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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法案例評析(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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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法案例評析(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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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網絡法案例評析》由羅勝華編著。《網絡法案例評析》的基本視角關注網絡,關注司法,關注中國。網絡在中國的發展,不僅直接催生了諸如跨境糾紛管轄、網絡主體認定、“人肉搜索侵權”、網絡購物糾紛審理、網絡著作權保護、網絡犯罪刑法規制等司法難題。網絡輿情民意的積聚或爆發,也真真切切地影響甚至改變了中國法院的司法裁決。僅以刑事司法領域為例,無論是“許霆案”、“鄧玉嬌案”,還是“藥家鑫案”、“李昌奎案”,無不被中國網絡關注、無不為網絡輿情所影響。

名人/編輯推薦

《網絡法案例評析》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出版。

目次

第一章 網絡糾紛案件的司法管轄
案例1.1 侵犯網頁著作權糾紛的管轄
——某(集團)公司訴宜賓市翠屏區某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1.2 網站用戶協議中管轄條款的效力
——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訴王某買賣合同糾紛案
案例1.3 公證的銷售行為地屬于管轄聯結點
——廣州市某影視有限公司與某電視總公司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1.4殺毒軟件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的管轄
——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1.5 外國人網絡銷售侵權復制品行為的管轄
——北京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訴查某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第二章 網絡糾紛原被告資格的認定
案例2.1 網頁作品如何確定著作權歸屬
——武漢某飲品有限公司訴武漢某科技有限公司網頁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案例2.2 虛擬主體與原告身份同一性的證明
——沈某訴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案例2.3 以筆名創作的網絡作品如何認定作者
——楊某訴北京某新聞網絡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4 個人主頁登錄密碼可以核查作者身份
——陳某訴成都某報社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5 網頁聯系信息可用于確定被告身份
——某公司訴宜賓市翠屏區某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6 持有人是網絡侵權糾紛的適格被告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訴某地區教育局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7 P2P網站的實際經營者的審查
——北京某影視制作有限公司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2.8 非經營性網站的所有人的審查
——北京某影視藝術有限公司與中國聯通有限公司某地區分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第三章 網絡證據效力的司法審查
案例3.1 “網絡攻擊”行為的證據保全與公證取證
——北京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3.2 網絡侵權糾紛中瑕疵公證書的效力補強
——鄭某訴北京某數字技術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案例3.3 保全網絡證據應確保硬件設備的清潔性
——北京某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訴某電信集團公司、寧波某多媒體通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
案例3.4 存在瑕疵的網絡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某地區分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第四章 網絡言論的法律限度
案例4.1 攻擊他人虛擬ID侵犯網絡用戶名譽權
——張某訴俞某網絡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4.2 網絡“人肉搜索”活動中網站的法律責任
——王某訴海南某在線網絡科技公司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4.3 搜索引擎標注網站存在惡意代碼并不侵權
——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訴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某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
案例4.4 消費者網上批評產品侵犯商家名譽權糾紛
——北京某電子計算機集團訴王某、某出版服務公司、某報社侵害名譽權糾紛案
第五章 虛擬空間權益的法律分配
案例5.1 備案登記的網站名稱是否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某有限責任公司訴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5.2 域名代理商將他人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侵權糾紛
——美國某公司訴北京某信息有限公司網絡域名侵權糾紛案
案例5.3 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的文字注冊注域名侵權糾紛
——蔣某訴荷蘭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計算機網絡域名糾紛案
案例5.4 身份不清的域名持有者不得變更域名注冊服務機構
——王某與甲公司、乙公司計算機網絡域名糾紛案
案例5.5 將產品通用名稱“PDA”注冊為域名不侵犯商標權
——石家莊市某事業發展公司訴北京某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第六章 網絡交易安全的法律指引
案例6.1 購物網站在網絡交易中的法律地位
——應某訴某網絡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
案例6.2 網上商城對于侵權商品的審查義務
——某體育用品股份公司訴浙江某網絡有限公司等商標侵權糾紛案
案例6.3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的侵權責任
——某公司訴某網絡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等商標侵權糾紛案
案例6.4 網絡游戲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
——李某訴北京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娛樂服務合同糾紛案
案例6.5 免費電子郵箱“縮水”糾紛案
——來某訴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
第七章 網上商業競爭的法律監管
案例7.1 在線支付的對比廣告內容失實構成不正當競爭
——某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7.2 人為干預搜索引擎的搜索結果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某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青島某國際航空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7.3 在他人網頁強制安裝導航插件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某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某電子商務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和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7.4 擅自鏈接他人外匯幣種走勢圖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某網絡有限公司訴成都某軟件有限公司擅自鏈接其外匯幣種走勢圖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7.5 未經許可“加框鏈接”他人網站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訴沈某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7.6 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鏈接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某電腦有限公司訴北京某科技開發中心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7.7 將他人注冊商標作為網站搜索關鍵詞侵害商標權
——北京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
案例7.8 在網絡游戲服務中正當使用注冊商標不構成侵權
——臺灣某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某網絡發展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
第八章 網絡著作權的法律保護
第九章 網絡服務商的法律責任

書摘/試閱



第一,從被告的行為性質看,被告通過其mysearch軟件,未經他人許可,在他人的搜索頁面上增加搜索導航的鏈接、縮略圖及非本網站信息等內容,在他人的網站頁面上強行實現自己的意志和操作指令,違反商業道德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被告未經原告許可,違背原告的意志,在原告的搜索頁面上強行增加了9個搜索網站的導航服務,使原告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向互聯網用戶提供服務,破壞了原告的商業運作模式,削弱了原告的搜索引擎服務的競爭力。第二,被告的行為使用戶無法體驗到原告提供的服務。在安裝了被告的mysearch軟件后,即使用戶進入原告的網站,也不能真正體驗到原告提供的服務,極易導致用戶誤認為被修改過的頁面即是原告提供的頁面,阻礙了原告與互聯網用戶之間正常的業務往來,降低了原告在互聯網中的影響力和競爭力,損害了原告在互聯網環境中的發展。第三,被告的行為減少了原告網站的訪問流量。被告在原告的搜索頁面七增加了導航服務,使訪問者在原告的頁面上能夠輕易地訪問被告及被告所鏈接的網站,極易引導或帶走原告網站的訪問者,對原告的訪問量進行了分流,導致原告的訪問流量減少,增加了對被告及被告所鏈接網站的訪問量,直接損害了原告網站的經濟效益。綜上,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其相應的民事責任。關于被告稱其行為是互利雙贏的,對原告沒有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mysearch軟件也沒有傷害競爭對手等抗辯理由,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關于被告稱原告對搜索頁面不享有著作權一節,原告搜索頁面系原告編排和設計的,付出了創作性勞動,通過計算機軟件予以實現。原告對其編排和設計的頁面享有匯編作品的著作權。被告利用mysearch軟件,在用戶端上修改原告的搜索頁面,在原告的頁面上增加他人搜索網站的鏈接、增加縮略圖片和非本網站的信息,修改了原告搜索頁面的表現形式,侵犯了原告對其頁面享有的匯編作品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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