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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案例指導(第1輯)》內容簡介: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的這些知識產權案件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闡釋,對于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具有指導和借鑒意義。為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加強審判監督和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法律適用標準的統一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在2008年度審結的184件案件中,選取了23件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形成本年度報告,現公開發布。
目次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08)
序言
一、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一)專利案件
(二)著作權案件
(三)商標案件
(四)不正當競爭案件
(五)技術合同案件
二、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一)專利授權確權案件
(二)商標授權確權案件
審判案例指導(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典型知識產權案件裁判文書選登)
一、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一)專利案件
1.專利侵權判定中公知技術抗辯的適用——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與寧波聖利達電器製造有限公司、華普超市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2.專利被納入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時的侵權判斷與處理——關於朝陽興諾公司按照建設部頒發的行業標準《復合載體夯擴樁設計規程》設計、施工而實施標準中專利的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問題請示案
3.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件的管轄確定——浙江杭州鑫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訴山東新發藥業有限公司、上海愛兮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及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4.管轄權的確定先于訴訟主體的確定——藍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機硅廠與山東東岳有機硅材料有限公司、山東東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上訴案
5.級別管轄與管轄權的轉移——蔡朗春與佛山石灣鷹牌陶瓷有限公司、江門市新力塑料廠有限公司、朱根良侵犯專利權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二)著作權案件
6.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并復制和發行的法定許可——廣東大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洪如丁、韓偉、廣州音像出版社、重慶三峽光盤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聯盛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7.對涉及網絡的公證證據的審查判斷——新傳在線(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自貢分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8.指控他人在注冊商標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并在產品銷售、宣傳時非法使用其美術作品應屬民事權益爭議——日本國株式會社雙葉社與上海恩嘉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誠益眼鏡有限公司、響水縣世福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9.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表演者的確定及對“獨家出版發行相關劇目錄像製品的權利”的約定的理解——上訴人中國文聯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寶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寶光碟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東唱金影音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河北省河北梆子劇院等侵犯著作權糾紛上訴案
10.侵犯表演者權案件中對權利主體及侵權人身份的審查判斷——孫楠與北京金視光盤有限公司、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表演者權糾紛提審案
11.出版文字作品報酬的計算依據——王志榮與湖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案
12.已為生效裁判確定為侵權并已給予權利人充分賠償的圖書,如在判決生效后繼續發行。屬于對原判決執行的問題,不構成新的侵權行為——張培蓮與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三)商標案件
13.商標正當使用的判斷——深圳市遠航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請示案
(四)不正當競爭案件
14.企業名稱(特別是字號)能否承繼——廣東偉雄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區正野電器實業有限公司、廣東正野電器有限公司與佛山市順德區正野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光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申請再審案
15.侵犯商業秘密所製造的侵權產品的銷售地和使用地能否作為確定管轄的依據——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廣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國)有限公司與四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維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廠、佛山市環市鎮東升汾江印刷廠經營部侵犯商業秘密糾紛管轄權異議上訴案
(五)技術合同案件
16.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履行地的確定——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考泰斯(上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技術委托開發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二、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一)專利授權確權案件
1.禁止重復授權原則的理解以及專利法上“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內涵與判斷——濟寧無壓鍋爐廠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糾紛提審案
2.禁止重復授權原則在外觀設計專利問題上的適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與科萬商標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信達染整機械有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糾紛申請再審系列案
3.企業標準備案是否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公開以及法院能否對專利確權行政案件行使司法變更權——如皋市愛吉科紡織機械有限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王玉山實用新型專利無效糾紛提審案
(二)商標授權確權案件
4.商品通用名稱的審查判斷——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拜耳消費者護理股份有限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5.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的理解與適用——常州誠聯電源製造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常州市創聯電源有限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6.以爭議商標的注冊侵犯在先著作權等為由提起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時限——日本國株式會社雙葉社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上海恩嘉經貿發展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系列案
7.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的管理手段的適用及其第(四)項規定中“使用”的含義——雲南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汕頭市康王精細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附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200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年12月27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2010年1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年1月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2010年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年2月26日)
序言
一、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一)專利案件
(二)著作權案件
(三)商標案件
(四)不正當競爭案件
(五)技術合同案件
二、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一)專利授權確權案件
(二)商標授權確權案件
審判案例指導(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典型知識產權案件裁判文書選登)
一、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一)專利案件
1.專利侵權判定中公知技術抗辯的適用——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與寧波聖利達電器製造有限公司、華普超市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2.專利被納入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時的侵權判斷與處理——關於朝陽興諾公司按照建設部頒發的行業標準《復合載體夯擴樁設計規程》設計、施工而實施標準中專利的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問題請示案
3.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件的管轄確定——浙江杭州鑫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訴山東新發藥業有限公司、上海愛兮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及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4.管轄權的確定先于訴訟主體的確定——藍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機硅廠與山東東岳有機硅材料有限公司、山東東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上訴案
5.級別管轄與管轄權的轉移——蔡朗春與佛山石灣鷹牌陶瓷有限公司、江門市新力塑料廠有限公司、朱根良侵犯專利權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二)著作權案件
6.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并復制和發行的法定許可——廣東大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洪如丁、韓偉、廣州音像出版社、重慶三峽光盤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聯盛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7.對涉及網絡的公證證據的審查判斷——新傳在線(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自貢分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8.指控他人在注冊商標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并在產品銷售、宣傳時非法使用其美術作品應屬民事權益爭議——日本國株式會社雙葉社與上海恩嘉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誠益眼鏡有限公司、響水縣世福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9.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表演者的確定及對“獨家出版發行相關劇目錄像製品的權利”的約定的理解——上訴人中國文聯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寶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寶光碟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東唱金影音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河北省河北梆子劇院等侵犯著作權糾紛上訴案
10.侵犯表演者權案件中對權利主體及侵權人身份的審查判斷——孫楠與北京金視光盤有限公司、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表演者權糾紛提審案
11.出版文字作品報酬的計算依據——王志榮與湖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案
12.已為生效裁判確定為侵權并已給予權利人充分賠償的圖書,如在判決生效后繼續發行。屬于對原判決執行的問題,不構成新的侵權行為——張培蓮與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侵犯著作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三)商標案件
13.商標正當使用的判斷——深圳市遠航科技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請示案
(四)不正當競爭案件
14.企業名稱(特別是字號)能否承繼——廣東偉雄集團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區正野電器實業有限公司、廣東正野電器有限公司與佛山市順德區正野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光大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申請再審案
15.侵犯商業秘密所製造的侵權產品的銷售地和使用地能否作為確定管轄的依據——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廣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國)有限公司與四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維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廠、佛山市環市鎮東升汾江印刷廠經營部侵犯商業秘密糾紛管轄權異議上訴案
(五)技術合同案件
16.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履行地的確定——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考泰斯(上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技術委托開發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申請再審案
二、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一)專利授權確權案件
1.禁止重復授權原則的理解以及專利法上“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內涵與判斷——濟寧無壓鍋爐廠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舒學章發明專利無效糾紛提審案
2.禁止重復授權原則在外觀設計專利問題上的適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與科萬商標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信達染整機械有限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無效糾紛申請再審系列案
3.企業標準備案是否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公開以及法院能否對專利確權行政案件行使司法變更權——如皋市愛吉科紡織機械有限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王玉山實用新型專利無效糾紛提審案
(二)商標授權確權案件
4.商品通用名稱的審查判斷——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拜耳消費者護理股份有限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5.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的理解與適用——常州誠聯電源製造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常州市創聯電源有限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6.以爭議商標的注冊侵犯在先著作權等為由提起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時限——日本國株式會社雙葉社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上海恩嘉經貿發展公司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系列案
7.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的管理手段的適用及其第(四)項規定中“使用”的含義——雲南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汕頭市康王精細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行政糾紛申請再審案
附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200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年12月27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2010年1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年1月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2010年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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