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如果說,但丁是「封建的中世紀的終結和現代資本主義紀元的開端」的標誌性人物的話,魯迅與胡適則是中國一元的傳統文明的終結和多元的現代文明的開端這一特定歷史時刻的一個歷史坐標。
作者簡介
曾任多屆中國魯迅研究會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先後供職於福建少年兒童出版社、海峽文藝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等單位編審;除七本魯迅研究專著外,另出版有散文隨筆集《釣雪集》《懷念狗》《醉眼看人》,以及短篇小說集《儒林內史》等。
序
自 序
魯迅與胡適,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二者的組合,奠定了中國新文化的基礎;他們是一個標誌,他們所代表的「五四」新文化運動,標誌著為極權統治服務的一元的農業文化的終結,標誌著多元的工業文化的開始。如果說,但丁是「封建的中世紀的終結和現代資本主義紀元的開端」的標誌性人物的話,魯迅與胡適則是中國一元的傳統文明的終結和多元的現代文明的開端這一特定歷史時刻的一座歷史座標。
「五四」時期,魯迅與胡適在反對封建宗法制度、反對極權政治,在教育問題、家庭倫理、女子貞操問題、易卜生主義的宣傳等等的問題上,有相似和近似的觀點,這是為人所熟知的。
「五四」以後,「五四」先哲們,有的高升,有的退隱,有的徬徨,有的從思想的批判走向實際的抗爭……胡適說不上高升,魯迅也不是一味徬徨,然而,在某個歷史的岔口,他們彷彿各自趕自己的路了。此後,魯迅與胡適有種種分歧,這不必諱言。我要強調的是,儘管他們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智者、悲憫者、人道主義者、思想者,他們往往不可避免地有著共同的情懷,一樣的人文關懷。他們在很多問題上是不謀而合的。
朱正先生在《魯迅研究月刊》二○○二年第二期發表了《異中有同》一文,舉了很多例子說明兩人各自東西以後在思想觀點上仍然有很多的共同點。我們只舉一例。
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天津《大公報》發表社評《孔子誕辰紀念》,其中說:
最近二十年,世變彌烈,人欲橫流,功利思想如水趨壑,不特仁義之說為俗誹笑,即
人禽之判亦幾以不明,民族的自尊心與自信力既已蕩然無存,不待外侮之來,國家固早已瀕於精神幻滅之域。
魯迅不能贊同這種意見。他在九月二十日寫了一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刊登在十月二十日出版的《太白》半月刊上,文章首先指出:如果說,「民族的自尊心與自信力既已蕩然無存」,就並不是這篇社評所說的「最近二十年」的事,早就如此了:
從公開的文字上看起來:兩年之前,我們總自誇著「地大物博」,是事實;不久就不
再自誇了,只希望著國聯,也是事實;現在是既不誇自己,也不信國聯,改為一味求神拜佛,懷古傷今了——卻也是事實。
於是有人慨嘆曰: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
如果單據這一點現象而論,自信其實是早就失掉了的。先前信「地」、信「物」,後 來信「國聯」,都沒有相信過「自己」。假使這也算一種「信」,那也只能說中國人曾經有過「他信力」,自從對國聯失望之後,便把這他信力都失掉了。
……
中國人現在是在發展著「自欺力」。
文章做到這裡,魯迅把筆鋒一轉:
我們有並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國人在。
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
的人,……雖是等於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這一類的人們,就是現在也何嘗少呢?他們有確信,不自欺;他們在前仆後繼的戰
鬥,不過一面總在被摧殘,被抹殺,消滅於黑暗中,不能為大家所知道罷了。說中國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則可,倘若加於全體,那簡直是誣衊。
這篇文章成了魯迅的名作,被不斷選進學生課本,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他說得真好,正如他在一封信中所說的,中國「歷史上滿是血痕,卻竟支撐以至今日,其實是偉大的。」(《魯迅全集》第十三卷第683 頁)要不是歷代都有這樣的「脊樑」,中國又怎麼能夠「支撐以至今日」呢?
胡適也不能贊同《大公報》的這篇社評。他在九月三日寫了一篇《寫在〈孔子誕辰紀念〉之後》,登在他自己編的《獨立評論》九月九日出版的第一一七號上,對其加以反駁。
胡適也不同意社評中「最近二十年」這一說。他說:「《官場現形記》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描寫的社會政治情形,不是中國的實情嗎?是不是我們得把病情移前三十年呢?《品花寶鑑》以至《金瓶梅》描寫的也不是中國的社會政治嗎?這樣一來,又得挪上三五百年了。那些時代,孔子是年年祭的。《論語》、《孝經》、《大學》是村學兒童人人讀的,還有士大夫講理學的風氣哩!究竟那每年『洙水橋前,大成殿上,多士濟濟,肅穆趨蹌』(引者按:《大公報》這篇社評中語),曾何補於當時的慘酷的社會,貪污的政治?」(《胡適文集》第五冊,北京大學出版社版,第409頁)魯迅和胡適從不同的角度反駁了這篇社評中「最近二十年」一說。在應該看到「中國的脊樑」這一點上,兩人卻並沒有什麼不同。胡適激昂地說:
我們談到古人的人格,往往想到岳飛、文天祥和晚明那些死在廷杖下或天牢裡的東林忠臣。我們何不想想這二、三十年中為了各種革命慷慨殺身的無數志士!那些年年有特別紀念日追悼的人們,我們姑且不論。我們試想想那些為排滿革命而死的許多志士,那些為民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而死的無數青年,那些前兩年中在上海在長城一帶為抗日衛國而死的無數青年,那些為民十三以來的共產革命而死的無數青年,——他們慷慨獻身去經營的目標比起東林諸君子的目標來,其偉大真不可比例了。東林諸君子慷慨抗爭的是「紅丸」、「移官」,「妖書」等等米米小的問題;而這無數的革命青年慷慨獻身去工作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個國家的自由平等,或他們所夢想的全人類社會的自由平等。我們想到了這二十年中為一個主義而從容殺身的無數青年,我們想起了這無數個「殺身成仁」的中國青年,我們不能不低下頭來向他們致最深的敬禮;我們不能不頌贊這「最近二十年」是中國史上一個精神人格最崇高,民族自信心最堅強的時代。他們把他們的生命都獻給了他們的國家和他們的主義,天下還有比這更大的信心嗎?(《胡適文集》第五冊,北京大學出版社版,第413頁)
朱正在他文章的結尾說:「在魯迅的晚年,在政治立場上和胡適可以說是處於對立的地位,可是人們也看見了異中有同。看人看事不宜簡單化,這可以算是一例。」魯迅和胡適都認為應該改變中國的現狀。在批判和建設方面他們實際上有很多的共識。在我看來,就是不論這些共同點,魯迅與胡適,構成互補的東西也要比構成衝突的東西要多得多。他們的「對立」,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定位與政治觀點層面的對立,相對而言,是淺層次的;而他們的互補,是歷史意義和文化意義上的客觀的互補,是深層次的。
我要強化的觀點是,魯迅和胡適,是中國新文化的奠基人,他們是互為補充的兩個方面。魯迅告訴我們怎麼批判一個吃人的舊中國,胡適告訴我們怎麼建設一個現代的公民自己的國家。魯迅主要是從國民性改造方面入手,胡適主要是從制度建設方面入手。
中國是一座破爛不堪的老城,除了破爛外,還到處流著屎和尿,蒼蠅在高唱著太平歌謠,蚊子在吸血之前還煞有介事地發表道德宣言……魯迅是一個深刻批判歷史和批判現實的愛之深故言之也苛的極為熱情同時也極為冷酷的對中國最為瞭解的愛國主義者和人道主義者。魯迅眼裡的中國文明,「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席。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席的廚房」(《燈下漫筆》),他鼓勵青年「掃蕩這些食人者,掀掉這筵席,毀壞這廚房」!魯迅是在形而上意義上拆除中國這座老城的人,是極權社會的掘墓人,是在思想及觀念上推翻舊中國的推土機,是喚起「鐵屋子」中昏睡欲死的人們的啟蒙者,他懷著美好的理想,堅信未來一定好過現在。
胡適呢,他是盜火的人,是播種者。他是一個現代社會科學和現代政治科學的科普作者,他把人類目前為止最為合理的社會制度,用中國人所能理解的語言,一定程度上結合中國的實際,給介紹到了中國來。他是現代中國的唐僧,唐僧取的是印度的經,他取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國的經。他的社會思想有一定的新意,但不能說建構了一個什麼體系;他就是把西方的一套圖紙給搬到中國來,雖然他不是做這一工作的第一人,卻是一個做得相對成系統、相對有大影響的人——他在告訴我們怎樣建設一個新中國,他是建
設自由民主的新中國的設計師。
魯迅與胡適,與其說是鐘擺的左右兩極,不如說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雖然魯迅也有建設的思想,比如他的「首在立人」的思想,但總體上看,魯迅是批判的;雖然胡適也有批判的鋒芒,比如他的「中國不亡,天理難容」的偏激,但顧及全人,胡適是建設的。
我一直以為,魯胡各有長短,相輔相成,應該兩邊同時並進。只是照搬西方的制度肯定是不行的,因為制度是靠人來實行的;然而,也不能等國民性改造好了,再推行民主政治。魯迅也說過,沒有大砲,不妨先用衝鋒槍。一時不能建立一套完整的現代文明的民主自由的國家體系,一步一步地漸進,也是好的,這也是胡適的基本思想之一。事實上,他們已經形成了互補的格局。只有魯迅這種大無畏的徹頭徹尾地批判,只有搗毀了極權的舊中國,才有可能為胡適展示並提供一個可以建設的空間,建設一個把人當作人的自由民主的共和國。
梁啟超在一九二二年出版的《五十年中國進化概論》中,把五十年來中國人的學問進步分為三期。第一期,先從器物上感覺不足。曾國藩、李鴻章一班人是其代表。第二期,是從制度上感覺不足。從甲午戰爭起到民國六、七年間止,這二十年間,都是覺得我們的政治、法律等等遠不如人,恨不得把人家的組織形式一件件搬進來,以為倘能如此,萬事都有辦法了。那急先鋒就是康有為、梁啟超一班人。第三期,便是從文化根本上感覺不足。革命成功將近十年,所希望的件件都落空,漸漸有點廢然思返,覺得社會文化是整套的,要拿舊心理運用新體制,決計不可能,漸漸要求全人格的覺悟。所以最終算是劃出一個新時期來了。那代表性的人物便是胡適等剛剛回國的留學生。
我以為,梁啟超所言極是。一是物質的硬體的引進,二是制度的思想的引進,三是人的改造,即由奴隸、奴才而更新為現代國家的公民、國民。只是,梁啟超寫這文章時就斷言胡適是第三期的代表人物,未免時候尚早。
綜觀胡適一生,總體上看,他是屬於溫和漸進的「立憲」派的,他一生所追求的是把西
方尤其美國的民主制度移植到中國來。
梁啟超所言第三期的代表人物,應該是「首在立人」,一生孜孜矻矻於國民性改造的魯迅。
按照梁啟超的劃分法,魯迅的思想發展( 或曰進化) 也是先從器物上感覺不足,以醫學救國為目的來改造中國,大致相當於梁啟超所謂第一期思想。魯迅與許多同時代人不同的地方在於,他直接跳過了「制度救國」的第二期思想,而以「提倡文藝運動」救國進入到第三期思想。
魯迅一生在不斷地批判封建專制,把中國極權統治的歷史看作是「吃人」的歷史,魯迅對歷朝歷代的封建統治者,基本上是持否定的態度。對專制的否定與批判,客觀上不正是對民主的肯定嗎?魯迅一生立足於「立人」,專制的基礎是臣民的愚昧。有什麼樣的百姓就有什麼樣的政府。
早些年,柏楊在《醜陋的中國人》一書中有「醬缸文化」一說,即,一切外來的東西,
到了中國,都會被「醬」得面目全非。其實,魯迅老早就表達了這一思想。魯迅認為,一切國外進口的主義,在中國全都走樣。他說:「每一新制度,新學術,新名詞,傳入中國,便如落在黑色染缸,立刻烏黑一團,化為濟私助焰之具。」(《花邊文學‧ 偶感》)他又說:「在中國活動的現有兩種『主義者』,外表都很新的,但我研究他們的精神,還是舊貨,所以我現在無所屬,但希望他們自己覺悟,自動的改良而已。例如世界主義者,而同志自己先打架;無政府主義者的報館而用護兵守門,真不知是怎麼一回事。……我有幾個學生在軍中,倘不同化,怕終不能佔得勢力,但若同化,則佔得勢力又於將來何益。」(《兩地書‧ 八》)就是說,一切外來的東西,只有中國化了,才有生存的空間。但是,在很多的時候很多的場合,中國化並不意味著進步而是相反,換言之,外國進步的東西只有被中國固有的惰性同化並呈落後狀態,方可立足。此前,魯迅還說過類似意思的話:「無論什麼主義,全擾亂不了中國;從古到今的擾亂,也不聽說因為什麼主義。」(《隨感錄五十六‧「來了」》)魯迅又說「什麼主義都與中國無干」,「我們中國本不是發生新主義的地方,也沒有容納新主義的處所,即使偶然有些外來思想,也立刻變了顏色。」(《隨感錄五十九‧「聖武」》)所有的主義到了中國,就被中國人實用化、功利化了。不要說人文思想,便是自然科學,也會被改造成適合中國國情,為中國人所實用,「風水,是合於地理學的,……煉丹,是合於化學的」(《花邊文學‧ 偶感》),中國人就是這樣,可以把西方自然科學的成就變成證明自己腐朽文化合理性的「科學根據」。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中國人這樣,中國文化這樣,人不變,道亦不變。魯迅認為,先要立人,然後才談得上立「人國」即政制。「是故將生存兩間,角逐列國是務,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人既發揚踔厲矣,則邦國亦以興起」。那麼,又應當如何立人呢?他說:「誠若為今立計,所當稽求既往,相度方來,掊物質而張靈明,任個人而排眾數。若其道術,乃必尊個性而張精神。」(《墳‧ 文化偏至論》)立人先於立「人國」,文藝復興、倫理革命先於政治革命、制度改革,這是魯迅的基本主張。
民主政治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東西,全民參與的東西能高深到哪裡去呢?世界上的民主政府已經是絕大多數,用權力制約權力,新聞自由,軍隊國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集會、結社自由,選票裡面出政府……藥方也就是那些。民主政治的關鍵是「行」,是一個知易行難的問題。為什麼行難?因為有由利益集團操控的反人民的政府;為什麼反人民的極權政府能在中國存在,因為人民愚昧。如果百姓沒有脫離奴隸和奴才的狀態,統治奴隸和奴才的政府,無論打的什麼旗號,實行的都只能、只會是專制統治。只有啟蒙人民,讓極權統治下的奴隸、奴才,變成國民、公民,才有可能建設現代民主國家。沒有國民的崛起,什麼樣的好制度搬到中國,都會被中國特色的大染缸染成面目全非。這是有很多歷史教訓的。在魯迅看來,在中國的國民性改造好以前,所謂的民主自由只不過是癡人說夢而已。
胡適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注重制度引進和制度設計,而魯迅一生的事業是在於批判國民劣根性,啟蒙國民。魯迅做的是更加基礎的工作。魯迅立人,這是治本之策啊!
胡適是一個勤於勞作的搬運工,他一生致力於全盤西化,一生辛勤地把西方文明包括政治文明搬運到中國來。制度設計、制度完善、用法制推動民主等等,都是必要的。中國社會的轉型是一個系統工程,民主自由的新中國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胡適側重於民主政治的推行,魯迅孜孜於國民的啟蒙和國民性的改造,很多很多的工程師和普通勞動者在為國家經濟建設添磚加瓦,為中產階級的擴大並成為社會的主導而努力……
只是照搬西方的制度肯定是不行的,因為制度是靠人來實行的;然而,也不能等國民性改造好了,再推行民主政治。魯迅也說過,沒有大砲,不妨先用衝鋒槍。一時不能建立一套完整的現代文明的民主自由的國家體系,一步一步地漸進,也是好的,這也是胡適的基本思想之一。事實上,他們已經形成了互補的格局。
當一切綜合條件成熟了時候,我們親愛的公民自己的共和國,就會屹立在世界各民主國家之列,誠如方志敏所言,「站在歐洲、美洲各位華貴的太太面前」,「站在那日本小姑娘面前」,也不會自慚形穢,因為我們民族已經「可以無愧色的立在人類面前,而生育我們的母親,也會最美麗地裝飾起來,與世界上各位母親平等的攜手了」(《可愛的中國》)。
十月懷胎,是的,民主是一個過程。我們不能輕易否認魯迅、胡適以及方方面面的努力,我們更不應該以胡適來否認魯迅,或以魯迅來否認胡適;當中國的民主還不成熟的時候,我們不能揠苗助長,不能剖開祖國母親的肚子,那掏出來的只能是一個死胎啊!那一切又要重新來過啊!這樣的事,我們不是已經見過、經歷了嗎?當然,這是題外話了。
五四時期,風雲際會,是中國歷史上自春秋戰國以後又一個思想空前活躍的時期。
春秋戰國的思想活躍,因為秦帝國的建立而銷聲匿跡,開始了兩千多年的大一統的極權統治。這兩千多年,是超穩定的一元化的農業社會。從一八四○年開始的漸變,到了「五四」時期,我們迎來了眾聲喧嘩、百家爭鳴的多元的現代的工業文明時代。如果春秋戰國是以先秦諸子的崛起為標誌的話,此文的開首我說了,五四新文化運動有兩個座標意義的人物,那就是魯迅和胡適。魯迅是在不遺餘力地批判一個舊中國,胡適是殫精竭慮要建設一個新中國,如果說多元的新文化有一個體系的話,魯胡的兩面組合,就是這個新文化的基石。我堅信,少了一面,都無法支撐起中國多元的新文化的大廈。如果我們要書寫中國新文化運動史的話,那麼,它的序言,就只能是魯迅與胡適,而魯胡所代表的兩面,也必將貫穿全書。
關於魯迅與胡適批判和建設相輔相成的思考,關於首在「立人」、「立人」與「立憲」
並舉的思考,關於魯胡合二為一從而成為中國新文化基石的思考,是我要寫這樣一本書的動力所在,激情所在。
我願意把這些思考擺在本書的最前面,算是自序吧!
目次
自 序
第一輯 婚姻愛情篇....................................................24
第一章 魯母與胡母......................................................25
一、 魯迅與母親..........................................................26
1.「我的母親是很愛我的」...............................................26
2.拒絕暗殺行動.........................................................28
3.只能委屈自己.........................................................29
4.通俗小說與點心.......................................................31
5.濕棉襖...............................................................32
6.「沒有愛」和「無所可愛」.............................................33
二、 胡適與母親..........................................................36
1.胡母青春守寡.........................................................36
2.慈母兼任嚴父.........................................................38
3.寡母備受委屈.........................................................39
4.博大、
書摘/試閱
第一輯婚姻愛情篇
第一章 魯母與胡母
五四時期,是傳統中國向現代中國深入、深刻轉型的過渡時期,這一時期文化巨人們的精神品質的特點是學貫中西,與這一特點相對應的是他們身上不可避免地留有傳統中國的痕跡,而同時,他們又打上了深深的西式烙印。這一點,在他們的感情和婚姻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有所表現。就是說,他們是已經覺醒的一代人,知道了愛,自由的愛和愛的自由,並不懈地追求愛,然而,在他們還來不及愛的時候,甚至在他們尚未成年的時候,他們的傳統家庭,就已經為他們留下了一條尾巴——童養媳或是原配夫人。留學西洋的胡適、徐志摩如此,留學東洋的魯迅、郭沫若、郁達夫亦如此。
就像後來的很多女知青嫁給了當地農民一樣,很多時候,人的命運是時代的命運,在那樣的時代,誰能逃脫呢?我們還是回到魯迅與胡適吧!
魯迅和胡適的婚姻,都是母親安排的結果。
正如韓石山所言,魯迅和胡適都是寡母撫養大的。所不同的是,魯迅的父親去世時,魯迅已經到了能夠為家庭分憂的年齡,況且,他又是長子,所以,魯迅事實上替母親遮擋了許多「嚴相逼」的霜風劍雨;而胡適,父親死時四歲不到,他卻是家裡的幼子。正因為都是寡母撫養大的,這就客觀上決定了他們無法反抗母親,只能接受「母親的禮物」,接受無愛的婚姻。
一、魯迅與母親
1.「我的母親是很愛我的」
魯迅的祖父因為「科場舞弊案」入獄。祖父入獄,給周家帶來不小的影響,甚至可以說
是周家從小康進入困頓的轉捩點。周家驟然敗落。魯迅在《呐喊‧ 自序》中寫道:「聽人說,在我幼小時候,家裡還有四、五十畝水田,並不很愁生計。但到我十三歲時,我家忽而遭了一場很大的變故,幾乎什麼也沒有了;我寄住在一個親戚家,有時還被稱為乞食者。」然而,禍不單行。祖父一下獄,魯迅的父親又患了重病,吐血,肚子脹,病了三、四年,終於在一八九六年秋天死去了。在這三年中,祖父關在杭州獄中要用錢,給父親醫病也要用錢。先是變賣田地,田地賣完後,母親就叫他拿衣服或首飾到當鋪典當。身為長子尚未成年的魯迅就承擔了許多家庭的義務和責任。幾乎是每天,魯迅上當鋪去,在輕蔑裡接過用衣物抵押來的錢,又忙著給父親買藥。他說:「我有四年多,曾經常常,——幾乎是每天,出入於質鋪和藥店裡,年紀可是忘卻了,總之是藥店的櫃檯正和我一樣高,質鋪的是比我高一倍,我從一倍高的櫃檯外送上衣服或首飾去,在侮蔑裡接了錢,再到一樣高的櫃檯上給我久病的父親去買藥。」(《呐喊‧ 自序》)
魯迅少時家道中衰。做為長子的魯迅與母親相依為命,共同支撐著日漸衰敗的家。
魯迅的母親魯瑞對自己的孩子有著溫柔的母愛。在魯迅小時候,父親命令他背書時,魯瑞總是在一旁靜靜地聽著,暗暗捏一把汗,兒子背完了書,她的心才算放下來,臉上露出笑容。
每年夏天都有一些日子是少年魯迅的「節日」,因為魯瑞總在這時帶他回娘家安橋頭小住。魯瑞與安橋頭農民相處融洽,每次回去,農民總互相傳告:「瑞姑太太,回娘家了!」他們對魯迅也十分友好。正是在安橋頭魯瑞的家鄉,魯迅在美麗的大自然中獲得無窮快樂,留下了美好的回憶,在他的《社戲》、《女吊》中都滿懷深情與饒有趣味地提到。此外,還接觸到許多生計艱難的農民,使他瞭解了農民們所受的壓迫與苦痛,並在以後的許多文章中做了種種描述。
一八九八年五月,家道中落的魯迅決定「走異路,逃異地,尋找別樣的人們」,遠走求學。儘管家境十分困難,魯瑞仍積極支持魯迅的人生選擇。她變賣自己的首飾,換得八元盤纏,送十六歲的魯迅去南京的洋務學堂讀書。從此,魯迅告別了故鄉,慈母揮淚為他送行的難捨情景永遠疊印在他的腦海,多年後,魯瑞仍是同樣地送兒子東渡扶桑。
幾十年來,魯迅把供養母親和整個家庭生活的重擔壓在自己肩上。他時常對人說:「我
娘是受過苦的,自己應當擔負起一切做兒子的責任。」他曾多次對蕭軍說:「我的母親是很愛我的。」另一方面,他母親也對人說魯迅孝順:「他最能體諒我的難處,特別是進當鋪典當東西,要遭到多少勢利人的白眼,甚至奚落;可他為了減少我的憂愁和痛苦,從來不在我面前吐露他難堪的遭遇,從來不吐半句怨言。」人情的冷暖、世態的炎涼,使魯迅過早地體驗到了生活的艱辛,使他在日後更為清醒更為堅強地面對種種磨難,也使他對母親充滿了尊敬和熱愛。
2.拒絕暗殺行動
魯迅一生對母親至愛至孝。
一九○二年至一九○九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期間,加入了光復會,曾被委派回國刺殺清朝官員,臨行前,他產生了片刻的猶豫,增田涉回憶說:「他曾經向我說過,他在晚清搞革命運動的時候,上級命令他去暗殺某要人,臨走時,他想,自己大概將被捕或被殺吧,如果自己死了,剩下母親怎樣生活呢?他想明確地知道這點,便向上級提出了,結果是說,因為那樣地記掛著身後的事情,是不行的,還是不要去吧!」(增田涉:《魯迅的印象》,北京出版社二○○二年一月版)如果魯迅不為母親擔心,直接去參加暗殺活動,這則是他做為革命家應該承擔的任務,然而,現實中的魯迅卻為了母親而拒絕了暗殺的命令。做為長子的魯迅並非貪生怕死,實在是為了支撐日趨敗落的周家。只要結合考慮魯迅家庭的變故和他的長子地位,只要我們持平常心解讀魯迅,我們就會對魯迅的拒絕表示理解,同時,我們就能更加切實地感受到魯迅的至孝。
3.只能委屈自己
為了盡長子的義務,為了盡孝,魯迅不得不做了整整十四年的官員。他在一九二五年寫給青年朋友的一封信中敘說了心中的苦悶:「只能不照自己所願意做的做,而在北京尋一點糊口的小生計,度灰色的生涯。」魯迅在日本時,就因為厭惡於留學生的無聊,到了偏遠的沒有中國留學生的仙台去學醫(見《藤野先生》),按魯迅的個性,應該避免與無聊無恥的舊官僚共事才是。然而,從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二六年,他一直未能脫離官場,為了有一個較穩定的職業,為了得到一份較豐厚的收入,魯迅只得壓抑自己,委屈自己。
魯迅是一九一二年隨南京臨時政府遷往北京的。行前曾返紹興安頓家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安排好母親的生活。到北京後,他客居紹興會館。
一九一九年,魯迅買了八道灣的住宅,自己親自動手設計、整修房屋,又回到紹興把老母及全家都接到了北京。那一年,魯迅的母親已經六十歲了。據魯迅家的傭工王鶴照說,北上路上,魯迅讓老太太坐臥車,自己坐二等車。到了南京,剛剛在旅館住下,魯迅就到外面買了南京有名的小吃餚肉和羊膏請老太太吃。
從一九一九年到一九二六年魯迅離京南下的不到十年間,是魯迅侍母最殷的時期。此前,或是年幼,或因求學,或為生計而忙碌,魯迅總是不在母親的身邊。經過了多少的離別,終於全家生活在一起,這對魯迅來說是十分高興的。
一九二三年,周氏兄弟失和,魯迅從八道灣遷出,借居到磚塔胡同。先是他帶著朱安借居。但是魯老太太在八道灣並不痛快,常常弄到沒有飯吃的地步。據王鶴照回憶,魯老太太曾勸王離開八道灣,說「還是離開這裡好,免得受閒氣」。可見周作人夫婦的確是容不得人的。魯迅見母親在八道灣處處受制,便借錢買了西三條胡同的房子接母親來同住。一般說來,舊式女人,在兒子分家以後,也總是更願意與長子住在一起。接母親到阜成門家中後,魯迅曲盡孝道,將最好的大房子讓母親住,自己則獨居屋後一間簡陋的小房充當書房兼臥室。
4.通俗小說與點心
到了北京後,魯老太太有了更多的時間看小說,魯迅便常常為她買書。魯迅的母親非常愛看通俗小說。魯迅或自購或託人代買,將「鴛鴦蝴蝶派」的作品、張恨水的章回小說等,源源不斷地送到母親手中。魯迅曾對荊有麟說:「因為老太太要看書,我不得不到處收集小說,又因為老太太記性好,改頭換面的東西,她一看,就講出來,說與什麼書是相同的,使我曉得許多書的來源同改裝。」到了上海以後,魯迅便從上海買了郵寄到北京。據荊有麟說,魯迅做中國小說史研究,很大程度上也得益於為母親多方收求小說話本,對這些東西有了許多具體的瞭解。
魯迅那時已經四十餘歲。但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外出上班,必去母親處說聲:「阿娘,
我出去哉!」回家時必要向母親說聲:「阿娘,我回來哉!」領了薪水之後,常常買一些點心什麼的東西拿回來,讓家人改善改善口味,他總是先把點心送到母親的房間,請魯老太太選用;然後再送到朱安女士的房間,請朱安選用。剩下的拿到自己的房間。每天晚飯後,魯迅都要到母親房間裡閒談一陣子,那把大的藤躺椅,是他每天晚上必坐的地方,他拿著茶碗和菸捲在籐椅上坐下或者躺著。老太太那時候已快七十歲,總是躺在床上看小說或報紙,朱安則坐在靠老太太床邊的一個單人籐椅上抽水菸,許羨蘇則坐在靠老太太床的另一端的一個小凳上打毛線。他們母子間談些什麼,現在已難以索考,但日常家務肯定是少不了的。另外,討論魯老太太所讀的書也應該是經常的話題。
5.濕棉襖
從表面的日常生活來看,魯迅對自己的母親確實是盡到了一個兒子的責任和關愛。即使是在對待老人、贍養老人方面,魯迅亦是常人的表率。
然而,雖然在生活上對母親十分關照,但不能說他們母子之間在思想上就十分認同,事實上存在著非常大的距離。對於自己的母親,魯迅有著難以言說的心情。一方面,他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孝子,對母親既敬且愛;另一方面,在思想深處,他與自己的母親又有許多難以認同的地方,因而常生苦惱。
魯老太太愛讀小說,卻不喜歡「魯迅」的作品。據荊有麟回憶,魯迅的《呐喊》出版後,章衣萍的夫人吳曙天女士曾將《呐喊》送給魯老太太看,而且告訴她《故鄉》一篇最好。可是魯老太太讀完這篇小說後卻說:「沒啥好看,我們鄉間,也有這樣事情,這怎麼也可以算小說呢?」所以荊有麟說,在思想上,母子是距離太大了。
魯迅對於家事,多半還是依了老太太的主張。魯迅曾對荊說過,「她們的成見,比什麼都深,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頂多只能改變十之一、二,但沒有多少時候,仍舊復原了。你若再想改革,那她們簡直不得了。真沒辦法。」
魯迅說過這樣的話,母愛如同濕棉襖,脫了感到冷,穿著感到難受。這可以說是他內心世界的真實感受。魯迅在給友人的信中曾說:「我有一個母親,還有些愛我,願我平安,我因為感激她的愛,只能不照自己所願意做的做……因為感激別人,就不能不慰安別人,也往往犧牲了自己……」他還說過:「死於敵手的鋒刃,不足悲苦;……最悲苦的是死於慈母或愛人誤進的毒藥……」(《華蓋集‧ 雜感》)魯迅晚年還對馮雪峰說過:「母愛是可怕的。」「母愛的偉大真可怕,差不多是盲目的」。這些話多少都包含了對母親的抱怨。這些抱怨,魯迅的情感體驗,很大程度上是來自母親。
對沒有接受過正式教育,對新的思想和觀念毫無瞭解和認同的魯瑞來說,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自己的兒子,也是值得我們考量的。我們可以說,在思想和觀念上,魯迅和他的母親的確是有著相當大的距離。但是,思想上的隔閡並不能使母子之情隔絕,魯迅對母親盡了自己最大的責任。
6.「沒有愛」和「無所可愛」
知道了魯迅有這樣一個家,知道了身為長子的魯迅與母親的這樣的關係,我們應該就可以展開解讀,弄清楚魯迅何以接受了「母親的禮物」——朱安。
描述這一切,是為了讓讀者更切實地瞭解魯迅與許廣平的愛情。
如果魯迅有一個有愛情的婚姻,那麼,他後來與許廣平的愛情就是不道德的了;換言之,瞭解了他的婚姻,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他的愛情。
魯迅生長在清朝末年,一般的情況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然主宰著男女的婚姻大事。哪怕是最善良的父母,也不會放棄對於子女婚姻大事的裁決;即使是剛烈青年,也難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制約。魯迅在那個時代,早已經算是個大齡青年了,因此,母親包辦他的婚姻也是情有可原。
魯迅去南京求學時,母親給他訂了親。女方叫朱安,是個沒有文化的纏足姑娘,大魯迅三歲。魯迅請求退聘,但母親堅絕不同意,說退聘有損兩家名聲,會給女方造成嫁不出去的痛苦。既是母親所訂,魯迅又有什麼話說!
當年,魯迅已在日本留學。有一次,走在日本街頭,看到一個婦女帶著幾個孩子,魯迅覺得她很辛苦,就幫她抱了一段路,恰巧被一個同鄉看見了。於是,話傳回紹興來,說周樹人在日本已經娶了太太,生了孩子,正在街上逛呢。魯迅母親一聽,又氣又急:「這叫我怎麼向朱家交代?」遂給魯迅拍去了急電:「母病速歸」。孝順的魯迅趕緊把身邊的事情處理一下,回到紹興。
他一回家,母親沒有患病,笑盈盈的來迎接他,家裡張燈結綵,中間貼了張大紅喜字。
多少年了,家裡難得有這樣的喜氣!一切都明白了,為了不使母親傷心,魯迅默默接受了母親的安排,奉命完婚。
一九○六年七月二十六日,魯迅行禮如儀,經過拜祖先、迎花轎的儀式與朱安結為夫妻。
揭開蓋頭後,發現朱安兩眼深陷,皮膚黝黑,長臉大面,尖下頦,薄薄的嘴唇使嘴顯得略大,寬寬的前額顯得微禿。魯迅對著新娘一言不語。第二天早晨,他母親和周圍的人發現,魯迅的眼睛是浮腫的,臉色是青的,枕巾是濕的——青年魯迅在新婚之夜以淚洗面。
第二天他搬到書房去睡,第四天就回日本去了。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沒有愛」和「無所可愛」。「母命難違」,面對寡母,魯迅萬般無奈,只能唯命是從。他曾對許壽裳說,把朱安迎進周家,是「母親娶媳婦」,「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的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其實,魯迅何嘗不知道愛情,他是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不願讓母親為難,寧肯犧牲自己,吞下了「無愛結婚」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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