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法律單行本實用問題版叢書
ISBN13:9787519723804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邢豔萍
出版日:2018/07/01
裝訂/頁數:平裝/181頁
規格:21cm*14.5cm (高/寬)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條例》的權威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了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了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該領域常用的法律文書范本和流程圖表。讀者既能看到權威的法律文本,又能以較短的時間、較少的錢、更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得到強大實用得工具書。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專業出版編委會是法律出版社大眾出版分社牽頭組織的,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和出版編輯在內的,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知識讀物、法律實用工具書出版的編輯委員會。該編委會旨在關注讀者的法律實踐需求,從讀者的角度出發,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注重圖書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名人/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權威全新。此次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一批新出臺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章制度對原稿進行修改完善,保證引用法律的準確性、權威性。2.編排合理。對叢書的體例進一步優化。調整部分專題內容設置,體現全面性、實用性。繼續保持“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個部分,體例更清晰,也更符合讀者的閱讀和使用習慣。3.重點注釋。對主體法律部分的“條文注解”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重點法條。條文注解的內容均源于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相關權威部門對法律的釋義。4.便捷實用。實用問題部分更加強調實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據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對實用問題進行修正,又增加了老百姓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內容更豐富、問題更實用、解答更準確。特別補充完善了實用工具部分,收錄了常用的文書范本、流程圖表,便于讀者使用。●“該崗位只限男性”或“男士優先”合法嗎?●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用人單位能否與“三期”期間的女性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未經妻子同意就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是否有效?●什麼是家庭暴力?如何防范家庭暴力?
目次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修正)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年4月28日)
第一章《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和作用
1.何為男女平等——形式平等抑或實質平等?
2.婦聯有什麼作用?
3.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負有什麼職責?
4.為什麼要提倡和鼓勵為幫助婦女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二章政治權利
5.女性能參選人大代表嗎?
6.人大代表有何權利?
7.女性能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嗎?
8.女性還可以通過何種方式改善自身的權利?
9.婦女行使政治權利的主要途徑和形式有哪些?
10.為什麼要重視培養和選拔女干部?
11.婦女通過什麼途徑和形式參與國家各項事務的管理?
第三章文化教育權益
12.婦女文化權益包括哪些方面?
13.學校在錄取學生時,可以以性別為由設置不同分數線或直接拒絕錄取女性嗎?
14.如何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
15.如何解決適齡女童入學問題?
16.學校和有關部門在保障婦女受教育權利方面承擔什麼責任?
17.學校開除正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是否正確?
第四章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18.“該崗位只限男性”或“男士優先”合法嗎?
19.哪些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
20.對婦女的特殊保護包括哪些內容?
21.什麼是男女同工同酬?
22.婦女享有哪些勞動權利?
23.用人單位招錄職工時,法律對婦女的權利如何保護?
24.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不得解除與女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
25.A女士與某企業訂立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該勞動合同合法嗎?應如何處理?
26.單位能否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而降低其工資?
27.用人單位對同一職位實行男女分開招聘或者設置男女錄用比例是否合法?
28.為什麼禁止錄用未滿16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
29.在哪些情況下延長女職工的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30.《勞動法》對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所享受的特殊保護有哪些規定?
31.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32.同一工作崗位,男女工資卻截然不同,此種做法是否合法?
33.用人單位不能安排經期婦女從事哪些工作?
34.痛經可否休假?
35.國家為什麼要推行生育保險制度?
36.生育保險制度有什麼作用?
37.生育保險費如何繳納?
38.懷孕期間的婦女享有哪些特殊勞動保護?
39.用人單位拒不調整已懷孕的女性職工的工作崗位,懷孕女職工有何救濟途徑?
40.用人單位單方調整懷孕女職工工作崗位是否合法?
41.產前檢查能否算作勞動時間?
42.產假一共有多少天?
43.女職工在流產后還能否享有產假?
44.生育津貼應當由誰繳納?
45.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應當由誰支付?
46.如何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47.哪些人不宜安排夜班工作?
48.上班母親如何能夠保證母乳喂養?
49.丈夫的護理假為多長時間?
50.哺乳期禁忌從事哪些工作?
51.用人單位能否降低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基本工資?
52.用人單位能否與“三期”期間的女性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53.私企是否也要為公司員工繳納生育保險?
54.未婚生育的女職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險?
第五章財產權益
55.男女平等在財產權上有何體現?
56.農村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如何得到保障?
57.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嗎?
58.夫妻間能否對財產進行約定?約定應注意哪些問題?
59.未經妻子同意就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是否有效?
60.農村出嫁女是否還有承包農村土地的權利?
61.農村離婚女性是否還享有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
62.因結婚落戶到女方家的入贅男子能否分得宅基地?
63.法律如何保障女性的繼承權?
64.代位繼承人必須具備哪幾種條件?
65.已出嫁的女子是否還享有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66.喪偶婦女能否繼承公、婆的財產?
67.喪偶婦女再婚的,還能否處分從去世丈夫處分得的遺產?
68.如果丈夫先于妻子去世,如何對丈夫遺產作出安排?
第六章人身權益
69.男女平等在人身權利上是如何體現的?
70.什麼是對婦女的性騷擾?受到性騷擾時,如何維權?
71.如何在職場中防范性騷擾?
72.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有哪些表現?
73.為什麼要保護婦女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
74.丈夫能否限制妻子的行動自由?
75.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76.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的,將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77.法律如何處罰強奸犯罪?
78.奸淫幼女應如何定罪量刑?
79.猥褻婦女應如何處罰?
80.懷孕女性是否可以不受逮捕?
81.對懷孕女性能否適用死刑?
82.哪些人可以適用監外執行?
83.對懷孕女性是否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84.什麼是生育權?如何保護婦女生育權益?
85.超市保安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搜查女性的身體?
86.遺棄女嬰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87.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也是犯罪嗎?
88.如何嚴厲打擊拐賣、綁架婦女的行為?
89.攝影師能否擅自把婦女照片放入宣傳冊?
第七章婚姻家庭權益
90.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是如何體現的?
91.什麼是婚姻自主權?
92.女方在哪三個時期,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93.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時應如何分割?
94.在離婚的時候,女方可以基于何種理由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95.在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時,應對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給予什麼特殊保護?
96.被迫結婚的,能否撤銷婚姻登記?
97.什麼是家庭暴力?
98.如何防范家庭暴力?
99.家庭暴力實施者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100.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關部門負有什麼責任?
101.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102.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哪些部門求助?
10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104.他人是否可以代為申請人身保護令?
105.人身保護令可以包含哪些措施?
106.人身保護令如何執行?
107.什麼是婚姻共同財產?
108.男方家長買的“婚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09.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權應當如何認定?
110.丈夫在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其房產贈與另一方的,在房產變更登記前又撤銷贈與的,贈與是否還有效?
11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並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該房子的所有權如何分配?
112.婚前協議有約定,離婚時女方能要求男方予以補償嗎?
113.夫妻一方擅自賣房,另一方可否主張買賣無效?
114用共同財產購買的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能否當作夫妻共有財產?
115.誰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116.達成財產分割協議之后又反悔的怎么辦?
117.女方是否有優先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118.丈夫能否強制要求妻子生育子女?
119.女方擅自中止妊娠,男方能否要求賠償?
第八章法律責任
120.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怎么辦?
121.婦聯在保護婦女維權過程中承擔何種作用?
122.農村女性的權益受到侵害,應當如何救濟?
123.有權部門行政不作為有何后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2018年3月11日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節選)(2010年10月28日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節選)(2015年12月27日修正)
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節選)(2015年4月24日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選)(2009年8月27日修正)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選)(2012年12月28日修正)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5年1月1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正)
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節選)(2002年8月29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2017年11月4日修正)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選)(2012年3月14日修正)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選)(2012年10月26日修正)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
1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年12月24日)
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年2月20日修正)
1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年7月4日)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8年1月8日)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節選)(1985年4月10日)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
1.離婚糾紛民事起訴狀(缺乏感情基礎)
2.離婚糾紛民事起訴狀(因存在第三者)
3.離婚起訴書(一般范本)
4.離婚協議書(一般范本)
5.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范文)
6.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7.離婚官司流程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修正)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年4月28日)
第一章《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和作用
1.何為男女平等——形式平等抑或實質平等?
2.婦聯有什麼作用?
3.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婦女權益保障方面負有什麼職責?
4.為什麼要提倡和鼓勵為幫助婦女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二章政治權利
5.女性能參選人大代表嗎?
6.人大代表有何權利?
7.女性能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嗎?
8.女性還可以通過何種方式改善自身的權利?
9.婦女行使政治權利的主要途徑和形式有哪些?
10.為什麼要重視培養和選拔女干部?
11.婦女通過什麼途徑和形式參與國家各項事務的管理?
第三章文化教育權益
12.婦女文化權益包括哪些方面?
13.學校在錄取學生時,可以以性別為由設置不同分數線或直接拒絕錄取女性嗎?
14.如何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
15.如何解決適齡女童入學問題?
16.學校和有關部門在保障婦女受教育權利方面承擔什麼責任?
17.學校開除正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是否正確?
第四章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
18.“該崗位只限男性”或“男士優先”合法嗎?
19.哪些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
20.對婦女的特殊保護包括哪些內容?
21.什麼是男女同工同酬?
22.婦女享有哪些勞動權利?
23.用人單位招錄職工時,法律對婦女的權利如何保護?
24.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不得解除與女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
25.A女士與某企業訂立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該勞動合同合法嗎?應如何處理?
26.單位能否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而降低其工資?
27.用人單位對同一職位實行男女分開招聘或者設置男女錄用比例是否合法?
28.為什麼禁止錄用未滿16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
29.在哪些情況下延長女職工的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30.《勞動法》對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所享受的特殊保護有哪些規定?
31.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32.同一工作崗位,男女工資卻截然不同,此種做法是否合法?
33.用人單位不能安排經期婦女從事哪些工作?
34.痛經可否休假?
35.國家為什麼要推行生育保險制度?
36.生育保險制度有什麼作用?
37.生育保險費如何繳納?
38.懷孕期間的婦女享有哪些特殊勞動保護?
39.用人單位拒不調整已懷孕的女性職工的工作崗位,懷孕女職工有何救濟途徑?
40.用人單位單方調整懷孕女職工工作崗位是否合法?
41.產前檢查能否算作勞動時間?
42.產假一共有多少天?
43.女職工在流產后還能否享有產假?
44.生育津貼應當由誰繳納?
45.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應當由誰支付?
46.如何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47.哪些人不宜安排夜班工作?
48.上班母親如何能夠保證母乳喂養?
49.丈夫的護理假為多長時間?
50.哺乳期禁忌從事哪些工作?
51.用人單位能否降低女性職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基本工資?
52.用人單位能否與“三期”期間的女性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53.私企是否也要為公司員工繳納生育保險?
54.未婚生育的女職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險?
第五章財產權益
55.男女平等在財產權上有何體現?
56.農村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如何得到保障?
57.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嗎?
58.夫妻間能否對財產進行約定?約定應注意哪些問題?
59.未經妻子同意就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是否有效?
60.農村出嫁女是否還有承包農村土地的權利?
61.農村離婚女性是否還享有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
62.因結婚落戶到女方家的入贅男子能否分得宅基地?
63.法律如何保障女性的繼承權?
64.代位繼承人必須具備哪幾種條件?
65.已出嫁的女子是否還享有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66.喪偶婦女能否繼承公、婆的財產?
67.喪偶婦女再婚的,還能否處分從去世丈夫處分得的遺產?
68.如果丈夫先于妻子去世,如何對丈夫遺產作出安排?
第六章人身權益
69.男女平等在人身權利上是如何體現的?
70.什麼是對婦女的性騷擾?受到性騷擾時,如何維權?
71.如何在職場中防范性騷擾?
72.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有哪些表現?
73.為什麼要保護婦女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
74.丈夫能否限制妻子的行動自由?
75.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76.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的,將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77.法律如何處罰強奸犯罪?
78.奸淫幼女應如何定罪量刑?
79.猥褻婦女應如何處罰?
80.懷孕女性是否可以不受逮捕?
81.對懷孕女性能否適用死刑?
82.哪些人可以適用監外執行?
83.對懷孕女性是否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84.什麼是生育權?如何保護婦女生育權益?
85.超市保安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搜查女性的身體?
86.遺棄女嬰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87.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也是犯罪嗎?
88.如何嚴厲打擊拐賣、綁架婦女的行為?
89.攝影師能否擅自把婦女照片放入宣傳冊?
第七章婚姻家庭權益
90.夫妻雙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是如何體現的?
91.什麼是婚姻自主權?
92.女方在哪三個時期,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93.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時應如何分割?
94.在離婚的時候,女方可以基于何種理由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95.在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時,應對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給予什麼特殊保護?
96.被迫結婚的,能否撤銷婚姻登記?
97.什麼是家庭暴力?
98.如何防范家庭暴力?
99.家庭暴力實施者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100.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關部門負有什麼責任?
101.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102.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哪些部門求助?
10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104.他人是否可以代為申請人身保護令?
105.人身保護令可以包含哪些措施?
106.人身保護令如何執行?
107.什麼是婚姻共同財產?
108.男方家長買的“婚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09.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權應當如何認定?
110.丈夫在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其房產贈與另一方的,在房產變更登記前又撤銷贈與的,贈與是否還有效?
11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並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該房子的所有權如何分配?
112.婚前協議有約定,離婚時女方能要求男方予以補償嗎?
113.夫妻一方擅自賣房,另一方可否主張買賣無效?
114用共同財產購買的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能否當作夫妻共有財產?
115.誰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116.達成財產分割協議之后又反悔的怎么辦?
117.女方是否有優先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118.丈夫能否強制要求妻子生育子女?
119.女方擅自中止妊娠,男方能否要求賠償?
第八章法律責任
120.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怎么辦?
121.婦聯在保護婦女維權過程中承擔何種作用?
122.農村女性的權益受到侵害,應當如何救濟?
123.有權部門行政不作為有何后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2018年3月11日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節選)(2010年10月28日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節選)(2015年12月27日修正)
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節選)(2015年4月24日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選)(2009年8月27日修正)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選)(2012年12月28日修正)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5年1月1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正)
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節選)(2002年8月29日)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2017年11月4日修正)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選)(2012年3月14日修正)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選)(2012年10月26日修正)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
1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年12月24日)
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年2月20日修正)
1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年7月4日)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8年1月8日)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節選)(1985年4月10日)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
1.離婚糾紛民事起訴狀(缺乏感情基礎)
2.離婚糾紛民事起訴狀(因存在第三者)
3.離婚起訴書(一般范本)
4.離婚協議書(一般范本)
5.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書(范文)
6.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7.離婚官司流程圖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