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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下的飛毛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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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下的飛毛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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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得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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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美國國家書卷獎決選★

如果你曾經納悶必須跑多快才能逃離自己,這本書絕對必讀。

「問題是,你無法逃開自己。」
教練說:「很可惜,還沒有人能跑那麼快。」

阿鬼(他幫自己取的綽號)一直以來只會一件事,就是跑步,但一心想打籃球的他從未考慮加入田徑隊。有天他忍不住跟一名短跑健將比賽,竟然跑贏了!這讓教練注意到他的驚人天分。然而,阿鬼不只會跑步,還有滿腔蓄勢待發的怒火,以及一段他想逃離的過去……

阿鬼是否能駕馭自己在速度上的天分呢?或者他會被過去給淹沒?

一群跑得飛快且滿腔熱血(怒氣)的孩子,在證明自己有能力參加奧運之前,得先贏得隊友們和自己的認同跟尊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余曉雯教授 專文賞析


作者簡介

傑森‧雷諾茲/作
美國《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榮獲美國紐伯瑞文學獎、普林茲文學獎、國家書卷獎、《柯克思書評》等大獎肯定。
傑森‧雷諾茲熱愛故事,以及完美的花生醬和果醬三明治,但他也是全世界最不會自拍的人……因此,他很樂意用三明治來交換一堂自拍課,或許再附上一兩個故事。
他知道很多人――無論老少――都討厭閱讀,尤其是男孩。但他也明白,這些男孩不是真的討厭書,而是討厭無聊。傑森完全懂,真的。因為儘管他自己是名作家,他也討厭無聊的書。於是他下定決心――絕不寫無聊的故事!
就是這樣。


趙映雪/譯
旅美資深青少年文學作家,現居美國南加州陽光普照的聖地牙哥。寫作之外,也很享受翻譯,因為逐字斟酌,最能夠體會出作者經營一本書的布局、選字、風格、目的、想像力、用心程度,以及呈現出來的效果,是十分有趣的另類寫作。
譯作有《飛越戰火的女孩》、《爬樹的魚》、《13歲的超能力》、《誰是偷畫賊?》 、《雙鼠記》、《我那特異的奶奶》等,著作包括《美國老爸台灣媽》、《漫舞在風中》、《奔向閃亮的日子》等。

名人/編輯推薦

國內好評
如果你像我一樣,生活周遭總會遇見孩子,讓我們自我期勉也相互鼓勵:我們不需要也不一定能夠與這些孩子來自同樣的環境,但是我們同樣可以努力用同理的心,成為孩子堅定溫柔的依靠。
而如果讀到這本書的你只是個孩子,也有著無能為力的處境,那麼請千萬千萬別放棄自己,並且請把教練的這句話記在心裡:

「你不可能跑開自己,但你可以跑向你想成為的那個人。」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余曉雯教授


國外好評推薦
主角阿鬼第一人稱的自述既坦率且口語,是具有原創性的聲音。完全著重在主角個人的情節,讓次要角色一開始看起來不夠立體,但在讀者跟著阿鬼一起更加認識田徑隊的夥伴後,其他角色和故事情節也自然而然以討喜的方式展露出層次。――美國《柯克思書評》

才華鋒芒畢露的傑森‧雷諾茲精準捕捉了一個年輕男孩的痛苦和熱切的渴望。故事抒情而不造作,幽默風趣的同時也令人心碎,真誠且勇氣十足的處理了偷竊、霸凌和家暴的議題,並為讀者開啟一道門,探討同理心和更多相關討論。
如果你曾經納悶必須跑多快才能逃離自己,這本書絕對必讀。──美國《書單》雜誌

阿鬼是個善良、充滿魅力的主角。他對世界紀錄、葵瓜子和媽媽的愛,舒緩了生活中的艱辛與掙扎。教練和阿鬼的關係也隨著情節進展逐漸發展成替代的父子情誼,為整體情節增添了重要的情感共鳴和幽默感。──美國《出版人週刊》

傑森‧雷諾茲寫實的描繪出一個需要夥伴支持才能發揮出天賦與活力的男孩。扮演配角的成人角色也塑造得很好、十分正面,主角的田徑隊隊友們也有各自的困境需要面對。
這本以田徑運動為主題的少年小說在適合中學生的版品中相當少見,雷諾茲出色的文筆和立體的角色讓《槍聲下的飛毛鬼》非讀不可。――美國《學校圖書館期刊》

向上的渴望

余曉雯(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教授)

槍響,對田徑場上的跑者來說,是奮力向前衝刺以求取得佳績的開端,但對主角阿鬼來說,他所經歷的第一次槍響,卻是命在旦夕的瞬間——酒醉的父親對著他和媽媽扣下了扳機!

所以,我原本看見短短的引介文時所產生的想像是錯的。那段引介文是這樣寫的:

阿鬼(他幫自己取的綽號)一直以來只會一件事,就是跑步,但一心想打籃球的他從未考慮加入田徑隊。一次他忍不住跟田徑隊的短跑健將比賽,還跑贏了!這讓教練注意到他的驚人天分……

我因此想像,這應該是一本讓人熱血沸騰的勵志書籍。青少年+運動,不就=血脈賁張嗎?

血脈賁張,是的。但不是因為慣有的運動小說中所傳達的精神:主角歷經各種魔鬼般的訓練卻仍堅持不懈,就算最後未能奪冠,但其過程與精神絕對讓人燃起無限鬥志。但這並不是這本小說的主軸。它令人血脈賁張的是:看見一個青少年——阿鬼,如何在種種無能為力的處境中,藉著生命中種種或大或小的良善之彙集,而為自己展開新的可能。

那些無能為力的環境,用阿鬼內心獨白的話來說就是:

我是卡斯爾,一個來自玻璃莊園,帶著祕密的孩子。一個爸爸在監獄、媽媽為我做牛做馬,幫我剪頭髮、買雜牌鞋、買超大衣服好讓我長大還可繼續穿得下的孩子。

也就是:破碎的家庭——阿鬼的爸爸在喝醉酒後,朝著阿鬼和媽媽開槍而入獄;經濟的弱勢——阿鬼的媽媽在醫院餐廳工作,家裡的食物從來都是餐廳帶回的自助餐剩食;以及同學的霸凌——同校的布蘭登總是嘲弄、恥笑阿鬼,同學看見他為了跑步之便而用剪刀剪掉長筒鞋子而大笑不已……

生命中如果只剩下這些沉甸甸的晦暗,一個少年該如何還能保有一點清明,甚至還能有機會向上飛升?

在遇見田徑隊的教練前,阿鬼在不堪的環境中並未完全失控,那是因為,他身邊總還有些溫暖、和善的力量存在著;以及,他自己內心裡隱隱存在的某種向上的渴望。

身邊最重要的人當然是媽媽了。帶著阿鬼在槍響下逃生的媽媽,雖然學歷不佳,只能在醫院餐廳工作,卻努力突破困境,期待透過週末選修線上課程取得護理師資格,將手上打菜的大湯匙變成聽診器;柑仔店的查爾斯先生不僅在阿鬼與媽媽逃離槍響的那天提供收容之所,也在許多不同時刻成為他的避風港;而週末與媽媽去到酷酷的蘇菲阿姨家,與表弟打牌談笑話家常,更是他平凡生活中穩定恆常的小確幸。

而阿鬼自己,他的心原來是善體人意的。譬如,當他不願媽媽知道他偷走鞋店的跑鞋時,完全不是因為擔心偷竊行為所帶來的處罰,而是,

我只是不想再給媽媽增添問題了。我是說,我是媽媽的獨子,是她如此努力工作的動力,而我卻在外面做出這麼愚蠢的事情來。不過我會做出這麼愚蠢的事,唯一的原因是我知道不能跟她要這個錢。我不能向她開口的原因不是因為她不會買給我,而是因為她會買給我,她會想盡辦法買到。我曉得。但我就是不願意她必須放棄某件事──其他的某件事──好讓我擁有這雙笨鞋。

除了他心裡對媽媽的愛之外,他最愛閱讀的金氏紀錄,則是他對自己的激勵:

但我想成為怎樣的人?嗯,很難回答。我還不太確定,但一定要是個世界之最。

可是這些雖然讓他還能留在生活的軌道上,卻不足以讓他的生命帶來更深刻的翻轉。因為,他生命中的黑暗未能獲得化解;因為,他的痛苦還沒被真正同理;因為,他也還不知道原來身上帶著苦楚的從來不是只有他一人;也因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原來其實還有向上的可能性。

直到他不經意遇見了教練。

同樣來自貧民社區,同樣有個暴力的父親,這樣的成長背景讓教練能夠全然同理阿鬼的處境,同理他的無能為力。他不只一次將阿鬼從「惹事生非」的處境中解救出來;更重要的是,在帶領團隊時,他所著重的是讓田徑隊的隊員看見彼此身上的脆弱之處,並且在這樣的基礎上學習去建立信任與支持。

於是,阿鬼心中的缺口一點一滴被填合;於是,那個在槍響之夜所被激發出來的跑步能力,成為帶引他得以提升的機會。

所以,該是寫給讀者結論的時候了。如果你像我一樣,生活周遭總還會遇見孩子,不管是自己的小孩、學校裡的學生、親朋好友的孩子,甚或只是在路上與某個孩子在某種機緣之下的偶遇,讓我們自我期勉也相互鼓勵:我們不需要也不一定能夠與這些孩子來自同樣的環境,但是我們同樣可以努力用同理的心,成為孩子堅定溫柔的依靠。

而如果讀到這本書的你只是個孩子,也有著無能為力的處境,那麼請千萬千萬別放棄自己,並且把教練的這句話記在心裡:

「你不可能跑開自己,但你可以跑向你想成為的那個人。」

 

【作品賞析】向上的渴望 / 余曉雯(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教授)
槍響,對田徑場上的跑者來說,是奮力向前衝刺以求取得佳績的開端,但對主角阿鬼來說,他所經歷的第一次槍響,卻是命在旦夕的瞬間——酒醉的父親對著他和媽媽扣下了扳機!

所以,我原本看見短短的引介文時所產生的想像是錯的。那段引介文是這樣寫的:

阿鬼(他幫自己取的綽號)一直以來只會一件事,就是跑步,但一心想打籃球的他從未考慮加入田徑隊。一次他忍不住跟田徑隊的短跑健將比賽,還跑贏了!這讓教練注意到他的驚人天分……

我因此想像,這應該是一本讓人熱血沸騰的勵志書籍。青少年+運動,不就=血脈賁張嗎?

血脈賁張,是的。但不是因為慣有的運動小說中所傳達的精神:主角歷經各種魔鬼般的訓練卻仍堅持不懈,就算最後未能奪冠,但其過程與精神絕對讓人燃起無限鬥志。但這並不是這本小說的主軸。它令人血脈賁張的是:看見一個青少年——阿鬼,如何在種種無能為力的處境中,藉著生命中種種或大或小的良善之彙集,而為自己展開新的可能。

那些無能為力的環境,用阿鬼內心獨白的話來說就是:

我是卡斯爾,一個來自玻璃莊園,帶著祕密的孩子。一個爸爸在監獄、媽媽為我做牛做馬,幫我剪頭髮、買雜牌鞋、買超大衣服好讓我長大還可繼續穿得下的孩子。

也就是:破碎的家庭——阿鬼的爸爸在喝醉酒後,朝著阿鬼和媽媽開槍而入獄;經濟的弱勢——阿鬼的媽媽在醫院餐廳工作,家裡的食物從來都是餐廳帶回的自助餐剩食;以及同學的霸凌——同校的布蘭登總是嘲弄、恥笑阿鬼,同學看見他為了跑步之便而用剪刀剪掉長筒鞋子而大笑不已……

生命中如果只剩下這些沉甸甸的晦暗,一個少年該如何還能保有一點清明,甚至還能有機會向上飛升?

在遇見田徑隊的教練前,阿鬼在不堪的環境中並未完全失控,那是因為,他身邊總還有些溫暖、和善的力量存在著;以及,他自己內心裡隱隱存在的某種向上的渴望。

身邊最重要的人當然是媽媽了。帶著阿鬼在槍響下逃生的媽媽,雖然學歷不佳,只能在醫院餐廳工作,卻努力突破困境,期待透過週末選修線上課程取得護理師資格,將手上打菜的大湯匙變成聽診器;柑仔店的查爾斯先生不僅在阿鬼與媽媽逃離槍響的那天提供收容之所,也在許多不同時刻成為他的避風港;而週末與媽媽去到酷酷的蘇菲阿姨家,與表弟打牌談笑話家常,更是他平凡生活中穩定恆常的小確幸。

而阿鬼自己,他的心原來是善體人意的。譬如,當他不願媽媽知道他偷走鞋店的跑鞋時,完全不是因為擔心偷竊行為所帶來的處罰,而是,

我只是不想再給媽媽增添問題了。我是說,我是媽媽的獨子,是她如此努力工作的動力,而我卻在外面做出這麼愚蠢的事情來。不過我會做出這麼愚蠢的事,唯一的原因是我知道不能跟她要這個錢。我不能向她開口的原因不是因為她不會買給我,而是因為她會買給我,她會想盡辦法買到。我曉得。但我就是不願意她必須放棄某件事──其他的某件事──好讓我擁有這雙笨鞋。

除了他心裡對媽媽的愛之外,他最愛閱讀的金氏紀錄,則是他對自己的激勵:

但我想成為怎樣的人?嗯,很難回答。我還不太確定,但一定要是個世界之最。

可是這些雖然讓他還能留在生活的軌道上,卻不足以讓他的生命帶來更深刻的翻轉。因為,他生命中的黑暗未能獲得化解;因為,他的痛苦還沒被真正同理;因為,他也還不知道原來身上帶著苦楚的從來不是只有他一人;也因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原來其實還有向上的可能性。

直到他不經意遇見了教練。

同樣來自貧民社區,同樣有個暴力的父親,這樣的成長背景讓教練能夠全然同理阿鬼的處境,同理他的無能為力。他不只一次將阿鬼從「惹事生非」的處境中解救出來;更重要的是,在帶領團隊時,他所著重的是讓田徑隊的隊員看見彼此身上的脆弱之處,並且在這樣的基礎上學習去建立信任與支持。

於是,阿鬼心中的缺口一點一滴被填合;於是,那個在槍響之夜所被激發出來的跑步能力,成為帶引他得以提升的機會。

所以,該是寫給讀者結論的時候了。如果你像我一樣,生活周遭總還會遇見孩子,不管是自己的小孩、學校裡的學生、親朋好友的孩子,甚或只是在路上與某個孩子在某種機緣之下的偶遇,讓我們自我期勉也相互鼓勵:我們不需要也不一定能夠與這些孩子來自同樣的環境,但是我們同樣可以努力用同理的心,成為孩子堅定溫柔的依靠。

而如果讀到這本書的你只是個孩子,也有著無能為力的處境,那麼請千萬千萬別放棄自己,並且把教練的這句話記在心裡:

「你不可能跑開自己,但你可以跑向你想成為的那個人。」

目次

1
世界紀錄

2
世界紀錄之
史上最快試跑

3
世界紀錄之
最常惹事生非

4
世界紀錄之
史上最糟糕的一天

5
世界紀錄之
單日最多次落跑

6
世界紀錄之
單日最多次落跑後
最長距離跑步

7
世界紀錄之
最糟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之後
最棒的星期五

8
世界紀錄之
擁有最棒的祕密

9
世界紀錄之
打掃最髒的汽車

10
賽跑日

書摘/試閱


世界紀錄

看看這個。這個叫做安德魯.達爾的傢伙,他保持的世界紀錄是吹了最多氣球……用鼻子吹。沒錯,千真萬確。不確定他是如何發現自己有這種特殊本領的,而且我甚至沒辦法去想像那些氣球裡有多少鼻涕,可是,嘿,那就是安德魯最在行的事。還有一位叫做夏綠蒂.李的女士,她保持擁有最多橡皮小鴨的世界紀錄。不騙你。這項紀錄的怪異點在於,一般人連一隻都嫌多了,更別提是五千六百三十一隻。我說真的,別鬧了。至於我嘛,嗯,我的世界紀錄可能是,我是知道最多世界紀錄的人。除此之外,我還是吃了最多葵瓜子的人。

「讓我猜猜,葵瓜子。」查爾斯先生幾乎是從他自稱「鄉下柑仔店」的櫃臺後方大吼——即使我們明明就住在城市裡。順道一提,查爾斯先生長得就像白人版的詹姆士.布朗(註解1:James Brown,有「靈魂樂教父」之稱的非洲裔美國歌手。)。他一週有五天會賣給我一袋葵瓜子,讓我想想……是從我四年級時開始的,那時媽媽剛接下醫院的工作,所以至今大約三年了。他有聽力障礙,以前媽媽這樣說時,我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我不懂她為什麼不直接說查爾斯先生「幾乎聾了」,而要說「聽力障礙」。或許是因為「聽力障礙」比較像醫院裡的專業術語,媽媽可能在醫院待久了,長期耳濡目染。不過,是的,查爾斯先生幾乎聽不見了,這也是為什麼他老是對著大家大吼大叫,而大家也都對著他吼回去的原因。他的柑仔店簡直就是場咆哮盛會,更別提還有從那臺他放在櫃臺後方、音量轉很大的電視機所傳出來的額外音效——不斷重播的牛仔電影。查爾斯先生也是送給我《金氏世界紀錄》這本書的人,我就是從中得知關於安德魯.達爾和夏綠蒂.李的紀錄。他跟我說,有一天我也可以創下一項紀錄,一項貨真價實的紀錄,當一個全世界最厲害的某種人。也許吧。不過我曉得一件事,查爾斯先生一定是世界上說「讓我猜猜,葵瓜子。」最多次的紀錄保持人,因為每次我走進店裡時他都會這麼說。這也代表我或許已經成為每天以一模一樣的方式大聲回應他的紀錄保持人。
 「讓我猜猜,一塊錢。」這是我的回應,講過不知道多少次了。接著我會在他滿是皺紋的掌心啪的放下一塊錢,而他會放一袋葵瓜子到我手中。
 之後,我會繼續我的慢動作旅程,只在到了公車站才會再停下腳步。但這可不是隨隨便便的某個公車站,而是健身房正對面的那一站。我就和其他等公車的人一起坐在那裡,但其實我並不是真的在等公車。公車會讓你很快回到家,而那並非我要的。我只是去那裡看那些正在健身的人。看,對街的健身房有面大窗戶——彷彿整面牆就是一扇窗——裡面擺著那些讓人以為自己正在爬樓梯的機器,而每個人都面對著公車站,看起來很蠢,好像他們即將要暈過去的樣子。相信我,沒有什麼比這個更好笑的了。所以我會這樣觀望一陣子,好像這是某種電影:《昏倒實境秀》,由踏步機上的一號至十號主演。我曉得這樣講聽起來可能有點詭異,甚至會讓人覺得毛毛的,可是當你無聊時,這是打發時間的好方法。坐在那裡最棒的一點是可以一邊吃葵瓜子,彷彿在電影院裡吃爆米花。
 至於那些葵瓜子。以往我是一次丟一大把進嘴裡,吸掉上頭的鹽,再像機關槍掃射似的吐出來。說不定這也是我創下的一項世界紀錄。不過現在我長大了。如今我會慢慢享受,將葵瓜子在嘴裡移來移去,擺到一個最適合將殼咬爆開的位置,接著小心翼翼的用舌頭從中將果仁分開來,然後——這是最困難的部分——把那些小小的果仁安全的存放在牙齒和舌頭中間,再把殼吐掉。最後,在嗑完所有的瓜子之後,我才細嚼慢嚥那些果仁。我彷彿是吃葵瓜子大師,儘管老實說,葵瓜子吃起來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味道,我甚至不確定是否真的值得我這樣大費周章。不過反正我喜歡這樣的過程。
 我老爸以前也吃葵瓜子,這也是我當初開始吃的原因。但他通常直接咬碎,連殼帶果仁,全部吞下,跟野獸一樣狼吞虎嚥。當我很小的時候,老是問他,他吃了那麼多葵瓜子,身體裡會不會長出向日葵?他總是在看某種球賽轉播,美式足球或籃球,他只會轉過來看著我一秒鐘,時間短到不會錯過任何鏡頭,然後說:「兒子,我身體裡早就長滿了向日葵。」接著,在他把另一把葵瓜子丟進嘴裡咬碎吞下之前,他會把那些瓜子當成骰子一樣在掌心裡搖一搖。
 不過我告訴你,我老爸是騙人的。他身體裡才沒有長向日葵,不可能。我對向日葵所知不多,但我知道它們很美,而且女生都喜歡。我也知道向日葵是由兩個美好的詞組合而成(註解2),而這個人體內才沒有兩個美好的詞,或任何女生會喜歡的東西,因為女生不會喜歡一個想要射殺她和她小孩的人。而他正是這種人。註解2:向日葵(sunflower)的英文由太陽(sun)和花朵(flower)兩個詞所組成。
 老爸失控是三年前的事。酒讓他變得比以往都要來得凶狠。每隔一晚,他會變成不同的人,像是轉變成跟瘋子沒什麼兩樣。但那一晚我媽終於下定決心反擊。那一晚,一切變得更糟糕。當媽媽衝進我的房間,我將頭夾在床墊和枕頭中間,如同他們每次吵架時我習慣做的那樣。
 「我們該離開了。」她邊說邊將棉被從床上猛的拉開。我的動作不夠快,她便大喊:「快點!」
 接著她把我拖到走廊上,我兩隻腳絆在一起。就在那個時候,我回過頭,看見了他,我老爸,從臥房裡搖搖晃晃的走出來,他的嘴脣在流血,手裡握著一把槍。
 「別逼我這麼做,特莉!」他憤怒的哀求,但我和媽媽繼續往前走。手槍上膛的聲音、打開門鎖的聲音。她一打開門,我老爸開槍了。他瞄準的是我們!我老爸!我的爸爸真的開槍了……對準……我們!他的太太和他的兒子!我沒有去看他打中了什麼,主要是因為我怕看到他想打中的是我,或者是媽媽。槍聲很響,尖銳到讓我以為腦袋就要在頭殼裡開花了,尖銳到讓我的心臟頓了一下。然而最詭異的是,我感覺那一槍——我這輩子聽過最大聲的聲音——竟然讓我的雙腿動得更快了。我不知道這是否可能,但感覺真的是這樣。
 媽媽和我繼續往前跑,下樓逃到街上,在死神的追趕下,我們衝進夜色中。我們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終於來到查爾斯先生的柑仔店,幸運的是,那是一間全年無休的店。查爾斯先生看了我和媽媽一眼——上氣不接下氣、哭個不停、打赤腳還穿著睡衣——然後將我們藏在他的貯藏室裡,同時打電話報警。我們一整個晚上都待在那裡。
 從那之後我再也沒見過老爸。媽媽告訴我,警察說他們到達時,他人就坐在屋外的臺階上,打著赤膊,手槍放在一旁,正在牛飲啤酒,吃著葵瓜子,等待。彷彿他就是想被抓,彷彿這一切根本沒什麼。他被判入獄十年,說實在的,對此我不知道自己感到高興還是不高興。有時候我希望他永遠被關在監獄裡;但有時候,我又希望他在家,坐在沙發上,一邊看球賽,手裡一邊搖著葵瓜子。但不管如何,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我就是那一晚學會了跑步。所以等我在健身房前面的公車站坐夠了,並且發現那些孩子正在公園的田徑場練跑,我決定去看看他們到底在幹麼,因為對我來說,跑步從來就不需要練習。我就是知道該怎麼做。


2
世界紀錄之
史上最快試跑

一開始我是透過大門看,並沒有打算停下腳步,但是接著我看到在比較靠近田徑場的地方有其他人,沒特別幹麼,就只是在一旁觀看。那是一群看起來像媽媽之類的人,我便走了過去。當然,我沒跟那些人坐在一起,因為那樣太奇怪了,不過我在其他長椅上找了個位子坐下來。我念的學校沒有田徑隊,倒不是說如果有的話我就會去參加選拔,我比較喜歡打籃球。那才是我的運動,儘管我並沒有真正打過。有時在回家的路上,我會在籃球場邊駐足,看看是否能夠打一場鬥牛,但從來沒有人問過我,大概是因為那些老傢伙都不喜歡跟像我這種年紀的小孩一起跑。不過我一直有種預感,只要我能上場,我會是下個小皇帝(註解3)。不過我從未打算要成為下一個……管他那個最有名的跑者是誰,我甚至連想都沒想過。我查看過世界紀錄那本書,上面說跑最快的是個叫做尤塞恩.波特的傢伙,可是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麼一號人物。我老爸從來不看跑步的電視節目。真的有任何有名的跑者嗎?說正經的,不開玩笑的那種?我從沒聽說過半個,不過從這些孩子在跑道上伸展、跳躍的方式來看,也許他們有些人聽說過。註釋3:這裡指的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士(LeBron James),綽號為King(國王),臺灣翻為小皇帝或詹皇。
 「好,膝蓋抬高一點!」教練在下命令。他很矮,又禿頭,但是看得出來,他的禿並非因為頭髮掉光了。他是那種自己把頭剃光的人。事實上,他把臉上所有的毛髮全部剃掉了,除了眉毛。這樣實在不怎麼好看。他看起來像隻海龜。這隻缺牙的海龜,戴著一只環狀耳環,脖子上則掛著黑色哨子。「抬高!抬高!抬高!」
 那些孩子有男有女——大約都跟我的年紀差不多——每個人都穿著短褲和T恤,兩隻手臂往前伸直,做著又跳又走的動作,努力將膝蓋抬高碰到雙手。
 「拜託,山尼!才訓練第二天,你就沒力氣了!」教練對著最高的男孩子喊道。他拿著一塊寫字板,打在那男孩的腿上。「腿抬高!」
 我兩腿開開的坐著,這樣就可以把葵瓜子殼吐在中間的地上。葵瓜子上的鹽分害我口好渴,偏偏又停不住嘴。跑道上,抬腿之後是開闔跳,接下來是繞著跑道的暖身跑。我覺得這實在是個餿主意。我是說,為什麼需要用跑步來暖身?這樣可能還沒撐到比賽開始,你就已經累了,呿。接著,所有跑者都圍在那個海龜臉教練周圍。
 「聽好了。」他說:「今天你們能站在這個跑道上,表示你們不是已經成為捍衛者的一員,就是剛被錄取成為捍衛者的一員。」他的口氣彷彿大家剛加入的是軍隊之類的。「我相信你們都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要是有人不曉得,這指的是你們成為全市最厲害的青少年田徑隊之一的一員,也是頂尖高中想挖掘天才的對象。假如你們能上好高中,在一支好的田徑隊有傑出表現,想想看,你們還有可能免費上大學。」
 才沒有人會因為跑什麼鬼賽跑就能免費上大學,我心裡一面這樣想,一面吐出殼。我討厭殼黏在舌頭上,所以得用力吐才能把殼噴出去。這實在很煩人。
 有一個怪模怪樣的小孩,我無法確切解釋他看起來像什麼,嗯……讓我試試看。記得我說過查爾斯先生看起來像白人版的詹姆士.布朗吧?嗯,這個小孩看起來像個白人男孩,要是這白人男孩是黑人的話。等等,那樣根本講不通。重來。他的膚色是白的,像是顏色的那種白,而他的頭髮是淺棕色。可是他的臉看來是張黑人臉,好像上帝忘了在他體內加入棕色。等等,這樣到底跟查爾斯先生一不一樣?算了算了。反正啊,這男孩舉起了手。
 「什麼事,路?」教練說。
 「聽說你參加過奧運是真的嗎?」那男孩問。
 「聽說你沒參加過是真的嗎?」教練簡短反擊,在耍他。
 叫做路的男孩站在那裡,像剛被夏綠蒂.李的橡皮小鴨打了臉,彷彿不知所措。「嗯沒……」他結結巴巴,不確定要回應什麼。
 「不必操心我做過什麼,操心你自己想要做什麼。只要你跟著我好好練,我就可以幫助你達成。」教練抹掉嘴角的唾沫。「好。」他看著手上的點名單:「讓我來看看可以讓你們這幾個菜鳥做點什麼。路、帕蒂娜、山尼,到起跑線!」
 那三個「菜鳥」趕緊到跑道另一邊的盡頭。
 「路,你先來。哨聲一響,一百公尺。」教練指示。那個長相怪異的傢伙,路,打扮得十分拉風,穿著耐吉剛上市的跑鞋和連身緊身衣,像個超級英雄。他戴著頭巾,脖子上掛了一條金項鍊,兩隻耳朵都閃著鑽石亮光。當教練把哨子放進嘴裡,其他跑者都退到一邊去。教練的另一隻手握著碼錶。「預備。」他咬著口哨從牙縫擠出話來。然後一聲簡短的哨音,嗶!路就衝出去了。
 很快。我是說,這小子真的很快,而在他直直跑向終點時,坐在跑道另一邊長椅上的一個女人跳起來又叫又拍手,彷彿跑步的這傢伙是個什麼名人。我是驚訝,但還不至於到拍手的程度——真的,我只是覺得終於有什麼不無聊的事了——不過他的確讓我印象深刻到嘴巴停止挑果仁,直到他跑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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