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系列叢書
ISBN13:9787308113274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作者:周雨臣
出版日:2013/05/16
裝訂:平裝
規格:24cm*17cm (高/寬)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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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系列叢書: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在全面總結強制戒毒教育矯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歸納、提煉、昇華,從而為我國強制戒毒工作者開展教育矯治提供了一系列重要手段、措施及管教藝術。
作者簡介
周雨臣,男,1964年1月出生,河北保定人,現任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刑事司法系主任、教育學教授、浙江省高職高專院校專業帶頭人,兼任浙江省高職教育公安法律類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長、司法部全國高職高專教育法律類專業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戒毒協會理事。曾在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工作18年,2002年人才引進調入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工作至今。主要研究領域為罪犯教育學、罪犯勞動改造學。出版《罪犯勞動專論》、《監獄理論與實踐——問題與解析》、《罪犯教育專論》3部專著;主編或參與編著《罪犯勞動管理學》、《勞教人員習藝勞動》、《罪犯勞動組織與管理》等專著和教材14部;在《中國監獄學刊》、《犯罪與改造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論罪犯教育制度的創新》、《勞動教養執行模式探討》等論文40餘篇;參與院級、廳局級、省部級研究課題多項,並有多篇論文榮獲各種獎勵,其中《罪犯勞動專論》一書榮獲浙江省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學術進步獎。
名人/編輯推薦
吸毒耗費巨大,十有八九傾家蕩產。吸毒者往往道德泯滅,不顧念親情,拋妻棄子,忤逆不孝,甚至會出賣骨肉,殘害親人。其后代往往先天有毒癮、癡呆畸形。真是一旦吸毒,禍害無窮。吸毒者為獲取毒資,大多數男盜女娼,或以販養吸,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敗壞社會風氣。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作者周雨臣、柏建國)主要論述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民警所應遵循的管教方法與藝術。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作者周雨臣、柏建國)主要論述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民警所應遵循的管教方法與藝術。
序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社會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毒品違法犯罪死灰復燃,而且愈演愈烈,呈不斷上升和蔓延的趨勢。這種“白色瘟疫”越傳越廣,已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絆腳石,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成為當今社會一大“頑癥”。
歷史上我國是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國家,早在18世紀中葉,殖民主義即開始向我國傾銷鴉片,吸食者人數在全國迅速蔓延,給本來就貧窮的中國帶來了更加深重的災難。1838年12月,民族英雄林則徐受命赴廣東禁煙,在虎門公眾銷毀沒收的鴉片煙237萬斤。但由于清政府的腐敗無能,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三年左右的肅毒斗爭,在全國范圍內基本上禁絕了毒品,在世界上享有無毒國的美譽,創造了世界禁毒史上的奇跡。然而,在國際毒品泛濫的背景下,因我國緊鄰亞洲毒品生產基地“金三角”、“全新月”的地理條件,隨著對外開放,國際毒品犯罪分子已把我國作為販運毒品的通道,導致我國境內吸、販、運、制毒品的沉渣泛起,由邊境地區逐漸向內地蔓延,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毒品地下市場。根據官方公布的數字,2005年至2011年,全國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47萬余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55萬余名,繳獲各類毒品150余噸。
中國面臨的毒品問題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國內毒品問題以“金三角”過境販毒為主,危害局限在西南局部地區;進入90年代后,國內開始出現吸毒人員,毒品問題從局部向全國范圍蔓延;從90年代末期開始,境外毒品對中國“多頭入境,全線滲透”的態勢進一步加劇,除傳統毒品海洛因外,制販冰毒、搖頭丸等合成毒品的犯罪活動發展迅猛,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屢禁不止,國內毒品問題呈現出毒品來源多元化、毒品消費多樣化的特點。由此可見,毒品犯罪就像瘟疫一樣,由潛伏、傳染到大面積擴散,久治不愈,屢禁不止,成為一股危害社會的濁流,波及全國。
《2012年中國禁毒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查獲有吸毒行為人員41.3萬人次,新發現吸毒人員23.5萬名;共依法處置吸毒成癮人員57.7萬名,同比增長8.3%。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共發現登記吸毒人員179.4萬人,其中濫用海洛因人員有115.6萬人,占64.5%;濫用合成毒品人員58.7萬人,占全國吸毒人員總數的32.7%,同比上升35.9%;全國新增濫用合成毒品人員14.6萬人,同比上升22%。濫用合成毒品人員中,35歲以下青少年占67.8%,低齡化趨勢明顯。同時,合成毒品問題進一步呈現向中小城市、農村發展蔓延的趨勢。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正在執行社區戒毒人員3.6萬名,社區康復人員4萬名;全國公安機關共收戒吸毒成癮人員9.2萬余名。目前,全國強制隔離戒毒所在戒人員迭到22.7萬余名,全國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已經擴展到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19個門診,配備流動服藥車29輛;全國累計在社區參加美沙酮維持治療的戒毒人員已這33.7萬名,門診穩定治療13.4萬名,年保持率達到72.6%。
毒品對人的身心危害嚴重。吸毒會導致精神分裂、血管硬化,嚴重影響生殖和免疫能力。毒癮發作時,如萬蟻嚙骨,萬針刺心,吸毒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同人間活鬼。吸毒易感染艾滋病,世界上超過一半的艾滋病患者都是由注射毒品而感染的。吸毒成癮到死亡平均只有8年時間;吸毒上癮,心癮難除,一生受折磨。
吸毒耗費巨大,十有八九傾家蕩產。吸毒者往往道德泯滅,不顧念親情,拋妻棄子,忤逆不孝,甚至會出賣骨肉,殘害親人。其后代往往先天有毒癮、癡呆畸形。真是一旦吸毒,禍害無窮。吸毒者為獲取毒資,大多數男盜女娼,或以販養吸,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敗壞社會風氣。
毒品對家庭的危害重大。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壞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嚴重境地。
毒品對社會生產力的破壞巨大。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
200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開始施行。《禁毒法》的頒布實施對于我國禁毒工作有著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禁毒法》依法規定了戒毒體制和措施。《禁毒法》對戒毒工作做出了重大變革,對原有的公安機關的強制戒毒制度和司法行政機關的勞教戒毒制度進行了有效的整合,合并為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同時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自愿戒毒、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進行立法,增加了戒毒康復場所等相關內容。20u年6月26日,《戒毒條例》作為我國《禁毒法》的配套法規正式公布,以人性化、科學化的方式,全面系統地規定了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康復等措施,明確了責任主體以及戒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全國各勞動教養機關根據《禁毒法》、《戒毒條例》的工作要求以及自身的實際工作努力做到了“四個轉變”,即理念轉變、管理轉型、重點轉移、機制轉軌,逐步實現了由勞教戒毒工作向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過渡和轉型。
為了適應當前的工作需求,即由傳統的勞教戒毒向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轉型的新形勢以及社會各界對戒毒康復工作發展的需要,滿足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工作民警進一步掌握崗位職業技能和提升綜合素質的需要,以及警察類院校相關戒毒專業人才的培養需求,迫切需要一套既能夠切實反映當前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實際需求,又能夠較為系統介紹強制戒毒執法流程、管教方法與藝術、文書制作、心理矯治、毒品成癮機理和戒毒康復知識,體現行業特色需求的指導叢書,這既是教學的需求,更是實踐的需要。“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系列叢書”屬于浙江警官職業學院“2010年教師服務行業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的子項目的研究成果,對強制戒毒專業知識、心理學、教育學、醫學、毒品成癮機理及毒品理論及工作實務作了較為系統的介紹和論述,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工作民警及戒毒康復管理專業人士具有較強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該套叢書是浙江警官職業學院的專家教授、骨干教師與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浙江省十里坪強制隔離戒毒所、浙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行業專家共同合作的產物,是帶有原創性的集專著、教材、工具書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科研成果。創作團隊在創作和編纂過程中克服了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創建時間短、工作理論和實踐經驗積累不足、參考資料短缺、創作團隊知識和能力所限等不利因素,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艱苦努力和協作攻關,終于圓滿完成了這套叢書的創作。
我們衷心希望通過該套叢書的編寫和發行,能夠為辛辛苦苦戰斗在強制隔離戒毒執法和教育矯治領域的廣大民警和工作人員送上一份厚禮和精神食糧,并祝愿他們在與毒品違法犯罪作斗爭的崇高而偉大的事業中取得驕人的成績,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創造不平凡的業績!
歷史上我國是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國家,早在18世紀中葉,殖民主義即開始向我國傾銷鴉片,吸食者人數在全國迅速蔓延,給本來就貧窮的中國帶來了更加深重的災難。1838年12月,民族英雄林則徐受命赴廣東禁煙,在虎門公眾銷毀沒收的鴉片煙237萬斤。但由于清政府的腐敗無能,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三年左右的肅毒斗爭,在全國范圍內基本上禁絕了毒品,在世界上享有無毒國的美譽,創造了世界禁毒史上的奇跡。然而,在國際毒品泛濫的背景下,因我國緊鄰亞洲毒品生產基地“金三角”、“全新月”的地理條件,隨著對外開放,國際毒品犯罪分子已把我國作為販運毒品的通道,導致我國境內吸、販、運、制毒品的沉渣泛起,由邊境地區逐漸向內地蔓延,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毒品地下市場。根據官方公布的數字,2005年至2011年,全國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47萬余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55萬余名,繳獲各類毒品150余噸。
中國面臨的毒品問題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國內毒品問題以“金三角”過境販毒為主,危害局限在西南局部地區;進入90年代后,國內開始出現吸毒人員,毒品問題從局部向全國范圍蔓延;從90年代末期開始,境外毒品對中國“多頭入境,全線滲透”的態勢進一步加劇,除傳統毒品海洛因外,制販冰毒、搖頭丸等合成毒品的犯罪活動發展迅猛,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屢禁不止,國內毒品問題呈現出毒品來源多元化、毒品消費多樣化的特點。由此可見,毒品犯罪就像瘟疫一樣,由潛伏、傳染到大面積擴散,久治不愈,屢禁不止,成為一股危害社會的濁流,波及全國。
《2012年中國禁毒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查獲有吸毒行為人員41.3萬人次,新發現吸毒人員23.5萬名;共依法處置吸毒成癮人員57.7萬名,同比增長8.3%。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共發現登記吸毒人員179.4萬人,其中濫用海洛因人員有115.6萬人,占64.5%;濫用合成毒品人員58.7萬人,占全國吸毒人員總數的32.7%,同比上升35.9%;全國新增濫用合成毒品人員14.6萬人,同比上升22%。濫用合成毒品人員中,35歲以下青少年占67.8%,低齡化趨勢明顯。同時,合成毒品問題進一步呈現向中小城市、農村發展蔓延的趨勢。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正在執行社區戒毒人員3.6萬名,社區康復人員4萬名;全國公安機關共收戒吸毒成癮人員9.2萬余名。目前,全國強制隔離戒毒所在戒人員迭到22.7萬余名,全國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已經擴展到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19個門診,配備流動服藥車29輛;全國累計在社區參加美沙酮維持治療的戒毒人員已這33.7萬名,門診穩定治療13.4萬名,年保持率達到72.6%。
毒品對人的身心危害嚴重。吸毒會導致精神分裂、血管硬化,嚴重影響生殖和免疫能力。毒癮發作時,如萬蟻嚙骨,萬針刺心,吸毒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同人間活鬼。吸毒易感染艾滋病,世界上超過一半的艾滋病患者都是由注射毒品而感染的。吸毒成癮到死亡平均只有8年時間;吸毒上癮,心癮難除,一生受折磨。
吸毒耗費巨大,十有八九傾家蕩產。吸毒者往往道德泯滅,不顧念親情,拋妻棄子,忤逆不孝,甚至會出賣骨肉,殘害親人。其后代往往先天有毒癮、癡呆畸形。真是一旦吸毒,禍害無窮。吸毒者為獲取毒資,大多數男盜女娼,或以販養吸,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敗壞社會風氣。
毒品對家庭的危害重大。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壞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嚴重境地。
毒品對社會生產力的破壞巨大。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
200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開始施行。《禁毒法》的頒布實施對于我國禁毒工作有著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禁毒法》依法規定了戒毒體制和措施。《禁毒法》對戒毒工作做出了重大變革,對原有的公安機關的強制戒毒制度和司法行政機關的勞教戒毒制度進行了有效的整合,合并為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同時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自愿戒毒、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進行立法,增加了戒毒康復場所等相關內容。20u年6月26日,《戒毒條例》作為我國《禁毒法》的配套法規正式公布,以人性化、科學化的方式,全面系統地規定了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康復等措施,明確了責任主體以及戒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全國各勞動教養機關根據《禁毒法》、《戒毒條例》的工作要求以及自身的實際工作努力做到了“四個轉變”,即理念轉變、管理轉型、重點轉移、機制轉軌,逐步實現了由勞教戒毒工作向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過渡和轉型。
為了適應當前的工作需求,即由傳統的勞教戒毒向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轉型的新形勢以及社會各界對戒毒康復工作發展的需要,滿足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工作民警進一步掌握崗位職業技能和提升綜合素質的需要,以及警察類院校相關戒毒專業人才的培養需求,迫切需要一套既能夠切實反映當前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實際需求,又能夠較為系統介紹強制戒毒執法流程、管教方法與藝術、文書制作、心理矯治、毒品成癮機理和戒毒康復知識,體現行業特色需求的指導叢書,這既是教學的需求,更是實踐的需要。“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系列叢書”屬于浙江警官職業學院“2010年教師服務行業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的子項目的研究成果,對強制戒毒專業知識、心理學、教育學、醫學、毒品成癮機理及毒品理論及工作實務作了較為系統的介紹和論述,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工作民警及戒毒康復管理專業人士具有較強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該套叢書是浙江警官職業學院的專家教授、骨干教師與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浙江省十里坪強制隔離戒毒所、浙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行業專家共同合作的產物,是帶有原創性的集專著、教材、工具書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科研成果。創作團隊在創作和編纂過程中克服了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創建時間短、工作理論和實踐經驗積累不足、參考資料短缺、創作團隊知識和能力所限等不利因素,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艱苦努力和協作攻關,終于圓滿完成了這套叢書的創作。
我們衷心希望通過該套叢書的編寫和發行,能夠為辛辛苦苦戰斗在強制隔離戒毒執法和教育矯治領域的廣大民警和工作人員送上一份厚禮和精神食糧,并祝愿他們在與毒品違法犯罪作斗爭的崇高而偉大的事業中取得驕人的成績,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創造不平凡的業績!
書摘/試閱
(2)管教方法與藝術是一種運用獎罰分明的手段而達到管理目標的活動。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教育活動,首先必須確定明確的工作目標,而要實現或達到這一目標,必須有獎優罰劣、賞罰分明的手段和措施,否則就難以達到預定目標。
(3)管教方法與藝術是一種在管理上有超群技藝和卓越水平的智慧管理活動。管教方法與藝術不是一種簡單的平淡的管理活動,而是一種管理者對被管理者的創造性、有效性和卓越性的管理活動,是一種在總結日常管理經驗基礎上的超水平、高技藝性的智慧管理活動。
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基本內涵
所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指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理活動中,戒毒場所民警為了實現最大限度地教育矯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目的,在嚴格遵循我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的基礎上,運用賞罰分明的科學管理手段和措施,在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高超技藝和智慧管理水平。
(一)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以最大限度實現教育矯治目標為前提
強制隔離戒毒lT作的對象是違反國家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違法人員,他們既是違法者,又是受害者,還是特殊的腦病患者,他們的吸毒成癮害人害己t既嚴重摧殘了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叉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極易誘發各種社會丑惡現象和犯罪。戒毒場所民警擔負著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挽救、矯治和康復的重要職責,其根本目標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矯治成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健康的勞動者。眾所周知,戒毒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要想讓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徹底戒除毒癮,使他們真正健康地重返社會,單靠民警的滿腔熱忱是遠遠不夠的,而有效掌握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無疑是使工作事半功倍的重要法寶,也是實現強制隔離戒毒lT作目標的重要保障。
(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以嚴格遵循我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為基礎
我國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是建立在嚴格的法律法規基礎之上的。2008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正式頒布施行,2011年6月26日.《國務院戒毒條例》頒布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禁毒戒毒T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除此之外,圍繞禁毒戒毒工作,各省市自治區也先后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各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所也分別制定了各種規范制度,這些都為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礎.也是強戒場所民警必須嚴格遵守的法律規范和準則。同樣,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也必須建立在嚴格的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基礎之上,不能拋開這些法律法規而進行所謂的“方法與藝術創新”,否則,不僅不能稱為創新,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可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法治基礎和工作指南。
(三)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高超技藝和能力智慧的體現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民警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按照法律法規的根本要求,深人研究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生理、心理、行為和矯治特點,不斷探索強制隔離戒毒急性脫毒期、康復期、鞏固期管理和教育的基本規律,并在工作實踐中進行思考、分析、提煉、概括,并進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r作機制和方法體系。以此為基礎,廣大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還善于把交流推廣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固化和升華,達到智慧經驗、行動策略和管教謀略的高度,這就形成了強戒場所民警高超的管教藝術和戒毒治理方略。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是建立在國家戒毒法律法規基礎上的行政強制活動和嚴肅執法活動,是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矯治、救助、康復和技能訓練的活動,要完成這一艱巨復雜的活動,必須堅持科學正確的基本原則。《禁毒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國務院戒毒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戒毒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采取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多種措施,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工作體系”;《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堅持戒毒治療與教育康復相結合的方針,遵循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實現管理規范化、治療醫院化、康復多樣化、幫教社會化、建設標準化。”從以上我國有關禁毒戒毒法律法規來看,國家對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則已作出原則規定。我們認為,作為建立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基礎之上的管教方法與藝術也必須遵循這些基本原則。具體來說,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依法、嚴格、文明管理的原則 依法、嚴格、文明管理的原則既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則,也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管理原則,就是要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必須以《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等一系列禁毒戒毒法律法規為依據,既要全面深刻領會法律法規的精神實質,用活用透用足法律,全面實現依法治所,依法治毒的宗旨,又必須始終以法律為準繩和底線,任何時候都不能突破法律和超越法律,否則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堅持依法原則,重在掌握好戒毒法律法規適用的度和邊界,使法律適用不偏不倚,恰到好處。
堅持嚴格管理原則就是要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必須充分認識到,我們所面對的管教對象不同于一般人群,他們身上沾染了吸毒惡習,且其他不良惡習也滲透其中,吸毒不僅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摧殘,而且也使他們的人格呈現了嚴重障礙,這對他們的強戒執行和順利矯治必然帶來極大阻力。對于這樣一些既是違法者,又是特殊腦病患者的人員,要想使他們得以徹底矯治,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用嚴格的規范約束和矯治他們的行為,培養他們堅毅的品格和超人的耐力,并督促和監督他們認真履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所應履行的各項義務和職責,做到時時處處處于法律和規范的約束之中,這樣方有可能幫助他們戒斷毒癮,重新走上健康之路。P4-5
(3)管教方法與藝術是一種在管理上有超群技藝和卓越水平的智慧管理活動。管教方法與藝術不是一種簡單的平淡的管理活動,而是一種管理者對被管理者的創造性、有效性和卓越性的管理活動,是一種在總結日常管理經驗基礎上的超水平、高技藝性的智慧管理活動。
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基本內涵
所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指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理活動中,戒毒場所民警為了實現最大限度地教育矯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目的,在嚴格遵循我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的基礎上,運用賞罰分明的科學管理手段和措施,在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高超技藝和智慧管理水平。
(一)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以最大限度實現教育矯治目標為前提
強制隔離戒毒lT作的對象是違反國家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違法人員,他們既是違法者,又是受害者,還是特殊的腦病患者,他們的吸毒成癮害人害己t既嚴重摧殘了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叉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極易誘發各種社會丑惡現象和犯罪。戒毒場所民警擔負著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挽救、矯治和康復的重要職責,其根本目標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矯治成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健康的勞動者。眾所周知,戒毒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要想讓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徹底戒除毒癮,使他們真正健康地重返社會,單靠民警的滿腔熱忱是遠遠不夠的,而有效掌握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無疑是使工作事半功倍的重要法寶,也是實現強制隔離戒毒lT作目標的重要保障。
(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以嚴格遵循我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為基礎
我國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是建立在嚴格的法律法規基礎之上的。2008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下簡稱《禁毒法》)正式頒布施行,2011年6月26日.《國務院戒毒條例》頒布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禁毒戒毒T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除此之外,圍繞禁毒戒毒工作,各省市自治區也先后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各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所也分別制定了各種規范制度,這些都為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礎.也是強戒場所民警必須嚴格遵守的法律規范和準則。同樣,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也必須建立在嚴格的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基礎之上,不能拋開這些法律法規而進行所謂的“方法與藝術創新”,否則,不僅不能稱為創新,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可見,戒毒法律法規和規范制度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法治基礎和工作指南。
(三)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高超技藝和能力智慧的體現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是民警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按照法律法規的根本要求,深人研究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生理、心理、行為和矯治特點,不斷探索強制隔離戒毒急性脫毒期、康復期、鞏固期管理和教育的基本規律,并在工作實踐中進行思考、分析、提煉、概括,并進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r作機制和方法體系。以此為基礎,廣大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還善于把交流推廣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固化和升華,達到智慧經驗、行動策略和管教謀略的高度,這就形成了強戒場所民警高超的管教藝術和戒毒治理方略。
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是建立在國家戒毒法律法規基礎上的行政強制活動和嚴肅執法活動,是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矯治、救助、康復和技能訓練的活動,要完成這一艱巨復雜的活動,必須堅持科學正確的基本原則。《禁毒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國務院戒毒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戒毒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采取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多種措施,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工作體系”;《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堅持戒毒治療與教育康復相結合的方針,遵循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實現管理規范化、治療醫院化、康復多樣化、幫教社會化、建設標準化。”從以上我國有關禁毒戒毒法律法規來看,國家對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則已作出原則規定。我們認為,作為建立在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基礎之上的管教方法與藝術也必須遵循這些基本原則。具體來說,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依法、嚴格、文明管理的原則 依法、嚴格、文明管理的原則既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則,也是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管理原則,就是要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必須以《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等一系列禁毒戒毒法律法規為依據,既要全面深刻領會法律法規的精神實質,用活用透用足法律,全面實現依法治所,依法治毒的宗旨,又必須始終以法律為準繩和底線,任何時候都不能突破法律和超越法律,否則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管教方法與藝術堅持依法原則,重在掌握好戒毒法律法規適用的度和邊界,使法律適用不偏不倚,恰到好處。
堅持嚴格管理原則就是要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中必須充分認識到,我們所面對的管教對象不同于一般人群,他們身上沾染了吸毒惡習,且其他不良惡習也滲透其中,吸毒不僅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摧殘,而且也使他們的人格呈現了嚴重障礙,這對他們的強戒執行和順利矯治必然帶來極大阻力。對于這樣一些既是違法者,又是特殊腦病患者的人員,要想使他們得以徹底矯治,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用嚴格的規范約束和矯治他們的行為,培養他們堅毅的品格和超人的耐力,并督促和監督他們認真履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所應履行的各項義務和職責,做到時時處處處于法律和規范的約束之中,這樣方有可能幫助他們戒斷毒癮,重新走上健康之路。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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