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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共和主義思想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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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共和主義思想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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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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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是西方重要的政治思想典範,
淵源於古典時期希臘與羅馬的政治思辨,
並且在文藝復興之後,與現代民主政治及憲政主義結合,
深刻地影響了現代歷史的軌跡。
在清末民初,也曾經對中國的政治意識產生關鍵性的影響。

《西方共和主義思想史論》追溯西方共和主義的思想史,分析的對象包括亞里斯多德、西塞羅、馬基維利、盧梭、孟德斯鳩、《聯邦論》、西耶思、康德、黑格爾,以及當代的政治理論家鄂蘭、施密特與史學家史金納。

作者蕭高彥以「史論」的體例,詳細地分析每一位思想家的時代背景、問題意識、概念架構,以及論述精義。本書呈現了古典共和主義以權力平衡為核心的政治藝術,以及現代政治變遷的過程中,共和理念與憲政主義以及人民主權分別結合之後所產生的「憲政共和主義」與「民主共和主義」的對立與辯證發展。全書最後以共和主義來分析台灣的憲法政治,提出超越於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之外的觀點。

作者簡介

蕭高彥

1961年生於台灣嘉義市,父親祖籍湖南衡陽,母親為南投人。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碩士,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政治思想研究專題中心」執行長,同時擔任中研院學術諮詢總會副執行秘書,並合聘於中研院政治所、台灣大學政治系、政治大學政治系。主要研究領域是政治思想史以及當代政治社會思潮,著有中英文學術論文數十篇。

自序(節錄)

本書的主旨是對西方共和主義作為一種思想史典範,提出政治哲學的分析。所謂的「典範」(paradigm)意指大型的觀念叢結(complex of ideas),源於思想家對形上學、倫理觀、人性論、行動理論乃至政治制度等議題深入探究後,所產生的巨型論述系統。它們會形成核心的觀念詞彙以及政治想像,並構成政治場域的意義脈絡。雖然西方的政治思想流派繁多,但真正具有「典範」意義的,並不多見。

史學家波考克在其振興當代共和主義學術研究的鉅著《馬基維利時刻》(The Machiavellian Moment)一書的第一部份,以宏觀的視野分析中古後期政治論述的競爭典範,作為理解共和主義興起的背景。他指出,在公民人文主義勃興之前,中古後期西方的兩大政治論述典範,其一以「習俗」(custom),另一則以「神恩」(providence)為核心。所謂的習俗,其實便是社會學家韋伯所提出的傳統統治形態,中古後期以普通法為最重要的代表。政治社會習俗之所以被接受並服從,在於其為傳之久遠的祖宗常法。而由於長期以來對於特殊環境與問題的回應,使得這些習俗累積了無數代人們的經驗,並形成了實踐智慧的來源。

另一個政治論述典範,則是以救贖為核心的基督教,基於上帝統治世界的神恩概念而開展出的神學政治論。基督教雖然以上帝之城的終極降臨為唯一關懷,但由於上帝支配世界,所以俗世的事件仍然會以上帝的意志為基礎,而開展出一種此世時間的序列。也就是說,基督教以彼世的救贖角度,建構了一種具有連貫意義的俗世史(saeculum)。

共和主義者在現代初期所帶來的人文主義轉向,將西方人的注意力自傳統習俗或神學的俗世史,轉而關注此世政治社會自身的獨特意義。關於共和主義的最初發展,波考克認為可追溯到西元1400年前後,米蘭大公維斯康地(Giangaleazzo Visconti)家族勢力急速擴張進入托斯卡尼區域,對佛羅倫斯產生了重大的政治威脅,並運用凱撒主義與王權觀點來證成其政治擴張。

與之對抗的佛羅倫斯人文主義者遂重新發現亞里斯多德《政治學》的價值,建構行動生活(vita activa)的政治理想,倡議古典共和主義的自由、公民身份、公民德行以及政治參與等理想,以共和價值來對抗維斯康地家族的霸權論述,促成了共和意識的萌芽。承繼此公民人文主義傳統,馬基維利建構了第一個現代共和主義體系,之後通過英國內戰以及美國、法國大革命等重大歷史事件的影響,逐漸產生了與古典時期完全不同的現代共和主義論述,基本精神在於強調公民參與對於政治價值創新以及秩序興革的重要性。波考克認為,在現代政治思想中,能夠與共和主義相抗衡的唯一典範,只有後起的自由主義。

本書以共和主義思想家理論體系的闡釋為主軸,並且輔以思想史脈絡以及時代問題意識背景。對於西方共和主義思想,全書分析了亞里斯多德、西塞羅、波利比烏斯、馬基維利、孟德斯鳩、盧梭、美國與法國大革命的共和論述、康德與黑格爾,以及當代共和主義者鄂蘭與史金納的理論,最後並以共和主義角度剖析台灣的憲法政治。大部分篇章雖曾陸續發表於專業的學術期刊,但在本次集結成書的過程中,筆者除了對歷年的論述去蕪存菁、匡漏補遺,並特別為本書撰寫第一、二章,以強化古典共和主義的比重。另外,也對比較早期所撰有關黑格爾的兩篇論文大幅增刪,合併成第九章,以期符合共和主義的詮釋觀點。〈導論〉則對全書的基本論旨提出提綱挈領的說明。在書末參考書目中附有相關論文的原始出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比較。

學術研究有多種可能取向,筆者個人則以耙梳政治思想的內在理路為職志。所以,相較於一般歷史敘述,本書對於個別思想家將提出篇幅較長的理論分析。這或許是筆者早期研究黑格爾思想所形成的習慣。對黑格爾而言,思想之目的是將經驗系統化,是以,後起的哲學家需要對之前的思想掌握其整體精義,方能進一步發展自己的哲學體系。筆者雖注重經典作品的義理闡釋,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方法層次固守傳統的經典注疏派的觀點,或主張經典的神聖性。筆者並不認為共和主義(或任何政治思潮)是思想家在面對某些永恆的問題(例如「何謂正義?何謂自由?」)加以提問並做哲學思辯。相反地,筆者在研究共和主義的過程中,受到「劍橋學派」史學家波考克與史金納的影響,認為政治思想必定根源於特定歷史環境中的重大議題,並且會受到同時代先後的競爭論述的交互影響。然而,筆者主張,一流的政治思想家與其他人不同之處在於,面對同樣的歷史情境時具有高屋建瓴的觀照能力,建構典範並創造政治觀念,對於當時的政治論述乃至其後的政治想像產生影響。一流的思想家既然具有此種系統化的能力,後進研究者在仰之彌高之餘,自然應力求鑽之彌堅、深入理解。

筆者在耶魯大學所完成的博士論文處理德國思想家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分析取向以二十世紀八○到九○年代相當具有影響力的社群主義與自由主義的論辯為基礎。返台初期自然也順著這樣的學術取向繼續研究,並將注意力轉到當代社群者如泰勒、麥肯泰以及沈岱爾的相關理論。然而,大約在九○年代末期研究馬基維利思想時,在廣泛閱讀相關文獻之後,逐漸脫離原來感興趣的馬基維利與現代「國家理性」的議題,而確立了以共和主義作為研究的主要課題。目前所集結的各篇章,便是這一階段的研究成果。至於歷年來其他研究方向的學術論文,如社群主義、國家認同以及多元文化論等議題,為求全書意旨的統一性以及篇幅所限,並未收錄進來。

本書的主旨是對西方共和主義思想提供全面性的觀照以及系統性的分析,但由於各章均係可以獨立成篇的學術論文,對個別議題有興趣的讀者不一定需要從頭到尾通讀全書,而可以獨立閱讀各章,並參考註釋中所引用的其餘章節及相關文獻。另外,本書大部分內容都是對經典的疏義,分析時不可免地需要預設對於原始文本具有一定的熟悉度。所以,讀者若對原典有所理解,將有助於瞭解本書的意旨,並形成個人批判性的反思。全書處理的內容包含了許多西方重要思想家,若論述有疏漏之處,敬祈方家不吝斧正。

目次


導論 共和主義的系譜
第一章 亞里斯多德與共和政制
第二章 羅馬與西方共和主義之奠基
第三章 西塞羅與馬基維利論政治德行
第四章 馬基維利論現代共和的政治秩序
第五章 盧梭的民主共和主義
第六章 盧梭論立法家與民族文化
第七章 《聯邦論》中的兩種共和主義
第八章 從共和主義到革命憲政主義:西耶斯的制憲權概念
第九章 歷史理性中的共和理念:黑格爾與憲政國家
第十章 共和主義、民族主義與憲政理論:鄂蘭與施密特的隱蔽對話
第十一章 史金納與共和自由概念
第十二章 共和主義與台灣的憲法政治
結語 共和主義與當代社會
參考書目
索引

書摘/試閱

導論:共和主義的系譜

一、前言
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乃為西方政治思想傳統中歷史最悠久的觀念之一。當前各國名稱中有著「共和」一字的,不在少數,尤其當國家獨立建國運動所推翻的舊政權為君主政體時為然。在這個意義上,共和乃是與君主政體相對立的政治體制,並以獨立自主以及政治自由為根本的政治價值。然而,悠久的歷史以及官方文件上出現的頻率並不保證相應之現實影響力。事實上,共和主義自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便逐漸式微。我們所熟悉的現代意識型態,如自由主義、民主思潮、民族主義以及社會主義等,取代了歷史悠久,但卻似乎難對現代社會的人類情境提出針砭,並對未來提出願景之共和主義。

是以,一九七○年代以前的政治理論文獻,少有關於共和主義之討論。但七○年代中期以後,共和思想逐漸復興,並蔚為風潮。這個轉變的理論背景在於,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的論戰中,共和式政治社群觀念得到學者的重視,成為社群主義者訴求的典範之一。社群主義者在批判自由主義過分強調原子式個人主義、程序正義以及政治生活的工具性格之餘(Sandel, 1984a),有必要提出較積極的政治社群理想。回顧西方政治思想史,可歸納出三個主要的政治社群觀:保守主義式政治社群、共產主義式政治社群以及共和主義式政治社群。德國浪漫主義為保守取向之代表,它嘗試恢復人際之間直接情感的社群(Gemeinschaft; community)以克服現代社會的異化情境。但英美思想界向來對此種具有集體主義傾向的社群論有所保留。另一方面,馬克斯主義的理想社會始終未曾在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落實,更隨著社會主義陣營的解體而煙消雲散。於是古典共和主義的共同體理念便被標舉為足以與自由主義社會觀相抗衡的政治社群理論(Gardbaum, 1991: 719-732)。

以下就基本信念、歷史發展與當代意義三方面分析共和主義與現代政治,提出全書綱領。筆者主張,在古典共和主義轉變為現代共和主義時,由於思想家強調之重點不同,產生了兩種具有緊張性之典範:一為激進的民主共和主義,主張建構被治者與統治者的同一性,從而使人民成為唯一可能的主權者;另一則為憲政共和主義,強調法治觀念以及相應的權力分立憲政體制。二者各有其理據,對現實政治也產生了完全不同的影響。十九世紀以後政治意識型態發展的關鍵課題之一,便是自由主義對兩種共和主義典範的吸收與批判。而當代政治理論中的審議民主與爭勝精神乃是共和主義兩個最重要的思想資產,並對現代公民社會政治觀之建構仍具有參考價值。

二、共和主義的意義及基本信念
共和主義完整之表達方式為「公民共和主義」(civic republicanism)。而就其原始意義而言,civic以及republic指涉的都是環繞著希臘羅馬古代城邦共同體所形成的觀念:civic源於羅馬的civitas,可上溯到希臘的polis;republic則淵源於拉丁文的res publica。在近代社會領域興起之前,西方政治思想傳統的主軸乃是以公民為核心之政治共同體(希臘的koinonia politike,羅馬的societas civilis)論述,所以我們可以將共和主義視為古典政治哲學的主要資產(Ritter, 1983; Riedel, 1984: 133-137; 1996)。

整理學者之分析(Isaac, 1988; Sunstein, 1988),共和主義的核心價值包含了自主性(autonomy)、政治自由(political liberty)、平等(equality)、公民身份(citizenship)、自治(self-government)、共善(common good)、政治作為所有成員參與審議(deliberation)的公共過程、愛國情操(patriotism)、公民德行(civic virtue)以及克服腐化(corruption)等。所謂的自主性乃指不被支配的自由狀態,這除了政治共同體對外不受強敵的奴役外,更意味著對內全體公民不受少數統治菁英的專斷支配,而能平等地在法治架構中自由議決公共事務。共和主義思想家區分公私兩個領域,並將政治事務隸屬於公共領域且具有優越性;公民必須依照彼此能夠接受的共善觀念來審議政治事務,私人利益不應涉入公共事務的考量。共和主義並強調政治活動的優越性,主張唯有在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議決時,才有可能透過溝通論辯而超越個人私利的範囿,並建立追求共善的德行。

公民自治的政治制度,並非自然而致,而是在人性以及制度易趨腐化的傾向下,通過個人的德行典範或制度的運作加以克服,方有可能維繫公共生活的持續繁榮,並彰顯其存在價值。對共和主義思想家而言,能夠保障政治共同體全體公民獨立自主,並實施自治的政治制度,乃是最佳體制。而當公民認知到其個人福祉和自由與政治體制間的緊密關係時,愛國情操便油然而生,所以共和主義思想家重視愛國情操對於凝聚公民意識的重要性(Viroli, 1995)。

共和主義最有代表性之思想家包括了: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古羅馬的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 106-43 B.C.)以及波利比烏斯(Polybius, 約200-118 B.C.)、義大利的馬基維利(Niccolò Machiavelli, 1469-1527),英國的彌爾頓(John Milton, 1608-1674)、哈靈頓(James Harrington, 1611-1677)以及英國內戰時期的「共和派」(commonwealthmen);法國的孟德斯鳩(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 1689-1755)、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西耶斯(Emmanuel-Joseph Sieyès, 1748-1836)以及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以筆名普布利烏斯(Publius)發表《聯邦論》之美國思想家麥迪遜(James Madison, 1751-1836)、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1755-1804)以及激進思想家潘恩(Thomas Paine, 1737-1809);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 1804)、黑格爾(Georg W. F. Hegel, 1770-1831)以及青年馬克斯(Karl Marx, 1818-1883)等。至於發揚共和主義傳統的當代學者,則有政治理論家鄂蘭(Hannah Arendt, 1901-1975)、史學家波考克(J. G. A. Pocock)、史金納(Quentin Skinner)、哲學家佩提(Philip Pettit)以及法學家桑士坦(Cass Sunstein)等。我們自無法於簡短的篇幅中完整地論述個別思想家之理論內容,而僅能就各思想家最具原創性的論點提綱挈領地加以闡釋,以說明共和主義思想之內涵,並進而探索其當代意義。

三、古典共和主義
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乃共和主義論述的理論淵源。他主張理性言說是人有別於其他動物的獨有天賦,這使得人類能夠辨識正義與利害,並形成了政治生活(江宜樺,1995a、1995b)。基於此種「人是政治動物」的觀點,城邦或政治共同體之目的乃通過公民之溝通審議而追求最高最廣的善。關於理想的政治秩序,亞里斯多德提出了「政治統治」(political rule)的概念,其對立面乃主奴之治以及家計管理:主奴之治存在於天賦能力強者與弱者之間,其方式為不平等的支配;家計管理乃家庭中家父長的父權支配;政治統治則是施行於城邦之中,平等的公民之輪流統治。在政治統治的觀照下,政治共同體所共者為統治活動,並使它得以與其他共同體(家庭、氏族等)明確地區隔開來。

「統治」之基本特色在於區分治者及被治者,而二者所具備之德行(arete; virtue)顯然有別:統治者應具備的乃是以實踐智慧為首的積極德行,而被治者則應有節制的消極德行。只有在政治統治之中,透過公民輪流成為治者與被治者,積極與消極兩種德行方有可能同時發展,互相補足,使「政治生活之目的在於促進公民德行」的理想得以落實。而亞里斯多德理想的「共和政制」(politeia; polity)則由於混合了寡頭與民主政體,成為能夠實現政治統治的最佳實際可行政體。

亞里斯多德用「自足」(autarkia; self-sufficiency)來統攝其政治理想;但自足並不是一種個體孤獨的生活,因為人既有政治之本性,便需要有同邦之人共同生活,特別是公民間之情誼(philia; friendship),方有可能達到一種共同的自足狀態。但是他強調政治共同體的構成必須要有一個界限,而不能無限制地擴展。亞里斯多德所主張的有限度而自足的共同體理想,構成古典與現代共和主義的主要分野。

亞里斯多德的實踐哲學可能是思想史上最豐富且複雜的古典共和主義理論,但在制度面真正影響歐洲歷史進程的,則為羅馬共和政制。羅馬共和主義所標舉的主要價值是“liberta”(政治自由),究其意涵,一方面指政治共同體必須獨立自主,不受外力支配;另一方面則指政府形式必須是共和體制。共和政體的對立面是一人統治的王政(monarchy),因為羅馬人將王政視為一種不平等的支配關係,其中的成員缺乏自由,而處於被奴役狀態(Wirszubski, 1968: 5)。與王政對照之下,羅馬共和主義的基本精神乃得以彰顯,也就是西塞羅所提出的著名主張:「公共事務(res publica)乃人民之事務(res populi),但人民不是人們某種隨意聚合的集合體,而是許多人基於法律的協議性(iuris consensu)和利益的共同性(utilitatis communione)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sociatus)。」(Rep. I: 39)西塞羅並強調,共和主義的真正精神乃是,公民在法律架構之中共同參與公共事務的審議(concilium; deliberation),並達成階級之和諧(concord)(蔡英文,1999: 80-81)。

西塞羅將「人民」的概念引入其定義中,而且羅馬的公民資格範圍比起希臘要更為廣泛,因而預留了民主的共和主義論述發展之可能。另一方面,羅馬共和主義比希臘思想更為強調依據自然法之正義觀念所建立的法律體系對保障社群共同利益以及政治自由的重要性。在實踐上,羅馬的共和政制仍然以貴族世家所形成的統治階層為主,一般公民的自由雖受法律保障,其政治權利也能通過護民官而加以爭取,但是統治權的實際行使,仍以具有聲譽以及權威的望族後裔較有機會與聞(Wirszubski, 1968: 14, 36-37)。羅馬貴族的理想,乃在於贏得公共職務以及參與公共生活,並通過這些活動來完成服務國家的偉大行為,展示其德行以獲致榮耀(Earl, 1967: 35)。

在政治制度方面,羅馬共和主義的主要貢獻是建立了「混合憲政」(mixed constitution)的理想,主張王政、貴族以及民主政體三者,就其簡單的樣態都容易濫權與腐化,並導致政體之循環變遷。唯有國王、貴族與平民三者同時並存於憲政體制之中,並通過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才能保障社群集體的政治自由,並克服政體循環變遷的宿命,得以長治久安。史學家波利比烏斯在其《歷史》第六書提出這個混合憲政的理論,對其後歐洲憲政主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本書第一、二章分析了亞里斯多德、波利比烏斯以及西塞羅的共和理論。值得注意的是,「共和」概念的建構係對雅典民主的修正:一方面接受民主派的核心政治價值如公民間之平等以及德行等,但對於民主易導致「極端民主」的疑慮,則是古典時代思想家普遍抱持的觀點。所以,亞里斯多德主張混合民主制與寡頭制,羅馬人則主張混合王政、貴族制與民主制,它們都是通過權力平衡的機制來達到長治久安的效果。

然而,西方古典時期尚乏明確的「憲法」(constitution)概念,所以混合憲政還是一種權力體制。更確切地說,古典政治哲學以亞里斯多德提出的「政制」(regime)概念作為核心,他並指出「政制是對具有權威性官職安排所產生的秩序」,而「統治團體(politeuma; governing body)即為政制」。這個政治概念成為希臘與羅馬古典共和主義討論政治制度安排的基礎,也是本書前兩章致力加以探討的主題。

至於現代共和主義,則隨著共和意識與西方在中古時期所形成的憲法以及代表等觀念結合之後,逐漸產生完全不同的分析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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