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神隱任務電影原著小說
驚悚天王李查德暢銷代表作
湯姆.克魯斯化身浪人神探傑克.李奇,12/27跨年壓軸鉅獻!
● 入圍國際推理讀者協會「麥卡維帝獎」最佳小說!
● 亞馬遜書店讀者四顆半星完美評價!
完美,是唯一的破綻!
曾犯下冷血殺人案的兇手,
唯一獲得救贖的方法,
竟是再度成為嗜血惡魔?
六發子彈,五名死者。在下班尖峰時刻發生的「無差別」狙擊屠殺事件,讓整座城市陷入了恐慌。
但警方在幾個鐘頭內就破了案,簡直是大滿貫!奇怪的只有一件事,嫌犯宣稱警方抓錯了人,接下來他只說了一句話:替我找傑克.李奇來。
一個前任憲兵跟這個冷血殺人魔會有什麼關聯?沒有人在乎,而且也沒有人找得到李奇,這個瘋子死定了!
沒想到李奇卻自動現身,當眾人都以為案情即將出現大逆轉時,李奇卻說:我是來送他上斷頭台的!
作者簡介
英國驚悚小說天王
李查德 LEE CHILD
一九五四年生於英國。上高中時,他獲得獎學金而成了《魔戒》作者托爾金的學弟。之後他曾就讀法學院、在戲院打工,最後進入電視台,展開長達十八年的電視人生涯,期間參與了許多叫好叫座的節目製作。
四十歲那年,李查德卻於一夕之間失業了。這個突來的噩耗原本是青天霹靂,然而就像他筆下智勇雙全的傑克.李奇每每都能化險為夷一樣,他將這個中年危機化為最有利的轉機。
酷愛閱讀的他花了六塊美金買了紙筆,寫下「浪人神探」傑克.李奇系列的第一集《地獄藍調》,結果一出版就登上英國週日泰晤士報的暢銷排行榜,在美國更贏得推理小說最高殊榮之一的「安東尼獎」,以及《致命快感》雜誌的「巴瑞獎」最佳處女作,並獲得推理讀者協會的「麥卡維帝獎」和「黛莉絲獎」的提名。而次年出版的第二集《至死方休》亦榮獲「W.H.史密斯好讀獎」。此後他以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續集,每出版必定征服大西洋兩岸各大暢銷排行榜,更風靡了全球四十三國的讀者。
二○○四年,李奇系列的第八集《雙面敵人》再次贏得「巴瑞獎」最佳小說,並榮獲在古典推理界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尼洛.伍爾夫獎」最佳小說。也讓李查德的天王地位更加不可動搖!正如同故事大師史蒂芬‧金的讚譽:「所有關於傑克.李奇的冒險故事都棒呆了!」
李查德目前長居美國,在紐約曼哈頓與法國南部都有居所。他已婚,並有一個成年的女兒。
關於譯者
彭臨桂
彰化師大英語系畢業。熱愛閱讀、嗜聽音樂、沉迷電玩、彈吉他。譯作有《神鬼傳承》、《一觸即發》、《莉西的故事》、《無間任務》等。
書摘/試閱
星期五,下午五點整。若想在城市中穿梭而不被發現,現在是最困難的時刻,或者也可以說是最容易的時候,因為星期五下午五點,所有人都不會注意身邊的事,只會盯著前方的路。
帶了步槍的男人往北開,車子行進的速度不快也不慢,就跟其他車輛一樣,並未引人注目。他開著一輛淺色的舊休旅車,獨自一人。他穿著一件淺色、防雨風衣,戴了一頂樣式簡陋的無邊便帽,這種帽子只有去打高爾夫球的老人遇到下雨時才會戴,在他帽子上還有兩道濃淡不同的紅色條紋。帶了步槍的男人一手離開方向盤,捲起另一邊的袖子,看了看手錶。
十一分鐘。
別急。
他的腳放開煞車,緩緩前進,在開進路面縮窄、人行道變寬的購物區時,車子又停了下來,他的左右兩側有大型店面,而且一家比一家高,因為這裡是上坡。車流非常緩慢,他又看了看錶。
八分鐘。
別急。
開休旅車的男人在碰上廣場前就放慢速度,左轉進了停車場。他直接開上斜坡,停車場入口處沒有柵欄,因為每個車格都有獨立的停車計時器,也就是說,這裡沒有出納員、沒有目擊者、沒有收據,也不會留下任何文件紀錄。開休旅車的男人很清楚這些,他沿著斜坡繞上二樓,開向最裡面的角落,他讓車子在車道上空轉,然後下車。
停車場內總是塞滿了車,他很清楚這點,現在可是尖峰時段,而且路上到處在施工,他們要不就是四點提早走,要不就是會等到六點。
休旅車上的男人看了看錶。
四分鐘。
慢慢來。
他打開車門下了車,從口袋裡拿出一枚二十五分硬幣投入計時器,用力轉動把手,聽見硬幣落下的聲音,接著計時器便顯示出一個鐘頭的停車時間。然後,一切寂靜無聲,他只聞到停駐車輛發出的氣味:汽油、橡膠,以及冷卻的排氣管。
他回過頭看看計時器,還有五十九分鐘,他才不必花上五十九分鐘。他打開車子側門,傾身進去,掀開包裹著步槍的毯子,這是由春田兵工廠生產的M1A自動步槍,有美國胡桃木製槍托跟重裝槍管,彈匣內可裝十發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這把買來的槍就跟他多年前服役時美軍使用的M14自動裝填狙擊步槍一樣,很棒的武器,準確率也許不如頂尖的推膛式步槍,但用在這裡已經足夠,非常夠了,他要看的距離不會很遠。槍裡裝著湖城兵工廠生產的M852競賽用子彈,是他愛用的特製彈殼,內部火藥由聯邦彈藥公司所製,另外還有空尖艇尾型彈頭。真要比較起來,這些彈藥應該搭配品質更好一些的槍,裝在這把槍上是稍微不協調了點。
他注意四周,確認沒有動靜後,便從後座拿起了槍,帶到舊停車場跟新擴建區的交界處。新舊混凝土建築之間有一道半吋寬的縫隙,看起來像是條鮮明的分界線。他猜這應該是伸縮縫,也就是替夏天建築受熱膨脹時預留的空間,建築工人到時候大概會在縫裡注入填料。縫隙正上方的兩根柱子之間,繫了一條寫著禁止進入的警告封條,他單膝跪地從封條下方鑽過,接著站起來,繼續往新擴建區裡走去。
他跪在地上,然後趴下,狙擊手最主要的移動方式,就是保持低姿匍匐移動。他到達牆邊後就平躺下來,緊緊貼在粗糙的混凝土地面上,接著,他扭動身體先成坐姿,再慢慢跪起來。他彎曲右腳,壓在身體下方,左腳則踩著地面,成垂直狀,然後將左手肘撐在左膝蓋上,舉起步槍,把前托靠在牆上,輕輕來回移動,調整穩固。訓練手冊把這稱為跪撐姿勢,這種姿勢很適合射擊,在他的經驗中,跪撐的穩定度大概僅次於身體俯伏在地並將槍撐在雙腳架上。他吸進一口氣,緩慢吐出。一槍斃命,這是狙擊手的信條。想要成功,就得控制好自己的身體,並且保持鎮靜沉著。他吸氣,再吐氣,覺得自己放鬆了,也感覺像回到家一樣。
準備好了。
滲透成功。
現在就等時機成熟。
***
人潮愈來愈密集了,大樓內現在一口氣出來了很多人,多到他們得停下來,等著擠進兩道矮牆之間的單行道,這就像在第一街下坡底部紛亂的路況,大家等著通過堵塞的狹路。你先請。不,你先請吧。這讓人潮的速度愈來愈慢,現在他們可是打靶場內行動緩慢的鴨子了。
他吸進一口氣,吐出,靜靜等待。
然後他開始行動。
他扣下扳機,而且是接連射擊。
第一發子彈擊中一個男人的頭部,當場斃命。槍聲很大,伴隨著子彈超過音速而發出的劈啪聲,那個男人頭上噴出一陣粉紅色的霧,接著就像剪斷線的木偶直接倒地。
第一擊就殺掉一個。
好極了。
他迅速行動,由左至右射擊。第二發擊中了下一個男人,結果跟第一個男人一模一樣。第三發擊中一個女人的頭,結果一樣。三次射擊花了大概兩秒,共有三個目標倒下,太令人意外了。一剎那間還沒有任何人反應過來,接著便是一團混亂,簡直就是大騷動,一陣恐慌,有十二個人還困在那條狹窄的通道裡,三個人倒下,剩下的九個人拔腿就跑,其中四個往前跑,另外五個則是向後。往後的那五個人,撞上了後方想繼續前進的人潮,有些人突然開始尖叫。在握著步槍的男人面前,有一大群驚惶失措卻動彈不得的人,距離還不到三十五碼,非常近。
第四發子彈殺死一個穿西裝的男人,第五發完全沒打中人,子彈掠過一個女人的肩膀,咻地射進池子裡,消失無蹤。他不予理會,稍微移動槍管,用第六發子彈擊中一個男人的鼻梁,把頭都炸開了。
他停止射擊。
接著,他從牆後壓低姿勢,往回爬了三呎。他聞到燃燒過的火藥味,此外,儘管他因槍聲而耳鳴,卻還是聽得見女人的尖叫聲,以及下方街上的腳步聲跟汽車發生小擦撞的聲音。別擔心,各位。他心想。結束了,我要走了。他趴在地上,將發射過的彈殼掃成一堆,這些湖城兵工廠製造的黃銅彈殼在他面前散發出光澤。他用戴著手套的雙手拾起五顆彈殼,可是第六顆滾到旁邊,滾進一處尚未填料的伸縮縫中,就這樣掉進九吋深、半吋寬的空間裡。彈殼掉到最底下時,他聽見小小的金屬碰撞聲。
怎麼辦?
當然是不管了。
沒時間了。
他把五顆彈殼塞進風衣口袋,趴著往回爬。接下來,他靜靜等了一段時間,聽著人們的叫喊聲,然後才站起來,轉身走回之前來的地方。他的腳步快速但平穩,走過粗糙的混凝土地面,經過暫時當成走道的木條板,穿越黑暗與佈滿灰塵的空間,再從警告封條下鑽過,回到他的休旅車旁。
車子的後門還開著,他用毯子包起依然溫熱的步槍,關上車門,回到前座發動引擎,再透過擋風玻璃看了看停車計時器,上頭顯示可停車的時間還有四十四分鐘。他倒了車,朝著出口斜坡開去,通過無人看守的出口,先右轉出去,再右轉進入百貨公司後方亂成一團的街區。在聽到第一聲警笛前,他就已經通過高架道路下方,他鬆了口氣,警笛聲是往東走,而他正朝西開。
幹得好,他心想。隱蔽滲透到目的地,開了六槍,擊倒五個目標,並且成功脫出,一切順利。
***
「有個人打手機過來通報了。」調度員大喊著。
「是誰?」艾默森也大喊。
「一個海軍陸戰隊員,是召募中心的人。」
「他是目擊者嗎?」
「不是,他當時在大樓裡,不過現在他到外頭了。」
艾默森咬著牙,他知道自己沒辦法最早到達現場了,門都沒有。他也無法在第一時間指揮大家行動了,所以他需要眼線,就是現在。海軍陸戰隊員?應該沒問題。
「好吧,」他說:「把電話轉過來。」
話筒傳出一陣喀噠聲,接著艾默森便聽到新的背景聲音,那是在戶外,遠處有人尖叫,還有水的飛濺聲。是噴泉。他心想。
「你是誰?」他問。
回答的人聽起來鎮靜但匆忙,聲音響亮,艾默森還聽得見呼吸聲,看來對方將手機話筒貼得很近。
「我是凱利,」對方說:「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官長。請問你是?」
「艾默森,我是警局的人,目前在車陣中,可能十分鐘後才會到。現在狀況如何?」
「有五個人陣亡。」海軍陸戰隊員說。
「五個人死了?」
「是的。」
可惡。「有人受傷嗎?」
「我沒看到有人受傷。」
「五個人死亡,沒人受傷?」
「是的。」海軍陸戰隊員又說了一遍。
艾默森沉默著。他見過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槍擊案,他見過死人,可是他從來沒見過只有死亡、沒有受傷的案子。只要是公共場所槍擊案,就會有人死傷,就數據上來說,至少死者與傷者的比例是一比一。
「你確定沒人受傷?」他說。
「確定,長官。」海軍陸戰隊員說。
「到達時已死亡的那些人是誰?」
「都是平民,四男一女。」
「可惡。」
「收到,長官。」海軍陸戰隊員說。
「事發當時你在哪裡?」
「在召募中心。」
「你看到什麼?」
「什麼都沒看到。」
「那你聽見了什麼?」
「槍聲,共有六發。」
「是手槍嗎?」
「我想是長槍,而且只有一把。」
「難道是步槍?」
「我猜是半自動的,射擊速度很快,但不是全自動。那些陣亡的人全都是頭部中彈。」
是狙擊手,艾默森心想。可惡。有個瘋子拿攻擊性武器殺人。
「他離開了嗎?」他說。
「目前沒聽到槍聲了,長官。」
「他可能還在原地。」
「電視臺的人來了。」海軍陸戰隊員說。
可惡,艾默森心想。
「好,在我的人到達前,盡你所能先管理現場秩序。」
「收到,長官。」
電話掛掉了,艾默森再次聽見調度員的呼吸聲。
「所有單位,注意!」他說:「有個瘋子帶著一把長槍,據推測是自動步槍,在公共場所任意射擊。開槍地點可能在停車場新擴建區,要不他還在那裡,要不就已經消失了。如果他要離開,一定是步行或開車,因此目前位在事發現場十條街外的單位,我要你們停下來,圍出封鎖線,別讓任何人進出,知道嗎?無論車輛或行人,任何理由都禁止通行,所有十條街內的單位,在前往現場時要格外小心。別讓他逃了,千萬別追丟他。各位,我們一定要破案,今天絕對要逮到這傢伙,免得讓CNN害我們完蛋。」
***
所有案件到了一定進度時,警方都會派人到檢察官辦公室報告,因為起訴是檢察官的責任。會議在艾默森的辦公室舉行,總共有三個人參與,包括艾默森、鑑識組長,以及檢察官。檢察官名叫羅汀,今年五十歲,身材精瘦強健,是個非常謹慎的人。
「我要聽好消息,」羅汀說:「所有市民都嚇壞了。」
「我們知道事發的所有經過,」艾默森說:「每一步都清清楚楚。」
「你知道是誰幹的嗎?」羅汀問。
「還沒查出來,現在他還是無名氏。」
「那就把經過告訴我吧。」
「我們觀看監視攝影機的黑白錄影畫面,發現有輛淺色休旅車在事發前十一分鐘進了停車場。由於牌照上積著灰塵跟泥土,攝影機的角度又不是很好,所以看不出牌照號碼,不過車型應該是道奇休旅車,車況不算新,有色車窗是後來加裝的。另外我們目前也在看舊帶子,因為他顯然曾提前進入停車場,用稍早從施工地點偷來的交通錐非法佔用了一個停車位。」
「我們能證明交通錐是偷來的嗎?」
「好吧,那就說是他取得的。」
「也許他在市府的建設單位工作。」
「有可能。」
「你覺得交通錐會是從第一街上的施工地點偷來的嗎?」
「城裡到處都在施工。」
「可是第一街離現場最近。」
「我才不在乎是從哪裡弄來的。」
羅汀點點頭。「所以,他替自己佔了個車位?」
艾默森也點頭。「就佔在新擴建區旁,這樣交通錐擺在那邊看起來就很合理。我們找到一位證人,他至少在事發前一個鐘頭看過那個交通錐,交通錐上還有指紋,而且是一大堆。我們在計時器裡的其中一枚硬幣上也找到同一組大拇指跟食指指紋。」
「他付錢停車?」
「顯然如此。」
羅汀思考了一會兒。
「這不合理,」他說:「辯方會聲稱他放交通錐只是單純想佔位置,雖然這麼做很自私,但他是清白的,再說那枚硬幣可能是好幾天前就投進計時器的。」
艾默森笑了。警方有警方的思考模式,律師也有律師的思考模式。
「不只這些,」他說:「他停車後,還走進新擴建區,在好幾個地方留下鞋子跟衣服的痕跡,而且他身上也沾了水泥灰,說不定還沾了很多。」
羅汀搖頭。「這只能證明他在前兩個星期內去過那裡,就這樣而已,證據不夠充足。」
「我們能從三個方面鎖定他使用的武器。」艾默森說。
這句話就讓羅汀感興趣了。
「他打偏了一發子彈,」艾默森說:「結果射進水裡。你猜這表示什麼?彈道實驗室就是這樣試射槍枝的。他們將子彈射進長方形水槽,裡頭的水會讓子彈停下,不受到任何碰撞傷害。我們有了一顆完整的子彈,上頭有完整的膛線,就能查出是從哪一把槍擊發的。」
「你能找到那把槍嗎?」
「我們在牆上發現了他槍管摩擦留下的漆痕。」
「那很好。」
「當然,等我們找到那把步槍,就能比對上頭的漆跟刮痕,就像驗DNA一樣準確。」
「何時能找到那把槍?」
「我們發現了一個空彈殼,上頭有擊發後彈出時摩擦的刮痕。也就是說,我們有子彈以及彈殼,用這兩樣東西就能指認出犯罪的武器,從牆上的漆痕可以指認出停車場的犯罪地點,而犯罪地點上有兇手衣物留下的證據。」
羅汀沒有說話,艾默森知道他在思考審判的事,科學證據有時不太具說服力,因為其中缺少人的動機。
「彈殼上面有指紋,」他說:「是兇手在填彈時留下的,而這組指紋跟計時器裡那枚硬幣一樣,也跟交通錐上頭的相同。因此我們可以將這起犯罪連結到那把槍上,再把槍跟子彈連結起來,然後再將子彈跟那傢伙連結起來。懂了嗎?一切都有關聯,兇手、槍、犯罪,簡直無懈可擊。」
「監視錄影帶有拍到車子離開嗎?」
「車子正好在第一通報案電話的九十秒之後開出去。」
「那傢伙是誰?」
「只要等指紋資料庫比對出來就知道了。」
「那也要資料庫裡有他的檔案才行。」
「我認為他曾是軍隊裡的狙擊手,」艾默森說。「所有軍人資料都在資料庫裡,要找到他只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
***
雖然授權令不到一個鐘頭就下來了,但逮捕行動卻花了三個鐘頭規劃。不過,這次的逮捕行動簡直就跟到公園散步一樣輕鬆,詹姆斯.巴爾幾乎是陷入熟睡,他們在凌晨三點破門而入,發現他自己一人躺在床上。艾默森呼叫醫護人員,要他們檢查巴爾,確定他不是假裝,也確認他沒有生命危險。醫護人員忙了幾分鐘,聽他的心跳、檢查脈搏、查看藥瓶上的標籤,他們做出的結論是,他很健康,只是想睡覺而已。
「這人有精神病,」霹靂小組指揮官說:「簡直沒有半點良心。」
「確定是這個人沒錯嗎?」助理檢察官問。
艾默森在椅子上發現一條西裝褲,在口袋裡翻到一個小皮夾,拿出駕照,姓名正確,地址正確,照片也沒錯。
「就是他。」他說。
「我們不能讓他說半個字,」助理檢察官又說一遍。「這件事可別有什麼閃失。」
「我還是要對他宣讀權利,」艾默森說:「各位,記下來吧。」
他搖搖巴爾的肩膀,對方只是半開著眼,接著他便把該宣讀的權利說完,告訴巴爾有權保持緘默,有權找律師等等。巴爾試著集中精神,不過沒有成功,又閉上眼睛睡著了。
「好了,帶走吧。」艾默森說。
警方很快就將巴爾從警局拘留室移送至郡立監獄,不過,由於巴爾曾經待過軍隊,因此他受到的文化衝擊倒不像其他新人那麼大。他撐了兩個鐘頭後,就被帶到一間訪談室,某個人告訴他有位律師在等他。
「我叫大衛.查普曼,」對方說:「我是位刑事訴訟律師。總之就是律師,你妹妹在我的事務所上班,她要我們幫你的忙。」
巴爾沒說話。
「所以我才來找你。」查普曼說。
巴爾沒說話。
「我會將我們的談話錄起來,」查普曼說:「當成紀錄。我想你不會反對吧?」
巴爾沒說話。
「我們好像見過一次面,」查普曼說:「應該是某年的聖誕派對吧?」
巴爾沒說話。
查普曼等了一下才開口。
「有人跟你談過控告的事了嗎?」他問。
巴爾沒說話。
「那些可是非常嚴重的控告。」查普曼說。
巴爾還是保持沉默。
「如果連你都不想幫自己,那我也幫不上忙了。」查普曼說。
巴爾只是盯著他看,就這樣靜靜坐了好幾分鐘,然後他才向前傾身對著錄音機說話,這是他自昨天中午以來第一次開口。
他說:「他們抓錯人了。」
「他們抓錯人了。」巴爾又說一次。
「那就告訴我真正的兇手是誰。」查普曼立刻做出反應。他可是法庭上的老手,知道怎麼掌握會談。問題,回答,問題,回答。這就是讓人願意開口的方式。只要對方跟著這種對談節奏,就會全盤托出了。
可是巴爾卻又沉默下來。
「我們把話講清楚吧。」查普曼說。
巴爾沒回答。
「你否認這是你幹的?」查普曼問。
巴爾沒說話。
「是嗎?」
沒回應。
「罪證確鑿,」查普曼說:「恐怕沒有轉圜餘地了。你最好別裝傻,我們要討論一下你為什麼要幹這種事,這才能幫助事情進展。」
巴爾沒說話。
「你想要我幫忙嗎?」查普曼說:「還是不想?」
巴爾沒說話。
「也許是你過去戰時的經驗促使你這麼做?」查普曼說:「或者是創傷後症候群的影響,要不然就是某種精神問題,我們要找出動機才行。」
巴爾沒說話。
「否認可不是聰明的舉動,」查普曼說:「證據都很充足。」
巴爾沒說話。
「你最好不要否認。」查普曼說。
「替我找傑克.李奇。」巴爾說。
「誰?」
「傑克.李奇。」
「他是誰?你朋友嗎?」
巴爾沒說話。
「是你認識的人?」查普曼說。
巴爾沒說話。
「你以前的熟人?」
「把他找來就是了。」
「他在哪裡?他是誰?」
巴爾沒說話。
「傑克.李奇是醫生嗎?」查普曼問。
巴爾不再說話,他只是站起來,走到門口敲門,讓獄卒帶著他回到擁擠的牢房去。
為什麼這個冷血殺人魔什麼都不說,卻只說出這個名字?傑克.李奇到底是誰?正當大家百思不得其解之時,李奇竟然自動現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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