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圍繞騎士階層的崛起和衰落,清晰地梳理了中世紀時期歐洲各個階層、各個國家的社會狀況,將中世紀時期歐洲的真實狀況地呈現在讀者的面前。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走進神秘的“黑色”中世紀,領略騎士精神與“貴族范”的禮儀,欣賞華美的哥特式鎧甲和高大壯美的城堡,追尋十字軍東征的足跡,感受攻城戰役的緊張氣氛……
戰事頻繁,生產停滯,曾令中世紀歐洲黯淡無光。但偉大的騎士精神、風格特立的藝術,卻在“黑暗歲月”中預示著歐洲的重生!
這是一個“不光彩的”中世紀,它宗教嚴苛、充滿暴力、人民生活極端貧困,以及持續近200年的戰爭,因此被稱為“黑暗時代”;
這也是一個“美妙的”中世紀,碧綠的草場、美麗的城堡、具有紳士風范的戰士、自由灑脫的游吟詩人……而且,歐洲所有的民族國家都來自這個神奇的中世紀。
圖文并茂,史詩巨著!歷史故事,精彩紛呈!
目次
第一章 神學籠罩下的中世紀
第一節 至高無上的教會
東西教會的分裂
龐大的教階體制
教會與君主的“糾葛”
教會勢力如火如荼
第二節 修道院的風景
追溯修道院起源
《本篤規程》和 “三誓愿”
修道院“書信”
沖破禁錮
人性與神性的較量
第二章 騎士的全盛時代
第一節 騎士階層與制度的建立
前言
第一章 神學籠罩下的中世紀
第一節 至高無上的教會
東西教會的分裂
龐大的教階體制
教會與君主的“糾葛”
教會勢力如火如荼
第二節 修道院的風景
追溯修道院起源
《本篤規程》和 “三誓愿”
修道院“書信”
沖破禁錮
人性與神性的較量
第二章 騎士的全盛時代
第一節 騎士階層與制度的建立
從戰火中涌現
裝備
等級及冊封
獨特禮儀
與基督教的矛盾
第二節 特殊的征兵制度——騎士制度
騎士制度的建立
三大階段
發展與演變
深遠影響
第三節 十字軍東征——騎士的黃金時代
組建十字軍
十字軍東征的背景
殘酷的殺戮——十字軍東征
東征建立的騎士團
十字軍東征的意義
第四節 騎士道
騎士精神
騎士精神遺風
浪漫情懷
制度的衰落
第五節 騎士的楷模——腓特烈一世
“神圣羅馬帝國皇帝”的由來
遠征意大利
繼續努力
遠征的緣由
腓特烈離世
第三章 中世紀的社會生活
第一節 莊園制與城市的發展
莊園制
城市的形成
第二節 貿易往來及醫療
商業貿易交往
醫療衛生狀況
不能抵御的瘟疫——黑死病
黑死病席卷后的影響
第四章 中世紀的燦爛遺產
第一節 澤披文壇
亞瑟王和他的圓桌騎士
《堂吉訶德》
第二節 城市建筑和雕塑成就
與時俱進——城市建筑
精美的雕塑
第三節 音樂繪畫的余光
音樂之聲
繪畫之變
第四節 中世紀的自然科學
科學發展的阻力
數學突破
物理學和地理學的發展
書摘/試閱
日耳曼人消滅西羅馬帝國之后,相繼出現了一批大小不一的蠻族國家,在歐洲先后建立了法蘭克、倫巴底、奧多亞克、勃艮第、汪達爾—阿蘭、東哥特、西哥特、盎格魯—薩克遜等王國。隨著這些王國的出現,國與國之間也產生了一些摩擦,戰火不斷。一些小的王國在火拼中不復存在,只有盎格魯—薩可遜和法蘭克王國存在的時間相對長一些。在戰爭綿延不斷、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的時代里,天主教作為拯救下層人民的精神支柱逐漸發展壯大起來。
進入8世紀,一個新的王朝——加洛林王朝建立,并且很快發展成為一個幾乎覆蓋整個基督教世界的帝國。9世紀時,加洛林王朝被維京人、穆斯林、馬扎爾人等外族侵略者推翻,使得這個統治歐洲長達1個世紀的王朝覆滅,并且直接導致歐洲進入了長達1個世紀的侵略戰亂時期。直到公元1000年左右,這場曠日持久的外族侵略戰才得以結束,中世紀早期也最終曲終人散,新的文明正在孕育和發展。教會的力量逐漸增強,基督教的影響在不斷擴大,甚至囊括了參與侵略的維京人和馬扎爾人。城市、商業和貿易重新繁榮,歐洲文明開始復興。雖然歐洲文明興盛起來,但依舊充斥著政權更替和軍事征伐,涌現出了許多力量強大、政治相對穩定的大帝國。8世紀出現的拜占庭帝國在中世紀中期達到了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全盛。
本書將著重介紹800年至1500年期間的歐洲歷史。長達700年之間的歷史穿插于中世紀早、中、晚期,其價值就在于它的騎士風格。所謂騎士,是指歐洲中世紀時期受過正式軍事訓練的騎兵,后來演變成一種榮譽稱號,一個階層的代表。中世紀的國家是從蠻族社會組織的基礎和戰爭中發展而來的,因此整個社會結構和風氣都和軍事有關。騎士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應運而生的,它處于貴族階層的底層,但他們的身份并不是繼承而來的。在歐洲中世紀動蕩的局勢中,作為統治階級國王與貴族都需要一些高素質的兵種,只有這樣,在戰爭中獲勝的幾率才會大些。為此他們精心培養了一批年輕人,使他們成長為騎士。騎士在分化之初屬于貴族階層,因為只有他們才有能力購置昂貴的裝備——三到四匹輪換的馬,每匹馬需要消耗大量的糧食,尤其在農業生產不發達的中世紀,這是一種極大的開銷。盔甲需要去鐵匠鋪量身定做,此外還有扈從的裝備。
腓力六世時期,社會上流傳著這樣的說法:“為了避免即將來臨的災難,人們將自己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祈禱上帝的人;第二類是經商、種田的人;第三類是為了防護前兩類人使之免受不公和傷害而產生的騎士。” 從中可以看出騎士在中世紀時期雖然處于貴族的底層,但卻受到了極大的尊崇。成為一個真正的騎士,也是每個男孩心中的夢想。
這是一個十分有趣的階層,在南征北戰中形成了種種有關騎士的神奇傳說,騎士精神和準則滲透到了整個中世紀的生活中。那么,就讓我們追尋那段歷史去了解那個時代特有的人土風情。
騎士制度的建立
騎兵的裝備非常昂貴。8世紀時,一匹配有裝備的馬相當于45頭母牛或者15匹牝馬的價格。為了保證充足的兵源,當時法蘭克王國宮相查理馬特不得不進行改革。他一方面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免除小農服兵役的權利;另一方面,將土地分封給騎士,使其成為他們的軍事采邑,奠定了騎士制度的堅實基礎,并因此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這樣一來,兵役從義務制轉為采邑制,封建領主的軍隊成了國家軍隊的基礎,從而使處于分散狀態的騎兵轉化成為一個騎士階層,即形成了騎士等于騎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組成。采邑制成為騎兵制度的經濟基礎,騎士的范圍也逐漸擴大,只要能以馬匹裝備為封主參戰并接受冊封的人都可以稱為騎士。騎士制度包括了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也會為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自豪和榮耀。如先后參加十字軍東征的理查一世、愛德華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他們都是以“騎士國王”而聞名于世。1449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并作為其中一員與騎士們一起圓桌會議,共同進餐,主持比武等,
儼然自己就是一名高級騎士。有了國王的參與,騎士的隊伍更加壯大,也從而使這個時代成為一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眾所周知,最早采用領地和采邑制度的是加洛林王朝的法蘭克王國。騎士制度也是來源于此,此后便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查理曼大帝一生都在南征北伐,但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沒有辦法維持、供應龐大的軍隊,他不得不將那些征服的土地劃分成小塊,連同土地的農民,賜給他的追隨者。當然,國王并不是無償贈予,而是有契約的。國王許諾向領主提供保護,作為回報,領主們每年要上繳稅收,并且要定期服役。領主們實際上只有擁有了使用權,而最終土地所有權還是歸國王所有。查理曼名聲大震,但很可惜他的后人并沒有能力維持住這種局面,路易一世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將國家平均地分配給相互敵視的后裔。在他死后,龐大的帝國自然而然被一分為三,于是各地的大小封地都成了相對獨立的王國,貴族們的采邑變成了世襲,不可剝奪。
雖然,法蘭克王國沒有將采邑制延續下去,但騎士制度卻從法國南部風靡北部,還通過佛蘭德、勃艮第傳到了德意志帝國的西部,逐漸成為全歐洲的一種機制。
三大階段
縱觀來看,騎士制度的發展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大致從查理馬特軍事改革到11世紀末期。這一時期的騎士制度還處于初期階段,但已經形成了某些獨特的特征。首先,騎士在當時的主要職責是保家衛國,他們的形象極受社會尊敬,因為當時戰爭和軍事活動非常頻繁。在當時的人們的觀念中,戰爭屬于正常的社會生活狀態。早期的騎士是忠誠、勇敢的代言人,它肩負著保護人民的使命,征戰是其主要職責、他們每年要為領主服兵役40天至60天左右。11世紀以前,只要有能力置辦得起武器和戰馬的人,并且行過臣服禮的都可以受封為騎士。但是,中世紀騎士的裝備費用是很昂貴的,“以8世紀的法蘭克為例,一名騎士的裝備從頭到腳大約45索里達。而當時一頭公牛價格在2索里達左右。也就是說,一名騎士的裝備超過了22頭公牛的價格”。 811年的《米諾恩斯敕令》明文規定,凡是準備參軍的人必須自行準備三個月的糧食和半年的衣服。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可以騎馬作戰為某人效勞,那么他就可以稱得上是騎士。農民出身的自由人,如果在戰斗中表現非常英勇的話,也可以被封為騎士。
武器裝備的精良、對武器的使用以及武力決定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為騎士,要想成為騎士,必須是武裝精兵。另外,騎士一開始出現,似乎就有好斗尚武的天性。在經濟領域中,騎士效忠于領主,是封建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通過宣誓等儀式加強與領主的關系。在社會階層方面,騎士可以是貴族,但并不是所有的貴族都是騎士。騎士主要用于作戰,而貴族還負有司法權和一些世襲權。可以說,騎士是“貴族的隨從”,處于貴族和農民之間。
其次,騎士還是一名封建主。不管管轄的土地是多還是少,騎士都可以從他的封建主中獲得封地,以此作為服兵役的條件。日爾曼的法典中有這樣的條款:“采邑就是騎士的報酬”。騎士成為采邑的領主,他們享有該采邑領地的全部收入,可以自由支配,如用來配置自己的裝備。”英王亨利二世的軍隊條例中第一條規定是這樣的:“凡占有一處騎士采邑的應置備一副鏈甲,一頂頭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長矛,每個騎士置備多少鏈甲,頭盔,盾牌和長矛應以自己在騎士領地內占有多少采邑為準。” 除此之外,騎士在該采邑上還擁有行政權,如一般的民事訴訟,部分搶劫,殺人的處理權,任命陪審團成員,案件調查等。再次,騎士經歷著基督教化的過程。中世紀早期的騎士幾乎都是殘酷野蠻,無法無天的武夫,他們仗勢欺凌、胡作非為,濫殺無辜,而這些暴行卻沒有違騎士的行為規范。但是,這些行為與基督教教義相背離。隨著基督教在中世紀西歐地位的不斷提高,教會對騎士也開始有所制約。
10世紀,教會提出了“和平運動”的口號,明文規定要對濫施暴力的人予以嚴重制裁,特別是對教會和教職人員施暴的騎士實行精神制裁。如果有騎士搶劫或違背教會,攻擊手無寸鐵的牧師,或劫掠農民、商人,那么教會有權將其開除。而休戰運動則禁止騎士們在星期天或者神圣的節日進行戰爭,禁止在教堂或者教堂附近進行暴力活動,否則將會被開除教籍。1027年,法蘭西教會宣告“神命休戰”,起初休戰的期限只限于收獲季節和假日以及每個星期的某幾天,后來發展到只允許每年中有80天時間用于戰爭。基督教在《圣經》中替騎士們找到了楷模,在宣讀《圣經》中的保羅書信的時候,所有的騎士都必須站著向保羅表示敬意,因為他也是一名騎士。通過基督教對騎士的限制,緩解了騎士之間相互征戰的破壞性,同時也糾正了早期騎士為征戰而征戰的錯誤觀念。
第二階段大約從12世紀初期一直持續到13世紀初期。這一階段基本是以十字軍東征為主,可以說是騎士制度的繁榮期。在這一階段,騎士制度的宗教原則與軍事原則相結合達到了頂點。事實上,在十字軍東征以前,歐洲的好幾次冒險戰爭都與宗教有著密切關系。如威廉在遠征時曾經得到過副教皇希爾地布南德,即后來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和教皇亞歷山大二世的支持,教皇親自為諾曼人祝福并且賜予威廉一面“神旗”。等到大規模的十字軍東征時,騎士的好戰、冒險精神與宗教的狂熱融合在一起,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1095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克勒芒宗教大會上鼓吹十字軍遠征時曾說: “督促一切等級的人,騎士、步兵、富人、窮人都必須迅速起來,及時地給予基督信徒以援救。凡動身前往的人,假如在途中,路上或者海上,或者在反異教徒的戰爭中喪失了性命,他們的罪孽將在那一瞬間獲得赦免。讓那些從前經常兇狠的人、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爭的人,現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戰斗吧,那些從前做強盜的人,現在去做基督的戰士吧。那些從前與自己的兄弟和親朋斗爭不休的人,現在去向蠻族進行正義的戰爭吧。” 在教皇的極力鼓吹和慫恿下,十字軍東征變成了一場正義的戰爭,騎士之間的仇殺也變成了對異教徒的仇恨。在宗教的外衣下,騎士們好戰嗜血的本性轉化成了合法的宗教的狂熱,他們變賣自己的家產,甚至連國王也會這樣做,查理抵押了整個屬地和國家。隨著十字軍東征,產生了基督教騎士之花——騎士團。當時出現了三大騎士團,條頓騎士團、圣殿騎士團、醫院騎士團。他們隸屬于教皇,主要有僧侶構成。騎士團主要分為四個部分:騎士、士官、農人和牧師。騎士團也有團規,與基督教修道院的院規很接近,三大戒律為信守安貧,守貞和聽命,作為騎士團的團員必須堅守。他們以上帝的名義為口號進行戰爭,把騎士用劍從事的服役與修道士的生活相結合,表現出了濃厚的宗教與軍事相結合的特性。
從這一時期開始,騎士的特權逐漸變成了世襲,他們也開始從農民的階層中分離出來。12世紀后,騎士的權力已經成為一種世襲的特權,以圣殿騎士團為例,它主要由兩類戰斗人員構成,對他們的區分主要依靠彼此的服飾、武裝和等級。圣殿騎士團的核心力量是那些地位比較高的重裝騎兵,因此只有他們才有權利穿象征著圣殿騎士團的繡著紅十字的白色長袍。地位較低的軍士則穿著褐色斗篷。《騎士團規則》明文規定,如果想要獲得穿白色長袍的資格,受封者必須在進入騎士團之前就是一名騎士,并且他必須是騎士的兒子或者他的父輩中有人是騎士。如果有人以騎士身份加入到軍士中去,一旦被查出來,將會遭受監禁之苦。這個時期,騎士不能隨便將自己的騎士稱號授予其他人,如果要是誰這樣做了,將會受到懲處。只有國王才有資格運用特權授予平民騎士稱號。但這樣的情況很少出現,因為授予一個平民騎士實際上等于造就了一個新的騎士家族。此外,農民與騎士的界限越來越大。1152年,紅胡子腓特列一世頒布了一條和平法令, 承認只有那些祖先為騎士的人才是合法騎士,并且嚴令禁止農民攜帶長矛和佩劍。1187年頒布了另一條法令,明確禁止了農民的兒子有權獲得騎士稱號。至此中世紀的農民和騎士有了明確的區分,社會等級確定下來。
圖39:中世紀騎兵
第三階段從13世紀后期一直延續到宗教改革時期。這一時期的騎士制度開始衰落并最終消失。
隨著歷史進程的發展,騎士逐漸演變成一般的貴族。從12世紀后期開始,由于土地制度發生了變化,貨幣地租成為地租的主要形式,同時由于世襲采邑本身的缺陷(比如,有可能某位騎士年老不能服役而他的兒子卻沒有成年),再加上由于民族和國家意識的興起和戰爭的需要,必須有一支靈活調動的常備軍來保衛國家安全,而騎士的那種不確定的兵役時間和不集中的訓練,已經遠遠不能滿足這些需求。
因此,從12世紀后期開始,英國、法國和德國先后出現了盾牌錢制度。英王《軍隊敕令》曾這樣規定:允許一部分附庸繳納“盾牌錢”,來免除每年向國王提供的40天騎士服役,國王利用這些錢雇傭其他騎士服軍役。法國實行的是募兵制,組建了常備軍,逐漸取代了騎士服軍役的制度。盾牌錢的出現改變了騎士與其最基本的軍事原則的關系,不需要服兵役的騎士開始從騎士這個階層分離出來,向一般的世俗貴族轉化,擁有大量地產的騎士們利用土地收取地租,成為地產主,而中小騎士也蠢蠢欲動,開始投身于商業,成為后來新興資產階級的前身。
發展與演變
騎士漸漸成為了一種榮譽的稱號而沒有實權。14世紀以后,騎士的受封儀式越來越不受到重視,越來越隨便。有時國王為了鼓舞士氣不得不冊封騎士。詹姆斯一世時,允許用股票,現金購買騎士爵位,因此專門出現了從事投機倒把的中介人。根據理查德巴伯的研究, 13、14世紀時,大部分貴族,尤其是普通的騎士處境非常貧困,很多貧困的騎士后代因為沒有經濟能力支付昂貴的騎士裝備而無法受封。總之,這個時期的騎士早已失去了騎士的真正內涵,只是一個榮譽的稱號。
中世紀,騎士組成了歐洲最精銳的軍隊,他們在封建制度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單純從軍事角度來看,騎士的主要職能主要是戰爭和競技。在中世紀,一名戴頭盔、著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御馬、右手持握長矛的騎士及其侍從組成一個作戰單位,他們在戰場上沖鋒陷陣、所向匹敵,據說 “一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墻沖個窟窿”。人們往往是這樣界定騎士的:奔波于城堡之間,沖殺在原野之上。然而,騎士往往主要負責守衛城堡、稅關和橋梁。馳騁戰場不僅是騎士必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還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由于騎士好勇斗狠、好戰成性,再加上武器裝備的周全,為他們取得勝利奠定了基礎。1066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憑借著長矛和劍等武器裝備把英國軍隊盾牌陣容打亂了。即使到了拿破侖時期,騎兵仍然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沖鋒陷陣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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