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繼匪我思存後最虐心女王玄默
作者極其擅長寫虐文,催淚度極高,是繼匪我思存後最虐心的作者。文章風格為:在虐中帶寵,在寵中帶虐,《舊愛半醒》中有很多句子都觸動人心:人這一輩子,總該有一次放縱,讓你到了窮途末路的時候,還能此生無悔。
★亡命女間諜和暖心男上演致命情深
《舊愛半醒》的女主角是亡命天涯女,男主角是儒雅暖心男。講述了一場致命情深的戀情,牽扯出一段段驚心動魄的故事。他們從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卻走上一段愛而不得的歧路。這一生,舊愛太美,只能半醒。
★附送《終身最愛》暖心小劇場
還記得《終身最愛》裡情深不壽的華先森嗎?華先森是這樣的一個人:他很少說愛,但相信陪伴是人世間最長情的告白。他認為這世界有一千種愛情,最幸福的莫過於,我知你愛我。
★封面裝幀採用外封外翻的設計,精美雅致,值得收藏。
這是每個人求而不得的愛,幸好我始終相信,還有你的愛,值得過滄海。
她曾經為了一個人,褪盡繁華,世界逃亡。她去過那麼多地方,看過幾千次黎明,再也沒能遇到熟悉的溫柔。
他是她猜不透、悟不穿的謎。他溫文爾雅,幾乎成為所有女人的一場夢,卻獨獨甘願為她傾盡溫柔,預謀一場曠日持久的私奔。
大雨傾盆,他們在最壞的時間相遇,她是劫犯,而他卻是人質。她努力為他重新開始新生活,一座城,一個人,一顆鑽石,串聯起無數記憶碎片,陰謀與衝突接踵而至,兩個人平靜的生活再度被打破。他看似無害,卻手握她不知道的秘密,他……究竟是誰?
這一生,舊愛太美,只能半醒。原來她所有困苦的歲月,竟都是為了遇見他。
作者簡介
玄默,八五後,典型雙子女,就職于知名網路公司,閒暇寫作,熱愛文字及傳統文化。喜舊物,偏好玩香與串珠,期待一場盛大極致的感情,願今生能織夢為生。
始終保持對文字的敬畏之心,不忘初心,方能始終。
謂沉靜不語——是以玄默。
已出版作品:《此生不渝》《終身最愛》《餘愛未了》《山河永寂》《我為你而來》《我在傳說裡等你》。
目次
楔子
第一章 做全世界的女王
她時常回想,這場相遇未免狼狽。如果還有機會,她多想能像黛西說過的那樣,女人就應該站在陽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這樣她遇到他的時候,才能是個光鮮漂亮的好姑娘。
第二章 他是女人的一場夢
當一個人開始為了另一個人改變的時候,往往已經註定日後無怨無悔。
第三章 不可猜測的暗喻
人生多歧路,只恨相遇太晚。沒有人富有到可以贖回自己的過去,她必須面對自己犯下錯的過往,卻已經沒有力氣再重來。
第四章 我怎麼會想起你
人這一輩子,總該有一次放縱,讓你到了窮途末路的時候,還能此生無悔。
第五章 走失在回憶裡
唐頌不再說話,卻慢慢將她的長髮纏繞在手指間,輕輕地說:“你一直很美。”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他就見過,想念過,深愛過。
第六章 再見,但是我愛你
莫桑深深地吻他,一手推開唐頌那一側的車門。外邊的雨順著風刮進來,她的紅發被吹散。千回百轉,她是他永遠過不去的劫。
第七章 曾起和你天荒地老
她發現自己想到了天荒地老,就這麼躲在狹小的空間裡和他糾纏著死去,不理外邊的世界,永無止境地墜落下去,這個幻想幾乎讓她激動到戰慄。
第八章 我們私奔吧
我愛你,我是你的愛人。造人之初,我是你心口被剝離的血肉和靈魂,最終要回歸到你所在之處。
第九章 窮途末路的光
人這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故鄉,回歸一座城,愛上一個人,以至於老去的時候,可以對後來的人說曾經。
第十章 你在蘇黎世的從前
她迷戀他,這就像一種毒,滲透到血液裡,最大程度影響人的感官,牽一發動全身,細枝末節都能讓人隱隱戰慄。
第十一章 叫我唐太太
她聽著他的心跳,就像吃了甜膩的巧克力一樣,讓她整個人都快要融化。
第十二章 終不能倖免
她是他生命裡最失控的一場意外,在他最反感的小旅館裡,在昏暗不明的燈光下,他莫名其妙就沒能離開。
第十三章 如果沒有遇見你
她的前半生已經糟糕透頂,要用多少餘生去換,才能留得住他一個笑容。
第十四章 你給的真相
窮途末路的時候,那個男人選擇自首。她發現自己竟然拿不住輕飄飄的幾張紙,眼看著它們掉在地上。
第十五章 愛情最終是一場歸途
原諒我碰到每一張臉,都有你的一瞬間,就像從不曾遠離。蘇黎世那一年,藍灰色的城池,還有你縱容我微笑的眼。
第十六章 但願人長久
愛上一個人就想天長地久,天塌了也想躲在他身後。
《終身最愛》小劇場之魚
《終身最愛》小劇場之隋大夫
書摘/試閱
楔子
她曾經愛過一個人,愛得險些粉身碎骨,那是她犯過最愚蠢的錯誤。
莫桑站在滴水的屋簷下,這裡是修理廠的後牆,昨晚下過雨,今天天氣格外好,如果站在視野開闊一點的地方,幾乎能看清遠方山脈上的積雪。
只有她一個人等在那裡,黑色墨鏡,暗紅色的頭髮。她輕輕抬起手來擋住陽光,仿佛只是名遊客,偶然迷路,對前方古老的中世紀建築分外感興趣。
這裡是蘇黎世的舊城區,道路古老蜿蜒,分岔路總讓遊人手足無措,但也因此讓另外一些人最為中意,比如間諜,而且是剛剛完成任務的。
墨鏡後的眼睛已經看清四下環境,她想,即使發生意外緊急撤離,她也可以避開的。
警車的聲音依稀從河對岸傳來,明顯已經越靠越近。
她側過頭裝作在打電話,手指按住耳機:“K?要不要我離開這裡?”
“聽著,”藍牙耳機裡那個人的聲音依舊沙啞,他停了幾秒才接著說,“我親愛的小貓,停在那裡不要亂跑,我馬上開車過去接你。黛西會處理那些麻煩的,看到河對岸了嗎?那些跟屁蟲……不不,再遠一點,教堂第五層,彩色玻璃之後……黛西在那裡。”
這個人一直有著讓人無語的邏輯,他似乎對那塊玻璃情有獨鍾:“你看到了嗎,那上邊是大天使……”
去他的彩色玻璃。她視力再好,也不想欣賞一公里外的教堂。
風越來越大,莫桑的頭髮擋住了視線。她向後靠在牆壁上,不耐煩地說:“黛西最近在減肥,叉子都拿不動,你最好祈禱上帝,保佑她能一槍打中,不然攔不住警車,還在市中心引起騷動,我就只能帶著懷錶一起跳河了。”
說著,她從兜裡拿出一個天鵝絨的小袋子,放在指尖上晃,眼睛卻盯著河對岸的情況。
如果不出意外,任務目標已經到手,她的同伴應該負責掩護她甩掉當地警方。
但是今天,她總覺得哪裡不對。
莫桑晃著價值不菲的古董懷錶,忽然停下手指的動作。她筆直地看向前方,她藏身的小巷,河對岸呼嘯而來的警車,以及所謂的彩色玻璃……
它們在一條直線之上。
而她躲在一家修理廠隱蔽的後牆之下,身側是龐大的汽油桶。
如果開槍的人沒有瞄準警車,而是她呢?
簡直像是下意識的反應,莫桑猛地站起身。她意識到這一點後湧起前所未有的不安,開始順著牆壁向另一側跑去,直到遠離原位置,她才沉下聲音,對著耳機說:“K,昨晚你答應過我,拿到懷錶完成這次任務,你就和我去……”
餘下的話被巨大的爆炸聲吞沒。
子彈擊中了油桶,瞬間騰起火海。
她的聲音被巨大的風聲撕成碎片,透過藍牙耳機傳到一公里之外。彩色玻璃之後站著的並不是黛西,而是一個男人。
“再見,我親愛的小貓。”
TAC-50,這槍可並不省力,風阻太大,竟然沒有擊中她。
K低聲咒駡,隨即又看向遠方的火光低沉地笑,反正那裡還有那麼多油桶……要怪就怪寶貝你剛好經過那個危險的地方。
K悠閒地騰出一隻手想要摘掉耳機,停了一下,最終他還是說了最後一句話:“親愛的,知道嗎,你的孩子……不是我的。”
耳機裡只剩下吵人的碎裂聲,以及行人惶恐的尖叫。
她早該知道,如果K在接她來的路上,怎麼會看見彩色玻璃上是大天使。
她早該知道,他非讓自己停在那種危險的地方等,到底為什麼。
她也早就該看透,他如果真的想和她脫身,根本就不會在意這次任務。
以前她絕對不是這麼愚蠢的人,但是黛西曾經說過,K對於莫桑,就像甜食對於她一樣,都是致命的。
她們這種人,沒了理智,往往就容易沒命。
爆炸太過突然,莫桑倒下的時候,再也沒能聽清K後半句話。
她意識到他提到了孩子……可是她睜大眼睛,卻只看到一片濃烈的光,全世界瞬間失焦。
這就是她愛過十年的人,最後送給她的分手儀式。
三年後,葉城。
“你們先去醫院吧,我在前邊下。糖糖要漫畫雜誌,我去便利店找找。”唐頌說完,車子已經停在街邊,不遠處就是一家隨處可見的連鎖便利店。他推開車門的時候抬頭看了看天,葉城這兩天一直沒放晴,下午三點,天陰得讓人昏昏欲睡。
車裡的隨行立刻遞出一把雨傘:“可能要下雨,我們還是在這裡等吧。”
“沒事,我一會兒自己走過去。”唐頌接過傘,直接進了那家不起眼的便利店。
這裡距離佑仁私立醫院不遠,只差兩條街,只是唐頌一般很少步行經過,也是第一次進這家店。
他穿了件很簡單的藍色襯衫,袖子挽了一半,一邊接起手機,一邊盯著面前的雜誌架問:“糖糖,你到底要哪一期,是粉色封面的還是藍色的?”
店裡人很少,收款的店員正在犯困,忽然聽見有人說話,立刻坐直了往這邊看,角度剛好,雖然看不見正臉,但進來的男人明顯極有氣質。
他拿了一把雨傘,正文質彬彬地講電話,只是問的內容有點滑稽:“嗯,你是要裙子上有花的呢,還是有白色翅膀的?好……”
唐頌耐心地問清楚,彎下腰翻找,剛看到糖糖說的那一期,突然身後有人撞了過來。他回身看,只看到一襲暗紅色的長髮,對方顯然是個女人。她背對著他,同樣彎著腰,衣服有些污漬,不知道正在看什麼,渾身輕顫。
她撞了他也沒回頭道歉。
唐頌上下看看,最終轉過身繼續找雜誌。
他去收銀台付款的時候,餘光看到那個女人面前的貨架,擺著的是應急紗布和雙氧水。
前後不過五分鐘的時間,雨已經落下來,被風打在玻璃上,騰起一片濃稠的水霧,很快就看不清外邊的一切。
店員看著那本花花綠綠的漫畫雜誌被擺在櫃檯上,它與唐頌站在那裡溫文爾雅的樣子格格不入,於是她一邊掃條碼一邊紅著臉問他:“先生,你女朋友還看這種雜誌嗎?真可愛……”
唐頌笑了笑:“不是女朋友,是……”
話還沒說完,旁邊有人直接把一堆東西砸了過來,零零散散的吃的東西和一些應急的止血紗布被甩到櫃檯上,而始作俑者像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樣,隨後撲到唐頌身邊的空位,還是那樣彎著身子催促:“快點!”
她低著頭,頭髮很長,是古怪的紅色,語氣兇惡,顯然毫無善意。
唐頌當前,那店員不客氣了:“急什麼?排隊!”
那女人並不理會,雙手撐在櫃檯上,呼吸急促。唐頌交完錢準備離開,走了一步卻又退回來,開口問她:“你還好吧?”
他的話讓人聽起來很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嗓音的緣故,他總能控制得恰到好處,不疾不徐,禮貌而讓人無法拒絕。
這場雨很大,空氣裡有雨水吹進來的腥氣,以及一些別的什麼。
他面前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不知道被什麼東西弄濕了,腰側的地方緊緊裹在身上。
唐頌盯著她的衣服微微皺眉,看她不說話,他忽然又折返回去。
店員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不耐煩地一樣一樣給她掃條碼,掃完之後看到她扔出一堆紙幣,花花綠綠,卻沒有一張能用,立刻大聲說道:“小姐,我們這裡不收外幣。”
紅發女人依舊撐在櫃檯上,似乎說不出話。
唐頌剛好走回來,又去拿了把雨傘,和她要的那些東西堆在一起,然後和她說:“外邊雨大了,你不帶傘是出不去的。”
她終於抬起臉,唐頌看清她蒼白的臉色,以及明顯混血的特徵,他還沒來得及再說什麼,卻被她抓住了手臂,她呼吸很急,直接說道:“先幫我付了。”
“你們認識?”店員已經有點看不過去了,這女人一身狼狽,莫名其妙。
“我……”她似乎連說話都已經很吃力,不知道是汗還是別的什麼讓她漂亮的紅發貼在頸側,她又繼續補充道,“我剛回來,沒來得及換錢,之後還你。”
唐頌一直站在原地看著她,一瞬間竟然有些出神。直到她手上抓著他的力氣越來越大,他停了一會兒,慷慨讓步,帶著笑意點頭:“好。”
他很快要了袋子,幫她把所有的東西都裝進去,伸手扶著她往外走。
玻璃門被推開的一瞬間,風雨迎面而來。
葉城的雨一旦下起來就聲勢浩大,一整日的陰霾被風硬生生地撕裂,而光似乎仍舊很遠。車聲人聲混著雨聲,街上漸漸什麼都聽不清,足夠掩飾一切。
唐頌輕輕開口和身邊的人說:“你要儘快止血,否則就算你撐得住,衣服上也要讓人看出來了。”
話音剛落,他背後立刻被什麼東西抵住。斜後方的女人警覺地抬頭盯著他看,臉色越發不好。
他盯著她笑了,分明覺得她的目光像是遇到危險的貓。這種動物永遠這樣,在必須尋求幫助的時候還有不被馴服的天性。
唐頌做了個噓的手勢:“別緊張,我只是恰好發現你衣服上都是血而已。”
“按我說的做,如果你喊人,或者想跑,後果自負。”身邊的女人一邊說著,一邊手上用力。
唐頌清楚地感覺到來自身後的威脅,順勢點頭說:“好,不過……你需要我做什麼?抱歉,我不是醫生。”
他確實不像醫生,倒像能站在講臺上的儒雅男人,風度氣質剛好,即使受人威脅,也不卑不亢。
總之當時的莫桑一直認為,他只是她被迫劫持的路人而已,無辜,也應該無害。
所以她看了看周圍,目光停在十幾步之外的公共電話亭上,對他說:“去電話亭,慢慢走,我們裝作情侶。”
唐頌輕輕“嗯”了一聲,身後的女人很親昵地挽住了他的手臂,在外人看來,她似乎真的只是在和他撒嬌,卻沒人看到她另一隻手上的威脅。他就這樣受她逼迫走到電話亭裡,狹小的空間裡只剩下她的喘息,一道玻璃的距離,仿佛幾步之遙已經與世隔絕。
她終於有點撐不住了,靠在隔板上捂住腰側,厲聲沖他說:“幫我打個電話。”她需要有人來接她走,否則這樣下去,肯定會被發現。
“我有手機。”
“給你留下號碼報警嗎?”
唐頌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拿起電話聽筒問她:“那你就不怕我聽一次也能記住?還是你準備之後殺人滅口?”
他似乎從容不迫,絲毫沒有為突如其來的劫持所緊張,他說完背對她站了一會兒,卻依舊沒有聽到什麼動靜:“號碼?”
身後還是沒有回音。
唐頌慢慢伸手到背後,握住了拿槍的那只手,冰涼,消瘦,卻毫無疑問地帶著危險的美。直到他轉過身扣住她的手腕,對方都沒有反抗。
她暈過去了,手卻還記得牢牢保持一個威脅自保的姿勢。
外邊依舊風雨大作,街上的行人匆匆而過,根本沒有人往電話亭裡多看一眼。
亂世浮生,有些事是逃不開的,比如這樣讓人壓抑的天氣,循環往復,似乎總有定數。
唐頌看著她歎了口氣,拿出手機打電話:“雨大了,你們回到剛才的便利店來接我。嗯,順便跟敬瑤說,今天有急事先回去,改日再去醫院看她。”
這就是他們的相遇,莫桑像是一顆危險的炸彈,甚至還帶了常人無法想像的槍傷,在大雨滂沱中踉蹌而來。直到她醒過來她都認為這只是一場意外。
可惜很久之後,她時常回想,這場相遇未免狼狽。如果還有機會,她多想能像黛西說過的那樣,女人就應該站在陽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這樣她遇到他的時候,才能是個光鮮漂亮的好姑娘。
人人都有機會,只有她從來都不是好姑娘。
她遇到唐頌的時候,千瘡百孔。
莫桑傷得不重,但是太累了,昏沉地睡了很長時間才醒。
一睜開眼,她先看見天花板上的浮雕,那是用木頭刻出的古老紋樣,帶著歷史的氣息,但明顯光潔如新。
她適應了一會兒光線,順著這個角度往前看,房間大而整潔,開間光線好,另一側全部是玻璃幕牆。她躺著緩一口氣,讓自己清醒一點,很快就確定這房間的主人一定有某種程度的潔癖,所有東西幾乎一塵不染,連筆架的擺放角度都剛剛好。
她感覺到自己的傷口被處理過,但依然疼痛,卻不再難忍,於是她摸索著,發現自己的槍已經被收走。
一雙手忽然而至,輕輕拍了拍她身上的薄被,唐頌的聲音依舊很輕,對她說:“別亂動,休息一會兒。子彈取出來了,只差一點就傷到骨頭。”
莫桑心裡一驚,側過頭看他。唐頌半靠在斜後方的木架上,安安靜靜,她竟然一點也沒有察覺到。
她看著他走過來,逆光的男人穿著居家服,良善而無害,他手裡拿著書,有傳統的線裝封面,一切因他而變得格外閒適,好像這真的只是一個平常的午後。
莫桑盯著他的臉,忽然發問:“我是不是在什麼地方見過你?”
唐頌合上書坐在床邊,也看著她問:“我有這麼大眾臉?”
他的反問讓人啞口無言,停了一會兒,莫桑笑起來:“不,我去過很多地方,也許見過你也不一定。”
她笑起來很好看,混血,年輕,眼角眉梢都帶著野性的美,仿佛散養的貓咪,在懸崖峭壁上輕吻薔薇。
氣氛變得不再那麼尖銳,唐頌和她說了傷勢,醫生看過,她只是因受傷失血過多,而且疲勞過度,從昨天下午昏睡至今,已經一天過去了。說完他很自然地伸手將她兩側的長髮攏到耳後。
這動作輕微,不該由一個陌生人做,更不該是一個被劫持的人質應有的表現,所以當唐頌準備收回手的時候,莫桑已經反手扣住了他的手腕。
她食指上漂亮的貓眼石戒指調轉方向,尖細的針對准了唐頌的動脈。
唐頌只好無奈地歎了口氣,保持那個俯身的動作一動不動,兩人因此十分貼近。他看著她的眼睛說:“如果我想把你交給警方,就不會帶你回來。”說完他聳肩,“放鬆,緊張的情緒對傷口不利,我猜你也想儘快好起來,對不對?”
莫桑盯著他格外讓人安心的目光輕輕鬆開手,又問道:“我的東西呢?”
“左邊第二個抽屜裡,不用擔心,東西都是我收起來的。”
說完他浮出一絲笑意,含義不明。莫桑卻想到自己的衣服被人換過,而彈夾貼身而藏,她扭過臉哼了一聲。
“抱歉,但是如果讓用人來,你那些東西會嚇壞她們的。”
他拉開窗簾,落地窗外的陽光鋪天蓋地地灑進來,莫桑安靜下來,她已經很久不能好好欣賞日光了。
她猶豫了一會兒,最終開口:“你叫什麼?”
“唐頌。”
“好,唐頌,我要在這裡住一段時間,直到傷好。”
唐頌手指輕輕敲擊玻璃,在陽光裡微笑,她真像只傲嬌的貓,從來都不會有哀求的模樣,受了傷不能離開,只會用威脅的語氣跟他說話。
他隨即回頭,溫文爾雅地問她:“我救了你,還要提供住處。誰知道你傷好了會不會殺人滅口,我也需要一些保障。”
這話像玩笑,但他說得卻很認真。
莫桑再次笑了,盯著他看,這一路上,為了完成任務她威脅過不少人,見過惶恐求饒的,見過強硬反抗的,不管哪一種,對方總有激烈的情緒。但面前的唐頌,他一直很平靜地看她,好像她也只是他手裡那本書一樣,這竟然是個旗鼓相當的人質。他的目光明明毫無懼意,還故意這樣問。
無懈可擊的挑戰讓人興奮。
於是莫桑突然有點高興,這種異樣的興奮感讓她放鬆下來,沖著唐頌勾勾手指,然後躺在那裡說:“過來。”
唐頌放下書走過去:“怎麼了?”
莫桑眼睛裡帶著狡黠的笑,她有異域的紅發,眼睛卻是亞裔的黑,因為失血而臉色蒼白,讓她顯得很單薄。
下一秒,她直接抬起手勾住唐頌的脖子,力氣之大遠超乎一個普通女孩該有的力量,迫使他猝不及防地被她拉了下去。
然後莫桑就帶著笑意吻住了他,看見他的眼睛裡一點一點浮出讚美。
她鬆開他,然後得意揚揚地問:“這種保障怎麼樣?”
唐頌起身坐正,仍舊一臉君子模樣,然後點頭說:“榮幸之至。”
莫桑無所謂地笑:“別這麼嚴肅,在國外這只是禮貌,何況你都幫我換過衣服了不是嗎,這是我的……感謝。”
她故意伸出貓爪子挑逗,卻又分寸剛好。
她躺在那裡動了動手腳,慢慢換了個姿勢躺著,捉弄別人的感覺很好,捉弄一個看起來極有教養,又長得賞心悅目的男人效果就更好,讓她連傷口都能暫時忽略。
唐頌低頭看了眼時間,起身往外走:“我先出去一會兒,有事按床頭的按鈕叫人。”
她點頭,覺得自己大獲全勝。唐頌臨出門的時候又補充了一句:“你的衣服其實是我讓用人換的。”
房門關上,裡邊一聲悶響,估計是枕頭之類的東西被砸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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