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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文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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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文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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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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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舊制度與大革命》、《淪美國的民主》是托克維爾的兩部傳世名著,雖然內容上各有所表,但政治思想上卻有著高度的內在關聯性。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托克維爾所要探討的問題是:“闡明這場在幾乎整個歐洲同時醞釀的大革命在法國爆發而不在他國爆發的緣由,緣何它好像自發產生於它即將搗毀的社會,最終舊君主制緣何會這麼徹底而又冷不防地倒塌。”大革命前的法國究竟處於怎樣的社會狀態中?許多中國讀者往往根據教科書,籠統地認為此時法國還處於那種標準的“封建社會”。托克維爾澄清了這樣一個史實:法國的“中央集權制並非如人們所言是大革命和帝國的業績,而是舊制度的一種體制”。這也是歐洲史學界的慣常認識。

名人/編輯推薦

《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文集》編輯推薦:1.此書是托克維爾兩本世界性政治學巨著《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的合集。將托克維爾作品以結集的形式出版,這在中國出版史上還是首次。
2.作為經典名著,《舊制度與大革命》隨處可見精辟絕妙的論斷與分析。例如說:人們曾認為,大革命的根本與最終目的在于摧毀宗教權力與削弱政治權力,實則不然;既然文明有了種種進步,為何18世紀法國農民的處境有時居然比13世紀還要糟糕;法國人為什么要先進行改革,而后爭取自由;在路易十六統治時期,舊君主制最為昌盛,緣何繁榮反倒促進了大革命的爆發;為什么將人們的負擔減輕了,反倒把人民激怒了?
3.《論美國的民主》也隨處可見精辟絕妙的論斷與分析。例如:為何美國人比其祖先英國人更喜好一般觀念;為何美國人在科學方面偏重實踐而忽視理論;為什么民主國家愛平等比愛自由更熱烈和持久;民主使美國社會的人際關系變得簡單;與英國人的民族自負心相比,美國人為何更喜歡沽名釣譽;為什么民主國家的軍隊在戰役開始時比其他軍隊虛弱,而在持久戰中卻更強大?
4.《舊制度與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維爾,以其成名作《論美國的民主》被評為法蘭西學院院士。他到底是個什么人呢?這本150年前的法國著作,今天為何在中國受到熱捧?何以值得推薦?當年法國政治家提出的疑問,今天的中國能從中得到什么啟發?
5.繼溫家寶在多個場合提及西學經典《沉思錄》《道德情操論》之后,《舊制度與大革命》再一次由高層發起倡導閱讀。這本《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文集》話題性、時政性更強,關心中國命運和前途的人都應該讀一讀。
6.最新最全中譯本,精美插圖,政商各界熱讀,精英微博熱議,學者反復推薦。

目次

舊制度與大革命作者前言第一編第1章法國大革命爆發時,人們對它的評論不第2章人們曾認為,大革命的根本與最終目的在於摧毀宗教權力與削弱政治權力,實則不然第3章大革命這場政治革命緣何以宗教革命的形式展開,其原因是什麼第4章為什麼幾乎全歐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它們怎樣到處陷入崩潰第5章法國大革命有何獨有的功績第二編第1章相較於其他任何國家,為何封建權利在法國更令人民深惡痛絕第2章中央集權制並非如人們所言是大革命和帝國的業績,而是舊制度的一種體制第3章今日所謂的政府管理監督實則為舊制度的一種體制第4章行政法院和官員保證制是舊制度的體制第5章中央集權制如何進入舊政治權力並取而代之,而不被摧毀第6章舊制度下的行政風尚第7章在歐洲各國裡,法國怎樣變成這樣的國家,其首都已獲得壓倒外省的重要位置,並汲取了全帝國的精粹第8章在法國這個國度,人們彼此之間變得頗為相似第9章這些如此相像的人怎麼比往昔更加割裂為一個個陌生的小團體,互相漠視第10章政治自由的摧毀與各階級的分離怎樣催生了幾乎全部令舊制度消亡的弊病第11章舊制度下自由的類型及其對大革命的影響第12章既然文明有了種種進步,為何18世紀法國農民的處境有時居然比13世紀還要糟糕……論美國的民主上卷下卷

書摘/試閱

《舊制度與大革命》、《論美國的民主》是托克維爾的兩部傳世名著,雖然內容上各有所表,但政治思想上卻有著高度的內在關聯性。
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托克維爾所要探討的問題是:“闡明這場在幾乎整個歐洲同時醞釀的大革命在法國爆發而不在他國爆發的緣由,緣何它好像自發產生于它即將搗毀的社會,最終舊君主制緣何會這么徹底而又冷不防地倒塌。”見本書正文第4頁。
大革命前的法國究竟處于怎樣的社會狀態中?許多中國讀者往往根據教科書,籠統地認為此時法國還處于那種標準的“封建社會”。托克維爾澄清了這樣一個史實:法國的“中央集權制并非如人們所言是大革命和帝國的業績,而是舊制度的一種體制”。同上第29頁。這也是歐洲史學界的慣常認識。
歷史上,歐洲諸國是一個傳統而典型的封建制度國家。王權不僅被強大的教權所掣肘,同時,國內的貴族也有力地制約著王權,有些大貴族甚至隨時在覬覦王位。英國都鐸王朝時期,亨利八世開始了宗教改革,其目的正是加強王權統治。稍后,法國也開始邁向了中央集權制,不過是以另外一種方式加以實現的,這就是賣官鬻爵制度。
法國的賣官鬻爵制度源于亨利四世統治時期,即由王權設置各種榮譽性官位出售給貴族。建立這個制度的最初目的是為防止貴族對王權的威脅,對貴族權力進行分化和削弱,國王以榮譽換取貴族的權力,把貴族們籠絡到身邊,讓他們終日花天酒地,醉生夢死。但這個制度從路易十三開始,迅速地演變為腐敗性制度,許多貴族自愿放棄權力,以侍奉國王為榮,甘愿成為國王的弄臣,在紙醉金迷間奢靡享樂。路易十四時代,國王就設立過一個“御衣大師”的職務,這個職位后來被賣給一位叫羅什科富的公爵。到革命前夕,這個制度的腐朽程度已經無以復加,據說,“凡爾賽宮內常有一萬七八千名貴族廷臣,其中469名專侍王后,274名侍奉王弟,國王的伯母有200多名隨從,連路易十六剛出生的女兒也有80名貴族侍候”。這些脫離領地的封建主們,都成為制度性的免稅特權階層。托克維爾稱之為“特權里最令人討厭的特權”。同上第57頁。
此時法國的政治統治,實際已成為一個半封建制和半中央集權制的混合物,從外部看,教士、貴族、農民三個階層等級分明,封建制度的基本框架沒有多大變化,但內部運行方式已經受到嚴重破壞。原本依附于貴族的農民隨著領主們改換門庭投靠國王,農民們越來越多地成為自耕農或自由民,貴族制度實際上處于崩潰之中,貴族與農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脫離了依附關系而獲得相對自由的農民,卻把本來需要由貴族承擔的稅賦承擔了起來,這就出現了富人免稅而窮人納稅的情況,托克維爾痛斥道:“如此一來,捐稅的不平等每年都讓各階級分離,令人們互相孤立,其深刻程度超過了往昔任何時代。最有能力納稅的人被免稅,最沒有能力交稅的人卻必須交稅,以此為宗旨的捐稅勢必引發一個可怖的結果——富庶者免稅,貧窮者交稅。”見本書正文第64頁。
被收買的貴族已無法像傳統封建貴族一樣統治自己的臣民,國家向各行省派出行政官員對地方進行治理,這已經屬于中央集權制的治理形式。由國王任命的各級地方政府官員,雖然擁有很大權力卻指揮不了貴族,貴族雖然喪失了行政權卻保持著軍隊指揮權、教育權這類的傳統權力,在中央集權制下維持著封建制度的許多特征。路易十四時代取消了傳統的三級會議,剝奪了高等法院的權力,王權成為既無約束又無法正常運轉的權力,整個法國的治理體系已經變得非常混亂。
法國革命前夕,也正是歐洲新的社會階層興起的時代,他們勢必要與傳統老貴族展開競爭,這種競爭首先由經濟競爭開始,并進而演變為權力競爭。封建時代,國家的政治機器均由貴族掌控,新階層如果不能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力,就無法發展壯大自己,因此,他們在擁有一定資產后,走上了傳統貴族的老路:向國王購買權力,成為新興的資產階級貴族。“我堅信,資產階級中的免稅者與貴族中的免稅者數量相同,而且往往比貴族還多。”同上第60頁。既然富裕階層都成為免稅者,那么毫無疑問,社會底層就成為社會經濟責任的主要承擔者。所以托克維爾說:“雖然在捐稅問題上,整個歐洲大陸都有不平等存在著,但很少有哪個國家的這種不平等變得像在法國那樣的顯著,那樣的讓人時常有所感受。”同上第58頁。
托克維爾文集導讀此種情形下的法國,王權統治的向心力已經離散。“舊制度暴露出其本來面目:條規強硬莊嚴,實行起來卻松懈而不強硬。這是它的特征。”同上第46頁。法律雖然眾多、嚴苛,但在相當程度上失去了實際作用,要么濫用法律,要么敷衍了事。這樣,“人民對當局的俯首帖耳還是全面的,不過他們順從當局卻是出于習慣而非出于本心所想;因為,如果人民時不時激動起來的話,最微小的波動迅猛就能夠把人民引向暴動,此時鎮壓人民的并非法律,而是暴力和專制”。同上第47頁。大革命爆發于法國也就順理成章了。
在《舊制度與大革命》的第三編中,托克維爾提出了一系列問題,其中比較重要的是:“在路易十六統治時期,舊君主制最為昌盛,緣何繁榮反倒促進了大革命的爆發”和“為什么將人們的負擔減輕了,反倒把人民激怒了”。在前一個問題中,托克維爾提出了自己的著名論斷:“被革命搗毀的政權差不多總是好于它之前的那個政權,而且經驗啟發我們,對于一個糟糕的政府而言,最危險之際往往就是它著手改革之際。”同上第104頁。對于后一個問題,托克維爾則給出了一個著名的結論:“無私的信仰和不吝嗇的憐憫將當時有文化的階級感動了,并令其參與到革命中去,而讓人民行動起來的是滿心的苦楚憤恨和要改變處境的強烈愿望。前者的激情終于將后者的憤怒與貪婪點燃并煽風助勢。”同上第110頁。
一個愿意改革的政權當然要好于腐敗冥頑的政權,但之所以要改革,不是因為它的不合理,而是因為它有著太多弊端,已不再適應和維持社會發展需要。盡管一些改革措施的實施使經濟得到了繁榮,各項制度也松弛了下來,人們卻更容易看清楚舊制度的弊端,經過啟蒙運動洗禮的法國,已無法容忍這些弊端,要求改革的愿望也就越來越強烈。
到法國革命時期,人們剛剛經過了一個啟蒙的時代。18世紀被稱為“啟蒙時代”,從1746年開始編撰的《百科全書》導致了“百科全書派”的出現,它將啟蒙運動推向高峰,經過啟蒙思想家們不懈努力,理性主義和人權思想得到普及,而理性主義和人權思想都具有普適性的意義,是普世的價值觀。不論是啟蒙運動的領袖們還是接受了啟蒙運動洗禮的民眾,主要來自上流社會,即被托克維爾稱為“有教養的階層”。一旦改革來臨,他們自然而然地成為變革的先驅者。
既然改革,歷史上長期積累的問題必然會全部暴露出來。而改革原本是一個自上而下的行為,但不論貴族還是王權,都沒有進行徹底改革的打算。貴族索取的自由是貴族的自由,不是法國人民的自由;王權所表達出的開明統治,目的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但隨著時代的變化,舊制度的各種社會規范已不再可能容納現實社會的需要,社會公眾的訴求與統治者所能釋放的權力就產生了嚴重沖突。一旦無法處理好權利的賦予與需求之間的關系,革命火種往往會就此埋下。可又有幾個掌權者愿意主動放棄權力呢?結果,改革演變為革命。因此托克維爾說,大革命“絕對不是一次偶然之事”。見本書正文第21頁。
美國1776年獨立革命以來直到1830年,除建國初期的“謝斯暴動”以外,幾乎沒有發生過嚴重的社會動蕩。而1789年大革命之后的法國,直到1830年的40年時間里,整個國家都處于持續的政治動蕩中:大革命10年中,幾乎不斷出現各式各樣的動蕩,直至演變成大屠殺;其后,拿破侖的專制統治開始了大規模歐洲征服,并以失敗告終,更是引起全歐洲的動蕩;路易十八的波旁王朝復辟,使大革命看上去似乎成了一件可有可無的政治事件;1830年,復辟的波旁王朝又因七月革命被七月王朝(即奧爾良王朝)取代。任何一個國家經歷如此高強度的動蕩,都很難再繼續前行。這種政治變化還影響到了托克維爾的家庭,他本人支持奧爾良王朝,而他的家庭則擁護已垮臺的復辟王朝。動蕩的法國政局與穩定的美國社會形成了極為鮮明對照。擁有法官身份的托克維爾,為避開這些動蕩,他借考察美國監獄制度之機,于1831年4月前往美國,對美國的社會進行了為期9個月的全方位考察。
回國之后,他首先寫出了《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并于1835年發表,五年之后又發表了下卷。這部著作一經出版即引起轟動,不斷連續再版,使托克維爾躋身一流思想家的行列。
托克維爾于1848年該書的第十二版序言中,明確說明了寫作該書的目的:“問題已經不是探討我們法國應當建立王國還是共和國,所以我們只應當研究我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動亂不已的共和國還是一個永久康寧的共和國,是建立一個有條不紊的共和國還是一個雜亂無章的共和國,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共和國還是一個黷武好戰的共和國,是一個自由的共和國還是一個專橫的共和國,是一個威脅財產和家庭神圣不可侵犯權利的共和國還是一個承認和以法保護這種權利的共和國。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不僅對法國有重大意義,而且對整個文明世界也有重大意義。”這個問題至今依然具有重大意義。
那么有沒有已經解決這個“重大問題”的模范國家呢?托克維爾接著說道:“這個問題,美國已在六十多年前就解決了……它以最直接、最無限、最絕對的形式在美國得到了實施。”盡管如此,作者沒有忘記告誡讀者,學習美國“并不是為了亦步亦趨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為了更好地學習適用于我們的東西”。《論美國的民主》一書,就是為讀者介紹美國人是如何把自己國家治理成一個康寧、有條理、愛好和平和自由的國家的。
《論美國的民主》堪稱鴻篇巨制,典雅的文筆與深邃的思想相映生輝。上卷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紹了美國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則以社會學的分析手段,分析了美國是如何保障這一制度的。下卷又分四個部分,以美國民主制度為背景,介紹自己的所見所聞,闡述自己的政治思想。限于篇幅,這里對本書最核心的問題進行一些簡要介紹。
作者在開篇第一句就寫道:“在美利堅合眾國逗留期間,有一些新鮮事物引起了我的注意,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身份平等。”見本書正文第133頁。托克維爾對“身份平等”沒有明確定義,但從全書內容、對等級制的批判以及實際發生的效用來看,當指“政治平等”的可靠性最高,也只有在政治平等的條件下,才能確保民主制的真正實現。“身份平等”幾乎成為貫穿該著的核心。
1620年11月乘坐“五月花號”前往美洲大陸的英國移民,在上岸前簽訂了一個契約,即《五月花號契約》,這份契約奠定了移民們“身份平等”的基礎,它同時也是現代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基礎:“我們在上帝的面前,彼此以莊嚴的面貌出現,現約定將我們全體組成公民政體,以使我們能更好地生存下來并在我們之間創造良好的秩序。”這塊英屬殖民地,很早就從歐洲等級制度中解脫出來,形成一個平等的公民社會,而整個歐洲直到法國革命,都還處于等級制度中。等級制是歐洲封建國家的基礎性制度。
移民聚居點從無到有、從少到多,逐步擴大,形成在平等基礎上締結的社群關系,由鄉鎮而城市,由城市而州,最后擴大到國家。從1620年到獨立戰爭的一百五十余年中,這塊殖民地的公民社會特征已十分成熟,居民們培養出高度的自治能力。托克維爾在第一編第二章中寫道:
“在歐洲的大部分國家里,政治生活都是由上而下的,先從社會的上層開始鋪展,然后逐步地而且是不完整地傳播到社會的其他部分。
“而在美國情況則恰恰相反,那里的鄉鎮在縣之前成立,縣又在州之前成立,州又是在聯邦之前成立。”同上第157頁。我以為這是理解美國政治制度形成的關鍵。
美國所建立的是一個民主制的共和國。“民主”的意思是指人民主權。由封建制國家向民主制國家的轉型過程中,必然會遭遇一個重大問題:封建王權、貴族是舊制度的主權和權力行使者,世襲身份決定了他們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中都不屬于“人民”的范疇。民主制的建立意味著主權的轉移,王權必須要放棄行使主權的權力,貴族則要放棄治理的權力,如果不愿意放棄這個權力,“民主制”就無以建立,權力者就成了人民的“敵人”。由此引發激烈沖突也就不奇怪了。
美國建國卻不存在主權轉移的問題,如果民主制還有“敵人”的話,那就是所建立的權力自身。因此,美國先賢們在制定憲法的時候,其重心就在于權力的限制,這就是現代憲政的意義。憲政,不僅在于是否有一部憲法,而在于憲法的內容是否具有限制權力和保障權利兩個方面的內容。在平等前提下制定的法律,就必須要對權力進行有效限制,否則,掌權者勢必發展成為新的特權階層,這無異于制造了一個新的等級制度。
權力限制的第一個重要方式是分權。前面曾提及英國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這個改革對美國社會、政治基礎的形成具有很大影響。亨利八世的改革雖遠不夠成熟,卻出現了三權分立的基本框架,“國王在國會”的規定,導致行政權和立法權分離,但王權又直接行使行政權,還沒有形成后來虛君共和的內閣制。移民們把這個制度的印記帶到了美洲大陸,形成與后來英國有所區別的“三權分立”的治理結構,英國的行政權由議會掌握,而在美國,總統則被放在了官僚機構首腦的位置上,可以直接組織政府并行使行政權,僅在立法和預算的問題上受制于國會。馬克斯?韋伯在《學術與政治》一書中指出了美國與英國政治的這種差異。
權力限制的第二個重要方式是地方自治。“多數人暴政”是民主制度很有可能會遭遇到的一個難題,因為通過選舉產生的政府往往會以民意為基礎,實行對少數人的專政。但托克維爾卻認為美國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將集權分為兩種:“其中的一種集權被我叫做政府集權,另一種集權則叫做行政集權。”見本書正文第299頁。他認為美國只有政府集權而不存在行政集權,這是因為普遍的地方自治在起作用。中央政府不能干預各級地方政府的治理,地方行政長官不由中央政府任命,而是通過地方選舉產生的,因此,地方治理并不聽命于中央政府,地方出現糾紛也無需中央政府通過行政方式干預,由獨立的司法途徑解決即可。
權力限制的第三個保障是行使高度的自由權利。正是在“身份平等”的條件下,美國民眾擁有了多種自由的權利:組織政黨的自由、出版的自由、信仰的自由、結社的自由等,這些自由的權利大大制約了權力的胡作非為,確保個人權利不受權力的侵犯。
身份平等是美國社會的結構性基礎,民主和自由是美國精神的根本依據。該書的下卷主要通過民風民情,考察民主在美國社會所產生的深刻影響,可以視為一部內容豐富的社會學調查報告。由于下卷內容廣泛,幾乎涉及當時美國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而托克維爾文筆優美、敘事從容,讀者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閱讀,獲得對美國社會狀況的了解和認識。
本書收錄了托克維爾兩部最重要的著作《舊制度與大革命》和《論美國的民主》。美國從獨立戰爭到憲法制定,再到權利法案的制定,與法國大革命的時間非常接近乃至重合:美國憲法生效的這一年與大革命爆發為同一年,這也是美國提出權利法案(即美國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統稱為“權利法案”)和法國頒布《人權宣言》的一年,即1789年。
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都深刻地改變了未來的世界。近些年來,許多中國學者較多地接受了漢娜?阿倫特以及新保守主義的思想主張,高度贊揚美國民主,尖銳批判法國革命。但作為對歷史行為和現象的研究,不能脫離具體的歷史語境,歷史的運行軌道并不按照后人的情感或理性進行選擇。不能把今天的觀念性判斷強加給歷史。因此,將兩國革命的理由進行一些比較性闡釋,顯得頗有必要。
托克維爾對身份平等情有獨鐘,他說:“平等也許算不上崇高,但你不能否認它很正義,正是因為它的正義才讓它變得偉大而美麗。”見本書正文第639頁。這種“愛好”正如我們在書中看到的那樣,與兩國實際狀況有著莫大關聯,既然美國以“身份平等”為立國之根本,托克維爾就有理由將美國的穩定和安寧歸因于“身份平等”,而法國要推翻舊制度,也正因為對等級制度造成的后果有著切膚之痛。
看到因美國“身份平等”而產生的積極后果,我們就不難理解法國人為什么會為“身份平等”而起來進行一場革命。平等意味著不得制定超越他人權利之上的法律,任何一種對他人權利的剝奪都會產生不平等。同樣,在不平等的狀態下,也一定會出現剝奪他人權利的情況,這恰恰是等級制度的特征。身份平等為每一個人都提供了通向未來的可能性,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機會均等,每一個人只要具備了充分條件,就能夠按照自己的愿望來塑造自己。但法國在等級制度下,普羅大眾卻因為不具有平等的政治身份,幾乎喪失了一切機會。托克維爾甚至以中國的科舉考試為例,來說明平等的優勢,同上第97頁。他從中國科考制度中看到了身份轉換的可能性,只是這種轉換與現代政治平等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平等與自由的關系具有高度的連結性。在自由的含義上,美國自然地繼承了封建主義的傳統自由觀,堅定地維護個體自由。但封建制度下的“自由”畢竟是一種政治特權,只有在身份平等基礎上締結的自由關系,才具有全民性和普適性。個體自由只是自由的開始,人人自由才是最終目的。法國少數貴族的自由,并沒有給更廣大的普通民眾帶來利益,他們只能經歷一次“政治解放”的過程才能得到。因平等締結的自由,相比因“解放”而獲得的自由要牢固和扎實得多。
法國“革命”盡管屬于一個政治事件,但革命的理由只能從歷史中產生,法國革命中所遇到的困難和障礙是美國革命所不曾遭遇的。法國革命造成的動蕩,其本質是一場內亂。在這場內亂中,革命家們高蹈而不切實際的理想,與王權及其貴族對傳統權力的堅定維護,對大革命動蕩的不斷加劇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法國革命不具備美國革命的基礎——政治平等,而政治平等作為美國的建國基礎,也正是大革命所要爭取的內容。獨立戰爭,由于一個新國家的出現,在相當意義上變成了一場對外戰爭,投入戰爭的狀態、條件、心境大不一樣,后果也完全不同。美國革命的意義是創造歷史,法國革命的意義則在于顛覆歷史——它所面對的是舊制度。因此,對大革命性質不宜草率地做出否定結論——因為法國人民所爭取的,正是美國已經得到的東西,這就是托克維爾稱之為“很正義”的東西:身份平等。因此,大革命在性質上是向善的,追求的是人類所共同期待的美好事物。
對大革命作出性質上的肯定性判斷,不意味著是對革命過程中產生的暴力和屠殺行徑表示容忍與贊美,在革命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還要在更為具體的演變過程中尋找答案。我們反對極權、專制、殺戮和暴力統治,唯有最大程度地接近歷史本原,才能更加準確地解釋歷史,也才可能更好地以史為鑒。
施京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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