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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列國政權機關中的要職均由貴族擔任。各級貴族亦按照其政治等級占有土地,并對隸屬于自己的人民進行統治。貴族的家族內部,則由家族長依據宗法血緣關系對其族人進行管理。因此,春秋時期的政治形態是典型的、貴族政治。在春秋三百多年中,貴族政治由盛而衰,發生了深刻的變革。馬衛東編著的《春秋時期貴族政治的歷史變遷》從五個視角對春秋貴族政治的歷史變遷進行了考察。《春秋時期貴族政治的歷史變遷》包括緒論、正文和結束語三個部分,正文分為五章。
在緒論中,我們主要闡述了本課題研究的原因和意義、本課題研究的歷史及現狀、本研究的基本思路與方法。我們認為,研究貴族政治在春秋時期的衰變過程,對于深入認識周代社會形態演進的特點與規律、正確理解中國奴隸社會階級斗爭的特點和歷史作用、理清周代一系列重大制度變遷的基本脈絡,皆具有重要的意義。學界以往對這一課題的研究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還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特別是對春秋貴族政治演變的規律性、春秋貴族興衰與政治變遷的互動性、春秋列國內政變遷的特殊性等具體問題的挖掘,還不夠細致和深入。因此,有必要在以往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廣泛搜求和深人分析文獻典籍,并結合地下出土材料,對春秋時期的貴族政治進行多角度和多層次的研究。
第一章對霸政體制下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進行了探討。通過研究得出結論:隨著天子的衰微和諸侯的強大,歷史進入了“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的霸政時代。在霸政體制下,春秋列國不再依爵制而是以實力來論大小強弱。傳統的諸侯五等爵制遭到了破壞,五等爵制徒有外在的禮儀形式,而其原有的政治功能則喪失殆盡。春秋時期五等爵制的破壞,標志著周代分封制度在“天子建國”的層次上已經走向解體。五等爵制的破壞對春秋政治變遷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一方面,擺脫了五等爵制約束的部分強國,不斷地兼并弱小國家,這就改變了西周以來小國林立的局面,促使區域性統一的政治格局逐漸形成;另一方面,一些諸侯國突破了五等爵制的限制,大肆擴張領土,又以新占領的土地分封卿大夫,致使卿大夫勢力膨脹,進而引發了春秋中後期“國”與“家”之間的矛盾和斗爭。
第二章論述了春秋時期“國”與“家”關系的內在矛盾。我們認為:在先秦典籍中,與“國”相對而言的“家”,是指以卿大夫家族為核心、以采邑為基礎的地方政權。在春秋時期的歷史條件下,“諸侯立家”是貴族政治的一種必然形式。春秋時期的卿大夫之家具有公、私雙重性質,這決定了春秋時期“國”與“家”的關系,一方面相互依賴,另一方面矛盾斗爭。春秋時期“家”與“國”的矛盾斗爭,最終導致了“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的政治局面。同時,“國”與“家”的斗爭亦促使春秋時期的國家結構形式向集權的方向轉變。
第三章探究了春秋時期公族的分化及君統、宗統關系的嬗變。我們認為:周代公族在其分化的過程中,產生了三個層次的親屬團體:時君的家族、公子之宗、別子之宗。時君的家族只包括時君及其直系子孫,而不含旁系親屬;“公子之宗”指先君遺族中未立新氏的公子、公孫;“別子之宗”指別立新氏的卿大夫家族。隨著公族的分化,君統和宗統分離開來,宗統不可覬覦君位,君統利用宗統以為藩屏。春秋時期,宗法制度的君、宗分野原則逐漸失去了對貴族的約束力,君統內部、君統與宗統之間,無不圍繞著權力和財富進行著激烈的斗爭。春秋公族政治全面陷入了危機之中。
第四章考察了春秋列國卿族廢興與內政的變遷。我們認為:春秋列國政治發展總的趨勢是相同的。除楚國外,中原列國均出現了“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的局面。但由于歷史傳統、現實國情不同,列國表現出來的政治特色不盡相同。如魯、鄭、宋、衛四國基本上是因循舊制,任用公族執政。其中,魯、鄭公族專權最為典型,魯國還出現了“陪臣執國命”的現象,而宋國君權較之于魯、鄭、衛稍強,政權下移相對要晚二些。齊國則親羈并用,以公族執政為主,間用異姓之人,并利用寵臣牽制國、高二氏,因此異姓寵臣得以崛起,從而造成“田氏代齊”的結局。晉國于春秋之初發生“曲沃并晉”,從此剪除公族,任用異姓、異氏執政,終致公室滅于異姓、異氏卿大夫。楚國重要官職被王族壟斷,卻因對世族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故政不下移。但世族制的頑固,又終致戰國時期楚國的衰落。列國卿大夫的兼并和奪權斗爭,客觀上削弱了宗法貴族的勢力,為官僚政治最終取代貴族政治減少了阻力。
第五章探析了春秋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我們認為:春秋卿大夫家族的政治形態,處于新舊交迭的矛盾斗爭之中。一方面,宗法等級制仍然延續,家臣世襲制得以存留,二者相互應和,構成了春秋卿大夫家族政治保守的一面;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井田制的逐漸瓦解,個體家庭擺脫大家族成為可能,社會人口的流動也越來越普遍。與之相聯系,傳統的宗法制和家臣制亦不斷走向瓦解,這構成了卿大夫家族政治衰變的一面。總體而言,宗法制度的瓦解和家臣制度的崩潰,是無法阻擋的歷史潮流。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使春秋貴族政治失去了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
在結語部分,筆者對全書的觀點進行了總結,并進一步概括了春秋貴族政治歷史變遷的兩個總的趨勢:一是從鼎盛走向衰落;二是由分權走向集權。
在緒論中,我們主要闡述了本課題研究的原因和意義、本課題研究的歷史及現狀、本研究的基本思路與方法。我們認為,研究貴族政治在春秋時期的衰變過程,對于深入認識周代社會形態演進的特點與規律、正確理解中國奴隸社會階級斗爭的特點和歷史作用、理清周代一系列重大制度變遷的基本脈絡,皆具有重要的意義。學界以往對這一課題的研究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還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特別是對春秋貴族政治演變的規律性、春秋貴族興衰與政治變遷的互動性、春秋列國內政變遷的特殊性等具體問題的挖掘,還不夠細致和深入。因此,有必要在以往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廣泛搜求和深人分析文獻典籍,并結合地下出土材料,對春秋時期的貴族政治進行多角度和多層次的研究。
第一章對霸政體制下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進行了探討。通過研究得出結論:隨著天子的衰微和諸侯的強大,歷史進入了“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的霸政時代。在霸政體制下,春秋列國不再依爵制而是以實力來論大小強弱。傳統的諸侯五等爵制遭到了破壞,五等爵制徒有外在的禮儀形式,而其原有的政治功能則喪失殆盡。春秋時期五等爵制的破壞,標志著周代分封制度在“天子建國”的層次上已經走向解體。五等爵制的破壞對春秋政治變遷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一方面,擺脫了五等爵制約束的部分強國,不斷地兼并弱小國家,這就改變了西周以來小國林立的局面,促使區域性統一的政治格局逐漸形成;另一方面,一些諸侯國突破了五等爵制的限制,大肆擴張領土,又以新占領的土地分封卿大夫,致使卿大夫勢力膨脹,進而引發了春秋中後期“國”與“家”之間的矛盾和斗爭。
第二章論述了春秋時期“國”與“家”關系的內在矛盾。我們認為:在先秦典籍中,與“國”相對而言的“家”,是指以卿大夫家族為核心、以采邑為基礎的地方政權。在春秋時期的歷史條件下,“諸侯立家”是貴族政治的一種必然形式。春秋時期的卿大夫之家具有公、私雙重性質,這決定了春秋時期“國”與“家”的關系,一方面相互依賴,另一方面矛盾斗爭。春秋時期“家”與“國”的矛盾斗爭,最終導致了“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的政治局面。同時,“國”與“家”的斗爭亦促使春秋時期的國家結構形式向集權的方向轉變。
第三章探究了春秋時期公族的分化及君統、宗統關系的嬗變。我們認為:周代公族在其分化的過程中,產生了三個層次的親屬團體:時君的家族、公子之宗、別子之宗。時君的家族只包括時君及其直系子孫,而不含旁系親屬;“公子之宗”指先君遺族中未立新氏的公子、公孫;“別子之宗”指別立新氏的卿大夫家族。隨著公族的分化,君統和宗統分離開來,宗統不可覬覦君位,君統利用宗統以為藩屏。春秋時期,宗法制度的君、宗分野原則逐漸失去了對貴族的約束力,君統內部、君統與宗統之間,無不圍繞著權力和財富進行著激烈的斗爭。春秋公族政治全面陷入了危機之中。
第四章考察了春秋列國卿族廢興與內政的變遷。我們認為:春秋列國政治發展總的趨勢是相同的。除楚國外,中原列國均出現了“禮樂征伐自大夫出”的局面。但由于歷史傳統、現實國情不同,列國表現出來的政治特色不盡相同。如魯、鄭、宋、衛四國基本上是因循舊制,任用公族執政。其中,魯、鄭公族專權最為典型,魯國還出現了“陪臣執國命”的現象,而宋國君權較之于魯、鄭、衛稍強,政權下移相對要晚二些。齊國則親羈并用,以公族執政為主,間用異姓之人,并利用寵臣牽制國、高二氏,因此異姓寵臣得以崛起,從而造成“田氏代齊”的結局。晉國于春秋之初發生“曲沃并晉”,從此剪除公族,任用異姓、異氏執政,終致公室滅于異姓、異氏卿大夫。楚國重要官職被王族壟斷,卻因對世族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故政不下移。但世族制的頑固,又終致戰國時期楚國的衰落。列國卿大夫的兼并和奪權斗爭,客觀上削弱了宗法貴族的勢力,為官僚政治最終取代貴族政治減少了阻力。
第五章探析了春秋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我們認為:春秋卿大夫家族的政治形態,處于新舊交迭的矛盾斗爭之中。一方面,宗法等級制仍然延續,家臣世襲制得以存留,二者相互應和,構成了春秋卿大夫家族政治保守的一面;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井田制的逐漸瓦解,個體家庭擺脫大家族成為可能,社會人口的流動也越來越普遍。與之相聯系,傳統的宗法制和家臣制亦不斷走向瓦解,這構成了卿大夫家族政治衰變的一面。總體而言,宗法制度的瓦解和家臣制度的崩潰,是無法阻擋的歷史潮流。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使春秋貴族政治失去了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
在結語部分,筆者對全書的觀點進行了總結,并進一步概括了春秋貴族政治歷史變遷的兩個總的趨勢:一是從鼎盛走向衰落;二是由分權走向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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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貴族政治發生了深刻變革:在霸政體制下,一些諸侯國突破五等爵制的約束,大肆擴張領土并分封卿大夫,從而引發了“國”與“家”的斗爭;“國”與“家”的斗爭,導致了大夫專政的局面,但各國的政治特色不盡相同;由公族分化而來“公子之宗”和“別子之宗”逐漸成為“君統”的對立物,公族政治走向衰落;卿大夫家族內部。宗法制度和家臣制度也逐漸瓦解。春秋貴族政治歷史變遷的總趨勢是:從鼎盛走向衰落,由分權走向集權。
目次
緒論
一、研究的原因和意義
二、已有研究成果述略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章 霸政體制下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
一、天子的衰微與諸侯的強大
二、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
(一)五等爵制的存留
(二)五等爵制的破壞
第二章 諸侯立家及“國”與“家”的內在矛盾
一、“家”的涵義及“諸侯立家”的歷史必然性
二、“家”的雙重性及“國”與“家”的矛盾關系
三、“國”與“家”的矛盾運動在國家結構轉變中的作用
(一)分封制下“國”制約“家”的若干原則
(二)縣制的產生及其在國家結構轉變中的作用
第三章 公族的分化及君統、宗統關系的嬗變
一、君統的范圍及君統內部的斗爭
二、“公子之宗”的形成及其與君統的斗爭
三、“別子之宗”的建立及其與君統的矛盾
(一)公室與“別子之宗”的相互依賴與斗爭
(二)“別子之宗”之間的聯合與斗爭
第四章 列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的變遷
一、魯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二、齊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三、晉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四、鄭、宋、衛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一)鄭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二)宋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三)衛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五、楚國的世族及楚國政治的特點
第五章 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
一、宗法制度的延續及其瓦解
(一)宗法制度的延續
(二)宗法制度的瓦解
二、家臣制度的延續及其變革
(一)家臣的設置及其職能
(二)傳統家臣制的延續
(三)春秋中後期家臣制度的變革
結語
參考文獻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後記
一、研究的原因和意義
二、已有研究成果述略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章 霸政體制下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
一、天子的衰微與諸侯的強大
二、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壞
(一)五等爵制的存留
(二)五等爵制的破壞
第二章 諸侯立家及“國”與“家”的內在矛盾
一、“家”的涵義及“諸侯立家”的歷史必然性
二、“家”的雙重性及“國”與“家”的矛盾關系
三、“國”與“家”的矛盾運動在國家結構轉變中的作用
(一)分封制下“國”制約“家”的若干原則
(二)縣制的產生及其在國家結構轉變中的作用
第三章 公族的分化及君統、宗統關系的嬗變
一、君統的范圍及君統內部的斗爭
二、“公子之宗”的形成及其與君統的斗爭
三、“別子之宗”的建立及其與君統的矛盾
(一)公室與“別子之宗”的相互依賴與斗爭
(二)“別子之宗”之間的聯合與斗爭
第四章 列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的變遷
一、魯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二、齊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三、晉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四、鄭、宋、衛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一)鄭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二)宋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三)衛國卿族的廢興與內政變遷
五、楚國的世族及楚國政治的特點
第五章 卿大夫家族政治的衰變
一、宗法制度的延續及其瓦解
(一)宗法制度的延續
(二)宗法制度的瓦解
二、家臣制度的延續及其變革
(一)家臣的設置及其職能
(二)傳統家臣制的延續
(三)春秋中後期家臣制度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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