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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等醫學院校本科規劃教材:衛生法學(供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及相關專業使用)》由馮玉芝主編,人民軍醫出版社出版。《全國高等醫學院校本科規劃教材:衛生法學(供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及相關專業使用)》是全國高等醫學院校本科規劃教材之一。
目次
第1章 衛生法學概述
第一節 衛生法概念與特征
一、衛生法概念
二、衛生法的法律特征
三、衛生法的性質
四、衛生法體系
五、衛生法與衛生法學的關系
第二節 衛生法調整對象與基本原則
一、衛生法的調整對象
二、衛生法的基本原則
第2章 衛生法律關系
第一節 衛生法律關系概述
一、衛生法律關系概念
二、衛生法律關系性質
三、衛生法律關系產生的根據
第二節 衛生法律關系構成要素
一、衛生法律關系構成
二、衛生法律關系主體
三、衛生法律關系客體
四、衛生法律關系內容
第三節 衛生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及
消滅
一、衛生法律關系產生
二、衛生法律關系變更
三、衛生法律關系消滅
第3章 衛生法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 衛生法制定
一、衛生法制定概念與原則
二、衛生立法程序及效力等級
第二節 衛生法實施
一、衛生法實施概念
二、衛生法實施方式
三、衛生法律監督
第三節 衛生法律責任
一、衛生行政責任
二、衛生民事責任
三、衛生刑事責任
第4章 醫療機構法律制度
第一節 醫療機構法律制度概述
一、醫療機構的概念和特征
二、醫療機構的分類
三、醫療機構立法現狀
第二節 醫療機構的設置
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原則
二、醫療機構設置條件
三、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四、醫療機構登記
第三節 醫療機構執業
一、醫療機構執業要求
二、醫療機構執業規則
第四節 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與法律
責任
一、醫療機構監督管理
二、法律責任
第5章 衛生技術人員法律制度
第一節 衛生技術人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 執業醫師法律制度
一、醫師與醫師法
二、醫師資格考試
三、醫師執業注冊
四、醫師執業規則
五、醫師考核與培訓
六、法律責任
第三節 護士執業法律制度
一、護士與執業護士法
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
三、護士執業規則
四、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
五、法律責任
第四節 執業藥師法律制度
一、執業藥師與執業藥師法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與注冊
三、藥師執業規則
四、法律責任
第五節 鄉村醫生法律制度
一、鄉村醫生與鄉村醫生法
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三、鄉村醫生執業規則
四、鄉村醫生考核與培訓
五、法律責任
第6章 特殊診療法律制度
第一節 放射診療法律制度
一、放射診療法律制度概述
二、放射診療執業的法定條件
三、放射診療的執業要求
四、法律責任
第二節 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律制度
一、人體器官移植法律制度概述
二、人體器官捐獻規則
三、人體器官移植規則
四、法律責任
第三節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法律制度
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法律制度概述
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審批
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實施
四、法律責任
第四節 腦死亡
一、腦死亡概述
二、國外腦死亡的立法規定
三、我國腦死亡的立法思考
第五節 安樂死與臨終關懷法律制度
一、安樂死的概述
二、國外安樂死法律制度
三、我國安樂死現狀及立法思考
四、臨終關懷
第7章 病歷制作管理與處方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病歷制作管理法律制度
一、病歷制作管理概述
二、病歷制作規范
三、病歷管理規范
四、法律責任
第二節 處方管理法律制度
一、處方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處方權的取得與開具規則
三、處方監督與管理
四、法律責任
第8章 藥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藥品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藥品與藥品管理法
二、藥品的分類及特點
三、藥品的質量特性
第二節 藥品生產經營管理
一、藥品生產管理
二、藥品經營管理
三、醫療機構藥劑管理
四、禁止生產和銷售假藥、劣藥
第三節 藥品管理
一、藥品標準
二、藥品注冊
三、藥品審評
四、藥品進出口管理
第四節 特殊藥品管理
一、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
二、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
三、放射性藥品管理
第五節 藥品監督與法律責任
一、藥品監督主體及職責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三、法律責任
第9章 醫療器械與醫療廢物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
一、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醫療器械管理與監督
三、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與監督
四、生物材料和醫療器材管理與監督
五、法律責任
第二節 醫療廢物管理法律制度
一、醫療廢物概述
二、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三、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
四、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
五、醫療廢物監督管理
六、法律責任
第10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血液與血液管理
二、血液管理的歷史
三、我國血液管理的立法
第二節 無償獻血制度
一、無償獻血主體
二、無償獻血的獻血量和間隔期
第三節 血站管理
一、血站設置及職責
二、采血和供血管理
三、血站監督管理
第四節 臨床輸血與應急采血
一、臨床輸血技術要求與程序
二、臨床應急采血與報告
第五節 血液制品管理
一、單采血漿站的設置與原料血漿采集
二、血液制品生產與經營管理
第六節 法律責任
第11章 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母嬰保健法律制度
一、母嬰保健法律制度概述
二、婚前保健與孕產期保健
三、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
四、母嬰保健的行政管理
五、法律責任
第二節 計劃生育管理法律制度
一、計劃生育與人口發展規劃
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
三、法律責任
第12章 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節 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一、職業病含義及構成要件
二、職業病防治法
第二節 職業病預防與防護
一、職業病前期預防
二、職業病在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三、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三節 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
一、職業病診斷
二、職業病病人保障
第四節 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一、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
二、法律責任
第13章 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節 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一、傳染病與傳染病防治法
二、傳染病的分類管理
第二節 傳染病的預防、報告與控制
一、傳染病的預防
二、傳染病的報告、通報與公布
三、傳染病疫情控制
四、傳染病的醫療救治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職責
第三節 幾種常見傳染病的監測與控制
一、艾滋病監測與控制
二、結核病防治與控制
三、性病防治與控制
第四節 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
一、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
二、法律責任
第14章 公共衛生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公共場所衛生法律制度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與范圍
二、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與管理
三、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與法律責任
第二節 學校衛生法律制度
一、學校衛生概念
二、學校衛生規范與管理
三、學校衛生監督與法律責任
第三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律制度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概述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與應急準備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報告與信息發布制度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及法律責任
第15章 國境衛生檢疫法律制度
第一節 國境衛生檢疫概述
一、國境衛生檢疫與國境衛生檢疫法
二、國境衛生檢疫的對象
三、國境衛生檢疫機關
第二節 國境衛生檢疫監測與管理
一、國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種類
二、國境衛生檢疫
三、檢疫傳染病的管理
四、傳染病監測
第三節 國境衛生監督和法律責任
一、國境衛生監督
二、法律責任
第16章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第一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一、食品安全與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則
三、食品安全法適用范圍
第二節 食品安全標準與監管
一、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管
第三節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
一、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
二、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
三、食品檢驗制度
四、食品進出口管理
第四節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與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五、法律責任
……
第17章 醫療事故處理法律制度
第18章 醫療損害責任法律制度
第19章 醫療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節 衛生法概念與特征
一、衛生法概念
二、衛生法的法律特征
三、衛生法的性質
四、衛生法體系
五、衛生法與衛生法學的關系
第二節 衛生法調整對象與基本原則
一、衛生法的調整對象
二、衛生法的基本原則
第2章 衛生法律關系
第一節 衛生法律關系概述
一、衛生法律關系概念
二、衛生法律關系性質
三、衛生法律關系產生的根據
第二節 衛生法律關系構成要素
一、衛生法律關系構成
二、衛生法律關系主體
三、衛生法律關系客體
四、衛生法律關系內容
第三節 衛生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及
消滅
一、衛生法律關系產生
二、衛生法律關系變更
三、衛生法律關系消滅
第3章 衛生法制定與實施
第一節 衛生法制定
一、衛生法制定概念與原則
二、衛生立法程序及效力等級
第二節 衛生法實施
一、衛生法實施概念
二、衛生法實施方式
三、衛生法律監督
第三節 衛生法律責任
一、衛生行政責任
二、衛生民事責任
三、衛生刑事責任
第4章 醫療機構法律制度
第一節 醫療機構法律制度概述
一、醫療機構的概念和特征
二、醫療機構的分類
三、醫療機構立法現狀
第二節 醫療機構的設置
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原則
二、醫療機構設置條件
三、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四、醫療機構登記
第三節 醫療機構執業
一、醫療機構執業要求
二、醫療機構執業規則
第四節 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與法律
責任
一、醫療機構監督管理
二、法律責任
第5章 衛生技術人員法律制度
第一節 衛生技術人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 執業醫師法律制度
一、醫師與醫師法
二、醫師資格考試
三、醫師執業注冊
四、醫師執業規則
五、醫師考核與培訓
六、法律責任
第三節 護士執業法律制度
一、護士與執業護士法
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
三、護士執業規則
四、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
五、法律責任
第四節 執業藥師法律制度
一、執業藥師與執業藥師法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與注冊
三、藥師執業規則
四、法律責任
第五節 鄉村醫生法律制度
一、鄉村醫生與鄉村醫生法
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三、鄉村醫生執業規則
四、鄉村醫生考核與培訓
五、法律責任
第6章 特殊診療法律制度
第一節 放射診療法律制度
一、放射診療法律制度概述
二、放射診療執業的法定條件
三、放射診療的執業要求
四、法律責任
第二節 人體器官移植的法律制度
一、人體器官移植法律制度概述
二、人體器官捐獻規則
三、人體器官移植規則
四、法律責任
第三節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法律制度
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法律制度概述
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審批
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實施
四、法律責任
第四節 腦死亡
一、腦死亡概述
二、國外腦死亡的立法規定
三、我國腦死亡的立法思考
第五節 安樂死與臨終關懷法律制度
一、安樂死的概述
二、國外安樂死法律制度
三、我國安樂死現狀及立法思考
四、臨終關懷
第7章 病歷制作管理與處方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病歷制作管理法律制度
一、病歷制作管理概述
二、病歷制作規范
三、病歷管理規范
四、法律責任
第二節 處方管理法律制度
一、處方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處方權的取得與開具規則
三、處方監督與管理
四、法律責任
第8章 藥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藥品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藥品與藥品管理法
二、藥品的分類及特點
三、藥品的質量特性
第二節 藥品生產經營管理
一、藥品生產管理
二、藥品經營管理
三、醫療機構藥劑管理
四、禁止生產和銷售假藥、劣藥
第三節 藥品管理
一、藥品標準
二、藥品注冊
三、藥品審評
四、藥品進出口管理
第四節 特殊藥品管理
一、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
二、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
三、放射性藥品管理
第五節 藥品監督與法律責任
一、藥品監督主體及職責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三、法律責任
第9章 醫療器械與醫療廢物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
一、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二、醫療器械管理與監督
三、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與監督
四、生物材料和醫療器材管理與監督
五、法律責任
第二節 醫療廢物管理法律制度
一、醫療廢物概述
二、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三、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
四、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
五、醫療廢物監督管理
六、法律責任
第10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血液與血液管理
二、血液管理的歷史
三、我國血液管理的立法
第二節 無償獻血制度
一、無償獻血主體
二、無償獻血的獻血量和間隔期
第三節 血站管理
一、血站設置及職責
二、采血和供血管理
三、血站監督管理
第四節 臨床輸血與應急采血
一、臨床輸血技術要求與程序
二、臨床應急采血與報告
第五節 血液制品管理
一、單采血漿站的設置與原料血漿采集
二、血液制品生產與經營管理
第六節 法律責任
第11章 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母嬰保健法律制度
一、母嬰保健法律制度概述
二、婚前保健與孕產期保健
三、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
四、母嬰保健的行政管理
五、法律責任
第二節 計劃生育管理法律制度
一、計劃生育與人口發展規劃
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
三、法律責任
第12章 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節 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一、職業病含義及構成要件
二、職業病防治法
第二節 職業病預防與防護
一、職業病前期預防
二、職業病在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三、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三節 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
一、職業病診斷
二、職業病病人保障
第四節 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一、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
二、法律責任
第13章 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節 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一、傳染病與傳染病防治法
二、傳染病的分類管理
第二節 傳染病的預防、報告與控制
一、傳染病的預防
二、傳染病的報告、通報與公布
三、傳染病疫情控制
四、傳染病的醫療救治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職責
第三節 幾種常見傳染病的監測與控制
一、艾滋病監測與控制
二、結核病防治與控制
三、性病防治與控制
第四節 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
一、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
二、法律責任
第14章 公共衛生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公共場所衛生法律制度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與范圍
二、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與管理
三、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與法律責任
第二節 學校衛生法律制度
一、學校衛生概念
二、學校衛生規范與管理
三、學校衛生監督與法律責任
第三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律制度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概述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與應急準備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報告與信息發布制度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及法律責任
第15章 國境衛生檢疫法律制度
第一節 國境衛生檢疫概述
一、國境衛生檢疫與國境衛生檢疫法
二、國境衛生檢疫的對象
三、國境衛生檢疫機關
第二節 國境衛生檢疫監測與管理
一、國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種類
二、國境衛生檢疫
三、檢疫傳染病的管理
四、傳染病監測
第三節 國境衛生監督和法律責任
一、國境衛生監督
二、法律責任
第16章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第一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一、食品安全與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基本原則
三、食品安全法適用范圍
第二節 食品安全標準與監管
一、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管
第三節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
一、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
二、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
三、食品檢驗制度
四、食品進出口管理
第四節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與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五、法律責任
……
第17章 醫療事故處理法律制度
第18章 醫療損害責任法律制度
第19章 醫療刑事法律制度
書摘/試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鑒定:①當事人未按規定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實的;③拒絕繳納鑒定費的;④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成立專家鑒定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專家鑒定組進行。醫學會提前通知雙方當事人,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從專家庫相關學科專業組中隨機抽取相同數量的專家,最后一個專家由醫學會隨機抽取,同時雙方當事人各自隨機抽取一個專家作為候補。隨機抽取結束后,醫學會當場向雙方當事人公布所抽取的專家鑒定組成員和候補成員的編號并記錄在案。在特殊情況下,醫學會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組織醫患雙方在其他醫學會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相關專業的專家參加鑒定或者函件咨詢。
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7日前書面通知專家鑒定組成員。專家鑒定組成員接到醫學會通知后認為自己應當回避的,應當及時提出書面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因其他原因無法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醫學會。專家鑒定組成員因回避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參加鑒定時,醫學會應當通知相關學科專業組候補成員參加鑒定。專家鑒定組成員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時告知醫學會不能參加鑒定或雖告知但醫學會無法按規定組成專家鑒定組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延期進行。
(五)聽取陳述答辯與調查取證
專家鑒定組應當認真審查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材料,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答辯并進行核實。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積極配合調查。當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響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擔責任。
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和其他相關組織、個人進行調查取證,進行調查取證時不得少于2人。調查取證結束后,調查人員和調查對象應當在有關文書上簽字。如調查對象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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