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目次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在現有的法治的內涵中注人人性,無疑增加了不可或缺的內容,能避免將法治“空心化”,以提高法治的品質與內涵。因此,我們認為法倫理學的誕生具有歷史必然性,在當今社會具有獨特價值。法倫理學是法學和倫理學相互交融而產生的一門獨立的學科,是一門研究法治氛圍中人與人性問題的學說。圍繞上述思想,我們將法倫理學的學科體系概括整理為法治與人,法治與人性,法治與善惡,法律與道德,法與情、理等相互關系以及良法與法律職業道德等問題,其主要內容為: 一、法治與“人”。我們認為人是現代法治的主題,現實法治的不足是重“物”不重“人”,法倫理學具有許多急需解決的有關人的課題。 二、法治的人性內涵。法治社會中,善有善的作用,惡有惡的價值。實踐表明“性善論”已經對我國的法治產生了重大的負面影響。同時我們也提出了環境與動物保護法中的人性問題。 三、善與惡的一般規律。在人類社會中,僅有“善”是不夠的,因此,我們一方面提出“善意地對待法律”乃一國法治之根基,同時提出立法中的“先小人后君子”。 四、法律與道德的一般關系。以往我們對法律與道德關系研究不足,法律與道德關系在新時期具有新內容,表現為法律與道德相互滲透、相互補充與融合的趨勢的出現等方面。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深入進行,我們越發深刻地認識到法治建設離開了倫理與道德的支撐,就容易成為沒有靈魂的裝飾品。 五、法倫理學與“良法”。古今中外的很多大家研究過良法,對什么是“良 法”、“良法”的標準問題提出了很多觀點,我們認為在中國語境下存在良法定義與標準,我們將之概括為:真、善、美。如就立法而言,法律之“真”在于是否真實地反映了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 六、法論理學的價值取向——保護弱者。誰是弱者?我們認為在現實社會中誰都可能成為弱者,因此要實現“立法上差別對待”。 七、情與理的法倫理學之解。理與法既沖突又和諧,法本無情,法亦有情。因此所謂“有理走遍天下”已經不合時宜。 八、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在法律人職業道德建設中我們忽略了對法學者的隊伍建設與職業道德建設。如在排名上,我們常常將法學者放在法官、檢察官、律師之后,它深刻地反映了法學者在現實法治生活中的地位。 九、法官的職業倫理規范。在法官的職業定位上,我們提出法官不是官;在法官的道德定位上,我們提出了法官的良知,并提出了“判決要講理”等原則。 十、律師職業倫理規范。我們認為律師職業倫理具有獨特性,因此,為建立真正科學合理的律師倫理規則我們需要做些具體的事。如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維護律師執業公平競爭等。 十一、在21世紀中國法律的終極之“善”。我們認為人民始終是現代法治的主體,目前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培養成熟的公民,因為法治乃人民之治。 此外,鑒于國際人權法與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深刻影響,這一影響已經滲透到了國內法,所以我們還提出了國際法倫理學。 正由于中國法治的歷史并不長,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我們也缺乏足夠的理論準備,中國要實現真正的法治具有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更非急功近利的產物,它需要理論的準備和證成。如何將發端于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法治理論,移植于中國并使之開花結果,始終是我們面臨的一大課題。這也是本課題的價值與意義所在。
目次
導論 法治是一場“對人的塑造與培育”的事業
第一章 法倫理學概述
第一節 法倫理學的概念與性質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法倫理學在當今社會的獨特價值
第二章 法倫理學研究方法論
第一節 法倫理學研究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法倫理學研究應避免的幾個誤區
第三章 法倫理學誕生的歷史必然性
第一節 法倫理學誕生的基本條件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獨特范疇
第三節 法倫理學是法學領域的重要學科之一
第四章 法倫理學視野中的“人”
第一節 現實法制對“人”研究的不足
第二節 我國部門法學對“人”的研究與突破
第三節 法學所急需解決的有關人的主要課題
第四節 法治對中國人的塑造與當代中國人的十大變化
第五節 關注法律人
第五章 法倫理學的人性內涵
第一節 什么是人性?
第二節 關于性善與性惡的基本觀點
第三節 人性在現實生活中的價值
第四節 動物與環境保護法中的人性底蘊
第六章 善與惡的一般規律一
第一節 善惡律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善惡律在法治社會中的運用
第三節 “執法必嚴”與“以善制惡”
第七章 法律與道德關系論
第一節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在法倫理學中的地位
第二節 以往對法律與道德關系研究之不足
第三節 法律與道德關系在新時期的新內容
第四節 法律與道德關系的基本定律
第五節 法律與道德融合趨勢與運用
第八章 法倫理學與法律之“真、善、美”
第一節 什么是法律之“真”?
第二節 什么是法律之“善”?
第三節 什么是法律之“美”?
第九章 法倫理學的價值取向——保護弱者
第一節 誰是弱者?
第二節 法倫理學上的“差別對待”與運用
第三節 “為人民服務”對政府而言也是一種法律要求
第十章 情與理的法倫理學之解
第一節 理與法的沖突與和諧
第二節 “法本無情”與“法亦有情”
第三節 “有理走遍天下”一說之不足
第十一章 法律職業人的倫理規則
第一節 我國法律職業道德建設概況
第二節 現有法律人職業道德建設之不足
第十二章 法官的職業倫理規范
第一節 法官不是官——法官的職業定位
第二節 法官與良知——法官的道德定位
第三節 判決書的基本倫理要求——判決要講理
第四節 法官的接觸原則與不單獨接觸原則
第十三章 律師職業倫理規范
第一節 做律師與做好人——律師的倫理困境
第二節 律師職業倫理的獨特性
第十四章 國際法倫理學
第一節 國際人權法與國際人道主義法在國際法中的地位
第二節 全人類共同利益原則與國際法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中國傳統和平文化與當代國際法的發展
第十五章 21世紀的中國法律的終極之“善”
第一節 人民始終是現代法治的主體
第二節 培養成熟的公民
第三節 21世紀與我國政府行政職能之轉變
第四節 法治乃人民之治——對中國法治的道路選擇的再思考
后記
第一章 法倫理學概述
第一節 法倫理學的概念與性質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法倫理學在當今社會的獨特價值
第二章 法倫理學研究方法論
第一節 法倫理學研究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法倫理學研究應避免的幾個誤區
第三章 法倫理學誕生的歷史必然性
第一節 法倫理學誕生的基本條件
第二節 法倫理學的獨特范疇
第三節 法倫理學是法學領域的重要學科之一
第四章 法倫理學視野中的“人”
第一節 現實法制對“人”研究的不足
第二節 我國部門法學對“人”的研究與突破
第三節 法學所急需解決的有關人的主要課題
第四節 法治對中國人的塑造與當代中國人的十大變化
第五節 關注法律人
第五章 法倫理學的人性內涵
第一節 什么是人性?
第二節 關于性善與性惡的基本觀點
第三節 人性在現實生活中的價值
第四節 動物與環境保護法中的人性底蘊
第六章 善與惡的一般規律一
第一節 善惡律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 善惡律在法治社會中的運用
第三節 “執法必嚴”與“以善制惡”
第七章 法律與道德關系論
第一節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在法倫理學中的地位
第二節 以往對法律與道德關系研究之不足
第三節 法律與道德關系在新時期的新內容
第四節 法律與道德關系的基本定律
第五節 法律與道德融合趨勢與運用
第八章 法倫理學與法律之“真、善、美”
第一節 什么是法律之“真”?
第二節 什么是法律之“善”?
第三節 什么是法律之“美”?
第九章 法倫理學的價值取向——保護弱者
第一節 誰是弱者?
第二節 法倫理學上的“差別對待”與運用
第三節 “為人民服務”對政府而言也是一種法律要求
第十章 情與理的法倫理學之解
第一節 理與法的沖突與和諧
第二節 “法本無情”與“法亦有情”
第三節 “有理走遍天下”一說之不足
第十一章 法律職業人的倫理規則
第一節 我國法律職業道德建設概況
第二節 現有法律人職業道德建設之不足
第十二章 法官的職業倫理規范
第一節 法官不是官——法官的職業定位
第二節 法官與良知——法官的道德定位
第三節 判決書的基本倫理要求——判決要講理
第四節 法官的接觸原則與不單獨接觸原則
第十三章 律師職業倫理規范
第一節 做律師與做好人——律師的倫理困境
第二節 律師職業倫理的獨特性
第十四章 國際法倫理學
第一節 國際人權法與國際人道主義法在國際法中的地位
第二節 全人類共同利益原則與國際法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中國傳統和平文化與當代國際法的發展
第十五章 21世紀的中國法律的終極之“善”
第一節 人民始終是現代法治的主體
第二節 培養成熟的公民
第三節 21世紀與我國政府行政職能之轉變
第四節 法治乃人民之治——對中國法治的道路選擇的再思考
后記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