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寮溪水庫更新改善可行性規劃─工程規劃檢討(共2冊不分售)(附3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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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9789860293531
出版社: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作者: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2011/12/01
裝訂:平裝
本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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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依原壩是否拆除或保留及壩軸位置,研擬三種大壩興建方案(原壩拆除重建方案、原壩保留原壩軸加高方案及原壩保留壩軸下移方案),經評估結果原壩保留原壩軸加高方案係於原壩體直接進行加高工程,對於原壩體將產生無法預料之沉陷,且既有壩體截水牆恐有耐震性不足等問題,故不予考量。而原壩保留壩軸下移方案之總蓄水量最大,工程費低於原壩拆除重建方案,右壩座地形相對較佳,且既有壩體可做為未來施工時之擋水壩,因此採用原壩保留壩軸下移方案最為合適。 二、依目前庫區地形條件研判,壩頂高程將受限於左、右山脊高程,研判大壩興建後壩頂極限高程為EL.95 m。而水庫上游集水區稜線標高均在EL.100 m以上,且向東北緩升,山脊逐漸厚實,集水區內無顯著薄山脊地形。 三、新壩軸地質屬更新世之沉積岩,砂岩、泥岩或砂泥岩互層,單壓強度不高,而與寶二水庫或湖山水庫相近,壩型僅能採土石壩。而該區域岩盤係屬軟岩,節理不發達水密性佳。 四、「鹿寮溪水庫+八掌堰餘水+甲仙堰餘水」聯合運用時,供水潛能將達每日9.4萬m3。可滿足鹿寮溪水庫地形最大開發規模蓄水量。淹沒之土地以台糖公司土地居多用地取得較無問題。 五、綜合地質、地形、水源、環境等四項條件分析,建議採用壩頂高程EL.95 m,有效庫容2,256萬m3為鹿寮溪水庫開發規模。 六、鹿寮溪水庫開發規模為2,256萬m3時,單獨運用供水能力為6.9萬CMD,原水成本約為20.7元/噸;而前期規劃比較,開發規模為1,500萬m3時,供水能力為5.5萬CMD,原水成本約為23.8元/噸。顯示增加開發規模可降低原水成本。 七、當「鹿寮溪水庫+八掌堰餘水+赤蘭堰」聯合運用時,供水能力為8.2萬CMD,原水成本約為20.4元/噸;「鹿寮溪水庫+八掌堰餘水+甲仙堰餘水」聯合運用,供水能力為9.4萬CMD,原水成本約為15.7元/噸,顯示透過水源設施聯合運用亦可降低原水成本。 八、「鹿寮溪水庫+八掌堰餘水+甲仙堰餘水」聯合運用原水成本約為15.7元/噸。為牡丹水庫之0.62倍(25.47元/m3)、寶山第二水庫之0.75倍(20.93元/m3)、士文水庫之0.72倍(21.88元/m3)、湖山水庫之0.75倍(21.0元/m3)、桃園海淡廠之0.55倍(28.58元/m3),且益本比為2.19,就經濟效益性考量應屬可行。 九、由於台灣地區新壩址難覓,現況水庫淤積嚴重、水源利用效率不佳,故透過水庫更新改善工程進行改造計畫(包括淤積清除、庫區淤積料再利用、興建水庫工程等),可使水庫活化,並符合水庫永續利用之目標。而本計畫淹沒區土地大部份為台糖所有,其餘土地利用程度低,對環境衝擊面較小,有利計畫推動。 十、更新改善計畫主要分設計及施工兩階段,工程可歸類為水庫工程、引水工程及配合工程3大類,第1年為設計及用地取得,第2~6年為各項工程施工期,計6年。施工要徑為施工導水路工程及大壩工程。工程計畫係由南區水資源局統籌執行,可以工程性質及施工界面為考量進行分標,工程品質管制建議採三級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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