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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于佳佳 (YU, JIAJIA)
現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講師(2014年4月至今)。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法學博士、論文獲「特別優秀賞」(2013年7月);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法學碩士(2010年3月);中國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2008年7月);中國山東大學法學和英語雙學士學位(2006年7月)。
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與國際刑法研究所獎學金客座研究員(2010年夏、2017年夏);Revista Penal雜誌比較法研究專欄合作撰稿人(2015年秋至今);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獎學金訪問學者(2015夏);日本學術振興會特别研究員(2012年春~2014年春);《北大法律評論》編輯(2006年秋~2008年秋)。
研究領域為刑事法和醫事法。學術成果包括中文、日文、英文和西班牙文的出版物,在中國大陸主持國家級和省部級社科課題多項。
目次
推薦序/陳興良
推薦序──為臺灣醫糾刑責爭議提供解決指引/陳鋕雄
自 序
導 論/1
第一章 日本的醫療過失犯罪
一、概 況/5
二、戰前的醫療過失犯罪/9
三、醫療過失處罰範圍的類型化分析/13
(一)從事醫療的前提欠缺/13
(二)診療中的注意義務違反/34
(三)醫學上判斷的錯誤/61
四、醫院組織管理體系缺陷/81
(一)醫療機構組織管理者的刑事責任/81
(二)醫療法人的刑事責任探討/84
第二章 德國的醫療過失犯罪
一、概 況/87
二、過失的判斷標準/89
(一)客觀類型化的一般人標準/89
(二)注意義務的一般化和個體化之爭/94
三、醫療過失處罰範圍的類型化分析/109
(一)從事醫療的前提欠缺/110
(二)診療中的注意義務違反/118
(三)醫學上判斷的錯誤/133
第三章 英國的醫療過失犯罪
一、概 況/145
二、早期的醫療過失刑事案件/148
(一)法院的基本立場/148
(二)有力的抗辯事由/150
三、重大過失判斷標準的發展/152
(一)輕率冒險/153
(二)怠於認識到危險/155
四、重大醫療過失的類型化分析/157
(一)從事醫療的前提欠缺/157
(二)診療中的輕率或不注意/166
(三)醫學上判斷的錯誤/175
五、醫療機構組織管理的缺陷和法人犯罪/180
(一)《勞動安全衛生法》中的罰則/180
(二)《法人誤殺法案》中的罰則/181
第四章 美國的醫療過失犯罪
一、概 況/185
二、醫療過失處罰範圍的類型化分析/187
(一)從事診療的前提欠缺/187
(二)診療中的輕率或不注意/193
(三)醫學上判斷的錯誤/200
(四)非結果犯的特殊立法/208
第五章 中國大陸的醫療過失犯罪
一、概 況/211
(一)醫療事故罪設立之前/211
(二)醫療事故罪的立法創設/213
二、醫療事故罪的構成要件分析/214
(一)侵害法益/214
(二)特殊主體/216
(三)結果犯/217
(四)嚴重不負責任/219
三、醫療事故罪適用對象的類型化分析/222
(一)從事診療的前提欠缺/222
(二)基本注意義務的違反/227
(三)醫學上判斷的錯誤/234
終 章
一、整體上的觀察結論/239
二、刑法對於診療安全底線的保障/240
三、限制醫療過失處罰範圍的手段/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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