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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王亨德森(精)》是索爾·貝婁的代表作之一,由藍仁哲譯。百萬富翁亨德森由于精神極度空虛,陷入前所未有的精神危機,為了擺脫危機,尋求心靈的安寧,探索人生的價值,他深入非洲內陸的原始部落,開始了自我探索的心路歷程。在歷盡種種艱辛和危難之后,終于領悟到人類向善的本性,認識了自我,決心洗心革面,開始新的生活。 《雨王亨德森(精)》適合文學愛好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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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王亨德森(精)》由索爾·貝婁著,藍仁哲譯,小說把現實主義敘述方式與現代主義表現手法完美地結合起來,既有嚴謹的結構、引人入勝的情節、別開生面的非洲原始習俗的描繪,又有傳奇的、神秘的色彩和獨到的象徵;既有輕松的幽默自嘲,又有深沉的自我解剖;既有坦率自然的感情流露,又有抽象艱深的哲學思辨。
序
《雨王亨德森》:索爾·貝婁的
浪漫主義宣言
(譯序)
索爾·貝婁(1915~2005),出生於加拿大一個俄國猶太移民家庭,童年在蒙特利爾度過,九歲時隨父母移居美國芝加哥。念完公立學校後,1933年進人芝加哥大學,兩年後轉入西北大學,1937年獲人類學和社會學學士,這個學位的學習內容對他後來的創作很有益處。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1950年已成為美國新一代作家的領頭人物,並對猶太作家群——馬拉穆德、J·B·辛格、菲力浦·羅思等產生過重要影響。貝婁是猶太人後裔,又寫過猶太人的題材,但他不贊成把自己歸為或稱為猶太作家,因為他關心的是整個人類的命運,人的本質,表現的是美國社會中普遍而又深刻的嚴肅主題。這的確不錯,1976年瑞典皇家學院授予他諾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正是稱道“他的作品融合了對人性的理解和對當代文化的精湛的分析”。
貝婁的創作以長篇小說著稱,共出版十部,其中有三部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一部獲普利策獎,還曾被法國授予“文學藝術騎士勛章”(1968)。戰後曾在美國多所大學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
貝婁是一位飽含人文關懷的作家,十分關注人的生存狀況,不斷探討現代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但他的創作觀念和道路是有過曲折的,甚至可以說經歷過明顯的轉變。他在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的時候,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蔓延在西方社會,尤其是西方知識分子和作家中間的幻滅感還在延續;價值觀斷裂,理想破滅,道德沉淪,精神空虛,對西方文明的懷疑而釀成的悲觀失望情緒還相當嚴重。在這種貝婁稱為“荒原觀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響下,繼“迷惘的一代”之後又遭遇經濟大蕭條,美國文學中也出現了所謂的“傷痕文學”。在貝婁的早期作品裏,如《兩個早晨的獨白}(1941)、《墨西哥人》(1942)、《晃來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見到“荒原觀念”的明顯影響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的陰暗色調。但到了40年代末期,貝婁開始對這種令人壓抑的文學氣氛感到厭倦了,曾多次批評現代主義的“荒原觀念”及其表現在作品中的悲觀格調;對現代派不滿文學傳統,刻意追求藝術手法的嘗試與革新,探索人物的內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識流動,以致逐漸遠離廣大讀者的藝術傾向,也頗不以為然。於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創作路子,寫出一部新穎的不同凡響的長篇《奧吉·馬奇歷險記}(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義氣息、決心追求個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馬奇,他寧願像個流浪漢到大城市冒險,幹各種苦工,甚至參與犯罪活動,也不願受社會環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縛。全書用第一人稱敘述,社會畫面廣闊,情節結構鬆散,充滿滑稽幽默、自我調侃的調子。接著,另一部小說《只爭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個類似的主人公,推銷員湯米失業後也流浪街頭。這兩部小說表明,貝婁在有意擺脫先前的創作老路,決心通過描寫日常生活事件來揭示社會的本質問題,通過平凡而具有浪漫氣質的人物來探討自我,張揚個性。
然而,正如批評家阿蘭·查夫金指出:“如果人們從貝婁的《奧吉·馬奇歷險記》和《只爭朝夕》見到了浪漫主義創作傾向的端倪,那麼直到《雨王亨德森》,他的浪漫主義才達到鼎盛的地步。在這部小說裏,既有精神獲得新生和想像大顯威力的主題,該主題又通過浪漫主義手法來展示;小說中還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義詩人布萊克、雪萊、科爾律治和華茲華斯的作品。”不少人認為,美國二戰後有相當數量的小說呈現出新浪漫主義傾向,其中埃伯哈德·奧爾森還在自己的著述裏歸納出了新浪漫主義的若干特徵,列舉出了代表性的小說家,如索爾·貝婁、諾曼·梅勒、J·D·塞林格、F·奧康納、K·馮尼格特、菲力浦·羅思、艾麗斯‘沃克、托馬斯·品欽、托妮·莫里森、約翰·巴思(後期)等。其中,索爾‘貝婁對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詩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遠勝于向時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開頭的小說,《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tN{洪堡的禮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國浪漫主義詩人的作品最多。這三部小說,連同《雨王亨德森》之後的其他兩部重要長篇《賽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長的十二月}(1982),主題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義特徵: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靈與自然相通,嚮往超現實的存在和靈魂的永生。在藝術表現上,則採取嘲諷式的喜劇手法,因為貝婁相信,要讓浪漫主義的傳統理想和價值為現代工業社會的人們接受,他筆下具有浪漫主義氣質的主人公必須是與現代荒誕性社會相協調的戲擬英雄(mockhem)或反英雄(anti_hem)。貝婁的浪漫主義具有十分濃烈的荒誕意味和喜劇色彩。查夫金認為,通過他的幾部經典長篇,圖書獎,一部獲普利策獎,還曾被法國授予“文學藝術騎士勛章”(1968)。戰後曾在美國多所大學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
貝婁是一位飽含人文關懷的作家,十分關注人的生存狀況,不斷探討現代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但他的創作觀念和道路是有過曲折的,甚至可以說經歷過明顯的轉變。他在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的時候,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蔓延在西方社會,尤其是西方知識分子和作家中間的幻滅感還在延續;價值觀斷裂,理想破滅,道德沉淪,精神空虛,對西方文明的懷疑而釀成的悲觀失望情緒還相當嚴重。在這種貝婁稱為“荒原觀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響下,繼“迷惘的一代”之後又遭遇經濟大蕭條,美國文學中也出現了所謂的“傷痕文學”。在貝婁的早期作品裏,如《兩個早晨的獨自》(1941)、《墨西哥人》(1942)、《晃來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見到“荒原觀念”的明顯影響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的陰暗色調。但到了40年代末期,貝婁開始對這種令人壓抑的文學氣氛感到厭倦了,曾多次批評現代主義的“荒原觀念”及其表現在作品中的悲觀格調;對現代派不滿文學傳統,刻意追求藝術手法的嘗試與革新,探索人物的內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識流動,以致逐漸遠離廣大讀者的藝術傾向,也頗不以為然。於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創作路子,寫出一部新穎的不同凡響的長篇《奧吉·馬奇歷險記》(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義氣息、決心追求個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馬奇,他寧願像個流浪漢到大城市冒險,幹各種苦工,甚至參與犯罪活動,也不願受社會環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縛。全書用第一人稱敘述,社會畫面廣闊,情節結構鬆散,充滿滑稽幽默、自我調侃的調子。接著,另一部小說《只爭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個類似的主人公,推銷員湯米失業後也流浪街頭。這兩部小說表明,貝婁在有意擺脫先前的創作老路,決心通過描寫日常生活事件來揭示社會的本質問題,通過平凡而具有浪漫氣質的人物來探討自我,張揚個性。
然而,正如批評家阿蘭·查夫金指出:“如果人們從貝婁的《奧吉·馬奇歷險記》和《只爭朝夕》見到了浪漫主義創作傾向的端倪,那麼直到《雨王亨德森》問世,他的浪漫主義才達到鼎盛的地步。在這部小說裏,既有精神獲得新生和想像大顯威力的主題,該主題又通過浪漫主義手法來展示;小說中還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義詩人布萊克、雪萊、科爾律治和華茲華斯的作品。”不少人認為,美國二戰後有相當數量的小說呈現出新浪漫主義傾向,其中埃伯哈德·奧爾森還在自己的著述裏歸納出了新浪漫主義的若干特徵,列舉出了代表性的小說家,如索爾·貝婁、諾曼·梅勒、J·D·塞林格、F·奧康納、K·馮尼格特、菲力浦·羅思、艾麗斯·沃克、托馬斯·品欽、托妮·莫里森、約翰·巴思(後期)等。其中,索爾·貝婁對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詩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遠勝於同時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開頭的小說,《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和《洪堡的禮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國浪漫主義詩人的作品最多。這三部小說,連同《雨王亨德森》之後的其他兩部重要長篇《賽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長的十二月》(1982),主題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義特徵: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靈與自然相通,嚮往超現實的存在和靈魂的永生。在藝術表現上,則採取嘲諷式的喜劇手法,因為貝婁相信,要讓浪漫主義的傳統理想和價值為現代工業社會的人們接受,他筆下具有浪漫主義氣質的主人公必須是與現代荒誕性社會相協調的戲擬英雄(mock—hero)或反英雄(ant卜hero)。貝婁的浪漫主義具有十分濃烈的荒誕意味和喜劇色彩。查夫金認為,通過他的幾部經典長篇,“像華茲華斯和19世紀英國其他大多數浪漫主義作家一樣,貝婁呼籲人們解放思想,把思想從傳統習俗和日常觀念的奴役下解放出來。每個人都需要具有一種沒有偏見、成見、種種抽象理論和具象事實的想像。作為一位20世紀的浪漫主義作家,貝婁以其經典作品表明了一種實在的希望:人類將以想像所賦予的力量來拯救自己和自身所處的世界,從而恢復西方世界過去的巨大進取力。”
《雨王亨德森》是貝婁小說中充滿浪漫主義內容特徵和喜劇表現手法的成熟作品,甚至被埃伯哈德·奧爾森稱為“貝婁的浪漫主義宣言”,特別值得我們仔細研究。顯然,亨德森是如何成為雨王的經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為什麼去非洲?非洲之行有什麼象徵意義?他從非洲之行學到了什麼?小說的結尾具有什麼深刻的涵義?
小說主人公尤金·亨德森,身高六英尺四,體重二百三十磅,一頭波斯羊的鬈發,脖子有二十二英寸粗,偌大一個鼻子,一雙陰陽怪氣的眼睛。這副漫畫式的滑稽形象更像神話故事中的人物,讓人產生很多聯想,但他卻是貝婁筆下典型的自我嘲諷的喜劇角色,美國現代社會中的一個人,正如亨德森自己聲稱的那樣:“我是人,盡管相貌與眾不同,也是人。”(P.105)而且他的家庭背景顯赫,曾祖父當過國務卿,叔伯祖父中間有幾個當過駐英、法的大使,他的父親是位有名的學者,寫過專著,曾經是美國心理學家、哲學家威廉·詹姆斯和歷史學家、作家亨利·亞當斯的朋友。亨德森繼承了亨氏家族遺產,除了遺產稅外還有三百萬美元。他受過高等教育,畢業於名牌大學。可是,這樣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富翁,卻無法在美國社會安靜生活,曾被人認為是個“瘋子”,他自己也承認“真有些瘋瘋癲癲的”(p.4),讀者不禁奇怪:這是怎麼回事?他後來又是如何有了轉機的?雖然那是往年的事了。
小說一開頭,亨德森便以第一人稱的敘事角度來追述自己的這段經歷,以自省的口吻回顧往事,娓娓道來:“是什麼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說不清楚。那陣子好多事兒越弄越糟……回想當時的處境,真是痛苦極了。”(p.1)的確,促使亨德森去非洲的原因是很復雜的,不是一下子能說清楚的。於是,小說用了頭四章的篇幅來追述說明。
首先是社會造成的壓力。在亨德森看來,這個世界曾經是一個“強大無比的壓迫者”(p.1),生活在這個世界,這樣那樣的事兒總在糾纏他,很快在他心裏造成一種壓力。貝婁稱這種壓力叫“distructions”(種種煩躁不安),還曾以華茲華斯的一首十四行詩的首行為題《這世界真使我們受不了》(1975)發表過一篇文章。他在文中指出了世界的巨大變化:1807年華茲華斯警示人們勿受塵世的拖累,別在得失盈虧中浪費了畢生的精力,出賣了自己的心靈,而對自然界越來越漠視。兩個世紀後人們卻受著“喧囂和煩躁的殘暴統治。1914年以來,在各個生活領域,我們都籠罩在種種危機之中,無時無刻不在憂慮能否倖存下去,大眾的不安情緒深深植入我們的心底。能夠脫離這個世界那是再好不過了”。現代美國是一個豐裕的社會,但物質盡管越來越豐富,精神空虛卻日益嚴重。百萬富翁亨德森竟感到“痛苦極了”,不能不說是一個最好的寫照。他去非洲是由於社會的壓迫,是“這個世界真使我們受不了”,才使他不顧一切地逃避身處的社會。
其次,亨德森是個具有強烈自我意識的人。隨著西方社會物欲橫流、道德沉淪的加劇,他更加意識到自我的存在,努力尋求保護自我的屏障。值得注意的是,他轉而求助的目標是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書本。“當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閱書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啟發性的字句。”(p.1)他讀到這樣一句話:“罪過總會得到寬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這句話給他極為深刻的印象,看後隨處都在暗暗念著它,但等他再去尋找這句話的出處時,卻查找了幾十部書都沒有著落。這件事本身便是一個精妙的暗喻,預示著小說的“尋找”主題,而且是從某個精神領域去找。其實,據丹尼爾·瑪吉第阿克查證,這句話類同于英國浪漫主義詩人威廉·布萊克在《耶路撒冷》緒言裏的一句話:“耶穌的精神是不斷的寬恕,誰想等著變善而後進入天國……是永遠進不去那兒的。”《耶路撒冷》開篇的幾行詩也與這密切相關,“相互寬恕每樁罪過/如此便抵天國之門”。“相互寬恕”既意味著寬恕別人又得到別人寬恕,還意味著寬恕別人也寬恕自己,而且,後一種意義上的自我寬恕,對人們思想解救最關緊要,否則,自我的存在只會是一場監禁。亨德森開列了一長串令他煩惱、不得清靜的事,為首的便是“我的雙親”以及別的人。他感到父親愛他卻始終沒有寬恕他,因為是他而不是他的哥哥狄克繼承了家庭姓氏和財產,他的所有荒唐行徑都出自這一感受;他心裏明白,他與父親之問一直存在芥蒂。他與自己的兒子愛德華之間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他愛兒子,兒子卻不爭氣,找了個印第安女人,“這會是我親生的兒子嗎?真是活見鬼。要是我任他和這女人混下去,她會幾口把他吞掉的”(p.126)。同樣,他與前妻法蘭西斯分居兩地,終至離婚;他與第二任妻子莉莉之間不斷爭吵,與同住一家旅館的房客鬧別扭,與公路上掃雪的司機毆鬥……。一句話,他的人際關系一團糟:缺乏理解,缺乏寬恕,說到底是缺乏愛。在一個缺乏愛的生活環境裏,難怪“事兒越弄越糟”,心裏不得安靜。
第三,亨德森的內心裏不斷發出“我要,我要”的叫喊。假如混亂的世界、沒有愛的環境可以逃避,內心深處發出的可怕喊叫是無法回避的。更折磨人的是,他不知道自已究竟要什麼。為了平息這個聲音,他“試過了一切能想到的解脫辦法,沒用”。無論如何,“它還是跟著我,跟到鄉村,跟到城市。無論花多大的代價,都無法使它平靜”(p.25)。顯然,這是混亂的外部世界在內心的一種反映,“在一個瘋狂的時代,想要避免受瘋狂的影響,這本身就是一種瘋狂的表現”(p.25)。要平息這個“我要,我要”的叫聲,他只好離開美洲大陸,遠去別處尋找安寧。(趁便指出,“我要,我要”也出自布萊克的作品,出現在《天堂之門》的第九塊字牌上。)
第四,在亨德森遭受種種困擾的同時,他還直接感受到死亡的恐懼。換句話說,他感到生存受到了威脅,自我遇到了挑戰。有一個死亡的意象深深印在他的腦海。他在法國與莉莉分手後到了法國南部,在海洋生物館參觀時“獲得了一次奇特的經驗。那是薄暮時分,我望著一條章魚……我感到無邊的寒氣,像要當場死去。我心裏暗暗在想:‘這是我活著的最後~天,死亡在向我發出警告了”’(p.19)。他生活裏也浮動著死亡的陰影:他心裏時常記起哥哥狄克的死亡,狄克在咖啡館裏幹了蠢事,逃命途中泅水過河時被淹死;他第二任妻子的父親自殺身亡;他同莉莉爭吵時也常常威脅要自殺。直接導致他啟程去非洲的恰好就是死亡。一天早晨,他在早飯桌上同莉莉高聲吵嚷,拍桌子拍巴掌的,嚇死了受雇於他家的老女廚。他進廚房一看,她倒在地上死了,“她的靈魂像一股氣,一絲風,一個泡,飄出了窗戶。……這就是一切,原來這就是死亡——永別?”(p.39)然後他到路對面老婦人的住宅,看到裏面堆滿了撿來的紙盒、木箱、小兒車之類的破玩意兒,他得費力地從一問屋爬進另一間屋。原來,她的一生就是這樣一堆破爛!人生有何意義!因此,他暗暗對自己說:“亨德森,看在上帝面上,鼓起勇氣,離開吧。否則,你也會落得同樣的下場。”(p.40)於是,在把勒諾克斯小姐送到墓地後,他便登上了去非洲的飛機。
亨德森的非洲之行是他探索自我的心路歷程,大致可分為兩段,一是在阿納維人中間的經歷,一是在瓦裏裏人中間的經歷。無論前者或後者,都是象徵性的演義而非真實性的見聞;其主要象徵是,勇於探索的浪漫自我能夠打破心靈的沉睡,重新獲得新生。新生的力量蘊藏於自我之中,一個勇敢的自我探索者才能直面自己的遭遇或困境,才能重新振作起來獲得必勝的信心。這種勇氣和信心源於人的想像,正如達甫國王說的:“人類的一切成就都有類似於飛行的淵源。想像是大自然的活力所在。……想像,想像,想像!想像能變成現實,維持現實,改變現實,修復現實!”(p.271)對於一個人來說,想像能使人看清過去,正視現實,明白前進的道路。
同是非洲之行,貝婁筆下的《雨王亨德森》完全不同於康拉德的《黑暗中心》。康拉德展現的是庫爾茲深入非洲進行象牙交易,貪婪無比,變成了一個惡魔;貝婁則以亨德森深入非洲為探索自我的象徵,尋找智慧,終於打破了心靈的沉睡,獲得了新生。亨德森是和他的朋友查理夫婦一同乘飛機去非洲的,但只有當他與查理夫婦分道揚鑣,雇了土著向導羅米拉尤之後,才算正式踏上了探索自我的心路歷程。他們深入非洲大陸,“一連幾天不見人的蹤跡,也很少見到植物……我仿佛進入了遠古時代——真正的往昔,沒有歷史或任何與歷史有關的東西,一幅人類出現以前的茫荒景象。”(p.46)這幅景象很有19世紀浪漫派作家緬懷往昔、嚮往遠古的情懷,一開始便製造了荒誕而又神秘的探索氣氛。經過長途跋涉,一天早晨,他們來到阿納維人居住的地域,這地方“看樣子是一處原初的地方,一定比尤爾城還要古老”(p.47)。阿納維人養牛,這時正逢嚴重的旱災,公共蓄水池邊滿是青蛙,使得牛群無法飲水;人們也不敢讓牛飲用池內的水,因為他們認為無數青蛙的出現是上天的詛咒。因此,見到亨德森的人要麼哭泣,要麼沉默不語。“這便是人們所謂的現實中的噩夢嗎?”(p.48)亨德森想到的這句話出自科爾律治《沮喪頌》一詩,也是他初到非洲時自己心情的寫照。但當他得知這一切是由於乾旱和蛙害引起之後,便認為這是他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機會——可以打破現實中的噩夢,發揮救助者的作用。與他直接交往的第一個阿納維人是會講英語的依特洛王子,他倆以角力的傳統儀式建立了友誼,他倆的交談為後來達甫的出現埋下了伏筆。然後,他被引去覲見女王薇拉塔勒。這位女王既是部落的母親又是父親,一個雙性的神秘人物。亨德森把希望寄託在她身上,相信她能解決他遭遇到的所有問題。可是,女王先問他是誰。“我是誰?”是個簡單問題,卻觸到人的本質,引發了他自我探索的起點。談話中,亨德森兩次撲近女王的腹部,隨著她肚子的起伏,感受到她生命的活力。這個象徵性的動作細節意味著他重返子宮,重新回到生命起點的努力。
亨德森從女王口裏得到兩大啟示:一是浪漫主義的孩童觀。女王說,“對一個孩子來說,世界是奇怪的。您已不再是一個孩子了。”亨德森聽了馬上領悟:“再正確不過了,我一生從來沒有自在過。我所有的毛病都源于對孩子的認識。”(p.84)這裏演繹的思想正是華茲華斯在《永生頌》中詠頌的主題。這話在他腦海裏掀起浪潮,他很快明白:“小孩也許會認為世界很奇怪,但他不像成人那樣畏懼它。小孩對它感到驚奇,成人則主要感到恐懼。”(p.84)二是女王說的“格朗一圖一摩拉尼”,意思是“活下去,每個人都想活下去。”這是生命的真諦。當初他處於種種煩躁和困擾之中,心裏不斷叫喊“我要,我要”,現在才明白要的是“活下去”。活下去需要有勇氣,需要克服死亡的威脅、追求真實的人生。“世界上有幾人像我這樣,為了追求真實的人生而出生入死,歷盡艱辛。這是我最基本的忠誠。我一次又一次喪魂落魄,但我總是卷土重來……我熱愛這玩意兒——格朗圖一摩拉尼!”於是,亨德森獲得了生命的真諦,也獲得了生存的勇氣和自信。他帶著感激和報答的心願,想方設法製造爆炸物,一心為阿納維人除去蛙害。然而遺憾的是,他在炸死青蛙的同時,把部落生命之源的水池炸垮了。好心做了壞事,他十分悲痛。不過這時,他已懂得“格朗一圖一摩拉尼”,人必須“活下去”,他便很快從失敗的羞愧中振作起來,進一步深入非洲腹地,繼續自我的探索。
第二段的經歷與第一段形成了有趣的對照。如果說第一段是亨德森自我探索的精神成長的初期,相當於布萊克的《天真之歌》,那麼第二段則是他經受更大考驗,走完探索的歷程,相當於《經驗之歌》。阿納維人養牛,是溫馴和善的人,他們信奉神明,聽天由命;瓦裏裏人養獅,是好鬥善戰的人,他們挑戰神靈,迫使天公下雨。亨德森在兩個地方的種種際遇也形成了鮮明的比較。他在瓦裏裏人中間的經歷占了小說非洲探索部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亨德森與瓦裏裏國王達甫的交往和談論,是他精神成長的關鍵。
亨德森早從依特洛王子口裏聽說達甫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到瓦裏裏後見了達甫立即得到證實。他倆見面交談一兩次便成了朋友,甚至莫逆之交。達甫的優雅風度,高貴品質,處險不驚的穩重,臨死不懼的沉靜,令亨德森贊不絕口,這些品質也在時刻薰染他。尤其達甫對他的信任和鼓勵,更讓他深深感動。就這樣,達甫盡管年紀比他輕,卻成了亨德森的精神導師。在一次求雨儀式上,亨德森看到了又一次能成為救助者的機會,他向達甫表白:“每個出生在世上的人都必須把自己的生命引向某個深度,不然還有什麼意義呢!嘿,陛下,我快要看到自己的深度了。”(p.191)憑著他的體力,他搬動了掌管雲雨、龐大笨重的姆瑪神像。求雨成功了,亨德森成了瓦裏裏人的雨王。國王與雨王之間,關系更親密了,來往更方便了,“講真話”成了他倆之間的“公約”。從此,他倆常在一起,不僅探討了亨德森提出的許多長期令他困惑的問題(“譬如說吧,我心裏已經捉摸好久了:追求真理與遭受打擊之間是否有任何聯系”)。他倆還推心置腹地探討了許多高深的哲理,還談論有關醫學、人的類型、進化論等諸多問題。這時亨德森意識到,就人生而論,“格朗一圖一拉摩尼只是一個開端”。正如達甫告訴他的,“格朗一圖一拉摩尼是挺不錯,但它本身還不夠,亨德森先生,還需要更多東西”(p.218)。是的,活下去,但究竟該怎樣活下去。如何面對現實,如何面對死亡,如何克服恐懼,如何接受自己,如何在相互寬恕中原諒自己的過失,等等。於是,達甫領著亨德森進人宮殿下養獅的洞穴,開始了每天學習和模仿獅子阿蒂的日課。獅子是獸中之王,力量的象徵;獅子與亨德森往日生活中的豬相對應,與獅子為伍,以獅子為楷模,就意味著與養豬的往昔決裂。在達甫的耐心指導下,他模仿阿蒂的一舉一動,甚至伏在地上像獅子一樣吼叫。通過吼叫,他排掉了長期鬱積在體內的悲傷,清除了心靈裏的恐懼和絕望。他明白並肯定了非洲之行:“我是一個富於精神探索的人。我這一代美國人註定要周遊世界以尋找人生的真諦。這就明白了。要不,我幹嗎跑到這兒來?”(p.277)在達甫遇害之前,亨德森寫了一封長信給妻子莉莉,他聲稱“這次到非洲的經歷真沒料到……二十天裏我仿佛成長了二十年”。這道出了他這次探索的成功感受。他要莉莉賣掉家裏養的豬,表明他決心開始過新的生活,“從今以後一切都不同了。我回家後要去學醫”。他懂得人生要有意義,要以行醫去造福人類,兌現他一生中的宿願。他告訴莉莉,“親愛的,我真想你,有時我的心為此悸動。你可以把這叫作愛”。在他心裏,家庭變溫暖了,愛復活了。他找回了自我,有了精神上的需要和追求,他認識到“體內原有個聲音說我要!我要?我?但它應當對我說她要,他要,他們要”。(pp-292~299)他已由“小我”進入“大我”的境界。
四
小說在華茲華斯《永生頌》的詩意和境界裏結束。像華茲華斯一樣,亨德森轉向回憶的魅力,在平靜的回憶中思想受到啟示,認識得到升華。《永生頌》的第九節詩裏這樣寫道:“對往昔歲月的追思,在我的心底/喚起了歷久不渝的贊美和謝意……”同樣,亨德森在歸途中開啟了記憶的大門,沉浸在往事的回憶裏。“在這趟航行中,我的記憶大大復活了。我記起一些往事,對我頗有意義。”(p.336)首先,他回憶起他哥哥狄克死去後他離家出走的事,因為他父親認為家譜續到狄克便中斷了。現在他可以理解他父親的想法,他與父親、與狄克之間的芥蒂化解了,寬恕完成了。這時他腦海裏浮現出“一幢漂亮的房屋”——亨氏家庭的象徵,“這些古老的房間裏有一種靜謐的氣氛”(p.336)。接著他憶起後來流浪到加拿大的經歷,他受雇於安大略的一處遊樂園,每天和老熊斯莫拉克一起表演,“它把我摟在懷裏,給我以安慰。最難得的是它從不責怪我,它飽經人世滄桑,頭腦裏已經一清二楚:對於一切生物來說,世上絕沒有彼此互不相干的事”。“我和可憐的老熊非常接近。因此,在豬進入我的生活圈子之前,我從熊那裏獲得了深刻的印象,……我接近豬時已經不是一張自紙了。”(p.338)這一段他差不多忘記了的經歷,現在浮上心來特別具有意義,不僅反映出資本主義社會裏生存的失落和孤獨感,而且在更深層次上暗示亨德森獲得了萬物共居的理念,還認同了《永生頌》的前存在說而否定了洛克關于人生下來是張白紙的科學觀。
《永生頌》詠頌通過童年往事的回憶而獲得永生資訊的喜悅,還贊嘆人的靈魂踏著祥雲、拖曳著榮光來自天國,兒童離天國最近,能夠在自然界中看到和感受到天國的榮光。因此,兒童是此岸與彼岸的聯系,兒童是獲得新生、通向精神家園的橋梁。小說的結尾也楔入了這樣一個兒童形象。亨德森在回美國的飛機上遇到一個孤兒,一見就喜歡上他,陪伴他,讓幼獅同他玩。孩子伏在他膝頭上睡覺,亨德森感到孩子“也許正拖曳著彩雲般的榮光”,而且他回憶自己“也曾盡可能長久地拖曳我的榮光,直到它變得灰暗,成為一團灰色的迷霧。不過,我心裏一直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p.339)。華茲華斯曾反復慨嘆那榮光,“如今在哪兒,往日的榮光和夢境?”亨德森心裏卻“一直明白”,看來,打破了心靈沉睡後的亨德森,連浪漫主義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也融會於心了。更耐人尋味的是,黎明時分,飛機到了紐芬蘭停下加油,紐芬蘭的英文為“New。Foundland'’,亨德森帶著小孩在這片“新發現的土地”上跑跳,並告訴小孩:“吸氣吧,孤兒的遭遇使你面色蒼白。呼吸這兒的空氣吧,讓面孔變得紅潤些。”亨德森還接著說:“對我來說,他(指孩子),還有空氣,是我的藥物_。。一也是一劑良方。”(p.340)至此,我們看到,亨德森走完非洲之行的心路歷程,就要重新踏上往日的美國。可以想像,他將以一副新的自我面貌,以更高尚的理念,以更充沛的精力,去面對嚴酷的現實,去開拓新的人生。
藍仁哲
於重慶歌樂山麓
浪漫主義宣言
(譯序)
索爾·貝婁(1915~2005),出生於加拿大一個俄國猶太移民家庭,童年在蒙特利爾度過,九歲時隨父母移居美國芝加哥。念完公立學校後,1933年進人芝加哥大學,兩年後轉入西北大學,1937年獲人類學和社會學學士,這個學位的學習內容對他後來的創作很有益處。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1950年已成為美國新一代作家的領頭人物,並對猶太作家群——馬拉穆德、J·B·辛格、菲力浦·羅思等產生過重要影響。貝婁是猶太人後裔,又寫過猶太人的題材,但他不贊成把自己歸為或稱為猶太作家,因為他關心的是整個人類的命運,人的本質,表現的是美國社會中普遍而又深刻的嚴肅主題。這的確不錯,1976年瑞典皇家學院授予他諾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正是稱道“他的作品融合了對人性的理解和對當代文化的精湛的分析”。
貝婁的創作以長篇小說著稱,共出版十部,其中有三部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一部獲普利策獎,還曾被法國授予“文學藝術騎士勛章”(1968)。戰後曾在美國多所大學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
貝婁是一位飽含人文關懷的作家,十分關注人的生存狀況,不斷探討現代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但他的創作觀念和道路是有過曲折的,甚至可以說經歷過明顯的轉變。他在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的時候,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蔓延在西方社會,尤其是西方知識分子和作家中間的幻滅感還在延續;價值觀斷裂,理想破滅,道德沉淪,精神空虛,對西方文明的懷疑而釀成的悲觀失望情緒還相當嚴重。在這種貝婁稱為“荒原觀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響下,繼“迷惘的一代”之後又遭遇經濟大蕭條,美國文學中也出現了所謂的“傷痕文學”。在貝婁的早期作品裏,如《兩個早晨的獨白}(1941)、《墨西哥人》(1942)、《晃來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見到“荒原觀念”的明顯影響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的陰暗色調。但到了40年代末期,貝婁開始對這種令人壓抑的文學氣氛感到厭倦了,曾多次批評現代主義的“荒原觀念”及其表現在作品中的悲觀格調;對現代派不滿文學傳統,刻意追求藝術手法的嘗試與革新,探索人物的內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識流動,以致逐漸遠離廣大讀者的藝術傾向,也頗不以為然。於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創作路子,寫出一部新穎的不同凡響的長篇《奧吉·馬奇歷險記}(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義氣息、決心追求個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馬奇,他寧願像個流浪漢到大城市冒險,幹各種苦工,甚至參與犯罪活動,也不願受社會環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縛。全書用第一人稱敘述,社會畫面廣闊,情節結構鬆散,充滿滑稽幽默、自我調侃的調子。接著,另一部小說《只爭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個類似的主人公,推銷員湯米失業後也流浪街頭。這兩部小說表明,貝婁在有意擺脫先前的創作老路,決心通過描寫日常生活事件來揭示社會的本質問題,通過平凡而具有浪漫氣質的人物來探討自我,張揚個性。
然而,正如批評家阿蘭·查夫金指出:“如果人們從貝婁的《奧吉·馬奇歷險記》和《只爭朝夕》見到了浪漫主義創作傾向的端倪,那麼直到《雨王亨德森》,他的浪漫主義才達到鼎盛的地步。在這部小說裏,既有精神獲得新生和想像大顯威力的主題,該主題又通過浪漫主義手法來展示;小說中還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義詩人布萊克、雪萊、科爾律治和華茲華斯的作品。”不少人認為,美國二戰後有相當數量的小說呈現出新浪漫主義傾向,其中埃伯哈德·奧爾森還在自己的著述裏歸納出了新浪漫主義的若干特徵,列舉出了代表性的小說家,如索爾·貝婁、諾曼·梅勒、J·D·塞林格、F·奧康納、K·馮尼格特、菲力浦·羅思、艾麗斯‘沃克、托馬斯·品欽、托妮·莫里森、約翰·巴思(後期)等。其中,索爾‘貝婁對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詩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遠勝于向時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開頭的小說,《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tN{洪堡的禮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國浪漫主義詩人的作品最多。這三部小說,連同《雨王亨德森》之後的其他兩部重要長篇《賽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長的十二月}(1982),主題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義特徵: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靈與自然相通,嚮往超現實的存在和靈魂的永生。在藝術表現上,則採取嘲諷式的喜劇手法,因為貝婁相信,要讓浪漫主義的傳統理想和價值為現代工業社會的人們接受,他筆下具有浪漫主義氣質的主人公必須是與現代荒誕性社會相協調的戲擬英雄(mockhem)或反英雄(anti_hem)。貝婁的浪漫主義具有十分濃烈的荒誕意味和喜劇色彩。查夫金認為,通過他的幾部經典長篇,圖書獎,一部獲普利策獎,還曾被法國授予“文學藝術騎士勛章”(1968)。戰後曾在美國多所大學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
貝婁是一位飽含人文關懷的作家,十分關注人的生存狀況,不斷探討現代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但他的創作觀念和道路是有過曲折的,甚至可以說經歷過明顯的轉變。他在20世紀40年代開始創作的時候,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蔓延在西方社會,尤其是西方知識分子和作家中間的幻滅感還在延續;價值觀斷裂,理想破滅,道德沉淪,精神空虛,對西方文明的懷疑而釀成的悲觀失望情緒還相當嚴重。在這種貝婁稱為“荒原觀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響下,繼“迷惘的一代”之後又遭遇經濟大蕭條,美國文學中也出現了所謂的“傷痕文學”。在貝婁的早期作品裏,如《兩個早晨的獨自》(1941)、《墨西哥人》(1942)、《晃來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見到“荒原觀念”的明顯影響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的陰暗色調。但到了40年代末期,貝婁開始對這種令人壓抑的文學氣氛感到厭倦了,曾多次批評現代主義的“荒原觀念”及其表現在作品中的悲觀格調;對現代派不滿文學傳統,刻意追求藝術手法的嘗試與革新,探索人物的內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識流動,以致逐漸遠離廣大讀者的藝術傾向,也頗不以為然。於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創作路子,寫出一部新穎的不同凡響的長篇《奧吉·馬奇歷險記》(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義氣息、決心追求個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馬奇,他寧願像個流浪漢到大城市冒險,幹各種苦工,甚至參與犯罪活動,也不願受社會環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縛。全書用第一人稱敘述,社會畫面廣闊,情節結構鬆散,充滿滑稽幽默、自我調侃的調子。接著,另一部小說《只爭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個類似的主人公,推銷員湯米失業後也流浪街頭。這兩部小說表明,貝婁在有意擺脫先前的創作老路,決心通過描寫日常生活事件來揭示社會的本質問題,通過平凡而具有浪漫氣質的人物來探討自我,張揚個性。
然而,正如批評家阿蘭·查夫金指出:“如果人們從貝婁的《奧吉·馬奇歷險記》和《只爭朝夕》見到了浪漫主義創作傾向的端倪,那麼直到《雨王亨德森》問世,他的浪漫主義才達到鼎盛的地步。在這部小說裏,既有精神獲得新生和想像大顯威力的主題,該主題又通過浪漫主義手法來展示;小說中還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義詩人布萊克、雪萊、科爾律治和華茲華斯的作品。”不少人認為,美國二戰後有相當數量的小說呈現出新浪漫主義傾向,其中埃伯哈德·奧爾森還在自己的著述裏歸納出了新浪漫主義的若干特徵,列舉出了代表性的小說家,如索爾·貝婁、諾曼·梅勒、J·D·塞林格、F·奧康納、K·馮尼格特、菲力浦·羅思、艾麗斯·沃克、托馬斯·品欽、托妮·莫里森、約翰·巴思(後期)等。其中,索爾·貝婁對英國19世紀浪漫主義詩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遠勝於同時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開頭的小說,《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和《洪堡的禮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國浪漫主義詩人的作品最多。這三部小說,連同《雨王亨德森》之後的其他兩部重要長篇《賽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長的十二月》(1982),主題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義特徵: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靈與自然相通,嚮往超現實的存在和靈魂的永生。在藝術表現上,則採取嘲諷式的喜劇手法,因為貝婁相信,要讓浪漫主義的傳統理想和價值為現代工業社會的人們接受,他筆下具有浪漫主義氣質的主人公必須是與現代荒誕性社會相協調的戲擬英雄(mock—hero)或反英雄(ant卜hero)。貝婁的浪漫主義具有十分濃烈的荒誕意味和喜劇色彩。查夫金認為,通過他的幾部經典長篇,“像華茲華斯和19世紀英國其他大多數浪漫主義作家一樣,貝婁呼籲人們解放思想,把思想從傳統習俗和日常觀念的奴役下解放出來。每個人都需要具有一種沒有偏見、成見、種種抽象理論和具象事實的想像。作為一位20世紀的浪漫主義作家,貝婁以其經典作品表明了一種實在的希望:人類將以想像所賦予的力量來拯救自己和自身所處的世界,從而恢復西方世界過去的巨大進取力。”
《雨王亨德森》是貝婁小說中充滿浪漫主義內容特徵和喜劇表現手法的成熟作品,甚至被埃伯哈德·奧爾森稱為“貝婁的浪漫主義宣言”,特別值得我們仔細研究。顯然,亨德森是如何成為雨王的經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為什麼去非洲?非洲之行有什麼象徵意義?他從非洲之行學到了什麼?小說的結尾具有什麼深刻的涵義?
小說主人公尤金·亨德森,身高六英尺四,體重二百三十磅,一頭波斯羊的鬈發,脖子有二十二英寸粗,偌大一個鼻子,一雙陰陽怪氣的眼睛。這副漫畫式的滑稽形象更像神話故事中的人物,讓人產生很多聯想,但他卻是貝婁筆下典型的自我嘲諷的喜劇角色,美國現代社會中的一個人,正如亨德森自己聲稱的那樣:“我是人,盡管相貌與眾不同,也是人。”(P.105)而且他的家庭背景顯赫,曾祖父當過國務卿,叔伯祖父中間有幾個當過駐英、法的大使,他的父親是位有名的學者,寫過專著,曾經是美國心理學家、哲學家威廉·詹姆斯和歷史學家、作家亨利·亞當斯的朋友。亨德森繼承了亨氏家族遺產,除了遺產稅外還有三百萬美元。他受過高等教育,畢業於名牌大學。可是,這樣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富翁,卻無法在美國社會安靜生活,曾被人認為是個“瘋子”,他自己也承認“真有些瘋瘋癲癲的”(p.4),讀者不禁奇怪:這是怎麼回事?他後來又是如何有了轉機的?雖然那是往年的事了。
小說一開頭,亨德森便以第一人稱的敘事角度來追述自己的這段經歷,以自省的口吻回顧往事,娓娓道來:“是什麼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說不清楚。那陣子好多事兒越弄越糟……回想當時的處境,真是痛苦極了。”(p.1)的確,促使亨德森去非洲的原因是很復雜的,不是一下子能說清楚的。於是,小說用了頭四章的篇幅來追述說明。
首先是社會造成的壓力。在亨德森看來,這個世界曾經是一個“強大無比的壓迫者”(p.1),生活在這個世界,這樣那樣的事兒總在糾纏他,很快在他心裏造成一種壓力。貝婁稱這種壓力叫“distructions”(種種煩躁不安),還曾以華茲華斯的一首十四行詩的首行為題《這世界真使我們受不了》(1975)發表過一篇文章。他在文中指出了世界的巨大變化:1807年華茲華斯警示人們勿受塵世的拖累,別在得失盈虧中浪費了畢生的精力,出賣了自己的心靈,而對自然界越來越漠視。兩個世紀後人們卻受著“喧囂和煩躁的殘暴統治。1914年以來,在各個生活領域,我們都籠罩在種種危機之中,無時無刻不在憂慮能否倖存下去,大眾的不安情緒深深植入我們的心底。能夠脫離這個世界那是再好不過了”。現代美國是一個豐裕的社會,但物質盡管越來越豐富,精神空虛卻日益嚴重。百萬富翁亨德森竟感到“痛苦極了”,不能不說是一個最好的寫照。他去非洲是由於社會的壓迫,是“這個世界真使我們受不了”,才使他不顧一切地逃避身處的社會。
其次,亨德森是個具有強烈自我意識的人。隨著西方社會物欲橫流、道德沉淪的加劇,他更加意識到自我的存在,努力尋求保護自我的屏障。值得注意的是,他轉而求助的目標是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書本。“當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閱書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啟發性的字句。”(p.1)他讀到這樣一句話:“罪過總會得到寬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這句話給他極為深刻的印象,看後隨處都在暗暗念著它,但等他再去尋找這句話的出處時,卻查找了幾十部書都沒有著落。這件事本身便是一個精妙的暗喻,預示著小說的“尋找”主題,而且是從某個精神領域去找。其實,據丹尼爾·瑪吉第阿克查證,這句話類同于英國浪漫主義詩人威廉·布萊克在《耶路撒冷》緒言裏的一句話:“耶穌的精神是不斷的寬恕,誰想等著變善而後進入天國……是永遠進不去那兒的。”《耶路撒冷》開篇的幾行詩也與這密切相關,“相互寬恕每樁罪過/如此便抵天國之門”。“相互寬恕”既意味著寬恕別人又得到別人寬恕,還意味著寬恕別人也寬恕自己,而且,後一種意義上的自我寬恕,對人們思想解救最關緊要,否則,自我的存在只會是一場監禁。亨德森開列了一長串令他煩惱、不得清靜的事,為首的便是“我的雙親”以及別的人。他感到父親愛他卻始終沒有寬恕他,因為是他而不是他的哥哥狄克繼承了家庭姓氏和財產,他的所有荒唐行徑都出自這一感受;他心裏明白,他與父親之問一直存在芥蒂。他與自己的兒子愛德華之間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他愛兒子,兒子卻不爭氣,找了個印第安女人,“這會是我親生的兒子嗎?真是活見鬼。要是我任他和這女人混下去,她會幾口把他吞掉的”(p.126)。同樣,他與前妻法蘭西斯分居兩地,終至離婚;他與第二任妻子莉莉之間不斷爭吵,與同住一家旅館的房客鬧別扭,與公路上掃雪的司機毆鬥……。一句話,他的人際關系一團糟:缺乏理解,缺乏寬恕,說到底是缺乏愛。在一個缺乏愛的生活環境裏,難怪“事兒越弄越糟”,心裏不得安靜。
第三,亨德森的內心裏不斷發出“我要,我要”的叫喊。假如混亂的世界、沒有愛的環境可以逃避,內心深處發出的可怕喊叫是無法回避的。更折磨人的是,他不知道自已究竟要什麼。為了平息這個聲音,他“試過了一切能想到的解脫辦法,沒用”。無論如何,“它還是跟著我,跟到鄉村,跟到城市。無論花多大的代價,都無法使它平靜”(p.25)。顯然,這是混亂的外部世界在內心的一種反映,“在一個瘋狂的時代,想要避免受瘋狂的影響,這本身就是一種瘋狂的表現”(p.25)。要平息這個“我要,我要”的叫聲,他只好離開美洲大陸,遠去別處尋找安寧。(趁便指出,“我要,我要”也出自布萊克的作品,出現在《天堂之門》的第九塊字牌上。)
第四,在亨德森遭受種種困擾的同時,他還直接感受到死亡的恐懼。換句話說,他感到生存受到了威脅,自我遇到了挑戰。有一個死亡的意象深深印在他的腦海。他在法國與莉莉分手後到了法國南部,在海洋生物館參觀時“獲得了一次奇特的經驗。那是薄暮時分,我望著一條章魚……我感到無邊的寒氣,像要當場死去。我心裏暗暗在想:‘這是我活著的最後~天,死亡在向我發出警告了”’(p.19)。他生活裏也浮動著死亡的陰影:他心裏時常記起哥哥狄克的死亡,狄克在咖啡館裏幹了蠢事,逃命途中泅水過河時被淹死;他第二任妻子的父親自殺身亡;他同莉莉爭吵時也常常威脅要自殺。直接導致他啟程去非洲的恰好就是死亡。一天早晨,他在早飯桌上同莉莉高聲吵嚷,拍桌子拍巴掌的,嚇死了受雇於他家的老女廚。他進廚房一看,她倒在地上死了,“她的靈魂像一股氣,一絲風,一個泡,飄出了窗戶。……這就是一切,原來這就是死亡——永別?”(p.39)然後他到路對面老婦人的住宅,看到裏面堆滿了撿來的紙盒、木箱、小兒車之類的破玩意兒,他得費力地從一問屋爬進另一間屋。原來,她的一生就是這樣一堆破爛!人生有何意義!因此,他暗暗對自己說:“亨德森,看在上帝面上,鼓起勇氣,離開吧。否則,你也會落得同樣的下場。”(p.40)於是,在把勒諾克斯小姐送到墓地後,他便登上了去非洲的飛機。
亨德森的非洲之行是他探索自我的心路歷程,大致可分為兩段,一是在阿納維人中間的經歷,一是在瓦裏裏人中間的經歷。無論前者或後者,都是象徵性的演義而非真實性的見聞;其主要象徵是,勇於探索的浪漫自我能夠打破心靈的沉睡,重新獲得新生。新生的力量蘊藏於自我之中,一個勇敢的自我探索者才能直面自己的遭遇或困境,才能重新振作起來獲得必勝的信心。這種勇氣和信心源於人的想像,正如達甫國王說的:“人類的一切成就都有類似於飛行的淵源。想像是大自然的活力所在。……想像,想像,想像!想像能變成現實,維持現實,改變現實,修復現實!”(p.271)對於一個人來說,想像能使人看清過去,正視現實,明白前進的道路。
同是非洲之行,貝婁筆下的《雨王亨德森》完全不同於康拉德的《黑暗中心》。康拉德展現的是庫爾茲深入非洲進行象牙交易,貪婪無比,變成了一個惡魔;貝婁則以亨德森深入非洲為探索自我的象徵,尋找智慧,終於打破了心靈的沉睡,獲得了新生。亨德森是和他的朋友查理夫婦一同乘飛機去非洲的,但只有當他與查理夫婦分道揚鑣,雇了土著向導羅米拉尤之後,才算正式踏上了探索自我的心路歷程。他們深入非洲大陸,“一連幾天不見人的蹤跡,也很少見到植物……我仿佛進入了遠古時代——真正的往昔,沒有歷史或任何與歷史有關的東西,一幅人類出現以前的茫荒景象。”(p.46)這幅景象很有19世紀浪漫派作家緬懷往昔、嚮往遠古的情懷,一開始便製造了荒誕而又神秘的探索氣氛。經過長途跋涉,一天早晨,他們來到阿納維人居住的地域,這地方“看樣子是一處原初的地方,一定比尤爾城還要古老”(p.47)。阿納維人養牛,這時正逢嚴重的旱災,公共蓄水池邊滿是青蛙,使得牛群無法飲水;人們也不敢讓牛飲用池內的水,因為他們認為無數青蛙的出現是上天的詛咒。因此,見到亨德森的人要麼哭泣,要麼沉默不語。“這便是人們所謂的現實中的噩夢嗎?”(p.48)亨德森想到的這句話出自科爾律治《沮喪頌》一詩,也是他初到非洲時自己心情的寫照。但當他得知這一切是由於乾旱和蛙害引起之後,便認為這是他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機會——可以打破現實中的噩夢,發揮救助者的作用。與他直接交往的第一個阿納維人是會講英語的依特洛王子,他倆以角力的傳統儀式建立了友誼,他倆的交談為後來達甫的出現埋下了伏筆。然後,他被引去覲見女王薇拉塔勒。這位女王既是部落的母親又是父親,一個雙性的神秘人物。亨德森把希望寄託在她身上,相信她能解決他遭遇到的所有問題。可是,女王先問他是誰。“我是誰?”是個簡單問題,卻觸到人的本質,引發了他自我探索的起點。談話中,亨德森兩次撲近女王的腹部,隨著她肚子的起伏,感受到她生命的活力。這個象徵性的動作細節意味著他重返子宮,重新回到生命起點的努力。
亨德森從女王口裏得到兩大啟示:一是浪漫主義的孩童觀。女王說,“對一個孩子來說,世界是奇怪的。您已不再是一個孩子了。”亨德森聽了馬上領悟:“再正確不過了,我一生從來沒有自在過。我所有的毛病都源于對孩子的認識。”(p.84)這裏演繹的思想正是華茲華斯在《永生頌》中詠頌的主題。這話在他腦海裏掀起浪潮,他很快明白:“小孩也許會認為世界很奇怪,但他不像成人那樣畏懼它。小孩對它感到驚奇,成人則主要感到恐懼。”(p.84)二是女王說的“格朗一圖一摩拉尼”,意思是“活下去,每個人都想活下去。”這是生命的真諦。當初他處於種種煩躁和困擾之中,心裏不斷叫喊“我要,我要”,現在才明白要的是“活下去”。活下去需要有勇氣,需要克服死亡的威脅、追求真實的人生。“世界上有幾人像我這樣,為了追求真實的人生而出生入死,歷盡艱辛。這是我最基本的忠誠。我一次又一次喪魂落魄,但我總是卷土重來……我熱愛這玩意兒——格朗圖一摩拉尼!”於是,亨德森獲得了生命的真諦,也獲得了生存的勇氣和自信。他帶著感激和報答的心願,想方設法製造爆炸物,一心為阿納維人除去蛙害。然而遺憾的是,他在炸死青蛙的同時,把部落生命之源的水池炸垮了。好心做了壞事,他十分悲痛。不過這時,他已懂得“格朗一圖一摩拉尼”,人必須“活下去”,他便很快從失敗的羞愧中振作起來,進一步深入非洲腹地,繼續自我的探索。
第二段的經歷與第一段形成了有趣的對照。如果說第一段是亨德森自我探索的精神成長的初期,相當於布萊克的《天真之歌》,那麼第二段則是他經受更大考驗,走完探索的歷程,相當於《經驗之歌》。阿納維人養牛,是溫馴和善的人,他們信奉神明,聽天由命;瓦裏裏人養獅,是好鬥善戰的人,他們挑戰神靈,迫使天公下雨。亨德森在兩個地方的種種際遇也形成了鮮明的比較。他在瓦裏裏人中間的經歷占了小說非洲探索部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亨德森與瓦裏裏國王達甫的交往和談論,是他精神成長的關鍵。
亨德森早從依特洛王子口裏聽說達甫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到瓦裏裏後見了達甫立即得到證實。他倆見面交談一兩次便成了朋友,甚至莫逆之交。達甫的優雅風度,高貴品質,處險不驚的穩重,臨死不懼的沉靜,令亨德森贊不絕口,這些品質也在時刻薰染他。尤其達甫對他的信任和鼓勵,更讓他深深感動。就這樣,達甫盡管年紀比他輕,卻成了亨德森的精神導師。在一次求雨儀式上,亨德森看到了又一次能成為救助者的機會,他向達甫表白:“每個出生在世上的人都必須把自己的生命引向某個深度,不然還有什麼意義呢!嘿,陛下,我快要看到自己的深度了。”(p.191)憑著他的體力,他搬動了掌管雲雨、龐大笨重的姆瑪神像。求雨成功了,亨德森成了瓦裏裏人的雨王。國王與雨王之間,關系更親密了,來往更方便了,“講真話”成了他倆之間的“公約”。從此,他倆常在一起,不僅探討了亨德森提出的許多長期令他困惑的問題(“譬如說吧,我心裏已經捉摸好久了:追求真理與遭受打擊之間是否有任何聯系”)。他倆還推心置腹地探討了許多高深的哲理,還談論有關醫學、人的類型、進化論等諸多問題。這時亨德森意識到,就人生而論,“格朗一圖一拉摩尼只是一個開端”。正如達甫告訴他的,“格朗一圖一拉摩尼是挺不錯,但它本身還不夠,亨德森先生,還需要更多東西”(p.218)。是的,活下去,但究竟該怎樣活下去。如何面對現實,如何面對死亡,如何克服恐懼,如何接受自己,如何在相互寬恕中原諒自己的過失,等等。於是,達甫領著亨德森進人宮殿下養獅的洞穴,開始了每天學習和模仿獅子阿蒂的日課。獅子是獸中之王,力量的象徵;獅子與亨德森往日生活中的豬相對應,與獅子為伍,以獅子為楷模,就意味著與養豬的往昔決裂。在達甫的耐心指導下,他模仿阿蒂的一舉一動,甚至伏在地上像獅子一樣吼叫。通過吼叫,他排掉了長期鬱積在體內的悲傷,清除了心靈裏的恐懼和絕望。他明白並肯定了非洲之行:“我是一個富於精神探索的人。我這一代美國人註定要周遊世界以尋找人生的真諦。這就明白了。要不,我幹嗎跑到這兒來?”(p.277)在達甫遇害之前,亨德森寫了一封長信給妻子莉莉,他聲稱“這次到非洲的經歷真沒料到……二十天裏我仿佛成長了二十年”。這道出了他這次探索的成功感受。他要莉莉賣掉家裏養的豬,表明他決心開始過新的生活,“從今以後一切都不同了。我回家後要去學醫”。他懂得人生要有意義,要以行醫去造福人類,兌現他一生中的宿願。他告訴莉莉,“親愛的,我真想你,有時我的心為此悸動。你可以把這叫作愛”。在他心裏,家庭變溫暖了,愛復活了。他找回了自我,有了精神上的需要和追求,他認識到“體內原有個聲音說我要!我要?我?但它應當對我說她要,他要,他們要”。(pp-292~299)他已由“小我”進入“大我”的境界。
四
小說在華茲華斯《永生頌》的詩意和境界裏結束。像華茲華斯一樣,亨德森轉向回憶的魅力,在平靜的回憶中思想受到啟示,認識得到升華。《永生頌》的第九節詩裏這樣寫道:“對往昔歲月的追思,在我的心底/喚起了歷久不渝的贊美和謝意……”同樣,亨德森在歸途中開啟了記憶的大門,沉浸在往事的回憶裏。“在這趟航行中,我的記憶大大復活了。我記起一些往事,對我頗有意義。”(p.336)首先,他回憶起他哥哥狄克死去後他離家出走的事,因為他父親認為家譜續到狄克便中斷了。現在他可以理解他父親的想法,他與父親、與狄克之間的芥蒂化解了,寬恕完成了。這時他腦海裏浮現出“一幢漂亮的房屋”——亨氏家庭的象徵,“這些古老的房間裏有一種靜謐的氣氛”(p.336)。接著他憶起後來流浪到加拿大的經歷,他受雇於安大略的一處遊樂園,每天和老熊斯莫拉克一起表演,“它把我摟在懷裏,給我以安慰。最難得的是它從不責怪我,它飽經人世滄桑,頭腦裏已經一清二楚:對於一切生物來說,世上絕沒有彼此互不相干的事”。“我和可憐的老熊非常接近。因此,在豬進入我的生活圈子之前,我從熊那裏獲得了深刻的印象,……我接近豬時已經不是一張自紙了。”(p.338)這一段他差不多忘記了的經歷,現在浮上心來特別具有意義,不僅反映出資本主義社會裏生存的失落和孤獨感,而且在更深層次上暗示亨德森獲得了萬物共居的理念,還認同了《永生頌》的前存在說而否定了洛克關于人生下來是張白紙的科學觀。
《永生頌》詠頌通過童年往事的回憶而獲得永生資訊的喜悅,還贊嘆人的靈魂踏著祥雲、拖曳著榮光來自天國,兒童離天國最近,能夠在自然界中看到和感受到天國的榮光。因此,兒童是此岸與彼岸的聯系,兒童是獲得新生、通向精神家園的橋梁。小說的結尾也楔入了這樣一個兒童形象。亨德森在回美國的飛機上遇到一個孤兒,一見就喜歡上他,陪伴他,讓幼獅同他玩。孩子伏在他膝頭上睡覺,亨德森感到孩子“也許正拖曳著彩雲般的榮光”,而且他回憶自己“也曾盡可能長久地拖曳我的榮光,直到它變得灰暗,成為一團灰色的迷霧。不過,我心裏一直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p.339)。華茲華斯曾反復慨嘆那榮光,“如今在哪兒,往日的榮光和夢境?”亨德森心裏卻“一直明白”,看來,打破了心靈沉睡後的亨德森,連浪漫主義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也融會於心了。更耐人尋味的是,黎明時分,飛機到了紐芬蘭停下加油,紐芬蘭的英文為“New。Foundland'’,亨德森帶著小孩在這片“新發現的土地”上跑跳,並告訴小孩:“吸氣吧,孤兒的遭遇使你面色蒼白。呼吸這兒的空氣吧,讓面孔變得紅潤些。”亨德森還接著說:“對我來說,他(指孩子),還有空氣,是我的藥物_。。一也是一劑良方。”(p.340)至此,我們看到,亨德森走完非洲之行的心路歷程,就要重新踏上往日的美國。可以想像,他將以一副新的自我面貌,以更高尚的理念,以更充沛的精力,去面對嚴酷的現實,去開拓新的人生。
藍仁哲
於重慶歌樂山麓
書摘/試閱
是什麼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說不清楚。那陣子好多事兒越弄越糟,糟糕透頂,過不久竟完全糟成了一團。
我是五十五歲那年買機票去的,回想當時的處境,真是痛苦極了。種種事兒開始糾纏我,很快就在我心裏造成一種壓抑。這樣那樣的事兒——我的雙親、妻子、女友、兒女、農場、牲畜、習慣、金錢、音樂課、酗酒、偏見、魯莽、牙齒、面貌、靈魂—_一窩蜂似地向我襲來,我忍不住大喊大叫:“不行啦,不行啦,滾回去吧!他媽的,讓老子清靜一點!”可它們會讓我清靜嗎?它們全都屬於我,都是我自己的事兒。而且,從四面八方向我襲來,混作一團,簡直弄得烏煙瘴氣。
然而,我原以為強大無比的壓迫者——這個世界,終於從我身上移走了它的憤怒。如果我要讓諸位弄個明白,講清我為什麼要到非洲去,我得正視那堆事實。讓我從金錢講起吧。我從老頭子手裏繼承了三百萬美’元,遺產稅除外;但我是個不爭氣的傢伙,我有理由這樣認為,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我的行徑荒唐,像個無賴。不過當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閱書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啟發性的字句。有一天,我讀到這樣一句話:“罪過總會得到寬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這話給我極為深刻的印象,我隨處都在暗暗念著它。但不久,我忘了這話是從哪本書裏讀到的。我父親留給我成千上萬冊書,其中有好幾本是他自己寫的。那句話準出自那些書中的一本。於是我查了幾十部書,但翻出來的盡是鈔票,因為我父親愛用鈔票當書簽,從衣袋裏摸出什麼算什麼一一五元、十元或二十元一張的,都用來當書簽。有些竟是不再通用的三十年前的鈔票,黃背面的大張鈔票。也許是懷舊的緣故吧,見到這些鈔票我很高興;於是我閂上書房的門,不讓孩子進去,花了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搭著取書的梯子去抖動書頁,抖出的鈔票紛紛揚揚飄落到地上。可是我卻始終沒有找到那旬關於寬恕的話出自何處。
另一樁事情是:我是一個名牌大學的畢業生一一我想沒有必要道出母校的大名使她難堪。要不是靠了亨德森這個姓氏和我父親的名望,他們早就把我踢出學校了。我生下地就有十四磅重,而且是個難產兒。長大後,身高六英尺四,體重二百三十磅;偌大一顆頭顱,凹凸不平,頭發像波斯羊身上的毛;一雙陰陽怪氣的眼睛,常常瞇成一條縫;舉止粗野,還有一個大鼻子。父母生了三個孩子,惟有我活了下來。父親給了我無比的慈愛想要寬恕我,但我認為他始終未遂心願。到了結婚的年齡,為了討父親歡喜,我娶了個門當戶對的女人,一個了不起的女人:漂亮、高大、優雅、矯健,長長的手臂、金黃的頭發、挺懂感情、生育力強,還很嫻靜。不過,要是我補一句,說她神經不正常,她娘家的人都只好聽著,沒法爭議,因為她確有精神分裂的毛病。我呢,也被認為是個瘋子,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一一喜怒無常、脾氣暴躁、獨斷專橫,真有些瘋瘋癲癲的。按孩子的年齡大小來推算,我們婚後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生了愛德華,蕾茜,阿麗斯,之外還有兩個孩子一一噢,生的孩子可真不少啊!願上帝保佑這一幫小子吧。
我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幹活,勞動真叫人受罪,常常不到午飯時刻我就喝醉了。戰後歸來不久,我的妻子法蘭西斯便與我離婚了。(參軍時我的年齡已不適合戰鬥,但我非去參加戰鬥不可;我趕到華盛頓,一個勁兒地說服人們,直到他們允許我上前線為止。)離婚是在歐戰勝利日之後的事。有那麼早麼?不,一定是在一九四八年。不管怎麼說,如今她住在瑞士了,和一個孩子在一起。她為什麼要帶一個孩子在身邊呢,這我無可奉告。但她確實帶去了一個孩子,那也好。祝她幸福。
我對這次離婚感到高興,它給了我一個開始新生活的機會。我早有了新歡,不久我們就結婚了。我的第二個妻子名叫莉莉(少女時的名字,娘家姓西蒙斯),為我生了一對孿生子。
我此刻又感到那種心煩意亂的勁頭——我叫莉莉吃了不少苦,比法蘭西斯過的日子更慘。法蘭西斯性格內向,這倒幫了她不少忙,莉莉卻不然,於是遭了殃。或許是我期待變好的心情在攪得我不安寧,我這個人只適合過壞日子。每當法蘭西斯不喜歡我所幹的事兒一一這類事挺多,她掉頭便走,像雪萊詩中歌詠的月亮,獨自徘徊。莉莉就不同了,我當眾吵她,私下罵她。我在離我農場不遠的鄉下酒吧裏和別人大吵大鬧,州員警把我關了起來,我提出要和他們所有的人較量;要不是我在當地是個赫赫有名的人,他們準會把我揍個半死。莉莉趕來保釋了我。後來為了我養的一頭豬,我和獸醫扭打起來。我還和一個開掃雪機的司機在七號國道上幹了一架,因為他想逼我離開路道。大約兩年前,我喝醉了酒從拖拉機上摔下來,碾斷了腿。一連幾個月我拄著一副拐杖,無論是人還是畜生,只要擋了道我舉起拐杖便打,弄得莉莉叫苦不迭,不得片刻安寧。我有一副足球運動員的體魄,吉蔔賽人的膚色,對人動輒又罵又叫,兇相畢露,搖頭晃腦——難怪人們看見我都退避三舍。但我的乖僻還不止這些。
比如有一次,莉莉正在招待她的女客人,我走了進去,腳腿上綁著骯臟的石膏,穿雙吸汗的粗襪子,身上是一件大紅鵝絨睡衣,(那是法蘭西斯說要離婚那天,我一時高興在巴黎的沙爾卡商店買的。)這還不算,我頭上戴頂紅羊毛的獵帽。我用手指擦鼻摸須之後,去和客人一一握手,一面說:“我是亨德森先生,您好?”我接著還走到莉莉跟前和她握手,好像她也只是一位女賓,同旁的陌生客人沒有兩樣。而且我也說:“您好!”這時我想,在場的客人都會在心裏嘀咕:“他不認識她。他心裏想著的依舊是他的前妻呢。真可怕!”她們憑空想像的忠貞令她們不寒而慄。
可是,她們都錯了。莉莉明白,那是我故意幹的,剩下我們倆時,她哭喊著對我說:“金尼,虧你想得出這種餿主意!你究竟安的什麼心?”
我身穿紅鵝絨睡袍,嚴嚴實實地束上一條紅帶子,端端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一面向後伸出綁石膏的腳,刮得地板直響,一面搖頭晃腦,怪聲怪氣地對她說:“去——去——去!”
這是事出有因,因為我綁上這副倒楣的石膏夾板從醫院回家的時候,恰好聽見她在電話上說:“這只是他的又一次事故而已。他老在出事故,沒什麼,他棒極了,死不了的。”死不了的!現在讓你嘗嘗這個滋味吧。她那話真使我氣惱。
莉莉也許是說著玩的,她喜歡打電話時開玩笑。她是個身材高大、熱情活潑的女人。她的面孑L很悅人,性格也同樣很溫柔。我們在一起過了不少愉快日子。說來也怪,一些最愉快的日子恰好在她懷孕的後期。我們睡覺之前,我愛沾上嬰兒油膏揉她的腹部,藉以緩和腹肌擴展會留下的痕跡。她的乳頭已經由淡紅色變成黃褐色;胎兒在肚裏蠕動,改變著圓圓腹部的形狀。
我輕輕地揉動,小心翼翼,生怕粗大的指頭會造成任何輕微的傷害。熄燈以前,我把指頭伸進頭發裏擦去油脂,和莉莉親吻表示晚安;就這樣,我們在嬰兒油的氣味裏入睡。
可是後來,我們搞翻了。我聽見她說我死不了,那話的意思盡管我心裏也明白,卻偏要往壞處想。是的,我當著客人的面把她當陌生人,因為我不願看見她擺出一副女主人的派頭;我雖是這煊赫姓氏和財產的惟一繼承人,卻是個無賴。她也夠不上稱作女主人,只能夠算是我的妻子——我的老婆而已。
冬天似乎使我的情緒變得更惡劣,她決定我們全家到墨西哥灣的遊樂勝地去住旅館,在那兒我可以釣釣魚。一個細心周到的朋友送給我兩個孿生兒子每人一把膠合板做的彈弓;我解開行李時發現有一把放在我的箱子裏,於是我便愛上了那玩意兒,拿來東彈西射的。我放棄了釣魚,坐在海灘上用石子彈射玻璃瓶子。這樣,旁的人說開了:“你看見那大個子沒有?一個大鼻子兩抹八叉胡。嘿!他曾祖父當過國務卿呢,他的叔伯祖父中間有幾個當過駐英、法的大使呢,他的父親是有名的學者魏納德。亨德森,寫過關于阿爾比教派的書,曾經是威廉·詹姆斯和亨利·亞當斯的朋友呢。”人們不是這麼說的嗎?肯定是的。就這樣,我和面目甜美、性格熱情的第二任妻子(差不多有六英尺高)和兩個雙胞胎小子住在旅館裏。在飯廳桌上,我端起一大瓶波旁酒往早餐的咖啡杯裏倒;在海灘上,我不斷射砸瓶子。旅客向經理抱怨那些碎玻璃片,於是經理找莉莉交涉;他們可不願與我直接照面。這是一處很講究的場合,他們不接納猶太人,但他們接受了我E·H·亨德森。可是,別的小孩不再和我們的孿生子一塊兒玩了,那些夫人太太也回避莉莉。
P1-5
我是五十五歲那年買機票去的,回想當時的處境,真是痛苦極了。種種事兒開始糾纏我,很快就在我心裏造成一種壓抑。這樣那樣的事兒——我的雙親、妻子、女友、兒女、農場、牲畜、習慣、金錢、音樂課、酗酒、偏見、魯莽、牙齒、面貌、靈魂—_一窩蜂似地向我襲來,我忍不住大喊大叫:“不行啦,不行啦,滾回去吧!他媽的,讓老子清靜一點!”可它們會讓我清靜嗎?它們全都屬於我,都是我自己的事兒。而且,從四面八方向我襲來,混作一團,簡直弄得烏煙瘴氣。
然而,我原以為強大無比的壓迫者——這個世界,終於從我身上移走了它的憤怒。如果我要讓諸位弄個明白,講清我為什麼要到非洲去,我得正視那堆事實。讓我從金錢講起吧。我從老頭子手裏繼承了三百萬美’元,遺產稅除外;但我是個不爭氣的傢伙,我有理由這樣認為,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我的行徑荒唐,像個無賴。不過當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閱書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啟發性的字句。有一天,我讀到這樣一句話:“罪過總會得到寬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這話給我極為深刻的印象,我隨處都在暗暗念著它。但不久,我忘了這話是從哪本書裏讀到的。我父親留給我成千上萬冊書,其中有好幾本是他自己寫的。那句話準出自那些書中的一本。於是我查了幾十部書,但翻出來的盡是鈔票,因為我父親愛用鈔票當書簽,從衣袋裏摸出什麼算什麼一一五元、十元或二十元一張的,都用來當書簽。有些竟是不再通用的三十年前的鈔票,黃背面的大張鈔票。也許是懷舊的緣故吧,見到這些鈔票我很高興;於是我閂上書房的門,不讓孩子進去,花了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搭著取書的梯子去抖動書頁,抖出的鈔票紛紛揚揚飄落到地上。可是我卻始終沒有找到那旬關於寬恕的話出自何處。
另一樁事情是:我是一個名牌大學的畢業生一一我想沒有必要道出母校的大名使她難堪。要不是靠了亨德森這個姓氏和我父親的名望,他們早就把我踢出學校了。我生下地就有十四磅重,而且是個難產兒。長大後,身高六英尺四,體重二百三十磅;偌大一顆頭顱,凹凸不平,頭發像波斯羊身上的毛;一雙陰陽怪氣的眼睛,常常瞇成一條縫;舉止粗野,還有一個大鼻子。父母生了三個孩子,惟有我活了下來。父親給了我無比的慈愛想要寬恕我,但我認為他始終未遂心願。到了結婚的年齡,為了討父親歡喜,我娶了個門當戶對的女人,一個了不起的女人:漂亮、高大、優雅、矯健,長長的手臂、金黃的頭發、挺懂感情、生育力強,還很嫻靜。不過,要是我補一句,說她神經不正常,她娘家的人都只好聽著,沒法爭議,因為她確有精神分裂的毛病。我呢,也被認為是個瘋子,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一一喜怒無常、脾氣暴躁、獨斷專橫,真有些瘋瘋癲癲的。按孩子的年齡大小來推算,我們婚後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生了愛德華,蕾茜,阿麗斯,之外還有兩個孩子一一噢,生的孩子可真不少啊!願上帝保佑這一幫小子吧。
我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幹活,勞動真叫人受罪,常常不到午飯時刻我就喝醉了。戰後歸來不久,我的妻子法蘭西斯便與我離婚了。(參軍時我的年齡已不適合戰鬥,但我非去參加戰鬥不可;我趕到華盛頓,一個勁兒地說服人們,直到他們允許我上前線為止。)離婚是在歐戰勝利日之後的事。有那麼早麼?不,一定是在一九四八年。不管怎麼說,如今她住在瑞士了,和一個孩子在一起。她為什麼要帶一個孩子在身邊呢,這我無可奉告。但她確實帶去了一個孩子,那也好。祝她幸福。
我對這次離婚感到高興,它給了我一個開始新生活的機會。我早有了新歡,不久我們就結婚了。我的第二個妻子名叫莉莉(少女時的名字,娘家姓西蒙斯),為我生了一對孿生子。
我此刻又感到那種心煩意亂的勁頭——我叫莉莉吃了不少苦,比法蘭西斯過的日子更慘。法蘭西斯性格內向,這倒幫了她不少忙,莉莉卻不然,於是遭了殃。或許是我期待變好的心情在攪得我不安寧,我這個人只適合過壞日子。每當法蘭西斯不喜歡我所幹的事兒一一這類事挺多,她掉頭便走,像雪萊詩中歌詠的月亮,獨自徘徊。莉莉就不同了,我當眾吵她,私下罵她。我在離我農場不遠的鄉下酒吧裏和別人大吵大鬧,州員警把我關了起來,我提出要和他們所有的人較量;要不是我在當地是個赫赫有名的人,他們準會把我揍個半死。莉莉趕來保釋了我。後來為了我養的一頭豬,我和獸醫扭打起來。我還和一個開掃雪機的司機在七號國道上幹了一架,因為他想逼我離開路道。大約兩年前,我喝醉了酒從拖拉機上摔下來,碾斷了腿。一連幾個月我拄著一副拐杖,無論是人還是畜生,只要擋了道我舉起拐杖便打,弄得莉莉叫苦不迭,不得片刻安寧。我有一副足球運動員的體魄,吉蔔賽人的膚色,對人動輒又罵又叫,兇相畢露,搖頭晃腦——難怪人們看見我都退避三舍。但我的乖僻還不止這些。
比如有一次,莉莉正在招待她的女客人,我走了進去,腳腿上綁著骯臟的石膏,穿雙吸汗的粗襪子,身上是一件大紅鵝絨睡衣,(那是法蘭西斯說要離婚那天,我一時高興在巴黎的沙爾卡商店買的。)這還不算,我頭上戴頂紅羊毛的獵帽。我用手指擦鼻摸須之後,去和客人一一握手,一面說:“我是亨德森先生,您好?”我接著還走到莉莉跟前和她握手,好像她也只是一位女賓,同旁的陌生客人沒有兩樣。而且我也說:“您好!”這時我想,在場的客人都會在心裏嘀咕:“他不認識她。他心裏想著的依舊是他的前妻呢。真可怕!”她們憑空想像的忠貞令她們不寒而慄。
可是,她們都錯了。莉莉明白,那是我故意幹的,剩下我們倆時,她哭喊著對我說:“金尼,虧你想得出這種餿主意!你究竟安的什麼心?”
我身穿紅鵝絨睡袍,嚴嚴實實地束上一條紅帶子,端端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一面向後伸出綁石膏的腳,刮得地板直響,一面搖頭晃腦,怪聲怪氣地對她說:“去——去——去!”
這是事出有因,因為我綁上這副倒楣的石膏夾板從醫院回家的時候,恰好聽見她在電話上說:“這只是他的又一次事故而已。他老在出事故,沒什麼,他棒極了,死不了的。”死不了的!現在讓你嘗嘗這個滋味吧。她那話真使我氣惱。
莉莉也許是說著玩的,她喜歡打電話時開玩笑。她是個身材高大、熱情活潑的女人。她的面孑L很悅人,性格也同樣很溫柔。我們在一起過了不少愉快日子。說來也怪,一些最愉快的日子恰好在她懷孕的後期。我們睡覺之前,我愛沾上嬰兒油膏揉她的腹部,藉以緩和腹肌擴展會留下的痕跡。她的乳頭已經由淡紅色變成黃褐色;胎兒在肚裏蠕動,改變著圓圓腹部的形狀。
我輕輕地揉動,小心翼翼,生怕粗大的指頭會造成任何輕微的傷害。熄燈以前,我把指頭伸進頭發裏擦去油脂,和莉莉親吻表示晚安;就這樣,我們在嬰兒油的氣味裏入睡。
可是後來,我們搞翻了。我聽見她說我死不了,那話的意思盡管我心裏也明白,卻偏要往壞處想。是的,我當著客人的面把她當陌生人,因為我不願看見她擺出一副女主人的派頭;我雖是這煊赫姓氏和財產的惟一繼承人,卻是個無賴。她也夠不上稱作女主人,只能夠算是我的妻子——我的老婆而已。
冬天似乎使我的情緒變得更惡劣,她決定我們全家到墨西哥灣的遊樂勝地去住旅館,在那兒我可以釣釣魚。一個細心周到的朋友送給我兩個孿生兒子每人一把膠合板做的彈弓;我解開行李時發現有一把放在我的箱子裏,於是我便愛上了那玩意兒,拿來東彈西射的。我放棄了釣魚,坐在海灘上用石子彈射玻璃瓶子。這樣,旁的人說開了:“你看見那大個子沒有?一個大鼻子兩抹八叉胡。嘿!他曾祖父當過國務卿呢,他的叔伯祖父中間有幾個當過駐英、法的大使呢,他的父親是有名的學者魏納德。亨德森,寫過關于阿爾比教派的書,曾經是威廉·詹姆斯和亨利·亞當斯的朋友呢。”人們不是這麼說的嗎?肯定是的。就這樣,我和面目甜美、性格熱情的第二任妻子(差不多有六英尺高)和兩個雙胞胎小子住在旅館裏。在飯廳桌上,我端起一大瓶波旁酒往早餐的咖啡杯裏倒;在海灘上,我不斷射砸瓶子。旅客向經理抱怨那些碎玻璃片,於是經理找莉莉交涉;他們可不願與我直接照面。這是一處很講究的場合,他們不接納猶太人,但他們接受了我E·H·亨德森。可是,別的小孩不再和我們的孿生子一塊兒玩了,那些夫人太太也回避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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