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遠方:「偉大的美國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的人文關懷
商品資訊
系列名:文學森林
ISBN13:9789865824785
替代書名:Farther Away
出版社:新經典圖文傳播
作者:強納森‧法蘭岑
譯者:洪世民
出版日:2017/03/31
裝訂/頁數:平裝/304頁
規格:21cm*14.8cm*2.4cm (高/寬/厚)
重量:385克
版次:1
適性閱讀分級:633【十年級】
商品簡介
「當你走出去,和真實的人,甚或只是真實的動物發展真實的關係後,
你便會面臨非常真實的危險:最後可能交付出『愛』的危險。」
――強納森.法蘭岑
到遠方,是出走,是尋找,是開拓,也是歸屬
繼《如何獨處》後,法蘭岑再次以幽默的機鋒與銳利的洞察,
帶讀者前往荒島的遠方、觀點的遠方、思想的遠方,以及閱讀的遠方。
精彩內容:
★科技消費主義如何偽裝成「愛」,讓人們逃避所有可能的痛。
★帶著《魯賓遜漂流記》與好友的骨灰,法蘭岑開啟了一段差點回不來的荒島放逐。
★摯友大衛.華萊士的迷人風采,與其孤決又令人心碎的自盡之路。
★「先發展,後環保」的口號,實際「創造」的是環境的毀滅。
★「狩獵」是傳統文化的一部份,「無差別獵殺」卻是新時代的產物!
★小說家最討厭被問到哪四個問題?
★法蘭岑談艾莉絲.孟若「短篇」小說裡的「完整」人生,談她擅長的「事中之事」。
「我對鳥的愛儼然成為一個入口,通往心中一個重要但沒那麼自我中心的部分,我從不知道有這東西存在的地方。我不能再以地球居民的姿態一輩子漂流,不能再只管喜不喜歡而把承諾留給未來,反而被迫面對一個要不就坦然接受,要不就斷然拒絕的自我。這就是愛會對人做的事。」——強納森.法蘭岑
在這本深刻的演說和散文選集,強納森‧法蘭岑帶著煥然一新的力度回到縈繞心頭已久的主題,包括人和文學。無論是回憶他在賽普勒斯和違法獵鳥者的暴力衝突,省視心中對亦敵亦友的作家大衛‧華萊士自殺的感受,或是針對科技如何改變人們表達愛的方式提出動人而風趣的看法,這些文章都實現了法蘭岑「毫不隱瞞」的承諾。出自當代頂尖小說家之手,《到遠方》是部傑出而具啟發性的作品,記錄了一顆獨特而成熟的心靈與自我,與文學和當今一些最重要議題角力的過程。
作者簡介
作者: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1959年生,美國小說家、散文作家,《紐約客》撰稿人。1996年,37歲、已經出版過兩本小說的法蘭岑在《哈潑》(Harper's)雜誌上發表的一篇題為〈偶然作夢——在影像世紀還寫小說的一個原因〉的文章,表達其對文學現況的惋惜,引起眾多矚目。他的第三部小說《修正》(2001)出版後好評如潮,法蘭岑憑此書獲得美國國家書卷獎及2002年美國普立茲獎提名。第四本小說《自由》(2010)令他登上《時代》(Time)雜誌封面,被譽為「偉大的美國小說家」。最新長篇小說《純真》(2015),亦引領話題旋風。
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母親是美國人,父親是瑞典人。在聖路易度過童年,1981年從斯沃思莫學院(Swarthmore College)畢業,主修德文。1979-1980年,通過韋恩州立大學設立的「去慕尼克讀大三」合作項目,曾到德國留學。1981-1982年,獲歐布萊特獎學金在柏林自由大學學習,因此會說一口流利的德語。創作第一部小說期間,曾在哈佛大學地震實驗室打工。現居紐約。
著有五本小說:《第27個城市》(The Twenty-Seven City)、《強震》(Strong Motion)《修正》(The Corrections)、《自由》(Freedom)、《純真》(Purity),兩部散文集:《如何獨處》﹝How to Be Alone)、《到遠方》(Farther Away),一部個人史:《不舒適區》(The Discomfort Zone),並譯有法蘭克‧韋德金德(Frank Wedekind)的《春醒》(Spring Awakening)等。
得獎紀錄
・2010《時代》雜誌百大人物、John Gardoner小說獎,入圍國家書評獎、洛杉磯時報圖書獎
・2002 普立茲獎決選名單入圍(Pulitzer Prize finalist)
・2002 國際筆會/福克納獎決選名單入圍(PEN/Faulkner Award finalist)
・2001 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National Book Award)
・2001《紐約時報》年度最佳書籍(New York Times Best Books of the Year)
・1988 懷丁作家獎(Whiting Writer's Award)
・1996 入選Granta雜誌最佳美國青年小說家(Granta's Best Of Young American Novelists)
譯者:洪世民
六年級生,外文系畢,現為專職翻譯,譯作涵蓋各領域,包括《如何獨處》、《一件T恤的全球經濟之旅》、《告別施捨》、《獨居時代》等非小說作品,以及《應該相信誰》、《浮生》、《靈魂的代價》等小說。
目次
‧痛,不會致命
——致凱尼恩學院畢業生演說,2011年5月
當你考慮另一種選擇,放棄被科技點燃自信自滿的醉人幻夢,痛,就成了活在你抵抗的世界的自然產物及指標。無痛地度過人生,就等於沒活過。
‧到遠方
我花了兩小時進行多項烘乾計畫,再花一小時在地岬搜尋我瘋狂衝刺時遺落的一個重要的帳篷零件,無功而返。然後,短短幾分鐘後,雨停了,雲散了,這時我才發現,自己一直待在畢生見過最美的地方。
‧小說裡寫得的最好一家
——評克莉絲汀娜.史黛德(Christina Stead)的《愛孩子的男人》(The Man Who Loved Children)
露薏不討人歡心,尤其不得父親喜愛的經驗,肯定是從作者自身的痛楚汲取的。她最好的小說讀來就像一個女兒呈獻給父親的愛和團結;當然,也呈獻了激烈競爭的恨。
‧大黃蜂
我差點親手燒燬一個家,而那個家甚至不是我的。
‧醜陋的地中海
只是,馬爾他式的射獵有多「文化」、多「傳統」是有爭議的。儘管春季狩獵和稀有鳥類的捕殺及標本剝製無疑是行之有年的傳統,但無差別的屠殺現象似乎到1960年代才興起,也就是馬爾他獨立建國、開始繁榮之後……
‧玉米王
——評唐納德.安特里姆(Donald Antrim)的《百名兄弟》(The Hundred Brothers)
這或許是美國人出版過最奇特的小說。但,說來矛盾,這也是最具代表性的小說。它說話的方式不像我們任何一個人,卻說著我們每一個人的事。
‧論自傳性小說
——演講
這裡有個我想要強調的重要悖論:小說作家作品中,自傳成分的比例愈高,它表面上就愈不像作家的真實人生。作家愈是深入挖掘意義,他的人生就會有愈多不規則的細目,成為深入思考夢境的阻礙。
‧打給你,只是要說我愛你
被蜂窩式侵入惹毛的那部分的我,承襲自我的父親;喜愛我的黑莓機、想要愉快和加入世界的那部分的我,則來自我母親。雖然有正事要做的人是他,不是她,最後卻是她站在贏的一方。
‧大衛‧福斯特‧華萊士
——追悼辭,2008年10月23日
他在電話裡要我跟他講個事情終會好轉的故事。我把他前幾年跟我聊天時說過的很多話講給他聽:我說他前一次走過瀕死體驗後,很快就擺脫困境寫了一本書;我說他改變服藥習慣是因為他想要成長、過更好的生活;我說我認為他最好的作品還在前頭。
‧中國的海鸚
我不確定對於鹽城的丹頂鶴來說,火的威脅是不是比核心區半年一次的堅壁清野來得大,但我知道大部分的中國仍在「先發展,後環保」這句八○年代的口號下運作。我問馴鹿,隨著中國經濟繼續擴張,鳥類的境遇會不會變得更糟。「肯定會。」馴鹿說。
‧讀《大笑的警察》
兩位作者反烏托邦的觀念,與偵探小說樂觀本性之間的緊張,也為這本書添加了薪火。當馬丁.貝克終於在最後一頁笑了,他的笑是在彰顯,所有他承受的苦難原來多無謂,多不真實。
‧逗點──然後
有太多東西要讀,偏偏時間太少,我一直在找理由把某本書放下,永遠不再拿起;而作者可以給我的最好理由之一,就是把「然後」(then)當連接詞用,後面沒跟主詞。
‧可信但可憎
——讀法蘭克‧韋德金德(Frank Wedekind)的《春醒》(Spring Awakening)
要適切地取笑人性,包括你的人性和別人的人性,你必須和寫悲劇一樣冷淡和嚴厲。但喜劇不同於悲劇,不需要堂皇的道德架構。
‧紐約州專訪
紐約州:不過,儘管如此,我還是挺美的啊。很不公平對不對?錢可以買什麼?而樹確實有辦法長回來。你以為你的山坡十九世紀有橡樹嗎?那時整個國家碩果僅存的橡樹恐怕不到一千棵吧。所以我們別提過去了。
‧情書
——恭賀詹姆斯.普爾帝(James Purdy)以《尤斯塔斯.奇澤姆和夥伴們》(Eustace Chisholm and the Works)獲小說中心(Center for Fictions)頒發的法迪曼獎(Clifton Fa di man Award)
他一直是,也將持續是美國最被低估、最少被細讀的作家之一。在他諸多出色的作品中,這是結構最成熟、文句最動人、敘事最嚴謹、結構最優美的一部。
‧我們的小行星
白白的太陽在東方,然後白白的太陽在西方。我們彷彿已經一連開了好幾個小時的下坡路,衝向愈退愈遠、綠絨般的密蘇里州界。可怕的是現在可能還在下午。可怕的是我們還在愛荷華。
‧歡宴的尾聲
——評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賭徒》(The Gambler)
沒有哪個小說家與唯物主義的搏鬥,比杜斯妥也夫斯基更激烈也更睿智了。他認為唯物不但會威脅到他沉浸伏特加、政治過激的祖國,也會危及他個人的福祉。創造強大得足以抵擋唯物攻擊的敘事,既是愛國的責任,也是個人的需要。
‧你怎能那麼肯定自己並不邪惡?
——讀艾莉絲.孟若(Alice Ann Munro)
自契訶夫以來,沒有哪個作家像孟若這般努力在每一篇故事裡完完整整地呈現人生,而且做到了。她追求的是決定命運、不可挽回、做出戲劇性行動的剎那。這對讀者的意義是,故事總要到最後一、兩頁才豁然開朗。
‧我們的關係:簡史
「和平的邏輯是這樣。你的妻子是個賤貨,是妓女。只要她在這間屋子裡,你就不是我們的弟弟。」於是這個有錢的小弟掩面哭泣。
‧穿灰法蘭絨西裝的男人
如果你相信愛,相信忠誠,相信真理和正義,讀完《穿灰法蘭絨西裝的男人》,你可能會熱淚盈眶。但在心融化之際,你可能也會氣自己逆來順受。
‧沒有盡頭
——再讀寶拉.福克斯(Paula Fox)的《絕望的人們》(Desperate Characters)
整本書幾乎找不到一個無關緊要或任意填塞的字。這等規模的精確和切題不是偶然形成,但作家要一邊做到這點,一邊放鬆得讓人物躍然紙上、敘事行雲流水,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這樣的小說就在眼前,傲視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所有美國寫實小說。
書摘/試閱
到遠方(摘錄)
在南太平洋,智利中部沿海八百公里外,有一座地勢高聳險峻的火山島,長十一.三公里、寬六.四公里,棲息著數百萬海鳥和數千海狗,但無人居住,除了比較溫暖的幾個月會有少數漁人過來捕龍蝦。要到這座官方名稱為亞歷杭德羅.塞爾寇克的島嶼,你得從智利聖地牙哥搭每週兩班的八人座小飛機,到東方一百六十公里外的一座島,再從那座簡易機場搭小艇到此群島唯一的村落,等待,搭上偶爾往外行駛十二小時的汽艇,然後,通常要再等待,有時要連等幾天,等天氣利於登上岩岸。六○年代,智利觀光當局把島名改成亞歷山大.塞爾寇克,也就是曾於群島獨居、故事可能是丹尼爾.笛福《魯賓遜漂流記》藍本的蘇格蘭水手的名字,但當地人仍沿用原名馬薩芙拉:遠方。
去年秋末,我處於需要遠離的狀態。我為一本小說馬不停蹄宣傳了四個月,無可選擇地按行程表前進,覺得自己愈來愈像多媒體播放器進度條上的那個菱形。我的個人史已有很多地帶開始從內枯死,因為我講得太頻繁。還有每天早上同樣劑量大增的尼古丁和咖啡因,每天晚上同樣攻擊我的長排電郵,每天夜裡同樣喝著同一種泡沫飲料以麻痺腦袋,換來愉快。偶然讀到馬薩芙拉,我開始想像走得遠遠的,像塞爾寇克那樣獨自待在一座連季節性居民都沒有的島嶼內陸。
我也覺得,在那裡重讀那本被公認為第一部英國小說的書應該不錯。《魯賓遜漂流記》是激進個人主義的偉大早期文本,一個平凡人歷經身體與心靈上深刻孤獨而倖存的故事。與個人主義——以寫實的敘事追尋意義——有關的長篇小說創作,繼續成為未來三百年稱霸英國文化的文學模式。魯賓遜的聲音可以在簡.愛、「地下人」、「隱形人」和沙特的羅昆丁的聲音裡聽到。這些故事都曾令我興奮而住了下來,住在小說(novel)這個詞所提供的新奇(novelty)保證裡;那一段青春回憶引人入勝到我可以靜靜坐在那裡好幾個小時,完全不無聊。伊恩.瓦特在他的經典《小說的興起》中,認為十八世紀小說創作的蓬勃發展和女性家中娛樂需求的成長息息相關——許多女性已從傳統家務解放出來,手邊時間變多了。據瓦特的說法,英國小說是非常直接地從「無聊」的灰燼中冒出。無聊正是我的一大困擾。你愈追求消遣,消遣的效果就愈差,因此我不得不增加各種消遣的劑量,不知不覺中,我開始每十分鐘檢查一次電子郵件,菸愈捲愈大,原本一晚兩杯的小酌惡化成四杯,電腦單人紙牌遊戲愈玩愈拿手,以至於目標從贏一局變成連贏兩局、三局、四局——彷彿「後設單人紙牌遊戲」,魅力不在玩紙牌,而是瀏覽連勝或連敗紀錄。目前為止我最長的連勝紀錄是八局。
我安排好搭便船到馬薩芙拉的行程,打算搭幾位愛冒險植物學家包租的小船前往。然後我到REI戶外用品商場,沉溺於一場小小的消費主義歡宴。在那裡,魯賓遜的傳奇還遺留在超輕型求生裝備中,或許,特別在特定的「荒野文明」符號裡,例如杯腳可拆的不鏽鋼馬丁尼雞尾酒杯。除了新背包、帳篷和刀,我也給自己配備了若干最新型專業物件,例如外緣為矽利康材質、輕輕一彈就能變成碗的塑膠盤,可中和水加碘消毒後所產生的味道的維他命C錠,可收進極小袋子裡的微纖維浴巾、素食的有機冷凍乾燥紅番椒,以及一支不會壞的叉勺。我也集結了一大堆堅果、鮪魚和蛋白質棒,因為有人告訴我,如果天氣轉壞,我可能無限期流落馬薩芙拉。
動身往聖地牙哥前,我拜訪了朋友凱倫,也就是作家大衛.福斯特.華萊士的遺孀。離開前,她突然問我我願不願意帶一些大衛的骨灰去撒在馬薩芙拉。我說好,她便找來一只古意盎然的木製火柴盒,宛如一本有著可滑動抽屜的小書,放了一些骨灰進去,說她很喜歡「一部分的大衛在遙遠而杳無人跡的荒島安息」這樣的想法。直到我開著車離開她家後,才明白她給我那些骨灰既是為了她與大衛,也是為了我。她知道,因為我告訴過她,我這樣逃離自己,是從兩年前大衛死後不久開始的。當時,我決定不去消化我愛得那麼深的人駭人聽聞的自殺,一頭躲進憤怒和工作裡避難;但工作既已完成,想忽略這件事就更加困難。關於他的自殺,一種可信度很高的解釋是:大衛是死於厭倦,以及對他未來的小說絕望。那股絕望徐徐湧向我最近的倦怠,會讓我違背對自己的承諾嗎?我曾許諾,一旦忙完我的書,就讓自己去感受大衛的死所帶來的恆常悲傷,以及歷久不衰的憤怒……
於是,在一月的最後一個上午,我在濃霧中抵達馬薩芙拉島上一個名叫拉古恰拉(湯匙之意)、海拔九百多公尺的地點。我帶了一本筆記本、雙筒望遠鏡、平裝本《魯賓遜漂流記》、裝了大衛遺骸的小書、塞滿露營裝備的背包、資訊不充分到詭異的這座島的地圖,沒帶酒、菸、電腦。我不是自己爬上去,是跟著一位年輕護林員走,背包則有騾子載運;我也拗不過很多人的堅持,帶了雙向無線電、年屆十歲的GPS、一支衛星電話和好幾顆備用電池;除此之外,我完全與世隔絕,完全孤獨。
我和《魯賓遜漂流記》的第一類接觸是要求父親唸給我聽。除了《悲慘世界》,這是唯一對他有意義的小說。從唸故事時的愉悅神情看來,他顯然與魯賓遜感同身受,就像他深深認同《悲》書主角尚萬強一樣。一如魯賓遜,父親覺得遺世獨立的人,會堅決地克制習慣、相信西方文明比其他「野蠻」文化優越,把自然世界視為可征服、可開發利用的東西,也是堅信凡事都該自己動手的人。在被食人族包圍的荒島自律地生存下來,是他心目中完美的冒險故事。他出生在一個由他父執輩拓荒建立的粗陋小鎮,長大後在北方沼澤開闢道路的營地裡工作。在我們聖路易家中的地下室,他有一間井然有序的工坊,在裡面磨尖他的工具、修補他的衣服(他是出色的裁縫師),還拿木材、金屬和皮革為居家修繕問題即興創作出堅固耐用的解方。他一年帶我和我朋友去露營好幾次,趁我和朋友在樹林裡奔跑時獨自一人整理營地,在我們合成纖維的睡袋邊用粗糙的舊毛毯給自己鋪床。我想,某種程度上,我是他出門露營的藉口吧。
我哥湯姆喜歡自己動手的程度不亞於父親,去外地上大學後,他便成為一名認真的背包客。我什麼事都想模仿他,聽他說他十天獨自跋涉科羅拉多和懷俄明的故事後,也嚮往當背包客。第一次機會在快滿十六歲那年夏天來到,我說服爸媽讓我參加名叫「西部露營」的暑期課程。我和朋友韋德曼坐上一部巴士,跟其他青少年及指導老師到洛磯山脈參加為期兩星期的「研習」。我帶了湯姆淘汰的紅色Gerry 背包、一本和湯姆帶過一模一樣的筆記本(記錄我有點隨機挑選的研究領域:地衣)。
長途跋涉走入愛達荷州鋸齒荒野第二天,我們全都獲邀獨處二十四小時。我的指導老師帶我到一片稀疏的黃松林,把我一個人留在那裡,不一會兒,雖然天還很亮且沒什麼威脅感,我還是在帳蓬裡縮成一團。顯然,只要失去人類同伴幾小時,就足以讓我體會人生的虛無和存在的戰慄。隔天我才知道,韋德曼,雖然比我大八個月,卻承受不了孤寂而走回看得到營隊基地的地方。讓我撐下去——甚至覺得自己可以獨處超過一天——的是寫作:
【七月三日星期四】
今天晚上我開始寫筆記。如果有人讀到這篇,我相信他會原諒我用了太多「我」。我不由自主。東西是我寫的。今天下午當我吃過晚餐回到營火這裡,我有一度覺得我的鋁杯是個朋友,坐在一塊石頭上打量著我……
今天下午,確實有一隻蒼蠅(至少我覺得是同一隻)繞著我的腦袋嗡嗡作響好一陣子。沒多久我就不再把牠當成惱人、討厭的昆蟲,潛意識開始以為牠是我真心欣賞的對手,正跟我一起玩遊戲也在今天下午(這是我的主要活動),我坐在外頭一塊岩石上,試著用十四行詩描述我在不同時期所認定的不同生命意義(三種——跟敘事觀點一樣)。當然現在我知道我連用散文都辦不到,只是徒勞。不過,在我那樣做的時候,我開始相信生命只是浪費時間或之類的東西,那時我好難過,覺得糟透了,不管改想什麼都沒用。但接下來我觀察了一些地衣、寫了一些心得便平靜下來,然後明白我難過不是因為失去目標,而是因為我不知道我是誰或者不知道我為什麼是我以及我沒有對爸媽表達我的愛。我往第三個論點靠近,但我接下來的想法有點偏離,因為我覺得原因是時間(生命)太短促;這點當然沒錯,但我的悲傷不是從這裡來。突然間,這個念頭侵襲了我:我想念家人。
診斷出思鄉病後,我就能靠寫信來對治。剩下的旅程,我每天都寫日記,發現自己和韋德曼漸行漸遠,反而受同行女隊友吸引;我從來沒那麼長袖善舞過。一直以來,我對自己的認同始終不夠有安全感,透過以第一人稱把心裡的話寫在紙上,這份安全感在獨處時獲得了。
往後幾年,我渴望再去背包旅行,但沒有渴望到讓它實現。事實證明我透過寫作發掘的自我,畢竟和湯姆的不一樣。我確實抓著他的舊Gerry 背包不放,雖然它已經不是實用性高的多用途旅行袋,而我也藉由購買便宜的非必要露營裝備,例如特大號瓶裝布朗博士薄荷皂,讓我的荒野夢不死。當我搭巴士回大學念大四時,我把那瓶布朗博士放在背包裡,結果瓶子在中途破了,浸濕了我的衣服和書本。我試著在宿舍的淋浴間沖洗背包,它的布料又在我手裡碎裂了。
當船逐漸駛近,馬薩芙拉看來並不吸引人。我手中唯一一張這座島的地圖,是信紙大小、從Google Earth 列印下來的圖像,而我馬上發現,我樂觀地錯誤解讀了它的等高線。看起來像陡峭山丘的實為懸崖,看起來像緩坡的實為陡峭山丘。十多間捕龍蝦漁夫的棚屋擠在一座巨大峽谷底端,峽谷兩側,這座島的綠色肩膀拔高一千多公尺,聳入徘徊不散、翻來攪去的雲端。海,一路行來似乎相當平靜的海,此刻洶湧地衝擊棚屋底下那片岩層的豁口。為了上岸,植物學家和我跳進一艘捕蝦船,開到離岸不到一百公尺處,在那裡,船夫把馬達拉上來,我們緊抓一條延伸到浮筒的繩索,把自己拉近。接近岩層時,船劇烈地左搖右晃,東倒西歪,水湧進船尾,這時船夫好不容易幫我們繫上一條纜索,把我們拖過去。岸上,蒼蠅多得令人屏息——這地方有個綽號叫蒼蠅島。數間棚屋打開的門裡,音箱競相迸出南北美洲的音樂,送往峽谷和冷漠起伏的海,回擊那令人窒息的龐然。讓氛圍更添抑鬱的是棚屋後方那片樹林,那些巨大、枯槁的樹木,都老到呈現骨頭的顏色。
我往內陸跋涉的同伴是年輕的護林員丹尼洛和一頭有著撲克臉的騾子。想到這座島險峻的程度,我連假裝為不能自己背背包而失望都辦不到。丹尼洛捆了一把來福槍在肩上,希望能獵到一隻非本地種山羊—某個荷蘭環境基金會最近試圖撲殺,但仍有一些倖存。晨間灰色的雲很快變成霧,我們在雲霧下走過無盡蜿蜒的山路,穿過一個智利酒果生長茂盛的溝壑,這種從外地引進的植物可拿來修補捕龍蝦的羅網。小徑上的騾糞多得令人沮喪,但我們舉目所及唯一會動的東西是鳥:一隻嬌小的灰脅抖尾地雀和幾隻變色鵟,馬薩芙拉五種陸禽之二。這座島也是兩種有趣的海燕和世上最稀有的鳴禽之一:馬薩島雷雀唯一已知的繁殖地,我希望能見到牠們。事實上,前往智利時,只有觀察新鳥種是我唯一絕對能仰賴、不會無聊的活動。雷雀的族群——大部分居住在這座島上一小塊名叫「愚人」的高海拔地區――據說數量僅剩五百隻,見過的人少之又少。
比我預期的快,丹尼洛和我抵達拉古恰拉,在霧中望見「庇護所」,即護林員臨時營房的輪廓。我們只花了兩個多小時就爬到九百多公尺。我聽說過拉古恰拉有間「庇護所」,想像中那是一間簡陋的棚屋,並未預見會有什麼問題。它的屋頂陡峭,用鋼索拴在地面,屋裡有一具丙烷火爐、兩張有泡沫塑料床墊的上下鋪、一只不吸引人但耐用的睡袋,和一個存有乾麵條和罐頭食品的櫥櫃;顯然,除了碘片,我似乎什麼都不用帶就能在這裡過活。「庇護所」的存在,讓我本來就有點造作的獨居自足計畫更顯矯情,於是我決定假裝它不存在。
丹尼洛把我的背包從騾子身上取下,領我走下一條霧濛濛的小徑到達溪流,一處有夠多溪水慢慢流淌、形成小池子的地方。我問他從這裡可不可能走到愚人。他指了指高處,說:「可以,沿著『cordon』走,三小時。」我想問能不能現在就去,好讓我在更靠近雷雀的地方紮營,但丹尼洛似乎急於回到岸邊。他帶著騾子和他的槍離開,留下我專心進行魯賓遜任務。
第一件事是收集並淨化飲用水。我帶著過濾幫浦和帆布水袋,沿著我認為會到池子的小路前進,我知道那離「庇護所」頂多六十公尺,但隨即在霧裡迷路。當我試了好幾條路,終於找到池水時,幫浦上的管子破裂了。那個幫浦是我二十年前買的,認為它會在我於荒野獨處時派上用場,卻沒想到它的塑膠從那時起就逐漸脆弱。我用水袋裝滿多少有點混濁的水,然後,棄先前做的決定於不顧,走進「庇護所」把水連同一些碘片倒進大烹飪鍋。這個簡單的任務不知怎麼花了我一小時。
既然進了「庇護所」,索性換下爬山途中被露水和霧氣浸濕的衣服,並試著拿一大堆我帶來的衛生紙把靴子內裡吸乾。我發現GPS,那個我沒帶任何備用電池的裝置,已經被打開而耗了一整天電,那觸發了焦慮,使我得再拿好幾團衛生紙把「庇護所」地板上的泥水擦乾淨才能緩和情緒。最後,我冒險登上一塊岩岬,四處張望,搜尋「庇護所」騾糞勢力範圍以外的營地。一隻老鷹朝我頭頂上空俯衝而來;一隻克洛雀在一塊巨礫上冒失
地啼叫。在走了好些路、衡量利弊得失後,我挑了一塊能稍微抵禦風襲且看不到「庇護所」的凹地,在那裡野餐,吃乳酪和薩拉米香腸。
我已經獨處四小時了。我搭好帳篷、用繩子把骨架牢牢紮上礫石,用我搬得動的最重的石頭把樁打進去,然後在我的小丁烷爐上煮咖啡。回到「庇護所」,我繼續致力於弄乾鞋子的工程,每一兩分鐘就停下來打開窗戶,把始終找得到進屋途徑的蒼蠅攆出去。我似乎未能讓自己割捨「庇護所」的便利,也無力擺脫我來這裡應當逃離的現代事物。我又取來一袋水,用大鍋子和丙烷爐燒了一些洗澡水,沖完澡到室內拿微纖維浴巾擦乾身體、穿衣,真的比在泥土和霧中愉快多了。既然已經妥協這麼多,我索性把一張泡沫塑料床墊搬下地岬,放進帳篷裡。「但就這樣了,」我大聲對自己說:「到此為止。」
除了蒼蠅嗡嗡嗡和偶爾傳來的克洛雀鳴,我的營地的寂靜不容置疑。有時霧消散一點,就能看到岩石構成的山腰和潮濕、長滿蕨類的山谷,直到雲冪再次低垂。我拿出筆記本,草草寫下過去七小時所做的事:取水、吃午餐、搭帳篷、洗澡。但當我想要用「我」的聲音寫自白時,卻發現很不自在。顯然,過去三十五年來,我太習慣把自己藏在敘事裡,把生活經歷當成故事,以至於現在,日記只能用來解決問題和自我調查。即便十五歲在愛達荷那次,我也沒有在絕望中寫日記,而是在安然度過之後才寫,現在,我更覺得重要的故事都是事後回溯的故事——挑選過的,淨化過的。
我隔天的計畫是去尋找雷雀。光是知道這種鳥在島上,就足以讓這座島變有趣。我出外尋找新鳥,是在搜尋一種幾乎喪失的真實,搜尋這已被人類蹂躪大半、但仍滿不在乎地對我們展現美麗的世界,殘存的遺跡。瞥見一隻稀有鳥類以某種方式過著生育和覓食的生活,是久久不退、無可比擬的樂事。我決意,隔天早上要黎明即起,奉獻一整天(如有必要)尋找往返愚人的路。發現這不是不可能的任務後,我深受鼓舞,給自己弄了一碗紅番椒,然後,即使天色還沒暗,我仍進入帳篷,拉上拉鍊。在非常舒服的床墊上,在我高中就有的睡袋裡,借助額頭上的小燈,靜下心來讀《魯賓遜漂流記》。這一整天,我第一次覺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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