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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時間盡頭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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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時間盡頭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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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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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向你靠近的瞬間,
我已經過完了我的一生。


點擊量破百萬,網友飆淚狂推!
改編電影,由鄭執親自擔任編劇!

12個愛的故事×12種深情瞬間×12道銘刻記憶的溫柔光芒
導演林書宇 專文推薦!作家角子、彭樹君、溫如生、蘇乙笙 真情力薦!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十字路口,
站在時間的斑馬線上,
我們如此渺小、迷惘,
但我們可以勇敢。


這是最奇幻也最真實的故事
沒有人能夠像林格一樣穿越時空。在愛情裡,他癡情而固執,願意為愛不顧一切。林格無數次回到過去,只為了修改自己的錯誤,卻心力交瘁地發現事情始終無法圓滿,因為幸福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

這是最心醉也最心碎的故事
高考那天他對她一見鍾情,但他不僅丟了考試分數,也弄丟了她。眨眼過了六年,兩人竟在求職面試的場合重逢,神奇的是誰也沒忘了誰。然而如今結了婚、有了一雙兒女的他們才明白,如夢似幻的相逢是天注定,但柴米油鹽的生活也是天注定……

這是最遙遠也最貼近的故事
呂星星是每個少年的夢,她如星辰般閃耀在充滿汗水的青春裡,不會老,也不會殞落,更不會讓你看見星球上的坑疤。那顆星星很遙遠,但每個人身邊都有一顆。星空從來不因晨曦的出現而褪色,我們卻不能忘記要為每一個嶄新的白天而活……

每一個字,都在記憶裡按下快門。
每一句話,都是愛情裡的難言之隱。
每一個故事,都能看見你自己。
在鄭執的文字裡,我們有時是等待的人,在時間的盡頭一往情深。
或者是被等待的人,風塵僕僕只為抵達幸福的終站。

作者簡介

鄭執

作家、編劇,文學評論家讚譽他是「八○後作家中極具代表性的實力派」。十九歲即開始寫作,第一部長篇小說《浮》出版時,因為文筆出眾、題材辛辣,在文壇和教育界引起熱烈討論。其後又陸續出版長篇小說《別去那個鎮》、《我只在乎你》以及隨筆集《從此學會隱藏悲傷》。
他也是「ONE‧一個」網站的常駐作者,2017年發表長篇懸疑小說《生吞》,成為年度最受歡迎的連載之一,他的短篇作品〈我在時間盡頭等你〉、〈少女的祈禱〉等更即將影視化。
他天性憂鬱浪漫,文風深沉內斂,愛酒如命,寫得一手好書法。他始終認為,文學的本質最終都是關於悲傷,但絕不是流於字面的粉飾和佯裝,而應是一道暗門,靜靜地佇立在那裡,不刻意等誰,懂的人自會來開。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純粹的留白
導演/林書宇


我相信緣分。會接觸到《我在時間盡頭等你》是因為一部電影的改編項目。看著書名,抱著質疑的心態打開書,心想是否又是一本言情純愛小說(尤其是封面內頁的作者照又是一張帥帥的沙龍照片,哈哈)。我必須說,我很開心我的先入為主被證明錯了,作者鄭執的文字非常有影像感的魅力。影像感,不是因為鄭執的文字只是在描述畫面,剛好相反,鄭執文字的魅力就在於他的留白。他的留白與簡約,會自然地在讀者的心裡產生畫面,讓讀者自己看到文字外的世界。而鄭執除了文字的掌控之外,他所寫出的內容更是他動人之處。在這個憤世嫉俗的世界還保留著一顆浪漫的心,鄭執不是在寫一本純愛小說,但他筆下的角色卻是比誰都還純粹,都還相信愛。與鄭執共同改編他小說的過程,我感受到他的誠實與誠懇,也看到他與這個世界的掙扎。我喜歡他的那份掙扎,因為他在乎,因為他正堅守著自己對人生的價值觀。坐在這寫這篇推薦文,是因為小說的繁體版即將在臺灣出版,而我希望更多人能透過這本小說,像我一樣地喜歡上鄭執的文字,也喜歡上這個人。無論最後這本小說的電影版會不會問世,我都因此多了一位才華洋溢的青年作者好友。我珍惜這份緣。

書摘/試閱

我在時間盡頭等你


二○一三年隆冬,我身無分文。自己也想不通怎麼就混到那樣慘。某夜跟女朋友大吵一架後,我像往常一樣裝模作樣地離家出走,她居然沒有像往常一樣主動打電話找我。沒錢吃飯,沒處睡覺,沒工作,沒存款,被逼無奈,我鑽進一家網咖,開始漫無目的地搜尋招聘資訊,窩在只剩半截靠背的轉椅裡吞了一碗泡麵,氣呼呼地睡著了。

想不到第二天一早,生活就迎來曙光。我竟神奇般地成為一家電影公司的編劇。神奇之處在於,未經過任何面試,對方只是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薪資水準更遠超我的預期,甚至同意預支。公司距離網咖不遠,我幾乎是狂奔著過去的。到公司才得知,我是全公司唯一的編劇。另外還配有打電話通知我的櫃檯小妹和一名保潔阿姨。我猜理應還有老闆,但入職兩天,沒見過老闆。
我領了工資卻沒事做,開始擔心這是個詐騙集團,先肥吃肥喝地腐蝕我兩天,到第三天就會有流氓衝進來對我暴打隨即軟禁,逼我幹傳銷,刀架脖子上給七大姑八大姨打電話騙她們的養老錢。擔心實有,怎奈保潔阿姨的飯菜做得實在好吃,害我如何也捨不得走,思來總比流落街頭幸福百倍。

第三天黃昏,流氓沒來,老闆來了,一個四十歲上下的男人。
我慌忙從辦公室的沙發裡躥起,蓬頭垢面,洗漱用品還在辦公桌上堆著。
我說:「老闆你好。」
老闆說:「給我講個故事。」
話音未落,一屁股坐進本以為是屬於我的老闆椅裡。
我問:「什麼故事?」
老闆說:「什麼故事都行。」
我猶豫片刻才開口:「從前,在遙遠的大森林裡……」
老闆說:「講個愛情故事。」
我說:「大森林裡也可以發生愛情故事啊,你還沒聽後面呢。」
老闆說:「我不要聽動物的,或者人跟動物的,講一個人與人的愛情故事,快,抓緊時間。」
他說話時一直在看手錶,銀閃閃的錶面,皮質錶帶,我不認得是何名牌。
我略為難。愛情故事,講來講去還不都是那一套?
老闆說:「時間緊迫,要不我給你起個頭吧。」
我真的有點懵了。
我說:「還是我來吧。但腦子仍一片空白,都是被他一直不停看錶的架式弄的。」

他察覺到我的窘態,說:「可以回想一下,自己身邊認識的人裡,有沒有打動人的愛情故事?講故事,就是要從真實生活中挖掘素材,有了好的故事核,再用戲劇手法加以編排,就會成為精采的故事。記住,沒有任何好故事是平空捏造出來的。你覺得故事太假,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講故事的人閱歷太淺,二是聽故事的人見識太少。」
我猜這才是老闆對我真正的面試。要是講不出他滿意的故事,大概我就要滾蛋了。
他盯著錶看,我盯著他看。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
突然,他讓我想起一個人。

林格在高考當天消失了,他曾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學。據我所知,十年來再沒有人見過他。
你知道這世上最荒謬的邏輯是什麼?那就是一個人只有在消失以後,才能被證明是否真的存在過。
這十年來的同學聚會上,我清楚地知道,其他人並沒有像我一樣渴望再見到林格。他只是在旁人憶述往昔時,被歲月封存在景別中的一個無法抹殺的客體。
「那次考試作弊,我記得一共被抓到五個人,還有一個是誰來著……噢,想起來了,是林格!」
「高一春遊去丹東,我們在鴨綠江邊的燒烤攤上全喝醉了,最後誰買的單?」
「好像也是林格,因為我們所有人的錢加起來都不夠,那個老闆還差點報警。」
「哈哈哈哈,好多年再沒有那麼忘我地喝一場了!」
「擇日不如撞日,就今晚怎麼樣?!手機都關機!老婆全遮罩!先回家的永久拉黑!」
「來來來,乾杯!」
你看,無關緊要的人,永遠只是一個停頓,穿插在大勢所趨的對話裡。
我忍不住回想為什麼所有同學都無法跟林格走得太近。假如有人能為記憶畫一張圖,林格就是從始至終站在角落裡的那個人。
當年還沒有「富二代」一詞,林格被大家戲稱為林公子,因為他家裡有錢到瞞不住的地步,只是不清楚做什麼的。林格個子高,大我們一歲,不愛說話,熱中籃球。只有我跟林格會多說兩句,因為我們同是騎車上學,而且到校最早,常在自行車庫碰見,空蕩蕩的車庫,兩個人跟兩輛車。林格騎的車是我所知彼時市面上最貴的一款。第一次在車庫裡碰見,我主動搭訕:「車很炫哦。」林格回說:「你很早哦。」我上學早,是因為我喜歡坐在教室裡目睹每一名同學陸續走進來的樣子,那是我一天裡最興致勃勃的事。林格上學早,是來早戀的。

高一那年,林格每早六點會出現在車庫旁的籃球場,練習三分球跟上籃。籃球架下安靜坐著的,是他的初戀女友邱倩。林格打完球,會陪邱倩一起坐著,手拉著手。學校的校紀森嚴,再囂張的學生,談戀愛也不敢聲張。林格跟邱倩總會在第四個人進入校門以前從籃球場離開,卻從來不避諱第三個進校門的人,也就是我。冬天天亮得晚,有時我推車走近,只能隱約看到兩個人影依偎在籃球架下,我會對他們擺擺手,他們回點頭,彼此看不清楚對方的表情。就是從那一刻起,我覺得我跟他們算是朋友,即便仍不會說過多的話。我以為,當一個人不害怕在你面前暴露自己的秘密,並且默認你會為他保密,應該已經當你是朋友了吧。

十年來,我曾有過幾次試圖找尋林格的衝動,均告無果。恐怕世上還能找到林格的人只剩下邱倩,然而這從一開始就是條死胡同,因為十年前高考的那天,邱倩也跟著林格一起消失了。

我心虛地看了看老闆,他終於不再看錶,但也沒看我。
老闆問:「你剛剛說林格跟我長得很像?」
我回答:「我猜再過十年,他應該跟你現在一樣帥。」
老闆說:「不要拍馬屁,接著講故事。」
我說:「讓我好好回憶一下,畢竟太久遠了。」
老闆說:「愛情故事絕對不可以一帆風順,否則索然無味,差不多該加入衝突轉折了。」
他又開始低頭看錶,說:「趕快。」
我也急了,反問他:「你到底是要聽真實的故事,還是要聽我編的故事?」
老闆抬起頭,說:「真假並不重要,我要聽的是好故事。」
我解釋說:「可我對他們之間發生的事真的瞭解不多啊,本來就不是很熟。」
老闆面露慍色,反問:「要是故事的每個情節都在那兒擺好了,還要你這個當編劇的幹什麼?」
我無言以對,因為他說得沒錯。
我繼續辯解:「如今連這兩個人在哪兒都沒人知道,只聽說過他們最後沒在一起,邱倩在國外嫁人了,林格依然處於消失中。就這兩個不可靠的八卦,十有八九是好事者瞎編的。」
老闆說:「別管是不是瞎編的,這本身就是個很棒的結局。但一定要交代清楚兩個人為什麼會分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要讓聽故事的人信服,而且絕對不能狗血。」
我不耐煩了,「我怎麼知道兩個人為什麼會分開?」
「你必須知道。」老闆冷冷地說,「因為你要把這個故事講完。」

高二文理分班,林格去了理科班,我跟邱倩同在文科班。林格的身影每天不定時出現在文科班教室的後門,將一瓶優酪乳和一個蘋果放在靠門最近的同學的桌子上,不管邱倩在與不在。謠言開始四起,這是自以為青春至高無上的少男少女們樂此不疲的猥瑣行徑。有人說,他們早已超越了普通男女關係,也就是他們諱莫如深又念念不忘的那種。因為有人看到每晚放學,林格都會在校門前的小路盡頭等邱倩,偷偷載她回家。或許是為了避嫌,畢竟是放學時段,校門前來往著太多師生跟家長。但他們不是每天都回家,有好事者偷偷跟蹤過,說見過他們去了飯店。這種謠言的真實性根本無須考究,封閉枯燥的校園,乏善可陳的青春,本來就亟須用少數人私生活中懸而未決的疑點才能幫助大多數人熬過漫長的一天天。也有人說,邱倩跟林格在一起是看中林格家裡有錢。這一點我不相信,因為邱倩自身的家庭條件要好過班裡大部分同學,所以這一罪名不成立。

女生們傳出的關於邱倩的八卦永遠是負面的,想必跟邱倩的個性有關。邱倩跟林格一樣,孤僻不合群。那些個尚未天光的清晨,我甚至懷疑籃球架下那兩個緊緊依偎的身影,是同一個靈魂來到世間分開寄存在兩副肉體中的各半。說心裡話,我羨慕過他們。我見過他們看彼此時的眼神,彷彿言語才是溝通的累贅。我一度很渴望知道那究竟是何種感覺。那時我還不懂什麼是相愛,但我覺得能讓周遭世界都成為阻隔兩個人在一起的屏障,本身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我講不下去了。
老闆接過來說:「一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就生性孤僻。」
我說:「我只記得邱倩的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也許這就是原因吧。」
老闆又問:「那林格呢?林格為什麼?」
我說:「我不知道。」
老闆說:「編劇必須給筆下的每個人物安排合理的情感邏輯。」
我反問:「比如?」
老闆說:「林格的母親也在他小的時候過世了,所以他跟邱倩自然而然地心意相通。」
我質疑:「這樣講故事會不會太敷衍了?」
老闆反駁:「一個編劇,不去挖心掏肝地理解自己的人物才叫真的敷衍。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感情,從來不存在巧合,只有吻合。精采的故事也絕對不是靠巧合堆砌的,而是剛剛好的吻合。你自己從心底都不相信,怎麼去講給別人聽?」
我有些不敢看他的眼睛了。那眼神裡有一種洞穿力,彷彿能看破我的敷衍跟不耐煩,恨不得把我逼進時空隧道裡,重置於故事發生的某時某地,再次目睹一切,然後夾帶回被遺忘的真相親手交給他。
但我卻開始回憶不起林格的臉了。

林格跟邱倩應該就是在高三中間的那個寒假分手的。這件事我記得牢,因為當時鬧得很大。
寒暑假是每一對學生戀人最好不過的蜜月。整個寒假,林格每天下午去市體育館打球,邱倩借課外補習的名義跟爸爸請假出來,陪著林格打球,之後再一起去市圖書館的自習室複習。那理應是中學時代最後一個平靜的假期。但就在開學前一天,林格在體育館跟一幫小流氓打架,被五人圍攻,傷了對方兩人,自己落得慘不忍睹的下場。場館工作人員報警,連同邱倩一起七人全被帶進派出所。
我聽說雙方家長(也就是兩位父親)和學校領導趕到派出所時,林格跟邱倩正手拉著手,在角落裡相互依偎,像平日裡每個清晨般。兩位父親都有城府,誰也沒多說一句,各自把孩子帶回家。打架是林格動手在先,雖然林父提供給傷者的賠償數額足以了事,但學校那一關最終還是過不去。高中最後一次開學當天,全校通告開除林格。同學們站在操場上,聽著半空中刺耳的喇叭聲,四處搜尋林格的身影,卻只見到邱倩的背影。邱倩是全班個子最高的女生,永遠站在頭一個,我猜那一刻所有人都恨不得長了雙透視眼好能一窺邱倩的表情,但那個修長的背影偏沒讓任何一個外人得逞。
從那天起,林格就再也沒來過學校。
一週後,我收到短信:麻煩幫我收拾書包,會找你取。

不知道林格從哪兒問到我的號碼,因為我沒給過任何人,何況手機是我爸前一天才淘汰給我的,不可思議。但我必須感謝林格,因為就在理科班,我遇見了我的女朋友,也就是後來每次我離家出走都會主動找我回家的那個她。當時的她留齊耳短髮,低頭時鼻尖也是翹上天的,有點好笑。我從林格的筆記本中扯下一張紙,寫下我的電話號碼跟名字,最後又附上一句話,偷偷塞進她背後的書包。
我回短信給林格:「要我把書包交給邱倩嗎?」
林格回道:「千萬不要。」
林格的名牌書包在我腳下躺了一週,我才又收到短信:「今晚放學,路盡頭等。」
那一週裡,我沒有等到未來女朋友的任何回音。
林格的自行車停在路盡頭的街燈下,車影憔悴,彷彿陪著主人一同老去了。林格瘦高的輪廓在光暈照不及的黑暗裡站著,忽閃忽滅的紅點應該是根菸。我也很想抽,跟林格要菸,他卻沒給。我說我喜歡上一個女生,你們班的。林格說,對她好一點,你們會有好結果。可我還沒說是誰呢。相對於敷衍的林格,我還是更喜歡那個乾脆不說話的林格。林格從書包夾層裡翻出一個小方盒子,打開看過一眼,又放回去。我沒瞧見裡面是什麼。林格跟邱倩如何了,我想問但沒好意思開口,他卻意外地自己講起來。林格被開除後,父親將他禁足,並已開始安排送他去美國。邱倩的父親一早給女兒辦了高考移民,戶口遷至北京,決定立刻把邱倩送去北京讀書。出事以後他就一直沒有見到邱倩,因為邱倩的父親每天親自開車接送邱倩上下學,而林格來找我也是好不容易才跑出來的。簡直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故事。假如不是因為打架出事,兩人本來約定好要一起在國內考大學的,去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學校。美夢毀於一旦,全怪剎那間的衝動。

我問林格:「你後悔嗎?」
菸頭落在他腳下的雪地上,滋的一聲滅了。
林格在黑暗中說:「我會改變這一切。」
想不到,那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林格這個人。直到我聽說兩個人在高考當天一起消失的傳言以及十年後關於邱倩嫁人、林格去世等謠言。我甚至一度恍惚並開始懷疑,是不是我的記憶跟我自己也是一直活在謠言裡的非實體?有人說,高考那天早上,邱倩在北京去考場的路上出了車禍,而林格當時已經坐上從家鄉飛往美國的航班。也有人說,邱倩跟林格約好了當天一起私奔的,雙方父親毫不知情。最誇張的是說兩個人就此人間蒸發,直到十年後有同學在美國參加一場婚禮,發現那新娘跟邱倩長得一模一樣,但名字改了,同學忍不住試探了幾句,新娘始終假裝不認識,同學不服輸,冷不防問了一句「林格」,終於在新娘驚詫的眼神裡得到滿足,可是那個眼神,就像是林格早已不在人世的確鑿證據。從那以後,就連關於兩人的謠言也徹底從世上絕跡。

真的講累了。我重新躺進沙發裡。
老闆問:「這就是你的故事?」
「嗯。」我不屑地答,「這就是我的故事。」
老闆問:「連個結局都沒有?」
我說:「這就是結局。」
房間似被時空遺棄,窗外飄起稜角分明的雪花。
本以為老闆會讓我滾蛋。但我已陷入回憶中難以自拔,早無所顧忌。
「你抽菸嗎?」老闆問。
我轉頭看他,他摘下手錶,鄭重地放在桌角,低頭點火。
「寫作的時候會抽,但女朋友在家的時候不讓我抽。」
一根菸落在我仰臥的肚子上,緊跟著是打火機。
「現在這個女朋友,是當年塞紙條那女同學嗎?」
「是。但是,」我解釋說,「當年她沒看到那張紙條,我們直到大學畢業才在一起。」
老闆追問:「為什麼沒看到?」
講出來你可能不會相信。我塞紙條的當天晚上,她書包被人給偷了。
我忍不住笑起來,老闆也跟著笑,隔著繚繞的煙霧,對話竟開始隨便起來。
老闆問:「你跟女朋友在一起幾年了?」
我回答:「五年。」
老闆問:「為什麼還不結婚?」
我說:「不知道,還是沒走到那一步吧,她也沒提過。」
老闆說:「等於說你就想走著瞧,不願意改變現狀,對吧?」
這麼講聽起來有些殘酷,或許正是因為接近了真相。我不說話。
老闆突然又話鋒一轉說,我剛剛在想,林格跟邱倩的故事,有一個最關鍵的時間點,你不覺得嗎?
我問:「什麼?」
老闆從椅背上挺直身說:「林格為什麼要跟小流氓打架,你沒想過嗎?」
我說:「他本來就愛衝動,打架沒什麼出奇。我還聽人說林格初三時在護城河裡勇救過落水兒童,自己差點把命搭進去,因為他根本不會游泳。內向又好逞能的男人,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老闆說:「可你說過他是一個打五個,拚了命往死裡打,為什麼?如果只是打球發生的衝突不至於。肯定有什麼特殊原因,林格才會像瘋了似的,連邱倩都攔不住。」
我反問:「能有什麼特殊原因?」
老闆說:「自己想啊,你現在還是本公司的編劇,這是你的工作。」
聽到這話我心裡竟莫名地踏實。我認真地想了想說:「肯定是小流氓惹到他了。」
老闆問:「怎麼惹到?」
我說:「調戲邱倩了!我緊接著又否定自己說,不行,這劇情太俗。光天化日的,也不太可能。」
老闆說:「是俗了。」
我說:「小流氓碰了不該碰的東西呢?其實不是故意的。」
老闆有些興趣地問:「比如呢?」
「一只手錶。」我說。
我的目光落在了桌角的那只手錶上,才發覺老闆已經有一會兒沒盯著它看了。
老闆眼中閃著光芒,追問道:「說說,為什麼是手錶?」
我說:「沒為什麼,編劇的合理想像而已。」我見老闆露出滿意的神情,被釋放的想像力一發不可收,接著說:「因為林格有跟你類似的習慣,你在抽菸以前會摘下手錶,林格在打球以前也會摘錶,放在邱倩身邊擺好,那天就被小流氓給踩到了。」
老闆似乎突然想起時間,瞥了一眼桌角的錶,但沒有要打斷我的意思。

我自己點了一根菸,繼續說:「這只手錶原本只有錶面,是林格的媽媽留給他的遺物,自從媽媽去世後一直被林格帶在身邊。錶是機械錶,很老了,停過不只一次,林格每次都花錢找全城最好的鐘錶匠修。但只有邱倩,給錶配上了錶帶。皮製的錶帶是邱倩在學校上手工興趣班時親手做的,錶帶內刻著兩人名字的縮寫。林格以前不是沒想過要裝錶帶,可是他做不到每時每刻看見這只錶卻不悲傷,但神奇的是,自從配上了邱倩送的錶帶,林格戴上這只錶時再無悲傷,只有安心。」

老闆沒說話,指間的菸灰快要燒到手。
我繼續說:「小流氓從邱倩身邊經過時,踩了個正著,錶面裂了,錶帶髒了。還沒等邱倩反應過來,林格已經大打出手了。」
老闆驚奇地問:「你怎麼想到的?」
我老實回答:「你剛剛才教我的。」
老闆又點了一根菸,深吸了兩口才說:「如果不是那次打架,這段愛情應該會有個好結局。」
「什麼叫好結局?」我反問老闆,「結婚?生兒育女?一輩子?」我說不上來為什麼自己竟有些激動。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灰白的天空盡頭湧動著一股暗紅。

離家出走時沒帶充電器,手機沒電三天了,我早已喪失時間概念。我的生活早就走上一條無法終結的路,望不到盡頭,也沒有可以轉向的路口,只能一直向前走。身後有人在敦促我,他們沒有面孔,也並無惡意,可我卻感到自己被脅迫。時時刻刻。我有時會把女朋友的幾個前男友的臉臆設在那些面孔上,說不上來為什麼。我不曾嫉妒,也不曾難過。但腦海中的他們始終在提醒著我,愛情,是階段性的,沒有忘不了的幸福,只有忘不了的遺憾。我甚至想,愛一個人,我寧願成為她的遺憾,我要遺憾的浪漫,也不要世俗的幸福。因此我對世人所說的幸福毫無知覺。我所見過身邊選擇婚姻的人,大多數都在嘴上說著幸福,背地裡只是選擇跟時間妥協罷了,至於那個人是誰其實並沒太大所謂。自己蒙蔽自己的,叫幸福,不叫浪漫。

老闆聲音略帶消沉地說:「有些人已經擁有過一時一刻,卻還想要一生一世,真是貪婪。貪婪的人,得到愛情的機會很大,擁有幸福的機會卻很小。但是你要知道,也正是貪婪的人,才會努力想要去改變生活,甚至扭轉命運。是貪婪的人,給了這個世界更多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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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所以林格的故事還沒結束,他會穿越時空,他會一再重寫這個故事,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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