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事故背后的法律(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03678677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徐東
出版日:2007/12/01
裝訂/頁數:平裝/469頁
版次: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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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通過選取知識產權法律領域若干代表性事件與實例,用大眾化的語言,輕松的寫作手法,對事例本身及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度挖掘與評述,試圖揭去知識產權制度的神秘面紗,將該領域中某些看似艱深的法律問題變得觸手可及。 本書最重要價值在于,讀者通過揣摩與研究著作中的全部案例及評析,基本可以達到對知識產權領域所有易發法律問題,疑難法律問題的理解與貫通,并能夠掌握正確的處理該類問題的方法與策略。對于那些有志于在該領域有所突破的法律人士而言,本書可謂彌足珍貴。
作者簡介
徐東,男,1975年生,湖北省石首市人。2005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先后在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觀韜律師事務所任職。現任職子武警總部法律顧問處,武警北京指揮學院,從事法律實務及教學研究工作。
目次
序
著作權部分
一 著作權與版權:百年爭論
二 中國的著作權保護
三 科學進步:著作權保護制度的直接推手
四 “胸有成竹”的著作權分析
五 女子十二樂坊究竟屬于誰
六 建筑作品的著作權法保護
七 時事新聞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八 談話類節目的著作權構成
九 署名權豈能交易
十 電影《霓虹燈下的哨兵》的著作權究竟屬于誰
十一 魯迅的筆名
十二 有多少“交代材料”可以發表
十三 “舉家食粥酒常賒”
十四 女大學生為何成為被告
十五 張愛玲身后的版權
十六 外國人的作品如何保護
十七 童星們的知識產權
十八 怎樣的“參與”算是“共同創作”
十九 職務發明與職務作品
二十 權屬:民間文學作品的關鍵詞
二十一 分手了,情書怎么辦
二十二 版權登記是怎么回事
二十三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二十四 電視臺“執行宣傳任務”是不是合理使用
二十五 “一稿多投”,報刊社面臨的尷尬
二十六 “轉載”遭遇“濫用”
二十七 圖書侵權出版社如何置身事外
二十八 播放背景音樂也要付費
二十九 沙寶亮:不能演唱成名曲目的歌手
三十 張學友:一場里程碑式的演唱
三十一 李宇春:使用自己的照片也會侵權
三十二 誰動了中央電視臺的“奶酪”
三十三 體育比賽、比賽錄像與電視轉播的知識產權分析
三十四 高秀敏:請尊重我的權利
三十五 陳凱歌是否能夠起訴胡戈
三十六 拿《紅樓夢》說說影視作品著作權的事
三十七 網絡傳播第一案
三十八 百度:成長的苦惱
三十九 網絡空間提供者的責任
四十 用戶使用盜版軟件是否侵權
四十一 是否“接觸+實質相似”就可以認定侵權
四十二 網絡世界,挑戰“侵權行為地”
四十三 即發侵權是否為侵權
四十四 假冒署名:爭議仍在繼續
四十五 作品雷同是否一定構成侵權
四十六 也談“天下文章一大抄”
商標部分
四十七 中國的商標立法
四十八 商標的基本功能
四十九 日本企業在中國申請注冊“三光”商標
五十 “屈原”牌豬飼料,你是否能接受
五十一 “鳳凰”與“麒麟”
五十二 同時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怎么辦
五十三 如何判斷商標相同或近似
五十四 如何讓“涪陵榨菜”走向世界
五十五 商號和商標之間的權利沖突
五十六 英超足球聯賽獅子商標之爭
五十七 “中央一套”,亡羊如何補牢
五十八 Hisense與HiSense
五十九 商標惡意搶注
六十 商標異議:讓公眾參與商標審議
六十一 商標異議程序的濫用
六十二 未撤銷之前的注冊商標是否受法律保護
六十三 用馳名商標的保護標準保護老字號
六十四 未注冊商標也可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六十五 馳名商標的淡化
六十六 蘋果公司應該好好學習中國法律
六十七 如何判斷商標侵權
六十八 商標未實際使用不應獲得損害賠償
六十九 秀水街真的很冤嗎
七十 對商標“反向假冒”說不
七十一 高考考場上的2B鉛筆
專利部分
七十二 中國與專利制度
七十三 “貞操帶”不能獲得專利權
七十四 性別選擇的受孕方法不得授予專利
七十五 魯班的發明與發現
七十六 先申請專利,還是先投放市場
七十七 朗科在美國獲得專利保護
七十八 專利臨時保護期
七十九 國際優先權
八十 國內優先權
八十一 卡通形象:知識產權保護的寵兒
八十二 有多少專利可以無效
八十三 專利無效宣告程序
八十四 專利常規戰:你告我專利侵權,我就申請宣告你的專利無效
八十五 打破專利壟斷的法律武器:強制許可
八十六 “司法終結”取代“行政終結”
八十七 專利無效行政案件的管轄
八十八 如何判定是否侵犯專利權
八十九 投訴還是起訴
九十 專利被侵權不要貿然起訴
九十一 “陷阱取證”獲得的證據是否合法
九十二 專利侵權的證明責任
九十三 假冒專利與假冒他人專利
九十四 沒有過錯是否也會構成專利侵權
九十五 許諾銷售:在侵權與不侵權之間
九十六 運用訴前禁令制止知識產權即發侵權
九十七 專利侵權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是否均受法律制裁
九十八 OEM和ODM
其他部分
九十九 “掉渣餅”: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一百 可口可樂的百年秘方
一百零一 跳槽員工帶走客戶企業如何應對
一百零二 反向工程一能否通過研究他人產品獲得技術秘密
一百零三 商業秘密案件舉證中的“接觸+相似”規則
一百零四 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一百零五 跳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一百零六 競業禁止
一百零七 九頭鳥大戰九頭鷹,法律給說法
一百零八 域名糾紛的解決機制
一百零九 網站名稱權:小荷才露尖尖角
一百一十 兔死狐悲:微軟幫助蘋果渡過難關
著作權部分
一 著作權與版權:百年爭論
二 中國的著作權保護
三 科學進步:著作權保護制度的直接推手
四 “胸有成竹”的著作權分析
五 女子十二樂坊究竟屬于誰
六 建筑作品的著作權法保護
七 時事新聞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八 談話類節目的著作權構成
九 署名權豈能交易
十 電影《霓虹燈下的哨兵》的著作權究竟屬于誰
十一 魯迅的筆名
十二 有多少“交代材料”可以發表
十三 “舉家食粥酒常賒”
十四 女大學生為何成為被告
十五 張愛玲身后的版權
十六 外國人的作品如何保護
十七 童星們的知識產權
十八 怎樣的“參與”算是“共同創作”
十九 職務發明與職務作品
二十 權屬:民間文學作品的關鍵詞
二十一 分手了,情書怎么辦
二十二 版權登記是怎么回事
二十三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二十四 電視臺“執行宣傳任務”是不是合理使用
二十五 “一稿多投”,報刊社面臨的尷尬
二十六 “轉載”遭遇“濫用”
二十七 圖書侵權出版社如何置身事外
二十八 播放背景音樂也要付費
二十九 沙寶亮:不能演唱成名曲目的歌手
三十 張學友:一場里程碑式的演唱
三十一 李宇春:使用自己的照片也會侵權
三十二 誰動了中央電視臺的“奶酪”
三十三 體育比賽、比賽錄像與電視轉播的知識產權分析
三十四 高秀敏:請尊重我的權利
三十五 陳凱歌是否能夠起訴胡戈
三十六 拿《紅樓夢》說說影視作品著作權的事
三十七 網絡傳播第一案
三十八 百度:成長的苦惱
三十九 網絡空間提供者的責任
四十 用戶使用盜版軟件是否侵權
四十一 是否“接觸+實質相似”就可以認定侵權
四十二 網絡世界,挑戰“侵權行為地”
四十三 即發侵權是否為侵權
四十四 假冒署名:爭議仍在繼續
四十五 作品雷同是否一定構成侵權
四十六 也談“天下文章一大抄”
商標部分
四十七 中國的商標立法
四十八 商標的基本功能
四十九 日本企業在中國申請注冊“三光”商標
五十 “屈原”牌豬飼料,你是否能接受
五十一 “鳳凰”與“麒麟”
五十二 同時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怎么辦
五十三 如何判斷商標相同或近似
五十四 如何讓“涪陵榨菜”走向世界
五十五 商號和商標之間的權利沖突
五十六 英超足球聯賽獅子商標之爭
五十七 “中央一套”,亡羊如何補牢
五十八 Hisense與HiSense
五十九 商標惡意搶注
六十 商標異議:讓公眾參與商標審議
六十一 商標異議程序的濫用
六十二 未撤銷之前的注冊商標是否受法律保護
六十三 用馳名商標的保護標準保護老字號
六十四 未注冊商標也可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六十五 馳名商標的淡化
六十六 蘋果公司應該好好學習中國法律
六十七 如何判斷商標侵權
六十八 商標未實際使用不應獲得損害賠償
六十九 秀水街真的很冤嗎
七十 對商標“反向假冒”說不
七十一 高考考場上的2B鉛筆
專利部分
七十二 中國與專利制度
七十三 “貞操帶”不能獲得專利權
七十四 性別選擇的受孕方法不得授予專利
七十五 魯班的發明與發現
七十六 先申請專利,還是先投放市場
七十七 朗科在美國獲得專利保護
七十八 專利臨時保護期
七十九 國際優先權
八十 國內優先權
八十一 卡通形象:知識產權保護的寵兒
八十二 有多少專利可以無效
八十三 專利無效宣告程序
八十四 專利常規戰:你告我專利侵權,我就申請宣告你的專利無效
八十五 打破專利壟斷的法律武器:強制許可
八十六 “司法終結”取代“行政終結”
八十七 專利無效行政案件的管轄
八十八 如何判定是否侵犯專利權
八十九 投訴還是起訴
九十 專利被侵權不要貿然起訴
九十一 “陷阱取證”獲得的證據是否合法
九十二 專利侵權的證明責任
九十三 假冒專利與假冒他人專利
九十四 沒有過錯是否也會構成專利侵權
九十五 許諾銷售:在侵權與不侵權之間
九十六 運用訴前禁令制止知識產權即發侵權
九十七 專利侵權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是否均受法律制裁
九十八 OEM和ODM
其他部分
九十九 “掉渣餅”: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一百 可口可樂的百年秘方
一百零一 跳槽員工帶走客戶企業如何應對
一百零二 反向工程一能否通過研究他人產品獲得技術秘密
一百零三 商業秘密案件舉證中的“接觸+相似”規則
一百零四 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責任
一百零五 跳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一百零六 競業禁止
一百零七 九頭鳥大戰九頭鷹,法律給說法
一百零八 域名糾紛的解決機制
一百零九 網站名稱權:小荷才露尖尖角
一百一十 兔死狐悲:微軟幫助蘋果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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