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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刑警【10週年紀念全新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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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刑警【10週年紀念全新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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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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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就算遺忘了全世界,
我也不會忘記自己的正義。
但或許,有些真相永遠也不應該想起來……


「華文推理第一人」陳浩基踏入文壇最璀璨的起點!
「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史上最受矚目的首獎作品!即將改編拍成電影!

特別收錄:全新後記+番外短篇〈出賣世界的人〉!


10週年紀念
全新修訂版


我從惡夢中驚醒,頭痛欲裂。自己昨天做了什麼、見過誰、去了哪裡,全都不記得了,只記得不久前我還在偵辦轟動一時的雙屍命案──一個丈夫因為妻子外遇,抓狂闖入情夫家中,殘殺了情夫和他懷孕中的妻子。表面上,這起案件的人證、物證俱全,邏輯上也沒有絲毫可疑之處,但刑警的直覺告訴我,真兇,另有其人。
比起案件的真相,這一覺醒來的變化更讓人吃驚,不過短短一天,警署大門竟然已被重新裝修,重案組的上司也換了人,一切都已人事全非,彷彿我相隔多年才重回警署一樣……難道我不只忘記了昨天,還失去了更久的記憶?
就在此時,有位女記者為了這宗「陳年舊案」來採訪我,並決定和我聯手重啟調查。然而越深入挖掘案情,我就越感到不安,因為在那段遺忘的過去之中,我跟案件之間,似乎存在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作者簡介

陳浩基
香港中文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畢業,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海外成員。2008年以童話推理作品〈傑克魔豆殺人事件〉入圍第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決選,翌年又以續作〈藍鬍子的密室〉及犯罪推理作品〈窺伺藍色的藍〉同時入圍第七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決選,並以〈藍鬍子的密室〉贏得首獎。之後,以推理小說《合理推論》獲得「可米瑞智百萬電影小說獎」第三名,以科幻短篇〈時間就是金錢〉獲得第十屆「倪匡科幻獎」三獎。
2011年,他以《遺忘.刑警》榮獲第二屆「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首獎,一鳴驚人。他的長篇力作《13.67》則創下個人高峰,不但獲頒2015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獎」、誠品書店「閱讀職人大賞」、第一屆「香港文學季推薦獎」,更一舉囊括週刊文春10大推理小說和偵探小說研究會10大本格推理小說雙料第一名、「這本推理小說真厲害」10大推理小說第二名,以及booklog海外小說大賞,創下華文推理小說在日本出版界的空前紀錄。該書目前已售出美、英、法、義等十餘國版權,並即將改編拍成華語、韓語電影和電視劇。而他的《網內人》也已售出多種影視版權,堪稱當前最炙手可熱的「華文推理第一人」!
另著有、《山羊獰笑的剎那》、《第歐根尼變奏曲》、《魔笛:童話推理事件簿》、《S.T.E.P.》(與寵物先生合著)、《闇黑密使》(與高普合著)、《倖存者》、《魔蟲人間》、《大魔法搜查線》、《氣球人》、《筷:怪談競演奇物語》(與三津田信三、薛西斯、夜透紫、瀟湘神合著)、香港推理作家短篇合集《偵探冰室》及《偵探冰室.靈》(與譚劍、文善、黑貓C、望日、冒業、莫理斯合著)等書。

後記


這部《遺忘.刑警》十週年修訂版能面世,我是有點意外的。今年我本來沒有出書的預定,目前仍埋首創作正在《皇冠雜誌》連載的獨立短篇系列「12」,只是月前總編輯婷婷來信說《遺忘.刑警》庫存量低,打算再刷時改版,討論下發現除了重新設計書封外,更可以修訂內容─因為我手上早有一個修訂過的版本。
先談一下本作的由來。我想讀到這兒的讀者,大都已留意到本書乃第二屆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的得獎作,不過我想很少讀者知道,其實我在十年前將稿件送出去的一剎那,心情頗懊喪。因為截稿限期在即,故事中有好幾個情節我自問沒寫好,就像有A和B兩條通往結局的路線,我卻無法看清哪一條較佳,最後只能盲目選一個。時間也不足夠好好潤稿。當年我寫作經驗尚淺,幾乎沒寫過六萬字以上的故事,自然手忙腳亂,稿期日漸逼近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即使寫完作品,也只能以「姑且投一投」的心情來參賽。當時想假如能僥倖入圍出版,那至少有一筆額外版稅,幫補一下當時只靠撰寫廉價中篇小說賺取的微薄收入。
所以我被告知入圍後,心情複雜,一方面很高興「成就解鎖」,另一方面又擔心讀者看到種種瑕疵,更何況作品還會被鼎鼎大名的島田莊司先生點評,可說是喜憂參半。及後頒獎禮上獲島田老師親口公布得到首獎更教我一陣暈眩,之後我說的得獎感言嘛,我是沒有記憶的。當天最令我高興的,除了從島田老師手上接過獎座之外,就是日本文藝春秋的編輯荒俣先生說日方編輯部會在讀過譯稿後跟作者討論,修訂內容後才出日文版。這對我而言是天大喜訊,可以讓我重新審視、修整本來已定型的完成品。
在二○一一年十月至翌年三月,我和日版譯者玉田誠先生持續通信,說明很多故事細節,這期間我亦理清頭緒,確認哪些情節該修改,三月底荒俣先生讀過稿件後,也同意我提出的修改點,我在四月初便呈交了修訂版,玉田先生很快譯好新增修改的部分(其實加起來不多,只有二千餘字,約五至六頁的篇幅),日版《遺忘.刑警》便以此姿態出版。
修訂版和參賽原版最大差異有兩處,一是補上一些伏筆,增強角色從謎面推理出真相的必然性,另一則是上述的「AB路線」問題,主角想出真相後基於什麼理由而行動。原版選擇的是「緝兇」,但其實我最初的想法是「救人」,不過要讓後者合理化便得考慮更多細節,當時覺得前者也可行於是放棄後者,可是事後細想,還是救人比較符合人物個性和全書風格,所以它成為修訂的重點之一─事實上,推理小說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修改的部分互相干涉,雖說是「兩處差異」,在內文調整上卻遍佈多章節,增減一句半句對白甚至一兩個關鍵詞,也足以改變構圖和觀感。
至於書末追加的短篇後日談也跟日本有關。二○一八年文藝春秋為《遺忘.刑警》推出文庫版,當時編輯提議不妨寫一篇後日談隨文庫版附贈,交代一下角色們的去向,最後卻因為技術問題而擱置,於是這個小小的篇章反倒收錄於翌年發行的港版(香港多年來都是販售台版,直至二○一九年香港皇冠才決定出本地修訂版)。這次台灣的十週年修訂版基本上與香港修訂版相同,不過因為港版有一些在地性的修改(諸如用詞和刪去一些多餘的描述),跟您手上的本書仍有某些差異,台灣新版大概算是最完整的版本。
或許有讀者覺得奇怪,既然我多年前已有修訂稿,為什麼一直沒向出版社提議推出改版,即使本書原版已再刷了兩次。這是因為修訂內容涉及的編校人力頗多,我自覺身為作者就該往前看,不應為出版社添麻煩;其次是因為《遺忘.刑警》是參賽作品,那個投稿用的原版是一筆自身作家生涯的真實紀錄,說不定有作者會為了參賽細讀多屆的入圍作與得獎作呢!假如沒說明修訂歷程,讓他人以為修訂版便是參賽作,那未免有點虛偽了。不過既然已事隔十年,我想,讓台灣讀者能一睹新版也很重要吧,況且給書脊印上一直懸空的書系作品「1號」,亦算是解決一件未了之事。
篇幅所限,本後記只能走筆至此。希望各位讀者繼續支持華文推理,我也會努力創作─嗯,我要潛水繼續寫「12」企劃的新篇了。有緣再會。

陳浩基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書摘/試閱

第一章

我猛然從睡夢中驚醒,映入眼簾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擋風玻璃和方向盤。陽光從左邊車窗射進車廂,在乍暖還寒的天氣下,這一點點陽光透過皮膚傳來現實的感覺。我蓋著藍灰色的夾克,身上穿著皺巴巴的白襯衫和黑長褲,連襪子也沒脫掉,蜷縮在椅背差不多躺平的駕駛座上。
我拉起座椅,瞇起眼睛往車外看,當瞳孔習慣了眩目的光線後,我才發覺我身處寓所附近的停車場內。我住的大廈沒有停車場,所以我只好在離家四個街口外的露天停車場租一個車位。在香港這個地少人多的鬼地方,買二手車的最大考慮並不是車價高不高,而是車位的租金貴不貴。
我盯著方向盤,感覺有點迷糊。我瞧了手錶一眼,指針指著九字和十字之間。昨晚我沒回家嗎?我昨晚去了哪兒?我是不是太累,駕車回來後直接在車廂裡睡著了?
啪。
「好痛!」
我的前額一陣劇痛,彷彿被鎚子用力敲打,可是痛感卻是從頭顱裡發出,從正前方往兩邊太陽穴延伸。
這是偏頭痛嗎?還是宿醉?
我拿起夾克嗅了嗅,一陣酒氣撲鼻而來。對了,我昨晚一定是爛醉如泥,所以才沒回家,乾脆在車上睡吧。我打開副座前的置物箱,拿出一瓶阿斯匹靈,想也沒想便吞掉兩片,連水也沒喝。
該死的,頭痛得要命。
我把藥瓶放進口袋,伸手關上置物箱,卻發覺配槍和警員證混在其他雜物裡,擠在置物箱裡頭。
我怎麼會如此大意的?竟然把這麼重要的東西隨便放在置物箱裡?配槍和證件不離身是警員的基本常識啊。如果昨天有小偷趁我熟睡打開車門盜竊,我便惹上大麻煩了。
我熟練地把連槍袋的左輪手槍繫回皮帶,把警員證放到襯衫的口袋,穿上夾克和骯髒的鞋子,走到車廂外,伸一個懶腰,全身的骨頭也咯咯作響。
我昨晚下班後大概去了酒吧灌酒,縱使我對昨天完全沒有印象,到過哪兒、見過誰、何時回到停車場一無所知。不過,我一想到今早在車廂裡醒來而不是在醫院病榻上甦醒,便感到萬分慶幸─我爛醉如泥也沒有發生交通意外,真是奇蹟。
「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未免太差勁了。」我啐出一句,不由得苦笑起來。
回到駕駛座,我從座位旁的暗格取出一瓶礦泉水,大口的喝掉半瓶。藥物開始發揮功效,頭痛減輕不少,但伴隨而來的是和夢境交錯的迷糊記憶。獨立零碎的片段糾纏在一起,像散落一地的底片,我無法把昨天、前天、一星期前、甚至一個月前的記憶整理。混亂的感覺充斥著全身,不安和疏離感慢慢滋生,身邊的一切景物,就連我正在呼吸中的空氣,也像是跟我排斥的異物。
不好,我的老毛病又要發作了嗎?
醫生曾對我說,遇上這情形時先閉上雙眼,深呼吸,把腦袋放空,待心跳緩下來才慢慢張開眼。我趕緊依著這方法,在駕駛座上待了五分鐘,再睜眼時心情倒也平復過來。
我有點印象了。
昨天我似乎為了公事跟同事吵了一頓,還差點大打出手。我好像抓住誰的衣領,幾乎把對方摔到地上。
我昨天幹嘛發飆?
那兩具躺在血泊中的屍體再一次浮現眼前。
我摸摸口袋,掏出深褐色仿真皮封面、尺寸只比名片大一點點的廉價記事本。我打開第一頁,第一行寫著潦草的「東成大廈」四個字。
對了,是東成大廈的兩屍命案。
上星期,位於香港西區修打蘭街的東成大廈三樓發生駭人聽聞的凶殺案,一對夫婦被刺死,女死者還是位孕婦。男死者鄭元達是個個頭矮小,體型略胖的傢伙,他在一家小型貿易公司任職,擔任部門主管。他的妻子呂秀蘭比他年輕幾歲,結婚後就辭掉銀行低級出納員的工作,專心在家照顧四歲的女兒,以及準備迎接新孩子的來臨。
這是很典型的香港小家庭,丈夫為了養妻活兒,拚命工作加班賺取微薄的薪水,把收入的大部分貢獻給房貸,餘下的省吃省用,一家三口擠在小小的安樂窩─只是他們的下場不大典型,夫妻兩人死亡,遺下一間未繳完貸款的凶宅、一樁駭人聽聞的新聞、以及一個未懂事的女兒。
跟那些曲折離奇的推理電視劇不同,我們作出簡單的調查後,很輕易地掌握案情的來龍去脈。也許是工作的關係,鄭元達經常和生意上的伙伴到夜店消遣,一年前和一位酒吧女侍搭上,對方還是個有夫之婦。鄭元達的老闆似乎很清楚他們的關係,常常勸他及早抽身,只是他沒聽老闆勸告,沒料到惹來殺身之禍,還累及家人。
循著男死者外遇這條線索追查下去,出來的結果也十分典型─酒吧女侍的丈夫是個暴躁的傢伙,曾犯多次的傷害罪,吃過好幾年的牢飯,是警署和監獄的常客。大概因為丈夫不在身邊,妻子才會在客人身上找尋溫暖,當丈夫發覺比自己年輕一輪的妻子不忠時,後果便不問可知。那個丈夫叫林建笙,綽號「鬼建」,三十九歲,雖然不是黑道中人,但跟一些混混有來往。
事發當晚林建笙獨個兒走到鄭家興師問罪,膽怯的鄭元達連家門也不敢打開,消極地假裝家中無人,這當然瞞不過鬼建的耳朵。鄰居們都聽到這個流氓一邊叫罵一邊狠踹大門,夾雜著不堪入耳的汙言穢語,嚷著要殺他全家云云。擾攘差不多二十分鐘,林建笙悻悻然離開,據說他還在大廈門前守候了一會,被管理員驅趕才離去。當時在鄭家除了鄭元達和腹大便便的妻子呂秀蘭外,還有他們的女兒鄭詠安以及呂秀蘭的姊姊呂慧梅。呂慧梅跟學歷不高的呂秀蘭不同,曾留學英國修讀語文,案件發生時在一家出版社任職編輯。她住在同一幢大廈的另一個寓所,獨居的她時常到鄭家用餐。
因為事出突然,本來一家人快快樂樂的晚飯頓變家庭糾紛。呂秀蘭發現丈夫的外遇自然氣上心頭,女兒又因為林建笙的吵罵嚇得大哭不止,於是呂慧梅在林建笙離開後,帶著外甥女回七樓的住所避風頭,讓妹妹和妹夫冷靜一下。說起來,呂慧梅和鄭詠安倒命大,如果她們沒離開,說不定這案件會變成四屍五命的滅門慘案─翌日早上,當呂慧梅和小女孩回到鄭家便揭發了命案。
法醫很快便排除了自殺的可能性,鄭元達挨了四、五刀才斃命,呂秀蘭更是失血過多致死。問題是凶手如何闖進房子裡。住宅的大門門鎖沒有被撬的痕跡,蒐證的同事只在門外找到林建笙踹的腳印。然而,這個謎團不消一個鐘頭便解開,東成大廈旁的一位露宿者說他在凌晨時分看到一個男人沿著水管,從大廈的外牆爬下來,神色慌張,往東面逃走。
我們在大廈外牆搜查,發現確鑿的證據─在水管上我們找到攀爬的痕跡,它們的分布顯示有人從一樓攀上三樓,再從三樓爬回街上,而水管和外牆上更有跟鄭家大門相同的鞋印和屬於林建笙的指紋。最令鑑識科人員雀躍的,是嫌犯在死者陳屍的房間的窗框還留下一個血掌印,除右手拇指外四根指頭的指紋清晰可見,而且這扇窗沒有關上。如此一來,單是環境證據已足以把林建笙送上法庭,加上殺人動機和目擊者的證詞,這案子應該很快便會結束。
可是我們沒有拘捕林建笙。也許正確一點的說,我們沒能拘捕林建笙。發現屍體後的七小時,林建笙已經逃離住處,消失在人群之中。他的妻子李靜如─即是那個跟鄭元達有染的酒吧女郎─堅持說不知道丈夫的行蹤。慣犯林建笙在鄭家門外吵嚷,離開東成大廈後,一直忿忿不平,深夜攀爬外牆進鄭家尋仇殺人,事後潛逃─這樣想大抵很合情理吧。沒有人對這調查結果感到不滿,而餘下的工作只有把犯人逮捕歸案。
不過我卻感到一絲不協調感。
我審視整個案子,雖然找不到任何漏洞,但有種奇異的感覺─林建笙不是真凶。
我不理解這種沒來由的感覺從何而來,為什麼我會認為這個素未謀面的慣犯是無辜,我實在說不上來。
「這是刑警的直覺。」
我記得我昨天說過這句話,隨之而來的,是同僚的訕笑。
「什麼刑警的直覺?別發傻了!你以為你是誰啊?」「嘿,大偵探,你還是回家休息休息吧。」「別添亂子啦,我們這些小角色就該安守本分,萬一惹上面的傢伙討厭,將來便要吃不完兜著走……」
「怎可以就此作罷!我們要找出真相!」我記得我當時很激動。
「菜鳥給我閉嘴。」
對了,就是這句令我發飆的。是哪個混蛋罵的?我記不起來。雖然剛升級當警長,但我在重案組裡還是個經驗不足的新人。那些傢伙的嘴臉讓我作嘔,沒有半點認真工作的態度,但求交差就好。就連黃組長也是同一副臉孔,以後要在他手下辦事……哎,一想到這兒頭又開始痛了。
我敲了敲額頭,把餘下半瓶的礦泉水喝掉,踏出車廂,關上車門。手錶的指針指著十點,縱使昨天跟同僚們鬧得多麼不愉快,我也不能藉口逃避工作。不論林建笙是否真凶,我也得先把他逮住,否則真相只會永遠埋藏在表面之下。這兒往警署只要十分鐘腳程,我沒打算駕車回去。我家距離警署有八個街口,停車場在兩者之間,我為什麼還要買輛二手的日本車代步,老實說,我並不知道。
我伸手進外套口袋找車子的遙控防盜器,指尖卻碰到一片陌生的厚紙片。我掏出來一看,原來是一個圓形的紙杯墊,上面印有一頭獅子的圖案,邊沿寫著「Pub 1189」,以及這酒吧的地址。雖然我沒半點印象,但我想這是我昨晚光顧的店子。
「原來我昨晚去過中環嗎……」我搔搔頭髮,把杯墊反過來。

「許友一 Hui Yau Yat 517-716929-123 $56888」

這是什麼?為什麼上面寫了我的名字?沾有一點水漬的白色杯墊背面,寫著用藍色原子筆留下的文字。看樣子,這似是個銀行帳號,後面更有銀碼。這大概沒有錯,可是我卻認不得這帳戶號碼,更遑論那個五萬多元代表什麼。
我凝視這串數字,看了差不多一分鐘,還是沒有頭緒。算了,犯不著花腦筋在這些小事,宿醉過後,下午便會記起一切吧。
我把車門鎖好,沿著大街往警署走。港島西區是個老舊的社區,和緊張繁忙的中環、遊人如過江之鯽的銅鑼灣、悠閒憩靜的南區等地不同,西區很少受到注意。這兒最為人熟知的是區內有多間歷史悠久的名校,其中包括著名的香港大學,社區中多是育有子女的家庭,所以西區的治安並不壞,可說是民風淳樸。事實上,西區是香港最有歷史價值的社區之一,一百年前這兒是著名的風月場所集中地,每次我想到這條曾經滿布妓館的街道,今天卻豎立一間又一間的幼稚園和中學校,當中的演變叫我吃驚。
我上班的西區警署也是區內擁有歷史的建築物之一。香港開埠初期,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島設立十間警署,除了位於中環的警察總部外,其餘皆編上編號。廣東人習慣把警署叫作「差館」,於是這些警署被稱為「一號差館」至「九號差館」。百多年後的今天,各區的警署都搬遷到其他地址,原來的建築物不是被拆卸便是改頭換面變作博物館之類,市民也忘記這些一號二號什麼的─唯獨編號「七號」的西區警署,不但在原址改建擴建,繼續本來的用途,甚至「七號差館」這名字仍被附近居民廣泛使用。或許如歐美人士常說的「幸運數字七」,這警署就是受到幸運之神的眷顧,逃過被遷拆的命運。
我經過屈地街,從皇后大道西走向德輔道西。警署就在兩個街口之外,可是此刻我有種奇妙的陌生感。賣衣服的店舖、路邊的書報攤、欄柵上的海報、馬路口的紅綠燈,按道理我每天上下班也會經過,應該對這一切也很熟悉,可是它們給我一種陌生感。
雖然我說感覺上很陌生,我卻沒懷疑過這是一個陌生的環境,我很清楚下一個路口有多遠、我該在哪兒轉彎。這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就像一杯既溫且冷的開水,明明知道沒可能存在,我的神經卻傳達著明確真實的訊息。
就像我每天也看過類似的風景,這一刻才是第一次踏足這街道上。
「這種病叫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即是『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簡稱PTSD。因為你曾遇上嚴重的心理創傷,那事件在你的意識裡留下不能磨滅的傷痕,即使你意識不到,它留下來的心理傷害仍會持續。你的情緒會因為小事而波動,失去注意力,甚至出現短期性或選擇性的失憶。」
醫生曾這樣告訴我。
現在這感覺叫「未視感」吧?和對陌生的事物產生熟悉感覺的「既視感」相反,「未視感」指對熟悉的事物產生陌生感。怪異的是,我這種陌生的感覺卻又不完全陌生,彷彿「既視感」和「未視感」同時發生。
我晃晃腦袋,擺脫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不少警務人員也曾患PTSD,重要的是這病有沒有影響工作。我很清楚自己的精神狀態,如果被小小的情緒病打敗,我又如何勝任這職務?什麼狗屁PTSD,什麼娘娘腔創傷壓力,只要意志堅強一點把它們克服就是了。
走著走著,我來到西區警署的門外─我沒預料到它給我的震撼,比陌生的餐廳招牌和路燈更甚。
我完全認不得警署了。
警署外頭依舊放了兩門裝飾用的古老大砲,可是樓梯和牆壁都煥然一新,鋪上亮麗的雲石和淺灰色石磚。玻璃門旁的磚牆給換成落地玻璃,讓經過的人對警署大堂一目瞭然。就連牆上「西區警署」四個中文字亦翻新,換上方正的字體。
這是什麼一回事?才一天光景,警署大門便給重新裝修了?
我呆了半晌,細心察看這個「簇新」的門面。不對。這不是一天完成的裝潢,路磚和牆壁已有點舊,角落有丁點破落,積了好些灰塵,它們說明了這大門不是昨天給換上的。
那股怪異的陌生感再一次向我襲來。我掛起警員證,推門走進大堂,四周再一次令我陷入迷惘。警署大堂的褐色木椅都給換成時尚的不鏽鋼椅子,牆壁也給粉刷過,貼著形形色色的政府海報。那個放宣傳單張和警務資料的破木架沒了,取而代之的是黑色外框銀色鋼條的直立式架子,單張和資料整齊地插在不同的間隔內。天花板的螢光管給換成內嵌式的省電燈泡,柔和的光線跟我印象中的眩目白光相差很遠很遠。
「先生,有什麼可以幫忙?」一位坐在櫃檯後穿著整齊制服的女警員跟我說。她似乎看到我四處張望、神不守舍的樣子。
「呃……」我把掛在頸上的警員證揚了揚,「這兒是西區警署吧?」
「是的,學長。」她笑容可掬地回答。
「大堂是昨天裝修的?」我問。
「什麼?」
「我說,這些牆壁、架子、桌椅是昨天裝修好的嗎?」
那女警略略皺眉,說:「我上星期才調到這區,我只知道我來的時候大堂已是這樣子了。」
一個星期前已是這模樣?發生了什麼事?這是同事們跟我開的玩笑嗎?可是,這規模可不是簡單能做到,誰會大費周章來整我?
「請問學長你要找誰?」女警問道。
我本來很想回答我在這兒上班,可是話到喉嚨卻說不出來。這真的是七號差館嗎?
「重案組黃督察回來了嗎?」我問道。
「誰?」
「重案組指揮官黃柏青督察啊。」
「重案組的指揮官是姓馬的,學長你是否弄錯了?」
姓馬?誰啊?
「弄錯的是妳吧?我說的是西區重案組的組長。」
「西區重案組指揮官是馬鴻傑督察,並不是什麼黃柏青。」
「你找黃組長?」一位路過的男警員插嘴問道。他的前額光禿,看樣子有四、五十歲。
「對。」我點點頭。
「老黃三年前退休了啦。他現在應該在加拿大生活吧。」
三年前退休了?我昨天才跟他吵了一頓啊?我正想追問,目光卻捕捉到難以置信的數字,令我怔住。
東成大廈的血案,發生在上星期二的三月十八日。可是女警員身後的電子螢幕,卻寫著今天是三月十五日星期日。一時之間我以為自己看錯,但多看一眼,日期的確是三月十五日。令我錯愕的不是日期,是年分。螢幕上寫著「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今年不是二○○三年嗎?
我轉頭細看壁報板上的海報。「二○○九年度少年警訊獎勵計畫」、「二○○九年全城禁毒日活動」、「香港警務處二○一○/一一年度輔警招募計畫」……任何一張告示,也說明現在是二○○九年。
我的腦袋一片混亂。我清楚記得昨天還是二○○三年,東成大廈凶殺案發生後的一個禮拜。我幾乎想問問面前的人現在是哪一年,但這樣問只會讓人以為我有神經病。不好,我得冷靜下來。我……是不是發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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