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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賈氏妙探之23:財色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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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賈氏妙探之23:財色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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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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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當代美國偵探小說大師賈德諾最引以為傲的作品
※以《梅森探案》聞名全球,當代美國偵探小說大師賈德諾最得意之作
※美國書評家:「賈德諾所創造的妙探奇案系列,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單就一件事就十分難得──柯白莎和賴唐諾真是絕配!」
※賈德諾與英國最著名的偵探推理作家阿嘉沙.克莉絲蒂是同時代人物,一般常識非常豐富的專業偵探推理小說家。
※當代美國偵探小說的大師,毫無疑問,應屬以「梅森探案」系列轟動了世界文壇的賈德諾(E. Stanley Gardner)最具代表性。但事實上,「梅森探案」並不是賈氏最引以為傲的作品,因為賈氏本人曾一再強調:「妙探奇案系列」才是他以神來之筆創作的偵探小說巔峰成果。「妙探奇案系列」中的男女主角賴唐諾與柯白莎,委實是妙不可言的人物,極具趣味感、現代感與人性色彩;而每一本故事又都高潮迭起,絲絲入扣,讓人讀來愛不忍釋,堪稱是別開生面的偵探傑作。
賈氏「妙探奇案系列」,(Bertha Cool─Donald Lanm Mystery)第一部《來勢洶洶》在美國出版的時候,作者用的筆名是「費爾」(A. A. Fair)。幾個月之後,引起了美國律師界、司法界極大的震動。

看似百般不搭,卻又意外合拍的偵探搭擋
故事情節精心佈局,緊張處令人透不過氣

他們不是俊男美女配,也不是志同道合的夥伴,他們甚至對很多事物的看法完全相反,尤其是對美女的看法。然而,他們卻是永遠的偵探絕配!
又胖又愛錢的柯白莎和又乾癟又精明的賴唐諾是柯氏私家偵探社的老闆與員工,賴唐諾形容柯白莎像一捆帶刺的鐵絲網,柯白莎說賴唐諾掉在水裡撈起來,連衣服帶水不到一百三十磅。
柯白莎我行我素,不講究衣著,不在意體重,要她掏出錢比要她的命還痛苦。
賴唐諾法學院畢業,靠精通法律常識,在法律邊緣薄冰上溜來溜去。
溜得合夥人怕怕,警察恨恨,優點是對當事人永遠忠心。

背著妻子的一夜情
賓館竟發生謀殺案
唐諾臨危受命冒名頂替
然而指紋卻說出了不一樣的真相

委託人:任加同(一個靠著太太減少奮鬥二十年的凱子)
特別任務:冒名頂替「浦加同」先生,與美女「浦太太」在汽車賓館共渡一晚
案件狀況:第一次背著太太邀美女外宿的任加同,卻因為賓館發生謀殺案,即將成為警方傳喚的對象。害怕被富家妻子發現的他,願花大把鈔票請唐諾頂替自己,帶著當晚的美女重返案發的賓館,讓警方訊問。由於這項任務簡單卻燙手,很可能誤導警方而被吊銷執照。謹慎的唐諾採集了賓館房內所有指紋,然而比對之下,竟發現命案死者的指紋也在其中……

※【柯氏私家偵探社】名言妙語:
宓善樓轉向白莎:「我說對了嗎?我告訴你這傢伙又騙了我,也騙了你。那是典型的唐諾式玩法,他要取得我信任,告訴我有這樣一件東西存在,把我帶到愛奇蒙旅社,翻開電視機又說東西丟了。其實,東西一直在他手上,這叫備而不用。」

作者簡介

賈德諾 Erle Stanley Gardner(1889.7.17~1970.3.11)
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偵探小說作家,被全球偵探百科年鑑評選為有史以來最暢銷的作家。早年曾為執業律師,立志為少數民族服務,執業期間即發表過以法律為背景的短篇偵探小說,由於頗受歡迎,因而改寫長篇偵探小說,在「梅森探案系列」轟動了世界文壇之後,正式成為專業作家。
賈德諾作品融合法律與推理,在偵探小說中獨樹一幟,其作品已出版一百多部,部部精彩,「賈氏妙探奇案系列」更是被美國書評家譽為「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

目次

出版序言 關於「妙探奇案系列」
譯序 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

第一章 代理人
第二章 助理地方檢察官之死
第三章 遊戲規則
第四章 警官上門
第五章 拓下的指紋
第六章 玩什麼把戲? 
第七章 辦公桌上的指紋
第八章 避風頭
第九章 屍體的指認
第十章 敲詐信
第十一章 泳裝女郎
第十二章 貼身保鑣
第十三章 偽造證據?
第十四章 醉貓窩
第十五章 特別調查員
第十六章 作證
第十七章 改變證詞
第十八章 一千元現鈔

書摘/試閱

在柯白莎辦公室裡一心自怨自艾地踱著方步的那位先生,根本沒有覺察到我走進這辦公室。
「我真是笨,」他說:「我怎麼能向自己太太交代?怎麼向認識的人交代,向我職位交代!太糟糕了!連想都不敢想,我──」
柯白莎打斷他的自語道:「任先生,賴唐諾來了。」
他看向我,一面繼續自言自語──根本不是向室內的任何一個人。
「看那一天晚上我自己做的事情,幾乎沒有一個神經正常的男人會幹出同樣的事情來的。柯太太,我一定是著了魔了。」
柯白莎把自己一百六十五磅體重的身驅,在她迴轉辦公椅上移動一下,手上的鑽戒在她移動的手勢下閃閃發光。「坐下來,讓你的腳休息一下。這位是我告訴過你,我的合夥人──賴唐諾。他會幫你忙的。」
「只怕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有人解決得了我的問題了。紕漏出大了。這──」
「到底出了什麼事,任先生?」我在他不斷悔恨中插進話去問他。
「我倒楣,我鹵莽。」他說:「事情越變越糟,現在可要影響我整個生活了。曉要知道了,絕對承受不了的。」
「曉,是什麼人?」我問。
「我太太。」他說。
「坐下來,坐下來。」柯白莎說:「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要安靜下來,把一切告訴唐諾。你不說,唐諾怎能幫你忙呢?」
任先生坐下來,但是他自怨過深,根本沒有辦法把自己意志集中。他說:「這種事根本不像我這種人會做得出來的。我──」
柯白莎轉向我,像是回答我在問他的話。「他帶了一個便宜馬子去了汽車旅館。」
「不是,根本不是這樣的。」任先生說:「她不是便宜馬子。這一點,你要相信我,柯太太。」
「好吧,不是發賤的馬子,是什麼?」
「她是個非常好的女士。好看、脾氣好、思想開通;身上裡裡外外都現代化,而且與眾不同,絕對不能用金錢來交換──交換她的──隨便。」
「哪一家汽車旅館?」我問。
「親親汽車旅館。」白莎道。
「是專供短時休息那一種,對嗎?」我問。
「老天,不是的!高級得很的。有游泳池、房間好、通訊設備好、每間房有電視,冷氣是中央系統的,每間房可自己調節。」
「怎麼會選中那一家的?」我問。
「是她建議的。她有一次參加一個會議,住過那一家。」
「所以你帶她去那一家?」
「其實,也不完全如此──我不會做這種事的,賴先生。但願你能瞭解我。」
「瞭解個屁,」白莎不耐地衝口而出,「他是在想瞭解你,是你不讓他瞭解。」
「把女人的事先講。」我說:「你怎麼碰到她的?你認識她多久了?」
「我認識她有幾個月了。」
「很熟?」
「不──不!不!我真的希望你能瞭解,賴先生。」
白莎倒吹冷氣,想說什麼,又自己改變了主意。滿臉的厭煩。
我做手勢叫她保持別說話。
「夏濃,」他說:「貝小姐──是酒廊的女侍。我常去那家酒廊飲酒。」
「女侍有很多種,她是哪一種?」
「可以說是領班。她領檯,管訂位,指定什麼人去招呼什麼人,看客人要什麼有什麼。她也對全酒廊照拂。」
「好吧,」我說:「你把她帶去旅館,是不是被逮住了?」
「不是,不是,你不瞭解,賴先生,這件事不是如此發生的。我怕……怕整件事會引發很多的不良後果。我希望有人能幫我扛一下。不過我保證,我不會過河拆橋,我會在後面並肩作戰的。」
「你現在才開始說真話。」我說:「你想怎麼樣?」
「我希望有人肯──」
「倒不如你先說發生了什麼事,怎麼會出事,」白莎說:「然後我們再來討論該怎樣作戰。」
任先生說:「賴先生,我喜歡女孩子。我不會放蕩不檢,不過我喜歡女性的友情。」
「夏濃很漂亮?」我問。
「太漂亮了。姿態好、冷靜、有效,她走路的樣子──有一點……」
「搖屁股。」白莎替他說完。
「不,不,不是搖屁股,是搖曳,有韻律,有波動的。她走路像游泳。」
「說下去。」我說。
「好。我很會欣賞女人的外表。當我喜歡她們,我──這是天性,我抗拒不住……」
「她們的身材?」我問。
「是的,是的,身材。」
「大腿。」白莎加一句。
「是,我很在意。」任先生說。
「好吧,你開始欣賞貝夏濃的步姿,你就──」
「不,不,不是那麼直接。我注意到她的衣服、她的髮型。她每一件事都精心設計過!我──我欣賞她的前前後後。」
「上上下下。」白莎又加上一句。
「經過不少次的接觸,終於她開始肯坐到我桌子旁來聊幾分鐘。有時大家聊得很開心,如此而已。」
「不過你們一起去旅館。」我說。
「那只是那麼一夜。」他說。
「發生什麼事了?」
「我在辦公室加班加晚了,太太在雷諾探望她媽媽。她每年要回去兩次,我就相當自由。」
「所以你去那酒廊?」
「是的。」
「那天已經很晚了?」
「是的。」
「生意蕭條?」
「不怎麼好。」
「夏濃又過來坐檯子?」
「是的。」
「你們就談到她的工作、她的野心、她的外表,說她應該去做電影明星?」
「沒錯,沒錯,沒錯。」他說:「你怎麼全知道的,賴先生?」
「我只是依你在說的推理猜猜。」我說。
「大概情況嘛,就是如此。結果發現她上班前沒吃東西,下班前又不可能吃東西。」
「下班什麼時候?」
「晚上十一點。她總是在上班前隨便吃一點,下班後的一頓才是每天正餐。」
「所以你邀她十一點以後和你一起去吃飯?」
「是的。」
「你們去哪裡吃?」
「去一家匈牙利餐廳,專做碎肉菜色出名的。她介紹去的。」
「那麼是她認識的餐館?」
「是的。」
「你去過嗎?」
「沒有。」
「知道嗎?」
「沒聽到過。」
「好,吃完了你開車送她回家?」
「她自己有自己的車子。」
「你們離開酒廊時,用兩輛車?」
「不是,我開車帶她去餐廳,我們回家──我是說我又帶她先回酒廊附近的一個停車場──她停車的地方。我無目的地先遊一下車河,兜兜風。我們上了穆黑蘭道,我們眺望整個城市的燈光。我把車停下,我……反正把我的手放在她座椅靠背上,我把她拉近我一點,我說了些什麼,她抬頭看我──我吻了她。這些在那時都是極自然發生的而已。」
「又如何?」
「這樣相安無事很久,我們又再接吻。之後,我們真正的接吻──這時我有點覺得事情進行得太快了,她說到親親旅館,說是一個極好所在,這時候我們離親親不遠,我就只是發動車子過去──她看到我停車在那裡,並沒有反對──我發現箭已在弦上──除了射出去,已經沒後退的路了。」
「是你去登記的?」
「她很熟練,她說假如我給她錢去付房租,她可以去登記。」
「她有沒有說應該登記成夫婦?」
「沒有,你該知道,那個時候我們……反正我們互相急切有需要,她匆匆進入旅館……」
「你先給了她錢?」
「是的。」
「多少?」
「二十元。」
「房間費多少?」我問。
「十三元。」
「找回來的七元她還你了?」
「當然,當然。老天,賴先生,我希望你不要用有色眼鏡來看這件事。這不是金錢交易。那使整個事件看來下流了。」
「我只是要弄清真相。」我告訴他,「之後又如何?」
「你至少可以猜想一下。」白莎給他加一句。
任說:「她回車來告訴我,說她對職員表示,她和她丈夫自舊金山開車過來,已經很累了,想要個安靜的好房間,她登記好了,一點也沒被懷疑。」
「登記用什麼名字?」
「浦加同。」
「她怎麼會正好想起這樣一個名字的?」
「這──這本身有一個故事。她說她曾經有一次聽到過這個姓,這個姓對她很陌生,不知怎樣想起舊金山就聯想起了這個姓。既然在登記時說自己來自舊金山,於是她就登記了浦加同。」
「當然她也登記了汽車車號?」我問:「汽車旅館對這是很重視的。」
任說:「這一點她玩得很漂亮,她開始沒想到,當他們看到登記證這一欄是空白的,交還給她的時候,她本想隨便填一個號碼,她向窗外望去,門前停著一輛車,她就把那車牌改了個號碼寫了上去。」
「這些都在哪一天?」我問。
「星期六。」
「前天囉?」
「是的。」
「好吧,」我說:「那位小姐回來,告訴你你是浦先生,她自己是浦太太,你們一起找到那租給你們的房子。又如何?」
「我們不是自己找到那房子,是僕役帶我們去的。」
「好吧,僕役帶你們去,你給小帳了?」
「是的。」
「多少?」
「一元。」
「你們沒有行李?」
「沒有。」
「僕役知道嗎?」
「不知道,我告訴他,過一下我自己會把行李從行李箱拿出來,我們只要他帶路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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