁才揭露謎底。但是就書寫風格來說,這兩本小說又有黑色小說的色彩,在布萊克筆下,暴力與傷風敗俗一樣是都柏林這座城市所不能缺少的氛圍,人性的腐敗是繚繞在奎克上空的ㄧ片烏雲。所以讀者讀完小說時,總會感染到小說中蔓延的壓抑情緒,恨不得馬上飛到都柏林的巷弄酒館,喝上兩杯威士忌,買醉一番。不過班傑明•布萊克系列又有懸疑小說的風格,奎克自身也捲入謎團當中,他的當下遭遇或過往經歷,也是引發讀者好奇與情節編織的一部分。

在結構上,《墮落的信徒》與《銀天鵝》一樣遵循偵探小說的經典規範,故事總是會有兩個凶殺案,一個是開頭的謀殺,另一個是偵辦中的謀殺。總之。犯罪過程與偵探進度在布萊克的快筆下來回交織(這在《銀天鵝》中有了更高度的發揮),而班維爾原有的高超文字技巧,讓他的犯罪小說閱讀起來,更添文學樂趣。

班維爾的小說藝術是有口皆碑的,最簡單的介紹方式,是列出他得過的獎項。不過有了布克獎,其他小獎便不夠看,但他於今年五月底獲得2011年卡夫卡獎(Franz Kafka Prize),讓人刮眼相看。卡夫卡獎被喻為諾貝爾文學獎風向球,其他獲獎者包括耶內尼克(2004)、品特(2005)、村上春樹(2006)等,前兩位都在獲獎不到半年內,隨即受頒諾貝爾文學獎。

不過班維爾認為自己小說很大眾化,他最喜歡講的軼事,是他《證詞》(The Book of Evidence)入圍1989年布克獎決選名單時,他在都柏林街上走著,忽然有個工人般的壯漢往他衝過來。他以為對方想有甚麼危險舉動,沒想到這位大漢手上拿著書對他喊:「真是他媽的一本好書!」


像《墮落的信徒》已獲得《紐約時報》編輯選書、《村聲》年度二十大、《西雅圖時報》最佳犯罪小說、《洛杉磯時報》最佳圖書獎決選名單等殊榮,說明班維爾化身布萊克寫的大眾小說,一樣讓人想揮手大聲說@#$%^!*(#

本文作者台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負責2012至2014的節目策展,曾譯有班維爾的《布拉格畫像》。

書摘/試閱

奎克看著這名字卻想不起來,似乎很熟悉,卻又沒有太多印象。有時候就是這樣:憑空冒出個人,他過去的經歷、一起喝過幾頓酒,完全毫無印象。早已遺忘的人, 不是來借錢,就是請他擺平一件事;不是出於寂寞才想到與他連絡,就是想知道他是不是還活著,有沒有因酗酒而死。

他通常都以工作繁忙為理由,胡亂搪塞過去。現在這傢伙應該挺容易應付,他只留了名字與電話號碼給醫院的接線員,這張小紙片搞不好一不注意就弄丟了。再不然,乾脆扔掉也行。但當中有甚麼吸引了他。他隱約感覺到事態嚴重,帶點微微的緊張,為什麼會這樣,他也不明白,只覺得心煩意亂。

比利.漢特。這名字讓他想起什麼呢?是逝去的記憶?還是讓人更加焦慮的不祥預感?他把紙片放在桌子一角,試圖置之不理。正值盛夏,天氣又悶又熱,大街上瀰漫著使人幾乎窒息的空氣中帶著棺罩般陰鬱的淺紫色薄霧。病理科位於地下室,雖然沒有窗戶,但也涼爽安靜,他樂在其中。奎克把西裝外套掛在椅背上,扯下領帶,解開襯衫的兩顆扣子,在堆得亂七八糟的鐵桌旁坐下來。他喜歡這裡熟悉的味道:混合了抽煙留下的煙味,茶葉、紙張和甲醛的氣味,還有些別的,如麝香、情欲之類,這些都是他的特別貢獻。

他點煙,眼睛又瞟到比利.漢特的留言上。上面除了接線員用鉛筆草草寫下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外,還有一行「拜託,請來電」。當中迫切懇求的意味,勝過以往所見:拜託,請來電。

他無緣無故想起半年前在麥康納酒吧的那瞬間,在耶誕節狂歡喧鬧中醉得頭昏眼花時,他在威士忌的空杯底瞥見自己通紅鼓漲的臉龐,與模糊的雙眼時,莫名其妙地徹底醒悟。那杯酒將是他的最後一杯。之後他再也沒碰過酒。對此,他非常吃驚,所有認識他的人也有同感。與其說,是他作出這決定,毋寧說是這決定莫名其妙擺在他的面前。儘管他接受過那麼多訓練,在解剖室待那麼多年,他仍抱著一個秘密信仰:那就是人體有自己的意識,它對自身需求的瞭解不亞於、甚至超出人們的想像。那晚,他的腸子、腫脹的肝臟和心室傳遞了這個毋庸置疑的命令,不容他爭辯。將近兩年,他在酗酒的深淵裏越陷越深,其墮落程度與二十年前妻子去世時幾乎不相上下。

而現在,他不再墮落了。他斜睨桌角的紙片,拿起電話撥號。電話線遙遠的彼端傳來刺耳的鈴聲。出於好奇,他把一個威士忌酒杯倒過來,看看是否真能在杯底看見自己。這次是個沒喝完的酒杯,結果杯底沒有出現他的尊容。

聽見比利.漢特的聲音也無濟於事。奎克聽不出對方是誰,跟看見名字就想記起此人一樣費勁。比利的語調平板單調,母音清楚輔音模糊。鄉巴佬一個。語氣透著些許緊張、些許猶豫,彷彿說話的人可能會突然歇斯底里的大笑,或做些其他甚麼事似的。比利有些詞說得口齒不清,又趕緊彌補。難道他喝醉了?

「哎啊,你不記得我了,他說:「是嗎?」
「我當然記得。」奎克撒謊。

「我是比利.漢特啊!你以前老說這名字聽起來像同韻俚語一樣。我們唸同一所大學!你畢業那年,我剛入學。我真的不指望你還記得我。我們跟完全不同類型的朋友混。我熱衷運動—愛爾蘭曲棍球、足球什麼的;你們那群全都是些書呆子,每個禮拜、每天晚上不是把頭埋進書裏,不然就去阿比劇院或蓋特劇院。後來我輟學了—對學醫完全不感興趣。

奎克故意沉默片刻才說:「你現在做些甚麼工作?」比利.漢特發出聲沉重顫抖的長歎。「別說這個。」他的聲音聽起來與其說是厭煩,還不如說是疲倦。「你做甚麼工作才是重點。」

奎克終於憶起一張臉,臉的主人在腦中逐漸聚合成形:前額很寬,鼻樑骨毀滅性的骨折過,頭髮硬直、又濃又紅,臉上長滿雀斑。父親是個雜貨商,在南部的一個什麼地方,大概是威克洛、威克斯福德或者瓦特福德郡,總之是以「W」開頭的一個郡。人很隨和,但受到挑釁時也時常動粗,鼻腔隔膜曾因此被打得稀爛。比利.漢特。想起來了。

「我的工作?」奎克問。「怎麼回事?」又一陣沉默。「我妻子。」比利.漢特說。奎克聽見他打碎的鼻腔裏傳來一聲刺耳的吸氣: 「她自殺了。」

他們約在格拉夫頓街的比尤利咖啡館見面。正值午餐時間,咖啡館異常繁忙。只見一進門是口大鍋,正在烘烤咖啡豆,咖啡豆那醇厚油膩的氣味立刻使奎克的胃翻滾起來。奇怪,他現在發現有很多東西使他想吐。他以為不喝酒感覺變得遲鈍點,能使他與這世界及各種滋味保持距離;可事實恰恰相反。有時,他像一團行走的神經末梢,各式各樣可惡的味道從四面八方襲來。外面陽光刺目,他的眼睛還沒適應咖啡館裏的幽暗。這時,一個女孩走出咖啡館,兩人擦肩而過。這女孩一身白衣,頭戴白色寬邊草帽,所行之處瀰漫一股濃烈的香水味。他想像自己一個急轉身跟上去,挽起她的胳膊,一同走入炎炎夏日。一想到比利.漢特和他死去的妻子,他就覺得反胃。

他一眼認出比利.漢特。比利.漢特筆直坐在側面一個隔間的紅絲絨軟長椅上,姿勢極不自然,面前的大理石桌上放著一杯拿鐵,一動未動。他沒有看見奎克,奎克有些遲疑,利用片刻工夫打量他:他臉色乾枯蒼白,長了些雀斑,目光呆滯憂鬱,蘿蔔般大小粗細的手指正撥弄湯匙。

奎克認識他二十多年,以這麼長的時間來說,他的變化還算小的。奎克並不瞭解他。在奎克不甚清晰的印象裡,比利是個有點生長過快的男生,有時挺爽朗,有時又蠻橫,或介於二者之間。他大步向運動場走去,穿著紐約尼克隊的寬褲和條紋的球衫,胳膊下不是夾著足球,就是夾著曲棍球杆;淺粉色膝蓋上長滿了疙瘩;孩子氣的雙頰緋紅,由於還不習慣早上刮鬍子,臉上總有斑斑血跡。當然,他還啞著嗓子大聲與同伴說笑,從蒼白的睫毛下向奎克和那些書呆子投來陰沉的一瞥。歲月流逝,他胖了,頭也禿了,彷彿削髮似的。肥大寬鬆的粗花呢夾克衫的領口裡擠出又紅又臃腫的脖子。

奎克立刻嗅到他身上那股新鮮熱辣的傷痛氣息,奎克認得這種氣味,這是驟失近親的人身上所特有的味道。他坐在桌旁直挺挺的,一副悲痛難抑的慘狀,彷彿滿腔的憤怒不知向誰發洩。他無奈的對奎克說:

「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這麼做。」奎克點點頭。「她有留下些甚麼嗎?」比利不明就裡的斜睨他。「我是說一封信,或一張便條什麼的。」「沒有,沒有,什麼也沒有。」他露出個扭曲,帶點害羞的笑容。「要是有就好了。」

那天上午,一群警察趕到道爾克島近岸,從石頭縫裏撈起了迪德麗.漢特赤裸的屍體。「他們打電話給我,要我去認屍。」比利說,他那似笑非笑的怪異表情還掛在唇邊,目光充滿絕望,彷彿再次凝視著在醫院停屍板上見到的一幕。奎克清楚知道:只要他活在世上的一日,他大概永遠不會停止這凝視。「他們把她拖到聖文森醫院。她看起來面目全非。除了頭髮外,她根本是另一個人。只剩頭髮,她那麼自豪的……那頭秀髮。」他抱歉地聳聳肩,一邊肩膀猛地抽搐。

奎克想起一個在利菲河投水的胖女人,當他沿著她的肋骨解剖時,一窩蟄伏在她胸腔裏的透明肥胖小生物爬了出來,長著許多腿,像小蝦一樣。一位服務生走來請奎克點菜。她身穿黑白相間的制服,頭戴女僕式小帽。奎克午餐吃過油炸物和一些熟食,聞到香味就不舒服。他只點了茶。比利漸漸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把湯匙伸進糖罐裏,攪得糖塊嘩嘩作響。

等服務生走後,奎克說道:「很困難,我是說認屍這件事。不論什麼時候都很難。」比利低下頭,下嘴唇開始發抖。像個孩子般咬住下唇。「比利,你有孩子嗎?」奎克問。比利仍低著頭,搖了搖。「沒有。」他喃喃說道:「沒有。迪德麗不喜歡。」「你是幹什麼的?我是說,你做什麼工作?」

「推銷員。推銷藥品。這工作經常得出差,全國各地到處跑,也去國外,開會時偶爾也去一下瑞士總部。我想這是她自殺的部分原因吧,出差的時間太多了—她不要孩子也是因為這個。」奎克心想,問題出在這。可比利卻說:「我想,她太孤獨了。不過她從不抱怨。」他突然抬起頭,挑戰似的看向奎克。「她從不抱怨—從不!」

他滔滔不絕地講起她,她的模樣、她曾經做過的工作等。他本就陰森的表情此時變得更加恐怖,眼神恍惚,遊移不定,彷彿有甚麼難以預測的未來在等著他,又好似他想盯視某個東西看,而這東西總是不安分,左搖右晃。服務生端來奎克的茶。他沒加牛奶喝了一口,燙了舌頭一下。

他掏出香煙。「說吧。」他說:「找我有何貴幹?」

比利再次垂下他蒼白的睫毛,盯著糖罐。一抹斑駁的色彩如潮水般地從衣領裏升起,緩緩佈滿臉龐,直直蔓延到髮際線上;奎克意識到:他臉紅了。他沉默的點點頭,深吸口氣:「我想請你幫個忙。」

奎克等著。屋裏擠滿了來吃午飯的人,人聲鼎沸。服務生端著棕色的托盤穿梭在桌子間,托盤裏堆滿盤子—裏面裝著香腸、馬鈴薯泥、魚和薯條,還有冒熱氣的茶杯和裝滿柳橙汁的玻璃杯。奎克把煙盒放在手掌上,遞過去,比利取了支,有些心不在焉。奎克咖嚓一聲,點著打火機。比利弓起背,把煙含在嘴裏,用顫抖的手指扶住煙。接著靠回長椅,彷彿已筋疲力盡。

「我老是在報紙上看到你的消息。」他說:「知道你參與了那些案子。」奎克在椅子上不自在地動了動。「比如那死去的女孩和那被人謀殺的女人—她們叫什麼來著?」「誰?」奎克面無表情。「住在石擊區的那女人。去年?還是前年的事?叫多莉什麼來著。」他蹙眉,努力回想。「後來呢?有陣子報紙上不停報導,可突然間就沒了,一個字都沒有了。」

「報紙不會一直持續關注某件事的。」奎克說。比利突然想到甚麼似的。「老天!」他移開視線,輕聲說:「我想,迪德麗也會上報。」「我可以跟驗屍官打聲招呼。」奎克說,故意讓這句話聽起來模稜兩可。但比利在意的不是登報。他俯身向前,突然精神一振,伸出急切的手,彷彿要抓住奎克的手腕或他胸前的翻領。「我不想切開她。」他說,聲音嘶啞低沉。

「切開?」「解剖、還是驗屍,不管叫什麼—我都不想。」奎克停頓片刻,說:「比利,這是規定的程序。法律要求,必須這麼做。」

比利搖頭,緊閉雙眼,嘴唇也扭曲,一副苦相。「我不要驗屍。我不要把她切成一塊一塊,像、像—畜生一樣。」他用一隻手蒙住眼。那支被遺忘的香煙在另一隻手上,已在他的指間燃盡。「我連想都不願意去想。今天早上見她那樣子已經夠糟了—」他放下手,凝視前方,看來神情恍惚,不知所措。「一想到她躺在桌上,在燈光下,用刀子……如果你認識她,見過她,以前她多麼—多麼活潑啊。」他的目光又開始四處游移,好似尋找一個可以使他集中注意的物體,一個使他能接受的平凡現實。「我受不了,奎克。」他沙啞地說,聲音輕緩,如耳語。 「我發誓,我受不了。」

直到這時,奎克才呷口茶,茶已經不冷不熱,丹寧酸刺激他燙傷的舌頭。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他通常很少與死者的親友接觸,但偶爾他們也會找他—就像比利—請他幫忙。有的請他給他們留下一份紀念品,一枚結婚戒指,或一縷頭髮之類的。曾有位共和黨人的遺孀請他從已故丈夫身上取回一塊內戰期間留下的彈片,這塊彈片在他心臟附近保留了三十年。另外一些人的請求比較嚴肅、比較可疑—請他幫死嬰屍體上的淤傷作合理的說明;疾病纏身的年邁雙親悴逝,請他幫忙搪塞,或要他幫忙掩蓋自殺真相。就是沒人請他幫比利的這種忙。

「好吧,比利。」他說:「我看看能做什麼吧。」

比利的手碰到他的手,輕觸到他的瞬間,彷彿有股吱吱作響的強電流在指尖疾馳。「奎克,你不會令我失望的。」他說,這句話與其說是懇求,還不如說是陳述,他的聲音顫抖。「看在過去的份上,看在—」他的聲音很輕,像抽泣,又像嘲笑。「看在迪德麗的份上。」

奎克從口袋裏掏出一枚二先令六便士的硬幣,起身放在桌上的茶碟旁。比利又在煩躁的四處尋找,拍打自己的口袋,好像在找某個放錯地方的東西。他掏出芝寶牌打火機,心神不寧地打開又關上。在他的禿腦袋和稀疏灰髮間,赫然可見閃閃發光的汗珠。「順便說一句,那不是她的名字。」他說,奎克不明白這句話甚麼意思。「我是說,她的名字。她幫自己另外取了個名字,蘿拉—蘿拉.斯沃恩,是她的職業用名。她開了家美容院,叫『銀天鵝』。這名字—蘿拉.斯沃恩就是從這麼來的。」

奎克等著,可比利沒再多說些什麼,轉身離開。

下午,按照奎克的指示,他們把屍體從聖文森醫院轉到了市中心的聖家醫院,奎克在這裡接收。聖家醫院最近實行一系列強制的節約措施,雖然遭到激烈反對,卻依舊照行不誤。奎克以前有兩個助手,現在只剩下一個了。他倒是能在威爾金斯和辛克萊之間作選擇,前者年輕,是個新教徒,主張宗教改革;後者是個猶太人。奎克對辛克萊另眼相看,倒也沒什麼絕對的理由。兩個年輕人的醫術差不多,或是說,某些方面的缺點也不相上下。但他喜歡辛克萊,喜歡他的獨立、淘氣、幽默,甚至他略帶粗暴的舉止。有一次,奎克問他從哪來。辛克萊盯著他,面無表情,茫然地說:「科克。」辛克萊並未因奎克選上自己而說過一句感謝,這點奎克也很欣賞。

他在想,在迪德麗.漢特的丈夫求他把屍體完整保存這件事情上,他該給辛克萊多大信任。但不管怎麼說,辛克萊不是個麻煩人物。奎克告訴辛克萊,他要獨自驗屍—憑目力檢查一下就可以了—辛克萊不妨去餐館裏喝杯茶或抽支煙,這年輕人毫不猶豫地脫下綠色的外衣和膠靴,把手插在口袋裏,吹著輕輕的口哨,溜出太平間。奎克轉身揭開塑膠薄膜。

迪德麗.漢特,或者蘿拉.斯沃恩—不管她叫什麼名字—他能斷定她絕對是個賞心悅目的年輕女人—搞不好相當漂亮也說不定。她比—一直比—比利.漢特年輕許多。屍體浸泡在水中的時間不長,沒有嚴重腐爛,嬌小勻稱的身材仍清晰可辨;雖然她很壯實,肌肉也很發達,但她曲線優美,腰窩和小腿肚都很平坦。面部骨骼或許沒有從前那麼精緻—奎克注意到,她的娘家姓是沃德,說明她有吉普賽人的血統—前額又亮又高,在她生前,那頭紅棕色的頭髮披散肩頭,垂在前額,一定非常漂亮。她四肢攤開卡在濕漉漉的石縫裏的情景浮現在他腦海,一綹長髮纏繞脖子,像根閃著微光的暗紅海草。他思忖,是什麼使這位健康漂亮的年輕女人,在某個夏日午夜投進都柏林桑迪灣附近的黑色水域自盡?除了閃爍的星星和巨大陰沉的馬特羅塔,誰都沒有親眼看到。正如比利.漢特所說,她把衣服整整齊齊地堆在牆邊的一個橋墩上;這是她臨走前留下的唯一痕跡——她的汽車也規規矩矩地停在桑迪灣大道的一棵丁香樹下,奎克相信她有兩件引以為豪的東西,這輛車是其中之一。她的頭髮和她的汽車是她虛榮心得以滿足的兩個泉源。

可是,是什麼奪走了她的虛榮呢?
這時,他看見在她白如粉筆的左臂內側,一個小小的針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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