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論集(總第22卷)(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11841773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保樹
出版日:2012/12/01
裝訂/頁數:平裝/214頁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商事法論集(2012)(總第22卷)》包括商法基礎理論、商法專題研究等方面的內容。《商事法論集(2012)(總第22卷)》立足于中國商法的發展與完善,廣泛借鑒和吸收國外商法的發展經驗與判例學說,追蹤國外商法的發展趨勢,推動商法專題研究,促進商法學的學科建設,進而為商事立法和審判實踐服務。
名人/編輯推薦
《商事法論集(2012)(總第22卷)》是系列叢書《商事法論集》的第22卷,是我國商法學界最具代表性的學術文集。
目次
商法基礎理論研究
構建我國商主體制度的基礎性問題
——以《德國商法典》為借鑒
胡曉靜
營業概念辨析
——以營業權的正當性為視角
趙文傑
營業:商法典的公因式
——兼評我國商事立法中營業概念的缺失
譚津龍
論我國經理代理權制度的建構
劉文科
經理法律地位的界定與機關代表說的重構
武騰
商法專題研究
論信用評級機構看門人角色的危機與變革
毛海棟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追回制度之研究
——美國經驗與中國借鑒
樊健
公司出售重大資產與股東同意權
——美國法的啟示
范慈容
股東出資瑕疵民事資任問題研究
——兼評《公司法解釋(三)》第6條、第17條及第18條
徐喜榮
有限資任公司股權變動時間之反思
——以股權對外轉讓為對象
張小妮張寶山
國外商法著述
亞洲地區的股東代表訴訟:一個複雜的現實
丹.W.普尼亞克著王瑞唐博超譯
國外商事法律
日本《商業登記法》
莊玉友譯注吳建斌譯校
構建我國商主體制度的基礎性問題
——以《德國商法典》為借鑒
胡曉靜
營業概念辨析
——以營業權的正當性為視角
趙文傑
營業:商法典的公因式
——兼評我國商事立法中營業概念的缺失
譚津龍
論我國經理代理權制度的建構
劉文科
經理法律地位的界定與機關代表說的重構
武騰
商法專題研究
論信用評級機構看門人角色的危機與變革
毛海棟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追回制度之研究
——美國經驗與中國借鑒
樊健
公司出售重大資產與股東同意權
——美國法的啟示
范慈容
股東出資瑕疵民事資任問題研究
——兼評《公司法解釋(三)》第6條、第17條及第18條
徐喜榮
有限資任公司股權變動時間之反思
——以股權對外轉讓為對象
張小妮張寶山
國外商法著述
亞洲地區的股東代表訴訟:一個複雜的現實
丹.W.普尼亞克著王瑞唐博超譯
國外商事法律
日本《商業登記法》
莊玉友譯注吳建斌譯校
書摘/試閱
三、須重新界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動時間
(一)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是對股權變動結果的確認和維護
股東名冊變更登記雖然非股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但在股權變動后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具有重要意義,因為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可使股權變動的結果得到進一步公開和鞏固,可以維護股權轉讓的效力。公司及時進行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可減少原轉讓股東侵害新股東合法權益的機會,遏制其違法行為的空間,有利于幫助其樹立合法退出公司的理念;對新股東則可以進一步維護其股東地位,新股東可以依據股東名冊向公司主張股東權利,若因為公司的原因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新股東還可以要求公司履行記載的義務;對公司而言,其可以及時跟進股東人數和股權結構,為其更好地服務股東提供依據,所以公司內部股東名冊變更應當在股權變動完成后及時進行,以保障各方利益,這是對股權變動結果的進一步確認和鞏固。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應該以股權交付完成為變動時間
通常一項完整的股權轉讓應當包括以下幾個階段:第一,轉受讓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合意;第二,轉讓股東向公司和其他股東通告股權轉讓行為,征求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第三,在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并無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由受讓方交付股權轉讓款,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股權,此時股權發生變動;第四,由轉讓方協助股權受讓方完成公司內部股東名冊變更登記,由公司及時為新股東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此時股權受讓方對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得到圓滿維護,新股東可以對抗公司以及任何外部第三人。
在股權轉讓的整個階段,第三階段即股權轉讓合同履行階段是股權變動的發生階段,股權交付完成,股權就發生變動,但如何認定股權交付完成,我國現行《公司法》沒有對股權轉讓的交付方式作規定。從股權轉讓的目的考察,受讓方購買股權的最終目的是要取得目標公司的股東資格進而向目標公司主張股東權利。而要向目標公司主張股東權利,關鍵在于,第一要獲得能證明股東資格的憑證,第二要讓目標公司知道股權轉讓的事實。當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了股東資格證明并將股權轉讓事實通告公司之后,股權就完成交付,發生變動,因此可以把“轉讓股東向受讓方交付股東資格證明并向公司通告股權轉讓事實”作為股權交付完成的標志和股權變動時間,在此過程中轉讓股東負有向目標公司通告股權轉讓事實的義務,之所以如此主張,原因在于:
1.考慮股權的性質。根據我國目前理論界的主流觀點,大部分學者認為股權是一種既不同于物權,又區別于債權的獨立權利,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人的主要義務即為交付股權,受讓人的主要目標即取得股權從而獲得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股權的交付與物的交付不同,不能簡單地像有體物一樣進行物理形態的轉移。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