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最新修正版)(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19750367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 編著
出版日:2020/10/23
裝訂/頁數:平裝/44頁
規格:21cm*14.5cm (高/寬)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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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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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國旗和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著國家權威與尊嚴,是國家制度的重要內容。
新修改的國旗法規定,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春節和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日、紀念日,各級國家機關、各人民團體以及大型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居民院(樓、小區)有條件的應當升掛國旗。
新修改的國旗法規定,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該法還明確,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
新修改的國徽法明確,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
新修改的國旗法規定,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春節和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日、紀念日,各級國家機關、各人民團體以及大型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居民院(樓、小區)有條件的應當升掛國旗。
新修改的國旗法規定,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該法還明確,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
新修改的國徽法明確,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創建於1954年。60餘年來,法律出版社秉持“為人民傳播法律”的主旨,以“傳播法律信息,推動法制進步,積累法律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為職責,與中國的法制建設同行並進,完整記錄了中國法制建設發展的全過程。創建至今總出書品種已逾萬種,教育培養了幾代法律人才隊伍,推動了法學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為廣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識與工具資料。
名人/編輯推薦
●根據實踐中國旗、國徽的使用情況,對國旗、國徽及其圖案的懸掛和使用進一步規範。
●增加規定:網絡使用的國旗圖案標準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佈。
●增加規定:中小學應當將國徽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瞭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
●進一步明確統籌協調國旗、國徽管理的具體部門,確保責任落實,明確規定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協調全國範圍內國旗、國徽管理有關工作。
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場合和規範,明確監督部門,尊重國家象徵和標誌,凝聚民族精神!
●增加規定:網絡使用的國旗圖案標準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佈。
●增加規定:中小學應當將國徽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瞭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
●進一步明確統籌協調國旗、國徽管理的具體部門,確保責任落實,明確規定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協調全國範圍內國旗、國徽管理有關工作。
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場合和規範,明確監督部門,尊重國家象徵和標誌,凝聚民族精神!
目次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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