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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適用】
這本《刑法概要題庫攻略》適用於一般警察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
【考試簡介】
懷抱著警察夢的人,即使錯過了警專、警大,只要年滿18歲未滿37歲,具有警察學校以外的高中職以上學歷(無須役畢),也可透過警察考試進入警界。通過警察四等考試,每月實領薪資上看6萬元。
民國100年開始招考的「一般警察特考」排除警校體系,僅限一般民眾報考,沒有警校生競爭,加上每年錄取名額多,錄取機率高,是民間人士加入國家警察團隊的最佳管道。
一般警察四等考試分為「行政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三大類科。其中行政警察的專業科目為「刑法概要、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學概要」共三科,皆為申論選擇混合題型。
四等行政警察就是一般民眾最常見的派出所警員,職責以較低危險性的外勤工作為主,包括派出所值班、備勤、戶口訪查、交通指揮、酒駕攔檢、臨檢、巡邏等。
在一般警察四等考試三大類科中,行政警察的特色就是每年開缺很多,特別適合具有非法律背景,對第一線基層警察工作有熱忱的青年報考。準備行政警察考試同時,再多讀「監獄學概要、監獄行刑法概要」2科也可一併攻略8月筆試的司法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增加上榜機會。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刑法要怎麼快速入門?
.刑法條文300多條,哪些最常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高分?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準?
以上關於考生對刑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依109年公布之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刑法109年1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此書在手,109年的一般警察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依歷年試題分析出題範圍編排
(一)本書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依刑法概要歷年常考試題分為「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兩大篇9大主題共50個重點,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題目愈多表示該主題重點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讓題感蒸蒸日上。
(二)第二部分模擬試題:附有三回試題,仿行政警察考試2題申論+25題選擇的混合題型,申論題題擬答、選擇題題解析,做為考生演練的木人樁,可立即演練增強實力,與實際上場做最緊密的連結。
(三)第三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近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試題共4份,題題詳解,將理論陷阱與細節一一揭露。過去的考古題往往成為來年命題委員出題的基本素材,要想掌握本科考情趨勢,務必勤加演練!
三、500精華題,題庫就是你的彈藥庫
本書由三民專業名師精心編輯,權威名師廖震審訂,主題式分類試題+模擬試題+最新試題詳解,總題數達500題。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考生練習過往法科考古題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考古題解析配合刑法109年1月最新規定翻修,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更免去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2)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本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以刑罰手段處罰囤積不應市行為,而一般生活必需用品甚多,何種生活必需用品之囤積不應市應以刑罰手段處罰,應使人民得以預見,因國家負有維護國民健康與衛生以保障基本生存需求之義務,為因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之實際情勢,並避免擴大至所有民生物品,是以法律明定授權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爰增訂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影響物價之不實資訊,往往造成廣大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動盪更鉅。是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透過前開手段傳送不實資訊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4)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損害他人信用之不實資訊,對該他人信用之損害更為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第三百十三條第二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行政警察上榜生:陳韋佐
國文:56分
英文:64分
法學知識:86分
刑法概要:78分
犯罪學概要:69分
警察法規概要:69分
目前於大學四年級,面臨即將畢業的就業壓力無所適從,剛好聽說警察特考大招,評估後覺得自己有機會努力一搏。雖然今年招考名額因年金改革因素而與原本預期落差甚鉅,但還是抱持著有念有機會的動力迎接此次的考試。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如下:
【國文】此科目因為範圍太廣,我認為投資報酬率低,故我只選擇背了公文格式就上考場。
【英文】此科我只有偶爾背單字,然後寫考古題。如同大家所說的高中7000單字,背過一遍應該可以拿到不錯成績。
【法學知識】憲法部分一定要把握住,分數比起法緒來說好拿太多,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看熟後就是掌握釋字,我是從考古題中掌握常出的釋字,畢竟700多快800號不太可能有時間慢慢看,所以我選擇從考古題下手比較快。法緒部分因為涉及太多法律,準備時也是相當繁雜,其中包括刑法該科為警察專業科目,分數一定要要求自己全拿,民法因為體系過於龐大,只能大致了解各章的重點,不建議單純法條瀏覽,從第一條到最後一條太浪費時間也沒效率,建議直接看課本做考古題然後檢討,若有搞不懂但也問過老師,終究就是學不會的題目的話,就先略過不要太拘泥,在那兩三分先掌握大方向比較重要,至於其他相關特別法如家暴、勞基、性平、公司、健保……諸如此類,因為法條太多了,所以我也是從考古題下手,看完課本練考古題,盡量掌握較常出的部分。畢竟法緒範圍太多了,共才出25題,相較之下憲法好準備許多。
【犯罪學概要】這科是三個專業科目中可以不用背法條的科目,該科重於理論的理解以及學派演進的流程,有點類似歷史,常出的範圍多落在犯罪社會學派,念法也較著重記憶,理解倒是其次,編個口訣幫助記憶會好念很多,畢竟理論很多還有不同的學者,有些理論內容又長得九成像,剛開始念一定會完全搞不懂到底在念什麼,我也是大概把課本翻了3、4遍,才漸漸理解,所以就循序漸進吧!
【刑法概要】多數人覺得最難準備的科目之一,當初因為對刑法挺有興趣的,所以看函授的過程中並不會覺得有太多枯燥的部分,準備方式是先念完總則的相關條文及理論,當然此時也會連結到分則的條文,就一起對照著看順便記憶背誦,其中錯誤的部分應該是最繁雜的地方要好好搞懂,再來分則主要就是理解及背誦法條構成要件,法條我是只背了歷年來相關重要條文殺人、強盜、搶奪、強制性交……等等,這些一定要背。以現在申論兩題的考法通常都是一題總則一題分則,若沒時間可以朝總則的部分專攻,畢竟分則條文多也不好抓出來。
【警察法規概要】該科所要念的條文極多,包含列舉的8種法律,還有其子法和施行細則,且選擇題也考得非常細,需要花多一點的時間,畢竟也是以後執法時需要用到的規定,務必好好熟讀,只要跟好老師的腳步規律預習及複習,不至於太過困難。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最新考情資訊詳見三民輔考網站:www.3people.com.tw/
三民歷年警察特考榜單
https://reurl.cc/Nay3nm
歡迎參閱三民補習班歷年警察特考上榜生準備心得:
https://reurl.cc/nVLk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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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抱著警察夢的人,即使錯過了警專、警大,只要年滿18歲未滿37歲,具有警察學校以外的高中職以上學歷(無須役畢),也可透過警察考試進入警界。通過警察四等考試,每月實領薪資上看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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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109年公布之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刑法109年1月最新公布條文編寫,此書在手,109年的一般警察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依歷年試題分析出題範圍編排
(一)本書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依刑法概要歷年常考試題分為「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兩大篇9大主題共50個重點,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題目愈多表示該主題重點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讓題感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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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本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以刑罰手段處罰囤積不應市行為,而一般生活必需用品甚多,何種生活必需用品之囤積不應市應以刑罰手段處罰,應使人民得以預見,因國家負有維護國民健康與衛生以保障基本生存需求之義務,為因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之實際情勢,並避免擴大至所有民生物品,是以法律明定授權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爰增訂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影響物價之不實資訊,往往造成廣大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動盪更鉅。是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透過前開手段傳送不實資訊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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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上榜心得】一般行政警察上榜生:陳韋佐
國文:56分
英文:64分
法學知識:86分
刑法概要:78分
犯罪學概要:69分
警察法規概要:69分
目前於大學四年級,面臨即將畢業的就業壓力無所適從,剛好聽說警察特考大招,評估後覺得自己有機會努力一搏。雖然今年招考名額因年金改革因素而與原本預期落差甚鉅,但還是抱持著有念有機會的動力迎接此次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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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此科我只有偶爾背單字,然後寫考古題。如同大家所說的高中7000單字,背過一遍應該可以拿到不錯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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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學概要】這科是三個專業科目中可以不用背法條的科目,該科重於理論的理解以及學派演進的流程,有點類似歷史,常出的範圍多落在犯罪社會學派,念法也較著重記憶,理解倒是其次,編個口訣幫助記憶會好念很多,畢竟理論很多還有不同的學者,有些理論內容又長得九成像,剛開始念一定會完全搞不懂到底在念什麼,我也是大概把課本翻了3、4遍,才漸漸理解,所以就循序漸進吧!
【刑法概要】多數人覺得最難準備的科目之一,當初因為對刑法挺有興趣的,所以看函授的過程中並不會覺得有太多枯燥的部分,準備方式是先念完總則的相關條文及理論,當然此時也會連結到分則的條文,就一起對照著看順便記憶背誦,其中錯誤的部分應該是最繁雜的地方要好好搞懂,再來分則主要就是理解及背誦法條構成要件,法條我是只背了歷年來相關重要條文殺人、強盜、搶奪、強制性交……等等,這些一定要背。以現在申論兩題的考法通常都是一題總則一題分則,若沒時間可以朝總則的部分專攻,畢竟分則條文多也不好抓出來。
【警察法規概要】該科所要念的條文極多,包含列舉的8種法律,還有其子法和施行細則,且選擇題也考得非常細,需要花多一點的時間,畢竟也是以後執法時需要用到的規定,務必好好熟讀,只要跟好老師的腳步規律預習及複習,不至於太過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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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部分 主題式分類試題
第一篇 刑法總則
主題一 法例
重點一 罪刑法定主義
重點二 從舊從輕原則
重點三 適用範圍
重點四 名詞定義
主題二 刑事責任
重點一 故意與過失
重點二 作為與不作為
重點三 罪責要件
重點四 阻卻違法事由
重點五 未遂
重點六 正犯、共犯
主題三 刑罰
重點一 主從刑
重點二 沒收
重點三 易刑
重點四 累犯
重點五 競合
重點六 刑之酌科及加減
重點七 緩刑及假釋
重點八 時效
重點九 保安處分
第二篇 刑法分則
主題一 國家法益
重點一 妨害國安及國交罪
重點二 公務員瀆職罪(一)
重點三 公務員瀆職罪(二)
重點四 公務員廢弛職務及圖利罪
重點五 公務員洩漏秘密及不純正瀆職罪
重點六 妨害公務罪
重點七 妨害投票及秩序罪
重點八 妨害司法權行使之罪
主題二 社會法益
重點一 放火失火罪
重點二 漏逸間隔氣體及決水侵害罪
重點三 妨害交通罪
重點四 其他公共危險罪
重點五 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罪
重點六 偽造度量衡及文書印文罪
重點七 妨害風化、婚姻及家庭罪
重點八 褻瀆祀典侵害墳墓屍體罪
重點九 妨害農工商罪
重點十 鴉片毒品及賭博罪
主題三 生命、身體法益
重點一 殺人罪
重點二 傷害罪
重點三 墮胎遺棄罪
主題四 自由法益
重點一 妨礙性自主罪
重點二 妨害自由罪
主題五 名譽法益
重點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重點二 妨害秘密罪
主題六 財產法益
重點一 竊盜罪
重點二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重點三 侵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重點四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重點五 贓物及毀損罪
重點六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二部分 模擬試題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三部分 最新試題詳解
107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書記官﹞
108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法警、監所管理員、執達員﹞
第一篇 刑法總則
主題一 法例
重點一 罪刑法定主義
重點二 從舊從輕原則
重點三 適用範圍
重點四 名詞定義
主題二 刑事責任
重點一 故意與過失
重點二 作為與不作為
重點三 罪責要件
重點四 阻卻違法事由
重點五 未遂
重點六 正犯、共犯
主題三 刑罰
重點一 主從刑
重點二 沒收
重點三 易刑
重點四 累犯
重點五 競合
重點六 刑之酌科及加減
重點七 緩刑及假釋
重點八 時效
重點九 保安處分
第二篇 刑法分則
主題一 國家法益
重點一 妨害國安及國交罪
重點二 公務員瀆職罪(一)
重點三 公務員瀆職罪(二)
重點四 公務員廢弛職務及圖利罪
重點五 公務員洩漏秘密及不純正瀆職罪
重點六 妨害公務罪
重點七 妨害投票及秩序罪
重點八 妨害司法權行使之罪
主題二 社會法益
重點一 放火失火罪
重點二 漏逸間隔氣體及決水侵害罪
重點三 妨害交通罪
重點四 其他公共危險罪
重點五 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罪
重點六 偽造度量衡及文書印文罪
重點七 妨害風化、婚姻及家庭罪
重點八 褻瀆祀典侵害墳墓屍體罪
重點九 妨害農工商罪
重點十 鴉片毒品及賭博罪
主題三 生命、身體法益
重點一 殺人罪
重點二 傷害罪
重點三 墮胎遺棄罪
主題四 自由法益
重點一 妨礙性自主罪
重點二 妨害自由罪
主題五 名譽法益
重點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重點二 妨害秘密罪
主題六 財產法益
重點一 竊盜罪
重點二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重點三 侵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重點四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重點五 贓物及毀損罪
重點六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二部分 模擬試題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三部分 最新試題詳解
107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108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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