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辨析當代中國政治發展前沿問題
總結六十年社會實踐的探索與成就
本書以中式政道思維探討中國國家制度建設和社會建設中一些最前沿的問題,總結分析了當代中國政治和社會發展的新趨勢、新特點、新規律,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許多創見。
作者簡介
目次
一、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
二、政體與政道──中西政治分析的異同
政體思維
政道思維
治道
治術
結語
三、「王道政治」是個好東西?──評「儒家憲政」
蔣慶的「王道政治」
病症:合法性危機?
「處方」:王道政治?
結語:中華社會主義民主
四、傳統政道思維與當代治國理念
兩百年治國的三個階段
黨國體制解決了治國能力問題
前30年打基礎,後30年起飛
國家治理與國家能力
中國體制的四個優勢
四個優勢都是一個銅板的兩面
西方政體思維與中國政道思維
共產黨講的「民主」是政道層面上的
摒棄政體決定論思維方式
民主要談,更重要的是談社會主義
五、堅守方向、探索道路──中國社會主義實踐60年
前30年的探索
所有制方面的探索
計劃方面的探索
破除「資產階級法權」方面的探索
前30年探索的成就
後30年的探索
鄧小平的探索
十五大以來的探索
後30年探索的成就
結語
六、要瘦身,不要虛胖;要先鋒隊,不要精英黨
七、社會建設的方向:「公民社會」還是人民社會?
正名:「公民社會」還是「民間會社」?
名與實:破除有關「公民社會」的五種神話
同質的神話
聖潔的神話
獨立的神話
國家與社會二元對立的神話
民主動力的神話
社會建設的目標:人民社會
結語
八、代表型民主與代議型民主
一個「悖論」?
中國人的民主觀
代表型民主與代議型民主
中式代表型民主的理論
代表誰?
誰代表?
代表什麼?
怎樣代表?
中式代表型民主的實踐
結語
書摘/試閱
一、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
人的特徵之一就是對現實永遠都不會完全滿意,因此他們總是憧憬更便捷、更舒適、更合理、更公正的美麗新世界。如果沒有理想,人類恐怕還像我們的祖先一樣過着赤身裸體、「冬穴夏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禮記.禮運》)的生活。作為政治動物,人類也會對「實然」政治的種種弊端進行反思,設想和追求「應然」的政治秩序。正如美國政治學會最早的會長之一威廉.穆若(William B. Munro)指出的那樣:「我們都是理想主義者,因為人生來就要行動,有意也好,無意也罷,如果沒有值得追求的理想,人便會手足無措……對一個偉大的、盡善盡美共同體的嚮往與人類歷史一樣古老。」
在探求理想政治秩序的過程中,政治理論家扮演着獨特的角色。事實上,理想政治秩序正是古往今來西方政治理論關注的核心問題。用列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的話說,「過往的政治哲學家們都試圖一勞永逸地回答一個同樣的問題:什麼是理想的政治秩序。」的確,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西塞羅的《國家篇》、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安德里亞的《基督城》、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培根的《新大西洋》、洛克的《政府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莫爾的《烏托邦》、哈林頓的《大洋國》以至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都是探求理想政治秩序的嘗試。
中國也不例外。研究中國政治思想史的劉澤華對此有一段精闢的概述:「中國傳統政治文化具有濃烈的理想主義傾向。在先秦,每一位創立學說體系的思想家,在論證其思想體系的同時,幾乎無一例外地要描繪一幅理想人生和理想社會的藍圖,提出了應當追求的最高政治目標,並力圖將其實現於活生生的世俗社會之中。理想國理論既是其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精華和概括,又是其重要的論證手段。每一種理想國理論都集中反映着某種政治思想體系的基本政治原則、政治價值觀念和政治最高目標,並常常由此引申出一系列實際政治價值、準則、治國方略和政策,以及完善或改造社會的具體方案」。「先秦諸子把政治哲學、政治路線、具體政策和政治理想交融在一起,各自創立了為後世所宗本的思想體系,為古代中國人提供了基本政治思維模式。他們的政治理想正是其基本理論邏輯的推進和升華」。法家主張「法治」,儒家主張「禮治」,墨家主張「賢治」,道家主張小國寡民的「無為而治」,都是對理想政治秩序的建構和預設。
不過,在探求理想政治秩序的過程中,中國與西方的思維方式未必相同。
在西方,談到理想政治秩序,就不能不提到西方政治哲學的鼻祖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提到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就不能不提到他們的代表作《理想國》和《政治學》。儘管兩千多年已經過去,但圍繞這兩本書的爭議從未停息。到底什麼才是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心目中的理想政治秩序呢?爭論往往與一個希臘關鍵字有關:Πολιτεια(或politeia)。實際上,公元前411年前後,柏拉圖寫的《理想國》原標題正是Politeia。
Politeia的詞根是polis(城邦),它指的不是物理空間意義上的集中居住地,而是政治意義上的公民共同體。由polis衍生出一個名詞polites,意指同屬於這個共同體的公民;由polites衍生出一個動詞politeuo,意指像公民那樣行為;politeia則是politeuo的衍生詞,其原意是指公民權、公民身份、公民的日常生活、公民與城邦的關係、城邦的政治體制。
那麼,如何翻譯politeia呢?英文中最通用的譯法是constitution。不過這裏不能望文生義,把constitution理解為「憲法」或「憲制」,因為古希臘時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憲法,更沒有成文憲法。這裏的constitution意指城邦的形式,尤其是城邦政治體制的形式,或簡稱「政制」。在古希臘,politeia是個熱門的話題。除了柏拉圖用它作為書的標題以外,politeia還被其他人用作書的標題,如亞里士多德的著作Athenaion Politeia,以及「老寡頭」(偽託Xenophon 之名)的同名著作Athenaion Politeia,它們在英文中分別被譯為The onstitution of Athens和The Constitution of the Athenians;在中文中,這兩本著作都被譯為《雅典政制》,沒有人把它們譯為「雅典理想國」或「雅典憲制」。施特勞斯、布羅姆(Allan Bloom)、薩里斯(John Sallis)建議把politeia譯為regime(「政治體制」或簡稱「政體」)。「政制」與「政體」的意思倒是相差無幾。不管選擇其中哪一個,柏拉圖的書似乎都不應翻譯為《理想國》。
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使用politeia一詞頻率更高,造成的混亂也更大。正如黃洋在「本書」(即《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中指出的那樣,混亂源自亞里士多德用同一個名詞politeia指兩種相關但不一樣的概念:一方面,這個詞被用來作為各種政體的總稱,另一方面,它被用來特指其中某一種政體。眾所周知,亞里士多德政體分類的依據是兩把尺子:一是統治者的人數,是一人,少數人,還是多數人。二是統治的目的,是為了統治者自身的私利,還是為了城邦整體的公益。據此,亞里士多德劃分了六種政體(politeia):(1)君主制;(2)貴族制;(3)Politeia;(4)暴君制;(5)寡頭制;(6)民主制。這裏第三類政體與所有政體的總稱是同一個字。亞里士多德使用politeia的方式令研究他政體學說的歷代學者們頭痛不已,一直延續到今天,以至於人們不知道如何翻譯第三類政體是好。英文中,有人把它譯為polity,但polity不過是政體的另一種說法;有人乾脆把它譯為「作為一種政體的政體」(regime called regime),不過這種譯法幾乎等於什麼也沒說。
同樣麻煩的是,politeia到底是不是亞里士多德的理想政體?一些人認為,politeia或polity是一種摻雜着民主制與寡頭制成分的混合政體,是亞里士多德眼中可行的理想政體。但也有人認為,在亞里士多德的學說中根本不存在混合政體的可能性,混合只是穩定任何政體都必須採用的一種手段,它並不構成一種特別的政體。因此,politeia或polity不可能是亞里士多德的理想政體。現代之所以有人試圖從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讀出混合政體來,那是因為保守派人士偏好權力制衡,自由派人士偏好權力共用,都是一廂情願的做法而已。在否認politeia或polity是亞里士多德理想政體的人看來,亞氏心儀的政體可能是君主制,可能是貴族制,可能是實行法治的民主制,也可能是「中道政體」(middle regime)。亞里士多德關於理想politeia的說法太多、太亂,無論怎麼梳理,永遠都有讓人解不開的謎。難怪有人說,politeia是無法翻譯的。
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去世三百年後,他們的著作傳到了羅馬共和國。按照布羅姆的說法,大約在公元前54—51年間,西塞羅把柏拉圖的書名從希臘文Politeia譯為拉丁文Res Publica。res publica字面上的意思是:人民的事務,即屬於人民的東西,或與人民息息相關的東西。很明顯,西塞羅的翻譯與柏拉圖的原意相去甚遠。令人不解的是,拉丁文中本來有一個與希臘文politeia相對應的名詞civitas,但西塞羅卻沒有選用。與柏拉圖的politeia不同,西塞羅不再關心各種政體之間的比較,他關心的僅僅是晚期的羅馬共和國。
需要指出的是,羅馬時期的作者將那時的政府稱為「res publica」,它的含義與今天理解的共和國(republic)不可同日而語。例如,按照西塞羅自己對共和晚期羅馬體制的描述,那套體制幾乎是純粹的貴族制。事實上,西塞羅定義的「res publica」可以是一人統治,也可以是少數人或多數人統治,完全顛覆了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政體的定義。甚至到了羅馬帝國時期,仍然有人把它稱為「res publica」。在這個意義上,西塞羅De Res Publica的中譯本採用《國家篇》為標題是相當明智的,如果把它譯為《論共和》則難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在1871年,柏拉圖的Politeia經Benjamin Jowett第一次譯為英文,標題是《共和國》(The Republic),並被後來大多數的英譯本沿用下來。把柏拉圖的這本書譯為《共和國》非常容易引起讀者的誤解。柏拉圖在這本書裏主要討論了五種政體,即貴族政體(aristocracy)、寡頭政體(oligarchy)、榮譽政體(timocracy)、民主政體(democracy)、暴君政體(tyranny),其中根本沒有共和政體。實際上,在書的正文中,「共和國」的字樣從未出現過。更何況,柏拉圖在這本書中認定的理想政體是貴族政體。
中文譯本的出現則是20世紀初的事。吳獻書(1885—1944)先生1921年開始依據英文版動筆翻譯,1929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但中譯本採取的是《理想國》這個標題,並被後來的譯本一直沿用下來。這個標題與英文版的The Republic幾乎毫不沾邊,應該是參考了日本語言、哲學、歷史、思想、翻譯家木村鷹太郎的譯法。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看出,自柏拉圖以降,politeia及其相關概念在西方探求理想政治秩序的歷史進程中一直扮演着關鍵性的角色。對此,我們可以做出六點觀察:
第一,politeia在西式政治分析中處於核心地位。英文今天用於政治分析的許多概念往往與politeia在詞源或語義上相關,如都市(metropolis)、政治(politics)、政策(policy)、警察(police)、政治體制(polity)等;另外一些概念與politeia的拉丁譯文civitas相關,如市民的(civic)、文官(civilian)、文明(civilization)等;還有一些概念與英文的政體(regime)一樣同源於拉丁語的rēa(統治),如統治(rule)、規治(regulate)等。
第二,原意為「政體」的politeia被譯為「共和國」,再譯為「理想國」雖然並不準確,但恐怕也不完全是偶然的。誤譯不經意傳遞出來的信息是,西方對理想政治秩序的探求把着眼點放在政體(即政治體制的形式)上,而政體思維下的理想是某種形式的共和。一本為學生介紹政治哲學的小書說得很直白:「政治哲學探求的就是理想政體。」實際上,在列奧.施特勞斯的論述中,「理想政治秩序」與「理想政體」是作為同義詞交替使用的。這就是為什麼他一方面說,「過往的政治哲學家們都試圖一勞永逸地回答一個同樣的問題:什麼是理想的政治秩序」,另一方面又說「古典政治哲學最關心的就是理想政體問題」。
第三,西方思想家之所以如此關注政體,是因為他們認為,政體對政治共同體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決定性的作用。用亞里士多德的話說,「城邦本來是一種社會組織,若干公民集合在一個城邦以內,就成為一個城邦。那麼,倘使這裏的政治制度發生了變化,已經轉變成另外一種的制度,這個城邦就不再是同一城邦」;「決定城邦同異的,主要地應當是政制的同異」。一位當代研究亞里士多德的學者弗瑞德.米勒(Fred Miller)將政體與城邦的關係比作靈與肉的關係:「就像城邦的靈魂一樣,政體在組織城邦、引導它追求其目標、確定其本質特徵等方面發揮着決定性的作用。」施特勞斯的解釋更帶西方哲學的特點:「用古典形而上學的術語來說,祖國或民族是實質,政體是形式。古典學的看法是,形式比實質更尊貴。」重形式重到什麼地步呢?貝斯(Bates)的說法是,「對形式的極度依賴」。
第四,在過去兩千多年裏,西方思想家一直試圖從政體入手探求理想政治秩序,但他們努力的結果是,「有多少政治哲學家,就有多少種政治哲學;有多少種政治哲學,就有多少種理想政體」。他們每個人都希望一勞永逸地找到答案,不過兩千多年過去了,老的疑點未能解決,新的問題層出不窮,歷史依然沒有終結,探求還在繼續。
第五,用當今政治學的術語說,以往西方思想家有關政體的學說都屬規範性研究,而不是實證性研究(包括亞里士多德對158個城邦的研究)。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都有重思辨、輕歷史的偏向。即便他們可以在規範的意義上證成某種政體是理想的,這也並不意味着,在現實世界中,這種政體就一定優於別的政體。政治哲學與歷史現實的關係本來是個永久的話題,而在冷戰和後冷戰時期,政體概念往往演化為意識形態的標籤、政治宣傳的工具。
第六,進行政體分析,人們很容易犯簡單化的錯誤。例如,中國最早進行政體分析的學者梁啟超、嚴復、呂思勉、錢穆等人,儘管立場迥異,卻幾乎一致認為,政體就是一人統治、少數統治、多數統治三類。過去半個世紀中,西方政治學流行定量研究,這使得簡單化的趨向更為突出。一大批學者試圖用建立數學模型或統計檢驗的方法論證某些政體是最佳政體。但是,這些看似高精尖的方法要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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