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案例解讀本(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11808905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出版日:2010/09/01
裝訂/頁數:平裝/88頁
商品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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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案例解讀本》主要內容簡介: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運用法律處理日常事務的需求也越來越普遍。但是,對于一般讀者而言,法律本身的專業術語過于艱深,學法的難度很大。為了便于讀者學法用法,我們在編輯出版法律注釋本的基礎上,組織力量編寫了這套案例解讀本。本系列旨在通過具體案例,說明法律規定的具體內涵。
目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范圍
[案例1] 企業內部承包引起的提成糾紛是否屬于勞動爭議案
第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原則
第四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協商和解
[案例2] 勞動爭議當事人協商和解案
第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
[案例3] 缺乏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的法院判決應當撤銷
第六條 舉證責任
[案例4]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違反勞動紀律承擔舉證責任
第七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代表人制度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
第九條 勞動監察
[案例5] 勞動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
第二章 調解
第十條 調解組織
[案例6]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當依法設立
第十一條 擔任調解員的條 件
第十二條 調解申請
第十三條 調解方式
第十四條 調解協議
[案例7] 調解協議應當及時、合法
第十五條 申請仲裁
[案例8] 王某調解協議反悔案
第十六條 支付令
[案例9] 王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調解協議案
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
第十八條 制定仲裁規則及指導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第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第二十條 仲裁員資格條 件
第二十一條 仲裁管轄
[案例10] 王某勞動爭議仲裁管轄爭議案
第二十二條 仲裁案件當事人
第二十三條 仲裁案件第三人
[案例11] 第三人王某勞動爭議案
第二十四條 委托代理
[案例12] 受委托人委托權限內行為法律效力爭議案
第二十五條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二十六條 仲裁公開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案例13] 王某勞動仲裁時效中斷案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第二十九條 仲裁申清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仲裁申請送達與仲裁答辯書的提供
第三節 開庭和裁決
第三十一條 仲裁庭組成
[案例14] 獨任仲裁不適用于復雜勞動爭議案
第三十二條 書面通知仲裁庭組成情況
第三十三條 仲裁員回避
第三十四條 仲裁員的法律責任
[案例15] 仲裁員私自會見當事人解聘案
第三十五條 開庭通知與延期開庭
[案例16] 當事人試圖和解而獲準延期開庭案
第三十六條 視為撤回仲裁申請和缺席裁決
[案例17] 被申請人拒不到庭的缺席裁決案
第三十七條 鑑定
第三十八條 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
第三十九條 證據及舉證責任
[案例18] 用人單位不能提供勞動者不認真工作證據而承擔不利后果
第四十條 仲裁庭審筆錄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和解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調解
第四十三條 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
[案例19] 王某工傷醫療費部分先行裁決案
第四十四條 先予執行
[案例20] 王某工傷仲裁先予執行支付案
第四十五條 作出裁決
第四十六條 裁決書
第四十七條 終局裁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申請撤銷終局裁決
[案例21] 仲裁員未依法回避而致仲裁裁決被撤銷案
第五十條 不服仲裁裁決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生效調解書、裁決書的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事業單位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仲裁不收費
第五十四條 生效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1994.7.5)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8.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錄)(2007.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 例(1993.7.6)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 例》若干問題解釋(1993.9.23)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1993.11.5)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1995.8.17)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2010.1.20)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2009.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范圍
[案例1] 企業內部承包引起的提成糾紛是否屬于勞動爭議案
第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原則
第四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協商和解
[案例2] 勞動爭議當事人協商和解案
第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
[案例3] 缺乏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的法院判決應當撤銷
第六條 舉證責任
[案例4]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違反勞動紀律承擔舉證責任
第七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代表人制度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
第九條 勞動監察
[案例5] 勞動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
第二章 調解
第十條 調解組織
[案例6]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當依法設立
第十一條 擔任調解員的條 件
第十二條 調解申請
第十三條 調解方式
第十四條 調解協議
[案例7] 調解協議應當及時、合法
第十五條 申請仲裁
[案例8] 王某調解協議反悔案
第十六條 支付令
[案例9] 王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調解協議案
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
第十八條 制定仲裁規則及指導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第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第二十條 仲裁員資格條 件
第二十一條 仲裁管轄
[案例10] 王某勞動爭議仲裁管轄爭議案
第二十二條 仲裁案件當事人
第二十三條 仲裁案件第三人
[案例11] 第三人王某勞動爭議案
第二十四條 委托代理
[案例12] 受委托人委托權限內行為法律效力爭議案
第二十五條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二十六條 仲裁公開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案例13] 王某勞動仲裁時效中斷案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第二十九條 仲裁申清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仲裁申請送達與仲裁答辯書的提供
第三節 開庭和裁決
第三十一條 仲裁庭組成
[案例14] 獨任仲裁不適用于復雜勞動爭議案
第三十二條 書面通知仲裁庭組成情況
第三十三條 仲裁員回避
第三十四條 仲裁員的法律責任
[案例15] 仲裁員私自會見當事人解聘案
第三十五條 開庭通知與延期開庭
[案例16] 當事人試圖和解而獲準延期開庭案
第三十六條 視為撤回仲裁申請和缺席裁決
[案例17] 被申請人拒不到庭的缺席裁決案
第三十七條 鑑定
第三十八條 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
第三十九條 證據及舉證責任
[案例18] 用人單位不能提供勞動者不認真工作證據而承擔不利后果
第四十條 仲裁庭審筆錄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和解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調解
第四十三條 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
[案例19] 王某工傷醫療費部分先行裁決案
第四十四條 先予執行
[案例20] 王某工傷仲裁先予執行支付案
第四十五條 作出裁決
第四十六條 裁決書
第四十七條 終局裁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申請撤銷終局裁決
[案例21] 仲裁員未依法回避而致仲裁裁決被撤銷案
第五十條 不服仲裁裁決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生效調解書、裁決書的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事業單位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仲裁不收費
第五十四條 生效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1994.7.5)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8.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錄)(2007.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 例(1993.7.6)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 例》若干問題解釋(1993.9.23)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1993.11.5)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1995.8.17)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2010.1.20)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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