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社會學經典讀本
ISBN13:9787801093660
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作者:(法)古斯塔夫‧勒龐
譯者:馮克利
出版日:2020/04/01
裝訂/頁數:平裝/161頁
規格:21cm*14.5cm*1cm (高/寬/厚)
版次:一版
商品簡介
本書細緻考察群體的一般性心理特徵,探討群體的道德觀、情感、想像力、信念等諸多層面,指出個人進入群體之後容易喪失自我意識,在集體意志的壓迫下成為盲目、衝動、狂熱、輕信的”烏合之眾”的一員。以非法私利為行為動機的群體通常是犯罪團體,而”為信仰而戰”的暴民團體會表現出崇高的獻身精神。影響群體觀念和信仰的因素有種族、傳統、制度等,此外,極具感染性的語言、理想國的召喚、領袖人物的煽動等也對群體行為產生積極或者消極的作用。
在書中,勒龐闡述了群體以及群體心理的特徵,指出了當個人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化特徵,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後,他的所有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他的思想立刻就會被群體的思想所取代。而當一個群體存在時,他就有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等特徵。
作者簡介
古斯塔夫·勒龐 Gustave Le Bon(1841-1931)
法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他自1894年始,寫下一系列社會心理學著作,以本書最為著名,被 翻譯成近二十種語言,至今仍在國際學術界有廣泛影響。
勒龐認為,現代生活逐漸以群體的聚合為特徵,在《烏合之眾》一書中,他指出,個人一旦進入群體中,他的個性便湮沒了,群體的思想占據統冶地位,而群體的行為表現為無異議,情緒化和低智商。
馮克利
曾擔任過山東省社會科學院儒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內公認1流水準的翻譯家,自90年代以來對於學術思想的傳播有突破性的傑出貢獻,在公共思想領域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
名人/編輯推薦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創作的社會心理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895年。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眾心理學的著作。在書中,勒龐闡述了群體以及群體心理的特徵,指出了當個人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化特徵,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後,他的所有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他的思想立刻就會被群體的思想所取代。而當一個群體存在時,他就有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等特徵。
美國社會心理學大師奧爾波特斷言:“在社會心理學這個領域已經寫出的著作中,*有影響者,也許要算勒龐的《烏合之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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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勒龐的這本書是當之無愧的名著,他極為精緻地描述了集體心態。”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在社會心理學領域已經寫出的著作中,*有影響者,非勒龐的《烏合之眾》莫屬。”
美國社會學家墨頓:“勒龐這本書具有持久的影響力,是群體行為的研究者不可不讀的文獻。
★在公共訴求勝利的表面下,我們也不應盲目樂觀。我們所要注意的問題是:任何力量的過度放大,都會模糊背後的真實。
——讀者評論
★ “躲貓貓”、“打醬油”、“70碼”、“人肉搜索”……這類事件如今已成為熱門甚至是流行詞彙。在這些詞彙的背後,積蓄著巨大的公眾情緒的力量。公眾情緒古已有之,只要有群體存在,就會有這樣的情緒力量在民間不停流淌。
——讀者評論
★筆者驚奇地發現,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歷史是可以復制的,歷史已經讓我們看到了1890年—1920年間,美國如何在兩代人的努力下,變成了一個相對幸福、公正的社會。
——讀者評論
序
目次
【中文目錄丨英文目錄】
目錄
民主直通獨裁的心理機制—— 代譯序1
勒龐《烏合之眾》的得與失1
作者前言1
導言:群體的時代1
第一卷群體心理
第一章群體的一般特徵3
第二章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14
第三章群體的觀念、推理和想像力35
第四章群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45
第二卷群體的意見與信念
第一章群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55
第二章群體意見的直接因素75
第三章群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手法89
第四章群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110
第三卷不同群體的分類及其特點
第一章群體的分類125
第二章被稱為犯罪群體的群體130
第三章刑事案件的陪審團135
第四章選民群體143
第五章議會153
譯名對照表172
烏合之眾目錄
書摘/試閱
導 言:群體的時代
提要:目前這個時代的演變/文明的大變革是民族思想變化的結果/現代人對群體力量的信念/它改變了歐洲各國的傳統政策/民眾的崛起是如何發生的,他們發揮威力的方式/群體力量的必然後果/除了破壞以外,群體起不到別的作用/衰老的文明解體是群體作用的結果/對群體心理學的普遍無知/立法者和政治家研究群體的重要性
發生在文明變革之前的大動盪,如羅馬帝國的衰亡和阿拉伯帝國的建立,乍一看上去,似乎是由政治變化、外敵入侵或王朝的傾覆決定的。但是對這些事件做些更為細緻的研究,就會發現在它們的表面原因背後,可以普遍看到人民的思想所發生的深刻變化。真正的歷史大動盪,並不是那些以其宏大而暴烈的場面讓我們吃驚的事情。造成文明洗心革面的唯一重要的變化,是影響到思想、觀念和信仰的變化。令人難忘的歷史事件,不過是人類思想不露痕蹟的變化所造成的可見後果而已。這種重大事件所以如此罕見,是因為人類這個物種最穩定的因素,莫過於他世代相傳的思維結構。
目前的時代便是這種人類思想正經歷轉型過程的關鍵時期之一。
構成這一轉型基礎的是兩個基本因素。首先是宗教、政治和社會信仰的毀滅,而我們文明的所有要素,都是根植於這些信仰之中。其次是現代科學和工業的各種發現,創造了一種全新的生存和思想條件。
以往的觀念雖已殘破不全,卻依然有著十分強大的力量,取而代之的觀念仍處於形成的過程之中,現時代呈現為群龍無首的過渡狀態。
這個必然有些混亂的時代最終會演變成什麼樣子,現在還難下斷語。在我們這個社會之後,為社會建立基礎的會是一些什麼觀念?目前我們仍不得而知。但已經十分清楚的是,不管未來的社會是根據什麼路線加以組織,它都必須考慮到一股新的力量、一股最終仍會存在下來的現代至高無上的力量,即群體的力量。在以往視為當然、如今已經衰落或正在衰落的眾多觀念的廢墟之上,在成功的革命所摧毀的許多權威資源的廢墟之上,這股代之而起的唯一力量,看來不久注定會同其它力量結合在一起。當我們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時,當古老的社會柱石一根又一根傾倒之時,群體的勢力便成為唯一無可匹敵的力量,而且它的聲勢還會不斷壯大。我們就要進入的時代,千真萬確將是一個群體的時代。
就在一個世紀之前,歐洲各國的傳統政策和君主之間的對抗,是引起各種事變的主要因素。民眾的意見通常起不了多少作用,或不起任何作用。如今,卻是通常得到政治承認的各種傳統、統治者的個人傾向及其相互對抗不再起作用了。相反,群眾的聲音已經取得了優勢。正是這個聲音向君主們表明群眾的舉動,使他們的言行必須注意那聲音的內容。目前,鑄就各民族命運的地方,是在群眾的心中,而再也不是在君王們的國務會議上。
民眾的各個階層進入政治生活,現實地說,就是他們日益成為一個統治階層,這是我們這個過渡時期最引人注目的特點。普選權的實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沒有多大影響,因此它不像人們可能認為的那樣,是這種政治權力轉移過程的明確特徵。群眾勢力開始不斷壯大,首先是因為某些觀念的傳播,使它們慢慢地在人們的頭腦中紮根,然後是個人逐漸結為社團,致力於一些理論觀念的實現。正是通過結社,群體掌握了一些同他們的利益相關的觀念——即便這些利益並不特別正當,卻有著十分明確的界線——並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力量。群眾現在成立了各種聯合會,使一個又一個政權在它面前俯首稱臣。他們還成立了工會,不顧一切經濟規律,試圖支配勞動和工資。他們來到了支配著政府的議會,議員們為極缺乏主動性和獨立性,幾乎總是墮落成不過是那些選出他們的委員會的傳聲筒。
今天,群眾的要求正在變得越來越明確,簡直像是非要把目前存在的整個社會徹底摧毀不可,而所持的觀點與原始共產主義息息相關,但這種共產主義只有在文明露出曙光之前,才是所有人類的正常狀態。限制工作時間,把礦場、鐵路、工廠和土地國有化,平等分配全部產品,為了廣大群眾的利益消滅上層階級等等——這就是這些要求的內容。
群體不善推理,卻急於採取行動。它們目前的組織賦予了它們巨大的力量。我們目睹其誕生的那些教條,很快也會具有舊式教條的威力,也就是說,不容討論的專橫武斷的力量。群眾的神權就要取代國王的神權了。
那些與我們的中產階級情投意合的作家,最好地反映著這些階級較為偏狹的思想、一成不變的觀點、膚淺的懷疑主義以及表現得有些過分的自私。他們因為看到這種新勢力不斷壯大而深感驚恐。為了反抗人們混亂的頭腦,他們向過去被他們嗤之以鼻的教會道德勢力,發出了絕望的呼籲。他們給我們談論科學的破產,心懷懺悔轉向羅馬教廷,提醒我們啟示性真理的教誨。這些新的皈依者忘了,現在為時已晚。就算他們真被神寵所打動,此類措施也不會對那些頭腦產生同樣的影響了,因為他們已不大關心這些最近的宗教皈依者全神貫注的事情。今天的群眾拋棄了他們的勸說者昨天已經拋棄並予以毀滅的諸神。沒有任何力量,無論是神界的還是人間的,能夠迫使河水流回它的源頭。
科學並沒有破產,科學從來沒有陷進目前這種精神上的無政府狀態,從這種狀態中產生的新勢力也並非它所造成。科學為我們許諾的是真理,或至少是我們的智力能夠把握的一些有關各種關係的知識,它從來沒有為我們許諾過和平或幸福。它對我們的感情無動於衷,對我們的哀怨不聞不問。我們只能設法和科學生活在一起,因為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恢復被它摧毀的幻覺。
在所有國家普遍都能看到的各種信號,向我們證明著群體勢力的迅速壯大,它不理睬我們以為它過不了多久注定停止增長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無論我們的命運如何,我們必須接受這種勢力。一切反對它的說理,都是徒勞無益的紙上談兵。群眾勢力的出現很可能標誌著西方文明的最後一個階段,它可能倒退到那些混亂的無政府時期,而這是每一個新社會誕生的必然前奏。那麼,能夠阻止這種結果嗎?
迄今為止,徹底摧毀一個破敗的文明,一直就是群眾最明確的任務。這當然不是只有今天才能找到的跡象。歷史告訴我們,當文明賴以建立的道德因素失去威力時,它的最終解體總是由無意識的野蠻群體完成的,他們被不無道理地稱為野蠻人。創造和領導著文明的,歷來就是少數知識貴族而不是群體。群體只有強大的破壞力。他們的統治永遠無異於一個野蠻階段。有著複雜的典章制度、從本能狀態進入能夠未雨綢繆的理性狀態的文明,屬於文化的高級階段。群體無一例外地證明,僅靠他們自己,所有這些事情是不可能實現的。由於群體的力量有著純粹的破壞性,因而他們的作用就像是加速垂危者或死屍解體的細菌。當文明的結構搖搖欲墜時,使它傾覆的總是群眾。只有在這個時刻,他們的主要使命才是清晰可辨的,此時,人多勢眾的原則似乎成了唯一的歷史法則。
我們的文明也蘊含著同樣的命運嗎?這種擔心並非沒有根據,但是我們現在還未處在一個能夠做出肯定回答的位置上。
不管情況如何,我們注定要屈從於群體的勢力,這是因為,群體的眼光短淺,使得有可能讓它守規矩的所有障礙已經被一一清除。
對於這些正在成為熱門話題的群體,我們所知甚少。專業心理學研究者的生活與它們相距甚遠,對它們視而不見,因此當他們後來把注意力轉向這個方向時,便認為能夠進行研究的只有犯罪群體。犯罪群體無疑是存在的,但我們也會遇到英勇忘我的群體,以及其它各種類型的群體。群體犯罪只是他們一種特殊的心理表現。不能僅僅通過研究群體犯罪來了解他們的精神構成,這就像不能用描述個人犯罪來了解個人一樣。
然而,從事實的角度看,世上的一切偉人,一切宗教和帝國的建立者,一切信仰的使徒和傑出政治家,甚至再說得平庸一點,一夥人裡的小頭目,都是不自覺的心理學家,他們對於群體性格有著出自本能但往往十分可靠的了解。正是因為對這種性格有正確的了解,他們能夠輕而易舉地確立自己的領導地位。拿破崙對他所治理的國家的群眾心理有著非凡的洞察力,但有時他對屬於另一些種族的群體心理,卻完全缺乏了解。正是出於這種無知,他征討西班牙尤其是俄羅斯,陷入了使自己的力量遭受致命打擊的衝突,這注定會使他在短短的時間內歸於毀滅。今天,對於那些不想再統治群體(這正在變成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只求不過分受群體支配的政治家,群體心理學的知識已經成了他們最後的資源。
只有對群體心理有一定的認識,才能理解法律和製度對他們的作用是多麼微不足道,才能理解除了別人強加於他們的意見,他們是多麼沒有能力堅持已見。要想領導他們,不能根據建立在純粹平等學說上的原則,而是要去尋找那些能讓他們動心的事情、能夠誘惑他們的東西。譬如說,一個打算實行新稅制的立法者,應當選擇理論上最公正的方式嗎?他才不會這樣做呢。實際上,在群眾眼裡,也許最不公正的才是最好的。只有既不十分清楚易懂又顯得負擔最小的辦法,才最易於被人們所容忍。因此,間接稅不管多高,總是會被群體所接受,因為每天為日常消費品支付一點稅金,不會干擾群體的習慣,從而可以在不知不覺中進行。用工資或其它一切收入的比例稅制代替這種辦法,即一次性付出一大筆錢,就算這種新稅制在理論上比別的辦法帶來的負擔小十倍,仍會引起無數的抗議。造成這種情況的事實是,一筆數目較多因而顯得數量很大從而刺激了人們想像力的錢,已經被感覺不到的零星稅金代替了。新稅看起來不重,因為它是一點一點支付的。這種經濟手段涉及到眼光長遠的計算,而這是群眾力不能及的。
這是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人們很容易理解它的適用性。它也沒有逃過拿破崙這位心理學家的眼睛。但是我們現代的立法者對群體的特點瞢然無知,因而沒有能力理解這一點。經驗至今沒有使他們充分認識到,人們從來不是按純粹理性的教導採取行動的。
群體心理學還有許多其他實際用途。掌握了這門科學,就會對大量的歷史和經濟現像做出最為真切的說明,而離了這門學問,它們就會變得完全不可思議。我將有機會證明,最傑出的現代史學家泰納 ,對法國大革命中的事件也理解得非常不全面,這是因為他從來沒有想過應當研究一下群體的禀性。在研究這個極為複雜的時代時,他把自然科學家採用的描述方法作為自己的指南,而自然科學家所研究的現像中幾乎不存在道德因素。然而,構成了歷史的真正主脈的,正是這些因素。
因此,只從實踐的角度看,群體心理學就很值得研究。即使完全是出於好奇,也值得對它加以關注。破譯人們的行為動機,就像確定某種礦物或植物的屬性一樣有趣。我們對群體禀性的研究只能算是一種概括,是對我們的研究的一個簡單總結。除了一點建議性的觀點外,對它不必有太多的奢望。別人會為它打下更完備的基礎。今天,我們不過是剛剛觸及到一片幾未開墾的處女地的表層而已。
第一卷 群體心理
第一章 群體的一般特徵
提要:從心理學角度看群體的構成/大量的個人聚集在一起並不足以構成一個群體/群體心理的特徵/群體中個人固有的思想感情發生的變化以及他們個性的消失/群體總是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大腦活動的消失和脊髓活動的得勢/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徹底變化/這種變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體的個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體既易於英勇無畏也易於犯罪。
從平常的含義上說,“群體”一詞是指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無論他們屬於什麼民族、職業或性別,也不管是什麼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一詞卻著一種十分不同的重要含義。在某些既定的條件下,並且只有在這些條件下,一群人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它非常不同於組成這一群體的個人所具有的特點。聚集成群的人,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都採取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它無疑是暫時的,然而它確實表現出了一些非常明確的特點。這些聚集成群的人進入了一種狀態,因為沒有更好的說法,我姑且把它稱為一個組織化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一個心理群體。它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定律的支配。
不言自明,一些人偶然發現他們彼此站在一起,僅僅這個事實,並不能使他們獲得一個組織化群體的特點。一千個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沒有任何明確的目標,從心理學意義上說,根本不能算是一個群體。要想具備這種群體特徵,得有某些前提條件起作用,我們必須對它們的性質加以確定。
自覺的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不同的方向,是就要變成組織化群體的人所表現出的首要特徵,但這不一定總是需要一些個人同時出現在一個地點。有時,在某種狂暴的感情——譬如因為國家大事——的影響下,成千上萬孤立的個人也會獲得一個心理群體的特徵。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們聞風而動聚集在一起,從而立刻獲得群體行為特有的屬性。有時,五六個人就能構成一個心理群體,而數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卻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另一方面,雖然不可能看到整個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它也會變成一個群體。
心理群體一旦形成,它就會獲得一些暫時的、然而又十分明確的普遍特徵。除了這些普遍特徵以外,它還會有另一些附帶的特徵,其具體表現因組成群體的人而各有不同,並且它的精神結構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對心理群體不難進行分類。當我們深入研究這個問題時就會看到,一個異質的群體(即由不同成份組成的群體)會表現出一些與同質群體(即由大體相同的成份,如宗派、等級或階層組成的群體)相同的特徵,除了這些共同特徵外,它們還具有一些自身的特點,從而使這兩類群體有所區別。
不過在深入研究不同類型的群體之前,我們必須先考察一下它們的共同特點。我們將像博物學家一樣從事這項工作,他們總是先來描述一個科的全體成員的共同特點,然後再著手研究那些把該科所包含的屬、種區別開來的具體特點。
對群體心理不易做出精確的描述,因為它的組織不僅有種族和構成方式上的不同,而且還因為支配群體的刺激因素的性質和強度而有所不同。不過,個體心理學的研究也會遇到同樣的困難。一個人終其一生性格保持不變的事情,只有在小說裡才能看到。只有環境的單一性,才能造成明顯的性格單一性。我曾在其他著作中指出,一切精神結構都包含著各種性格的可能性,環境的突變就會使這種可能性表現出來。這解釋了法國國民公會中最野蠻的成員為何原來都是些謙和的公民。在正常環境下,他們會是一些平和的公證人或善良的官員。風暴過後,他們又恢復了平常的性格,成為安靜而守法的公民。拿破崙在他們中間為自己找到了最恭順的臣民。
這裡不可能對群體強弱不同的組織程度做全面的研究,因此我們只專注於那些已經達到完全組織化階段的群體。這樣我們就會看到群體可以變成什麼樣子,而不是它們一承不變的樣子。只有在這個發達的組織化階段,種族不變的主要特徵才會被賦予某些新特點。這時,集體的全部感情和思想中所顯示出來的變化,就會表現出一個明確的方向。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前面所說的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規律才開始發生作用。
在群體的心理特徵中,有一些可能與孤立的個人沒有什麼不同,而有一些則完全為群體所特有,因此只能在群體中看到。我們所研究的首先就是這些特徵,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一個心理群體表現出來的最驚人的特點如下:構成這個群體的個人不管是誰,他們的生活方式、職業、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還是不同,他們變成了一個群體這個事實,便使他們獲得了一種集體心理,這使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他們單獨一人時的感情、思想和行為頗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個群體,有些念頭或感情在個人身上根本就不會產生,或不可能變成行動。心理群體是一個由異質成份組成的暫時現象,當他們結合在一起時,就像因為結合成一種新的存在而構成一個生命體的細胞一樣,會表現出一些特點,它們與單個細胞所具有的特點大不相同。
與人們在機智的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筆下發現的觀點相反,在形成一個群體的人群中,並不存在構成因素的總和或它們的平均值。實際表現出來的,是由於出現了新特點而形成的一種組合,就像某些化學元素——如鹼和酸——反應後形成一種新物體一樣,它所具有的特性十分不同於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物體。
組成一個群體的個人十分不同於孤立的個人,要想證明這一點並不困難,然而找出這種不同的原因卻不那麼容易。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究竟,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所確認的真理,即無意識現像不但在有機體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動中,都發揮著一種完全壓倒性的作用。與精神生活中的無意識因素相比,有意識因素只起著很小的作用。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點支配他的行為的無意識動機。我們有意識的行為,是主要受遺傳影響而造成的無意識的深層心理結構的產物。這個深層結構中包含著世代相傳的無數共同特徵,它們構成了一個種族先天的禀性。在我們的行為之可予說明的原因背後,毫無疑問隱藏著我們沒有說明的原因,但是在這些原因背後,還有另外許多我們自己一無所知的神秘原因。我們的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我們無法觀察的一些隱蔽動機的結果。
無意識構成了種族的先天禀性,尤其在這個方面,屬於該種族的個人之間是十分相似的,使他們彼此之間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們性格中那些有意識的方面——教育的結果,但更多的是因為獨特的遺傳條件。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他們卻有著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屬於情感領域的每一種事情上——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等,最傑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從智力上說,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他的鞋匠之間可能有天壤之別,但是從性格的角度看,他們可能差別甚微或根本沒有差別。
這些普遍的性格特徵,受著我們的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一個種族中的大多數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備它們。我認為,正是這些特徵,變成了群體中的共同屬性。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從而他們的個性也被削弱了。異質性被同質性所吞沒,無意識的品質佔了上風。
群體一般只有很普通的品質,這一事實解釋了它為何不能完成需要很高智力的工作。涉及普遍利益的決定,是由傑出人士組成的議會做出的,但是各行各業的專家並不會比一群蠢人所採納的決定更高明。實際上,他們通常只能用每個普通個人生來便具有的平庸才智,處理手頭的工作。群體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個世界”指的是群體,那就根本不像人們常說的那樣,整個世界要比伏爾泰更聰明,倒不妨說伏爾泰比整個世界更聰明。
如果群體中的個人只是把他們共同分享的尋常品質集中在了一起,那麼這只會帶來明顯的平庸,而不會如我們實際說過的那樣,創造出一些新的特點。這些新特點是如何形成的呢?這就是我們現在要研究的問題。
有些不同的原因,對這些為群體所獨有、孤立的個人並不具備的特點起著決定作用。首先,即使僅從數量上考慮,形成群體的個人也會感覺到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這使他敢於發洩出自本能的慾望,而在獨自一人時,他是必須對這些慾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難約束自己不產生這樣的念頭:群體是個無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擔責任。這樣一來,總是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便徹底消失了。
第二個原因是傳染的現象,也對群體的特點起著決定作用,同時還決定著它所接受的傾向。傳染雖然是一種很容易確定其是否存在的現象,卻不易解釋清楚。必須把它看做一種催眠方法,下面我們就對此做一簡單的研究。在群體中,每種感情和行動都有傳染性,其程度足以使個人隨時準備為集體利益犧牲他的個人利益。這是一種與他的天性極為對立的傾向,如果不是成為群體的一員,他很少具備這樣的能力。
決定著群體特點的第三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同孤立的個人所表現出的特點截然相反。我這裡指的是易於接受暗示的表現,它也正是上面所說的相互傳染所造成的結果。
要想理解這種現象,就必須記住最近的一些心理學發現。今天我們已經知道,通過不同的過程,個人可以被帶入一種完全失去人格意識的狀態,他對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識的暗示者惟命是從,會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習慣極為矛盾的舉動。最為細緻的觀察似乎已經證實,長時間融入群體行動的個人,不久就會發現——或是因為在群體發揮催眠影響的作用下,或是由於一些我們無從知道的原因——自己進入一種特殊狀態,它非常類似於被催眠的人在催眠師的操縱下進入的迷幻狀態。被催眠者的大腦活動被麻木了,他變成了自己脊髓神經中受催眠師隨意支配的一切無意識活動的奴隸。有意識的人格消失得無影無踪,意志和辨別力也不復存在。一切感情和思想都受著催眠師的左右。
大體上說,心理群體中的個人也處在這種狀態之中。他不再能夠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他就像受到催眠的人一樣,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壞,同時另一些能力卻有可能得到極大的強化。在某種暗示的影響下,他會因為難以抗拒的衝動而採取某種行動。群體中的這種衝動,比被催眠者的衝動更難以抗拒,這是因為暗示對群體中的所有個人有著同樣的作用,相互影響使其力量大增。在群體中,具備強大的個性,足以抵制那種暗示的個人寥寥無幾,因此根本無法逆流而動。他們充其量只能因不同的暗示而改弦易轍。例如,正因為如此,有時只消一句悅耳的言辭或一個被及時喚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體最血腥的暴行。
現在我們知道了,有意識人格的消失,無意識人格的得勢,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傳染作用而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觀念轉化為行動的傾向,是組成群體的個人所表現出來的主要特點。他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進一步說,單單是他變成一個有機群體的成員這個事實,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好幾步。孤立的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個人,但在群體中他卻變成了野蠻人——即一個行為受本能支配的動物。他表現得身不由已,殘暴而狂熱,也表現出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和原始人更為相似的是,他甘心讓自己被各種言辭和形象所打動,而組成群體的人在孤立存在時,這些言辭和形像根本不會產生任何影響。他會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顯而易見的利益和最熟悉的習慣截然相反的舉動。一個群體中的個人,不過是眾多沙粒中的一顆,可以被風吹到無論什麼地方。
正是由於這些原因,人們看到陪審團做出了陪審員作為個人不會贊成的判決,議會實施著每個議員個人不可能同意的法律和措施。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的委員們,如果分開來看,都是舉止溫和的開明公民。但是當他們結成一個群體時,卻毫不遲疑地聽命於最野蠻的提議,把完全清白無辜的人送上斷頭台,並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棄他們不可侵犯的權利,在自己中間也濫殺無辜。
群體中的個人不但在行動上和他本人有著本質的差別。甚至在完全失去獨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實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豪傑。在1789年8月4日那個值得紀念的晚上,法國的貴族一時激情澎湃,毅然投票放棄了自己的特權,他們如果是單獨考慮這事,沒有一個人會表示同意。
從以上討論得出的結論是,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於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境如何。一切取決於群體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麼性質。這就是只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作家完全沒有理解的要點。群體固然經常是犯罪群體,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義的群體。正是群體,而不是孤立的個人,會不顧一切地赴死犯難,為一種教義或觀念的凱旋提供了保證,會懷著贏得榮譽的熱情赴湯蹈火,會導致——就像十字軍時代那樣,在幾乎全無糧草和裝備的情況下——向異教徒討還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樣捍衛自己的祖國。這種英雄主義毫無疑問有著無意識的成份,然而正是這種英雄主義創造了歷史。如果人民只會以冷酷無情的方式乾大事,世界史上便不會留他們多少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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