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學(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高等教育法學系列精編教材
ISBN13:9787566307156
出版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作者:王德山; 米新麗; 劉勝江
出版日:2013/07/30
裝訂:平裝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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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合同法學/高等教育法學系列精編教材》共有二十二章,前八章為總論,后十四章為分論。每章根據本章的知識點和教授內容,章前設置了典型案例,并提出相應問題,目的是通過案例和相關問題,既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引導學生進行思考,又能通過案例將抽象的知識具體化,理論知識實踐化,使得學生對合同法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有一直觀的理解與較好地掌握。每章之后均提供了“案例分析”,目的是要求學生運用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對實際案例進行探討和分析,將合同法的基本理論與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與掌握,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實踐運用能力。需要說明的是,章后案例本書沒有給予分析和提不,因為,一方面有些案情本身的法律后果并非唯一,另一方面,可以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法律的能力,學生能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依據對自己的主張進行分析和評判就達到了案例分析之教學目的。
名人/編輯推薦
《高等教育法學系列精編教材:合同法學》由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出版。
目次
第一章 合同與合同法
第一節 合同的定義
第二節 合同的分類
第三節 合同關系
第四節 合同法概述
第五節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合同解釋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一節 合同訂立概述
第二節 要約
第三節 承諾
第四節 合同成立
第五節 合同的內容
第六節 合同的形式
第七節 格式條款
第一節 合同的定義
第二節 合同的分類
第三節 合同關系
第四節 合同法概述
第五節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合同解釋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一節 合同訂立概述
第二節 要約
第三節 承諾
第四節 合同成立
第五節 合同的內容
第六節 合同的形式
第七節 格式條款
第一章 合同與合同法
第一節 合同的定義
第二節 合同的分類
第三節 合同關系
第四節 合同法概述
第五節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合同解釋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一節 合同訂立概述
第二節 要約
第三節 承諾
第四節 合同成立
第五節 合同的內容
第六節 合同的形式
第七節 格式條款
第八節 締約過失責任
第三章 合同效力
第一節 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節 合同有效要件
第三節 合同生效的時間
第四節 無效合同
第五節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第六節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一節 合同履行概述
第二節 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第三節 合同債權保全
第五章 合同變更和轉讓
第一節 合同的變更
第二節 合同的轉讓
第六章 合同終止
第一節 合同終止概述
第二節 合同的解除
第三節 債務的抵銷
第四節 提存
第五節 免除和混同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違約責任概述
第二節 違約行為的形態
第三節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四節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
第八章 合同擔保制度
第一節 合同擔保制度概述
第二節 保證
第三節 定金
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一節 買賣合同概述
第二節 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三節 幾種特殊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供應合同
第一節 供用電、水、氣、熱力供應合同概述
第二節 供用電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一節 贈與合同概述
第二節 贈與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贈與合同的終止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節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節 借款合同的效力
……
第十三章 租憑合同
第十四章 融資租憑合同
第十五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與倉儲合同
第二十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一章 行紀合同
第二十二章 居間合同
第一節 合同的定義
第二節 合同的分類
第三節 合同關系
第四節 合同法概述
第五節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合同解釋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一節 合同訂立概述
第二節 要約
第三節 承諾
第四節 合同成立
第五節 合同的內容
第六節 合同的形式
第七節 格式條款
第八節 締約過失責任
第三章 合同效力
第一節 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節 合同有效要件
第三節 合同生效的時間
第四節 無效合同
第五節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第六節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一節 合同履行概述
第二節 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第三節 合同債權保全
第五章 合同變更和轉讓
第一節 合同的變更
第二節 合同的轉讓
第六章 合同終止
第一節 合同終止概述
第二節 合同的解除
第三節 債務的抵銷
第四節 提存
第五節 免除和混同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節 違約責任概述
第二節 違約行為的形態
第三節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四節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
第八章 合同擔保制度
第一節 合同擔保制度概述
第二節 保證
第三節 定金
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一節 買賣合同概述
第二節 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三節 幾種特殊買賣合同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供應合同
第一節 供用電、水、氣、熱力供應合同概述
第二節 供用電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一節 贈與合同概述
第二節 贈與合同的效力
第三節 贈與合同的終止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節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節 借款合同的效力
……
第十三章 租憑合同
第十四章 融資租憑合同
第十五章 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與倉儲合同
第二十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一章 行紀合同
第二十二章 居間合同
書摘/試閱
第二節 借款合同的效力
一、貸款人的義務
(一)提供貸款義務
《合同法》第201條第1款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因此,貸款人按期足額提供貸款是貸款人的首要義務。若未按期提供貸款的,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推定賠償損失,例如按照借款人另外取得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與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差額賠償損失。該損失賠償是否包括借款人因未及時獲得貸款而產生的諸如向第三方賠償或可能賺取的買賣差額等損失?本書認為,除當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約定之外,該損失將因為《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的“可預見性”原則而被排除在外,即損失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也就是說,我國合同法不允許當事人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若直接扣除利息的,借款合同按照借款時實際發生的金額計算本金和利息。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利息提前扣除意味著借款人實際借款額的增加和實際利率的提高。
在本章開頭案例中,貸款人梁某與房產公司合同中約定扣除利息的條款無效。
(二)利率不得超出國家規定的利率
若借款合同約定有利息,金融機構向外貸款不得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自然人個人之間的借款,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39條的規定,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2倍,生產經營性借貸利率不得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以保護。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若當事人未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的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
在本章開頭案例中,貸款人梁某與房產公司的借款合同利率和罰息約定都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因此屬于有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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