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一輯)(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53104553
出版社:巴蜀書社
作者:西南大學出土文獻綜合研究中心 編著
出版日:2015/10/13
裝訂/頁數:精裝/652頁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版次:一版
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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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一輯)》是由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編輯,旨在推出有關甲骨文、金文、簡帛、石刻及敦煌文獻等出土文獻研究的新學術成果,全書收集論文36篇,宣導學術自由,其觀點鮮明,材料扎實。論證嚴密,具有相當的學術研究價值和參考價值。
目次
甲骨文研究
甲骨文“至”語法研究
甲骨文字元的相對方向一一兼釋“□”與“□”之別一
“又去自雨”與“亡去自雨”
甲骨文字形研究綜述
金文研究
安徽博物院藏蔡侯戈摹釋
介紹幾件新見的漢代鏡銘
霸伯銅盂銘文辨補
晉薑鼎集釋
劉體智與《小校經閣金文拓本》
簡牘帛書研究
“□”字小記
釋楚文字中的“度”
簡帛醫藥文獻中的“七”
說說古文字中的息及從恩之字
張家山漢簡《脈書》《引書》中“□”字考
《陳公治兵》編聯三則
清華簡《芮良夫毖》釋譯
長沙走馬樓吳簡“嘉禾六年唐玉條列吏民所私賣買生口者收責估錢一時簿”初步復原與研究
試析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經濟詞語的特徵
研究名物詞語的重要橋樑一一以“裝、緒”類動詞為例試析關照名物的動詞
秦漢簡牘法律用語中的同義詞
睡虎地秦簡證實並發展《周禮》論一一基於兩者內部控制史料的比較
由清華簡《程寤》談“文王受命”的解讀
居延新簡研究綜述
石刻研究
中國民族古文字碑述略
漢魏六朝碑刻加形字研究
唐代墓誌中隸古定字考釋
《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北卷)唐代墓誌釋文勘補
內江市五星村清代字形檔略考
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
法藏敦煌寫本P.2。63淨眼《因明人正理論略抄》草書字形釋讀考辨
《俄藏敦煌文獻》第11冊佛經殘片初步綴合研究
吐魯番出土文書異體字構件變換條例
吐魯番出土《急就篇》古注本發覆
出土文獻綜合及其他相關研究
數字卦材料的整理
從造字機制角度看殷商甲骨文與原始楔文的符號體態
日本《中村不折舊藏禹域墨書集成》俗字辨析
浙大簡與楚簡帛字形對照表
甲骨文“至”語法研究
甲骨文字元的相對方向一一兼釋“□”與“□”之別一
“又去自雨”與“亡去自雨”
甲骨文字形研究綜述
金文研究
安徽博物院藏蔡侯戈摹釋
介紹幾件新見的漢代鏡銘
霸伯銅盂銘文辨補
晉薑鼎集釋
劉體智與《小校經閣金文拓本》
簡牘帛書研究
“□”字小記
釋楚文字中的“度”
簡帛醫藥文獻中的“七”
說說古文字中的息及從恩之字
張家山漢簡《脈書》《引書》中“□”字考
《陳公治兵》編聯三則
清華簡《芮良夫毖》釋譯
長沙走馬樓吳簡“嘉禾六年唐玉條列吏民所私賣買生口者收責估錢一時簿”初步復原與研究
試析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經濟詞語的特徵
研究名物詞語的重要橋樑一一以“裝、緒”類動詞為例試析關照名物的動詞
秦漢簡牘法律用語中的同義詞
睡虎地秦簡證實並發展《周禮》論一一基於兩者內部控制史料的比較
由清華簡《程寤》談“文王受命”的解讀
居延新簡研究綜述
石刻研究
中國民族古文字碑述略
漢魏六朝碑刻加形字研究
唐代墓誌中隸古定字考釋
《新中國出土墓誌》(河北卷)唐代墓誌釋文勘補
內江市五星村清代字形檔略考
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
法藏敦煌寫本P.2。63淨眼《因明人正理論略抄》草書字形釋讀考辨
《俄藏敦煌文獻》第11冊佛經殘片初步綴合研究
吐魯番出土文書異體字構件變換條例
吐魯番出土《急就篇》古注本發覆
出土文獻綜合及其他相關研究
數字卦材料的整理
從造字機制角度看殷商甲骨文與原始楔文的符號體態
日本《中村不折舊藏禹域墨書集成》俗字辨析
浙大簡與楚簡帛字形對照表
書摘/試閱
《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一輯)》:
陳公狂接受命令後,開始整飭師徒,於是前去與執事人談話,可惜簡9下半殘缺,衹保留著“君魯”二字,後文皆殘,估計此處的“君”字是代指“執事人”而言。
簡9下殘,後接簡14,在陳公狂前去與軍執事人談話以後,重新佈陣,王卒在前,師徒在後,輔翼王卒,三鼓之後,師徒深入王卒部隊,二者結合為一,不加以阻止,遂鼓以後,行陣排列整齊,因此楚王甚為高興。由於陳公狂達成楚王“納王卒而毋止”的命令,故“君王喜之焉”,楚王緊接著指派第二個任務——“命陳公狂侍之”,陳公接獲命令後再度前去與楚王談話,此即是簡文“陳公狂又復於君王”何以要拈出一個“又”字的原因(這是陳公第二次去找君王面談)。另外,簡9提到“(陳公)既聽命”,“既”是已經、完成,這是陳公第一次接受命令,而後面簡10則雲“陳公復聽命於君王”,“復”指又、再等義。《論語·述而》:“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韓非子·五蠹》:“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簡文的“復”字也直接指明這是陳公第二次接受命令。總之,陳公首次接受命令時,簡文雲“既”(指已經),第二次接受命令時,簡文雲“又”、“復”,這無疑是簡文排序的關鍵字。
簡14後應接簡10連讀為“陳公性(狂)又逸(復)於君王”。“復”者白也、答也、告也。《左傳.成公二年》“而復於寡君”,杜預注:“復,白也。”孔穎達疏:“復者,報命於君。”這是陳公狂第二次面見楚王,因此稱“又”。趙苑夙先生之博論《上博簡楚王語類文獻研究》,引及簡10時釋文作“(陳公)又復於君王”,她已經知道該句之主語為陳公,簡10屬完簡,考察所有《陳公治兵》簡文,簡末有陳公之名者,惟簡14而已矣,此亦簡14後接簡10之證。
……
陳公狂接受命令後,開始整飭師徒,於是前去與執事人談話,可惜簡9下半殘缺,衹保留著“君魯”二字,後文皆殘,估計此處的“君”字是代指“執事人”而言。
簡9下殘,後接簡14,在陳公狂前去與軍執事人談話以後,重新佈陣,王卒在前,師徒在後,輔翼王卒,三鼓之後,師徒深入王卒部隊,二者結合為一,不加以阻止,遂鼓以後,行陣排列整齊,因此楚王甚為高興。由於陳公狂達成楚王“納王卒而毋止”的命令,故“君王喜之焉”,楚王緊接著指派第二個任務——“命陳公狂侍之”,陳公接獲命令後再度前去與楚王談話,此即是簡文“陳公狂又復於君王”何以要拈出一個“又”字的原因(這是陳公第二次去找君王面談)。另外,簡9提到“(陳公)既聽命”,“既”是已經、完成,這是陳公第一次接受命令,而後面簡10則雲“陳公復聽命於君王”,“復”指又、再等義。《論語·述而》:“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韓非子·五蠹》:“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簡文的“復”字也直接指明這是陳公第二次接受命令。總之,陳公首次接受命令時,簡文雲“既”(指已經),第二次接受命令時,簡文雲“又”、“復”,這無疑是簡文排序的關鍵字。
簡14後應接簡10連讀為“陳公性(狂)又逸(復)於君王”。“復”者白也、答也、告也。《左傳.成公二年》“而復於寡君”,杜預注:“復,白也。”孔穎達疏:“復者,報命於君。”這是陳公狂第二次面見楚王,因此稱“又”。趙苑夙先生之博論《上博簡楚王語類文獻研究》,引及簡10時釋文作“(陳公)又復於君王”,她已經知道該句之主語為陳公,簡10屬完簡,考察所有《陳公治兵》簡文,簡末有陳公之名者,惟簡14而已矣,此亦簡14後接簡10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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