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之謎
商品資訊
商品簡介
最具法律素養的雙城探案 最生動真實的CSI科學鑑識
當代華裔法庭推理作家第一人 陶龍生集數百宗真實刑案精華新作!
暢銷作家邵艾玲在拉斯維加斯離奇死亡。她穿著運動服和拖鞋、握著手槍坐在車內,身旁擺著遺書,鮮血從她的口鼻流出……。
警方初步研判,死因為自殺。會同FBI探勘現場卻發現疑點重重:住在洛杉磯的死者為何特地穿著睡衣跑到拉斯維加斯來自殺?她的遺書乾淨得不可思議、現場遺留的指印沒有指紋、車內殘留的體液變質無法作DNA鑑識、唯一採得的陌生指紋,在龐大的資料庫卻又遍尋無主。
唐傑利與楊格兩名檢察官攜手指揮FBI探員,智取基因證據,終於接近案件真相。卻發現這樁犯罪並不僅發生在兩座城市之間,幕後更牽動著國際最複雜的權力利益……。
追求正義、處罰犯罪是檢察官的天職,檢察官賴以制裁罪犯的,是國家法律。然而這一次,他們該如何運用智謀、掌握律法,再次力挽狂瀾、守護正義?
作者簡介
陶龍生
國立臺灣大學、哈佛法學院畢業,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與哲學博士。有二十多年的執業經驗,曾任國立臺灣大學、紐約州立大學法學教授,哈佛大學、康乃爾大學研究員,美國司法部訓練所主任。現為美國華府主流事務所(1400位律師)資深合夥人。亦任美國高科技公司法律主管。
業務範圍主要在為高科技公司(許多是亞洲公司)於聯邦法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美國商務部(有關反傾銷)的訴訟中提供防禦辯護,協助美國公司在亞洲的業務(主要是美國的上市公司,如「時代華納」、「花旗銀行」、「米高梅電影公司」和大型賭場娛樂公司等),並為美國公司提供法律諮詢。
曾於美國、英國、德國和臺灣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目前已出版九本中文著作。論著經常出現於法學課本中,美國最高法院亦於格萊葛對喬治亞州(Gregg v. Georgia)一案中援引了他的著述。曾獲「十大傑出美國青年」、「傑出亞裔美國人五十強」、「千禧名人」(Who’s who in Millennium)、最佳文藝著作獎等多項殊榮。近年來陶龍生結合其專業法律素養,撰寫一系列精采推理小說《證據》、《拉斯維加斯的春天》、《轉捩點》、《沉冤》、《合理的懷疑》、《判決》等書。小說中塑造多位成功的華裔年輕男女,在美國法庭內破解各類法律案件,呈現不平凡案例中貼近人生的平凡現實。
名人/編輯推薦
【名人推薦】
華文推理小說中之所以長年以來缺少法庭推理的最大原因,在於我國施行「大陸法」,和歐美的「英美法」大為不同,不設陪審團,因此少了控辯雙方相互問難、針鋒相對、唇槍舌劍的場面。陶龍生先生以他在美執業數十年之經驗與經歷,配以對小說技巧之鑽研,自可滿足這方面讀者之需求。--資深推理評論人景翔
以細膩寫實的犯罪調查推動故事進行,宛如閱讀美國長青電視影集《法網遊龍》(Law and Order)的小說版,檢警追凶的辦案趣味躍然紙上。--推理評論人冬陽
目次
前奏
第一章 砂石小路
第二章 聯邦檢察官
第三章 毛髮
第四章 女作家
第五章 調查局探員
第六章 法醫
第七章 恐怖份子
第八章 公寓
第九章 李琴妮
第十一章 他山之石
第十一章 馬可‧費南度
第十二章 動機
第十三章 曼哈頓海灘
第十四章 珠寶商
第十五章 遺書
第十六章 前夫肯尼
第十七章 拘捕令
第十八章 洛杉磯
第十九章 膠鞋
第二十章 櫻花的凋落
第二十一章 查理警探
第二十二章 逼供
第二十三章 姐弟
第二十四章 洛克
第二十五章 武術館
第二十六章 皇冠賭場
第二十七章 比佛利山莊
第二十八章 疑問
第二十九章 攔截
第三十章 SUV
第三十一章 紙杯
第三十二章 安全帶
第三十三章 訊息
第三十四章 岩石男
第三十五章 判例
第三十六章 東風
第三十七章 豁免權
第三十八章 情報
第三十九章 安德生法官
第四十章 荷西
第四十一章 柯恩律師
第四十二章 慈母
第四十三章 壓力
第四十四章 奧斯汀法官
第四十五章 山林律師
第四十六章 國務院
第四十七章 談判
第四十八章 自白
第四十九章 認罪
第五十章 義憤
第五十一章 孤墳
後語
書摘/試閱
第一章 砂石小路
美國西南部,與沿海岸加利福尼亞州相鄰的,北邊有奧立崗州,南面是墨西哥邊界,東南面是內華達州。內華達州境內大部份是沙漠,荒野一片,乾旱無比。內州最大的城市,叫拉斯維加斯,有名的賭城。賭城可說沙漠中的奇蹟,高樓大厦,彩色繽紛,賭場旅館林立,非常豪華。每年約有三千萬名遊客,從世界各地前來尋找娛樂。
拉斯維加斯離加州南部的洛杉磯,約四百哩路,開車四小時多可以抵達。兩城之間的交通很是頻繁。
賭城正中間貫通一條街,稱為「拉斯維加斯大道」,俗稱賭城大道。大道由北向南,貫穿城中,兩旁林立著高聳的豪華賭場旅館。由大道向南行,逐漸出城進入韓德遜鎮,約二十哩之後,大道便縮小成為一條尚未開闊的小路。城外最後一家賭場旅館,名叫「想像」賭場,顧客們簡稱它為M賭場。
M賭場與州際十五號公路相鄰,上路南行到洛杉磯,最為方便。公路的另一邊,大部份還沒有開發,有幾條砂石小路,分佈在沙漠中,偶然可看到幾幢公共設施,其中有一座變電所,和幾間倉庫樣的建築,沒有多少人煙。
星期一早上六點多鐘,傑克從北方五哩遠的家中,開車前來變電所。傑克是一位中年男子,身高約六呎,身體微胖,留著半白的鬍鬚,他是本地電力公司的技術工人。這星期由他值班。每天上午六時到下午四時,是他的上班時間。傑克的工作之一,便是巡迴檢查城市南邊的幾座變電所,以確定它們正常運作。
現在是春天,早晨六時,天剛破曉。傑克駕車從州際公路下來,轉入小路,朝變電所前進。離開變電所約兩百碼的路邊,停著一輛淺灰色的福特轎車。傑克慢慢擦過靜靜停在路旁的淺灰轎車,側頭一看,那台汽車的玻璃窗緊閉,駕駛座中似乎坐有一人。傑克開車超過,逕向變電所的前方,一心前往工作,可是內心又感到狐疑:這條小路,可以說是一條死巷子,一直通往變電所,雖然還可以繼續往前,但前面卻是尚未開發的沙漠地。這塊地方,除了前來檢查或修護變電所的技術工人之外,很少會見到外人。清晨何以有人會在此處停車?難道駕駛人遇到什麼問題了嗎?
傑克腳踩煞車,然後扳倒檔把自己的汽車向後倒退,慢慢停到那輛淺灰汽車的前方。他開門下車,緩緩地走向那輛汽車。走到駕駛座前面,車內仍然沒有動靜。傑克彎腰低頭,用右手指輕輕在玻璃窗上彈兩下,然後向裡面問:「喂,需要幫忙嗎?」
在微弱的晨光下,傑克看到車內坐著一位女人,她的頭靠在駕駛座背的頭墊上,雙目圓睜,但沒有反應。
傑克忍不住用手將車門慢慢打開,車門才被開啟一半,傑克已經發現情形不對,內心震驚。車內的女子,顯然已經昏迷。
驚恐的傑克,慌張地從腰帶皮套中掏出手機,匆匆地撥了911,呼叫緊急台,請求立刻召喚警察和救護車。
第二章 聯邦檢察官
聯邦檢察署在賭城的北方,幾幢大樓中的一座。沿著賭城大道向北前進,便逐漸離開繁華熱鬧的娛樂中心,路邊設有一些小商店和殘舊的旅館。與佛利蒙街交叉路口的周圍,路旁店舖的廣告牌,有些竟是出賣「交保」,接著有幾幢灰色的大樓,這些便是州政府的州級法院,和聯邦政府在賭城設立的聯邦法院和聯邦檢察署。
坐在七樓檢察署中的辦公室內,助理檢察官唐傑利,正在傷腦筋。唐傑利是一位年約三十歲的亞裔青年,身高約六呎,膚色白晳,黑髮黑眉,長方臉直鼻樑。
前天主任檢察官交代他辦理一椿上訴案,遞給他一疊文件,要他好好處理,並且指示,由另一位檢察官協助唐傑利。那位助理檢察官名叫楊格。
唐傑利放下手上經辦的其他案件,打開檔案夾,開始仔細閱讀其中的文件。
二十多年前發生一宗凶殺案,後來由地方警察偵查,找到證人和證據,循線索抓到犯人,並且由州政府的地方檢察官起訴,在法院中,由陪審團聽審,認為證據確實,判被告犯一級殺人重罪,並且由法官判他無期徒刑。這個犯人已經坐牢十年之久,現在上訴到聯邦法院,要求翻案。
唐傑利才閱讀了上訴狀幾頁,便心想,這種上訴案,百分之九十九都沒有根據,這事在法院中辯護,請法官駁回上訴,應該不難。
有人輕敲辦公室的門,接著探頭進來,問:「傑利,有空嗎?我們談談那件主任交辦的上訴案。我已經閱畢全卷。」
「也好,楊格,我還沒有開始,不妨聽聽你的意見。」
楊格是一位年輕的白種人,身高五呎六吋,身材瘦削,戴著一付尺寸似乎太大的近視眼鏡。楊格的年資與唐傑利相似,但為人謹慎膽小,在法庭中似乎欠缺信心,有時不夠沉著,主任檢察官不願意讓他獨挑大梁。其實唐傑利覺得楊格相當聰明,曾協助傑利辦過好幾件複雜的刑事訴訟,兩人合作無間。
「傑利,」楊格一面在傑利桌前的木椅坐下,一面說:「被告在向我們聯邦法院,聲請人身保釋令,主張他被地方的法院冤枉,要求聯邦法院下令釋放他。」(註一)
「我們的責任,是代表聯邦政府,在法官面前檢驗他的上訴,看有沒有正當理由,並且有沒有充分證據,支持他的聲請。對吧?」
「正是。記得幾年前你處理過這種上訴案,不是嗎?」
「嗯,」唐傑利用右手在辦公桌支撐下巴,緩緩回答:「那並不是很愉快的經驗……。」
楊格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我們討論上訴案的重點,好嗎?」
那是一九九二年發生的事。
在賭城大道東邊韓德遜鎮一條僻靜的小街口,曾開有一家洗衣店。營業時通常雇有一位女店員值班。有一天上午一個兇徒進入店內,將女店員逼到洗衣店的裡間,搶奪她的現鈔(約五十元美金),將她打昏後強姦,再將她扼死。作案之後,恰好有位來付錢的顧客進到洗衣店的櫃臺。這位兇徒聽到前面有聲音,從容地走到前面,敷衍那位顧客。顧客付完錢道了謝,看了一眼便逕自離去。
兇手隨後逃遁。
當天下午殺案被發現,警察趕來封鎖現場,收集證據,採集指紋。當晚這件凶殺案便在電視媒體廣為傳播。
第二天那位顧客前往警察局,表示自己可能是最後到洗衣店去的客人,並且可能曾看到兇手。他向
警探們詳細描述他記憶中看到的疑兇。警局的專家根據他的描述,繪製兇嫌的面貌,向大眾公布。
犯罪調查員在現場採到一些不明的指紋和幾根毛髮,其後驗屍官在死者身上採樣,但找不到其他證據。洗衣店生意不好,沒有錢裝設錄影系統。
警察們判斷,這是一件搶劫殺人強姦案。兇手可能是死者在生前認識的人,所以下手殺害她以免被她指證。警探們認為,兇手可能曾經是洗衣店的顧客,於是著手清查洗衣店的顧客紀錄。
根據目擊證人的描述,兇手的身高五呎七吋,棕色皮膚,中等身材,體重約一百六十磅,黑色頭髮,方臉,棕黑色眼珠,看來是西裔。
顧客名單中,有幾家店鋪常送衣物到洗衣店來清洗,其中有一家是附近的小餐館,每星期會送桌布餐巾去處理。警察懷疑兇手是這家餐館的工作人員。到餐館查問,得知餐館經常差遣一個小工,名叫荷西,是西裔男子。約談之下,警探發現荷西的外表,與繪圖中的兇嫌很是相似。於是警局安排四個男子站成一排,荷西站在其中,讓證人隔著玻璃窗觀看。那位證人一口指認,荷西就是他在洗衣店中看到的那個人。
警察立即拘捕荷西,並且拔下他的頭髮,送給聯邦調查局去檢驗,與現場採集的幾根毛髮對比。
荷西終於被起訴。在地方的法院審判過程中,檢察官傳喚目擊證人,當場指認荷西是殺人犯。檢察官並且提出毛髮鑑定結果,由一位聯邦調查局的「毛髮專家」,當庭作證主張,被告的頭髮,與在現場採集的毛髮,「實質相同」。在法庭中,檢察官問專家下面幾個問題:
問:「你對鑑定結果,有何信心?」
答:「絕對的。」
檢察官詰問專家證人之後,由荷西的辯護律師,對專家進行反詰問(cross examination)。辯護律師這樣問專家證人:
問:「請問,在多少人之中,可能找到兩個毛髮相同的人?」
答:「非常大的人群數目。」
問:「多大的人口?」
答:「超過十萬人。」
問:「那麼,你們鑑定毛髮的結論,錯誤的機會,小於十萬分之一?」
答:「沒錯。」
問:「這表示被告的頭髮,遺落在死者身旁?」
答:「是的。」
綜合這些證據,法庭中的陪審團便判決被告荷西故意殺人和強姦罪,法官隨後判他無期徒刑,於是荷西一直坐牢到今天。
過去二十年,荷西一直在內州的各級法院上訴,希望平反,但屢屢失敗。現在他上訴到聯邦法院,要求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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