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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箋傳情系列:親愛的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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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箋傳情系列:親愛的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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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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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露佳與格里芬從七歲就開始通信,
他們之間隔著一片汪洋,從未見過彼此,
可在書信往返間,卻漸漸成了最知心的至交。
八年前,一場災難造成露佳嚴重的心理創傷,
從此她隱居偏鄉,也與格里芬斷了聯繫。
八年後,她收到了一封意料之外的手寫信,
信件竟來自於已經搬到美國居住的格里芬!
「妳超爛。」簡單直白的控訴,
道盡格里芬對她莫名失聯的憤怒與傷心,以及,思念。
這封信,使他們重新恢復聯繫,
但露佳也發現,過去對她無話不談的格里芬,
如今似乎有意隱瞞自己的生活與相貌,
為一睹他的真容,露佳下了最瘋狂也最勇敢的決心──
駕駛露營車,橫跨大半個美國,
挑戰自己的恐懼與焦慮症,來到人潮洶湧的加州,
尋找未曾謀面的筆友、面對未知的世界!

◎生命中有多少能夠永不變質、長久維繫的感情?──今年9月,一起踏上這段橫跨二十年的愛情旅程!
◎她是罹患焦慮症,只能離群索居的作家,生活中只有大自然與小動物;他是無數歌迷崇拜的搖滾巨星,終日在媒體與閃光燈中度過。人生截然不同的他們,該如何跨越鴻溝相愛?
◎兩位作者聯手打造出一系列浪漫動人的故事,想繼續看她們的新創作嗎?請密切關注《信箋傳情系列》下部作品《嫁衣》💌
◎隨書附贈:通信限動霧透卡。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薇・基蘭&潘妮洛普・沃德
亞馬遜4.5顆星浪漫推薦!
他們是素未謀面的筆友,卻又是最契合的靈魂伴侶❤︎
她被困於往日陰影,直到他帶來救贖之光……

作者簡介

薇・基蘭(Vi Keeland)
作品曾榮獲《紐約時報》暢銷榜冠軍與《華爾街日報》暢銷榜冠軍,同時也是《今日美國》的暢銷榜常客。她的作品暢銷數百萬本,曾經登上的暢銷榜更是超過一百個,已翻譯成二十六種語言。她目前定居紐約,嫁給了六歲就認識的丈夫,並有三名子女,從此過著屬於她的幸福快樂生活。
潘妮洛普・沃德(Penelope Ward)
作品曾榮獲《紐約時報》暢銷榜冠軍與《華爾街日報》暢銷榜冠軍,超過二十部小説曾登上《華爾街日報》暢銷榜。潘妮洛普曾經擔任電視新聞主播,書籍銷售超過兩百萬本,並且曾經二十一度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榜。她目前定居於羅德島,家中有丈夫、一個兒子,以及一個有自閉症的美麗女兒。
薇與潘妮洛普共同創作的作品包括:《信箋傳情系列》、《Rush系列》。若想進一步瞭解,請造訪:www.vikeeland.com與www.penelopewardauthor.com。

書摘/試閱

第1章 露佳

噢,老天,又來了。
我推著超市推車往前直走,沒有轉進我原本想去的那條走道。不過,走了一、兩步之後,我實在忍不住。我倒退躲在貨架盡頭,探頭偷看。
那個婦人頂著一頭非常毛躁、非常不自然的紅髮,她將一條體香膏放回架子上,又拿了一條新的。她打開蓋子聞一下,然後撩起上衣用體香膏抹了抹一邊腋下,再換另外一邊。她蓋好蓋子,研究貨架片刻,又拿起另一個品牌的體香膏。她重複同樣的動作,打開蓋子、聞一下,然後抹了抹兩邊腋下。我躲在旁邊看,她認真的程度令我驚奇,她試用了六種不同的體香膏之後,店員終於發現她在做什麼。他們兩個在走道上吼叫追逐,看來我還是快點買完東西快點走比較好。
幾個月前,我看著一個人試吃烤全雞。他把每隻烤雞的塑膠袋打開,扯下一隻雞腿,咬一大口,然後把腿放回去之後重新封好包裝袋。我告訴店長這件事,他無奈嘆息,大聲叫補貨小弟去把漢蒙先生帶過來。凌晨兩點,這種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市裡,經常會出現各種怪咖顧客。我也是其中之一。
「露佳,妳今天過得如何呀?」收銀員桃莉跟我打招呼,我把推車裡的東西一樣樣放到輸送帶上。我光顧這家超市大約五年了,桃莉一直在這裡工作──她非常和善。我知道她有九個孫兒,第十個很快就要出生了。白天她忙著照顧幾個孫兒,所以才會上大夜班。我為什麼會在三更半夜跑來離家四十英里的超市買東西,原因只有少數人知道,而桃莉正是其中之一。
「很好。」她刷商品條碼,一包黑甘草糖、兩罐品客洋芋片、兩盒布朗尼,不是我平常會買的東西,所以我解釋了一下:「我沒有懷孕。只是要開車出遠門一趟,所以準備零食在車上吃。」
桃莉揚起眉毛。「出遠門?妳竟然願意在狹小的車上待那麼長的時間,一定有很特別的事吧?」
「我要去曼哈頓清理我爸的公寓。」
「他去年過世了,對吧?」
我點頭。「我一直在逃避。我寧願受水刑也不想踏上那個擠了八百五十萬人的小島,更別說還要長時間困在車上,忍受塞車的痛苦──根本是折磨。」
桃莉蹙眉。「妳不能僱用別人去做嗎?」
我已經這麼做過了。但是心中的內疚,加上心理治療師麥斯威爾醫生的勸說,我決定自己去清理。一想到要去紐約那種人超多的地方,壓力就大到讓我失眠,於是我重新僱用了那家清理公司。後來我又取消了。第三次我換了一家公司,因為我實在沒有臉再找同一家,不過這一次,我再度取消。搓洗、沖水、重複,拖拖拉拉到最後實在沒有時間了,唉,最後期限就是明天。
「我只是覺得應該自己去。」
桃莉的表情真的很擔憂。「妳可以吧?如果妳需要朋友陪伴,我是很棒的副駕駛喔。」
我微笑。「謝謝妳,桃莉,妳實在很好心,不過我已經找到人了,我們明天晚上出發,盡可能避開車太多的時間。」
桃莉刷完所有商品的條碼,我刷卡付帳,離開之前,從推車上拿起裝櫻桃和黑巧克力米蘭餅乾的袋子放在她的收銀臺上──每次我都會送她一點東西。「櫻桃給妳的孫子吃。餅乾要藏好喔,不要讓那些小怪獸發現。」
她向我道謝。「祝妳旅途順利,孩子。我等不及想聽妳說發生了什麼事。」
嗯,我也是。這趟旅程絕對會精彩得要命。

「開我的車不是很好嗎?那樣妳就可以好好放鬆,聽一下我給妳的呼吸練習教學錄音。」
我看看麥斯威爾醫生的車,那輛板金凹陷的凱迪拉克就停在我家的車道上──醫生根本不該開車。事實上,很多人認為老人家超過一定的年齡之後應該重考駕照,他就是最好的例子,要是他開車,我根本不可能放鬆。更何況,他明明很清楚,我必須盡可能掌握狀況。
我發動引擎,打著領結的醫師舉起雙筒望遠鏡看窗外──我竟然認為和心理醫生一起上路是個好主意?看來我應該另外再找個心理醫生,分析一下自己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醫生,可以出發了嗎?」
他點頭,但沒有放下望遠鏡。「我從來沒去過紐約,我等不及想看那裡有什麼鳥。」
我搖頭。「只有鴿子,醫生,長翅膀的老鼠。紐約沒有別的鳥。」
我們出發了,從佛蒙特去曼哈頓的車程長達七個小時。前面幾個小時都平安無事,但後來遇上塞車,我開始冒冷汗──不誇張──指尖發麻。噢,不妙。不能在開車的時候發作。恐慌發作之前的擔憂恐懼很難受,有時甚至不亞於真正發作的痛苦。我的心跳加速,開始感到暈眩,嚴重的時候甚至會嘔吐,我非常不希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那種狀況。我做出衝動的決定,把車開向路肩,避免感覺被夾在無法動彈的車輛中間。開過減速標線時的晃動將麥斯威爾醫生從瞌睡中驚醒,他睜開眼睛,抓住車門上方的緊急握把。「怎麼回事?發生什麼事了?」
「沒事,只是塞車。我的心跳加快,所以需要開到旁邊一下。」
聽到這段話會鬆一口氣的人,只有麥斯威爾醫生了。他鬆開死命緊抓握把的手,然後用平靜的語氣說:「不要那麼用力抓方向盤,露佳。」
我低頭查看──我的指節發白,手指的其他部分變成大紅色。我聽從醫生的話放鬆,因為雖然我無法信賴瘋狂醫生的駕駛技術,但他很擅長引導我避免恐慌發作。我點頭,然後說:「我試過呼吸法了,沒有用。」
「告訴我妳在做什麼?」
我瞥他一眼,然後視線回到路上,繼續往路肩前進。「我在做什麼?當然是開車啊。」
「不是。告訴我,剛才妳感覺恐慌降臨的時候,選擇怎麼做?」
「離開高速公路?」我不懂他想說什麼。
「沒錯。妳把車從一條路開往另一條路,讓妳覺得比較安全的路,妳可以這麼做。如果妳想下車透透氣,也可以隨時靠邊停車。」
我點頭。當然,他說得很有道理。不只是說出顯而易見的事,他這麼說是為了提醒我,現在狀況在我的掌握中,當我覺得有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以加以控制。最容易引起我焦慮症發作的狀況就是受困,所以我受不了人群、塞車、大眾交通工具、狹小空間──但即使是繁忙的都市,只要是在戶外就沒有問題。練習讓自己從狀況中抽離,有助於減輕焦慮。
「做個深呼吸,露佳。」
我用鼻子吸氣,用嘴巴慢慢吐出──皮膚感覺涼涼的,這樣反而讓我安心。恐慌發作的時候,我會一直流汗,因為體溫升高而滿臉大汗,有涼意就表示我的體溫降低了。
「妳星期六不是去約會了嗎?跟我說說那天的狀況。」
我知道他想轉移我的注意,分散我的心思,以免我一直擔心恐慌快要發作了。雖然我很清楚他不是真的想聽,但我不介意。「他帶了……媽媽。」
醫生皺起眉頭。「媽媽?」
「對,他帶媽媽和我一起去野餐。」在公園野餐是我的約會行程首選,無論天氣好壞──我不必走進人潮擁擠的餐聽,也不會顯得太過正式。如果不去野餐,就只能去我家了,而上次受邀來我家吃晚餐的男人,以為我想要第一次約會就上床。
「他到底為什麼會想帶媽媽去?」
我聳肩。「他告訴媽媽我們要去野餐,她說沒有去過那個公園。」我習慣在見面之前先跟對方說明我的病情,結果就是──我每次都遇到怪咖。然而,我實在沒辦法像正常的二十五歲女性一樣出去約會,如果不先說清楚,我會覺得對不起人家。可想而知,在自我介紹的時候端出廣場恐懼症、焦慮症之類的詞,男人絕對會一溜煙跑光光,如此一來,剩下的對象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
我意識到醫生成功轉移我的心思,減輕了大規模恐慌即將發作的焦慮感,於是我說,「對了,謝謝你。我已經覺得好多了,想開去前面那個沒有車的停車場,下車伸展一下。」
醫生微笑,他知道瑜伽是我讓自己平靜的方式。「好孩子。」
接下來的路程十分平靜──不再需要繞路,醫生用手機和他的女性友人聊天,通話音量非常大,我清楚聽到她提醒他威而鋼吃完了要記得去買。我算好會在午夜抵達曼哈頓,盡可能避開車潮,我們運氣不錯,在路邊找到了停車位,因為我不可能開進室內停車場。可靠的心理醫生要投宿飯店,距離我爸爸的公寓只有半條街。
「醫生,醒醒,到了。」
他迷迷糊糊醒來,我因為吵醒他而感到內疚。「什麼?哈?噢,好。到了。好,嗯。」
我陪他走到飯店,在外面等他辦理入住手續,確認沒有問題。「醫生,謝謝你願意陪我來。明天早上等你起床再打給我,我們一起去吃早餐。我知道現在很晚了,如果你起不來,那就午餐吧。」
醫生拍拍我的肩膀。「如果需要我,隨時打給我,什麼時間都可以,露佳。今天妳表現得很棒,真了不起,我以妳為榮。」我知道他是真心的。
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我已經很累了,然而一走進爸爸家,我瞬間清醒。這裡是爸爸生活的地方,但他已經不在,這種感覺怪透了。他過世已經一年了──但是從他家的狀況看不出來。爸爸的鄰居凱修太太每隔幾天就會來查看一下,把郵件拿進來,稍微打掃一下,至少不會到處都是蜘蛛網。
我走了一圈,打開所有窗戶,因為新鮮空氣能減輕受困的感覺。爸爸的書架上依然擺著許多相框,自從五年前媽媽過世之後,那些照片就沒換新了。我拿起一個銀質雙相框,兩張照片都是我,左邊穿著女童軍制服,右邊則是坐在爸爸腿上拉長身體吹生日蛋糕上的蠟燭,那應該是我六歲的生日。一個象牙大相框展示爸媽的婚紗照,我伸手摸摸照片中媽媽的頭紗。從小大家都說我長得很像媽媽,小時候我自己一直看不出來哪裡像,不過現在的我和媽媽簡直一模一樣。我很難相信他們兩個都不在了。
小餐桌上放著一疊郵件。爸爸的信件大多會轉寄到我家,所以這一疊幾乎都只是型錄和傳單。每個月一次,凱修太太會將寄來這裡的郵件寄去我家,雖然我跟她說過不用麻煩了,但她還是繼續寄。我隨手翻看,以為不會有什麼重要的東西。沒想到裡面竟然有一封給我的信──呃,其實不是我,而是露佳‧萊恩,我已經很久沒用過這個名字了。二年級的時候,我們和英國的一個小鎮學校舉行了一次交筆友的活動,為了保護學生,我們不能用自己的真名,所以全班都用了導師的姓氏,她姓萊恩──所以我是露佳‧萊恩。
我看了一下寄件人的姓名。

格‧昆恩

哇,真的假的?不會吧?
我瞇起眼睛看郵戳,這封信來自加州的郵政信箱,不是英國,但除了格里芬之外,我不認識其他姓昆恩的人,而且筆跡確實有點熟悉。不過我們已經八年沒有通信了,為什麼現在他會寫信給我?
我感到很好奇,撕開信封直接看信紙最底端的名字,果然是格里芬沒錯。我從頭開始讀內容。

親愛的露佳:
妳喜歡蘇格蘭威士忌嗎?我記得妳說過不喜歡啤酒的味道,但我一直沒機會問妳喜不喜歡烈酒。妳問為什麼?我來提醒妳一下──因為八年前妳突然不再回信。
我想讓妳知道,到現在我還是很生氣。我媽說過我很會記仇,但我認為我只是善於記住事實,而這裡的事實就是:妳超爛。好,我說出來了,我想說這句話很久了。
不要誤會──我沒有迷戀妳,我沒有整天坐在家裡想妳。事實上,經常一連好幾個月我都不會想到妳。不過有時候我腦中又會莫名其妙冒出一些關於妳的小事,譬如說,看到嬰兒車裡的孩子吃黑甘草糖,我就會想起妳。順便一提──我長大之後又試過一次,但依然覺得黑甘草糖的味道很像鞋底,所以看來是妳沒有品味。說不定妳根本不喜歡蘇格蘭威士忌。
總之,我相信妳不會收到這封信,即使奇蹟發生,妳真的收到了,妳也不會回信。不過如果妳讀到這裡,我希望妳知道兩件事──
一、一九二六年份的麥卡倫威士忌雖然貴,但絕對物超所值,非常順口。
二、妳超爛。
說拜拜,不再來。
格里芬

搞什麼鬼?

第2章 露佳

妳超爛。
妳超爛。
妳超爛。
自從拆開那封信,我再也無法專心做任何事。
我忙著整理打包爸爸的東西,心中不斷想起當年那個孩子──唉,他現在是大人了──他曾經是最貼近我內心的知己好友。
醫生傳來的訊息將我從記憶中喚醒。
醫生:我在中央公園,實在豔福不淺。
豔福不淺?
露佳:什麼?
醫生:我好像看到藍山雀,這是山雀家族中最豔麗的一種。
露佳:啊,又去賞鳥了。我早該猜到。
醫生:這種鳥不會遷徙,而且不是美國原生種,所以大概是我看錯了。不過,如果不是藍山雀,又會是什麼?我上一次看到是在英國!
他竟然提到英國,真是太詭異了──我才剛收到格里芬的信,這簡直像是宇宙給我的暗示,雖然那封信其實是從加州寄來的。我真的需要做個深呼吸,和醫生討論一下這件事:之前我從來沒有跟他提過格里芬的事。
露佳:我需要跟你討論一些事,可以來找我嗎?
醫生:我覺得妳應該鼓起勇氣出來走走。
我嘆氣,知道他說得沒錯,不過我必須知道他在的地方人多不多。
露佳:現在公園人很多嗎?
醫生:不會,至少我坐著的地方沒什麼人。
露佳:好,可以準確告訴我在哪裡嗎?

我抵達中央公園的獵鷹雕像時,醫生坐在長凳上,被大量鴿子包圍。他拿著望遠鏡看天空,放下來的時候吃了一驚,好像我嚇到他了。
「看來牠們找到精神上的同類了,」我取笑。「消息大概已經在鳥界傳出去了:有史以來最愛鳥的人大駕光臨紐約市。」
「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其實是我丟了麵包。要吸引鳥並不難,問題在於,一旦麵包沒有了,牠們也無法理解,然後一回過神,就發現自己被鳥群包圍,彷彿身在希區考克電影《鳥》的場景裡。」他轉頭看我,端詳我的表情。「怎麼了,露佳?妳好像有點焦慮,外出讓妳不舒服?」
「不是那樣。」
「整理東西太累?需要我幫忙嗎?」
「不是,其實我整理得差不多了。」剛才在街角的餐車買了一杯咖啡,我小心打開杯蓋吹涼。「不過,發生了一點事。」
「喔?」
我喝了一小口咖啡,點點頭。「我收到以前的筆友寄來的信,我完全沒有料到。他的名字叫格里芬,那封信夾雜在一堆郵件裡,鄰居通常會寄到佛蒙特給我。」
「那封信為什麼讓妳心情不好?」
「我已經很多年沒有他的消息了,內容……有點不客氣……很挖苦,基本上,他說我超爛。我很難過,因為……他說得沒錯,八年前我突然停止和他通信,而且一直沒有解釋原因。」
醫生閉上眼睛一下表示明瞭,他應該知道我想說什麼。「八年前……發生火災的時候。」
我只是點頭。
八年前,我的人生天翻地覆。
那時我十七歲,是個正常的少女,星期五晚上固定會和大批觀眾一起擠在球場觀眾席上,欣賞我的男朋友傳球得分,他是美式足球隊長。我也經常和朋友去逛街、看演唱會,那時候的我根本不知道有廣場恐懼症這個詞,我天不怕、地不怕。
那樣的人生,在高三那年的國慶日戛然而止,那年的夏天應該是一場美夢,沒想到卻變成最恐怖的惡夢。
我和最要好的姊妹淘伊莎貝拉一起去看我們最愛的樂團演出:鋼鐵兄弟樂團在紐澤西舉辦演唱會,附近有人放煙火,落在場館的屋頂上,引燃大火,吞噬整棟建築,超過一百人葬身火窟,伊莎貝拉也是罹難者。我之所以逃過一劫,是因為我剛好在販賣部排隊,位置在一樓,遠離爆炸點。
「你也知道,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覺得,既然伊莎死了,我憑什麼還活著,」我說。「如果那天去買汽水的人是她,活下來的人就會是她。那時候我的心理狀態非常糟,有一陣子我甚至不允許自己享受那些會帶來喜悅的東西,其中包括和格里芬通信。他住在英國,我們從二年級就開始通信──整整十年。在那十年當中,我們的關係已經不只是筆友,我們是彼此信任的知己。意外發生之後……我不再寫信給他,醫生,我沉溺在自己的世界裡,停止回覆他的來信。那時的我覺得自己很多部分死去了,所以也任由那段友誼死去。」
那之後不久,我開始害怕人多的地方,接下來幾年,我的恐懼越來越嚴重。現在我已經二十五歲了,我背負著各種恐懼症,清單落落長。逃離社會獨自隱居只有一個好處,就是我有很多時間寫作。兩年前,我自費出版的第一本小說爆紅,轉眼間,我已經用萊恩‧格里芬這個筆名寫了三本小說,並且和一家大型出版社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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