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制度文化/中華傳統文化簡明讀本》編著者彭安玉。 本書較為系統地介紹了中國古代自先秦至明清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社會生活等方面制度建設的過程和主要制度的內容,反映了制度文化對中國文化構成和中國社會的發展所發揮的作用。書稿文字簡練、暢曉,并配有相關圖片20多幅,較直觀的反映了古代制度的實現狀況。
目次
導言
第一章 皇帝制度
第二章 政府機構
第三章 官吏選拔
第四章 職官管理
第五章 行政監察
第六章 賦稅徭役
第七章 軍事法律
第八章 教育圖書
第九章 婚姻禮儀
第一章 皇帝制度
第二章 政府機構
第三章 官吏選拔
第四章 職官管理
第五章 行政監察
第六章 賦稅徭役
第七章 軍事法律
第八章 教育圖書
第九章 婚姻禮儀
書摘/試閱
(一)任用制度
唐代文官任用,五品以上由皇帝親自任命,六品以下由吏部主持選任。官吏委任的方式,按官品高低分為冊授(三品以上)、制授(五品以上)、敕授(六品以上)、旨授(六品以下)、判補(流外官等)五種。官吏的任用方式與前代基本相同,有“拜”、“除”、“征”、“守”、“兼”、“試”等名稱。
(二)考課制度
隋朝雖重視考核,然而終因國祚短促,在制度建設上無所作為。
唐朝以“四善”、“二十七最”和“四等考課法”考課官員。前者是一般職事官的考察法。“四善”指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這些是對全體官員的共同要求。“二十七最”是根據各部門執掌的不同,對官員個人才干、工作成績等提出的二十七條具體要求,諸如揚清激濁、褒貶得當、拾遺補闕、選拔良才等等。根據這些標準,經過考核定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四等考課法”是對不入九品的流外官的考察法。其內容是:清慎勤公為上,居官不怠為中,不勤其職為下,貪濁有狀為下下。唐朝考課一般一年一小考,三年或四年一大考,大考后定黜陟。每屆考課,一般由被考官員先進行書面的自我鑒定,然后由本部門或州府長官當眾宣讀,讓眾官進行評議,定出優劣等第。如果被考者認為評判不當,可以要求重新進行考核。京官與地方官的初步考核結果須在當年十月匯總到尚書省,然后由吏部考功司初審,分別評出考第。一般由考功郎中考課京官,員外郎考課外官。同時選兩名德高望重的京官擔任校考使,分校中外官考。另由給事中、中書舍人擔任監考使,分監中外考官。校考完畢,馬上予以公布,吏部發給被考人“考牒”,以為憑證。
(三)獎懲制度
考課之后,必然是根據結果進行獎懲。唐制規定,對小考優異者賞以加祿,劣等者罰以奪祿;大考優等者可晉官升職,劣等者則降官免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而言,即考課結果中上以上者,每進一等,加祿一季,中中者維持原祿不變,中下以下者,每退一等,奪祿一季。另外,凡五品以下官員,在四年任期內,如果四考結果都是中中,可依例進一階;如果四考中有一考成績為中上,那么可以再進一階;如果四考中有一考成績為上下,就可以再進兩階。
(四)等級制度
隋朝官吏品級沿襲了北齊的九品十八級的等級序列制度。正一品為1級,從一品為2級,依次類推,至正九品為17級,從九品為18級。隋朝爵位有九等,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是: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后來,“唯留王、公、侯三等,余并廢之”(《隋書·百官志下》)。
唐朝官吏的品級序列有九品三十級:從正一品至正九品,共九品;正從一至三品,四至九品正從又各分上下,共三十級。從中央至地方的大小官吏,在此編制序列內者統稱“流內官”,不在此序列者則稱為“流外官”。從流外官轉成流內官,稱為“人流”。唐朝爵分九等,由高而低依次為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
(五)俸祿制度
隋朝中央職事官按正一品至從九品給祿,分春秋兩季發放。正一品歲祿為900石,從九品歲祿為30石。地方州縣分為九等,上上州刺史歲祿620石,下下縣令歲祿60石。祿米之外,隋還授予在職官吏多少不等的職分田,以補充俸祿,離職時移交來者。地方官還有公廨田,用以作為各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費用來源。
……
唐代文官任用,五品以上由皇帝親自任命,六品以下由吏部主持選任。官吏委任的方式,按官品高低分為冊授(三品以上)、制授(五品以上)、敕授(六品以上)、旨授(六品以下)、判補(流外官等)五種。官吏的任用方式與前代基本相同,有“拜”、“除”、“征”、“守”、“兼”、“試”等名稱。
(二)考課制度
隋朝雖重視考核,然而終因國祚短促,在制度建設上無所作為。
唐朝以“四善”、“二十七最”和“四等考課法”考課官員。前者是一般職事官的考察法。“四善”指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這些是對全體官員的共同要求。“二十七最”是根據各部門執掌的不同,對官員個人才干、工作成績等提出的二十七條具體要求,諸如揚清激濁、褒貶得當、拾遺補闕、選拔良才等等。根據這些標準,經過考核定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四等考課法”是對不入九品的流外官的考察法。其內容是:清慎勤公為上,居官不怠為中,不勤其職為下,貪濁有狀為下下。唐朝考課一般一年一小考,三年或四年一大考,大考后定黜陟。每屆考課,一般由被考官員先進行書面的自我鑒定,然后由本部門或州府長官當眾宣讀,讓眾官進行評議,定出優劣等第。如果被考者認為評判不當,可以要求重新進行考核。京官與地方官的初步考核結果須在當年十月匯總到尚書省,然后由吏部考功司初審,分別評出考第。一般由考功郎中考課京官,員外郎考課外官。同時選兩名德高望重的京官擔任校考使,分校中外官考。另由給事中、中書舍人擔任監考使,分監中外考官。校考完畢,馬上予以公布,吏部發給被考人“考牒”,以為憑證。
(三)獎懲制度
考課之后,必然是根據結果進行獎懲。唐制規定,對小考優異者賞以加祿,劣等者罰以奪祿;大考優等者可晉官升職,劣等者則降官免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而言,即考課結果中上以上者,每進一等,加祿一季,中中者維持原祿不變,中下以下者,每退一等,奪祿一季。另外,凡五品以下官員,在四年任期內,如果四考結果都是中中,可依例進一階;如果四考中有一考成績為中上,那么可以再進一階;如果四考中有一考成績為上下,就可以再進兩階。
(四)等級制度
隋朝官吏品級沿襲了北齊的九品十八級的等級序列制度。正一品為1級,從一品為2級,依次類推,至正九品為17級,從九品為18級。隋朝爵位有九等,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是: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后來,“唯留王、公、侯三等,余并廢之”(《隋書·百官志下》)。
唐朝官吏的品級序列有九品三十級:從正一品至正九品,共九品;正從一至三品,四至九品正從又各分上下,共三十級。從中央至地方的大小官吏,在此編制序列內者統稱“流內官”,不在此序列者則稱為“流外官”。從流外官轉成流內官,稱為“人流”。唐朝爵分九等,由高而低依次為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
(五)俸祿制度
隋朝中央職事官按正一品至從九品給祿,分春秋兩季發放。正一品歲祿為900石,從九品歲祿為30石。地方州縣分為九等,上上州刺史歲祿620石,下下縣令歲祿60石。祿米之外,隋還授予在職官吏多少不等的職分田,以補充俸祿,離職時移交來者。地方官還有公廨田,用以作為各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費用來源。
……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