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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偷馬(電影書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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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偷馬(電影書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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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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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正式授權電影版書衣
【同名改編電影12月20日上映】
【隨書衣內側憑證,享電影早場優惠】
▍《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
▍版權銷售38國,挪威暢銷書榜逾70週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TOP 50暢銷書
一個夏天早晨,十五歲的傳德和死黨約拿共謀一樁祕密偷馬計劃,
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這一時的貪玩竟造成他們兩個家庭的悲劇……

★本書特色
◎游森棚(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教授)專文作序
◎佩爾.派特森以《外出偷馬》,同時擊敗印裔文學大師魯西迪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柯慈,為2007年國際都柏林IMPAC文學獎得主!
◎「時代雜誌」年度十大小說
◎英國獨立報翻譯小說獎
◎挪威暢銷書獎
◎挪威評論獎
◎「美國國家書評」年度最受歡迎小說
◎「明星論壇報」年度暢銷小說
◎「美國圖書協會」年度最受矚目小說
◎「娛樂雜誌」年度十大小說
◎「克里夫蘭實話報」年度二十大小說


★內容簡介:
正式授權電影版書衣
【同名改編電影12月20日上映】
【隨書衣內側憑證,享電影早場優惠】

擊敗柯慈、技壓魯西迪,
繼帕慕克之後,最受矚目的「IMPAC文學獎」得主!

▍一個夏天早晨,十五歲的傳德和死黨約拿共謀一樁祕密偷馬計劃,
▍但他們萬萬沒想到,這一時的貪玩竟造成他們兩個家庭的悲劇……

約拿忽略了照顧一對孿生兄弟的責任,將他們兩人獨留在家中。不料等他返家時,竟發現弟弟撥動沒扣上保險的獵槍,射死了另一個兄弟!不久後,約拿不告而別消失了蹤影,而被傳德視為英雄的父親,也在後來不留任何理由一去不回了,是跟約拿母親的不倫戀有關?或是去進行祕密任務?……
年少時期這一段段不解的記憶,傳德始終未尋得答案。然而在與舊識巧遇的這一刻,當真相逐漸浮現之時,他該如何去承受?又該如何去面對那直逼而來的痛楚?

▍《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
▍版權銷售38國,挪威暢銷書榜逾70週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TOP 50暢銷書

這是挪威作家佩爾.派特森在2007年贏得「都柏林IMPAC文學獎」揚名國際的重要作品。
這個以全球最高額獎金著稱的文學獎,在2007年召開的決選會議,肯定是有史以來最激烈、最讓評審團頭痛的一場會。進入最後決選的八位小說家,各個來頭顯赫,包括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柯慈、印裔文學大師魯西迪,還有英國文學巨頭朱利安.巴恩斯,以及得過普利茲文學獎的麥卡錫。
他們任何一位都絕對具有資格摘下桂冠,繼承這個自奧罕.帕慕克得獎後更加聲名大噪的文學寶座。也因此,獎落誰家的話題一路延燒,以至當佩爾.派特森以黑馬之姿奪冠時,此聞更是轟動國際文壇。
佩爾.派特森顯然不是僥倖獲獎。同一年,他不僅以此作攻占英語世界的暢銷書榜,繼而在年底更獲選為「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
是什麼讓《外出偷馬》能擁有如此耀眼的光環,以及全球讀者的一致好評?評界形容得很貼切:「它讓我們從一個酸楚而動人的故事中,感受到一種對於生命態度轉變的力量……」這也將是我們閱讀挪威大師名作最獨特的一次體驗。

▍國際媒體盛讚

「一個最平凡的體材,在作者獨特的書寫展現下,顯得相當不凡。這絕對是一次罕見的閱讀體驗。」——《紐約時報》

「佩爾.派特森對我們來說或許是陌生的,但他的作品卻是當今讀者最不該錯過而忽略的。他深鑿生命的底端,揭開了一幕幕鮮活的人生戲碼。這動人的經歷絕不是小說主角所獨有,而是所有的人必定從歲月裡嘗到的滋味。」——《出版家週刊》

「一本關於失落與傷痕的小說……在寂靜的敘事氛圍下,我們走進了主角的年少記憶,學會了用另一種角度看待自己的過往,也學會了寬容。」——《紐約客雜誌》

「在處理父子關係的主題上,佩爾.派特森絕對讓人印象深刻,他的筆觸不落俗套,沒有煽動的情節,卻隱含著最動人的力道。」——《書籤雜誌》

「強而有力的架構,豐富卻絕對精準的描繪……作者對於山林流水、雨雪、陽光和夜空的刻劃,讓人不禁想到了史坦貝克、海明威等名家的著作。」——《好書情報》

「看似平靜無波的一部小說,在你漸漸走入其中時,才會發現它潛藏著撼動人心的巨大力量,以及令人不敢逼視的生命風景。」——《英國獨立報》

「近年來最獨特、最感動人的書寫。」——《愛爾蘭時報》

「像沾染著秋天氣息的愁緒裡,一個老人回顧他的少年時光……而那段歲月,幾乎決定了他餘生的色調……這本來自北歐的大師傑作,絕對值得一讀。」——《英國衛報》

「這本小說雖不厚,卻強力震盪著我們的靈魂,句句深鑿人性。」——《英國旁觀者雜誌》

「佩爾.派特森在挪威早已是赫赫有名的重要作家,具有極高的文壇地位,也獲得許多國內與國際的文學大獎。在讀過這部小說之後,你必然會認同他值得這些光環與喝采。」——《圖書館期刊》

「儘管這部小說的語調是惆悵的,但它絕不是一本讓人感到絕望的小說……當你進入主角的回憶而至最後,會看到在這麼多莫可奈何的悲劇裡,在人生陷入無法前進的迷霧中時,我們終究能尋到一點生命的光亮。」——《週日電訊報》


 

作者簡介

佩爾.派特森(Per Petterson)

──擊敗柯慈,技壓魯西迪,榮獲「都柏林IMPAC文學獎」的挪威重量作家

「都柏林IMPAC文學獎」向來以全世界最高額獎金著稱(獲獎者可得十萬歐元),而此獎項在2007年最勁爆的話題,不是印裔文學大師魯西迪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柯慈同時入圍,也不是兩位重量作家相爭誰勝誰敗,而是得獎者的身分大爆冷門;甚至,這位得獎者將一半獎金分給他的英譯版譯者,推崇她功不可沒,此舉更獲得全場讚揚。這位作家即是來自挪威的佩爾.派特森。

1952年出生於奧斯陸的佩爾.派特森,在挪威早已是極富盛名的重要作家,他曾當過圖書館館員,做過書商,也寫過評論、從事翻譯的工作。直到1987年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說集,才逐漸嶄露頭角。自此,派特森投入全職創作,陸續出版一本散文集和五本小說。

派特森的小說充滿了北歐的冷冽與寂靜氛圍,他的人物多取材自平凡小人物,主題多圍繞在人的孤獨,或父子、手足關係與年少友誼離去。例如《前往西伯利亞》(Til Sibir),描述一對渴望去到遙遠國度的兄妹,面對裹覆著夢想的糖衣逐漸褪去的殘忍現實。《守夜》(I kj?lvannet)則描述一個人在渡輪大火中失去父母與兄弟,始終走不出喪親之痛的景況。而為他贏得2007年「都柏林IMPAC文學獎」的《外出偷馬》(Ut og stj?le hester),則由一位隱居老人與友人相遇的片刻,帶出了他年少時與死黨去偷馬,以及父子關係誤解的愁苦回憶。

《外出偷馬》是佩爾.派特森揚名國際的重要作品,除了贏得許多國家的文學大獎,更盤據亞洲、歐美等三十八國的暢銷排行榜,這部作品亦獲選為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最佳小說。派特森不僅是當今挪威最具代表性的重量作家,他的作品更是我們跨入當今北歐閱讀世界的大門。


★譯者簡介:
余國芳

中興大學合作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主編,目前是自由譯者,有《大魚老爸》、《在地圖結束的地方》、《爆醒惡夢的第一聲號角》、《屠夫男孩》、《冥王星早餐》、《慾望的盛宴》、《輝丁頓傳奇》、《外出偷馬》、《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大教堂》、《新手》、《需要我的時候給個電話》等超過四十部文學與非文學譯作。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文】挪威的回憶森林 文∕游森棚(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教授)

一九九九年,挪威,世紀末的深秋。雪馬上就要下了。六十七歲的主角,傳德.桑達,在妻子發生意外喪生三年之後,決定搬到不知名的地方隱居,度過餘生。在挪威靠近瑞典的邊界,他買下湖邊森林深處一間需要大肆整修的小木屋,帶著狗兒萊拉獨居在此。

每天傳德自己作三餐,帶著狗到湖邊散步,開車到鄰近小鎮上買工具和食物,晚上生起壁爐的火,在燈下閱讀沉思。悲歡離合都已經歷過,剩下的時光裡,他只想靜靜度過,沒有電話,沒有電視,這裡與世隔絕,是最理想的地方。

小木屋方圓幾百公尺內只有一戶鄰居,裡面住著一位六十多歲的獨居老人。兩人除了遠遠地點頭外從沒有交集。某天深夜,獨居老人在外面呼喊玩到忘了回家的狗,傳德起身出門一探究竟,帶著手電筒往鄰居家走去。

想不到,手電筒照耀下的臉,是拉爾司。是傳德十五歲跟著父親到森林度過一個夏天時的兒時玩伴約拿的弟弟。

寧靜的隱居生活和心情頓時如一池春水般攪亂。五十多年前,也是靠近瑞典的挪威森林裡,也是森林小屋。那個夏天的回憶全部回來了。

那個夏天是他生命的轉折點,自此生命的軌道完全不同。早已遺忘的故事如泉水湧出,一波接著一波翻騰而來,無法抗拒。獨居的森林裡時間是停滯的,只有天光與湖影,樹木與流水。湧出的回憶在寂寞的森林裡更加鮮明,在獨居的無聲中更加喧囂。

於是,我們回到一九四八年的七月清晨。剛睜開眼,還睡眼迷濛的晨曦中,約拿站在門口問:「去不去?我們去偷馬。」
兩人鑽進森林深處的小徑。挪威森林裡的故事於焉開始。

《外出偷馬》得到了二○○七年IMPAC(International IMPAC Dublin Literary Award)首獎,這是文學界獎金最高的獎項,獎金高達十萬歐元。IMPAC獎由圖書館提名,英語出版的書可以候選。《外出偷馬》原來是挪威文,英文版獲得兩個圖書館提名。二○○七那一年,共有四十九個國家一百六十九個圖書館提名了一百三十八本小說參加初選。

最後留下的八本決選中,有諾貝爾獎得主柯慈(J. M. Coetzee),布克獎得主魯西迪(Salman Rushdie),布克獎三次入圍決選的拔恩斯(Julian Barnes),布克獎入圍決選的貝瑞(Sebastian Barry),普立茲獎得主麥卡錫(Cormac McCarthy)等大家。在這樣堅強對手的環伺下,翻譯自挪威文的《外出偷馬》奪得大獎。

這個獎顯然不是IMPAC幾個評審一時興起的決定。同一年年底,《外出偷馬》更入選了《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紐約時報》年度好書通常只有十本,小說與非小說約各佔一半。《外出偷馬》以翻譯小說勇奪年度好書,是非常不容易的。

所以這本書必定是高潮迭起,峰迴路轉囉?錯了。期待熱血賁張的讀者可能要大失所望。

這本書只有平靜的敘述,只有六十七歲老人的回憶,回憶那個改變他一生的夏天。那個夏天讓他從男孩長成男人。

如果讀者想要自己享受劇情的推展,我建議這篇導讀先不要再往下看,以免破壞了閱讀的樂趣。

愛因斯坦說,上帝不會擲骰子。但命運之神卻也常常玩笑般捉弄人們。

偷完了馬,約拿帶著傳德爬到樹上,讓他看枝椏間戴菊鳥的蛋。傳德驚喜之下感嘆說:「天啊,太詭異了,那麼小的東西居然能活還能飛。」

約拿的臉剎時一片死白。他把手上的戴菊鳥蛋朝地下砸爛,用手捻碎整個鳥巢。接著逕自下樹,朝回家的路走去。傳德不明所以,完全不懂哪裡惹到了約拿。他只能在遠遠的後方跟著回家,天下起了大雨。約拿沒有回頭,沒有一句再見。
回到家後,傳德的父親才告訴他,前一天約拿家裡發生的悲劇。

生命是一個長遠的累積的過程。但是生命也充滿不可預期的意外。意外永遠發生在短短的幾秒鐘之內,而且無法回頭,無法重來。如同放射出去的單行道,一旦選了一條路,就再也回不到原來的起點。就像書中的意外,都只是一秒鐘內的事。但是生命從那一秒鐘之後扭到了另外一個方向,永遠不同了。
回顧起來,傳德覺得自己是好運氣的。 我一面讀著書,不免也跟著傳德一起沉思起來。

《外出偷馬》整本書的敘述在當下與五十年前跳躍擺動。在當下,每一個此時此刻的場景都觸發遠古的回憶,每一個遠古的回憶都導致現在的他。一夜暴雪,傾倒了門前的一棵樹。拉爾司帶著鋸子過來幫忙清除殘株。於是場景又回到五十年前,傳德和父親一起砍樹的那幾天。

描寫砍樹的過程佔了全書大半,人物的個性在言談中呈現出來。慢慢地,父親和這片森林的故事,和周遭鄰居的故事,都出人意表地浮現出來。砍樹中發生了意外,讓傳德寢食難安,更導致他親眼目睹驚愕的畫面。此時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地點是瑞典和挪威的邊界,父親更不只是單純來度假。隨著父親不為人知的一面輪廓慢慢清晰,傳德的青少年懵懂歲月漸漸遠去。
愈加懂事,所以心事也愈多了。這是每個人成長必經的苦澀。

而一直等到暑假過後,傳德也才了解為什麼這個暑假父親要急著砍掉一片樹林,讓原木順流而下到下游的木材工廠以增加一點進帳。

五十年前的父親是他心目中偉岸的榜樣。父親和他有「心神領會的約定」,他努力地模仿父親的一舉一動。努力想成為一個大人。書裡的最後一章是關鍵性的象徵,穿上西裝的傳德脫胎換骨,從男孩變成男人,而這西裝的來源,更有傳承的意義。

父子之間的相處細緻的描寫是這本書最感人的部分之一。成長的過程中面對自己父親所產生的複雜情緒,在這本書裡描寫得深刻透徹。

或者包容,或者受傷,或者嫉妒,或者背叛,或者信任,或者關愛,或者原諒。但是五十年過後,傳德想起父親,這些情緒都沒有了,字裡行間只剩下滿滿的思念。

《外出偷馬》全書步調沉穩,在兩個時空間穿梭前行,不刻意營造高潮和落差。派特森的文字功力一流,情節自然湧出,沒有一點點勉強。整本書是漂亮乾淨的散文,書裡不時有味覺,視覺,嗅覺,觸覺的描述。我讀的是英文本,已經是從挪威文翻譯過來的。但即使如此,都能感受到文字的力量。

如同第十章的初始,傳德望向窗外波光粼粼的河流,全書裡這樣美麗的段落俯拾即是:

I shut my eyes into a squint and looked across the water flowing past below the window, shining and glittering like a thousand stars, like the Milky Way could sometimes do in the autumn rushing foamingly on and winding through the night in an endless stream, and you could lie out there beside the fjord at home in the vast darkness with your back against the hard sloping rock gazing up until your eyes hurt, feeling the weight of the universe in all its immensity press down on your chest until you could scarcely breathe or on the contrary be lifted up and simply float away like a mere speck of human flesh in a limitless vacuum, never to return. Just thinking about it could make you vanish a little.(我半瞇著眼望著流過窗下的河水,一閃一閃的像千萬顆的星星,有如秋天裡的銀河,一條無止盡的潺潺溪流蜿蜒曲折在夜空中,在那一個廣垠的黑暗裡,你自在的躺在家鄉的峽灣邊上,背靠著斜斜的岩石仰望,望到眼睛發痛,望到整個宇宙的重量彷彿全部壓在你的胸膛,壓得你幾乎不能呼吸,或者相反的,你被抬了起來漂浮了起來,就像無窮太空中的人肉微粒,永遠不再回來。單憑這樣的想像,就能夠讓你有了一些遁世的感覺。)

仰望空無一物的星空,讓全宇宙的重量壓在胸口;或是隨著昇華到銀河裡,渺滄海之一粟。

這本書有圓熟後的包容,有回顧生命轉折的領會,有成長過程中的迷惑和釋然,有對父親濃濃的愛。如同山水畫的留白,這本書用短短的篇幅說了非常多的故事,但都點到為止,像黑夜裡闃黑無邊的挪威森林,留下非常大的空間給讀者體會。
靜水流深,這是本美麗的書。強力推薦。

 

書摘/試閱

十一月初。上午九點。山雀衝撞著窗子。在撞擊之後牠們有時連飛都飛不穩了,有時候還會掉下來,躺在初雪的地上掙扎一會才能再起飛。我不知道牠們看中了我的什麼。我望著窗外的森林。起風了,水面上有風的形狀。
我住的這間小屋,位在挪威極東部的地方,有條河流進那湖裡。其實那不能算是條河,夏天時水好淺,春秋兩季倒是活力無限,水裡還真有鱒魚呢,我就親手抓到過幾尾。河口離我這兒不到一百公尺。樺樹葉子落下的時候,我從廚房窗戶就能望見。此處的十一月就是這個樣子。河邊有一棟屋子,它的燈一亮,我只要站在門口台階上就可以看到。那裡住著一個男人。他比我老,我想;也可能只是看起來比我老,我不知道。或許因為我不清楚自己看起來到底什麼樣子,也或許生活在他要比在我身上來得辛苦;這我不清楚,也不排除這麼想。他有一隻狗,是蘇格蘭邊界牧羊犬。
我院子裡豎著一根上面有鳥食台的杆子。清晨天光漸亮的時候,我會坐在廚房餐桌旁喝著咖啡看著鳥兒們撲撲的飛過來。到目前為止我看過八種不同的鳥類,這比我住過的任何地方看到的都要多,不過會飛進窗子裡的只有山雀。我住過很多地方,現在人在這裡。天光透亮的時候,我已經醒著好幾個小時了,我添了些火,四處走走,讀讀昨天的報紙,洗洗昨天的碗盤,數量並不多。我同時聽英國國家廣播電台,收音機我差不多全天候的開著。我都聽新聞,這個習慣已經戒不掉了,只是我怎麼樣也想不起來這習慣是怎麼來的。他們說我這個年紀,六十七歲並不算老,而且別把它當回事,真教我心神俱爽。但是當我聽新聞的時候,我卻發覺這個世界已不再是我原來的生活型態,也不再是我曾經熟識的樣子了;這或許是新聞出了問題,也或許是播報的問題,或內容的問題。英國國家廣播電台每天清晨播送的世界新聞網,聽起來都是跟國外有關,沒有一件事是關於挪威的。而像板球比賽——這是我過去從來沒看過的一種球賽,應該說以後也絕對看不到了——一些國家的排名,像牙買加、巴基斯坦、印度和斯里蘭卡等等,我都可以從體育報導中得到更新資訊。但我比較注意的是「母國」英格蘭,它們好像經常吃敗仗,這真是有點那個。
我也有一隻狗,她的名字叫萊拉,很難說她是什麼品種,不過這沒那麼重要。我們已經出去過了,我帶著手電筒,循著我們慣常走的小路,沿著湖,湖岸還結著幾公分的冰,岸邊的燈心草帶著秋天的黃,雪從暗沉的天空靜靜的、重重的下著,引得萊拉東聞西嗅的快樂得不得了。現在她緊挨著爐子躺著,睡著了。雪也已經停了。隨著白晝的到來,全部的雪都會融化,這我從溫度計上看得出來,它那紅色的水銀柱正跟著太陽一起往上升。
我這一生始終嚮往獨處在像這樣的一個地方,即使樣樣都順心如意,我還是時常這麼想。不是我誇張,事實真的是這樣:我一直很幸運。可是就算在這種時候,比方說跟人擁抱,或有人在我耳邊軟語溫存的時刻,我也會突然想要去到那一個只有靜默的地方。年歲遠走,我也許可以不想它,但並不表示我就此不嚮往那一個地方。如今我在這裡,它幾乎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好地方。
再過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千禧年就要結束了,我所屬的這個教區將會處處有慶典和煙火。我不會去湊熱鬧,我要和萊拉待在家裡,或許會走下湖去試試那冰層是否承得住我的重量。我猜想會有零下十度和月光,然後我要生個火,在那台老舊的唱機上放張唱片,讓比莉.哈樂黛的聲音近乎耳語,一如五○年代在奧斯陸國家劇院聆聽她的那次,氣若遊絲卻磁性十足。接著我會站在酒櫃旁對著酒瓶豪飲,等到唱片放完的時候,我就上床睡它個天昏地暗,醒來已是全新的一個千禧年,根本不當它一回事。我要的就是這樣。
同時,我要花上幾天的時間把這裡徹底整頓一下。需要整頓的地方很多,我一直不大肯花錢,而對於院子的修繕我其實早有準備,只是不覺得有必要趕著做。我現在雖然知道自己為什麼老是拖著,但也無所謂了,開心就好。主要是,大部分的工作我想自己動手,即便我請得起木匠,錢也不是問題,但是請人來做就會進展太快。我要利用所有可用的時間,我告訴自己,時間現在對我來說很重要。這不是走快走慢的問題,而僅僅是「時間」本身的問題,我就生活在其中,可以由我用各種身體力行的事物和活動加以支配,因此它在我面前清清楚楚,無所遁形,就算我不看它也不會無端的消失。
§
昨晚出了一件事。
當時我在廚房旁邊的小房間睡覺。我在那裡的窗下擺了張臨時床鋪,進入午夜時,外面漆黑一片,我睡得很沉。最後一次跑去屋子後面方便的時候,我感受到屋外的那份冷。這是我給自己的權利,況且這裡只有一間戶外廁所,面向西的森林嚴密得很,也不怕有人看見。
驚醒我的是好大一聲刺耳的聲響,在極短的間隔裡重複了好幾響,一下子非常安靜,一下子又開始了。我坐起來,把窗子開出一條縫往外探。透過黑暗我看見在河邊不遠處有一道手電筒的黃光,那個握著手電筒的人八成就是弄出這些響聲的人,只是我不明白那到底是什麼聲音,他又為什麼要弄出那些聲音。就算那聲音是他發出的吧。我看見那道光漫無目的的左右晃動著,彷彿有些無奈,後來,我看見了我那位鄰居風霜的老臉,他嘴裡有樣像是雪茄的東西。這時響聲又來了,我這才發現那是狗哨子,雖然之前我從來沒看過這玩意。他開始叫喚那隻狗。撲克,他喊,撲克,是狗的名字。過來,孩子,他喊,我再躺回床上,閉上眼睛,不過我知道睡不著了。
我只想睡一個好覺。我對自己睡了幾個小時這件事愈來愈在意,雖然時數不多,我的要求卻大不同於以往。一個晚上沒睡好會帶來連續好多天的不開心,把自己搞得心神不寧,做什麼都不對勁。我沒那個閒功夫理會,我需要專心睡覺。但不知為什麼,我又坐了起來,兩條腿摸黑踏在地板上,找到搭在椅背上的衣服。我抽了口氣,沒想到衣服會這麼冷。我穿過廚房進到客廳,套上厚呢短大衣,從架子上拿了手電筒走上外面的台階。外面真是黑得可以。我又開了門,伸手進屋去把外面的燈開亮。好多了。上了紅漆的外牆投射出一圈溫暖的光照亮了院子。
運氣不錯,我跟自己說,還可以在深夜裡走出來看一個在找狗的鄰居,而我頂多難過個兩、三天,一切就又如常了。我打開手電筒,從院子走上大路,走向他站著的小斜坡,他仍舊搖晃著他的手電筒,讓光線兜著圈子慢慢的掃向森林邊緣,越過馬路,沿著河堤再回到原點。撲克,他喚著,撲克,接著再吹響哨子,在這樣安靜的夜裡,那哨音有一種令人很不愉快的高頻率。他的臉,他的身體,全都隱沒在暗處。我不認識他,只跟他說過幾次話而已,大都在清晨遛狗的路上,我帶著萊拉經過他的屋子。我忽然很想回家去,很想放下這一切不管了,我能做些什麼呢——不過現在他必定已經看見了我手電筒的光,來不及了,畢竟我覺得這人不可能在這麼晚的時候沒事獨自一個人待在這裡。他不應該這樣一個人待著。這樣不對。
「哈囉。」我靜靜的招呼,配合這份安靜。他轉身,在那一刻我什麼也看不見,他手電筒的光線筆直的打在我臉上,他發覺了,把手電筒朝下。我原地不動的站了幾秒鐘,等視覺恢復正常,再走向他的位置,我們一起站在那裡,各自把手電筒的亮光從屁股的高度打向四周的景觀,每一樣東西看起來都不像白天看到的樣子。我早已經習慣了黑暗,我不記得曾經怕過黑,可是一定有過,現在它感覺起來很自然很安全很透明——不管裡面事實上隱藏了多少東西,就算有過也不具任何意義。沒有東西鬥得過身體本身的光亮和自由;高度不是約束,距離不是限制,這些都不是黑暗的資產。黑暗本身只是一個任人遨遊的無邊空間。
「牠又跑掉了,」我的鄰居說,「撲克。我的狗。經常這樣。牠都會自己回來。可是牠這樣跑掉真的教人睡不著。現在林子裡都是狐狸。況且,我還不好關門。」
他似乎有些尷尬。我大概也會如此,如果是我的狗。我也不知道如果萊拉跑了我會怎麼辦,不知道我是不是也會出來尋找她。
「你知道他們說邊界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狗嗎?」他說。
「聽過。」我說。
「牠比我聰明多了,撲克,他知道的。」我的鄰居搖搖頭。「幾乎都要聽牠的了,恐怕。」
「哦,這不大好。」我說。
「是啊。」他說。
這才驚覺我們還沒真正的介紹過自己,我舉起手,讓手電筒的光照著它,好讓他看得見,我說:
「傳德.桑達。」這一招使他有些困惑。花了一、兩秒的時間他才把手電筒換到左手,伸手握住我的右手,說:
「拉爾司。拉爾司.豪居。『居』要唸成『基』。」
「你都好嗎?」我說,在這樣的暗夜裡這句話聽起來真是怪得可以,就像很多、很多年前,我父親在森林深處的一場喪禮中說「節哀順變」的事,我立刻後悔說出這四個字,拉爾司似乎沒有在意。也許他認為這句話很恰當,在野外這種情況下兩個男人互相寒暄並不為過。
靜默從四面八方圍繞著我們。白天晚上有風有雨的好幾天了,在松樹和雲杉間不斷的呼嘯,而現在森林裡卻是全然的靜止,連個影子都不動,我們不動的站著,我和我的鄰居,死盯著黑暗,這時我確定我後面有東西。我沒辦法躲掉突然從背脊一路涼到底的寒意,拉爾司.豪居也感覺到了;他把手電筒的光打在超越我兩、三公尺的一個點上,我轉身,撲克站在那裡,十分僵硬,全身戒備。這種姿態我看見過,一隻狗同時警覺又要表示歉疚時的樣子,就像我們大部分人一樣,這是一件牠很不喜歡的事,尤其當牠的主人用一種近乎孩子似的聲調,跟那一張風霜的老臉完全不搭的聲調在說話的時候,毫無疑問的,這個男人不只一次走過這樣的寒夜,對付過各種不如意的事,而且是在逆風中的麻煩事,非常嚴重的大事——我們握手的時候我感覺到了。
「啊,你到哪裡去啦,撲克,你這隻笨狗狗,又不聽爸爸的話啦?真丟臉,壞小孩,真丟臉,太不聽話了。」他朝那狗走近一步,牠喉嚨裡發出深沉的咆哮聲,兩隻耳朵都擺平了。拉爾司.豪居在他行進的路線上停住腳步。他的手電筒垂了下來,直到光線整個打在地上,我才看清楚那隻狗身上白色的斑紋,黑色的部分都混在夜色裡了,這一切看起來顯得怪異,很不調和很不相稱,那屬於動物喉嚨裡發出來的低吼繼續著,我的鄰居說:
「我以前射殺過一隻狗,我對自己承諾以後絕不再犯。可是現在我也不知道了。」他失去了信心,很明顯,下一步該如何他拿不定主意,我忽然對他感到極度的難過起來。這個感覺來路不明,從黑暗中的某個地方吧,在那裡有些東西會在一個完全不同的時間出現,或是從我生命中某個早已遺忘的角落,這個感覺使我窘迫又不舒服。我清了清嗓子,以一種自己不大能控制的聲音說:
「你射殺的是哪種狗?」雖然我並不認為我真的對這件事感興趣,我只是要說一些話來平服胸口突然的顫抖。
「德國狼犬。不過那狗不是我的。事情發生在我生長的那個農莊。我母親先看見牠。那狗在森林邊緣跑來跑去的追捕小鹿:兩隻受到驚嚇的小傢伙,我們從窗子看過好幾次了,牠們在北邊草原邊緣的草叢裡吃草。兩隻鹿總是緊緊靠在一起,當時也是這樣。德國狼犬追著牠們,繞著牠們兜圈子,咬牠們的腳筋,兩隻小鹿疲於奔命,一點辦法也沒有。我母親實在看不下去了,她撥電話給警官,問他該怎麼辦,他說:『妳就開槍打死牠吧。』」
「『你有差事做了,拉爾司,』她擱下話筒說,『你做得了嗎?』說真的,我不想做,我幾乎沒碰過槍,可是我確實替那兩隻小鹿感到難過,我當然不能叫她去做這件事,家裡又沒別的人。我哥哥出海去了,我繼父每年這時候都在森林裡幫鄰近的農夫砍木頭。所以我拿起槍穿過草原往森林走。到了那裡我四處看不到那隻狗。我站定了聽。那是秋天,正午的時間天氣很清爽,四周出奇的安靜。我轉過身回頭看家裡,我知道我母親就靠著窗口看得見我的一舉一動。她不會讓我半途而廢的。我沿著一條小徑,再進去森林查看,忽然我看見兩隻鹿朝著我的方向狂奔。我蹲下來舉起槍,臉頰貼著槍管,那兩隻鹿害怕到了極點根本沒注意到我,也或許牠們已經沒有力氣顧到另外一個敵人了。牠們完全不改路線,筆直朝我奔過來,真的是跟我擦肩而過,我聽見牠們在喘氣,看見牠們瞪得大大的眼睛裡的眼白。」
拉爾司.豪居稍微停頓,舉起手電筒照著撲克,牠站在我後面的位置沒有移動。我不回頭,聽得見那狗低低的吼聲,一種令人心煩的聲音。而站在我前面的男人則咬著嘴唇,左手手指無意識的搓著額頭,然後才繼續往下說。
「在牠們後面三十公尺,德國狼犬來了。那真是一頭巨無霸。我立刻開火。我確定打中牠了,可是牠速度不變方向不變,牠的身體好像起了一陣抖顫,我真的不清楚,於是我再開槍,牠屈膝跪下,又再站起來,繼續跑。我情急之下發出第三槍,牠離我不過幾公尺遠,一個筋斗四腳朝天的滑了過來,剛好滑到我的鞋尖。但還沒死。牠癱在地上,直勾勾的看著我,當時我真的有點為牠難過,我彎腰拍拍牠的頭,牠吼著一口咬住我的手。我跳開。這下惹惱了我,連著砰砰兩槍射穿了牠的腦袋。」
拉爾司.豪居站在那裡,他的臉隱約可見,那手電筒沒力的掛在他手上,只見得一小圈黃色的光投射在地上。有松針,小石頭,兩枚毬果。撲克一聲不吭的站著,我懷疑狗是不是可以暫時停止呼吸。
「可怕。」我說。
「我才十八歲,」他說,「好久以前的事,我永遠忘不了。」
「我完全能體會你不肯再射殺狗的心情。」
「再看看吧,」拉爾司.豪居說,「現在我得先把這一隻帶回去再說。太晚了。走吧,撲克。」這次他的聲音很尖銳,他一邊開始走上馬路,撲克則順從的跟在他後面,隔開幾公尺的距離。他們走到小橋的時候,拉爾司.豪居停下來揮動手電筒。
「謝謝你陪我。」他在黑暗中說。我揮了揮手電筒轉身走上小斜坡回家,打開門進入了亮著燈的玄關。不知道為什麼,我隨手鎖上了門,這是我從搬來此地從未做過的一件事。我不喜歡這麼做,但還是做了。我脫了衣服上床躺在鴨絨被子底下瞪著天花板,等待暖熱慢慢的上身。我覺得這樣有點蠢。然後我閉上了眼睛。在我睡著的時候雪開始下了,我知道,即使我睡著,我也知道天氣改變了,而且變得更冷。我明知道自己害怕冬天,害怕下雪,也怕雪下得太多太大,但到頭來,我卻把自己送進了這樣一個不可能應付得來的處境,我居然搬來這裡。所以我盡可能地去夢見和夏天有關的一切,讓夢直到醒來時還在我腦子裡。我可以隨便夢到哪個夏天,但不是,我卻夢到一個非常特別的夏天,即使現在坐在廚房餐桌旁看著散漫於湖畔林木上的天光時,我仍然想著它。外面的一切都不再是昨天夜裡的樣子。我很累,但這累並不如我的預期。我會繼續累到傍晚,我知道我會。我從餐桌旁站起身,感覺有點僵硬,背也怪怪的,而萊拉,她就在火爐旁,抬起頭看著我。我們又要出去了嗎?沒有,還沒有。想到了夏天,我有好多事要做,挺讓人心煩的。那該做沒做的事已經拖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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