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典化的方法論問題研究(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03678646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石佳友
出版日:2007/12/01
裝訂/頁數:平裝/248頁
版次: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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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是在作者的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本書最大的特色是作者從比較法角度對法典化一般性問題的剖析——其中不乏對于某些傳統論斷的反思和批判性分析,充分體現出作者在留法六年期間所積累的比較法功底。作者的研究觸及到法典化這一現象中的許多基礎性問題和新的挑戰……這其中的許多問題,也是我們在今后的研究中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本書以歷史為視角,運用比較分析研究方法進行認真地探索性論證。 對在世界發展史上反復出現的法典化現象的發展歷程、不同流派的觀點等作了分析介紹,對法典化效用的積極和消極方面、法典化的模式選擇與立法技術進行了具體分析,對法典法系與普通法系進行了對比。
作者簡介
石佳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師、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和歐洲問題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先后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于巴黎第一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0-2005);其法文博士論文并榮獲最高等級評語、優秀博士論文獎,并被法國著名的LGDJ出版社列入其“私法文庫(Biblioth e que du Droitpriv e)”博士論文(法國最為著名的博士論文文庫)系列出版。在留法期間,曾擔任“全法中國學者學生聯合會”主席、“全法法律與經濟研究會”副理事長等多項職務;目前并任“中國法語法學家論壇”理事會主席。
目次
第1章 引論:法典、法典化及其他
1.1 有關定義:法典、法典化、反法典化、去法典化和后法典化
1.1.1 法典化的定義及其分類
1.1.2 反法典化(anti-codification)
1.1.3 去法典化(decodification)
1.1.4 后法典化(post-codification)
1.2 有關研究方法的說明
第2章 法典法系的特征與優勢
2.1 內在特點
2.1.1 法律容易為普通人所知曉
2.1.2 法律的確定性
2.1.3 靈活性
2.2 外在優勢
2.2.1 開放性
2.2.2 平衡性
2.2.3 經濟性
第3章 法典化的效用
3.1 法律理性化
3.1.1 確保法律安全
3.1.2 改善法律主體對于法律的理解
3.2 法律現代化
3.2.1 法典化對于改革的促進
3.2.2 法典在法律教育和傳播中的功能
3.3 法典化的消極效應
3.3.1 凝滯效應
3.3.2 斷裂效應
第4章 當代法典化的障礙:以制定歐洲民法典運動為例
4.1 緣起和理由
4.1.1 “蘭度委員會(Commission LANDO)”與(歐洲合同法原則(Principles of European Contract Law,PECL)》
4.1.2 “歐洲民法典課題組”(Thee Study Group on a European Civil Code)
4.2 問題與障礙
4.2.1 政治合法性的缺失: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
4.2.2 經濟考量:法典化——法律統一的理想手段?
4.2.3 文化多元:從多元向單一的“貧瘠化”?
4.3 “后現代狀態”——某種“宏大敘事的終結”?
4.3.1 法典化、統一化抑或協調化:某種“重述(Restatement)”式的Soft law再現?
4.3.2 向法律“引以為榮的不確定”的回歸?
4.3.3 小結
第5章 法典化的模式選擇: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比較
5.1 兩部法典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系
5.2 兩部法典的若干差異分析
5.2.1 法典的“科學精神”與總則設置
5.2.2 關于所有權轉移的不同模式
5.2.3 侵權法的立法模式
5.2.4 債法等其他差異
5.3 兩部法典的差異分析及其“共同未來”
5.3.1 無因性與有因性的對立不可無限夸大
5.3.2 侵權法差異的評價
5.3.3 其他領域的相互接近趨勢
第6章 法典化的立法技術
6.1 民法典的體例設置
6.1.1 法國民法典的三編制結構
6.1.2 德國民法典的五編制體例
6.1.3 對兩部民法典結構的評價
6.2 民法典中的一般條款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6.2.1 一般條款問題
6.2.2 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6.2.3 判例對于民法發展的貢獻
6.2.4 中國的民法法典化與法官自由裁量權
第7章 結語:法典化與法哲學
參考文獻
致謝
1.1 有關定義:法典、法典化、反法典化、去法典化和后法典化
1.1.1 法典化的定義及其分類
1.1.2 反法典化(anti-codification)
1.1.3 去法典化(decodification)
1.1.4 后法典化(post-codification)
1.2 有關研究方法的說明
第2章 法典法系的特征與優勢
2.1 內在特點
2.1.1 法律容易為普通人所知曉
2.1.2 法律的確定性
2.1.3 靈活性
2.2 外在優勢
2.2.1 開放性
2.2.2 平衡性
2.2.3 經濟性
第3章 法典化的效用
3.1 法律理性化
3.1.1 確保法律安全
3.1.2 改善法律主體對于法律的理解
3.2 法律現代化
3.2.1 法典化對于改革的促進
3.2.2 法典在法律教育和傳播中的功能
3.3 法典化的消極效應
3.3.1 凝滯效應
3.3.2 斷裂效應
第4章 當代法典化的障礙:以制定歐洲民法典運動為例
4.1 緣起和理由
4.1.1 “蘭度委員會(Commission LANDO)”與(歐洲合同法原則(Principles of European Contract Law,PECL)》
4.1.2 “歐洲民法典課題組”(Thee Study Group on a European Civil Code)
4.2 問題與障礙
4.2.1 政治合法性的缺失: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
4.2.2 經濟考量:法典化——法律統一的理想手段?
4.2.3 文化多元:從多元向單一的“貧瘠化”?
4.3 “后現代狀態”——某種“宏大敘事的終結”?
4.3.1 法典化、統一化抑或協調化:某種“重述(Restatement)”式的Soft law再現?
4.3.2 向法律“引以為榮的不確定”的回歸?
4.3.3 小結
第5章 法典化的模式選擇: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比較
5.1 兩部法典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系
5.2 兩部法典的若干差異分析
5.2.1 法典的“科學精神”與總則設置
5.2.2 關于所有權轉移的不同模式
5.2.3 侵權法的立法模式
5.2.4 債法等其他差異
5.3 兩部法典的差異分析及其“共同未來”
5.3.1 無因性與有因性的對立不可無限夸大
5.3.2 侵權法差異的評價
5.3.3 其他領域的相互接近趨勢
第6章 法典化的立法技術
6.1 民法典的體例設置
6.1.1 法國民法典的三編制結構
6.1.2 德國民法典的五編制體例
6.1.3 對兩部民法典結構的評價
6.2 民法典中的一般條款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6.2.1 一般條款問題
6.2.2 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6.2.3 判例對于民法發展的貢獻
6.2.4 中國的民法法典化與法官自由裁量權
第7章 結語:法典化與法哲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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