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對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如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規劃、招募與甄選、培訓與開發、薪酬管理、績效評估等多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多層次、多維度的系統闡述。既強調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同時又相應地突出其可操作性的特點;既從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微觀層次的角度,同時又從宏觀和戰略層次的角度向讀者展示了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新特點及未來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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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節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與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環境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二章 傳統人事行政管理向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轉化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演化
第二節 國家公務員制度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與傳統人事行政管理的區別
第四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總體趨勢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三章 工作分析與職位分類和評價
第一節 工作分析
第二節 職位分類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與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環境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二章 傳統人事行政管理向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轉化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演化
第二節 國家公務員制度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與傳統人事行政管理的區別
第四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總體趨勢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三章 工作分析與職位分類和評價
第一節 工作分析
第二節 職位分類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四章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規劃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規劃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規劃與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計劃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五章 人力資源招募與甄選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招募與甄選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招募與甄選的技術與方法
第三節 公務員的考試錄用
第四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招募的評估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六章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績效評估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績效評估的性質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績效評估的技術與方法
第三節 績效評估結果的反饋與面談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七章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培訓與開發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培訓與開發的性質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培訓需求分析
第三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開發
第四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培訓評估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八章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薪酬與福利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薪酬體系的建構
第二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三節 公務員社會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與改革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九章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安全與健康
第一節 公共部門人力資源安全與健康概述
第二節 引發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
第三節 雇員幫助計劃與雇員權利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十章 戰略性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
第一節 戰略性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論
第二節 戰略性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角色與環境分析
第三節 戰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定與實施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第十一章 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倫理問題
第一節 招募選拔中的倫理問題
第二節 薪酬設計中的倫理問題
第三節 勞資關系中的倫理問題
第四節 職業安全與健康問題
同步測練與參考答案
綜合測練與參考答案
綜合測練與參考答案(一)
綜合測練與參考答案(二)
綜合測練與參考答案(三)
綜合測練與參考答案(四)
參考文獻
書摘/試閱
(2)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交通費補貼的實施范圍是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50萬以上人口的市和重要工礦區,補貼對象是家距工作地點2 000米以上,必須乘坐公共汽車、電車或騎自行車上下班的職工,一般是補貼固定金額或月票的一定比例及適當的自行車修理費。經費在事業經費或行政經費中開支。
(3)冬季宿舍取暖補貼。取暖補貼實施范圍是:秦嶺一淮河以北地區及以南地區個別海拔較高、氣候寒冷的縣、自治區。補貼對象是在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與家屬同住在一起的職員。住在有暖氣設備住房的職工,由國家免費供暖,不發給取暖補貼。從2003年開始,由單位統包、個人無需繳費的福利供暖方式將逐步變為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的供熱制度,但采暖費用將通過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
(4)通訊補助。科員以上公務人員都享受公務活動無線通訊工具補助,級別不一樣,補助標準也不一樣。副局級以上公務人員還享受住宅電話補助。地方公務人員享受住宅電話補助的級別相應降低。
2.探親制度
享受的對象和條件是:凡在公共部門工作滿1年以上,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并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都不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公職人員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若單位當年不能給假或本人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兩年合并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公職人員探望配偶,每年給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已婚公職人員(雙方在一起)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
公職人員探望配偶和未婚公職人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公職人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年滿50周歲,連續乘火車48小時以上的,可以報銷硬席臥鋪費用;中途必須中轉住宿的,可以報銷住宿費。
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公職人員,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公職人員工作地點探親,公職人員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探親假和路程假期內,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第一,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第二,機關技術工人工資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