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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收錄民國時期行政院1934—1947年間出版的工作報告22種,內容為行政院向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國民參政會提交的年度或數年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水利、資源、衛生、地政等門類,詳細地陳述了工作的內容及進展。這些工作報告,在當時多為機密檔,具有很高的文獻價值。 出版說明 本書收録國民政府時期行政院的工作報告二十二種,包括行政院提交給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國民參政會的工作報告,和行政院對以上會議決議各案辦理情形的報告,涉及的時段為一九三四年至一九四七年。這些報告一般由行政院秘書處編印,按行政院下轄的各部委分類,分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水利、資源、衛生、地政等門類,全面地陳述了行政院某一具體時段的工作內容及進展。這些工作報告,涉及了民國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且在當時多為機密檔,僅提供給特定人員閱讀,是研究民國史極為重要的資料。 本書大致以報告提交的時間先後來編排,彙編為九冊。這二十二種工作報告,有相當一部分沒有標注所涉及的時段,個別甚至沒有標注出版時間,會給讀者的使用帶來一定的困難,因此有必要對它們進行介紹(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及目録中標題部分圓括號內的時間,為原書封面標注的報告涉及的時段,方括號內的時間,為編者根據“前言”或內容推測出的報告涉及的時段):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三年一月至十二月】 鉛印本。為提交給國民黨第四屆五中全會的報告。內容為一九三四年一月(國民黨四屆四中全會閉幕)到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國民黨四屆五中全會開幕)間行政院的工作總結。分內政、外交、軍政、海軍、財政、實業、教育、交通、鐵道、司法行政、蒙藏、僑務、禁煙、其他,共計十四章。司法行政部已於一九三四年十月改隸司法院,本報告所列乃其未改隸以前之工作。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四年十一月) 行政院秘書處一九三五年十一月編印。鉛印本。為提交給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內容為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到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間行政院的工作總結。分總述、內政、外交、財政、實業、教育、交通、鐵道、蒙藏、僑務、衛生、其他,共計十二章。軍政、海軍兩部的工作報告,因已歸入軍事機關工作報告中而未列入;司法行政部因改隸司法院,也未列入。編印報告時已裁撤的各機關之工作,列入“其他”一類。若某一事件“涉及兩部會以上之職掌者,則由各部會各就其主管範圍內之工作,製成報告,分列各類中”。 中華民國二十五年行政總報告 行政院秘書處編印。鉛印本。內容為行政院一九三六年全年的工作總結。本報告分中央、地方兩部,內容“以推廣國民經濟建設運動為主,而注重於復興農村,凡管理通貨、水利工程,等等,皆其表現。以實行新生活運動為主,而注重於規律與道德,凡義務教育、勞動服役、禁煙禁毒、講習訓練,等等,皆其表現”。中央之部分內政、外交、財政、實業、教育、交通、鐵道、建設、僑務、蒙藏、衛生、振務,共計十二章。地方之部分別介紹了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以及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威海衛的施政情況。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六年七月至二十七年七月】 一九三八年七月印行。鉛印本。封面有“極機密”字樣。從出版的時間來推斷,它應該是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一九三八年七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從內容來推斷,所涉時段可能是一九三七年七月(全面抗戰爆發)至一九三八年七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開幕)。行政院所屬各部有所調整,下轄七部三委員會,本報告的內容分內政、外交、經濟、教育、交通、蒙藏、僑務、振濟八章,軍政、財政部分另印,僅在總目録中列出。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七年四月至二十八年一月】 鉛印本。封面有“密件”字樣。內容為一九三八年四月(國民黨全國臨時代表大會閉幕後)至“現在”的工作報告,從內容推斷,“現在”應該是一九三九年一月(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開幕)。因此本報告當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的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蒙藏、僑務、振濟九章。軍政部分由軍事委員會編印,不再列入。若某一事件“屬於兩部會以上掌管者,則祗於一類中詳敘,其他各類中則從略”。 行政院關於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決議各案辦理情形報告表 一九三九年二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並有“秘密,閱畢請密封送回國民參政會秘書處”。內容是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二次大會(一九三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六日召開)決議各案的辦理情形。各案辦理情形較複雜者,列入附件,“並在關係處注明見附件幾”。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大會決議各案“在第二次大會後之繼續辦理情形仍填入本表,並於參政會決議欄內敘明屆數”。分內政、外交、軍政、本會駐會委員會報告、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蒙藏、振濟十類,並有附件十三個。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八年九月) 行政院秘書處一九三九年九月編印。油印本。為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四次大會的報告。封面有“密件”字樣,並有“閱畢請密封送回國民參政會秘書處”。內容為一九三九年二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三次大會閉幕)至九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四次大會開幕)的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財政、教育、交通、蒙藏、僑務、振濟,共八章。經濟部分另印,僅在目録中列出。軍政部分不列入。若某一事件“屬於兩部會以上掌管者,則祗於一類中詳敘,其他各類中則從略”。 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八年一月至十月)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密件”字樣。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召開)的報告。內容為一九三九年一月(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閉幕)至十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開幕前)的工作總結。內容仍按照九部委分為九章,體例照舊。 國民參政會第四次大會決議案行政院辦理情形一覽表 行政院秘書處一九四○年三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並有“閱畢請密封送回國民參政會秘書處”。內容為行政院辦理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四次大會(一九三九年九月召開)決議案的具體情況。有附件十八個。所載各案以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交行政院者為限;一案分交行政院、軍事委員會或其他各院者,僅載行政院辦理之部分;一案由行政院分交各部會者各部會辦理情形均摘要計入本表第五欄內;各部會辦理情形必須詳述者,另以附件說明之,並於本表第五欄內及附件上注明號數以便查考。 國民參政會第五次大會行政院報告書【二十八年九月至二十九年三月】 一九四○年三月行政院秘書處編印。鉛印本。為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五次大會(一九四○年四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封面有“密件”字樣,並有“閱畢請密封送回國民參政會秘書處”。本報告“係繼一九三九年九月之工作報告而編”,內容為一九三九年九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四次大會閉幕)至一九四○年三月(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五次大會開幕前)間的工作總結。體例大致照舊,但加入了“軍政”一門,共分十章。行政院直屬機關如行政效率促進委員會、縣政計劃委員會等,其工作散見於以上十類,不再單列。 第五屆七中全會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八年十一月至二十九年六月】 一九四○年六月編印。油印本。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七中全會(一九四○年七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閉幕)至一九四○年六月(國民黨五屆七中全會開幕前)間的工作總結。特別機密事項“由各主管長官口頭報告”,不列入。分內政及關於振濟、衛生、蒙藏事項,財政、經濟及交通,外交及僑務,教育,共四章。 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年一月至九月) 一九四一年十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從出版的時間來推斷,當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九中全會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四一年一月(國民黨五屆八中全會開幕前)至九月(國民黨五屆九中全會原定召開日,後延期)的工作總結。依照行政院各部及各委員會的次序,每一單位,自成一章,分內政、外交、軍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蒙藏、僑務、振濟、衛生,共計十四章。社會部新改隸,自成一章詳為報告。糧食部成立不久,亦詳為報告。水利委員會九月方開始辦公,故暫不提出報告。公路工程運輸事務,因改歸軍事委員會運輸統制局接管,故報告中的相關內容截至改隸前的六月底。 行政院工作報告補編【三十年九月至十二月】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編印。油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從出版的時間來推斷,仍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九中全會的報告。內容為一九四一年十月至十二月的工作總結。因該次會議從九月延期至十二月中旬,而本年一月至九月的報告已經提交,故有此補編。分內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振濟、衛生、水利十一章。特別補入了水利委員會的報告。 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年十月至三十一年八月) 一九四二年九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為一九四一年十月至一九四二年八月的工作總結。從內容來推斷,應該是提交給國民黨五屆十中全會(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軍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蒙藏、僑務、振濟、衛生、水利、地政,共計十六章。 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一年九月至三十二年六月) 一九四三年七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內容為一九四二年九月至一九四三年六月的工作總結。根據內容來推測,應該是提交給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一九四三年九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軍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振濟、水利、衛生、地政,共計十七章。司法行政部於一九四三年一月改隸行政院,故新增司法行政一編。國家總動員會議另有工作報告,故不列入。關於限價事項,悉由國家總動員會議辦理,亦不列入。 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二年七月至三十三年三月) 一九四四年四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據其“前言”,內容為一九四三年六月至一九四四年五月的工作總結,與封面所標注的時間略有出入。為提交給國民黨五屆十二中全會(一九四四年五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分內政、外交、軍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振濟、水利、衛生、地政、動員業務,共計十八章。與向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提交的報告無特別重要發展之項目從略。對於經濟建設事項,敘述比較詳備。因總動員事項關係重大,故另列專章。於篇末附“檢討”一節,陳述此一時期中行政工作之特殊重要或具有一般性質者。 第三屆國民參政會第三次大會行政院工作報告補編(三十三年五月至七月) 一九四四年八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為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的工作報告(一九四四年九月召開)。內容為一九四四年五月至七月的工作總結。一九四三年七月至一九四四年四月的工作總結已編有專冊,本編增補了五、六、七三個月的工作報告。編輯體例與其他報告有所區別,採用綜合方式,分全國行政會議之召集,內政及關於地政、社會、振濟、衛生事項,軍政與外交,經濟與動員業務,財政、糧食、農林、交通及水利,教育與司法行政之設施,並有附表十二個。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行政院工作報告【二十七年四月至三十四年三月】 一九四五年四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密件”字樣。為提交給中國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一九四五年五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三八年四月(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閉幕)至一九四五年三月(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開幕前)的工作總結。全書分分內務、外務、財政及糧食、經濟建設、教育、司法行政、物價管制及善後救濟,共計七章,不再以機關為分篇之標準,每篇所述,不限於一個機關的工作。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三年八月至三十四五月) 一九四五年六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為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一九四五年七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四四年八月(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開幕前)至一九四五年五月(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開幕前)的工作總結。分內政、外交、軍政、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兵役、蒙藏、僑務、振濟、水利、衛生、地政、戰時生產、善後救濟二十章。總動員事項因該機構被裁撤而未列入,交通部原主管的公路及驛運事項因已移歸軍事委員會戰時運輸管理局接辦,亦未列入。又因新成立了兵役部、戰時生產局、善後救濟總署,增加了該三部門的工作報告。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四年五月至三十五年一月) 一九四六年二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為提交給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日至四月二日召開)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四五年五月(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開幕前)至一九四六年一月(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開幕前)的工作總結。分內政、外交、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水利、衛生、地政、善後救濟、軍政,共計十七章。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第六屆一中全會決議案行政院辦理情形報告 行政院秘書處一九四六年二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全部為表格,內容是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第六屆一中全會(一九四五年五月召開)決議案行政院的辦理情形。分內政、外交、軍政、本會駐會委員會報告、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蒙藏、振濟十類,有附件三十四個。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監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行政院工作報告(三十五二月至三十六年一月) 一九四七年二月編印。鉛印本。封面有“機密”字樣。為提交給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監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一九四七年三月召開)的工作報告。內容為一九四六年二月(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開幕前)至一九四七年一月(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開幕前)的工作總結。分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教育、交通、農林、社會、糧食、司法行政、蒙藏、僑務、水利、資源、衛生、地政、善後救濟、賠償調查,共計十九章。 由於編者水準有限,提要中的錯誤之處在所難免,在此也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編者 二○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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