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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遊戲三部曲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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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遊戲三部曲I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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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我知道你想玩,重點是:
這場遊戲,你玩得起嗎?

榮獲瑞典犯罪小說作家學院「最佳新人獎」!
瑞典熱賣突破10萬本!即將改編拍成電影!
英國AMAZON書店讀者★★★★拚命按讚!

原價380元
特價299元

想玩個遊戲嗎?
YES  NO

歡迎體驗全世界最緊張刺激的「遊戲」!

遊戲規則
本遊戲設有遊戲規則,所有規則無例外情形,玩家一概不得違反。

1. 玩家完成任務就可獲得點數,所有點數將存在玩家的帳戶中,最後可兌換與點數相當的現金。
2. 玩家不得與遊戲外的任何人談論任何有關遊戲的事。
3. 遊戲由遊戲管理員主導,分派任務和點數,必要時也會進行懲處。遊戲管理員擁有絕對權力,玩家必須遵守其決定,不得有異議。

違反規則的玩家,將立即撤銷參加資格,退出遊戲。

遊手好閒的HP偶然間在火車上撿到一支外型時尚的手機,正當他開始研究這支手機時,手機螢幕卻突然出現了幾個字:「想玩個遊戲嗎?」
HP連按了幾次「否」拒絕後,最後還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決定照著手機上的指示,加入了這場詭異的遊戲。
對HP來說,「遊戲」不僅可以滿足他的玩心,反抗這個他眼中不公的社會,還可以輕鬆賺錢,而且每項任務都有實況轉播供網友評比,這般得來的虛榮感讓他越來越無法抽身。
直到這場遊戲開始失控,玩出了人命!直到他發現,退出遊戲並不只是代表你不再是玩家,而是將成為遊戲中的標靶……

你確定要繼續玩下去嗎?
YES  NO

作者簡介

安德斯‧德拉摩特 Anders de la Motte

一九七一年生,曾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擔任警察工作多年,二○○一年轉調保安部門,目前擔任某跨國科技企業歐洲分部的安全部門主管,與妻子和兩個孩子住在瑞典馬爾摩市附近。
《遊戲》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即為他贏得瑞典犯罪小說作家學院「最佳新人獎」,僅在瑞典就熱銷超過十萬本,既叫好又叫座。之後他又陸續推出三部曲的續集《騷動》和《泡影》,依然好評不斷,並造成搶購熱潮。
目前《遊戲》三部曲已售出十八國版權,並已計畫改編拍成電影。

譯者介紹︰
張淑惠

文藻語專德文科、輔仁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德國慕尼黑口筆譯學院肄業,從事德文翻譯工作,譯有《愛,一切從簡》、《經濟蕭條中:7年賺到15,000,000》、《VW總裁心》、《集書人》、《成交!讓兩性都買單的行銷術》等。

名人/編輯推薦

名家推薦︰
知名影評人左撇子、推理評論人冬陽、推理作家林斯諺、推理部落客黃羅、推理評論家喬齊安、專業影評人膝關節推薦必玩!●依姓名筆劃序排列

媒體好評︰
有種層層堆疊起來的懸疑小說,當你覺得詭計都被揭穿了,另一個詭局馬上浮現,《遊戲》就屬於這類小說。第一本書就足以看出這個系列將會是撼動讀者的三部曲!──Fresh Fiction書評網站

若你以為瑞典犯罪小說的主角只有憂鬱的警察,或者是神經敏銳的女記者,那你就錯了,在安德斯‧德拉摩特的出道作《遊戲》中,一種截然不同的新型主角出現了,故事情節也精心雕琢,把讀者深深迷住直到最後一頁!──丹麥《政治報》

高能量、高科技的懸疑小說三部曲,劇情節奏快速,處處是驚喜,帶給讀者懸疑感十足的鬥智閱讀享受。──書評部落格The Novel Pursuit

細膩並且風格流暢一致,邏輯清楚,安德斯‧德拉摩特用自己獨特的語言,也用不間斷、慢慢攀升的緊湊懸疑氛圍,寫出這本精采之作!──瑞典 Borås Tidning報

充滿暴力美學的能量,前途無可限量,換句話說,在現代滿是陳腐情節的犯罪小說界中,安德斯‧德拉摩特是閃亮的新星,在語言運用上展現野心,努力鑽研建構黑色的情節。──挪威Dagbladet報

精采的驚悚小說三部曲第一部,以不停歇的快速節奏開始,走向令人驚艷的結局!──出版家週刊

故事本身蘊含的能量足以一路帶領讀者直到精采的結局!──《書單》雜誌

構成巧妙、懸疑感充斥、不斷令人驚訝的懸疑驚悚小說!──瑞典Sydsvenskan 網站

劇情巧妙且引人入勝!──德國漢堡晨報

讓讀者對下一本系列作滿懷期待的強力懸疑小說!──寇克斯評論

 

書摘/試閱

「想玩個遊戲嗎?」這個問題出現在螢幕上已經數不清是第幾次了,這也是第N次HP──本名亨利克‧彼得森──惱怒地按鈕拒絕。玩什麼爛遊戲,他一點興趣也沒有。他只想搞懂手上這支手機該怎麼操作,以及打電話之類的基本功能還能不能用。
七月初,這班從梅爾斯塔 出發的通勤列車正開往市中心。
車廂裡的高溫將近三十度,讓HP口乾舌燥。汗水濕透了他的襯衫,濕答答地黏在背脊上,手邊香菸也抽光了,只有頭上小得可悲的氣窗流竄進來的迎面風,得以讓人稍稍喘息。
他聞聞身上的襯衫,哈口氣試試自己嘴裡的氣味,結果不出所料:渾身都是昨晚足球賽的瘋狂味道,摻雜著酒氣宿醉和惡臭!如果今天是星期天該有多完美,可惜今天是星期四,兩小時前他就該到辦公室的,更何況他還在試用期呢。
但管他去死!反正那工作也是一團亂,一大堆白癡,還有個超級大混蛋主管。
彼得森,你要合群一點啊。最好是啦,說得好像要他跟一群笨蛋在夏令營手牽手齊唱黑人靈魂歌曲,一邊手裡還拿著熏香到處閒晃似的。他會去那裡上班唯一的理由,不過就是離職後可以再申請一次失業救濟金罷了!

你們就饒了我吧!

列車離開羅塞斯堡 站後不久,他便發現了那個小小的銀色玩意兒。它就放在車廂對面的走道座位上,剛剛那裡還有人坐著,但現在位子是空的,車子也開動了。就算他真想過要當個正義使者,發揮拾金不昧的美德,現在招手吶喊也都太遲了。
況且他才不會那麼做呢。真是的,自己的東西就要好好看管,不是嗎?
他趕忙轉過頭,經驗老道地檢查車廂各角落有沒有裝設監控攝影機,當他確認這節車廂太過老舊,沒有安裝攝影機時,便趕忙換了座位,不疾不徐地端詳他的獵物。
他猜得沒錯,是手機,他陰暗的早晨忽然露出了第一道陽光。
不只如此,這手機還是新款的:沒有鍵盤,正面只有單純的觸控螢幕。但奇怪的是,手機上竟找不到任何廠商的字樣,難道說這款式太獨特了,根本不需要特別標明是哪家的產品?還是說,手機背蓋上的鐫刻數字就是商標名稱?
淡灰色,有斜體字樣的「一二八」,不到一公分的厚度,他不記得聽過這家手機廠商。
但管他的,賣給收贓物的希臘手機店應該可以拿個五百克朗 吧!或者自己留著用,只要花個幾百克朗就能破解這支手機的IMEI手機序列號,手機持有人就沒辦法追回手機,更沒辦法阻止他拿來用了。
但HP現在沒辦法這麼奢侈了。他原本就捉襟見肘的財務狀況,經過昨晚的狂歡之後更是雪上加霜,他的帳戶早已透支,什麼賺錢、借錢的法子都試過了,他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錢錢錢……
不過,只要他動動腦筋玩點聰明把戲,一切就會好轉。可別小看他這種人的生存本領,剛到手的這支手機就是活生生的證據。他把手機拿在手上翻轉,仔細端詳。
這支手機短小又輕薄,大約巴掌大而已。外殼是打磨過的不鏽鋼材質,手機背蓋上有個小孔,表示手機裝有攝影鏡頭。手機最上方有個黑色寬夾,可以把手機夾在衣服上。這笨拙的寬夾和這支迷你手機的極簡造型完全不搭,他正想把它拆下來時,手機螢幕竟突然亮了起來。

想玩個遊戲嗎?

螢幕上出現這個問題,下方還出現代表「是」或「否」的圖示。
HP嚇了一大跳,在剛才的一片混沌宿醉中,他竟然忘了查看手機是否正處於開機狀態,真是太大意了!
他按下「否」,接著試圖進入手機的選單。幸運的話,在失主申請封鎖手機前,他或許還能用個幾天。
然而,手機拒絕顯示正常的開始清單,只會一直重複出現同一個問題。他也忘了這是第幾次按「否」回絕了,一肚子火的他幾乎要放棄了。
他媽的,什麼爛手機!
他數度壓下不斷湧起的噁心感,這該死的宿醉。他自己明白得很,昨晚不該混著酒喝的。現在如果不馬上來根菸,鐵定會死得很慘。還有那個叫米雅的女人,長得真是不能看,昨晚簡直就是大失算;但在郊區裡找一夜情,你還能期待把到什麼好貨色呢?
當早晨的陽光毫不留情地揭開他昨晚獵物的真面目時,他馬上佯稱跟朋友有約,得趕去參加一場曲棍球比賽,拔腿就跑。從那女的也沒啥挽留的模樣看來,兩人吃驚的程度是一樣的。跑吧,阿甘,跑!
他並不急著回到位於瑪麗亞崔普小巷的公寓,他打算先去希臘人的手機店那兒晃晃撈點錢,應該夠到科瓦納餐廳買塊披薩和幾瓶啤酒了吧。
他總是會留些時間做這些事。
幸運的話,或許還有餘錢讓他哈根菸,畢竟這支手機可不是他平常偶爾會「不小心」撿到的那種陽春型手機,賣個五百到一千克朗應該跑不掉。總地來說,雖然天氣酷熱又宿醉得嚴重,今天運氣還算不錯。
手機螢幕再度亮起,他的手指幾乎不自覺地往「否」鍵的方向移動,但此時他突然發現,這次的訊息有點不一樣。

想玩個遊戲嗎,亨利克‧彼得森?
是 否

HP嚇得全身一震,搞什麼鬼啊?
他驚慌失措地左顧右盼,難道有人在捉弄他?
車廂裡零零散散地坐了十來人,除了帶著兩個頑皮小孩的媽媽,其他人幾乎也感染到和他一樣的昏睡氣氛,個個垂著頭、眼神呆滯,汗水淋漓、體溫飆高。看來似乎沒有人注意到他。
HP低頭再看看螢幕,那行簡訊還在,這支手機怎麼會知道他的名字,媽的!
他又環顧四周了幾次,怎麼也理不出什麼頭緒,便順手按下了「否」。
螢幕上隨即出現另一則新訊息:

HP,你確定不想玩這場遊戲?

他幾乎嚇得從座椅上跳了起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他閉緊了眼睛,大口深呼吸幾次。
老兄,放輕鬆,他告訴自己。你很聰明,再說現在又不是在演《陰陽魔界》。
要嘛就是電視節目的整人遊戲,附近有隱藏式錄影機正在側拍,不然就是他的損友在惡作劇,第二種可能性最高……
如果是這樣,那曼格的嫌疑最大。他這位老同學是個電腦怪咖,開了一家電腦器材店,近來篤信阿拉,HP常拿他的信仰開玩笑,讓曼格氣得牙癢癢的。對,一定是他,曼格的惡作劇向來很變態。
沒錯,就是他!這就是典型他會搞的變態惡作劇!
他鬆了一口氣,身體靠回椅背上。曼格這傢伙!
他們已經有好一陣子沒見面了,他還以為曼格結婚後,再加上新宗教的薰陶,個性會變得溫和一些,但看樣子,這傢伙這一陣子都把時間拿來籌劃這一次的大惡搞了。
現在得好好想想他到底是怎麼辦到的,才能反將他一軍。
就目前的狀況來看,他不得不說句公道話:曼加的計畫還真他媽的縝密。
HP又轉頭看了看四周。車廂裡總共還有九個人,加上他自己跟那兩個小孩,一共十二個人。三名少女、一名醉漢、兩個無聊的白癡,年紀大概跟他自己不相上下,三十歲左右;一個戴著帽子的老人,一名二十五歲上下的美麗女子,馬尾綁得高高的,一身慢跑運動服裝(一定是宿醉太嚴重,剛剛竟然沒發現她),另外就是帶著兩個頑皮小鬼的媽媽。
不管曼格的共犯是誰,身上一定藏著某種可以發送簡訊的電子儀器,可惜符合這條件的嫌疑犯並不算少,同車的乘客中有五人正低頭擺弄著各式各樣的電子儀器,如果再加上戴著耳機的醉漢,那嫌疑犯就得擴大到六個人。
但他疲憊的大腦突然想到,大部分人坐車的時候總是會把玩手機,不是發簡訊,就是玩玩無聊的手機遊戲殺時間,光用這來做曼格共犯的判斷基準,是行不通的。
換句話說:愛因斯坦先生,這條線索看來也沒高明到哪。
HP突然陷入苦思,頭開始痛了起來。而他的嘴依舊太過乾燥,舌頭緊黏著喉嚨,但說也奇怪,此刻他覺得清醒多了。
現在怎麼辦?怎麼把這個整人的傢伙揪出來?
他決定先陪對方玩一會,因此他先按了「否」,等到同樣的問題再度出現時,按下「是」。
沒錯,要玩他就奉陪到底。HP越想越覺得這整件事還滿有趣的,用來打發無聊的搭車時間也不賴。
「曼格,你這個神經病!」他嘴裡喃喃說道,嘴角不禁上揚,因為這時手機螢幕上出現了一則新訊息:

HP,歡迎加入遊戲!

多謝啦!他心想,躺回椅背上。
這下肯定好玩了。

***

親愛的HP:
以下這個體驗版任務價值一百點,來試玩看看吧!先看你喜不喜歡,然後再決定要不要繼續玩。
你的任務是:下一站會有名穿著淺色外套的男子上車,身上帶著一把紅色的雨傘。
如果你想得到這一百點,在列車到達斯德哥爾摩市中心之前,你得拿走男子的雨傘。
如果你成功了,我會把手機解鎖。只要你持續參與遊戲,這支手機在這段時間裡就都是你的。
以上說明都懂了嗎?

是 否

哇塞,這整件事策劃得也太天衣無縫了吧!當HP按下「是」的按鈕,他在心裡竊笑。這根本就是電影《不可能的任務》的翻版,就只差沒有出現乾巴巴的警示錄音,還有付之一炬的手機了。

這個訊息即將在十秒後自動銷毀……

到現在他還不知道曼格的同夥到底是誰,但好像也不重要了,他大致上已經猜出他們的目的:可能有人在期待把他嚇得屁滾尿流,然後嘲笑他幾個星期;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們要他去搶的雨傘一定有什麼機關,例如當他一把抓過雨傘時,雨傘會黏在手上、噴出水或害他觸電之類的。有人會躲在一旁錄下這整段的滑稽內容,曼格和他的同夥則會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好好嘲弄他一頓。整個惡作劇策劃得超完美,而現在他要退出已經太遲了。

太好了!
當你收到「遊戲開始」的訊息後,請將手機固定在衣服上,攝影鏡頭朝外,這樣我們就能看見你是如何完成任務的。
瞭解嗎?

他當然懂囉,手機面向前方,攝影機鏡頭朝外,沒問題。
YouTube,我來了!
HP不禁又咧嘴笑了起來,老天爺,曼格真是個天才,這次的惡作劇一定會成為經典之作。他再次按下了「是」,這時他訝異地發現,自己原先的頭痛竟然不藥而癒。

很好,HP!
遊戲開始。
祝你成功!

螢幕暗掉了。
好吧!先乖乖遵守規則玩一陣子比較好,他心想,同時動手將手機固定在腰帶上,把鏡頭對準外面。
火車這時逐漸減速,車身嘎吱作響,準備駛入索倫圖納車站,HP開始感到心跳加速了。
身穿淺色外套的男子從另一節車廂上車,HP花了點時間才找到他。當火車再度緩緩離開月台時,HP暗中打量著他的目標:那是個長得很普通的瑞典人,大約四十歲上下,身高大概一百八十公分,和HP一樣。黑框眼鏡配上往後梳的西裝頭,夏季款的西裝和外套,現在這種天氣,穿成那樣應該很熱吧?
那個男人的下半身被遮住,因此HP無法確定那人是不是帶著傘,只有一個辦法可以知道答案。
他站起身,緩緩穿過車廂,朝那男人的方向移動。手心不由自主開始冒汗,濕透的上衣緊緊黏在皮膚上,掌心發癢,但這一次卻不是因為宿醉。
當他經過同車廂那幾個少女身邊時,其中一人突然爆出笑聲,嚇了他一大跳。振作一點,不過是精心策劃的遊戲而已,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啊!偷把雨傘又不是什麼大事!老子我什麼貴重的東西沒偷過。
這時,HP發現那男子手上拎著一只黑白相間的紙袋,那只附有提把的精美紙袋上印有大大的名牌商標,向全世界大肆宣揚他是可以在精品店消費的咖。紙袋側面凸出了一個圓柱的形狀,是那把雨傘!
HP感受著心臟噗通噗通跳動的力道,他必須承認,讓鏡頭把偷竊過程拍下來的感覺確實還挺刺激的……
好啦,雖然穿淺色外套的男子肯定全都知情,這整件事還是很刺激,確切原因他說不上來,但他無論如何都不想把這項任務給搞砸,被朋友們當成笑柄。
「下一站卡爾堡。要到卡爾堡的旅客請準備下車。」車廂頂的擴音器傳來到站預告,火車速度逐漸減緩。HP走向那名男子的腳步有些遲疑,然而男子頭也沒抬。
接著火車頓了頓,發出尖銳的煞車聲,彷彿百般不情願地停靠在月台上。車門自動開啟,一股混合融化的瀝青和燒焦煞車皮的氣味灌入車廂裡,HP一個箭步往前,賓果!

***

HP在心中默數到十,再瞄向月台一眼,然後走到外套男子身旁,男子剛從外套口袋裡拿出報紙,抬頭一臉狐疑地看著HP。
「代我向曼格問好,他真是個該死的傢伙!」HP湊向男子耳邊放話,一手搶下紙袋裡的雨傘,正當火車門關上之際,他側身跳到月台上。他降落得超倉促,一個踉蹌差點失去平衡,好不容易才穩住雙腿,沒有整個人摔趴到地上。
靠!當他全速衝下月台末端的樓梯時,他心想。雖然這個任務的結尾沒像他計畫裡的那麼帥,但已經無所謂了:他拿到了雨傘,任務達成,而且也沒發生任何他所想像的恐怖畫面。他順利拿到雨傘,卻沒有出現爆破、潑水等整人戲碼,也沒有竊笑的主持人冒出來指著隱藏式攝影機的方向,告訴他,他上了電視節目的整人遊戲。
除了月台上的踉蹌幾步,一切都太完美了,他享受著血液在身體沸騰的感覺,之前的宿醉也不見了。
剛剛那一招效果不錯!酷!他剛才要外套男子向曼格問好時,那人的表情看起來不怎麼驚訝。HP滿臉笑意,一口氣快速跑下五個台階,腳步輕鬆地跑過月台,朝羅斯坦司卡坦街的方向走去。等他連跑帶跳來到聖艾瑞克廣場時,全身已經汗流浹背,雖然還不至於氣喘吁吁。
唸書的時候他就很會跑步,是個田徑賽的天生好手,雖然現在他算是埋沒了這項運動天分,也沒有什麼其他專長,但講到逃跑,他可是一流的。
眼前的地鐵柵欄沒有放下來,也就是說他只要跳過十字旋轉門,就能搭霸王車,即便服務站裡有人也無所謂。他搭地鐵從沒買過票,即使有錢也不買,這是原則問題:人民的力量最偉大!
當HP在車廂上找到位子坐下來時,他才意識到那支手機還掛在腰帶上,於是取下手機,看著螢幕:

恭喜你,HP!
你已經成功完成體驗版任務,你的遊戲帳戶已經多了一百點點數。手機從現在起已經解鎖,按下「遊戲」按鈕你就可以找到如何繼續進行的相關資訊。我們建議你詳讀遊戲規則,並且考慮清楚是否繼續進行這場遊戲。如果你想退出,我們就在此分道揚鑣,請將手機投入貝爾曼街七號的信箱中。

致上誠摯的祝福,
遊戲管理員

***

這間悶熱小店的門鈴聲是《星際大戰》的片頭曲,當它響起時,最近自稱為法魯克‧阿哈珊(是伊斯蘭教徒的名字)的曼格完全沒反應,繼續讀著攤在櫃檯上縐巴巴的地鐵報紙,也沒抬頭看看剛進門的客人。
「撒拉姆阿萊昆 ,HP老兄!」曼格咕噥著。
「嗨,曼格!」HP咧嘴一笑,大搖大擺走到櫃檯。「今天報紙上有什麼新聞啊?讓我猜猜:經濟持續不景氣,本市的哈馬比足球隊輸球了,還是幾個神經病又炸了哪個地方?讓我猜猜:不會是巴格達、孟買,或是非洲的廷巴克圖 吧?」
「葡萄牙啦!」曼格嘆了口氣,悶悶不樂地抬高了眼睛。
「咦?」
「一群神經病在里斯本引爆炸彈,炸了一艘豪華遊艇,沒人知道為什麼,但你剛剛至少說對了兩項,這陣子哈馬比的球賽確實打得一無是處。」
曼格折起報紙,坐挺身體,表情嚴肅地看著HP。
「還有,你明明很清楚,我改名為法魯克了。」他用死氣沉沉的語調加了這句話。
「我知道啊,曼格!你想要變成二流的阿拉伯地毯買賣商,那是你的事,我管不著。」
HP對著法魯克身上中東風格的寬大馬褲、絲綢背心和長袍上衣,鄙視地點點頭。
「但別指望我鳥你改名這檔事!我們一起上幼稚園的時候、躲在福利社後面偷抽你老媽的香菸的時候,還有你在胡爾茲福雷德 營區帳篷裡把你的第一次獻給那個芬蘭肥妞時,你的名字是曼格。所以對我來說,你永遠是曼格,不管你、你老婆或是你最近信仰的神說什麼,瞭嗎?」
曼格,即「法魯克」又嘆了口氣,當HP認定某件事時,無論你怎麼和他爭辯都是白費口舌,這他老早就知道了。最好還是換個話題,這招一定管用,HP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能被引開的。
「老兄,你來我這間富麗堂皇的小店,究竟有何貴幹?」他話鋒一轉,往狹長擁擠的店內一揮手,做了個誇張的肢體動作。
他指著地上鋪著咖啡色破舊地毯、不到十坪大小的店面,加上櫃檯後方用稀疏珠簾隔開的私人空間。整間店裡想得到和想不到的空間,不管是地板上、牆上,甚至是天花板上全堆滿了電腦和電腦零件。電腦外殼、硬碟、電線、印表機墨水匣和一大堆USB裝置,跟宣傳各種電腦遊戲的海報或一大堆過時的產品混在一起。入口大門上方掛著老舊的冷氣,不時發出嘈雜的噪音,頑強地抵抗著從外面逼近的酷熱和屋裡無數機台散發的熱空氣。
小店最後方有兩台電腦,原本是用來展示用,但現在應該是當作網咖電腦招攬生意,從旁邊紙板列印的清楚告示就可以看得出來了,紙板歪斜地掛在髒兮兮的咖啡機上方。另一張紙牌上寫著,本咖啡機免費提供顧客美味咖啡,只是目前店裡一個客人也沒有。
店裡的光線一如以往昏暗,主要來自於散落在屋內各處的螢幕,以及櫃檯上方燈管微弱的光線,因為玻璃櫥窗全貼滿了紙張,有效地阻擋了陽光的進入。
HP從夾克口袋裡掏出手機,帶著宣示勝利的氣勢,把手機重重放在曼格前方的櫃檯上。
遊戲結束啦,你這個混蛋!
然而,曼格這時卻沒有馬上招認,鬆口坦承他就是整人遊戲的主謀者,只是推推鼻梁上的黑色眼鏡,興致昂昂地彎腰端詳著。
「新款手機,酷喔!沒見過這一款,撿到的還是買的?」這是他的結論。
「你告訴我啊,曼格。」HP咧嘴一笑,但不管他怎樣對著老友反諷或竊笑,全都沒有收到他原本預期的效果。
HP原有的自信一點一滴流失。事情怎麼跟他的計畫完全不同?曼格不是那麼會演戲的人,他是連撒個小謊也會臉紅的人。他們小的時候,曼格就是太不會撒謊了,所以才常讓HP他們這幫人在別人面前露出馬腳。因此,HP以為曼格應該會馬上招認,或者脹紅著臉義正詞嚴地否認,但他的反應卻不是這樣。於是HP迅速使出B計畫──用憤怒的眼神瞪著曼格──結果卻還是一樣。
曼格一點反應也沒,眼神沒有閃爍,也沒心虛地眨眼。曼格這種電腦宅不知所措時,基本上都會出現眼神閃爍的反應,但這次卻連他的聲音也聽不出異樣……
「什麼啊?老兄,你在說什麼?」
HP歪著頭,決定再試最後一次。
「你是想告訴我,大約半小時前有人在火車上跟我惡作劇這件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
「我發誓,我完全不瞭你在說什麼。」曼格舉起兩根手指抵著他的頭,他髮際線原本所在的位置。
「不然,你有興趣邊喝爪哇咖啡,邊告訴我火車上究竟發生什麼秘密嗎?」曼格接著問道,歪著頭看著手機,似乎很想看出什麼端倪。
「好吧。」HP嘴裡咕噥著。
見鬼了,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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