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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詞的女兒-葉嘉瑩
統萬城:高僧與匈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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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萬城:高僧與匈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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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主線,是寫大惡之花——匈奴末代大單于赫連勃勃的傳奇一生,是寫匈奴民族的唯一都城統萬城的築城史。可視為一部赫連勃勃大傳。

本書的副線,是寫大智之花——西域第一高僧鳩摩羅什的傳奇一生,是寫鳩摩羅什從父親的時代起,自印度國抵龜茲國,再羈留涼州城,最後抵達長安城草堂寺的故事。可視為一部鳩摩羅什大傳。

通過上面這兩個人物,本書描寫了匈奴這個曾深刻地動搖了,東方農耕文明根基和西方基督教文明根基,差點重寫世界進程的古老遊牧民族,如何退出人類歷史舞台的歷史,同時描寫了佛教進入中國,漢傳佛教得以確立的歷史。 

同時,通過這兩個人物,作者的宏大敘事,筆鋒深深地楔入了中華文明史一個重要的節點,即長達二百八十年之久,那烽煙四起、渾沌不清的五胡十六國時代。

這是一本奇書。是一本給予怎樣的期待都不算過分的書。

匈奴這個話題,是人類歷史的一根大筋,一旦抽動它,無論東方,無論西方,全人類都會因此而痙攣起來!這個來自中亞細亞高原的古老遊牧民族,曾經深刻地動搖過東方農耕文明和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根基,差點改變歷史走向。爾後,華麗地轉身,突然一夜間消失。只留下一座廢棄了的都城,一個匈奴末代王的名字,一任後人臨陳跡而興歎,藉此作那無憑的猜測。

——高建群題記 

本書重點

浩氣吞萬里,頓悟一剎間!當代文學的經典鉅構,壯美高雅的巧妙邂逅!

與《最後一個匈奴》恆久輝映!

二十年前,高建群的鴻篇巨作《最後一個匈奴》,曾引發陝軍東征現象,形成洛陽紙貴一時之盛。《統萬城》也許是這位才華橫溢的寫作者、中國文壇的獨行客的封筆之作,是高建群對長篇小說這種藝術形式,最後的敬意了。

高建群透露:目前電影《統萬城》已投入拍攝。為了還原匈奴民族唯一都城統萬城的氣勢恢宏,拍攝方計劃倣建一座統萬城用於拍攝,屆時觀眾將欣賞到的則是一部國際大片。電視劇亦籌備中。

作者的話

它就是一部史詩,我是以《荷馬史詩》為標準去寫作這本書的。──高建群

作者簡介

高建群

1953年12月生,祖籍陝西臨潼。當代著名作家。中國文壇罕見的具有崇高感、古典精神和理想主義色彩的寫作者。主要代表作有《最後一個匈奴》、《統萬城:高僧與匈奴王》、《大平原》、《最後的民間》、《最後一次遠行》、《愁容騎士》、《遙遠的白房子》、《胡馬北風大漠傳》等(風雲時代將陸續出版)。2005年被評為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中國作家。現任陝西省文聯副主席,陝西省作家協會副主席。

《最後一個匈奴》初版於1993年。出版後,立即在文壇引起轟動,行銷超過100萬冊,與《廢都》、《白鹿原》並稱「陝軍東征」的「三駕馬車」。新修版由作者歷時數年,精心插圖,全新修訂而成。

書摘/試閱

序歌 走失在歷史迷宮中的背影

哦,可憐的不幸的面色蒼白的歌者啊,你走入了一座迷宮——歷史的迷宮——距離今天一千六百年的歷史迷宮。你試圖走出來但是走不出來。你像一匹被關在馬廄裏的馬一樣,不管往哪個方向碰,碰到的都是欄杆。
「帶我走出去吧!」你在胡碰亂撞中,試圖尋找把你領出這迷宮的人。

那是一個亂世,中國歷史上一個被稱為「魏晉南北朝五胡十六國」的亂世。那也許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最為黑暗、最為動盪的歲月,那同時又是一個張揚激情、張揚個性的歲月。那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南北大融合時期,正如卡爾.馬克思所說:「民族融合有時候是歷史前行的一種動力!」那又是這個苦難的東方種族,歷史大鏈條中不可或缺的一截。

在那亂紛紛的時代裏,英雄美人列隊走過,各種魅力四射的人物紛紛登場。

不幸的可憐的面色蒼白的歌者,他看見了一個人的背影,接著又看到了另一個人的背影。他走上前去問路。

那第一個背影回過頭來,這是一個身披黃金袈裟、深目高鼻、胡貌番相的高僧。

「你好呀,僧人,我認出了你,你就是那偉大的智者,被稱為大智之華的鳩摩羅什。一千六百年的草綠草黃之後,一千六百年的春凌秋汛之後,你的前額依舊光潔,你的目光依舊睿智。那麼,你是在這路口等候我嗎?」

「是的,我在等待,等待一位面色憂鬱的行吟歌手,等待一個周旋於歷史與現實兩個空間、長袖善舞的歌者。我已經等待了一千六百年之久,終於等到了一位能夠寫我的人。」

「我——筆力不逮的我,能夠勝任嗎?」

「可憐的人,寫一部《鳩摩羅什大傳》吧!你會寫好的!你將因為我而不朽。」

「我感到自己有些頭暈,不過我應承下這件事情。高僧啊,能為我寫這部書說幾句祝福的話嗎?」

「我送四句偈語給你,它將佑護你一路走過,直到完成這部書。這四句偈語是:『雲遠天高古道長,沙漠駝鈴震四方。晶瑩最是天山月,為爾遍照菩提光。』」

「讓我試一試吧!」歌者有些惶恐地說。

當歌者說完這句話,抬眼看時,那位身披黃金袈裟的僧人,已經遠遠遁去了,消失在迷濛的遠方。而在那迷濛的遠方,一千六百年前的另一個岔路口上,一位面色愁苦的將軍在那裏站著,正在向他招手。

歌者認出了那位將軍。

他和鳩摩羅什高僧一樣,同樣是一個有著一身故事、一身傳奇的人。不過鳩摩羅什被稱為「大智之華」,這位將軍則被稱為「大惡之華」。

歌者走上前去,他說:「我認出了你,王——萬王之王,你就是五胡十六國時代的那位顯赫人物,匈奴末代大單于赫連勃勃。你那臉上的三道刀痕告訴了我,是你!你那一身朽了的鐵衣告訴了我,是你!你身後那些昔日曾輝煌無比、現在已被風沙掩埋、頹敗坍塌的統萬城告訴了我,是你!」

「是的,我是偉大的王者赫連勃勃,一個曾經在塞外曠野之上,築過一座匈奴城的赫連勃勃。請問,歌者啊,坊間還在流傳著我的故事嗎?眾口滔滔,以訛傳訛,還在到處傳誦著我的惡名嗎?」

「是的,不好意思,還在流傳著,關於王,關於城,關於那個亂世紛爭的時代。不獨有傳說,還有歌,比如,最近就流傳著一首歌,人們把那歌歸入流行歌曲!」

「我也能進入流行歌曲嗎?我真想聽聽那歌是怎麼唱的!」

「那歌得讓大男人用女人的假嗓子來唱,我唱不好,不過我可以試一試——

『那把酒高歌的男兒是北方的狼族,

北方的狼族會在寒風起,

站在城的外穿著朽了的鐵衣——』」

赫連勃勃聽了說道:「這說的是我——確實是我!他們看見了我穿著腐朽了的鐵衣,像一個孤魂野鬼一樣,在我的城——統萬城的大門口,拍打門環,揚聲叫門的情景!那些傳說我不認可,不過,這首歌我認可!」

歌者說:「我想我有責任,把將軍的認可和不認可告訴世界——只要我能走出這個一千六百年前的迷宮!」
「你能夠走出的。這歷史的迷宮雖然叫人一頭霧水,盡是盤陀路,但是有一個辦法,可以走出。你找一個或兩個人物吧,靠他們領路,你就能輕易地走出。那歷史的景況雖然光怪陸離,但其實是有跡可循的,抓住一、兩個歷史人物,讓人物從歷史的大事件中穿腸而過,這歷史就立刻盡收眼底了,你就能輕易走出了!」
「那麼,請你,尊貴的王者,為我帶路吧!」

「我當然會為你帶路。跟著我走吧,這一段歷史我走過來了,一個真實的草原英雄——匈奴末代王的故事,也就告訴你了。加上你剛才遇見的鳩摩高僧。匈奴王的故事,高僧的故事,這個時代就基本可以概括了!」

「那麼,王的意思是為赫連勃勃也寫一部大傳嗎?」

「是的,我已經在這城外遊蕩了一千六百年,等待一個能寫我的人,能將一位真實的草原英雄寫出的人,從這兒經過。很好,我等來了你——這位行吟歌者!」

「讓我嘗試著寫吧!我不知道能不能寫好。」

「寫吧!可憐的人,寫成一部赫連勃勃大傳,把一個真實的赫連勃勃告訴世界!把一個為匈奴民族發出天鵝最後一聲絕唱的王者告訴世界!」

「歌者啊,值得寫的——你將因為我而不朽!」赫連勃勃最後說。

第一歌 你看那高貴的馬

「男人的事業在馬背上,在酒杯裏,在女人的臥榻前!」

最後的匈奴王赫連勃勃,在整整一千六百年前的那個悲慘的早晨,在統萬城即將被攻破,在顯赫一時的匈奴大夏國大廈將傾之時,躺在草原上一個簡陋的羊圈裏,躺在美人鮮卑莫愁的臂彎上,這樣說。

那一刻,太陽正在草原的另一頭,從大河套的深處,從黃河的右岸,冉冉升起,朝霞給這座曠野上的血光之城,罩上一層虛幻的玫瑰色。那一刻,在秦直道另一側的長安城,在一個名叫草堂寺的佛家寺院裏,大智鳩摩羅什高僧已經圓寂,他靜靜地躺在一座舍利塔下,歸於泥土,只有他那舌頭,還在塔中間的一個神龕上,向外放射出像火苗一樣、形如蓮花的光亮。

此一刻,在遙遠的歐羅巴大陸,赫連的兄弟,那個被稱作阿提拉的偉大人物,正像一座沉默的、會移動的山峰一樣跨在馬上,站在多瑙河的右岸,注視著歐羅巴大陸。阿提拉大帝的背後,是他的三十萬草原兄弟。

「讓我最後一眼看看我的草原,看看我的馬吧!」

就要離開人世的赫連勃勃,大口大口地喘著氣,這樣說。

遼闊的草原上,馬兒在吃草,一群一群的,風一樣地來去。每一群馬都由一個頭馬領著。那頭馬時而揚起蹄子,奔上就近處的一個高丘,然後靜靜地佇立在那裏,欣賞著牠的馬群吃草和行走;一會兒又嘶鳴著,走到隊伍後邊,用蹄子去踢那因為吊著一個大肚子,而行動遲緩、跟不上隊伍的母馬。

而一隻鷹隼,這草原上的君王,天空中永恆的流浪者,牠正駕馭著氣流,平展著雙翅,在草原的上空平穩地翱翔著,不時發出幾聲尖利的長唳。牠那兩隻翅膀巨大的陰影,從草原上緩慢如雲彩般地掠過。

「那是馬……」赫連勃勃說。

「是的,那是馬,高貴的馬!忠誠的馬!給我們提供腳力的馬!哦,我們高貴的朋友呀——馬!」鮮卑莫愁附和著他的話說。

那是馬,高貴的馬,兩隻尖尖的耳朵像風向標一樣,三百六十度不停地旋轉的馬,以走的姿勢、顛的姿勢、四蹄並舉而奔馳的姿勢,從那被時間的黑色幕幔遮掩中,向我們冉冉地走來的馬。

那是誰在說呀,「人類最高貴的征服,乃是對馬的征服,是圈養馬的那一刻,是以一種優雅的姿勢躍上馬背的那偉大一刻!」

馬有三種行走方式,第一種叫走。這個走,是像競走規則上所說的那樣,四條腿打直,膝蓋不許彎曲,然後四條腿風馳電掣般地輪流交替。馬背是如此的平展,騎手騎在馬背上,不搖不動,像行駛在草叢之上的一條船。這走嘛,又分為小走和大走。小走馬,牠的步幅要小些,後蹄窩剛可以壓住前蹄窩;而大走的馬,牠的步幅大極了,後蹄窩往往要超過前蹄窩一?長,馬的那四條長腿像螞蚱的長腿一樣,像帶串鈴的大走騾的長腿一樣。

第二種姿勢叫「顛」。草原上的歌兒裏唱道,「翻騰的銀蹄像銀碗」,說的就是馬兒的這種「顛」的姿勢。馬在顛著,撒著歡,蹄花翻飛,一路行雲流水湍湍馳過,再加上串鈴聲聲,叮噹作響,草原上於是此一刻佈滿了音樂。這時候如果有一隻鷹隼貼著騎手和他的顛馬,翅膀低垂、平穩飛翔,跟在他的頭頂,那一幕真是美極了。

那第三種姿勢就叫「奔馳」了。馬的兩隻前蹄併攏,高高揚起,向前砍下;兩隻後蹄則隨前蹄一齊律動,也是同時揚起,同時落下。那情景像是一隻追趕獵物的豹子,牠的腰身在這一剪一剪中不時拱起,脊樑幹兒拱成了一座山。那修長的脖子和脖子前面連接的馬頭琴一樣的頭,隨著律動,一下,盡可能地向無限遠的遠方伸展而去,又一下,深深地窩回來,夾在了兩隻揚起的前蹄中間。而在這詩意的奔馳中,那尾巴像一把掃帚一樣,長長地、平展展地拖在身體後面,飄浮著,像一道浮在草原綠浪上的黑瀑布、紅瀑布、金瀑布。瀑布的顏色要視那馬的顏色而定。

不過在牧人的口語中,那「奔馳」不叫奔馳,而叫「挖蹦子」。是的,那叫「挖蹦子」。當一群馬,馬蹄上釘著馬蹄鐵,尤其是這還是擰有四顆防滑螺釘的馬蹄鐵,莽撞地、粗野地、雷霆萬鈞地砸向戈壁灘時,戈壁灘上濺起陣陣火星,馬蹄急急如雨,以千鈞之力砍下來,地皮為之震顫。那情景,「奔馳」兩個字,好像太弱了,牠得叫「挖蹦子」。

好啊,挖蹦子!那是一種怎樣的景象呀,那是一生都匍匐在大地上,一生都與平庸的地形、地貌為伍的農耕民族,永遠無法想像出來的騰挪之美,跨越之美,飛升之美。馬的每一根鬃毛都藏著風,世界退避三舍,在遠遠的地方看著牠奔馳——這是果戈里在《死魂靈》中說過的話。這話當然是說得好極了。不過敘述者在這裏可以比他說得更好。

那每一根鬃毛裏藏著的不僅僅是風,還有那一滴滴黑色的血液。馬朝天揚起的口中噴出白沫,發瘋一樣地奔馳著,每一個毛孔都在向外迸出血珠來。出血最多的地方是兩個豐腴的前膀子。血流出來了,同時流出來的好像還有汗,血和汗交織在一起,濕漉漉的。前膀子上的毛,擰成一團一團。騎手在奔馳中,伸手一摸,一巴掌通紅的血。

當你走近一匹馬,走入一匹馬的感情空間以後,你會發覺,馬其實和人一樣,也有笨馬、聰明的馬以及智商極高的馬之分。馬的智慧,也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的。一匹老馬,已經老得沒有一點防禦能力了,牠靜靜地四腿木立在那裏,但是沒有一匹馬敢靠近牠或侵犯牠。如果你細心,你會發覺牠的兩隻尖耳朵,像風向標一樣三百六十度地旋轉,屁股會悄沒聲息地轉向侵犯者方向,一隻蹄子已經輕輕翹起,那叫「彈」。

敘述者還想說,一匹走馬,一匹顛馬,一匹挖蹦子的馬,牠們的行走方式不同,但卻都可以成為好馬。牠們的行走姿勢,一半靠的是天賦,那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一半靠的是騎手用三年的耐心所「壓」出來的、後天的能力。

敘述者還想說,一個人如果這一生有幸去過北方,並且有幸與一匹馬為伴,那麼,不管他後來到了哪裏,居家何方,他的身體停止在馬背上顛簸了,但他的思緒,還將一直顛簸不停。他將永生不得安寧。

——這個統萬城的故事,正等待著親愛的讀者走近它。我們的主人公,那個名叫「赫連勃勃」的人,在顛簸的高車上,在遷徙的途中,早已忍耐不住,等待著呱呱降生。出於對一個生命的尊重,出於對一個生命出生的尊重,我們的饒舌,到這裏是不是該結束了,從而讓《第二歌》出現?

第二歌 生在高車上的男丁

赫連勃勃出生在一輛高車上。他出生的那一刻,這輛高車的兩隻大輪子正在轔轔滾動。出生在路途上,這是宿命——匈奴人的宿命。這個遊牧民族從我們知道它的那個年代起,就是這樣風一樣地往來無定,雲一樣地飄泊為家了。

那是高車。兩個奇大無比的大?轆是用白楊樹木做的。吱吱呀呀的車軸,是棗木,或者槐木的,或者青杠木的。輪子之所以如此的巨大,是為了能碾出路程——道路確實是太漫長了。兩根長長的轅幹,裏面往往塞著一匹老馬,或者一頭長著彎彎犄角的馱牛。然後就是車廂部分了。通常的車廂,只鋪著一層薄薄的板子,用來裝載物什,使役者翹著屁股坐在轅幹上,或者騎在馬背或牛背上。但是也有另外一種高車,兩隻誇張的大車?轆上面,馱起一個小小的、篷屋一樣的東西,那裏面住著老幼婦孺,那是匈奴人移動的家呀!

「從地平線漸次隆起者,是青海的高車;從北斗星宿之側悄然軋過者,是青海的高車;而從歲月間搖撼著遠去者,仍還是青海的高車呀!高車的青海於我是威武的巨人,青海的高車於我是巨人的軼詩!」瘦瘦的,臉色蒼白的,神經質的,留著亂蓬蓬的頭髮,戴著眼鏡的詩人昌耀這樣驚呼道。

從那昌耀的高車上傳出一聲嬰兒的哭聲。哭聲很響亮,很尖刺。儘管有馬蹄的踏踏聲,有車輪的轔轔滾動聲,但是這嬰兒的哭聲頑強地蓋住了它們,從而讓這個世界知道自己來了!

一個獨眼的女薩滿從血水中將嬰兒撈出。「是個男丁!」她瞅了一眼說。女薩滿那隻鷹隼般的獨眼閃閃發光。她說:「他是逆生的,腳先出來!他首先伸出一隻腳,不停地搖晃,好像是在試這世界的水深、水淺似的,好像不願意走出來似的!那腳丫子上的小拇趾頭是渾圓的一塊,雖然角質還沒有變硬,但是那粉紅色的指甲蓋,是渾圓的一塊!」

女薩滿繼續說:「需要將這孩子拽出來,慢慢地拽。逆生,不正常出生的人,按照民間的說法,會是一個不安生的人,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哎呀,他露出了小雞雞!祝福草原人丁興旺,百草繁茂!現在,他徹底地出生了,扁平的頭顱,粗短的脖子,兩顆黑豆顆兒一樣的眼珠。哎呀,這樣的體型,正適合在馬上行走!」

喋喋不休的女薩滿從血水中撈起這個嬰兒。她把手伸出車外,看也沒看,順手接過一把業已在牛糞火上烤紅,消毒過的刀子,順過刀來輕輕一割,為孩子割掉臍帶。孩子睜開眼睛,在顛簸中努力地瞅了一下這個世界,哇哇地哭了起來。

「你那麼的弱小呀!你會長大嗎?你能承受住這流連顛沛、長途遷徙嗎?你會成為一個男人嗎?」女薩滿感慨地說。

女薩滿歎了一口氣,仍舊用這把刀割下自己袍子的一角,熟練地將孩子包起。「告訴主公,孩子降生了,是個男丁!母子平安!」女薩滿探出頭來,朝窗外隨馬車一起行走的士兵說道。

孩子被載在了車上繼續行走。他將在這大?轆高車上長到三歲,然後躍上馬背,在馬背上又長到七歲,最後在一次滿門三百口被殺的重大變故中,隻身一人逃出,開始在大河套地面風一樣地奔走,開始他的事業,他的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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